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发生发生“2.16”重大运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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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发生“2.16”重大运输事故

2012年2月16日0点30分,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发生一起重大运输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重伤。

该矿为个体私营企业,证照齐全,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2月10日该矿通过耒阳市煤炭局组织的节后复工验收(耒阳市政府规定先复工验收、后复产验收),允许开展井下巷道维修、设备维护等工作。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违规使用矿车在斜井(斜长420米,坡度28°)运送人员,且运料车与乘人矿车混挂(4节载人矿车在运行方向之前,4节料车在后),运行中第2节与第3节料车连接绳套(用钢丝绳和绳卡子自制的绳套)拉脱,导致2节料车和4节矿车跑车。

事故暴露出的直接问题有:一是严重违规使用矿车运送人员且与料车混挂;二是违规挂车8节(超规定);三是违规使用自制钢丝绳绳套替代连接装置,且井筒中未设置防跑车的挡车装置;四是串车未挂保险绳。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监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作出重要批示,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彭建勋率事故调查司、应急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督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省长徐守盛第一时间做出批示,副省长盛茂林带领省政府副秘书长、安监局局长刘尧臣、湖南煤监局局长宋元明等16日凌晨紧急赶赴现场,成立救援指挥部,指挥救援。

在事故现场,彭建勋在井口进行实地勘察,详细了解事故救援开展情况和善后处理情况。当晚,彭建勋主持召开了会议,分析了该起事故的原因,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并就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进一步核查人数,把事故人数核查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人数准确无误;二要全力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相关信息,确保矿区社会稳定;三要严格节后的复工复产的验收工作,严防借复工维修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四要严格事故查处,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责任追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据初步了解,该矿存在借复工维修之名组织生产、多井筒出煤、新招员工未经培训下井等问题,这是一起严重违规违章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特提出以下要求:切实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三、加强煤矿运输安全管理;四、切实加大安全培训力度;五、切实加大事故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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