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程序方法与标准规定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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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验收程序

工程施工合同验收程序

工程施工合同验收程序一、验收准备在工程竣工之前,施工单位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等,确保所有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同时,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商定验收时间。

二、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的目的是对工程的整体质量进行评估,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在此阶段,各方应对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逐项检查工程的各个环节。

三、整改与复验初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

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复验,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竣工验收整改复验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主持,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

验收时,应全面检查工程质量,并对工程的功能进行测试,确保工程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五、编制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编制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六、结算与移交根据验收报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

结算完成后,施工单位将工程正式移交给建设单位,并提供相应的质保文件和使用维护说明书。

七、后期服务与保修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无偿修复。

结语工程施工合同验收程序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规范的验收程序应当包括验收准备、初步验收、整改与复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结算与移交以及后期服务与保修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应严格按照合同和相关法规标准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和质量达标。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157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7月20日二、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建筑工程计划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工程计划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

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

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水利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规范及流程)

水利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规范及流程)

水利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规范及流程)一、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等。

二、验收范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

三、验收主体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验收程序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验收调查、现场验收。

(一)准备阶段1、收集分析工程的基础信息和资料,了解和研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设计环保篇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等;2、初步调查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和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设计变更情况、环境敏感目标以及主要环境问题等;3、确定验收调查执行标准、调查时段、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和重点、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调查工作进度安排,编制验收调查实施方案。

(二)验收调查阶段1、根据验收调查实施方案,主要调查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实际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和初步设计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治理效果,环境监测,公众意见调查等;2、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和补救措施,明确验收调查结论,编制验收调查报告。

(三)现场验收阶段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汇报验收调查情况等。

五、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的编制要求(一)调查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1、调查实施方案应对验收调查工作进行总体设计。

实施方案的编制应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为基础,根据准备阶段收集分析资料和初步调查工作成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明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工作内容、调查重点、调查深度和调查方法。

安全监理中的项目质量验收标准与程序

安全监理中的项目质量验收标准与程序

安全监理中的项目质量验收标准与程序在建筑工程中,项目质量验收标准与程序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安全监理工作的必备内容之一。

本文将介绍安全监理中项目质量验收标准与程序的相关知识。

一、项目质量验收标准项目质量验收标准是指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和检验的标准。

项目质量验收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可操作性:项目质量验收标准要求明确具体、操作性强,便于监理人员根据标准进行实际操作,切实对质量进行有效评估和检验。

(二)具有可靠性:项目质量验收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在有效性和可靠性上需进行充分考虑,确保质量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具有科学性:项目质量验收标准依据工程特点和技术标准制定,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和检验。

二、项目质量验收程序项目质量验收程序是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采取的一系列程序和措施,通过对建筑工程各项质量检验的评估,明确质量状况,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和保护的程序。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准备工作:监理单位首先要了解工程的建设情况、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及规范,了解工程质量标准,制定监理计划和质量验收方案,明确质量控制点和检验内容,准备相应的验收工具和检验设备。

(二)初次验收:监理单位按照质量验收方案进行初次验收。

初次验收主要是对工程进行初步评估和检查,确定下一步质量验收内容和重点。

(三)跟踪验收: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实施跟踪监测,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检验,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并对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再次验收: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经过跟踪验收后再次进行验收。

此次验收主要是对前期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五)验收总结:监理单位根据前期验收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总结梳理,提出质量控制建议、完善工程管理措施等,为工程后期质量保证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工程质量验收方案

工程质量验收方案

工程质量验收方案•相关推荐工程质量验收方案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

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质量验收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质量验收方案1根据天津机电项目扫尾设计工作协调会的安排,设计院提供了引黄工程SM1泵站技术供水系统一台滤水器管路改造试验的的设计图纸,经总公司批准,由运行分局牵头并安排水电十局引黄工程项目部予以实施。

水电十局于20xx年x月完成管路改造安装工作,但由于没有水源无法进行试验,20xx年x月x日充水后,由于日方程序修改试验及运行送水,只做了一台机组的技术供水试验,而且参数记录不详尽,没有详细的试验数据评价、分析技术供水系统滤水器技改效果,所以建议验收方案如下:一、全面试验,做好试验记录1、由于管路改造后水力损失增大,改造后的技术供水泵出水压力比其它技术供水泵出水压力有所降低,机组技术供水总流量有所减小,为了使机组技术供水流量满足设计要求,必须对机组技术供水流量进行重新分配试验。

所以试验记录内容(不限于)如下:(1)用3#技术供水泵供分别供4、5、6号机组运行,运行72小时,记录每台机组上导、下导、水导和空冷器及供排水压力及流量情况,SFC冷却器供排水压力及流量情况。

(2)技改后的技术供水泵和其它技术供水泵排污前、后(上排污时、下排污时分别进行测试)的出水压力,机组供水总流量,上导、下导、水导和空冷器及供排水压力及流量情况,SFC冷却器供排水压力及流量情况。

(3)机组冷却水流量分配前后的上导、下导、水导和空冷器供排水管路阀门调整记录;机组冷却水流量分配后,技改后的技术供水泵和其它技术供水泵排污前、后的出水压力,机组供水总流量,上导、下导、水导和空冷器供排水压力及流量,SFC冷却器供排水压力、流量。

(4)滤水器的排污情况,排污时间,滤水器排污时对机组的影响。

(5)技术供水泵电机启动、运行时的电压、电流。

2024年建筑质量验收标准

2024年建筑质量验收标准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建筑质量验收标准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概述与定义1.1 合同概述1.2 合同主体定义1.3 合同标的定义第二条:建筑质量标准2.1 结构安全标准2.2 建筑耐久性标准2.3 使用功能标准2.4 建筑美观标准第三条:验收程序与流程3.1 初步验收程序3.2 正式验收程序3.3 验收小组组成3.4 验收不合格的处理第四条:验收标准与方法4.1 结构安全性检测4.2 耐久性检测4.3 使用功能检测4.4 建筑美观性检测4.5 检测工具与方法第五条:验收合格条件5.1 结构安全合格条件5.2 耐久性合格条件5.3 使用功能合格条件5.4 建筑美观性合格条件第六条:验收结果处理6.1 验收通过的处理6.2 验收未通过的处理6.3 复验程序与条件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变更条件7.2 解除条件7.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八条:合同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调解程序8.3 诉讼管辖第九条:违约责任9.1 违约行为9.2 违约责任承担9.3 违约赔偿金额计算第十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保存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终止条件10.3 合同文件保存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与适用法律11.1 合同解释权11.2 适用法律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 保密条款12.2 知识产权保护12.3 不可抗力第十三条:附件13.1 附件清单13.2 附件的有效性第十四条:签署14.1 签署日期14.2 签署地点14.3 签署主体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概述与定义1.1 合同概述1.2 合同主体定义甲方:指拥有建筑项目所有权或管理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乙方:指承担建筑项目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3 合同标的定义本合同标的为建筑项目的质量验收,包括结构安全、耐久性、使用功能和建筑美观等方面的标准。

第二条:建筑质量标准2.1 结构安全标准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结构安全的规定,保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不发生破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强条及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的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强条及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的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修订的主要内容、强条及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的说明一、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

9.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10.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二、修订后的强制条文及说明(第5.0.8 条、第6.0.6 条)一)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强条)。

条文说明: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经返修或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的使用功能时,表明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的缺陷。

重要的使用功能不能满足时,将导致建筑物无法正常使用,安全不满足要求时,将危及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严重时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对这类工程严禁通过验收,更不得擅自投入使用,需要专门研究处置方案。

二)6.0.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强条)。

条文说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

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将投入使用,发挥其投资效应,也将与使用者的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密切相关。

因此工程建设的参与单位应对竣工验收给予足够的重视。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考虑到施工单位对工程负有直接生产责任,而施工项目部不是法人单位,故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设计单位对竣工工程的补充说明

设计单位对竣工工程的补充说明
竣工验收前的补充说明
工程名称:
检查内容
①设计变更份?②是否已完成设计文件约定的所有内容?③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建筑工程
如:①设计变更n份。②已完成设计文件约定的所有内容。③工程施工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负责人:结构工程负来自人:给排水工程负责人:
电气工程
负责人:
暖通工程
负责人:
综合结论
项目负责人:
单位主管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备注:1.各专业负责人填写必须内容详细,结论明确。
2.如果电气专业负责人中强电和弱电分别是两位负责人,两人均要签字认可。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2014年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2014年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

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

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1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1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

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

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300-2001)⼀、关于发布国家《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157号(GB50300-2001)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九九⼋年⼯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2002年1⽉1⽇起施⾏。

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必须严格执⾏。

原《建筑安装⼯程质量检验评定统⼀标准》GBJ300-88同时废⽌。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业出版社出版发⾏。

中华⼈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7⽉20⽇⼆、前⾔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九九⼋年⼯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了⼴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程施⼯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进⾏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程的施⼯及验收规范和⼯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建筑⼯程施⼯质量的验收⽅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程各专业⼯程施⼯验收规范编制的统⼀准则和单位⼯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程施⼯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案要求;规定了建筑⼯程施⼯质量验收中⼦单位和⼦分部⼯程的划分、涉及建筑⼯程安全和主要使⽤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四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四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第二条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中的隐蔽部位进行检查、测量和试验,以确定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一项工作。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的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减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隐患,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可靠、功能完好。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包括土建、安装、装饰等各个环节。

第五条隐蔽工程验收应由专业施工队伍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项目管理要求进行,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第六条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应在相关施工环节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施工环节。

第七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详细、真实,必要时应附上有关测量、试验等的数据和报告。

第八条隐蔽工程验收的结果应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并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第二章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和方法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验收准备、验收实施、验收记录和验收报告。

第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准备: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人员对待验的项目进行梳理和准备,包括施工材料、设备的准备,必要时还需进行测量、试验等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实施: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对待验的项目进行检查、测量和试验等工作,确保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隐蔽工程验收过程中的检查、测量和试验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日期、时间、地点、验收人员、验收内容、结果等。

第十三条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在完成隐蔽工程验收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递交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包括各环节的验收情况、问题整改等。

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责任和要求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验收的质量负责,应按规定组织和实施验收工作,确保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报告。

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通过严格的检查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

2. 项目经理作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需确保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执行。

3.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员,负责日常的质量监督和自检工作。

三、检查验收程序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计划,经质量检查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 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员应对关键工序进行实时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 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

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初步验收。

4. 初步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质量检查部门参与,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5. 初步验收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加,对工程进行最终评审。

四、验收标准与方法1. 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同时结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

2. 验收方法包括目测检查、实测实量、材料检验、性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确保全面评估工程质量。

五、记录与报告1. 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处理措施等。

2. 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应有完整的验收记录和报告,由参与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

六、不合格品的处理1. 发现不合格品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问题解决并通过复检。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七、制度的修订与完善1. 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

2. 对于在工程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反馈并完善制度内容。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填写全套表格+示范填写与说明[1]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填写全套表格+示范填写与说明[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填写全套表格示范填写与说明打印日期:2011年1月15日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检查用表填写说明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

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

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

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查内容全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写,日期以填写“验收结论”的日期为准;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个小格时,并不表示只需抽查10个点,现场实际抽查点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验批大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或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案(检查数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验收

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验收

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验收一、验收标准1. 本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执行,同时应符合本合同所附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2. 验收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及最终成果进行检验,确保其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验收程序1. 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立即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

2. 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

3. 若初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4. 经过整改后的再次验收,若符合所有要求,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三、验收内容1. 结构安全与稳定性:检查建筑结构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施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与稳定。

2. 功能性能:验证各项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使用功能要求,保证正常运行。

3. 外观质量:观察工程外观是否整洁美观,无明显瑕疵。

4. 材料合规性:核查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环保及安全标准。

5. 细节处理:注意检查细部处理是否精细,如缝隙、接缝等处的处理情况。

四、验收责任1. 甲方应指派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验收,确保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配合,以利于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修复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五、争议解决1. 验收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验收延迟,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六、其他事项1. 本验收条款为工程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范本(6篇)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范本(6篇)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范本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____-06-2723:24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进行材料报验:1、总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材料报审表),同时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按规定要求进行复试的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____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2、专业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合格资料报送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检查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材料报验;经监理工程师____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检验批: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点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最小单元。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____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照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的内容。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____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的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

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应合格;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____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勘查、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三篇)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三篇)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是指为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程序,以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并最终得到验收合格。

一、质量检查制度:1. 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小组或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

2. 制定详细的工程项目质量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项目范围、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

3. 进行工程项目的质量隐患排查,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技术、材料选择、施工方法等方面。

4. 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进行质量把关,例如基础、结构、装饰等关键部位。

5. 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评价,对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和追责。

二、验收制度:1. 编制详细的工程项目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2. 召开工程项目完工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的目的和要求。

3. 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包括施工程序、工程质量、工艺技术等方面。

4. 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相关规范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要求整改。

5. 对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归档和备案,并发放相应的验收证书和合格标识。

通过建立和实施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促进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和顺利完成。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二)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采取一系列的检查和验收措施,对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的质量监控和评估。

具体的工程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质量检查计划: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制定质量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并确定检查人员和责任部门。

2. 质量检查标准:制定相关的质量检查标准,明确工程项目应符合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范,以便进行检查和评估。

3. 质量检查方法:确定合适的质量检查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查、实验室测试等,以确保对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质量监控。

工程验收的制度

工程验收的制度

工程验收的制度一、验收准备1. 完成条件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全部完工,包括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

所有施工活动应已经停止,现场清理干净,准备好接受验收。

2. 资料准备施工单位应整理并准备好以下资料:- 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记录- 施工日志和施工过程记录- 材料进场记录和使用情况- 质量检验报告- 安全生产记录- 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相关许可证和批文二、验收组织1. 组织机构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政府相关部门参与。

2. 验收小组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人员等。

验收小组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1. 初步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重点检查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设备安装等方面。

2. 缺陷整改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

整改后,再次进行检查,直至符合要求。

3. 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应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验收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最终验收意见等。

四、验收标准1. 国家和行业标准工程验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2. 设计与合同要求除了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外,还应严格按照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五、法律责任1.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负责,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2. 验收小组责任验收小组成员应客观公正地进行验收,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实施细则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修订与解释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修订和解释,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方。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范本(4篇)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范本(4篇)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范本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

3. 验收基本要求3.1 验收程序3.1.1 分项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包括施工单位的自检、监理单位的验收、开发商或业主的验收以及相关机构的验收。

3.1.2 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包括施工单位的自检、监理单位的验收、开发商或业主的验收以及相关机构的验收。

3.1.3 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包括施工单位的自检、监理单位的验收、开发商或业主的验收以及相关机构的验收。

3.2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根据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制定,并在验收前向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和确认。

3.3 验收程序3.3.1 自检: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的符合要求。

3.3.2 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的符合要求。

3.3.3 开发商或业主验收:开发商或业主应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的符合要求。

3.3.4 相关机构验收:根据具体情况,相关机构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可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的符合要求。

3.4 验收报告每一次验收都应有相应的验收报告,报告应包括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人员、验收内容、验收结论等。

4. 质量不合格处理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记录并整改,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工程的质量整改。

以上仅为一个简单的范本概要,具体的制度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制定。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范本(2)1. 验收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达到规定的使用功能,并保护工程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过程和结果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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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驗收程序方法與標準補充說明 一、 驗收方法與標準: 排水道路(含箱涵)工程方面: (A)工程進行中,下列各項目應依合約有關規定施工,如有必要之各項試驗,應檢附試驗報告,其費用由主辦工程單位負擔。

土方工程:填土方時,應依規定辦理填土壓實,由驗收人員指定地點挖驗。

鋼筋混凝土工程:應依規定會同監工人員取樣,辦理鋼筋抗拉強度,直徑及單位強度重量試驗,混凝土抗壓強度試驗,以上試驗標準依CNS
規定辦理。

級配碎石路基工程:應依規定辦理,由驗收人員指定地點挖驗。

瀝青混凝土面層:應依規定會同監工人員取樣做含油量試驗。

(B)
工程完工驗收時,應依下列各項驗收丈量:
路面及路基寬度。

1.路面寬度:每100m~200m 量測
瀝青混凝土厚度。

若施作面積連續達
5,000m2以上者,以5,000m2為一單位工區面積,鑽取試體5個求其單位工區所有試體平均值。

施作面積零數未達5,000m2者,以每1,000m2鑽取試體1個,求其單位工區所有試體平均值。

排水側溝寬度、深度及測溝頂版厚度。

每100m~200m 丈量尺寸一處 集水井寬度、深度及頂版厚度。

工區範圍內丈量尺寸一處 劃分島、護欄、駁坎、擋土牆等,面露部份之寬度、深度及長度。

箱涵、人孔之寬度、深度及頂版厚度。

橋面、引道之長度、寬度及欄杆,橋台之寬度、高度及數量等。

橋面:總長及前後寬度。

2. 引道每100m~200m 量測寬度 (八)交通安全標誌之規格、長度、數量等。

1. 各形式標線丈量尺寸一處 交通安全標誌抽一處量測 工程驗收時,其它如驗收人員,認為必要得指定位置挖驗之。

其他項目(依各工程性質需要增訂之)
上述初、複驗倘有與契約設計圖說規定不符者,得比照契約抽驗相關規定辦理扣款或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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