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年修订)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7.15•【字号】川教[2010]140号•【施行日期】2010.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140号)各市、州教育局:为加强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保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原四川省教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教基〔1992〕20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教育厅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严谨、实用高效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入、信息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籍核查、监督,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籍注册、日常管理。
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省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入学、注册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录取学生。
四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四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四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四川省教育厅开展的一项统一的高中阶
段学业水平测试,是一项比较客观、公正的考试,旨在准确评价中学
生在一定的学习知识和能力水平上的发展情况。
考试的科目一般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和物理等六科,
虽然考试题目分布不同,但对考生来说,每一门考试都需要熟练掌握
基础知识,并熟悉一些考试技巧,以便准确回答考题或者解决考题。
此外,在考试前的备考中,考生还应当学习一定的考试技巧,并经常
做一些模拟考试,以便能够掌握一定的考试技巧,提高考试成绩。
总之,只有考生在备考中坚持学习,坚持练习,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才能在四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
只有真正
认真备考,才能取得更好的结果,考生需要树立自己的信心,勇于挑战,不断努力,拼搏争取比较出色的成绩。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
附件1: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考籍号编码规则一、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18位)编码规则(从左至右):(一)第1-6位为全国统一的省、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
(二)第7-10位为高一学生入学年号,如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编为2010。
(三)第11位为学段代码,全省统一为3。
(四)第12-13位为学校代码,由各市(州)统一编定。
(五)第14位为学生性别代码,男为“1”,女为“2”。
(六)第15-18位为学生学籍序号,以学校为单位,从0001号开始依次编号。
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12位)编码规则:(一)第1-2位为毕业年号,如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2013年毕业,头2位就编为“13”。
(二)第3—6位为全国统一的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
(三)第7-8位为学校编码,由各市(州)统一编定。
(四)第9-12位为学生考籍号序号,以学校为单位,从0001开始依次编号。
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 2 -附件3: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共名)市(州)县(市、区)学校(盖章)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盖章)注:1. 本表通过四川省电子学籍系统分班打印形成,加盖学校公章后,按照管理权限上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上报新生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学生学籍,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编号规则编制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为辅号)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完成电子注册,并于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学校各年级统一以入学年份命名。
如2010年入学的,应写为高2010级。
3.录取类别指:公费统招生、择校生、其他。
3。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严谨、实用高效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入、信息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籍核查、监督,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籍注册、日常管理。
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省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入学、注册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录取学生。
学生须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发放给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
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入学学生进行注册登记。
在学生入学时组织学生完整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附件2),编制《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附件3),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9月30日前对学校上报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编号规则(附件1)编制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为辅号)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取得学籍。
电子注册后,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30日前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四川省教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地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1992年4月3日)川教基〔1992〕20号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从一九九一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施行。
一九九一年以前入学的高中学生仍执行原四川省教育厅制发的《四川省全日制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草案)和《四川省全日制中学学生成绩考核暂行办法》(试行草案)。
学生学籍资料和学生档案,除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省教委统一印制外,其余证书、资料、表册等由各地印制。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经验、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件:一、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联系表(略)三、四川省普通高中转学证明(略)四、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略)五、四川省普通高中休学证明(略)六、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申请表(略)七、四川省普通高中肄业证书(略)八、四川省普通高中结业证书(略)九、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入学、考勤、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成绩考核、升级、留级、跳级、奖励、处分、毕业、结业、肄业、学籍资料、学生档案等事项,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学第三条凡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录取的高中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完清报名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学生奉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或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但延期不得超过六周,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不按期到校报名注册,在开学后两周内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是由四川省教育部门颁发给在四川省普通高中完成学业的学生的证书。
下面是一篇关于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的700字的文章: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是对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习期间,认真学习、勤奋努力、综合素质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所颁发的证书。
这是对学生高中生活的一个总结,也是学生离开高中走向社会的凭据。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上标有学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年份、所就读学校、学校的章和校长签字等。
这些信息记录了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和成长历程。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是学生进入大学或者走向社会的一个重要证明材料,具有很高的含金量。
获得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的学生是在高中阶段艰苦学习后的产物。
高中是我们成长的重要阶段,在这里我们学会了如何独立思考,如何自主学习,如何与他人相处等等。
通过高中的学习,我们掌握了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
获得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的学生是经过严格命题和考核才能得到的。
高中阶段的学习是系统而深入的,需要学生掌握大量的知识和技能。
在高中阶段,我们需要完成大量的作业和考试,获得不低于一定标准的成绩才能顺利毕业。
这是对学生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一个考验。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是我们进入大学或者就业的一个敲门砖。
在现代社会,高中学历已经成为最基本的门槛。
有了高中毕业证,我们才能进一步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提升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对于那些不进大学而选择直接就业的学生来说,高中毕业证是他们证明自己能力的一张名片。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是每位高中学生都应该争取的荣誉。
它代表了对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和成长的认可和回报。
拿到高中毕业证,我们应该为自己曾经的努力而自豪,同时也要为未来的发展制定更高的目标,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是我们进入社会的一个崭新的起点。
它标志着我们离开了高中的校园,走进了社会的大门。
面对繁重的学习和生活压力,我们不应沉溺于曾经的成绩和荣誉,而是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态度,时刻保持学习的热情和进取的精神。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
办事指南成都市教育局17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一、项目概述海量轨道交通在线1.项目名称: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2.办理单位:成都市教育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4.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5.承诺时限:即办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69248498.投诉电话:61881680二、法定依据:《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七条“在征得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者到所在学校领取《成都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第二步:到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第三步:经办人审核第四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当场办结;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其理由,不予办理四、申请材料《成都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五、申请表格《成都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六、审批条件(前置条件)符合《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七、备注无成都市教育局网址:/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成都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存根)省(市、区)教委(局):编号:学生会考号:,在我市(区市县)中学高年级班就读,已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门学科考试,门考查,其成绩如下:成都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年月日成都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证明省、市会考办公室:编号:学生(会考号:),在我市学校高年级就读,参加了我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门考试科目,门考查科目的毕业会考,其成绩如下:成都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年月日注:1、会考成绩等第划分标准:优(80分以上);良(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二次会考成绩只记合格与不合格。
考查成绩只分合格与不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记为不合格。
2、编号为12位,例如:200701001001,1-4位为年份,5-9位为学校代码,10-12位流水号。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中英对照模板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Diploma
of Ordinary Senior High School in Sichuan Province
(XXX年)毕字第XXX号
(XXX) BZ No.XXXX
学籍号:XXXXXX
Student Status No.:XXXXXX
四川省教育厅
学生XX,性别X,年龄XX岁,系四川省(直辖市、自治区)内江市(州)威远县(市、区)人,于二OXX年X月在本校高中20XX级X班修业期满,经考核,德、智、体等方面合格,准予毕业。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studentXX,female,born inWeiyuanCounty,NeijiangCity, Sichuan Province,has accomplished all courses of the senior high school fromClassXX, Grade 20XXof our school inJun. 20XX. She is found to be qualified in morality, intelligence and physique, etc. and hereby awarded this Diploma.
普通高中会考
专用章(章)
Special Seal of Joint Examination for Ordinary Senior High School of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of Sichuan Province (Seal)
四川省教育厅制
Made by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Sichuan Province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四川省教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地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1992年4月3日)川教基〔1992〕20号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从一九九一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施行。
一九九一年以前入学的高中学生仍执行原四川省教育厅制(试行草发的《四川省全日制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案)和《四川省全日制中学学生成绩考核暂行办法》。
草案)学生学籍资料和学生档案,除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省教委统一印制外,其余证书、资料、表册等由各地印制。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经验、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件:一、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联系表(略)三、四川省普通高中转学证明(略)四、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略)五、四川省普通高中休学证明(略)六、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申请表(略)七、四川省普通高中肄业证书(略)八、四川省普通高中结业证书(略)九、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入学、考勤、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成绩考核、升级、留级、跳级、奖励、处分、毕业、结业、肄业、学籍资料、学生档案等事项,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学第三条凡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录取的高中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完清报名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学生奉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或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但延期不得超过六周,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不按期到校报名注册,在开学后两周内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严谨、实用高效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入、信息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籍核查、监督,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学籍注册、日常管理。
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省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实施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入学、注册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录取学生。
学生须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发放给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
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入学学生进行注册登记。
在学生入学时组织学生完整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附件2),编制《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附件3),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9月30日前对学校上报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编号规则(附件1)编制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为辅号)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取得学籍。
电子注册后,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30日前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中英对照模板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studentXX,female,born inWeiyuan County, Neijiang City, Sichuan Province,has accomplished all courses of the senior high sc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ool fromClassXX, Grade 20XXof our school inJun. 20XX. She is found to be qualified in morality, intelligence and physique, etc. and hereby awarded this Diploma.
Special Seal of Joint Examination for Ordinary Senior High School of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Sichuan Province (Seal)
四川省教育厅制
Made by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Sichuan Province
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Diploma
of Ordinary Senior High School in Sichuan Province
(XXX年)毕字第XXX号
(XXX) BZ No.XXXX
学籍号:XXXXXX
Student Status No.:XXXXXX
四川省教育厅
上高二中09年毕业证
上高二中09年毕业证引言上高二中09年毕业证是对2009年在上高二中完成学业的学生所颁发的证书。
这份毕业证代表着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成果和个人能力的证明。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高二中09年毕业证的相关内容。
毕业证的基本信息上高二中09年毕业证包含以下基本信息:1.学校名称:上高二中2.毕业年份:2009年3.学生姓名:根据个人情况填写4.学生学号:根据个人情况填写5.学生照片:根据个人情况添加这些基本信息在毕业证上起到了标识学生身份和毕业年份的作用。
毕业证的设计上高二中09年毕业证的设计简洁而美观。
证书的整体采用横向排列,纸张质地光滑,颜色选择上以浅色为主,使得证书整体给人一种清新、明亮的感觉。
证书上方居中位置印有学校的名称,以大号字体突出显示,下方紧接着是毕业年份的标识。
学生姓名和学号位于证书的中间位置,以中号字体显示,以突出学生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在证书的右下角有一处留白,用于粘贴学生的照片。
这个设计使得证书更加个性化,也方便学生与证书进行对应。
毕业证的背面上高二中09年毕业证的背面是学校的校徽和校训。
校徽以精致的图案展示了学校的形象和特色,校训则是学校对学生的期望和要求。
校徽和校训的设计采用了简洁而大方的风格,使得整个背面看起来庄重而有力。
校徽和校训的位置合理布置,使得整个背面更加平衡和谐。
毕业证的意义上高二中09年毕业证代表着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成果和个人能力的证明。
它是学生进入大学和就业市场的重要凭证之一。
拥有上高二中09年毕业证意味着学生已经完成了高中的学业,具备了一定的知识和技能。
这将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毕业证也是学生个人成长和努力的见证。
通过高中三年的学习,学生不仅在学术上取得了进步,还培养了自主学习、团队合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结语上高二中09年毕业证是对2009年在上高二中完成学业的学生所颁发的证书。
它承载着学生的辛勤付出和努力,代表了学生在高中阶段取得的成绩和能力。
这份毕业证将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打开新的大门,为他们的人生之路铺平道路。
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及要求
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及要求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的相关规定条件审核办理。
若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教育部2023年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其余报考条件与普通高考相同。
对口招生专业类别为: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智能制造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旅游类、餐饮类、纺织服装类、护理类、医药类、材料化工与资源环境类、教育类、汽车类、交通技术与服务类。
报名参加一类模式高考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类模式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3〕746号)的规定,具体报名资格审核办法由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招考机构制定。
(四)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9+3”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206号)的要求执行。
四川省高中毕业证样本
四川省高中毕业证样本
四川省高中毕业证样本
毕业证书
学籍号:XXXXXXXXXXX
姓名:XXX 性别:X 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
教育类别:普通高中学制:X年
所在学校:XXXXXXXXXXXXX
据本校有关部门认定,XX同学在我校学满规定年限,全部课程顺利通过,成绩合格,个人表现良好,现予以毕业。
特此证明。
四川省高级中学
校(盖章)
年月日
毕业证书编号:XXXXXX
备注:毕业证书必须妥善保管,严禁涂污、折痕、挂失等。
发生挂失或者认证需求,请您联系原创办学单位。
毕业回国后,可亲自到为本学信网反馈信息,及时配合被查询到的工作。
否则,将由此产生法律责任由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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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四川省教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地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1992年4月3日)川教基〔1992〕20号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从一九九一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施行。
一九九一年以前入学的高中学生仍执行原四川省教育厅制发的《四川省全日制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草案)和《四川省全日制中学学生成绩考核暂行办法》(试行草案)。
学生学籍资料和学生档案,除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省教委统一印制外,其余证书、资料、表册等由各地印制。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经验、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件:一、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联系表(略)三、四川省普通高中转学证明(略)四、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略)五、四川省普通高中休学证明(略)六、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申请表(略)七、四川省普通高中肄业证书(略)八、四川省普通高中结业证书(略)九、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入学、考勤、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成绩考核、升级、留级、跳级、奖励、处分、毕业、结业、肄业、学籍资料、学生档案等事项,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学第三条凡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录取的高中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完清报名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学生奉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或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但延期不得超过六周,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不按期到校报名注册,在开学后两周内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在校学生在新学期开始时,必须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凭学生家长或有关单位证明到校请假,不请假的视为旷课。
第四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招收学校的学籍。
凡已取得一所学校学籍的学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再给予学籍。
第五条普通高中各年级统一以毕业年份命名。
如一九九一年入学的高中新生第三班,应写为高九四级三班。
第三章考勤第六条学生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的,必须请假。
不请假和超过请假期限的,按旷课处理。
第四章转学借读第七条学生因常住户口随家长户口迁移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原校就读有困难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持变动后的户口簿(户口证明)或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转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联系表》,与户口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在征得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原校开具转学证明。
学生持原校开具的转学证明、户口簿(户口证明)或有关证明和转学联系表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未经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原校开具转学证明而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校承担就学责任。
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转学的学生。
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应负责安排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入学。
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更不得以此为由向转学的学生的家长或家长所在单位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学校接收转学的学生确有困难时,可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视其情况另行安排。
第九条省重点中学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只接收来自省重点中学的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第十条转学的学生一般应于开学后一周内到转入学校办好入学手续,其档案材料由转出学校在开学后四周内移交转入学校。
第十一条学生因父母双方在国外、边防工作、或支援外地建设,或从事野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等,需要离开自己户口所在地到异地借读,且借读地又有亲友能履行监护责任的,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申请表》(附父母所在单位证明),并持借读地暂住户口向借读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借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学校借读。
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照顾。
第十二条借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至一学年,特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延长。
借读的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但借读学校应对借读的学生在借读期间的品德表现进行评定,对学科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考核,并建立借读学生临时档案,如实记载。
借读期满,借读学校将借读学生的临时档案移交原校。
借读学生随借读学校在籍学生登记参加毕业会考。
第十三条转学、借读手续一般在寒、暑假期间办理。
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第五章休学复学第十四条在校学生因病(尤其是传染病、精神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县以上医院证明或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发给休学证明。
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时间超过六周仍不能到校上课的,应予休学。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在休学期满前两周由学生家长持医院证明或家长所在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可继续休学。
但连续休学最多不超过两年。
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延期休学申请,又不复学的,按旷课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休学原因消除,要求复学的,应持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应提交医院证明),经学校核准即可复学。
学校准予复学的学生,编入适当班级学习。
有补考学科的,应随所在年级参加补考。
第六章退学第十七条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批准退学。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学习能力,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学习,需要退学的,须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退学申请表(因病丧失学习能力的,附县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核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除名,在校内公布,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在一学期内旷课时间累计四周(按每周六天,每天六课时计算);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3、在同一年级学满两年仍不能升级者。
第十九条学生退学后,学籍自行消除。
退学一年后.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者,可持常住户口簿(户口证明)和有关证明,回原校申请复学,学校应重新给予其学籍,安排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七章成绩考核第二十条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末和每学年末学校都应对其进行成绩考核。
对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对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科成绩、体育成绩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学生品德的评定,以《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为依据,品德评定的基本方法是写操行评语和评定操行等级。
操行评语采用写实的方法,真实、具体地写出学生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
评语应充分肯定优点,恰当地指出主要缺点,并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重在激励学生的上进心。
对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其事迹和表彰情况应写在评语中。
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种类以及是否撤销处分等情况要如实写在评语中。
对受到学校警告处分,学年末仍未撤销的,也应写入评语。
评语由班主任草拟,征求任课教师、团组织和班学生干部的意见,经教导(务)处审定。
操行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极。
第二十二条学科成绩的考核以学生所学教材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为依据。
当年非会考科目的成绩通过平时考查和期末考试综合评定。
平时考查主要根据学生课堂答问和作业情况评定。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
学期成绩的计算,可按平时考查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学年成绩可按上、下两个学期的学科成绩平均计算,也可以下学期的学期成绩作为学年成绩。
劳动技术课的成绩以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和芍动态度综合评定,采用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等级制。
当年非会考科(项)目的考查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两等。
当年会考考试科目的成绩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
劳动技术课、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等会考考查科目(项目)的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等(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必选课只记合格、不合格,任选课只记载选修与否。
第二十三条体育成绩的考核,按《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施行。
第八章升级留级跳级第二十四条学生学年的操行等级及格、各科成绩均及格和体育成绩合格者,应予以升级。
操行等级及格、体育合格,又不属于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留级者,仍予升级。
操行等级不及格或体育不合格者,又不属于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留级者,司·随班附读,达到合格要求后方能正式升级。
第二十五条学生必修科目考试考查有不及格学科,应于下学年开学时补考。
学生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科不再补考。
经补考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于留级。
l、考试考查科目(项目)有三科(项)及以上不及格者;2、语文、数学、外语和当年会考考试科目中共有二门不及格者。
当年非会考科(项)目的补考成绩按实际分数记载,并注明“补考”字校。
当年会考科(项)目的补考成绩只记合格、不合格两等,并注明“补考”字样。
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参加当年的补考。
缓考成绩记载与正式考试相同,并注明“缓考”字样。
学生留级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教导(务)处审核确定。
学生在同一年级只能留级一次。
毕业年级学生不留级。
选修课的成绩不作为升留级的条件。
第二十六条学科成绩特别优异、操行优良、体育合格的个别学生,经本人和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集体推荐,参加本年级和准备跳入年级学年末的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准予跳级学习。
第九章奖励处分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均表现突出者,可分别评方学校,县(市区)、市(地、州)三好学生。
学生干部中德、智、体全面发展,工作成绩突出者,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也按学校、县(市、区)、市(地、州)三级评定。
学生在思想、学习、工作、文体或劳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可评单项奖。
学生受校级及以上奖励,其受奖励的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第二十八条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经教育不改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留校察看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开除学籍等处分。
学生因触犯刑律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要开除学籍。
第二十九条学生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须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决定。
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明显进步的,应及时撤销处分。
第三十条凡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受处分的决定应存入学生档案。
处分撤销时,亦应将撤销处分的决定存入其档案。
受警告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的学年末仍末撤销的,其受处分的决定和今后撤销处分的决定也应记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