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石寨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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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1.前言老石寨水电站工程位于普洱市境内宁洱县和思茅区交界的勐先

河下游,南班河一级支流。老石寨干流全长113km,河流比降9.24% , 流域面积1340km2。坝址多年平均流量24.5m3/s多年平均输沙量66.2 万吨。坝址以上流域面积830km2。工程由拦河坝建筑物、引水建筑物和电站厂区建筑物组成。坝高47m,引水隧洞1470m。装机容量16000 (2*8000)kw,属小(1)型IV等工程。多年平均发电量8016 万kw.h,年利用小时数5010h。工程总投资3070万元。老石寨水电站工程为云南省普洱市重点建设项目,由云南湘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公司作为老石寨水电站工程的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管理。电站于2008年5月开工,2011年8月二台机组并网发电,试运行至今。根据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云南省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于2007 年9 月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普洱市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并于2007 年9 月6 日通过了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主持的专家审查。审查会后,方案编制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完成了《云南省普洱市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07 年9 月,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以普水保(2007)31 号文批复了《云南省普洱市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03.09 万元,防治责任范围85.46 亩。方案预期目标为:扰动土地治理率为95%,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5%,土壤流失控制比小于0.9,拦渣率为95%,林草植被覆盖率25%,植被恢复率为

98%。在老石寨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为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的顺利实施,更好地把水土保持方案落到实处,建设单位强化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组织管理,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投资和实施进度安排落实资金,严把工程质量和技术关,自觉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及时、有效的防治。老石寨水电站工程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现已全面完成,从整个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看,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工程质量总体良好。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和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建成,有效地防治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了水土资源,增强了主体工程的安全保障,维护和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2.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2.1 主体工程概况

2.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老石寨电站总装机16000kw,设2台8000kw的混流水轮发电机组,共架设50000kw输电线路14.5km并入系统电网。其工程特性参数见表2-1 。

表2-1 老石寨水电站工程特性表

2.1.2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筑由溢流坝段、两岸挡水坝段、发电引水隧洞、厂

房、副厂房、升压站、上坝公路及办公生活设施构成。挡水建筑物为砼重力坝。泄水建筑物为砼重力坝的坝体泄洪排沙孔和表孔溢洪道;在右坝肩上游布置进水口,由压力隧洞接压力管道引水至厂房;厂区位于老石寨下端右岸河滩地上,发电厂房为地面式,主厂房临河布置,

副厂房布置于主厂房里侧,变电站位于厂房下游右岸山脚,为户外式。挡水建筑物大坝布置于坝址河段最窄处,坝顶长度40m,坝顶高程

1027m,最大坝高47m,坝顶宽5m,坝基宽15.8m,上游坡比1:0.8, 下游坡比1:1.3。坝体采用C20 砼砌毛石。坝基为岩石,坝体高度较低,且无大的地质缺陷,因此,坝基处理按常规进行

2 . 1 .3有关设计文件批复、调整过程

受云南湘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省郴州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及时组织,安排外业踏勘及内业设计对老石寨电站进行可研设计工作,湖南省郴州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于2007 年6 月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普洱市老石寨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要求,云南湘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 年8月3日委托普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院成立了项目组,按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规范》(SL204-98)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工作计划,以指导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根据对拟建项目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料及项目区现状的分析,根据工程特点,进行了项目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水土流失状况、土地利用状况等自然情况的调查,并收集了政府部门各种调查、统计资料和资源普查资料。为使水土保持措施实用、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工程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地段进行了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云南省普洱市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

告书》。

2.2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2.2.1 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过程根据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

云南省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编制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方案编制单位在承接项目后,及时安排组织外业踏勘及内业设计,于2007 年9 月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普洱市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2007年5月29目,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组织有关专家在云南省普洱市召开了该方案的技术审查会,会议形成了技术评审意见。会后,方案编制单位又根据技术评审意见,组织有关人员对原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2007年5月,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以普水保(2007)37 号文批复了《云南省普洱市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为103.09万元,防治责任范围37 亩。

2.2.2主要建设区域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建设区域包括:坝址区、弃渣场、厂房区、影响区(含施工道路与临时施工棚、仓库)等三个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

(1)坝址区、1#、2#、3#、4#渣场

该区包括砼浆砌石重力坝、1#、2#弃渣场、部分临时生活营地等,由于该区弃渣堆积在库区,被大坝拦挡,蓄水后为死库容和淤积区。方案可不考虑对其进行永久防护,只对其采取临时工程防护措施,其

防护对象主要是1#、2#渣场上的临时生活营地、仓库、渣场以修建干砌护坡挡护为主。达到能有效地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为目的。该区同时包括引水枢纽、引水压力隧洞、土石料场以及位于引水枢纽的加工拌合场和3#、4#渣场、钢筋、木材加工厂、仓库等临时设施等,由于该区的弃渣都堆放在3#、4#渣场,而且部分渣场平整后作为临时加工厂地,因此该区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主要针对3#、4#渣场,修建防护临时性拦渣坝,对于生产生活用地则应搞好施工期排水,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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