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水江土朱煤矿瓦斯事故致死伤
金竹山矿业公司一平硐煤矿机电事故
金竹山矿业公司一平硐煤矿机电事故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平硐煤矿“9.9”机电事故2009年9月9日,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平硐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6.6万元。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为湖南省煤业集团二级法人单位,属国有企业,下辖一平硐、土朱、托山、塘冲四对生产矿井。
一平硐煤矿位于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金竹山乡境内。
矿井开采涟邵矿区金竹山井田测水组煤层。
矿井采用长壁后退式工作面回采,爆破落煤,单体液压支柱配绞接顶梁支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用刮板运输机集中控制运输;掘进工作面采用风钻、电煤钻打眼,爆破落煤(矸),采用金属支架和金属网锚喷支护,采用电机车运输或人力推车。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㈠事故发生经过2009年9月9日7时30分,109采煤队副队长黄楚长主持召开了进班会,参加进班会共有13人,其中副队长黄楚长,值班长(副班长)谢新求,大工李向利、刘利先、谢国先,小工周志长、曹长跃、向林、曾建强(遇难者)、林建平、夏泽喜、康朝东、范锋华。
当班安排在2128中段下块工作面采煤作业。
黄楚长交待了有关安全事项后,谢新求对当班的作业人员进行了分工,其中安排3名小工在机巷开刮板运输机,曾建强负责开第7台刮板运输机和处理第6台刮板运输机的故障。
8时10分,作业人员开始下井,8时30分,作业人员相继到达2128中段下块工作面作业地点。
由于上班水泵出现故障,第6台刮板运输机机尾处积存有水,进班后作业人员先修好水泵排除积水。
10时30分积水排干后,工作面开始打眼放炮,当班共打了19个炮眼,放炮后支了9个单体液压支柱、出煤8车。
13时40分,值班长谢新求发现机巷刮板运输机停了,立即从工作面出来,到达第6台刮板运输机机头时,看到运输机司机曾建强正在机头离合器处处理断销故障。
曾建强上好离合器上的木销后,蹲在机头电机旁喊站在第6台刮板运输机控制开关旁(距机头6m)的谢新求启动刮板运输机,谢新求问了曾建强刮板运输机开关是否闭锁及开关的正、反顺序后,按下启动按钮。
湖南省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土朱煤矿“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2、瓦斯超限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或无措施进入盲巷。
3、无措施在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微风区域强行作业。
4、井口20米范围内及井下无安全措施动用明火、烧焊作业。
5、开拓设计、开采方案和作业规程无防火措施。
6、局扇安装位置不正确、无架、无消音器、未进行挂牌管理或管理牌板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
7、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擅自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
8、井下风筒出现反接头或未反压边的;风筒穿过风门时不使用皮带衬垫保护的;风筒工站在掘进机或风水管上接风筒。
9、瓦检员不随身携带检查仪器、仪表和工具。
10、瓦检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隐瞒瓦斯超限。
六、事故教训:
1、未严格执行放炮制度,放炮管理混乱。放炮时未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停电、警戒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
(2)安全现场管理不到位,发现异常为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揭煤和过煤门期间已出现构造和煤层变厚情况,没有及时进行补探。特别是3月16日早班放炮后工作面瓦斯浓度达5%,仍没有引起重视,没有进一步查明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3)放炮制度落实不到位。只安排一名救护队员放炮,未安排相应的人员停电、撤人、警戒等。同时,撤人不到位,只撤离了该工作面人员,未撤离该采区或井撤人。
4、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处置不到位未按照国发(23)号文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生产调度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未下达撤人命令。
2006年中国矿难一览表
2006年01月01日,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黄阳司镇老屋秧煤矿发生顶板事故,1人死亡。
2006年01月01日,四川广元市朝天区羊木志成煤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06年01月02日,四川乐山市沐川县裕源公司同福煤矿井下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06年01月04日,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无烟煤矿,发生山体滑坡事故,造成4人死亡。
2006年01月04日,重庆开县铁桥镇煤矿大巷整改刷帮时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06年01月04日,陕西汉中市水磨沟煤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06年01月05日,安徽淮南煤矿一在建矿井发生瓦斯突出事故,12名矿工遇难。
2006年01月05日,贵州毕节地区威宁县东风镇国鑫煤矿发生顶板事故,3人失踪。
2006年01月06日,四川雅安市沙坪镇劳养武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
2006年01月07日,吉林四平市公主岭市露天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06年01月07日,吉林通化市二道江区金友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06年01月07日,湖南常德市石门县永兴合作煤矿井下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06年01月07日,湖南长沙市宁乡县新龙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06年01月07日,四川攀枝花市西区攀枝花煤业集团花山煤矿发生顶板事故,1人死亡。
2006年01月08日,湖南白沙煤电集团湘永矿业公司荆草坪煤矿发生顶板事故,1人死亡。
2006年01月08日,重庆万盛区全心煤矿地面塌陷,泥浆渗入井巷,堵塞巷道,5人失踪(所谓失踪,就是找不到尸体,下同)。
2006年01月08日,重庆北碚区金刀峡广元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2006年01月09日,湖南邵阳市邵东县群力煤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06年01月09日,江苏大屯煤电公司姚桥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1人死亡,1人轻伤。
2006年01月09日,陕西渭南市白水县城关镇上河煤矿井下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冷水江市渣渡镇木瓜煤矿“2013.11.1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瞒报)调查报告_1
2013年11月14日13时10分,冷水江市渣渡镇木瓜煤矿(以下简称木瓜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22万元。
该起事故被企业瞒报,经群众举报后核实。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领导要求,2014年4月28日成立了由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华凯为组长,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及娄底市监察局、安监局、煤炭局、公安局、总工会和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娄底市人民政府冷水江市渣渡镇木瓜煤矿“2013·11·1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瞒报)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了事故调查。
2014年5月7日,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再次进行安排和部署。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和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矿井基本情况㈠矿井概况。
木瓜煤矿开采渣渡矿区利民井田石炭系测水组煤层,3煤为唯一可采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木瓜煤矿属股份制企业,共有10人出资2915.8万元:谢弟华968.8万元,王小华380万元,谭田青347万元,颜复德312万元,李应生250万元,高正民180万元,高智军149万元,李洪福123万元,王在共106万元,张学中100万元。
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木瓜煤矿由谢弟华任法人代表兼矿长,并配备了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防突副矿长和机电副矿长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13年6月17日,该矿被冷水江市煤炭局责令停产整顿,至事故发生前尚未解除停产整顿。
2013年9月28日,采矿许可证过期后,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责令木瓜煤矿停止一切采掘作业活动,并通知冷水江市公安局暂停火工产品供应和封存其未使用火工产品。
湖南省娄底市资江煤矿“1.14”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
湖南省娄底市资江煤矿“1.14”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年1月14日21时39分,娄底市资江煤矿3336回采工作面发生邻近层煤与瓦斯突出,死亡18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成立了省、市联合调查组。
调查组人员深入井下勘察,查阅有关资料,研阅专家组的技术鉴定报告,取得了大量证据,查清了事故原因,确认该起事故为责任事故。
一、矿井基本情况矿井概况矿井位于冷水江矿区向斜南部转折端的东翼,开采下石炭统测水组煤系。
井田内构造简单,大、中型断层不发育,但小型断层较多,主要发育北东和北西走向的张扭性或压扭性断层,落差一般小于1m,少数大于2m,对煤层开采带来一定影响。
含煤七层,均为无烟煤,其中Ⅱ、Ⅲ、Ⅳ煤为可采煤层,Ⅴ煤局部可采,其余不可采。
Ⅱ煤层煤厚0-1.8m,一般0.89m,属较稳定煤层。
Ⅲ煤层煤厚0.49-4.24m,一般1.9m,属较稳定煤层。
1987年《湖南省资江煤矿施茶亭矿井扩建初步设计说明书》中指出:“在资江区段东翼Ⅲ煤、Ⅳ煤都为煤与沼气突出煤层;资江区段西翼仅Ⅳ煤为煤与沼气突出煤层”,但实际开采中Ⅲ煤层在东、西两翼都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
因此,Ⅲ煤层应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
Ⅳ煤层煤厚0-3.01m,一般1.29m,赋存不稳定。
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Ⅴ煤为局部可采煤层,煤厚0-1.97m,一般0.69m,赋存不稳定。
属煤与瓦斯突出煤层。
Ⅱ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细砂岩,底板为砂质泥岩,Ⅱ煤与Ⅲ煤的层间距10-15m。
Ⅲ煤层底板为薄-中厚状细砂岩,层间夹薄层泥岩。
Ⅲ煤与Ⅳ煤的层间距平均3.43m,Ⅳ煤底板为细砂岩。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无煤尘爆炸危险,煤层无自燃倾向。
矿井瓦斯等级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3.21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3.83m3/t。
矿井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方式,走向长壁式采煤方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扩建设计为三个水平开采。
2014年全国煤矿事故汇总表
5月8日
瓦斯爆炸
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宁利乡石笋沟煤矿探矿井8日发生一起煤矿事故,造成3死1伤,初 步估计因局扇失爆,导致瓦斯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矿主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目前公 安、安监等部门正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月9日14时许
5月9日14时许,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铁东煤矿新铁矿区发生井下事故,当时该作业区共有80多 名工人在井下作业。截至9日21时,该事故已确认2人死亡、4人受伤,其余人员全部升井。4名伤 者已送至七台河矿务局总医院治疗。
2014年全国煤矿事故汇总表
时间 事故单位 事故类型
国投哈密能 源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大 南湖七号煤 矿
事故经过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所属的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七号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0万吨 /年)在未取得项目核准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仅取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的情 况下,于2011年6月21日违法开工建设,并于2014年1月2日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 重伤、3人轻伤。该矿存在非法组织施工、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停产指令、通风系统不完善、安 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1月3日凌晨1点多钟,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红票湾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3 名井下工人当场死亡。
4月20日10时许
云南曲靖市 4月21日0时30分左 富源县后所 右 镇红土田煤 矿 云南省宁蒗 彝族自治县 宁利乡石笋 沟煤矿 黑龙江七河 台市龙煤集 团七台河分 公司铁东煤 矿新铁矿区
云南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发时当班井下56人,安全升井42人, 瓦斯爆炸事故 14人被困井下。经搜救,最后一名被困人员已经找到,14名被困人员全部遇难。初步了解,红土 田煤矿为私营煤矿,六证齐全。目前,云南曲靖全市所有煤矿进行停产整改。
湖南省资江矿业有限公司
巷道进入煤系地层后,顶板出 现松软破碎。6月7日早班(8∶00- 16∶00)放炮后,垮落近50车矸子 (正常12车矸子),其中还有油土 (表明已接近煤层),工作面和回 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分别为3.0% 和1.8%),并听到当头频繁的煤炮 声。中班(16∶00-24∶00)出矸 15车,晚班(次日0∶00-8∶00) 出矸20车。作业人员在出矸过程中 不断听到煤炮声。
11时10分 井口反风 瓦斯0.5%
11时15分 瓦斯7%
11时03分 瓦斯4%
瓦斯10%
井底车场 瓦斯2%
瓦斯80%
10时57分 瓦斯2.6%
瓦斯30%
突出煤量:900吨 突出瓦斯:80000M3
突出时间:6月 8日10时56分
11时12分 瓦斯2.7%
四石门作业人员张文标在避 灾硐室马上用电话向调度室汇报: “四石门突出了!”调度室接到 电话后,立即通知矿救护队下井 抢救,同时通知305采区所有人 员从新井撤出地面,并向总经理 苏继逵汇报。苏继逵接到事故报 告后,立即报告冷水江市政府。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报湖南 省人民政府同意,6月14日成立了以湖 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严寅初任组长, 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善明、湖南省 监察厅监察专员虢国华、湖南煤矿安全 监察局副总工程师黄加训为副组长,湖 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监察厅、省检察 院、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国土资源 厅、省煤炭局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及相关 部门参加的资江矿业有限公司“6•8”煤 与瓦斯突出事故联合调查组。联合调查 组聘请了四名专家协助事故调查。
⒉盲目掘进进入距突出煤层 法线距离1.1-6.1米的地段,放 炮后造成掘进工作面垮顶,而垮 顶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导致松散顶板不断垮落、冒落拱 悬露面积不断扩大,最终诱导煤 与瓦斯突出。
冷水江市矿山乡兴旺煤矿“3-27”顶板事故
Ability not worthy of ambition is the root of all annoyanc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冷水江市矿山乡兴旺煤矿“3?27”顶板事故一、事故概况⒈企业名称:冷水江市矿山乡兴旺煤矿。
⒉企业性质: 村办集体企业。
⒊事故时间:2009年3月27日10时30分。
⒋事故地点:二水平运煤上山。
⒌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⒍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
⒎直接经济损失:74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㈠煤矿概况兴旺煤矿位于冷水江市矿山乡水托村境内,南距冷水江市28km,北距新化县温塘镇6Km;冷温公路从矿区经过,交通方便。
该矿于1985年建井,1986年投产,属村办企业,2001年由杨兵华承包经营,2004年以后由康新飞承包经营至今。
该矿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均已过有效期,矿长为康新飞,其矿长资格证为湘煤-0501290,矿长安全资格证为湘煤安字第06143010000962号。
矿井现有职工65人,由康新飞担任法人代表和矿长,负责煤矿全面工作;刘继华担任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刘付华、刘付光担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安排、开拓布置、顶板管理工作;颜新民任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一通三防工作;下设值班长4人,值班长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与瓦斯检查,事故当班值班长为罗兵。
该矿为冷江市65对保留矿井之一,由娄底煤炭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了技术改造初步设计,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t/a,并经娄底市煤炭局以娄市煤生监[2008]157号文予以批准;《技术改造安全专篇》经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以娄煤安监[2008]259号文予以批准。
该矿采用三八作业制,早班:8时-16时,中班:16时-24时,晚班:0时-8时。
㈡矿井基本情况该矿开采测水组下段煤层,矿区范围内含煤1~5层。
自上而下分别命名为2、3、5、6、7煤层,其中3煤层为可采煤层,其它煤层不可采。
冷水江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
冷水江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冷水江某煤矿“5·18”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2007年5月18日,冷水江市铎山镇富旺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8.5万元。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6月22日,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牵头,组织冷水江市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总工会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己通知,未参加),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
现报告如下:一、事故概况⒈企业名称:冷水江市铎山镇富旺煤矿。
⒉企业性质:集体企业。
⒊事故时间:2007年5月18日15时18分。
⒋事故地点:一石门二平巷采煤工作面。
⒌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煤矸25t,瓦斯356m3)。
⒍事故伤亡情况: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3人。
⒎直接经济损失:48.5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㈠煤矿概况富旺煤矿位于冷水江市铎山镇石湾村境内,距冷水江市城区18Km。
该矿始建于1977年,1980年投产。
富旺煤矿属铎山镇镇办集体企业,2005年9月起由李翔承包经营,承包期15年。
承包人李翔任矿长、负责矿井全面工作。
聘请谢忠意任生产矿长,谢细华任生产副矿长,主管矿井生产;李建生任安全矿长,谢佑生任安全副矿长,主管矿井安全;李荣华任技术员兼防突专干,主管技术和防突工作。
下设4名安全员(兼瓦斯检查),负责本班安全生产管理。
煤矿采用“四六”工作制,在册职工120人。
㈡矿井基本情况富旺煤矿属合法煤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年4月,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12月,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09年3月7日,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法定代表人是谢桂林,尚未变更。
冷水江市矿山乡白云煤矿“”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瞒报调查报告
2013年9月23日18时42分,冷水江市矿山乡白云煤矿(以下简称白云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矸66吨,涌出瓦斯6100m3,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5.8万元。
该起事故被企业瞒报,经群众举报后核实。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领导要求,2014年6月9日成立了由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华凯为组长,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娄底市安监局、监察局、煤炭局、公安局、总工会和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娄底市人民政府冷水江市矿山乡白云煤矿“9·23”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瞒报)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了事故调查。
7月9日,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再次进行安排和部署。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和技术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矿井基本情况㈠矿井概况。
白云煤矿位于冷水江市矿山乡白云村,开采冷水江矿区杨家山区段王府田井田南部测水组煤层,3煤为唯一可采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事故发生时,其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
2013年6月17日,该矿被冷水江市煤炭局责令停产整顿,至事故发生前尚未解除停产整顿。
2013年8月18日,冷水江市煤炭局同意白云煤矿进行维修整改,但事故发生地点1232切眼掘进工作面不在维修整改范围内。
1.股东股金情况白云煤矿属白云村办集体企业,2009年由阳耀宗和刘红南2人出资968万元(阳耀宗918万元、刘红南50万元)承包经营,承包时间为10年,承包金一次付清250万元,另每年向白云村上缴5.5万元费用。
2.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白云煤矿由刘红南任法人代表兼矿长(其2013年9月21日至27日在长沙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委托安全副矿长阳作华行使矿长权力),并配备了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防突副矿长和机电副矿长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湖南省资江矿业有限公司“6.8”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分析摘要
湖南省资江矿业有限公司“6.8”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分析摘要本文对湖南省资江矿业有限公司(原娄底市属资江煤矿)在改制期间发生的一起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进行了案例分析,提出了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防范措施。
关键词特大突出事故分析1.前言湖南省资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江矿业公司)于2005年6月8日发生了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0.3万元。
事故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媒体上广泛关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作了重要批示。
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虽然不复杂,但事故背后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却很不一般,值得认真分析和深刻吸取教训。
2.事故概况㈠发生事故的时间:2005年6月8日10时56分。
㈢发生事故的地点:-200m水平303采区四石门(以下简称四石门)掘进工作面。
㈢事故类别: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突出煤量900t[换行],涌出瓦斯量约80000m3。
㈣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㈤事故伤亡情况:死亡22人。
㈥经济损失:估计直接经济损失1100.3万元。
3.矿并概况资江矿业有限公司原为娄底市属资江煤矿(地方国有煤矿),地处冷水江市境内。
2005年元月26日由娄底市人民政府整体转让给民营企业湖南辉鹏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省资江矿业有限公司。
矿井“四证”齐全,改制后尚未办理有关证照变更手续。
矿井始建于1958年,设计能力15万t/a。
1986年改扩建后,设计能力为30万t/a,2004年实际生产原煤22万t。
矿井采用斜井多水平开拓方式,扩建设计为三个水平开采,第一水平标高为-30m,已开采完毕;二水平标高为-200m,为现生产水平,共划分为301、303、305、307四个采区,现有303、305两个生产采区;第三水平标高-400m,尚未开拓。
采用中央边界式通风方式,有2个进风井、1个回风井。
矿井总进风量为2786m3/min。
总回风量为2814m3/mln。
安装了KJ75安全监测系统,井下设置5个风速传感器,安装了14个低浓度瓦斯传感器(最大量程为4%)。
冷水江市毛易镇青松煤矿“10·21”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冷水江市毛易镇青松煤矿“10·21”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07年10月21日,冷水江市毛易镇青松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04万元。
一、事故单位概况㈠矿井概况冷水江市青松煤矿位于冷水江市毛易镇花坪村境内,距冷水江市8km,冷江东站和电厂7km,交通十分便捷。
该矿原为冷水江市毛易镇花坪村办企业,始建于1999年,2000年正式投产,矿井生产能力为1.0万吨/年。
2006年9月,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决定并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该矿与相邻的棋盘石煤矿进行整合,整合后命名为青松煤矿。
整合后,该矿的股份全部集中在李玉明一个人手中,总股金约1400万元。
至2007年4月份,该矿制定好整合的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其中整合开采设计于2007年4月25日以娄市煤生监[2007]98号文批准,整合开采设计安全专篇于2007年6月15日以娄煤安监[2007]69号文批准,整合后矿井的保有资源储量为65.51万吨,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利用原青松煤矿的主斜井作为整合后的主斜井,原青松煤矿风井作东翼风井,原棋盘石煤矿主井作西翼风井。
整合设计被批准后,2007年8月份起,该矿启封了原棋盘石煤矿一翼组织进行井筒维修,其余整合工程至事故发生前尚未动工。
该矿由李玉明担任法人代表兼矿长,陈文担任安全副矿长,朱湘凡担任生产副矿长(兼任值班长),李方松任开拓副矿长,张丰柳任技术负责人,李玉先任防突专干。
下设值班长6人(兼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设置了防突机构,配备了防突专干和防突工。
煤矿在册职工75人。
㈡矿井基本情况青松煤矿属合法煤矿:已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发新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待变更;矿长李玉明取得了有效的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整合后,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2007年1月至10月21日事故前共产煤0.6万吨。
矿井位于毛易矿区(南段)南平井田北部,开采石炭纪测水组煤层。
冷水江一煤矿瓦斯凸出致1死4伤 疑因临县越界开采
冷水江一煤矿瓦斯凸出致1死4伤疑因临县越界开采
3月15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湖南省冷水江市岩口镇将岭煤矿突然出现瓦斯凸出。
当时9名工人在井下作业,其中1人死亡,4人受伤。
3月15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湖南省冷水江市岩口镇将岭煤矿突然出现瓦斯凸出。
当时9名工人在井下作业,其中1人死亡,4人受伤。
将岭煤矿的矿工在休息,事故发生后该煤矿停止生产,对事故原因做进一步调查。
湖南省冷水江市岩口镇将岭煤矿的会议室内,相关负责人在黑板上画图为记者介绍事故发生原委。
据岩口镇刘书记介绍,煤矿为村办股份制企业,年产煤约3万吨。
当日,9名矿工正在安装甩车道时,发生了瓦斯凸出。
事故发生后,当地立即组织了矿山救护队下井救援,下午将被困人员全部救出。
矿方负责人称,此次事故发生与新邵县胜利煤矿有关,因该矿长期超深越界开采,与将岭煤矿一石门相互贯通,破坏了煤矿的通风系统和排水系统。
目前,具体的原因还在调查中。
土朱煤矿较大运输事故案
土朱煤矿“420”较大运输事故案2008年4月20日,湖南省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土朱煤矿发生一起较大运输事故,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82万元。
一、事故概况㈠企业名称:湖南省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土朱煤矿。
㈡企业性质:国有企业㈢事故时间:2008年4月20日12时25分。
㈣事故地点:土朱煤矿主平硐距南口290m处。
㈤事故类别:运输(车辆撞扎)事故。
㈥事故伤亡情况:死亡3人。
㈦直接经济损失:82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㈠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为湖南省煤业集团二级法人单位,属国有重点煤矿。
下辖一平硐、土朱、托山、塘冲四对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1万t/a,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105万t/a,2007年实际产煤101万t。
全公司2007年末在册职工5639人。
由张华伟任公司法人(二级)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原法人代表为刘强,正在申请变更)。
公司设有总经理1人、书记兼工会主席1人、安全副总经理1人,其它副职5人。
下设生产部、安监部、地测部、保安部等15个部室。
㈡土朱煤矿基本情况土朱煤矿隶属于湖南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
于1966年建井,1969年投产。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27万t/a。
煤矿取得了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伍盛东,取得了矿长资格证及安全资格证。
2008年3月末全矿在册员工1229人。
该矿设有矿长、总支书记兼工会主席、安全、生产、机运副矿长及总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了生产、安监、地测、保安科等科室。
由总支书记兼管保卫工作。
矿井采用平硐(俗称隧道)暗斜井开拓,对角式通风系统。
现有2个生产水平、4个采区,其中2个生产采区,2个准备采区。
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式采煤法,爆破落煤,单体液压支柱配绞接顶梁支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生产煤炭采用1t标准矿车装载运输,平巷用电机车牵引,斜巷采用矿用绞车提升。
该矿为突出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6.3m3/t,煤尘无爆炸性、煤层无自燃发火危险。
湖南冷水江致26死矿难7名责任人被公诉
湖南冷水江致26死矿难7名责任人被公诉矿工们下井作业,却不料提升机刚一启动即刹车失灵,载有31名矿工的2个罐笼瞬间坠落井底,当场死亡19人,后经抢救无效又死亡7人,5人重伤。
5月17日,湖南省冷水江市(娄底市辖)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矿“10·8”罐笼蹾罐重大事故中7名责任人被冷水江市检察院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提起公诉。
事故26人瞬间踏上不归路冷水江市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全称为“湖南有色控股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集采矿、选矿、冶炼、化工生产和科研于一体的大型联合企业。
2009年10月8日9时15分左右,该公司南矿二直井2.5m双卷筒提升机,在提升过程中因刹车失灵飞车,发生罐笼蹾罐事故,两个载有31名矿工的罐笼瞬间坠落井底,导致当场死亡19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7人,另有5人重伤,两个罐笼损毁,经有关部门鉴定,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85.05万元。
调查当班者严重不负责任专家组对事故进行了技术鉴定后认为,“10·8”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三个:调绳离合器(联锁阀塞销)闭合不到位;制动器所产生的制动力矩不够;提升机超员,造成人员伤亡扩大。
间接原因是企业设备管理维护不完善,技术管理不到位。
调查发现:2009年10月8日,该矿机电工区负责提升机操作的绞车工刘冠军、罗新晖(女)在交接班时,由于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按照点检制度对提升机运转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没有发现离合器齿块与齿圈未离合到位、联锁阀塞销未到位;没有发现制动盘上的油污并及时清除,造成制动时磨擦系数减少。
该矿机电工区机修班钳工杨自彪、刘燕云、李臻在2009年9月26日对提升机进行调绳检修及10月7日对设备进行周检时,由于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按照调绳和周检要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联锁阀塞销未闭合到位的问题。
该矿机能科科长王继忠负责全矿的设备管理、检查和监督并及时向公司汇报设备的运转情况。
湘煤集团竹山矿业公司土朱煤矿“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我局近期下发的《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湖南省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公司土朱煤矿“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湘煤监调查函〔2014〕74号)予以公告。
2014年3月17日,湖南省煤业集团公司金竹山矿业公司土朱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造成4人死亡、6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516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一、事故煤矿的基本情况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隶属于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辖一平硐、土朱、托山、塘冲四对矿井。
土朱煤矿位于冷水江市岩口镇境内,始建于1966年,1970年投产,核定生产能力27万吨/年,证照齐全有效。
土朱煤矿开采石炭系下统测水组煤系,共含煤7层,其中3、5煤可采,2、4煤局部可采,1、6、7煤呈煤线状,不可采。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6.68m3/t,绝对瓦斯涌出量7.84m3/min,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5、6、7煤为突出煤层。
土朱煤矿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有主平硐、西翼进风井和11、12、14风井5个井筒。
矿井划分-50m、-250m两个水平开采,14、21采区为生产采区,22、23采区为准备采区,共布置5个采煤工作面和9个掘进工作面。
矿井采用分区式通风,总进风量4770 m3/min,总回风5240m3/min。
土朱煤矿建立了地面瓦斯抽放系统,配备防突液压钻机8台,瓦斯参数检测仪7台。
区域防突措施采取开采保护层为主,辅以底板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石门揭煤防突措施采取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
二、事故原因㈠事故直接原因矿井6煤为突出煤层,21采区-220m中石门因断层构造引起煤层局部变厚,突出危险性加大。
揭煤前没有探明6煤层构造变化和煤层赋存情况,没有采取防突措施消除煤层突出危险性,放炮诱导煤与瓦斯突出。
冷水江市金月煤矿二矿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冷水江市金月煤矿二矿“311”较大瓦斯爆炸事故2011年3月11日,冷水江市岩口镇金月煤矿二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5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75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一、事故煤矿的基本情况金月煤矿二矿位于冷水江市岩口镇金莲村境内,始建于1980年,1981年简易投产,生产能力为1万吨/年。
该矿为金莲村办集体企业,1992年起由苏正龙承包经营。
2008年,该矿委托娄底市煤炭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扩能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设计,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t/a。
《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在组织技改施工。
该矿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有效期,工商营业执照未经过年审。
现聘任的矿长苏先潭,尚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根据湘煤行[2011]16号文批复,该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不易自燃。
矿井采用斜井和平硐联合开拓。
矿井设计为一个水平开采,即+210m至+68m标高,共划分为四个区段开采。
井下实际开采和准备的区段共有7个,标高从+210m至±0m。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风井安装有2台主要通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
矿井在+68m水平与相邻的将岭煤矿贯通(未密闭),造成+68m水平以下12个掘进工作面和1个回采工作面(不包括维修作业点)一条龙大串联通风。
二、事故原因㈠事故直接原因1、±0m5煤平巷在作业地点突出预兆非常明显的情况下采煤后顶煤冒落诱导了煤与瓦斯突出;突出后的高浓度瓦斯随风流流径+68m、+120m、+140m水平。
2、+120车场钉道工李永红在作业时产生撞击火花引爆了瓦斯,发生瓦斯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㈡间接原因1、矿井越界开采,盗采国家煤炭资源。
该矿的采矿许可证于2010年9月已过有效期,其法定开采标高为+320m∽+55m,现该矿的实际最低开采标高已达到-10m,垂深越界65m,在矿井东翼沿走向方向,包括±0m5煤平巷等8个采掘作业地点均处于越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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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冷水江土朱煤矿瓦斯事故致4死6伤17日16时10分许,湖南省冷水江市境内湘煤集团金竹山矿业公司
一座煤矿发生一起事故,事故目前已经造成4人遇难、6人受伤。
据参与事故现场处置的部门介绍,17日16时10分许,湖南省
冷水江市境内湘煤集团金竹山矿业公司一座煤矿发生瓦斯泄漏与爆炸,事故造成井下矿工伤亡。
事故发生后,矿业公司组织专业救援
队紧急下井抢险,当地煤监、煤炭、医疗卫生等部门也参与救援。
冷水江市有关部门介绍,至17日21时许,事故井下救援工作基本结束。
目前6名伤员被送到娄底市第三医院救治。
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及处置工作正在开展。
17日下午4点多,45岁的钟吉桂下井接班,在-85米处刚下运输车,地下井洞煤尘席卷而来,瞬时警报响起,“我摸着往地势高的地方爬,没爬两分钟,就爆炸了。
”
与钟吉桂一起撤退的苏振华回忆,爆炸时他身子没完全趴下,被冲击波掀起约一米高,然后狠狠地摔在地上。
爆炸发生时,矿工王记红在井下-155米处作业。
据他回忆,发生爆炸的地方是-220米的层面。
开始是瓦斯夹着粉尘席卷而来,约8分钟后发生爆炸。
此次事故导致四名矿工当场死亡。
抢救上来的矿工被迅速送往医院。
3月18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在娄底市第三人民医院看到了受伤的矿工,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原因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冷水江土朱煤矿的这次瓦斯爆炸时间正是土朱煤矿井下作业中班和晚班的交接时间。
采煤工陈礼武准备下井,一名开“猴子车”的矿工叫他别再下去,井下要放炮。
井下完成爆破几分钟后,陈礼武开始感到耳朵有些失鸣。
16时10分左右,陈礼武听到突然井下一声巨响,瓦斯爆炸了。
此次瓦斯爆炸与井下爆破作业是否有直接关联,现在还不能确定。
土朱煤矿的一名带班队长告诉记者,平常井下放炮常利用交接
班期间进行,称之“出班炮”,但得确保同一采区没有矿工进入。
3月18日下午,针对此次事故的原因,土朱煤矿办公室主任于
志伟未向潇湘晨报记者发表任何意见。
当日联系煤矿负责人,也一
直未接电话。
省安监局应急办主任刘云生介绍,矿难发生后,金竹山矿业公
司所属湘煤集团公司负责人赶去现场救援,并向省安监局反馈信息。
目前,湖南省和娄底市煤矿安全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事故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