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互助献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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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互助献血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我院互助献血的管理,保证供血紧张时血液供应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保障医疗用血安全。
2.范围:各临床科室、输血科。
3.定义:无。
4.权责
4.1中心血站:负责互助献血血液的采集、检测及用血者血液调配等工作。
4.2输血科:负责互助献血者的登记,血液调配后的交叉配血和发放等工作。
4.3医务部:互助献血的监督管理,持续改进效果评价。
5.制度标准
5.1原则
5.1.1互助献血是无偿献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血液供给紧张时医疗临床用血保障措施之一。工作人员应在祛律法规的框架下,依法依规开展互助献血工作。
5.1.2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我院鼓励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宣传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互助献血。
5.1.3经血站通知血液库存(ABO型)达II级预警水平及以上时,我院输血科血液库存(ABO型别)也达II级预警水平时实施互助献血。
5.1.4稀有血型及需用特殊血制品者,在血站不能满足临床需要
时宣传动员家庭、亲友互助献血。
5.2流程
5.2.1在确认患者用血为择期手术或非急救用血且需互助献血时,临床科室经治医师需向患者或其家属宣传动员,招募自愿互助献血者,互助献血不与用血时间、数量挂钩。
5.2.2经治医师填写《合肥地区家庭互助献血用血登记表》,指引互助献血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表》到输血科登记。
5.2.3互助献血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确认过的《登记表》到血站指定的献血点献血。互助献血者献血后血站予办理无偿献血证。
5.2.4互助献血后患者可优先用血。由于受血液检测周期和血液配合实际情况限制,从输血安全角度出发,血站及医疗机构统筹调配合格血液供患者使用。
6.注意事项
6.1医务人员应加强无偿献血宣传继续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逐步降低互助献血比例。
6.2医院应主动与中心血站沟通,制订科学用血计划,积极推广自体输血技术,推行节约用血的新型医疗技术。
6.3医务人员应合理宣传和动员互助献血,详细告知患者亲友互助献血流程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指引就近献血,不得强迫互助献血。坚决打击利用互助献血名义等任何形式出现的血液买卖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