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医院科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科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科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分工1. 科室主任是科室用火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科室用火用电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2. 科室护士长协助科室主任负责科室用火用电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科室用火用电安全。
三、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 科室内用火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在科室内吸烟、使用明火。
2. 烹饪用火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科室内不得擅自使用电热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如需使用,需经科室主任批准,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4. 科室内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存放,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
5. 科室内部装修、维修等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科室主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科室内用电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 科室内电器设备使用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
3. 科室内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老化、破损的电线、插座等电器设备。
4. 科室内部装修、维修等动电作业,必须提前向科室主任申请,办理动电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5. 科室内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科室主任应定期组织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科室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2. 科室护士长应协助科室主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全体工作人员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检查与考核1. 科室主任应定期对科室用火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科室护士长应协助科室主任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科室用火用电安全。
3. 科室用火用电安全工作纳入科室考核体系,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卫生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卫生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卫生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科室、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用火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严禁在院内进行明火作业。
2. 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四不动火”原则: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
3.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监护。
4. 严禁在病房、办公室、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取暖、照明等。
5. 严禁在病房、办公室、仓库等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用电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用电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拉设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2.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3. 各科室、部门下班后,应关闭不必要的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4. 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热毯等。
五、消防设施管理1. 各科室、部门应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挪用、损坏。
2.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3.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利用宣传栏、公告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卫生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实习人员、临时用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设施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用火安全第七条医院内部禁止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时,需经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第八条使用明火时,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明确动火作业时间、地点、范围;(二)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三)设置专人看护,确保用火安全;(四)作业结束后,彻底熄灭明火,清理现场。
第九条医院内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特殊情况需存放时,需经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用电安全第十条医院内部用电设备、线路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一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毯等。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报修。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应经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由专业电工施工。
第五章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未造成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了确保医院用火用电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和患者、医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用火用电场所和设备。
1.2 医院应成立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1.3 医院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定期对员工进行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用火安全管理2.1 用火场所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2 用火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2.3 用火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
2.4 用火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用火结束后应立即熄灭明火,并采取措施防止复燃。
2.5 禁止在用火场所使用非专业的用火设备,禁止在禁火区域内用火。
三、用电安全管理3.1 用电场所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2 用电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3.3 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
3.4 用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用电结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防止漏电和触电。
3.5 禁止在用电场所使用非专业的用电设备,禁止在禁电区域内用电。
四、监督检查4.1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医院用火用电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4.2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3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用电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用电操作技能。
五、责任追究5.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用电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院财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由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医院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三、开展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管理。
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且每年至少检测____次。
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每月至少____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____次。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____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医院的员工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守则,适用于医院内部以及医院所属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对医院内部实行统一管理,对医院所属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包括用火安全管理和用电安全管理,具体包括用火设施的管理、用火操作的管理、用电设施的管理、用电操作的管理、用火用电应急管理等。
第四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用火用电的合理、安全、经济,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并且保护医院的员工和患者免受损害。
第五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法制依据、技术支撑。
第六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由医院成立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设立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第七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和执行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细则。
第二章用火安全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且配备专门的用火设施和灭火设备。
第九条医院的用火设施应当经过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第十条医院在用火方面应当明确用火的计划、程序和安全措施,并保证有专人负责。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用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并且进行灭火器材的检测和维护。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制定用火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用火事故。
第十三条医院的员工在进行用火操作时,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且配备专门的用电设施和电气设备。
第十五条医院的用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规定,并且经过专业部门验收合格。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台帐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医院在用电方面应当明确用电的计划、程序和安全措施,并保证有专人负责。
医院防火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防火安全用电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防火安全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的防火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2. 医院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检查及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安全用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防火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
三、防火安全用电要求1. 医院内部用火、用电、用气等由医院安保部门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 医院内禁止使用明火,如需使用,必须经安保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医院电气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误操作。
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好标识。
4. 医院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5)不应用易燃、易爆材料包裹电线、电缆。
5. 医院内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
6. 医院内部禁止吸烟,病房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持通道畅通。
7. 医院内部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宣传教育与培训1. 医院应定期开展防火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和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医院应组织防火安全用电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医院应定期对防火安全用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医院成立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 医院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 严禁在病房、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吸烟。
2. 医院内部禁止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时,需经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3. 禁止在病房、办公室等室内区域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热设备。
4. 医院内部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将易燃物品带入医院。
5. 定期对病房、办公室等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用火安全。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医院内部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私自改装、拆改电气线路。
2. 医院内部电气线路敷设、改造、拆除等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并报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 医院内部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 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5. 医院内部禁止使用非医用电器设备,如电热水壶、电吹风等。
五、消防安全培训1. 医院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医院内部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应急处理1. 医院内部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灭火。
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七、监督与检查1. 医院定期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医院内部用火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制度落实。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医院消防安全。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用电用火安全是医院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医院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用电用火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2. 各科室设立用电用火安全员,负责本科室的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应具备一定的用电用火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3. 建立用电用火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全院用电用火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用电安全管理1. 医院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电力设施进行建设和管理。
2. 医院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3.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电力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电力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4. 医院应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用电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安全运行。
5. 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
四、用火安全管理1. 医院应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对用火作业进行严格管理。
2. 医院应加强对用火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用火作业安全。
3. 医院应加强对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用火作业现场安全。
4. 医院应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存放。
5. 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用火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用火安全意识。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 医院应定期组织用电用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院职工的用电用火安全意识。
2. 医院应加强对新入职职工的用电用火安全教育,确保新入职职工具备基本的用电用火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医院应加强对用电用火安全员的培训,提高用电用火安全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监督检查1. 医院用电用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全院用电用火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用火用电行为,保障医院人员和财产安全,经与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人员、设备和建筑物的用火用电行为。
第三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并加强对医院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内从事用火用电活动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第六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设施的管理:医院应定期对用火用电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时,对于有故障或潜在危险的设施,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用火用电设备的操作:医院人员在使用用火用电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保持设备的整洁和安全状态。
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整设备参数。
3.用火用电防火安全:医院应建立用火用电防火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材的配置和检测、疏散通道的维护和管理、电气线路的安装和检测等。
4.用火用电故障和事故应急处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火用电故障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情况,并对事故进行事后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5.隐患排查和整改:医院应定期进行用火用电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档案。
6.用火用电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医院应定期开展用火用电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医院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属于全员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第八条院长是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确保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各部门主管要加强对本部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用火用电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操作监督,并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医院内部火灾和电气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而设置的。
以下是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一般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符合规范。
2.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火灾防控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 建立火灾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医院内部的用火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完善用火用电安全培训制度,对医院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和电气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火防电知识和技能。
5. 制定火灾和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医院内部的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发生火灾和电气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6. 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用火用电设备的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灾和电气事故发生。
7. 确保医院的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严禁使用破损、老化或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防火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所有医院内部消防设施及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消防行业标准进行设置、维护和检测。
第五条医院应设有专职的消防组织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院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第六条医院设消防处,由专职消防负责人领导,组织、协调全院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医院设消防队,由消防员组成,负责实际执行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医院消防负责人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演练,定期组织消防培训。
第九条全院内部应设置消防安全督导团队,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医院消防安全制度第十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明确各类火灾的应急处理措施,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二)明确消防设施的设置、使用方法,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三)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督导制度,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五)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六)明确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组织救援的流程和要求;(七)建立医院内部消防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修改应提前征求专业机构的意见,并报医院管理层审批。
第四章医院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使用第十二条建筑的消防设施应按照国家消防行业标准进行设置,落实到位,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灭火器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灭火器的数量、类型符合建筑物使用的需要;(二)灭火器的放置位置明确,能够方便员工使用;(三)灭火器的有效期限定期检查和更换;(四)灭火器的放置位置明确,易于员工找到。
第十四条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不得堵塞;(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有明确的标识;(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明确火灾疏散的指示标识。
医院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医院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宣传教育等。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用火管理(1)禁止在病房、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使用明火,如需使用,需经消防办公室审批。
(2)严禁在病房内吸烟,病房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禁止在医疗设备附近使用易燃物品,如酒精、乙醚等。
2. 用电管理(1)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私自拉接临时电源。
(2)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3)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时,需确保设备接地良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3. 消防设施管理(1)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2)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进行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的检查、维护。
(3)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和消防车辆通行。
4. 消防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通过宣传栏、海报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疏散和灭火能力。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导致火灾事故的,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用火用电安全,遵循火灾防控原则,严格实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种场所、部门的用火用电工作。
第三条医院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用火用电安全工作,确保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经常保持在合理、安全、有效的状态。
第四条医院用火用电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本地区消防、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科学技术要求。
第二章医院用火用电安全责任第五条医院设立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人员。
第六条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用火用电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的负责人要建立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人的职责和任务。
第三章用火安全管理第八条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选用各种用火设备设施,确保消防用火安全。
第九条医院必须进行定期的消防设备巡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医院应制定详细的疏散预案,保证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序地疏散人员。
第十一条医院内各科室、部门的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用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用电设备和线路运行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严禁使用过时、老化设备。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用电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医院要加强对员工的用电安全培训,明确使用电器设备的正确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六条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机构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的用火用电安全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医院应予以严肃处理,可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记大过、降低职务、纪律处分等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对本制度的修订,应经医院领导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医院动火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医院内动火作业和用电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动火作业和用电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动火用电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章动火作业管理第四条动火作业定义:本制度所指动火作业是指可能产生明火、火花、高温等火灾危险的作业,如焊接、切割、气焊、喷灯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审批程序:1. 凡需进行动火作业的科室或个人,应向保卫科提出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2. 保卫科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作业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批准动火作业。
3. 批准后,由申请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第六条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可燃物,保持现场通风良好。
2. 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沙等。
3. 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4.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火服、防火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七条动火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应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用电设备管理第八条用电设备使用要求:1. 用电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3. 严禁使用非标准的电源插座、电线等。
第九条用电设备检修与维护:1.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解、修理。
3. 检修和维护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条用电安全措施:1. 用电设备周围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潮湿、积尘。
2. 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绝缘良好,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3. 电气线路应按照规定敷设,不得随意改动。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一条医院设立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对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医院科室用电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电气事故,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各科室用电的安全措施和责任。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的电气设备和电器用具的安全管理。
三、责任主体1. 医院:负责向各科室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和电器用具,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2. 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用电操作和检查。
四、安全措施1. 用电设备和电器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经过安全检测和备案,不得使用非法和不合格的设备和用具。
2. 用电设备和电器用具必须按照要求接入地线,确保漏电保护器和接地装置工作正常。
3. 用电设备和电器用具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更换。
4.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过载插头和多重插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5. 用电设备和电器用具应远离水源和易燃易爆物品,避免接触潮湿环境。
6. 用电设备和电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待机。
五、安全培训医院应组织定期的用电安全培训,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事故处理1. 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和报警,确保人员安全。
2.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电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3. 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七、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科室的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违纪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将依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经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并于所有科室公示。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医院科室用电安全,提高用电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科室的用电安全工作,涉及科室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巡检、维护、保养等方面。
医院消防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各科室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医院保卫科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的维护、消防器材的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
三、用火用电管理1. 医院内部禁止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使用电热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 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动火作业需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5. 医院内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需存放,必须经过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医院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医院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医院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消防设施与器材1. 医院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与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医院定期对消防设施与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医院消防设施与器材的使用、管理由保卫科负责。
六、消防安全检查1. 医院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科室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自查,确保消防安全无隐患。
3. 保卫科负责对医院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七、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卫生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和部门的职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第四条卫生院应当加强用火、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用火安全管理第五条卫生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火源管理规定,禁止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卫生院。
第六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卫生院应当加强火源管理,禁止在禁火区域内使用明火。
确需使用明火的,应当事先报经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
第九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禁火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对火源、电源的管理,确保火源、电源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卫生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电管理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三条卫生院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第十五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
第十六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对电源插座、开关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破损、老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源插座、开关等设备。
第十七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对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
第十八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
医院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加强对用火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医院内部禁止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的,应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 医院内部禁止私自拉接临时电源线路,如需临时用电,应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4. 医院内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5. 医院内部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确需使用时,应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6. 医院内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标准电线、插座、开关等。
7. 医院内部禁止在病房、走廊等人员密集场所吸烟。
8. 医院内部禁止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堆放杂物。
四、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医院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医院消防安全。
2.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3. 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情况。
五、奖惩1. 对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个人和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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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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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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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可在此位置输入公司或组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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