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赋权研究_进程与问题_梁颐
赋权、审丑与后现代_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
赋权、审丑与后现代: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赋权、审丑与后现代: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近年来,互联网上涌现出了一股风靡一时的土味文化。
无论是土味情话、土味梗还是土味表情包,都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开来,成为了许多年轻人交流的新语言。
然而,这种土味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对立、审美趣味的多样化以及后现代社会背景下的权力关系等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讨论和思考。
本文将从赋权、审丑和后现代三个角度对互联网土味文化进行解读与反思。
首先,互联网土味文化的兴起不仅仅是一种个人审美的表达,更是一种群体性审美的体现。
在传统文化中,审美趣味常常被少数人或权威机构所主导,大众对于审美的选择和表达受限较多。
而互联网的出现为个人表达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使得大众的审美选择和表达变得多元化。
土味文化的兴起,可以被视为互联网时代下,年轻人在审美趣味上的主动反抗和表达差异化的一种方式。
然而,互联网土味文化的出现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首先,互联网土味文化与传统文化之间存在着相互嫌隔的现象。
传统文化常常被贴上“老土”、“过时”的标签,而互联网土味文化则被认为是新潮、有创意的代表。
这种对传统文化的忽视和歧视,可能带来一定的文化冲突和价值观对立。
另外,互联网土味文化的迅速传播也引发了模仿和恶搞的现象。
一些不符合社会常规的言行举止被包装成为土味文化的一部分,可能会误导年轻人,导致一些不良行为的扩散。
其次,互联网土味文化的兴起和后现代社会背景密不可分。
后现代社会特点之一是权力关系复杂而模糊,传统的权威和统治被互联网的平等性所挑战。
土味文化的传播和流行,往往是通过分享、点赞和转发等互联网功能实现的,这些都是基于群体平等和个人自由的前提。
互联网土味文化成为大众审美的主流,可以被解读为权力从传统的权威机构向个体微观层面的赋予。
然而,互联网土味文化的赋权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首先,传统的权威和专家的声音被相对边缘化,可能导致一些不负责任和伪科学的观点的传播,对公众的健康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与赋权式治理
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与赋权式治理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数字鸿沟问题日益凸显。
数字鸿沟指的是数字技术应用在不同地区、社会群体间普及程度的差异,导致信息获取、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不平等现象。
本文将分析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并探讨赋权式治理的解决办法。
一、成因分析1.资源分配不均衡。
在中国,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发展差距。
一线城市和发达地区享有更多的数字技术资源,而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则面临数字鸿沟的严重问题。
这种资源分配不均衡直接导致了数字鸿沟的存在。
2.教育差异。
教育是推动数字化进程的重要基础,但中国的教育资源同样面临着巨大的差异。
一些城市和地区的学校拥有先进的教育技术设备和师资,而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校则面临着严重的数字教育滞后问题。
这不仅导致了学生之间的教育差异,也对数字技术的普及产生了负面影响。
3.技术使用能力不足。
数字技术的应用需要使用者具备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然而,许多老年人、农村居民和低收入群体缺乏相应的技能,导致他们难以掌握数字技术的使用方法。
这使得他们在数字时代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处于弱势地位,加剧了数字鸿沟的存在。
二、赋权式治理的探讨为了有效地解决中国数字鸿沟问题,需要实施赋权式治理。
赋权式治理强调通过增加社会群体的参与和决策权力,共同推动数字化进程,构建包容、公平的数字社会。
1.优化资源配置。
政府应当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数字技术资源投入,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这包括提供更多的网络覆盖、提高农村学校的数字化水平,以及支持欠发达地区的数字创新和创业。
2.加强教育体系建设。
政府应当加大对数字教育的投入,提高全国各地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水平。
同时,需要推广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使教育资源能够公平地覆盖到每一个角落。
3.提升技术普及能力。
政府和社会应当加强对低收入群体、老年人和农村居民的基础数字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使用能力。
此外,可以通过鼓励企业开展普惠性数字技术产品研发,进一步推动技术的普及。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及,如今的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
互联网技术不仅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更重要的是,它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了广泛、便捷、即时的信息平台,使得公众拥有了与过去完全不同的话语权。
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赋予了公众直接参与和互动的能力。
在过去,信息传播主要依靠传统媒体,公众只能被动接受信息,缺乏表达意见和与他人交流的机会。
互联网技术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使得公众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发表观点、发起讨论、参与互动。
公众通过社交媒体、博客、论坛等平台,可以直接与他人交流意见、表达观点,这让公众的话语权得到了巨大的提升。
互联网技术使得公众获得了更加广泛的信息来源,提高了信息获取的透明度。
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中往往存在信息篡改、删减、选择性报道等问题,导致公众只能看到有限的信息,缺乏全面、客观、真实的了解。
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使得公众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新闻网站等方式获取来自全球各地的信息,包括各类观点、数据、事件等。
这种开放的信息环境让公众可以更加明确地判断事实,形成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从而提高了公众的话语权。
互联网技术让公众参与到舆论监督和社会治理中,增加了公众话语的影响力。
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了举报、监督和参与决策的机会,使得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将一些不公正、不合理的问题曝光出来,迫使相关机构和个人对问题进行处理。
互联网技术也为公众提供了各类投票、签名、调查等工具,使得公众可以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决策过程,达到影响和改变权力运行的目的。
这种公众参与的过程不仅提高了公众的话语权,也促进了社会的公正、透明和民主。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赋权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互联网上存在着大量的虚假信息、谣言和恶意攻击,这种信息泛滥使得公众很难辨别真假,降低了话语的可信度和影响力。
《2024年赋权、审丑与后现代_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范文
《赋权、审丑与后现代_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篇一赋权、审丑与后现代_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赋权、审丑与后现代: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一、引言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文化的发展如火如荼,其中,土味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现象,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土味文化以其独特的表达方式和文化内涵,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了新的审美视角和文化体验。
然而,对于这一新兴的文化现象,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其背后的意义,从而在多元文化的格局下作出更为恰当的解读和反思。
二、互联网土味文化的崛起与赋权互联网的普及和快速发展为土味文化的崛起提供了条件。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普通人通过视频、图片等形式表达自己的生活和情感,从而形成了一种以土味为主的文化潮流。
这种文化形式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寻找到了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得个人的情感和体验得到了表达和传递。
在土味文化的兴起过程中,赋权现象逐渐显现。
传统的审美观念和价值观受到挑战,而互联网上的个体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和表达空间。
通过创作和分享土味内容,人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从而实现自我赋权。
三、审丑心理与土味文化的流行土味文化的流行与人们的审丑心理密切相关。
在审美疲劳的现代社会,人们对于传统的美感和审美标准产生了厌倦和反感。
而土味文化以其独特的视觉冲击力和情感共鸣,吸引了大量观众的关注。
人们开始从土味文化中寻找新的审美体验和情感共鸣,从而满足自己的审丑需求。
然而,审丑心理并非单纯的审美追求,而是与人们的心理需求、社会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
在面对土味文化时,我们需要理性地看待其背后的心理动机和社会背景,从而避免过度沉迷于审丑带来的快感而忽视其负面影响。
四、后现代视角下的土味文化从后现代视角来看,土味文化是一种多元、开放、去中心化的文化现象。
它打破了传统的审美标准和价值观,以个性化的表达方式和独特的文化内涵为特点。
在后现代语境下,土味文化不仅是一种审美现象,更是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
它反映了人们对于自由、平等、多元的价值追求,同时也揭示了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媒体渠道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们获取信息的需求。
在这个变革的时代,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发挥着巨大作用。
通过互联网技术,每个人都拥有了表达自己意见的平台,借助网络,公众的声音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而且更容易被传播和获取。
本文将从互联网技术如何建构公众话语权、赋权公众的角度进行探讨。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体现在信息传播的多元化和去中心化。
过去,传统的媒体渠道主要由政府和大型企业垄断,他们决定了哪些信息可以被传播,哪些信息被封锁。
而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垄断,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无论大小、质量,都有可能被广泛传播。
这种去中心化的信息传播方式,使得不同群体的声音得以平等传播和受到重视,从而使公众话语权得到了建构。
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了更多表达意见和参与决策的机会,从而赋予了公众更多的话语权。
在过去,公众的意见往往只能通过传统媒体向政府和企业表达,但是这种方式往往受到限制。
而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表达渠道,比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社交媒体等,任何人都可以在这些平台上发布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与他人进行交流和讨论。
互联网技术还为公众提供了参与政治决策的渠道,比如网上投票、在线签名等,使得公众对政治决策的参与权得到了增强。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为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提供了更多的工具和资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新的信息传播方式不断涌现,比如视频直播、短视频、直播间等,这些新的传播方式使得公众的声音更加生动和直观,更容易引起他人的共鸣和传播。
互联网的出现也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资源,无论是新闻、知识、资讯等,公众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获取。
这种丰富的信息资源使得公众的观点更加充实和有力,从而增强了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
尽管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赋权理论研究综述
六、小结......................................................................................................................37
七、参考书目..............................................................................................................38
二、赋权理论及实践的演进........................................................................................9
三、赋权理论取向的社会工作..................................................................................13
王和 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工作 2008 级
10081160122 文军
2010 年 6 月 28 日
1
目录
一、赋权理论的概念框架............................................................................................3
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与赋权式治理
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与赋权式治理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和普及,数字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进步的必定趋势。
然而,尽管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依旧存在着严峻的数字鸿沟问题。
数字鸿沟指的是在数字化进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在不同地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出现不对等分布和利用的现象。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并提出赋权式治理的思路,以增进数字鸿沟的缩小和社会的公平宽容。
一、数字鸿沟的成因分析1. 地理因素中国地域宽广,东西部进步不平衡。
在数字化进程中,各地投入和进步程度不一,导致数字鸿沟的地理分布差异。
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在信息技术的应用上更加普及,而西部贫困地区则面临着数字化进步的逆境。
2. 经济因素中国经济进步不平衡,城乡差距明显。
大城市和发达地区相对于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导致数字鸿沟在城乡之间扩大。
此外,数字鸿沟还存在于不同经济阶层之间,一些弱势群体面临着信息得到的障碍。
3. 教育因素教育水平是影响数字鸿沟的重要因素。
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导致了城乡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教育差异。
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能援助人们更好地适应信息技术的进步,但对于受限于教育条件的人们而言,他们会因此而失去数字化进步的机会,使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
4. 技术能力和数字素养数字鸿沟的扩大与人们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数字素养的不对等进步密切相关。
一些年轻人在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培训的前提下,精通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创新能力,而一些老年人和农村居民则面临数字技术应用的逆境,导致数字鸿沟在不同年龄段和社会群体之间进一步加剧。
二、赋权式治理的思路赋权式治理是一种基于参与和合作的治理模式,能够增进社会公平宁宽容。
在解决数字鸿沟问题中,赋权式治理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1. 政府层面政府应该加大对数字鸿沟的熟识和重视,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数字鸿沟的缩小。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普及教育、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等方式,增进数字化进步的均衡。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摘要】互联网技术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首先从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重要性和研究背景意义入手,探讨了互联网技术如何改变公众话语权的现状,分析了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算法、网络舆论的监督与治理以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隐私权对公众话语权的影响。
对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探讨,并强调加强公众话语权保护的重要性。
通过本文的探讨,可以更好地理解互联网技术在塑造公众话语权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更好地应对互联网技术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关键词】互联网技术、公众话语权、研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算法、网络舆论、监督与治理、用户个人信息、数据隐私权、发展趋势、保护、重要性。
1. 引言1.1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重要性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重要性可谓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话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在获取和传播信息的渠道变得更加便利和多样化。
这为公众提供了更多表达意见、参与讨论的机会,也使得公众在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为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在互联网上,每个个体都可以通过博客、社交媒体、论坛等各种平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也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公众的声音不再受限于传统媒体的编辑选择和控制,而是可以直接传达给更广泛的受众。
这使得公众话语权的主体更加多元化,信息传播更加民主化。
互联网技术也为公众提供了更多参与决策、监督权力的机会。
通过网络舆论的监督和参与,公众可以更加直接地参与到社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中,推动政府和企业更加透明和负责任地处理公共事务,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可以说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愈发凸显,它不仅为公众提供了更广阔的表达空间和参与机会,也促进了言论自由和民主精神的发展。
1.2 研究背景和意义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议题之一。
《社交网络与赋能研究报告解读》
《社交网络与赋能研究报告解读》在这个互联网时代,社交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它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更在很多方面赋予了我们新的能力。
《社交网络与赋能研究报告》就是一份专门研究社交网络如何影响和改变我们的生活、工作以及我们与社会的互动的报告。
这份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和腾讯研究院的专家学者们共同完成,他们通过深入研究和调查,为我们揭示了社交网络的多面性。
社交网络的普及与影响首先,报告指出社交网络的普及程度令人惊叹。
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年轻人和中年人都在使用社交网络,老年人群体的网络使用率也在快速增长。
社交网络已经成为我们获取信息、沟通交流、展示自我、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
社交网络的赋能作用报告深入探讨了社交网络的赋能作用。
赋能,就是赋予能力或权力。
社交网络通过提供信息、资源和交流平台,使人们能够更好地参与社会活动,提升自我,实现个人价值。
例如,老年人通过社交网络与家人保持联系,中年人通过社交网络拓展职场机会,青年人通过社交网络追求自己的兴趣和职业发展。
社交网络的双面性然而,社交网络并非全然是积极的。
报告也指出了社交网络可能带来的问题,比如网络诈骗、隐私泄露、网络成瘾等。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使用社交网络时保持警惕,学会自我保护。
社交网络与日常生活报告特别关注了社交网络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无论是老年人通过社交网络获取养生知识,中年人通过社交网络平衡工作与生活,还是青年人通过社交网络追求个性和自我实现,社交网络都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
社交网络与代际关系报告还提到了社交网络在代际关系中的作用。
社交网络为不同年龄段的人提供了交流的平台,但也可能出现代际间的隔阂,比如年轻人和父母在社交网络的使用习惯和偏好上可能存在差异。
社交网络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是报告的另一个重点。
随着社交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服务通过社交网络平台提供,比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
这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金融服务,但同时也带来了风险。
“无从可知”、“无所不知”、“有所不知”——浅议新媒体赋权下媒体伦理困境与对策
给国家形象 造成负面影响 , 甚至诱发 国家
间纷争。 二、 新 媒 体 与 传播 赋 权 最新 C N N I C调 查 表 明 :中 国 现 在 有
5 . 3 8亿网 民 ( 这里 的网民 , 就是 指新媒体
传播的能力 ,他们借助 手机 、播客 、 B B S
等, 发布新 闻 , 表达 观点 。 在互联 网上 , 每
把关人 角色的缺失 , 使得 “ 人 肉搜索 ” 对 人们生活的暴力介入极为便利 , 法律 的滞 后与无 力也使得发 起 、 参与 “ 人 肉搜索 ” 的行动者愈加肆无忌惮 , 并在一定程度上
“ 纵 容 ”了 “ 人 肉 搜 索 ”。 毫无 疑问 , 人 肉
至在 “ 被”过程 中受害者完 全蒙在鼓 里 ,
反 映了受众 知情权 、 参与权和合法利益被
个 人都 可以生产内容 ,每个人都是受众 , 各种新的内容从无数个来 源生产出来 , 信
息传播 者与受众已经合为一体 , 如同在社 会 生产中 , 每个劳动力既是生产者也 是消
响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稳 定 , 有悖社会 和
谐。 而涉及到外交领域 的 “ 被 事 件 ”, 则会
色文化 现象的典 型代表 。 其中, 最 早有影
响力 的案例是 2 0 0 1 年 的微 博 “ 陈 自瑶事 件 ”。 被许 多 网友定性 为 “ 人 肉搜 索 ”的 里程碑式事件是 2 0 0 6年的 “ 虐猫事件 ”。
新秩序 ? 本文将 以网络事件为例运 用传播赋权理论探究新媒体视域 下媒体伦理的 问题 与对策 。
【 关键词 】 新媒体 传播赋权 媒 体 伦 理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传统媒体向新媒体的转变,互联网技术使得公众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取和传播信息,参与公共讨论和决策,从而有效地扩大了公众的话语权。
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和渠道。
传统媒体主要通过报纸、电视和广播等几个渠道向公众传播信息,而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发布和获取信息。
这意味着任何人都有机会发表观点、传播信息,无论其是否得到传统媒体的认可。
互联网技术打破了信息传播的垄断,给予了公众更多的话语权。
互联网技术促进了公众参与公共讨论和决策的能力。
传统媒体的报道通常是单向的,公众不能直接参与其中。
而互联网上的社交媒体平台、博客和讨论区等可以让公众直接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并与其他人进行交流和互动。
这样一来,公众的声音得到了更多的听众和关注,也有更多的机会影响公共事务的决策。
互联网技术还能够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信息源和观点。
传统媒体通常由少数权威机构或个人垄断,他们决定了什么样的信息可以传播,什么样的观点可以表达。
而互联网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信息源和观点,公众可以从多个角度了解问题,形成自己的观点,并有机会分享和传播。
这样,公众的话语权不再受限于某个特定的群体或意识形态,而是更加多元和广泛。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互联网上的信息质量参差不齐,存在着大量的虚假信息和谣言。
公众在获取和传播信息时往往难以辨别真伪,容易受到误导和欺骗。
这对于公众的话语权来说是一种削弱和损害。
互联网上的信息过载也给公众话语权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由于互联网上的信息海量且泛滥,公众面临着筛选和消化信息的困难。
在信息过载的情况下,公众的话语权可能被淹没在大量繁杂的信息中,难以得到关注和重视。
互联网技术也可能导致信息孤立和信息碎片化的问题。
虽然互联网为公众提供了获取和传播信息的自由,但同时也使得公众更加倾向于获取符合自己观点和利益的信息,形成信息圈和信息小圈子。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1. 引言1.1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公众获得了更多表达意见和参与讨论的机会。
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开放、自由的平台,让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
通过社交网络、博客、论坛等工具,公众可以发布自己的观点和声音,与他人分享和交流。
互联网技术改变了话语权的传播方式,传统媒体的单向传播被互联网的多向传播所取代。
公众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等工具获取各种信息,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事件的各个方面。
互联网技术也促进了公众参与和互动,让参与政治决策和社会事务变得更加便利和直接。
公众可以通过在线投票、签名活动等方式表达自己的看法,对社会事件产生影响。
互联网技术推动了话语权的多元化发展,不再受限于传统媒体的局限性。
公众可以选择关注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从而形成更加多元化和丰富的信息来源。
互联网技术也挑战了传统权力结构,使得信息传播更加去中心化,传统媒体的话语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削弱。
互联网技术赋予了公众更大的话语权,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参与到舆论的建构中来。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公众话语权的构建和赋权将继续受到影响,未来的社会将更加平等和民主。
2. 正文2.1 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平台和工具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平台和工具,使得每个人都有可能参与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
通过互联网,公众可以轻松地分享自己的观点、意见和信息,与其他人交流和互动。
各种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Twitter等成为了公众发表言论的重要渠道,让普通民众也能在公共空间中发出自己的声音。
除了社交媒体,互联网还提供了各种在线论坛、博客、视频网站等平台,让公众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表达自己的想法。
这些平台的开放性使得公众可以自由表达观点,不受传统媒体的限制和选择性报道。
同时,互联网技术也为公众提供了搜索引擎、大数据分析等工具,帮助他们获取更多更全面的信息,进一步掌握话语权的主动权。
《2024年赋权、审丑与后现代_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范文
《赋权、审丑与后现代_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篇一赋权、审丑与后现代_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赋权、审丑与后现代: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一种名为“土味文化”的现象逐渐崭露头角。
它源于互联网平台,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渠道传播,逐渐受到广大网民的喜爱和追捧。
土味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文化现象,其背后蕴含着赋权、审丑与后现代等多重元素。
本文旨在深入解读土味文化的内涵,分析其背后的社会心理和价值观念,并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反思。
二、土味文化的定义与特点土味文化,顾名思义,是一种以“土”为特点的文化现象。
它源于民间,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乡土气息。
在互联网上,土味文化主要表现为一种以短视频、直播等为载体的文化形式,其内容多涉及乡村生活、民间艺术、草根才艺等。
土味文化的特点包括:草根性、接地气、情感真挚等。
三、赋权:土味文化的社会心理分析土味文化的兴起,反映了当代社会的一种心理需求。
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人们渴望回归自然、追求真实。
土味文化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释放压力、寻找归属感的平台。
通过观看土味视频,人们可以感受到一种朴素的真实感,从而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满足。
此外,土味文化还为草根阶层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赋予了他们一定的社会权力。
四、审丑:土味文化的审美观念在土味文化中,审丑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审美观念。
审丑并非单纯地指丑陋、低俗,而是指对传统审美观念的颠覆和挑战。
土味文化的审丑观念主要体现在对乡土气息、民间艺术的重新审视和再创造。
通过将原本被忽视的、被边缘化的元素重新包装和呈现,土味文化打破了传统审美的局限,为人们提供了全新的审美体验。
五、后现代:土味文化的时代特征土味文化作为后现代文化的代表,体现了后现代社会的多元、开放和包容。
在后现代背景下,土味文化以开放的心态接纳各种元素,实现了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
同时,土味文化也反映了后现代社会的消费主义倾向和娱乐化特征。
赋权理论研究综述
六、小结......................................................................................................................37
七、参考书目..............................................................................................................38
二、赋权理论及实践的演进........................................................................................9
三、赋权理论取向的社会工作..................................................................................13
(二)、赋权取向社会工作模型............................................................................ 14 1、价值基础.........................................................................................................16 2、介入认可.........................................................................................................17 3、理论基础.........................................................................................................17 4、工作者和案主相互关系的指引.....................................................................18 5、实践架构.........................................................................................................19
互联网平台用户数据赋权与合规
互联网平台用户数据赋权与合规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平台用户数据的赋权和合规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互联网平台作为连接用户和服务提供商的桥梁,承载着大量的用户数据,这些数据对于平台和用户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然而,数据的合规和赋权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互联网行业。
本文将从用户数据赋权和合规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用户数据赋权用户数据赋权是指将用户对自己数据的控制权交还给用户本人。
在传统的互联网模式下,用户的数据往往被平台垄断,用户对自己的数据缺乏掌控能力。
而随着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关注自己的数据使用和保护权益。
为了赋权用户数据,一些互联网平台开始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平台提供了更加明确和详细的用户隐私政策,告知用户个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方式。
其次,平台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用户数据管理工具,使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分享自己的数据。
再次,平台加强了用户数据的安全保护,采取了多种技术手段来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然而,用户数据赋权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平台在收集用户数据时,往往会采取"捆绑式"授权,即用户必须同意将所有数据交给平台,无法进行精确的选择。
其次,平台在使用用户数据时,往往缺乏透明度,用户无法了解自己的数据被用于何种目的。
最后,用户数据的赋权需要依赖用户自身的意识和能力,对于一些弱势群体来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权益受损的情况。
二、用户数据合规用户数据合规是指互联网平台在处理用户数据时需要遵守的法律和规定。
由于用户数据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来保护用户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在用户数据合规方面,互联网平台需要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平台必须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才能收集和使用用户数据,不能擅自侵犯用户的隐私权。
其次,平台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再次,平台需要明确告知用户数据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不得超出用户的授权范围。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
《科技传播》2019·6(下)123信息科技探索作者简介:邹妍妍,辽宁师范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邹妍妍摘 要 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催生了新媒体时代的到来。
新媒体时代普遍“赋予”传统媒体时代几乎没有发言权的接受者,这意味着互联网技术赋予公众话语权力。
这种赋权或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技术赋权;二是社会赋权。
文章分析了技术赋权和社会赋权对互联网技术影响所产生的公共话语权力的影响。
关键词 互联网技术;公众话语权;赋权中图分类号 TP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9)237-0123-02在20世纪70年代,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提出了“权力话语”的定义。
笔者认为话语是人们用来战斗的手段和目的。
只有当你拥有一些力量时,才能表达自身意愿、维护自身利益,简言之,言语才会给人力量。
他认为说话权和话语是密不可分的:“话语”是指社会团体根据某些规则将其意义传达给社会以确定其社会地位并被其他群体认可的过程。
在这一点上,话语和权力结合起来形成话语权力。
简而言之,发言权是主体发言的权利,对话的力量控制和指导公众舆论的力量。
即话语权主要有两层含义: 一是“拥有说话机会的权利”,二是“作为控制他人的权力”。
公共话语权是指公众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影响舆论的权利。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的话语权有了一个表达平台。
1 技术赋权互联网,即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通过一组通用协议连接起来,形成一个逻辑上单一的大型国际网络。
这种将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的方法可以称为“网络互连”,在此基础上覆盖全世界的全球互联网网络被称为“互联网”。
即是“互相连接在一起的网络”。
它打破了信息传递的局限性,使人们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获得他们所需的信息。
互联网不仅可以在不受空间限制的情况下交换信息,还可以交换信息,使其更具互动性,更容易满足每个人的个性化需求。
赋权理论(课件)
二、基本假设 二、基本假设
3、每个人都不缺少能力,个人的能力是可 以通过社会互动不断地增加。 4、服务对象是有能力、有价值的。社会工 、服务对象是有能力、有价值的。社会工 作者的作用在于通过共同的活动帮助服务 对象去除环境的压制和他们的无力感,使 他们获得能力,并能正常发挥他们的社会 功能。 5、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是一种合 作性的伙伴关系。
一、发展历史 一、发展历史
第二个阶段是从1917年至1945年。 第二个阶段是从1917年至1945年。 这个时期的赋权取向社会工作实践以下列方式协助缺少权力的案主: 一是建立社会安全制度。当时民间社会工作组织号召所有社会工作者 一是建立社会安全制度。当时民间社会工作组织号召所有社会工作者 一起倡导一项永久性及全面性的福利制度,并得到其他相关社会工作 及劳工组织的呼应,美国政府也因此陆续制定或通过各项社会安全制 度,这是美国社会首次出现福利国家的诉求。 二是注意母亲及儿童的健康照顾议题。在Lathrop和Abbott等几位著 二是注意母亲及儿童的健康照顾议题。在Lathrop和Abbott等几位著 名社会工作学者的倡导下,美国国会通过有关母亲与儿童健康的法案, 由联邦拨款协助地方政府推动亲职教育、母子健康计划,特别是在乡 村地区,以建全国家发展的公民根本。 三是建构美裔黑人的社会工作学校。为了协助黑人可以和白人一样地 三是建构美裔黑人的社会工作学校。为了协助黑人可以和白人一样地 进入大学,以及扩增美裔黑人的资源与机会,亚特兰大社会工作学院 和霍华德大学于1920年和1936年先后成立,专门培养黑人社会工作 和霍华德大学于1920年和1936年先后成立,专门培养黑人社会工作 者,直接为美裔黑人引进“赋权”的教育效果。 四是社会服务的正常化运动。为了因应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及活动区域, 四是社会服务的正常化运动。为了因应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及活动区域, 赋权取向的社会工作者倡导设立服务机构或输送服务应该尽可能设立 于邻近地区或工作场所,以便人人易于接近及使用。Biblioteka 一、发展历史 一、发展历史
赋权法则在行政法中的适用与局限
赋权法则在行政法中的适用与局限在行政法中,赋权法则是一项很重要的原则,用于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
赋权法则的适用与局限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思考。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赋权法则在行政法中的适用与局限。
一、赋权法则的适用赋权法则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机关只可以行使法律明文授权的权力,不得超越其授权范围。
这一原则的适用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首先,赋权法则从根本上确立了行政机关权力的合法性。
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来自于立法机关的授权,没有授权的权力是无效的。
这样一来,赋权法则有效地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寻租倾向,保护公民的利益。
其次,赋权法则保障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并经过公开程序。
这样一来,公民可以了解到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以及依据何种法律规定做出决策,从而保障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最后,赋权法则使得行政机关的决定能够得到合法的实施。
行政机关所做的决定若超出其授权范围,将是非法的。
赋权法则的适用保证了行政机关的决定能够合法地得到执行,维护了行政法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二、赋权法则的局限赋权法则在行政法中的适用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这主要体现在行政机关的授权不明确、权限划分不准确以及行政裁量权的滥用之上。
首先,行政机关的授权常常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
由于一些法律规定的含糊性,行政机关的授权范围常常不明确,导致行政机关有可能在行使职权时超越授权范围。
这给行政决策带来了不必要的风险。
其次,权力的划分在现实中往往存在模糊与交叉。
不同法律规定授予的行政机关的权限有时存在重叠,或者存在空白。
这就给行政机关判断自己应当行使何种权力造成了困惑,会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效力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行政裁量权的滥用是赋权法则适用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时,如果对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的限定,就容易使得行政机关的裁量权变得过于宽泛。
这就带来了滥用权力的隐患,可能导致不公正或不合法的决策。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和普及,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互联网技术的开放性和民主性质使得更多人能够参与到公共讨论和表达中,从而推动了公众话语权的扩大和多样化。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的影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平等、开放的表达平台。
传统媒体的主导地位和门槛较高,导致公众话语权受到限制。
而互联网技术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对话语权的垄断,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如微博、博客、论坛等)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互联网技术的开放性使得公众可以直接参与到信息的传播和讨论中,实现了话语权的广泛扩散。
互联网技术促进了多样化的话语表达和声音的平衡。
传统媒体的话语权一般由少数权威机构或个人掌握,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和意见的单一化。
而互联网技术提供了多元的、分散的表达方式,让更多的声音得以被听到。
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自由地发表自己对特定事件或主题的观点,形成多元的声音。
这种多样性的表达和声音的平衡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和解决问题,避免了权力和媒体对话语权的不公平。
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传统媒体与公众之间的互动模式,增加了公众的参与度。
传统媒体往往是单向传播的,公众只能被动接受信息。
而互联网技术的交互性使得公众可以积极参与到话语权的建构中。
通过评论、转发、点赞等操作,公众可以与其他网友进行互动,形成讨论氛围。
这种互动模式的出现,使得公众可以更加主动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声音,从而参与到公共话语权的建构中。
互联网技术的赋权作用使得公众在信息获取和传播方面更加自主和有能动性。
传统媒体往往受到政府、资本或其他权威机构的影响,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地操控信息的传播和选择。
而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使得公众可以自由地选择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来源。
公众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工具,主动地寻找和筛选感兴趣的信息,并进行传播。
这种赋权作用使得公众在面对信息时更加独立和主体,有更多的选择和权衡的能力。
数字人文如何助力弱势群体的赋权与发展
数字人文如何助力弱势群体的赋权与发展在当今数字化高速发展的时代,数字人文作为一种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和实践方法,正逐渐展现出其在社会变革中的巨大潜力。
尤其对于弱势群体而言,数字人文为他们提供了新的机遇和途径,帮助他们实现赋权与发展,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改善生活质量,提升自身的地位和价值。
弱势群体,通常是指那些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的人群,如贫困人口、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农民工等。
这些群体往往由于缺乏资源、机会和能力,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劣势,容易被边缘化和忽视。
数字人文的出现,为打破这种困境提供了新的可能。
首先,数字人文通过数字技术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多的知识获取渠道。
在过去,弱势群体可能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经济条件差等原因,无法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丰富的知识信息。
而如今,互联网和移动设备的普及使得知识的传播不再受到时空的限制。
弱势群体可以通过在线课程、电子图书馆、知识共享平台等途径,免费或低成本地获取各种学习资料,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技能。
例如,一些针对贫困地区儿童的在线教育项目,为他们提供了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学习机会,帮助他们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
其次,数字人文为弱势群体提供了一个表达自我和发声的平台。
在传统的社会环境中,弱势群体的声音往往容易被主流社会所忽略。
但在数字时代,社交媒体、博客、短视频等平台为他们提供了展示自己生活、表达观点和诉求的空间。
例如,一些残疾人通过网络分享自己的生活经历和励志故事,不仅能够获得社会的关注和支持,还能够激励更多的残疾人勇敢面对生活。
一些少数民族文化通过数字平台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和传承,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认同感。
再者,数字人文有助于保护和传承弱势群体的文化遗产。
许多弱势群体拥有独特而丰富的文化传统,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文化面临着失传和被遗忘的危险。
数字人文通过数字化的手段,如建立文化数据库、制作数字影像、开发文化应用程序等,对弱势群体的文化进行记录、整理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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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体上人们在使用这个概念的时候,头脑中有一个模 进行抗议,表达心中的不满,再进行赋权,通过网络议题赋予
糊的群体概念,但具体历史情境下,具体个案中的界定是不 民众一定的权力。
同的,有些研究中弱势群体的界定甚至是模糊的。只不过大
持这种观点的研究者,有的是结合具体的网络事件分
多数学者认可的弱势群体为在物质生活条件方面、权力和权 析,如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陈浩、吴世文以“华南虎照
结论。不同的学科对于弱势群体的界定及研究重点也不同。 时代如何将议题设置变成一个公共事件时认为:于建嵘教授
在我国,2002 年两会上朱镕基总理首次使用“弱势群体”这 指出:在网络时代将议题设置变成一个公共事件的过程中,
个概念后,这个概念得到关注和使用,但并没有明确的界定。 议题设置的目标主要是抗议和赋权。一般来说,意见领袖先
的群体。所以,西方的赋权研究主要针对企业中的下属,少数 用互联网进行信息沟通、积极参与决策和采取行动的实践性
群体、边缘群体、能力丧失者 (disabled)—也就是我们国内常 互动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实现改变自己不利处境或者提升权
用的“弱势群体”这一统称所涵盖的人群,那些在政治、经济、 力和能力,从而使得整个社会的权力结构发生改变的结果的
取得更加有利和有力的话语优势,成为重构中国政治经济力 论。无论研究者们最初的关注点是什么,关于互联网赋权研
量的一份子。
究者的结论可分为两种观点。
其二,弱势群体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处于流动中的概念,
第一种观点对互联网提高民众权力的能力给予肯定,进
或者说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的参照系可以得出不同的 而是对更大程度的民主进步寄予了厚望。有学者在谈到网络
15
文化等社会资源分配中处于劣势,其生存、发展遭遇能力和 社会实践状态。
权力缺失的人群。[4]
二、互联网赋权研究现状
如此推论下去,那么,互联网赋权的对象就是弱势群体
深圳大学丁未教授对西方社会科学领域新媒体与赋权
年
第
么?此处需要说明的有两点。
研究概况作了整体阐述。丁未教授认为至上世纪八九十年
四 期
其一,这是西方赋权研究中针对具体地区或特定人群的 代,赋权成为美国社会科学领域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广泛
其次,阐释互联网赋权的概念。 第一,互联网赋权,赋予的是权力,而不是权利。从这个 角度讲,研究者们提出“互联网赋权”,或者“互联网增权”,这 两种翻译方式都是可以的。但是,虽然 empow erment 翻译 为“赋权”“增权”都可以,但增权似乎更容易被人们理解。有 研究者质疑:互联网怎么能赋权?是天赋人权。提出这样的问 题,一方面是因为国内学界对新媒体赋权研究不充分,导致 对互联网赋权概念的陌生。另一方面是因为对“权力”和“权 利”这两个概念的认识所致。 “天赋人权”中的“权”指的是权利,中文习惯译为天赋人 权的“权”其实是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源于拉丁文 jusnafural,指自然界生物普遍固有的权利,并不是由法律或信 仰来赋予的。美国《独立宣言》对“自然权利”的解释是:“人人 生而平等,他们都有从他们‘造物主’那边赋予了某些不可转 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法学家韦斯利·霍菲尔德 (Wesley New comb Hohfeld 1879—1918 年)认为,权力是指人们可以迫使他人这样
利方面、社会声望方面、竞争能力方面以及发展机会方面处 片”事件为例撰写论文分析新媒体事件中的赋权问题。文中
于弱势地位的群体。[5]
认为,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重要的权力源和影响源。从
我们认为,互联网赋权赋予权力的对象是有机会使用互 整个华南虎照片事件的发展演变过程分析,网络社群正是借
联网并有可能通过使用互联网而提升自己权力的人。之所以 助新媒体事件的解放力量从而实现了自我赋权,并彰显了自
研究,比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美国广泛应用于个体、组 应用于个体、组织、社区的研究中。具体到新媒体与赋权,丁
织和社区的发展研究。这类研究以定量研究为主。理论上及 未教授对其兴起原因及背景作了阐述,认为由于以互联网为
本
实际研究中,赋权的研究对象范围是可以再扩大的,在西方 代表的新媒体技术的迅速扩散与应用,使得传播与发展找到
论
一来,传播研究有了更广阔的视野,传播与文化及社会变革 沟现象关注产生共鸣,而“赋权”一词由于其天然的赋予、提
前 沿
之间关系受到重视,发展中国家不平衡的权力结构受到关 升弱势者权力与技能的主旨而常与新媒体技术在第三世界
注,新媒体技术在第三世界推广过程中草根阶层的赋权问题 国家的推广中与对草根阶层的赋权、消除数码鸿沟、女性发
这样说,还因为按照保罗·莱文森[6]所指出的,从媒介生态和 身的影响力;有的是结合具体的传播学理论分析,如安徽社
人类生态的发展来看,媒介将越来越符合人类小生境,越来 会科学院焦德武在《网络议程设置与网民自我赋权》中指出,
越多的人乃至整个世界都将享受到现在的媒介和未来媒介 网络议程设置从本质上看是网民的自我赋权;有研究项目认
展态势及人类生态看,未来谈的“未来媒体赋权”亦不是集中 之以围观结构的“共景监狱”模式。“共景监狱”的集体围观图
东南传播 2013 年第 4 期 (总第 104 期)
本期视点 ———理论前沿
景对社会管理控制方式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自古以来, 社会控制的主动权都是掌握在掌权者手里。而现在,微博作 为最天然的民主推进工具,成为打破权力平衡的一个有效工 具。微博赋予每一个个体以权力,使得他们能够更加有效地 交流,帮助他们不再受到压制。[8]
满足的一种资格,是一种可能性。人的权利能否最终体现为 整体要发生变化,是人类对抗任何表现为公权力和私权力的
实际,就要看他是具有权力。”[3]天赋人权可以通过法律形式 集中权力。比如苏联国家主义的终结就是对抗集中权力使之
在各个国家予以保障,法律面前,公民的权利人人平等,但权 发生变化的典型,信息主义和国家主义[7]的运作规则完全不
力却不同。互联网不能赋予权利,只能因为技术特征、传播优 同,国家主义不符合人类生态,与信息主义的发展骨肉相联
势有助于公民权利的表达或实现。
的是媒介,媒介的发展规律却是符合人类生态的。
第二,互联网赋权赋予谁权力?西方赋权理论的取向之
综合上述分析,互联网赋权指的是社会中有机会使用互
一为赋权的对象主要是社会中那些“无权”(pow erlessness) 联网并有可能通过使用互联网而提升自己权力的人,通过使
赋予的权力,并在其中同步旋转。互联网赋权必然导致弱势 为互联网时代社会控制模式已经改变。具体而言,互联网技
群体受益,人文关怀使关注弱势群体的研究受重视,但除了 术带来的“极端透明度”,成为一股不可遏制的发展潮流和趋
弱势群体,媒体还使其他人的权力受益。从传播技术、媒介发 势,彻底颠覆了当今社会“全景监狱”的金字塔控制模式,代
关键词:新媒体 赋权 媒介进化小生境理论 权力 民主
一、互联网赋权的概念阐释 媒介沙场群雄逐鹿,谁与争锋?互联网异军突起,个中翘 楚的地位不容置疑。相应地在媒介理论研究领域,互联网研 究日益繁盛,其景堪称一片姹紫嫣红,诸种话题的讨论竞相 开花结果。互联网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也受到关注,但在媒介 研究花圃枝繁叶茂的环境中,却显得瘦弱孤单。之所以如是 孤寂,是因为新媒体与赋权的联系尚是一个崭新的话题。 西方赋权研究于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并逐渐在社 会科学领域流行,新媒体尤其是网络与赋权联系的相关研究 则是在新媒体逐渐流行之后开始的,现在仍是一个新鲜的话 题,正因为是一个新话题,所以对我国学界对互联网赋权的 概念没有明确的界定,对互联网赋权的理解存在停留在字面 意思基础上理解模糊的问题,甚至还存有误解,如有研究者 认为互联网如何能够赋权?应该是天赋人权。所以本文对互 联网赋权的概念进行详细阐释。 首先,何为赋权?赋权(empow erment)又译为增权,是 一个多层次、宽泛的概念体系,在不同研究中,其适用的层面 也有所不同。关于赋权的概念界定,美国学者拉帕波特(Julian Rappaport)、齐默曼 (M arc A·Zimmerman)、帕金斯 (Douglas D·Perkins)等做出了贡献。齐默曼认为赋权最好理 解为一个开放的建构性研究,这个概念的界定要考虑必要 的、特殊的背景。拉帕波特(Julian Rappaport)认同康奈尔大 学赋权研究小组的赋权界定:一种社区有意识地包括互相尊 重、批判性反应、关怀和团体参与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对有 价值的资源缺乏平等分享的人们对这些资源获得更多的接 近和控制。[1]齐默曼(M arc A·Zimmerman)和帕金斯(Douglas D·Perkins)谈到,有的学者把赋权界定为仅仅是一个过 程,通过这个过程人们对自己的生活、社区中的民主参与取
期
的研究中也是如此,研究对象可以推广到国家乃至跨国地区 了新的结合点和实验场,新媒体技术在 21 世纪的第三世界
视
点
的人群。比如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学界将传播作为文化共 发展主题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联合国对新媒体技术与
— 理
享的反思,促进了发展传播学理论与实践的批评取向,这样 发展议题的重视,与西方学界对互联网崛起所导致的数码鸿
第二种观点对互联网提高民众权力的能力提出质疑。如 有观点认为,在中国,其实在网络媒介事件中,传统媒体的作 用至关重要而又不可取代。因为在网络媒介事件中,由于目 前门户网站没有采编权,只有进入传统媒体的消息,才可能 进入门户网站,事实证明,网络议题如果没有传统媒体的参 与,很难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有研究者对网络上曾经沸沸 扬扬的事件发起深思。认为诸多网络媒体事件的命运都是热 闹一阵、喧嚣一时之后都不了了之,根本没有得到解决,事件 的真相随着时间流逝不再受到关注,就像是被扔进了时间的 黑洞,无从得知。[9]有学者通过对象征性权力的分析阐释互联 网与权力的关系,指出权力有许多种形式。在制度化的经济 权力、政治权力和强制权力之外,约翰·B.汤普森还特别提出 一种象征性权力。即“运用象征性形式干预事件进程的能力, 影响他人行为而创造事件的能力,采用的手段是象征性形式 的生产和传播”。[10]与权力的物质载体如警察、军队、法院、监 狱等不同的是,象征性权力体现的是一种思想权力,一种观 念的权力。象征性权力的载体即媒介产品,其内涵往往涉及 意义的生产。由于这种意义往往又影响到社会的价值认同和 权力的构成,因此,话语也常常被视作一种权力,并具备建构 社会的能力。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实践,话语从权力关系的各 种立场建立、培养、维护和改变世界的意义。如此一来,媒介 话语建构和传递的过程也影响并再现了社会权力建构和传 递的进程。网络虽然为平民大众提供了畅所欲言、表情达意 的平台,网络舆论群情涌动,在某些事件当中甚至左右和改 变了决策者的态度,这些事件被归结为“民意的胜利”。如“周 老虎”案的水落石出,厦门 PX 事件尘埃落定等。而政府对此 的态度也逐渐松动。于是我们看到,既有汹涌高涨的网民“网 络论政”的热情,又有政府纡尊降贵、“网络问计”的谦恭姿 态,这似乎成为中国民主进步的标志。从其言论开放自由的 进步性而言,数量众多的网民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对公共领 域的再造和书写。这似乎也回归了象征性权力的本来涵义, 即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象征性权力的使用者和创造者。[11]虽然 这些学者指出象征性权力媒介化的存在,但最终认为网络象 征性权力所提供的其实只是传播民主的幻象。因为过往的经 验也证明,过于自由放任的“大众民主”或许会在某种狂热 的、非理性的感情驱使下成为放诞、专横、偏执和残暴的“乌 合之众”,因为人多势众而产生的力量感,在某种情况下,“很 容易干出最恶劣的勾当”(古斯塔夫·勒庞语)。早在古希腊时 期,亚里士多德就指出群众政治有走向独裁的危险。寄望于 完全不受约束的“大众民主”,会从根本上铲除个人自由的基 础,最终可能使驯服权力的愿望完全落空。这也是我们看穿 传播的民主幻象的一记沉重警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