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石化产品销售行业概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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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石化产品销售行业概况研究
1、行业发展概况
(1)商务部管理,实行许可证制度
成品油销售由商务部颁发许可证,2007 年以前,我国成品油销售市场由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集中批发。为履行加入WTO 时的承诺,商务部于2006 年12 月颁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 年第23号),对外开放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权,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正式施行。目前,我国成品油销售市场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的销售公司、国内社会各业经营者和国外石油公司组成的分销体系组成。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我国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拥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 万吨以上、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年生产量在50 万吨以上的炼油企业,或者具有成品油进口经营资格的进口企业,或者与具有
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且成品油年经营量在20 万吨以上的企业签订1 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或者与成品油年进口量在10 万吨以上的进口企业签订1 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②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 万元人民币;
③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④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 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⑤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 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②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 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③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④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⑤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⑥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的加油点,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具体的设立条件。
(2)国内成品油批发市场现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占据主导地位,民营企业占比逐步提高。根据商务部“全国石油市场管理”网站信息,到2016 年底,全国成品油批发企业共有2899 家,其中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巨头占据主导地位。以中石化为例,中国石化的成品油营销业务由四大部分构成:
①零售,通过零售网络(加油站、石油商店、农村及水上网点)向社会上的千家万户供应成品油,这是公司成品油经营的主体;
②批发:通过销售企业的批发中心(油库),向社会经销商和独立零售商供应成品油;
③向终端用户(非加油站)直销配送成品油;
④向大型重点用户直接销售成品油。
其中,零售是中石化成品油销售的主要方式。
中石化成品油销售网络主要由三大部分构成:
①中石化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及在主要市场内的下属4 个大区分公司(华北、华东、华中、华南),承担中石化成品油资源的统一平衡、运输协调和直属销售企业以及专项用户的成品油供应任务;
②省级石油分公司(含香港公司)及所属的区域(地市)公司组成的销售网络;
③中石化在全国范围内与其他成品油经营单位(如:BP、壳牌等)合资组建以及采取特许加盟方式建立的销售网络。与中石化相似,中石油的成品油销售方式主要分为零售、批发、直销和专
项四种模式。
其成品油来源绝大多数来自集团炼油厂,此外还从中石化、地方炼厂等渠道购进小部分成品油。中石化和中石油进入市场较早,运营较为成熟,其批发资质已经相对饱和。随着2007 年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放开,民营企业进军成品油批发市场的热情高涨,在新获批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中占比逐渐增大。截止到目前,成品油及原油经营资质审批下放数量较多,国内相关经营企业趋向饱和,因此从去年开始,相关申请企业逐步减少,不过申请企业中民营企业依然占据主导。2018 年全年,商务部共审批通过了两批成品油批发资质企业,累计40 家,比2017 年增加20 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66.7%。商务部自2007至2018 年颁布的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总数达441 家。其中,其他国有及民营企业占据较大比例,以2017 年已公布的完整名单为例,民营企业约占74%;而中字头企业仅占21%,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占企业总数5%。
2017 年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分类
数据来源:商务部
(3)国内成品油零售市场现状
整体而言,全国加油站的分布呈现出中石化、中石油与民营加油站“三分天下”的局面。截至2016 年,全国约有9.68 万座加油站。其中,中石化旗下3.06 万座,占比32%;中石油旗下2.07 万座,占比21%;其他加油站约4.55 万座,占47%,其中包括中海油、中化、外资和民营企业旗下加油站。但中海油、中化加油站较少,整个民营加油站数量在4.2 万座以上,占43%。但民营加油站中有50.38%处于非城区,高速公路所占比例仅在8.12%,导致其整体销量占比仅在21.34%。成品油零售环节在产业链中盈利能力较强。成品油零售端利润主要来自零售价与批发价之间的差别,即批零差。2015年以来,国内成品油批零差整体趋势上行,零售端利润空间不断扩大。虽然零售环节的利润空间扩大了,但进入该领域的企业数量并没有显著增加。相对于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数量,商务部审批的原油销售企业数量较少,从2007 年至2018 年,商务部共审批原油销售企业33 家,其中主要集中于2007 年和2008 年,两年共审批22 家,占总数的66.67%。
2007-2018 年商务部石油批发及销售资质企业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