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浅析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1论文
论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中的平行进口行为
论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中的平行进口行为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国家贸易的对象和范围日益扩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日趋加强的今天,享有同一知识产权的产品在若干国家同时受到保护的情形是普遍存在的。
当享有一国知识产权的有形商品进口到另一国时,不可避免地出现在同一商品上的两国知识产权如何协调的问题,也就是平行进口问题。
本文阐释了平行进口行为产生的原因,综合权利穷竭理论学说和笔者自身理解为诠释平行进口行为的合法性提出了国家利益原则这一新的理论并对其进行了论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我国立法应该对各种不同的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平行进口国家利益原则平行进口相关问题平行进口是指“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在某项知识产权已受到本国的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从外国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手中购得商品并未经批准输入本国的行为。
”造成平行进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由于世界各地富裕程度不同导致消费者的购买能力不同。
其次,由于各国在关税、汇率、政府补贴、政府限价等方面的不同,导致同种商品在不同国家制造、销售的成本不同。
再次,由于各地历史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等不同,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需求量也不同。
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一个商品的价格必然会因为此商品所处国家、地区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所影响而不尽相同,这种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的价格差就是平行进口产生的根本原因。
一个商品想要在某一地区打开市场,需要在商品销售前期投入大量成本费用,而平行进口商所销售的商品大多是已经达到一定知名度的驰名商品,既不用承担成本费用,又不用支付专利使用许可费用,这也是平行进口产生的一个原因。
此外,现代信息运输传播技术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使得平行进口商能快捷、廉价地获得全球各地的商品价格信息并且在第一时间将其引入本国,这为平行进口提供了便利条件,也成为其迅速发展的另一个原因。
最后,由于平行进口问题不仅涉及到国际货物买卖,还极大影响着进出口国家本身的经济生活,它既包含了国际法方面的问题还要顾及到各国国内法的规定,因此目前大多数国家缺乏对平行进口的有效法律管理,这也是其迅速发展的原因。
关于平行进口几个问题的新认识
---------------------------------------------------------------最新资料推荐------------------------------------------------------ 关于平行进口几个问题的新认识关于平行进口几个问题的新认识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化趋势的加强,商品在国家之间的运输成本不断降低,妨碍商品流通的关税壁垒逐渐减少,平行进口的重要性逐渐突出。
国内外有关平行进口的理论研究很多,但达成共识的却很少。
本文通过对平行进口问题研究文献的梳理,对平行进口的定义、权利用尽原则与地域性原则的冲突和平行进口行为的合法性这三个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自己的主张。
论文关键词知识产权平行进口权利用尽原则地域性原则随着科学技术与运输手段的蓬勃发展,国际贸易日益繁荣,人们享受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与国际贸易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贸易问题尚待解决。
平行进口问题便是其中之一。
国内外学者很早就开始了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研究,但是除了对平行进口其中的两点达成了共识:一是该知识产权在进口国受法律保护,并且在保护期内,即对象是合法的,不是假冒的;二是贸易的方向是确定的,进口是对于进口国来说的进口,对于平行进口中的其他问题,学界都有不同的看法。
本文试图针对几个特定问题,在对比现有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一些新认识。
一、平行进口定义中的问题厘清平行进口的定义是研究1 / 7平行进口问题的基础。
许多学者都对平行进口的内涵作出了界定,但是对于定义中的一些细节,学者的观点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我们自己重新理解。
平行进口(parallelimport),在国外又被称为灰色市场进口,是相对于完全合法的白色和完全违法的黑色的中间状态。
理论研究中,经典的平行进口的定义有两种。
一种是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Wegner 教授所作出的,他认为,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是指一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在某项专利已获得进口国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仍从国外购得专利权人或其专利被许可人生产制造或销售的此项专利产品输入该进口国销售的行为。
有关中国平行进口问题的新思考
有关中国平行进口问题的新思考摘要:分析平行进口的不同原则,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平行进口的规定,提出应在中国现行立法中确立平行进口的合法性,可以通过对暇知识产权法》和《对外贸易法》的修改来完善中国平行进口问题,并给出具体修改建议。
关键词:平行进口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侵权合法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的特征,因此,知识产权人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来垄断产品所带来的利益,这与目前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自由流通的要求是相矛盾的。
平行进口作为这个矛盾的典型问题,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越来越受到各国家和地区的关注。
在知识产权贸易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作为贸易大国的中国,应当重视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
与此同时,应当对平行进口进行准确定位,通过国内立法的完善,来应对所面临的平行进口问题。
本文在分析平行进口的不同原则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平行进口的规定的基础上,研究中国应如何对待平行进口问题。
一、对平行进口的不同原则平行进口,又称灰色市场进口,是指某一特定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或版权)在一国已经获得法律保护,但该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从另一国购得该知识产权人或经过其同意制造或复制、发行或销售的相同正宗商品(非假冒伪劣商品),输人该进口国投放于市场的行为。
简单说,平行进口就是一国的进口商未经本国知识产权人的许可而将国外合法销售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权产品进口到本国进行销售的行为。
关于平行进口的侵权与否,理论界有很大的分歧,各国之间也存在很大的不一致。
《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TRIPS协议等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重要国际公约对平行进口问题都未做出确定性的规定,主要是采取了不置可否的态度。
因此,各国都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和贸易政策出发,对平行进口持有各自不同的态度。
有的国家认为平行进口侵犯了知识产权而予以禁止;有的国家则认为没有侵犯知识产权而允许平行进口。
对于平行进口问题产生的这种争议,主要归结为两种理论的对抗,即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和地域性原则之间的冲突。
浅析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专利产品平行进口问题
系 问 题 。我 们 可 以 了解 到 , 国 国 内 反 对 专 利产 品 的 平 行 进 口的 一 声 音 总是 来 自产 业 界 。而 支 持 平 行 进 口的声 音 却 是 来 自广 大 的 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_
.
浅析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专利产 品平行进 I问题 : I
李 阿娇 ( 庆 大学 法 学 院 重
【 摘 要 】 际 技 术 贸 易 中 的 专 利 产 品 平 行 进 口的 合 法 性 问题 是 一 个 引 国
起 长 期 争 议 的 问题 。 它 的 理 论 根 源 是 权 利 用尽 原 则 与 地 域 性 原 则 的 冲
常 是 指 同一 专 利 权 人 就 同 一 项 发 明创 造 在 两 个 国 家 获 得 了 专 利
权 , 利 权 人 或 者被 许 可 人 在 其 中一 个 国 家 售 出 其专 利 产 品后 , 专 购
买 者 未 经授 权 将 购 买 的该 专利 产 品进 口到 另 一 个 国家 并 进 行 销 售 的行 为 。这 种 平 行 进 口具 有如 下 特 点 : 第一 , 平 行 进 口发 生 在 专 该
及 到 两 层 法 律 关 系 : 是 指 专 利 权 人 和 相 对 人 即被 许 可 人 之 间 通 一
地 行 使 专 利权 , 括 对 专 利 权 的 过 度 保 护 , 会 限 制 竞 争 , 样 也 包 将 同 会影 响到 自由 贸易 。所 以 ,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的 目的 出发 , 从 应该 协 调
的 智 力 劳 动成 果 , 必 会 制 约 自由 贸 易 的 发 展 ; 一 方 面 , 适 当 势 另 不
国际贸易中的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研究
标的货物的行为 , 主要涉及 国际贸易领域 ,
往给商标专有权人在某一地区的利益或商标
被许可人造成难 以弥补 的损失 。平行进 口 虽然往 往对商标 权利 人产生不 利的后 果 , 但从其立法来看 ,有关 国际条约对此并无 明确规定 ,各 国国内立法则对此态度不一。
( ) 盟 关 于 商标 平 行 进 口的 立 法 二 欧
成 为自己 ‘ 自害 ’行 为的受害者” 。 对于平行进 口,欧盟 《 协调成 员国商
标立法 1 9 年 1 月2 日欧洲共 同体理事 98 2 1 会第一号指令 》第 7 条规定 :“ 商标所有人
区 ;商标专有权人在 国外或某地 区设立海 外投资企业的情形下 ,该海外投资企业 生
产的商标标识产品被进 口到专有权人所 在
本人或经其 同意 ,将带有 商标 的商 品在共
同体 内投放市场后 ,商标赋予其所有人 的
WEL l 公司已花费金钱和精力选择适当的零
售 商来输 送瓷器 、防止破损 、更换瑕疵商
品、宣传 L ADR 产 品 ,从而在 美国对 L 0
权 利不 得 用来 禁止 在该 商 品上使 用该 商
形 :某种商标标识的商 品出口到 国外后被
国内进 E商重新进 口;专有权人许可经销 l 商在某 国或 某地 区的独家经销 权后 ,第三 者 通过其它途径进 口商 品到该 国或地 区; 第三者从一独家经销 商处进 口某商标标识 商 品销 售到 另 一独 家 经销 商所 在 国或 地
公司控制着不 同市 场上 的商标使 用,并
使 用
这些 商品或去 除上述 商标 ,并且应承担 因
平行进口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国际贸易日益繁荣。
在这种背景下,平行进口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在我国逐渐兴起。
平行进口是指未经原产国授权,由第三方国家或地区进口到我国的产品。
然而,由于平行进口的特殊性,其法律后果也较为复杂。
本文将从平行进口的法律后果入手,对其进行分析。
一、平行进口的法律性质平行进口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 违法说:认为平行进口违反了原产国与我国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2. 侵权说:认为平行进口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独占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属于侵权行为。
3. 合法说:认为平行进口属于合法的贸易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4. 中立说:认为平行进口的法律性质取决于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在我国,平行进口的法律性质尚未明确。
但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平行进口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平行进口的法律后果1. 对知识产权人的影响(1)经济损失:平行进口可能导致知识产权人失去部分市场份额,造成经济损失。
(2)品牌形象受损:平行进口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品牌形象。
(3)维权困难:知识产权人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维权效果难以保证。
2. 对消费者的影响(1)产品质量风险:平行进口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售后服务风险:平行进口产品售后服务难以得到保障,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3)价格风险:平行进口产品价格可能低于正规渠道,但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风险。
3. 对国家经济的影响(1)税收流失:平行进口产品可能逃税,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2)产业竞争力下降:平行进口产品冲击国内产业,可能导致产业竞争力下降。
(3)贸易摩擦:平行进口可能导致贸易摩擦,影响国家与原产国的关系。
4. 对国际贸易的影响(1)知识产权保护:平行进口可能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国际贸易秩序。
(2)市场准入:平行进口可能导致原产国对我国市场准入设置障碍。
国际贸易商标平行进口论文
国际贸易商标平行进口论文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经济的繁荣,国际贸易成为许多国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领域。
而商标则是企业品牌建设以及产品营销的重要标识。
然而,在国际贸易中,商标的平行进口问题却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尤其是商标平行进口的相关问题,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趋势。
一、平行进口的定义和种类平行进口是指在某个国家出售的货物由非授权的渠道进口到另一个国家并再次销售。
这种进口通常被称为“水货”,因为它们不是从授权渠道购买的正规产品。
在国际贸易中,平行进口通常分为两种类型:垂直平行进口和水平平行进口。
垂直平行进口是指贸易商从生产商或供应商手中购买货物,然后再在其他国家销售。
这种进口通常受到国际法律的保护,因为它并不侵犯任何商标权或知识产权。
水平平行进口是指贸易商从同一市场或销售渠道中购买货物,然后在其他市场或销售渠道中销售。
这种进口则可能侵犯商标权或知识产权,因为它可能侵犯了产品制造商或销售商的权益。
二、商标平行进口的相关问题商标平行进口是指贸易商从一个国家的经销渠道购买标记具有商标注册的货物,然后在同一国家或其他国家的市场中销售。
商标平行进口通常侵犯商标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并导致市场混淆。
在国际贸易中,商标平行进口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品牌控制:商标权利人通常在授权经销商列表中明确列出其授权渠道,因此,未授权销售的物品可能不受制造商或商标所有者的监管,也没有遵守行业标准或质量控制要求。
2.市场价格:平行进口通常是根据发生地的市场价格而定价的,而这可能会导致市场价格下降或品牌贬值。
3.知识产权侵犯:商标平行进口可能侵犯知识产权,并影响正常市场秩序,因此商标所有人通常不会同意商标平行进口。
三、平行进口的优点和缺点平行进口在一定程度上为消费者带来了许多优点,例如降低价格和提高选择。
然而,平行进口也存在许多缺点,如下:1.质量控制:不同的制造商或供应商生产的相同产品可能存在差异。
国际贸易的论文范文(通用12篇)
国际贸易的论文范文(通用12篇)论文一:国际贸易的发展与趋势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国际贸易的发展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推进因素。
国际贸易涉及到多个领域和行业,包括物流、金融、技术和知识产权等方面。
本文从国际贸易的发展历程和趋势两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追溯到数百年前,当时的贸易主要是以航海为主要方式进行的。
而在当今时代,科技的进步和全球化的加速使得国际贸易更加便捷和高效。
网络技术和物流系统的进步,使得国际贸易的全球化程度不断提高,也为中小企业占据市场提供了机会。
其次,国际贸易的趋势也呈现出多种新特点。
首先是多元化贸易市场的出现。
近年来,发展中国家的出现使得贸易市场的格局发生了变化,亚太地区和拉丁美洲等地成为了新兴的贸易市场。
其次是贸易的自由化和规范化。
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化,而贸易规则的制定也为国际贸易的有序进行提供了保障。
但是,国际贸易在发展中面临着挑战和风险。
比如全球化的进一步加速可能导致信息和技术差距的扩大,发展中国家可能因此面临贸易壁垒的困境;金融危机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也会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过程中,要加强合作和规范,积极应对风险和挑战,创造更加公平、和谐的国际贸易环境,助力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论文二:国际贸易中的贸易壁垒问题及解决措施在当今世界,贸易自由化成为了国际贸易发展的主流趋势。
然而,由于国家间的不同经济实力和国别文化差异,贸易壁垒也难以避免。
本文将分析国际贸易中的贸易壁垒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贸易壁垒的种类贸易壁垒包括贸易限制和贸易刺激措施。
前者主要包括关税、非关税壁垒、配额等,后者主要包括出口补贴和关税偏低等。
二、贸易壁垒的影响贸易壁垒不仅影响到贸易水平和贸易结构,还可能对经济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贸易壁垒对进口商品的价格影响明显,会导致国家的生产成本升高,同时影响到贸易伙伴的利益。
而贸易刺激措施则可能导致贸易伙伴的损失,也会影响到全球市场的公平竞争。
平行进口问题之探讨--张洋
平行进口问题之探讨——从权利冲突角度在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国际贸易的对象和范围日益扩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日趋加强的今天,享有同一知识产权的产品在若干国家同时受到保护的情形普遍存在。
故当享有一国知识产权的有形商品进口到另一国时,不可避免地出现体现在同一商品上的两国知识产权如何协调的问题,这就是平行进口问题。
关于平行进口问题,知识产权法学界争论已久,各国的立场各不一致,国际条约亦刻意回避。
而实践中出现了大量此类案件,例如著名的日本BBS铝制车轮案,美国的宝利金案件。
鉴于上述原因,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往往判决各异,故有必要对平行进口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期寻求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合理解决途径。
一、平行进口产生原因之探讨(一)平行进口产生之经济根源在经济极不发达的时代,人们的生产、生活范围十分有限,在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出现之前,仅仅是物物交换,且物物交换的目的仅在于满足生存的需要。
所谓的“贸易”,尤其是国际贸易则无从谈起。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除了满足必要的日常所需之外,还出现了剩余产品,交换的目的不再仅限于维持生活,贸易随之逐渐产生发展。
而且,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贸易不再局限于一个地区、一国境内,而且跨越了国界,出现了国际贸易。
此为平行进口出现提供了经济条件。
众所周知,平行进口,必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于一个地区或一国之内,平行进口无从产生。
而追本溯源,没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则平行进口不会出现,故平行进口产生之根本原因在于经济的发展。
(二)平行进口产生之直接原因若仅仅是存在国际贸易,平行进口仍不会发生。
如果仅仅是普通商品由进口商输入到进口国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则涉及不到知识产权问题,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平行进口问题无由产生。
经济发展,国际贸易的加强,仅仅为平行进口的产生提供了经济土壤,其产生之直接原因在于各国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若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不高,甚至知识产权保护根本不存在,则不会出现同一产品在不同国家同时受到保护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同一商品上的两国知识产权如何协调的问题。
试论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
义 ! 但国 内 大 部 分 学 者 意 见 比 较 一 致 ! 一 般 是 援 引 美 国 乔 治 华 盛 顿 大 学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9:;<:= 教授的定义 ! 即平行进口是指一国未被授权 的进口商从外国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手中购得商品并未经批准输入本国 ! 而该知识产权以前已受到本国的法律保护 " 从 这 个 定 义 我 们 可 以 看 出 平 行 进 口 具 有 以 下 法 律 特 征 #其 一 !平 行 进口作为一种进出口行为 ! 产生于国际贸易中 " 其二 ! 平行进口的商品是 $ 黑色市场 % 上的非法渠道获得的商 通过购买等合法手段获得的 ! 不同于 品 & 平行进口的商品不是假冒 ’ 盗版产品 ! 而是带有合法知识产权标记的 正宗产品 ! 它与进口国销售的产品在大多数情况下无任何差别 ( 其三 ! 平 行进口的商品所涉及的特定知识产权在进口国已获得法律保护 ) 其四 ! 平行进口商的进口行为未得到本国知识产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 其五 ! 平 行进口的商品与进口国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价格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 一 般在进口国由于垄断经营 ! 价格较高 ! 而平行进口产品价格较低 "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 ! 平行进口问题日益突现 " 平行进口的蔓延趋 势有其深 层 的 原 因 # 首 先 ! 各 种 各 样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国 际 条 约 的 签 订 与 其 成员 国 的 日 益 增 多 使 得 知 识 产 权 人 就 同 一 客 体 在 各 国 同 时 获 得 权 利 成 为可能 " 其次 ! 科技进步 ’ 技术生命周期日趋缩短 ! 知识产权权利人为了 尽早收回 研 究 和 开 发 成 本 ! 必 然 会 加 大 技 术 许 可 力 度 ! 使 得 许 可 贸 易 空 前发展 ! 而各国资源 ’ 劳动力等要素禀赋不同 ! 必然带来各国在同一产品 生产上比较成本的差异 ! 于是造成了平行进口产生 ’ 蔓延的经济根源 " 再 者 !>6 世纪中后期尤其是 ?6 年代以来 ! 贸易投资自 由 化 浪 潮 席 卷 全 球 !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张 ! 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实际推动者和 载体 " 跨国公司在研究和开发实力上具有绝对优势 ! 掌握了世界上绝大 多数的重 要 知 识 产 权 ! 形 成 知 识 产 权 的 垄 断 ! 这 就 为 其 推 行 全 球 差 别 定 价策略埋下了伏笔 " 跨国公司的全球差别定价策略是推动平行进口的重 要因素之一 " 由 此 可 见 !在 国 际 贸 易 中 !产 生 平 行 进 口 的 直 接 根 源 是 由 于 某 项 知 识产权产 品 的 本 国 价 格 与 外 国 价 格 之 间 存 在 较 大 差 价 & 就 其 本 质 ! 实 际 上体现了 * 权 利 穷 竭 原 则 %与 * 地 域 性 原 则 %! 个 体 利 益 与 公 众 利 益 ! 贸 易 自由主义与非关税壁垒之间的矛盾 ! 反映了国际贸易行为与知识产权法 律保护之间的冲突 )
关于平行进口几个问题的新认识
关于平行进口几个问题的新认识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化趋势的加强,商品在国家之间的运输成本不断降低,妨碍商品流通的关税壁垒逐渐减少,平行进口的重要性逐渐突出。
国内外有关平行进口的理论研究很多,但达成共识的却很少。
本文通过对平行进口问题研究文献的梳理,对平行进口的定义、权利用尽原则与地域性原则的冲突和平行进口行为的合法性这三个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自己的主张。
关键词:知识产权权利用尽原则地域性原则平行进口随着科学技术与运输手段的蓬勃发展,国际贸易日益繁荣,人们享受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与国际贸易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贸易问题尚待解决。
平行进口问题便是其中之一。
国内外学者很早就开始了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研究,但是除了对平行进口其中的两点达成了共识:一是该知识产权在进口国受法律保护,并且在保护期内,即对象是合法的,不是假冒的;二是贸易的方向是确定的,进口是对于进口国来说的进口,对于平行进口中的其他问题,学界都有不同的看法。
本文试图针对几个特定问题,在对比现有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一些新认识。
一、平行进口定义中的问题厘清平行进口的定义是研究平行进口问题的基础。
许多学者都对平行进口的内涵作出了界定,但是对于定义中的一些细节,学者的观点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我们自己重新理解。
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在国外又被称为灰色市场进口,是相对于完全合法的白色和完全违法的黑色的中间状态。
理论研究中,经典的平行进口的定义有两种。
一种是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Wegner教授所作出的,他认为,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是指一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在某项专利已获得进口国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仍从国外购得专利权人或其专利被许可人生产制造或销售的此项专利产品输入该进口国销售的行为。
我国知识产权界关于平行进口的讨论中,郑成思提出了另外一种定义。
郑成思指出,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当某一知识产权获得两个以上国家的保护时,未经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同意,第三者所进行的进口并销售该知识产权产品的行为。
商标产品平行进口问题浅析
商标产品平行进口问题浅析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商品的跨境交易也越来越频繁。
对于商标产品而言,平行进口问题也逐渐成为全球范围内关注的热点话题。
本文将从平行进口的概念、法律法规、影响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平行进口的概念平行进口是指从一国家进口到另一个国家的商品,这些商品可能是同一品牌的,但产地和营销渠道可能不同。
平行进口涉及到知识产权、商标、价格体系和营销策略等多个方面。
平行进口产品也被称作灰色市场或平行贸易。
无论如何被称呼,这都是一种深远的商业问题,因为它超越了普通的国际贸易相关问题。
二、平行进口的法律法规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平行进口的法律法规。
其中最基本、最基础的适用规则是国际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相关规定。
TRIPS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包括版权、商标、专利等。
这些国际标准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商标问题成为平行进口争议的核心问题。
在平行进口的商标争议中,通常情况下,相关的法律条款是《巴黎公约》和《世贸组织协议》等。
三、平行进口的影响平行进口给商标的制造商和品牌所有者带来了许多问题和影响。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品牌信誉度的下降平行进口会影响商标拥有者的品牌价值和知名度,因为它会导致产品存在质量和服务方面的差异。
消费者可能会认为品牌质量下降了,导致商标拥有者声誉下降。
2.市场份额的减少平行进口可能会导致品牌所有者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下降,因为其他渠道可能会在国际市场上销售更便宜的同品牌产品。
品牌所有者可能会失去一部分销售收入。
3.法律诉讼的增加平行进口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增加,因为平行进口商可能侵犯了商标拥有者的知识产权。
商标拥有者可能会受到侵权诉讼的困扰,因为他们需要在法庭上证明平行进口商是否违反了商标拥有者的知识产权。
4.产品质量管理困难平行进口可能会导致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因为平行进口商可能会与制造商使用不同的质量标准和生产过程。
商标拥有者需要承担管理平行进口产品的责任,以维护品牌的声誉和可靠性。
最新-中国平行进口问题的发展综述 精品
中国平行进口问题的发展综述摘要分析平行进口的不同原则,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平行进口的规定,提出应在中国现行立法中确立平行进口的合法性,可以通过对暇知识产权法》和《对外贸易法》的修改来完善中国平行进口问题,并给出具体修改建议。
关键词平行进口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侵权合法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的特征,因此,知识产权人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来垄断产品所带来的利益,这与目前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自由流通的要求是相矛盾的。
平行进口作为这个矛盾的典型问题,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越来越受到各国家和地区的关注。
在知识产权贸易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作为贸易大国的中国,应当重视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
与此同时,应当对平行进口进行准确定位,通过国内立法的完善,来应对所面临的平行进口问题。
本文在分析平行进口的不同原则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平行进口的规定的基础上,研究中国应如何对待平行进口问题。
一、对平行进口的不同原则平行进口,又称灰色市场进口,是指某一特定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或版权在一国已经获得法律保护,但该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从另一国购得该知识产权人或经过其同意制造或复制、发行或销售的相同正宗商品非假冒伪劣商品,输人该进口国投放于市场的行为。
简单说,平行进口就是一国的进口商未经本国知识产权人的许可而将国外合法销售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权产品进口到本国进行销售的行为。
关于平行进口的侵权与否,理论界有很大的分歧,各国之间也存在很大的不一致。
《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协议等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重要国际公约对平行进口问题都未做出确定性的规定,主要是采取了不置可否的态度。
因此,各国都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和贸易政策出发,对平行进口持有各自不同的态度。
有的国家认为平行进口侵犯了知识产权而予以禁止;有的国家则认为没有侵犯知识产权而允许平行进口。
对于平行进口问题产生的这种争议,主要归结为两种理论的对抗,即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和地域性原则之间的冲突。
国际贸易中平行进口问题之浅析
“国际贸易中平行进口问题之浅析”------关于专利部分的探讨(中文不包符号4200字) 若雪摘要:本文从平行进口含义、特征、国际条约的现状入手,对平行进口的理论和实践进行分析,详细阐述了权利用尽原则、默示许可原则和地域性原则。
并且对中国入世之后将如何应对平行进口问题进行探讨,因为关系到我国的对外贸易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必须借鉴外国经验,慎重对待。
关键词:专利、平行进口、权利穷竭一、知识产权平行进口的含义及特征“平行进口”之“进口”一词,说明这是一种跨国的经营,而不是商品在一国地域内的自由流通【1】。
目前在我国,关于“平行进口”比较有影响的概念是这样叙述的:同一个人就相同的主题分别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分别获得了智慧财产权权利以后,当该智慧财产权权利人自己或者经其授权许可的被许可人在其中的一个国家内制造并销售了智慧财产权产品后,其他人在没有经过智慧财产权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把购买后的智慧财产权产品进口到该智慧财产权权利人同样享有智慧财产权权利的另一个国家内,这种进口行为构成了“平行进口”【2】。
概要而论,平行进口是指当地有智慧财产权拥有者或经智慧财产权人授权的代理商,而未经其许可,其他贸易商仍从国外进口有关产品的作法【3】。
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平行进口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其一,平行进口的商品是通过购买等合法手段获得的,平行进口的商品不是假冒、盗版产品,而是带有合法知识产权标记的正宗产品;其二,平行进口的商品所涉及的特定知识产权在进口国已获得法律保护;其三,平行进口商的进口行为未得到本国知识产权人的授权或许可;其四,平行进口的商品与进口国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在价格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一般在进口国由于垄断经营价格较高,平行进口产品价格较低【4】。
目前,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平行进口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及《世界版权公约》对专利、商标及版权领域的平行进口问题均没有涉及。
Trips协议虽然对知识产权提出了更高的保护要求,但是其对平行进口的规定也只是任择性的。
论知识产权的平行进口论文正文
XXXXXXX 论知识产权的平行进口院系专业法学班级学号学生姓名联系方式摘要【摘要内容】平行进口是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大热点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完善,平行进口也由以前仅局限于商标领域逐步向著作权,专利权领域渗透。
由于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议》没有提出明确和统一的原则,因此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及利益趋向而采取不同立场。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对基本理论的分析来探究中国的立法趋势,随着中国成为WTO成员国,因平行进口产生的纠纷日渐增多,中国就平行进口问题依照TRIPS和专门的知识产权条约的相关规定,形成了自我发展的立场。
本文将从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的含义,产生其行为的历史背景、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理论上的阐述;【关键词】平行进口权利穷竭地域性ABSTRACT【The content of the new word】Parallel imports is in recent year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of a hot issue. With the globalization of economy, the gradual improvement parallel imports also by previously only confine to the copyright, trademark field gradually to the patent right field penetration. Due to the wto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greement no clear-cut and unified principle and so countries according to their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interest trend and adopting different positions. This study aims to based on the fundamental theory of analysis to explore China legislation trend, with China's WTO members become parallel imports, because produce dispute, China is increasingly parallel imports problem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RIPS and specialized ipr treaty relevant provision, formed the self-development position. This paper from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in goods of parallel imports problem meaning, produce its behavior of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features and their causes theoretically expatiated;Key words:Parallel imports Rights of exhaustion regional目录正文---------------------------------------------------------------1一、平行进口制度概述-------------------------------------------------1(一)平行进口的含义---------------------------------------------1 1.平行进口定义----------------------------------------------12.平行进口构成要件------------------------------------------1(二)平行进口产生的原因-----------------------------------------1二、平行进口问题产生的理论解析-------------------------------------2(一)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原则---------------------------------------2(二)“权利穷竭”原则--------------------------------------------3(三)权利穷竭与地域性原则---------------------------------------4 (四)评论-------------------------------------------------------4三、结论-----------------------------------------------------------6参考文献-------------------------------------------------------------7致谢----------------------------------------------------------------8题目论知识产权的平行进口一、平行进口制度概述(一)平行进口的含义1.平行进口定义平行进口是指进口商在一国购得合法投放市场上且在他国受专利保护的专利商品后,未经与出口国专利权人相同的他国权利人的许可而将其进口至该国的行为。
浅析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1)论文
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文档浅析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1)论文【论文摘要】随着中国加入WTO,贸易自由化的日益发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提出了新的难题,出现了严重的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平行进口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
对此,为了促进自由贸易,我国应该总体上支持平行进口,但在微观上应该对平行进口作一定例外规定,以实现两者冲突的和谐发展。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自由化平行进口知识产权保护权利穷竭地域性一、平行进口的基本理论依据所谓“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是指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从外国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手中购得商品并未经批准输入本国,而该知识产权以前己受到了本国的法律保护。
1.支持平行进口的理论基础——权利用尽原则权利穷竭原则指知识产权所有人自己生产或经其许可生产的产品,在第一次投入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对它的控制权,其知识产权被认为已用尽,无论何人使用或转售该产品的行为,都无需得到权利人的同意,知识产权人不得再利用知识产权阻止该产品的进一步流通。
主张知识产权应当适用权利穷竭原则者认为平行进口应该被允许。
理由是:平行进口的合法性理论存在的基础在于这种商品与当地已存在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其中前者比后者一般要便宜40%左右,因此平行进口将使消费者拥有更大、更廉价的消费选择,可以很好地防止市场的垄断与割据。
而且知识产权人在商品的生产销售中已经行使了一次权利,获得了一次必要的报酬,不能允许知识产权人在同一商品的流通过程中重复获取利益。
2.反对平行进口的理论支柱——地域性原则主张知识产权应当适用地域性原则者认为,知识产权仅在其产生的地域内有效,未经进口国所有人或被许可人同意的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是对知识产权人权利的侵犯。
知识产权的取得和行使均受到地域性限制,知识产权在一国权利用尽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在另一国当然用尽,平行进口是非法的。
二、对平行进口的利弊分析由于平行进口问题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利益选择取向的复杂问题,所以在生效的国际公约中对平行进口的态度都不明确,允许各国和地区自行处理。
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平行进口问题探析
中外企业家2007.10经济述评EconomtcReview张晓敏薛萍萍平行进口(Parallelimports),又称“灰色市场进口”(Graymarketimports),是指一国进口商未经知识产权人或被许可人的同意,将其在国际市场上合法流通的附有知识产权人的商品进口到该国并进行销售的行为,其对象是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由知识产权人或其被许可人制造的正宗商品,而非假冒侵权商品。
由于该进口与本国知识产权人的正常进口相对平行,故称为平行进口。
无论是专利、版权,还是商标权,都存在着平行进口。
另外必须指出的是,属于平行进口的商品必须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并不是我们所说的假冒伪劣商品。
过去平行进口的矛盾在我国并不突出,但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快速发展,平行进口问题已经开始出现。
从我国的进出口业务来看,平行进口主要发生在出口销售而不是在进口贸易中。
我国国内存在着大量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其中相当一部分被出口到包括国外知识产权人所在的国际市场,这部分出口很可能被他国以平行进口为由而禁止进口。
因此,对平行进口问题的研究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平稳发展显得至关重要。
一、平行进口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首先,随着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各方面国际条约的签订与签约成员国的日益增多,使得知识产权人就同一客体在各国同时获得权利成为可能。
其次,科技进步、技术生命周期日趋缩短,知识产权权利人为了尽早收回研究和开发的成本,必然会加大技术许可力度,使得许可贸易空前发展,而各国资源、劳动力等要素禀赋不同,必然带来各国在同一产品生产上比较成本的差异,于是造成了平行进口的产生和蔓延。
再者,20世纪中后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贸易投资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扩张,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实际推动者和载体,跨国公司在研发实力上具有绝对优势,掌握着全世界绝大多数的重要知识产品,形成知识产权的垄断,这就为其推行全球差别定价策略埋下了伏笔,从而使得跨国公司的全球差别定价策略成为推动平行进口的又一重要因素。
平行进口现象论文
平行进口现象探讨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4-125-01摘要知识产权贸易为一种无形资产的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知识产权贸易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长足发展,并随之产生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平行进口就是其中之一。
对于知识产权平行进口的出现,各国所采取的措施不一。
平行进口的影响有利有弊,引起生产厂商、经济学家以及各国政府的极大关注。
如何处理平行进口的问题,国际上尚没有统一的标准。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贸易摩擦与争端越来越多,平行进口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我们的重视。
关键词知识产权平行进口 wto知识产权贸易为一种无形资产的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知识产权贸易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长足发展,并随之产生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平行进口就是其中之一。
对于知识产权平行进口的出现,各国所采取的措施不一。
平行进口的影响有利有弊,引起生产厂商、经济学家以及各国政府的极大关注。
如何处理平行进口的问题,国际上尚没有统一的标准。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贸易摩擦与争端越来越多,平行进口的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平行进口的概念、特点和表现形式1.平行进口的概念平行进口,是指本国的商标权人将自己生产的商品出售给国外经销商或者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国外生产企业后,这些国外的经销商或者生产企业将其与商标权人在国内生产的相同的商品,重新进口到国内的做法。
由于市场营销策略(如扩大市场份额和占有率)的需要,商标权人出售给国外经销商或者国外被许可使用商标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的价格都比较低,这些产品平行进口后,通常都会对商标权人的国内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
故为了保护正常的国内市场秩序,许多国家都采用不同的方法阻止商品的平行进口。
平行进口的产品是由商标所有人投放海外市场的合法产品,但由他人在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口到本国市场的行为。
由于这种未经许可的进口往往与正式许可的进品平行,故被称为平行进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1)论文
【论文摘要】随着中国加入WTO,贸易自由化的日益发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提出了新的难题,出现了严重的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平行进口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
对此,为了促进自由贸易,我国应该总体上支持平行进口,但在微观上应该对平行进口作一定例外规定,以实现两者冲突的和谐发展。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自由化平行进口知识产权保护权利穷竭地域性一、平行进口的基本理论依据所谓“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是指一国未被授权的进口商从外国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手中购得商品并未经批准输入本国,而该知识产权以前己受到了本国的法律保护。
1.支持平行进口的理论基础——权利用尽原则权利穷竭原则指知识产权所有人自己生产或经其许可生产的产品,在第一次投入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对它的控制权,其知识产权被认为已用尽,无论何人使用或转售该产品的行为,都无需得到权利人的同意,知识产权人不得再利用知识产权阻止该产品的进一步流通。
主张知识产权应当适用权利穷竭原则者认为平行进口应该被允许。
理由是:平行进口的合法性理论存在的基础在于这种商品与当地已存在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其中前者比后者一般要便宜40%左右,因此平行进口将使消费者拥有更大、更廉价的消费选择,可以很好地防止市场的垄断与割据。
而且知识产权人在商品的生产销售中已经行使了一次权利,获得了一次必要的报酬,不能允许知识产权人在同一商品的流通过程中重复获取利益。
2.反对平行进口的理论支柱——地域性原则主张知识产权应当适用地域性原则者认为,知识产权仅在其产生的地域内有效,未经进口国所有人或被许可人同意的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是对知识产权人权利的侵犯。
知识产权的取得和行使均受到地域性限
制,知识产权在一国权利用尽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在另一国当然用尽,平行进口是非法的。
二、对平行进口的利弊分析由于平行进口问题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利益选择取向的复杂问题,所以在生效的国际公约中对平行进口的态度都不明确,允许各国和地区自行处理。
我国在《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中对平行进口问题也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笔者认为,在世界经济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平行进口有利于竞争,防止过分垄断。
允许平行进口利大于弊,所以我国应立法允许平行进口。
具体理由如下: 1.平行进口产生的有利结果 (1)从竞争法的角度看,允许平行进口,有利于促进竞争,防止知识产权人的过分垄断。
对于大部分商品而言,平行进口有可能导致商品平均价格的降低,增加同品牌商品之间的竞争,能有效地防止因知识产权人的过度垄断而阻碍经济的发展。
(2)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看,允许平行进口符合中国市场国情,有利于我国产品出口和经济发展。
由于我国目前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充当的是世界加工厂的地位而不是知识产权出口大国的地位。
我国目前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贸易额长期处于逆差状态,如果禁止平行进口实际上是更多的在保护国外版权人的利益以及发达国家的利益而以损失本国利益、公众利益与本国版权人的利益为代价的。
(3)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允许平行进口有利于缩小各国之间同品牌产品价格的差异,有利于消费者。
在知识产权国内用尽体制下,知识产权人利用其独占权,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实现差别战略。
例如在相对富裕的国家市场对产品定较高的价格,而在那些低购买力的国家或有很多代用品的国家以较低价格销售。
所以,平行进口将趋向于缩小各国之间产品的价格差异,高价位市场的消费者将因产品价格的下降而受益。
2.允许平行进口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1)从竞争法的角度看,对知识产权人或独家经销商构成不公平竞争。
平行进口对于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者
独家授权经销商而言,是搭便车的行为,构成不公平竞争。
第三方通过转口贸易所获得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凭借了进口国独家经销商的先期投资和劳动,对独家经销商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2)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
有可能减少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热情,因为既然允许平行进口,本国完全可以通过进口渠道取得所需的知识产权产品,而不需要直接在该国生产该产品。
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发展中国家作为世界加工厂的优势。
(3)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
对消费者来说,允许商标产品平行进口,一方面制造商不愿意对新的产品进行投资,从长远看来,将会导致产品质量的下降和产
品种类的减少。
另一方面,平行进口同商标相同产品,如果该商品质量较差,又没有明显标识,可能会造成消费者误认,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三、结论:允许平行进口但应有例外规定虽然平行进口有其经济上的合理性与法律上的合法性,但我们不可忽视平行进口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对平行进口应有例外规定。
比如平行进口商不正当竞争,对知识产权人造成损害的,可以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以防止搭便车行为和损毁商标声誉的行为。
对消费者的保护可以通过对平行进口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比如平行进口的货物与授权的货物质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又没有明显标识,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各国通行的限制性规定为:第三者在转售商品时,不得对商品有所改变、改动,甚至不能重新包装。
转售进口商品应当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商品来源之不同。
对违反规定的,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商品的进一步流通。
我国在立法时可以借鉴这些规定。
参考文献: 李华赵洋王卓亚:维护自由贸易与保护知识产权权利的内在冲突和司法考量之进路.河北法学,2005年10月范诚吕剑英:权利衡平理论在平行进口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河北法学,2006年2月蔡雄飞:WTO框架下平行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