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综合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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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艺比赛评分标准

手工艺比赛评分标准

手工艺比赛评分标准
手工艺比赛评分标准是为了在比赛中公正、客观地评判参赛作品并确定获胜者而制定的一套规定。

以下是手工艺比赛评分标准的基本要素:
1. 创意与原创性(40%)
- 参赛作品的独特性和创意程度;
- 是否展示了创作者的原创想法;
- 是否有新颖的设计和独特的技术应用。

2. 技术和工艺(30%)
- 设计和工艺的执行能力;
- 手工艺的精细程度和整体质量;
- 制作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工具的合理性。

3. 视觉效果(20%)
- 参赛作品的外观和整体视觉效果;
- 使用的颜色和材质的搭配是否和谐;
- 是否给人以美感和艺术享受。

4. 符合主题(10%)
- 参赛作品是否符合比赛的主题要求;
- 是否能够通过参赛作品传达主题的意义和理念。

评委会根据以上标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并综合各个维度的
分数确定最终的获胜者。

在评分过程中,评委会应该保持独立、公
正和客观的态度,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备注:这仅仅是一份手工艺比赛评分标准的示例,具体的评分
标准可根据比赛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以上是手工艺比赛评分标准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美术比赛的打分表与评定标准

美术比赛的打分表与评定标准

美术比赛的打分表与评定标准
为了确保美术比赛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我们制定了一套详细的打分表和评定标准。

本文档将为您提供有关评分机制的全面信息。

一、评分标准
1. 创意性(30%)
- 作品是否具有独特的创意和视角
- 作品是否能够展现出原创性和想象力
2. 技巧与技能(30%)
- 作品的技术水平和技巧运用
- 作品是否展现出对美术材料和工具的熟练运用
3. 视觉吸引力(20%)
- 作品的色彩搭配和构图是否吸引人
- 作品是否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和审美价值
4. 主题表达(20%)
- 作品是否能够清晰地传达主题和情感
- 作品的表现力和传达力是否强
二、打分表
三、评分流程
1. 每位评委根据打分表和评定标准对作品进行独立评分。

2. 评委们将各自的评分提交给评分负责人。

3. 评分负责人将所有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和平均,得出最终得分。

4. 最终得分最高的作品将被评选为获奖作品。

四、评分注意事项
1. 评委们应在评分时保持公正、客观和一致性。

2. 评委们应对每个评分项进行详细评估,并给出具体的评分理由。

3. 评委们应避免受到个人喜好或其他主观因素的影响。

4. 评分负责人应确保评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及时处理任何评分争议。

五、评分示例
以下是一个评分示例,用于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评分过程:
最终得分:75分
希望本文档能够为您提供有关美术比赛打分表和评定标准的详细信息。

请确保在评分过程中遵循以上规定,以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祝您参与成功!。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15•【字号】福建省人民政府第222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已经2022年1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赵龙2022年1月15日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传统工艺美术评审认定、保护传承、发展促进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以传统工艺和制作技艺流程创作生产,主要采用天然或者传统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的领导,将传统工艺美术事业发展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是省人民政府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承担传统工艺美术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传统工艺美术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协助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做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

第六条组织和个人开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活动,应当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会公众文化素养。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2013年6月8日)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2013年6月8日)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2013年6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6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苏树林二○一三年六月八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作如下修改: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福建省工艺美术精品、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实行认定制度。

认定工作每3年进行一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2011年2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13号令发布,根据2013年6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的决定》进行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传统工艺美术,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以传统工艺和制作技艺流程创作生产,主要采用天然或者传统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采用属国家法律保护的天然原材料加工、制作传统工艺美术品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条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保护与发展、继承传统技艺与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将传统工艺美术事业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信贷、信息技术服务和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是本省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手工艺品展评分标准

手工艺品展评分标准

手工艺品展评分标准本文档旨在为手工艺品展评分提供一个标准指引。

评分标准的制定旨在公平、客观、全面地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并确保所有参展作品能够得到公正的评价和分数。

1. 创意与设计(40分)- 作品创意独特性(10分)- 是否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创意?- 是否展示了独特的手工技巧或材料使用?- 设计表达(10分)- 是否能够清晰地表达设计者的创作意图?- 是否能够通过设计语言传递特定的情感或信息?- 手工技巧(10分)- 手工制作过程是否精细?- 是否能够展现高超的手工技艺?- 结构与功能(10分)- 作品结构是否稳固?- 是否能够实现预期的功能?2. 材料与工艺(30分)- 材料选择(10分)- 材料的选择是否与作品设计相协调?- 是否使用了符合环保原则的材料?- 材料处理(10分)- 材料的处理是否精细且有质感?- 是否通过工艺处理提升了材料的表现力?- 色彩与纹理(10分)- 是否能够运用色彩和纹理增强作品的美感?- 色彩的运用是否与主题相呼应?3. 制作质量(20分)- 精确度(10分)- 制作过程是否准确无误?- 是否存在明显的制作瑕疵?- 耐久性(10分)- 作品是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是否采用了耐久性较好的材料和制作工艺?4. 整体效果与影响力(10分)- 整体感知(5分)- 对作品整体效果的感知和评价。

- 作品是否给人以美的享受和艺术上的震撼?- 影响力(5分)- 作品对观众、行业以及社会的影响力评估。

请注意,以上评分标准仅供参考,评分时应综合考虑每个标准的权重和具体情况进行评判。

如有其他评分因素或要求,请在评分标准中进行补充。

> 提示:确保评分过程的公正与客观,评委应遵守严格的专业和道德准则,并基于对作品本身的评估进行打分。

不应受到曾获奖项、作者名气、作品背后的背景等因素的干扰。

以上是关于手工艺品展评分标准的文档内容,请在评分过程中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并确保评价的准确和公正性。

第三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综合评分细则

第三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综合评分细则

附件5第三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综合评分细则一、资历业绩综合(硬件)总分:最高分60分。

(一)从艺时间:最高分12分。

1、20年以上 10分2、25年以上 11分3、30年以上 12分(二)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荣誉称号:不超过13分(取其单项最高分)1、省级工艺美术专家、名人、13分2、经社会化评审确认的高级工艺美术师 12分3、省民间艺术家 11分4、经非公企业评审考核的高级工艺美术师 7分(三)历次奖项计分标准:不超过25分1、全国工艺美术百花奖:金奖25分、银奖20分、铜奖15分、优秀奖4分。

2、全国工艺美术协会、学会综合奖、中国文联“山花奖”、全国美展(含漆画展):金奖16分、银奖12分、铜奖8分、优秀奖2分、入选奖1分。

3、历届争艳杯:金奖15分、银奖10、铜奖5、优秀奖2分4、中轻联综合工艺展、团中央“金博士杯”:金奖13分、银奖8、铜奖4分、优秀奖2分5、全国单项奖:金奖10分、银奖6分、铜奖4分、优秀奖2分。

6、省级专业展:金奖6分、银奖4分、铜奖2分、优秀奖1分备注:每位申报者取获得单项最高奖为基本分;另设附加分,附加分取获得其他两项奖最高分相加的20%计分,最后计入总分。

(四)带徒传艺计分标准,不超过10分凡有带徒传艺1至3人(含3人)计6分,3人以上加2分;若徒弟获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福建省工艺美术专家)以上荣誉称号的加2分、省民间艺术家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二、评委对参评者德、艺综合评分,最高分:50分。

(一)对申报材料中的综合评价:不超过25分。

1、专业理论:最高5分(其中:专著最高分5分、论文最高分3分。

其中理论专著1本为4分,作品专著1本为3分,2本以上另加1分;论文1篇2分,2篇以上加另1分)。

2、技艺水平:最高10分(其中:作品被国家级博物馆、珍品馆收藏:最高分6分。

其中收藏1件为4分,2件以上另加2分;作品被省级博物馆、珍品馆收藏:最高分4分。

其中收藏1件为3分,2件以上另加1分)。

美术赛事评分规章及其标准

美术赛事评分规章及其标准

美术赛事评分规章及其标准一、评分规章1. 评分时间与地点:所有评分工作将在赛事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评分时间与地点:所有评分工作将在赛事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2. 评分人员:评分将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认证的评委进行,保证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分人员:评分将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认证的评委进行,保证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评分工具:评委将使用赛事官方提供的评分工具进行评分,确保一致性。

评分工具:评委将使用赛事官方提供的评分工具进行评分,确保一致性。

4. 作品展示:所有参赛作品将在规定区域进行展示,并配有作品编号,以保证匿名性。

作品展示:所有参赛作品将在规定区域进行展示,并配有作品编号,以保证匿名性。

5. 评分标准公开:所有评分标准和规则将在赛事开始前公布,并确保所有参赛者了解。

评分标准公开:所有评分标准和规则将在赛事开始前公布,并确保所有参赛者了解。

6. 争议处理:对于评分结果的争议,参赛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诉,赛事组织将进行调查并给出最终决定。

争议处理:对于评分结果的争议,参赛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诉,赛事组织将进行调查并给出最终决定。

二、评分标准1. 创意性 (30%)创意性 (30%)- 原创性:作品是否展现了独特的创意和视角。

- 想象力:作品是否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元素。

2. 技术水平 (40%)技术水平 (40%)- 技能展示:作品是否展现了高水平的绘画技巧和美术知识。

- 细节处理:作品细节是否丰富,是否恰当地运用了光影、色彩等元素。

3. 主题表达 (20%)主题表达 (20%)- 主题明确:作品是否清晰地传达了既定的主题或信息。

- 情感传达:作品是否有效地表达了情感和气氛。

4. 整体效果 (10%)整体效果 (10%)- 视觉冲击:作品是否有吸引力,是否能迅速吸引观众的注意。

- 构图布局:作品的构图是否平衡,元素布局是否合理。

三、评分流程1. 初评:评委对所有作品进行初步评分,筛选出进入复评的作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叶子等117位同志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的决定-闽政[2012]2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叶子等117位同志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的决定-闽政[2012]2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叶子等117位同志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的决定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叶子等117位同志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的决定(闽政[2012]2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激励我省工艺美术工作者传承、创新技艺,促进全省工艺美术产业繁荣与发展,我省举办了第四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

根据第四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组委会评选及向社会公示情况,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叶子等117位技艺精湛、成就卓越人员“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希望各位工艺美术大师再接再厉,精益求精,努力创造新的业绩。

全省广大工艺美术工作者要不断追求艺术创新,提升技艺水平,为推动福建工艺美术产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四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名单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附件:第四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名单(按专业、姓氏笔划排序)一、寿山石雕叶子叶钗论冯伟刘丹明江秀影江依霖阮邦曦孙财明杨小河吴立旺邱丹桦何马张志在陆祥雄陈波陈明志陈桂明陈益传陈蔚石林霖林大榕林伟国林志峰林国仲郑则金郑宗坦洪天铭徐玮黄功耕黄宝庆温九新潘栩宁二、石雕王向明王惠民庄振灿李幼琴辛小平辛美丽沈金鹏陈晓东松玲婷蒋耀辉谢泉忠三、玉石雕刻李炯林劭川四、木雕方阳航江晓孙文勇佘向群余黎明陈春阳林秀敏郑煌祥胡金佐倪世杰徐元宝高金山黄建明五、根雕张木芳六、漆艺孙世浩张丽张家文陈健林源林洪荣七、金属工艺杨峰峪陈国仁陈国珍八、艺术陶瓷孙建兴苏友德苏杜村李甲栈杨东旸连紫华陈恭陈丽玲陈金通林俊林建胜林禄扬郑少伟郑志德郑国明郑雄伟郑雄彭郑燕婷徐才提曾映雪曾晓红赖双安颜松柳九、花画工艺张峭吴传福陈希炎周文虎郭美瑜十、民间工艺王新明江碧峰张栋华欧阳艳君郑平芳袁秀莹凌文彬黄丽凤谢丽瑜蔡士东十一、古典家具陈少红林友华黄福华蔡洪添十二、其他工艺美术李泽生宋春国张文霞张旺金张国王陈佛顺谢定水——结束——。

手工技艺赛事评估规则

手工技艺赛事评估规则

手工技艺赛事评估规则目标本文档旨在制定手工技艺赛事的评估规则,以确保公平、客观和透明的评选过程。

评估标准1. 创意性:作品的创意和独创性将是评估的重要标准之一。

评委将考虑作品的独特性、创新性和艺术性等方面。

2. 技术水平:评委将评估参赛作品的技术难度和执行技巧。

参赛者需要展示出高超的手工技艺,包括但不限于细致度、精确度和专业性。

3. 材料运用:参赛作品所使用的材料将被评估。

评委将关注材料的选择、搭配和运用程度,以及对材料的创新使用。

4. 完成度:作品的完成度将影响评估结果。

评委将考虑作品的整体呈现效果、细节处理和完成程度。

5. 可观赏性:作品的可观赏性将是评选的重要因素之一。

评委将评估作品的视觉吸引力、美感和观赏价值。

评审程序1. 提交作品:参赛者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作品。

作品应包括照片或视频,以展示作品的全貌和细节。

2. 初步评审:评委将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初步评审,根据评估标准对作品进行筛选和评分。

3. 决赛评审:初步评审后,评委将选出最高评分的作品进入决赛。

决赛评审将采用面对面的形式,评委将对决赛作品进行现场评审和讨论。

4. 决定获胜者:评委将根据决赛评审的结果,综合考虑各项评估标准,最终确定获胜者和其他奖项的获得者。

奖项设置1. 冠军奖:评选出的第一名将被授予冠军奖,以表彰其在手工技艺赛事中的优秀表现。

2. 亚军奖:评选出的第二名将被授予亚军奖,以表彰其在手工技艺赛事中的出色表现。

3. 季军奖:评选出的第三名将被授予季军奖,以表彰其在手工技艺赛事中的优秀表现。

4. 其他奖项:评委可根据参赛作品的质量和表现情况,设立其他奖项,如最具创意奖、最佳材料运用奖等。

公平性和透明度1. 评委团队:评委由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 匿名评审:评审过程将保持匿名,评委将只根据作品本身进行评估,不受参赛者身份和背景的影响。

3. 结果公布:评选结果将在公开场合宣布,并及时向参赛者和公众公布,以确保评选结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暂行办法

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暂行办法

附件1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暂行办法一、评选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弘扬工匠精神,表彰工艺美术行业德艺双馨、业绩卓越、并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艺人才,提高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加速行业人才培养,引导、激励广大传统工艺美术专业工作者进一步繁荣创作,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创新,推动工艺美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审原则坚持个人自主申报、专家评审认定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评审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三、主办单位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主办单位为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并依据本评审办法对评审结果负责。

四、评审组织机构1、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决定评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评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由行业内有关领导和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相关负责人组成。

2、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的具体程序、评分细则;确定专家库成员;审议并向领导小组提出中国工美艺术大师建议名单。

由具有权威性的行业内管理、研究、教学、技艺的专家组成,不参与评审委员会的具体评审工作。

3、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向专家委员会提出中国工美艺术大师的初选名单。

由业内学者(教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大师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申报情况从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专家库中选定。

4、监督检查组:负责对中国工美艺术大师的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对实名举报的信函、邮件等书面意见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决定。

由协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公证处负责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公证,相关媒体负责跟踪宣传、报道。

5、评审办公室:负责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的日常工作以及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

办公室设在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秘书处。

五、申报范围(一)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的申报人员(下称申报者)所从事的专业为传统工艺美术,其品种和技艺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百年以上的传承历史;2、技艺精湛,自成风格;3、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4、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二)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包括雕塑工艺品、漆器工艺品、抽纱刺绣工艺品、编织工艺品、地毯工艺品、金属工艺品、陶瓷工艺品、首饰工艺品、花画工艺品、烟花爆竹工艺品(此品类待评审办法、程序及可行性论证后确定)、民族民间工艺品,共十一大类。

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暂行办法

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暂行办法

附件1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暂行办法一、评选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弘扬工匠精神,表彰工艺美术行业德艺双馨、业绩卓越、并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艺人才,提高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加速行业人才培养,引导、激励广大传统工艺美术专业工作者进一步繁荣创作,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创新,推动工艺美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审原则坚持个人自主申报、专家评审认定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评审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三、主办单位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主办单位为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并依据本评审办法对评审结果负责。

四、评审组织机构1、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决定评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评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由行业内有关领导和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相关负责人组成。

2、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的具体程序、评分细则;确定专家库成员;审议并向领导小组提出中国工美艺术大师建议名单。

由具有权威性的行业内管理、研究、教学、技艺的专家组成,不参与评审委员会的具体评审工作。

3、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向专家委员会提出中国工美艺术大师的初选名单。

由业内学者(教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大师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申报情况从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专家库中选定。

4、监督检查组:负责对中国工美艺术大师的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对实名举报的信函、邮件等书面意见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决定。

由协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公证处负责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公证,相关媒体负责跟踪宣传、报道。

5、评审办公室:负责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的日常工作以及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

办公室设在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秘书处。

五、申报范围(一)中国工美艺术大师评审的申报人员(下称申报者)所从事的专业为传统工艺美术,其品种和技艺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百年以上的传承历史;2、技艺精湛,自成风格;3、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4、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二)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包括雕塑工艺品、漆器工艺品、抽纱刺绣工艺品、编织工艺品、地毯工艺品、金属工艺品、陶瓷工艺品、首饰工艺品、花画工艺品、烟花爆竹工艺品(此品类待评审办法、程序及可行性论证后确定)、民族民间工艺品,共十一大类。

手工技艺赛事评估规则

手工技艺赛事评估规则

手工技艺赛事评估规则1. 背景手工技艺赛事评估规则的制定旨在确保公平、客观地评估参赛选手的手工技艺水平。

本文档将提供一套简单明确的评估规则,以避免法律复杂性,并确保评估过程的独立性和准确性。

2. 评估标准以下是手工技艺赛事的评估标准:2.1 技术技能(40%)参赛选手在手工技艺方面的技术技能将占总分的40%。

评估将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技巧:参赛选手展示的技巧水平,包括手工制作过程中使用的技术和方法。

- 创新性:参赛选手在手工技艺中展现的创新性和独特性。

- 完成度:参赛作品的完成度和质量。

2.2 创意和设计(30%)参赛选手的创意和设计能力将占总分的30%。

评估将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创意性:参赛选手的作品是否具有独特的创意和想法。

- 设计:参赛选手的作品设计是否符合主题要求。

- 美感:参赛选手的作品是否具有美感和艺术价值。

2.3 完成时间和质量(20%)参赛选手的完成时间和作品质量将占总分的20%。

评估将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完成时间:参赛选手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

- 质量:参赛选手作品的工艺质量和外观。

2.4 观众投票(10%)观众投票将占总分的10%。

评估将基于观众对参赛选手作品的喜爱程度和投票数量。

3. 评估过程评估过程将采取以下步骤:1. 评委组成:由专业人士和手工技艺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委团。

2. 评分系统:采用打分系统,每个评委根据评估标准对参赛选手作品进行评分。

3. 平均分计算:将每个评委的评分进行平均,得出最终得分。

4. 观众投票:观众将根据自己的喜好和观赏作品的时间进行投票,得票数将与最终得分相结合。

4. 结论通过制定简单明确的手工技艺赛事评估规则,我们能够确保评估过程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评估标准的设计旨在综合考虑参赛选手的技术技能、创意和设计能力、完成时间和质量,以及观众的喜好。

我们将确保评委团的独立性,并采用综合评分和观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榕工信行规〔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各市级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将《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遵照执行。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28日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确保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健康发展,推进传统工艺美术技艺传承和人才队伍建设,树立行业工匠标杆,根据《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2〕43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是指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师工作场所。

第三条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评选及日常管理工作由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第四条申请申报(一)申报主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生产经营的工艺美术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对象:在申报主体设立的场所内工作,符合申报对象资质的大师。

(三)申报主体资质:1.具有作(产)品设计、制作和展示的基本功能和条件,有相对独立的大师创作及传承人培养空间,建筑面积要达到100平方米以上;2.具有规范健全的传统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系统的传承计划。

(四)申报对象资质: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5周岁(截至申报日上一年度12月31日),能胜任作(产)品的设计、制作等日常工作,能完成带徒教学、技艺交流、宣传推广等任务和活动;3.具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福州市特级名艺人或一级名艺人”荣誉称号之一;4.创作作(产)品属于福州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尤其在技艺创新、精品制作、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效应;第五条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依照《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向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申请申报。

手工艺品竞赛评分依据

手工艺品竞赛评分依据

手工艺品竞赛评分依据1. 简介本文档旨在为手工艺品竞赛提供评分依据,确保评委在评判手工艺品时能够独立做出决策,避免法律纠纷,并且采用简单策略,避免复杂的法律问题。

2.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应基于手工艺品的质量、创意和工艺等方面进行评判,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分要点:2.1 质量- 材料质量:手工艺品所使用的材料是否具有良好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 制作工艺:手工艺品的制作工艺是否精细,是否存在瑕疵或杂质。

- 结构稳定性:手工艺品的构造是否稳定,能否经受日常使用或展示的考验。

2.2 创意- 独特性:手工艺品是否具有独特的设计和创意,能否吸引人们的眼球。

- 创新性:手工艺品是否采用了新颖的创新元素,展现出设计师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2.3 工艺- 技术水平:手工艺品的制作过程中所需的技术水平是否高,是否展示出艺术家的技艺和技术能力。

- 工艺复杂度:手工艺品的制作过程是否复杂,是否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

3. 评分细则为了确保评分公正和客观,评委在评分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细则:- 独立评分:每位评委应当独立完成评分,不受其他评委的影响。

- 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评委在评分过程中不得引用无法确认来源的内容,以免引起争议。

- 一致性:评委在评分过程中应当保持一致性,即在相同的评判标准下对所有手工艺品进行评分。

4.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手工艺品竞赛评分的依据和细则,以确保评委在评判手工艺品时能够独立做出决策,并避免法律纠纷。

评分标准包括质量、创意和工艺等方面,评委在评分过程中应当遵循独立评分、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和保持一致性等细则。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

《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福建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9.26•【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为了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闽政〔2005〕1号)的要求,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将《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文称《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法(草案)》的主要内容传统工艺美术作为文化产业的主行业之一,具有文化内涵深厚、市场容量大、深受消费者喜爱等特点。

但由于传统工艺美术以手工制作为主,科技含量低,生产周期长,制作成本高,与现代工艺美术产业相竞争存在诸多不利因素。

源于多种原因,目前我省部分传统工艺美术品种面临逐步萎缩失传的趋势。

例如:代表福建特色的脱胎漆器、彩扎、彩塑、面具、刻纸、锡雕、棉花画、软木画、木版年画等许多弱小品种和特殊技艺日益减少或消失。

许多传统工艺美术生产企业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待遇差,造成从艺人员和专业人才流失严重;有的企业为了维持生存,只能将珍藏的工艺珍品低价出售,致使一些珍品流失海外;有些工艺美术老艺人从事的传统技艺还是依靠小作坊艰难地进行艺术创作。

由于创作条件差,社会待遇低,因此工艺美术老艺人的子女及其他年青人不愿继承此类的传统技艺,后继无人,部分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面临失传。

虽然我省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采取各种政策措施扶持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工艺美术主管部门也通过各种方式扶持工艺美术工作者的创作,但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仍然滞后,全国现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300多名,我省仅占29名(在世22名),与工艺美术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

因此,我们会同省经贸委在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办法(草案)》。

闽人社文200961号

闽人社文200961号

闽人社文…2009‟6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我省从2005年至2008年在部分企业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认定的试点工作,2008年6月开始全面推行企业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工作。

为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省厅在总结近年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福建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闽劳社办[2008]127号)同时废止。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福建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并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企业更紧密地结合,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岗位要求相结合,专家认定与企业认可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的条件及职责(一)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工作应具备的条件1、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企业领导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已经有一支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队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提供开展考核认定工作相应的经费保障。

2、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3、设立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7人,其中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达到70%以上。

美术大师评选方案

美术大师评选方案

美术大师评选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美术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推动美术事业的发展,激励和表彰具有杰出艺术才华的艺术家,我们计划举办一次美术大师评选活动。

二、目的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和宣传具有卓越艺术水平的艺术家,提高大众对美术的认识和欣赏水平,促进美术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评选对象参与评选的对象主要包括在美术领域有杰出贡献的绘画家、雕塑家、摄影师、建筑师等从业人员。

四、评选标准评选美术大师的标准如下:1. 艺术水平评审将综合考虑艺术家在创作中的创意、技巧、表现力,以及其作品在审美上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2. 艺术贡献评审将评估艺术家在美术领域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包括其对美术发展的推动、对艺术教育的贡献、对社会的正面影响等。

3. 行业认可评审将关注艺术家在业内的声誉和认可度,包括获得过的奖项、参与过的重要艺术展览、发表的重要论文等。

五、评审委员会为了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评选活动将组建一个专家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美术界知名学者、艺术评论家、博物馆馆长等组成,选取具备丰富经验和权威认可的专业人士。

六、评选流程评选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名评审委员会将收到的参选人的提名信息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2. 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候选人的艺术作品进行全面评审,评估其艺术水平、艺术贡献和行业认可。

3. 终审评审委员会将进行最终评审,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美术大师。

4. 公布结果评审委员会将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相关宣传推广。

七、奖项设置评选出来的美术大师将获得以下奖项:1. 荣誉称号评选出的美术大师将获得美术大师荣誉称号,作为对其杰出艺术成就的表彰。

2. 奖金评选出的美术大师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以资助其后续创作和研究。

3. 荣誉展览评选出的美术大师作品将在专门策划的荣誉展览中展出,以提升其艺术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八、评选日程具体评选日程将在评选活动启动之后确定,并在官方网站等渠道上发布。

福州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要求

福州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要求

福州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要求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如下:福州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要求是指对于申请该职业资格的人员所要满足的各项条件和能力要求的总结和概述。

作为一个中级职业资格,福州中级工艺美术师的评审标准相对较高,要求申请者在技术能力和创作能力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和综合素养。

本文将从考核要求和评审标准两个方面来介绍福州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要求。

在考核要求部分,将重点关注申请者在技术能力和创作能力上的要求。

技术能力是指申请者在工艺美术实践中所需要掌握的技术技能和技术知识,而创作能力则是指申请者在实践中所能展现的创作思维和创作能力。

评审标准部分将重点介绍在评审过程中对申请者作品质量和创意与表现的要求。

作品质量是指申请者在实践中所展示的作品的技术水平和艺术品质,而创意与表现则是指申请者在创作中所呈现出的独特的创意和表现手法。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将能够清楚了解福州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要求的整体概况和核心要点,为申请该职业资格的人员提供一个清晰的指导和参考。

1.2 文章结构【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阐述。

首先,在引言部分中,将对福州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要求的概述进行介绍,明确文章的目的和整体结构。

然后,在正文部分,将详细阐述考核要求和评审标准两个主要内容。

其中,考核要求将包括技术能力和创作能力两个方面的要求,并对其进行具体解读和说明。

而在评审标准部分,将重点关注作品质量和创意与表现两个方面的标准,对于评审委员会的评判标准进行剖析和阐述。

最后,在结论部分,将对全文的主要内容进行总结,并提出一些相关的建议。

通过以上结构安排,旨在全面系统地介绍福州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要求,并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1.3 目的目的部分的内容可以是以下内容:本文的目的是介绍福州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要求。

通过对福州中级工艺美术师评审要求的详细介绍,旨在为考生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准备和应对评审考核,助力他们顺利获得中级工艺美术师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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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综合评分细则
一、业绩资历综合分:最高不超过 75分
(一)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荣誉称号计分标准:总分不超过18分(取其单项最高分)
1、省工艺美术名人18分;
2、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经社会化评审的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类国家一级职业资格15分;
3、经非公企业评审考核的高级工艺美术师13分。

(二)2006年1月以后奖项计分标准:不超过 30 分
1、中国文联“山花奖”(民间工艺类)、全国美展、省工艺美术“争艳杯”大赛:金奖20分、银奖15、铜奖10、优秀奖5分;
2、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学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工艺美术类综合展:金奖15分、银奖12分、铜奖8分、优秀奖或入选奖4分;
3、中轻联、中国民协综合工艺展:金奖12分、银奖8、铜奖5分、优秀奖3分;
4、全国工艺美术单项展:金奖9分、银奖6分、铜奖4分、优秀奖2分;
5、省级工艺美术综合展金奖7分、银奖5分、铜奖3分、优秀奖1分;
6、设区市政府主办工艺美术专业展、:金奖6分、银奖4分、铜奖2分、优秀奖1分。

备注:每位申报者取获得单项最高奖为基本分;另设附加分,附加分取获得其他两项奖最高分相加的25%计分,最后计入奖项总分(获奖作品计分取第一作者计奖项分)。

(三)专著、作品集(论文)计分标准,不超过9分(以第一作者计分)
1、专著(ISBN书号,5万字以上)1本以上(含1本)9分;
2、作品集、论文集(境内ISBN书号)一本3分,2本以上另加2分;
3、论文(专业期刊CN刊号、CN(Q)刊号)一篇2分,2篇以上另加1分。

(作品集、论文集各一本以上的计5分,总分不超过5分,专著、作品集(论文)计分均取第一作者计分。


(四)馆藏作品计分标准:不超过7分
1、国家博物馆、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美术馆收藏作品1件6分,2件以上加1分;
2、福建省美术馆、福建省艺术馆、福建省工艺美术珍品馆,福建省民间艺术馆(2005年改制前)正式收藏的作品1件3分、两件以上再加1分。

(馆藏作品计分取第一作者计分)
(五)带徒传艺计分标准,不超过5分
凡有带徒传艺计2分,3人以上再加1分;若徒弟获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以上的加2分;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类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

(六)荣誉称号计分标准,不超过6分
1、获得国务院津贴6分;
2、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授予综合性的荣誉称号5分;
3、省政府有关部门、设区市政府授予与工艺美术行业相关的荣誉称号3分。

备注:每位申报者取获得最高荣誉称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评委对参评者德、艺综合评分,最高分:25分
评委对申报者分的综合评价(艺德修养、社会贡献、行业影响力等)按优(25-21分)、良(20-16分)、一般(15-10分)计,最后按评委人数取其平均分计入总分。

总分为资历业绩综合分与评委评分之和,满分100分。

本综合评分细则由第四届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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