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登记本
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分级诊疗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建立和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结合公立三级医院牵头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海南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建立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分级诊疗管理制度,将预防-医疗-康复一体化的协同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二)医联体组织管理1、以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牵头建立医疗服务联合共同体,以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特色优势学科建立专科联盟,拟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多组织形式为辅助手段,为医疗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提供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利益共赢的发展平台,为服务区域内的居民提供预防、医疗康复、健康管理一体化与同质化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2、医疗服务联合共同体的建设应由政府或卫生医疗主管单位作为主导,规划区域医疗服务资源网格化布局,根据区域内各级医疗服务机构意愿开展紧密型或松散型医疗服务联合体。
3、区域内专科联盟建设是以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特色优势专科为头部,跨区域多层级的医疗服务机构为成员单位,用该专业学科为核心力量,先进诊疗技术为纽带,实现学科建设传帮带、专科技术互联、专科疾病会诊转诊、教学科研协作的整合型合作联盟,由优势专科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担任负责人,负责联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作。
(S)参保患者分级诊疗与转诊流程1、分级诊疗:参保患者住(转)院应在联合体区域内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2、转诊审批:参保职工和城乡住民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师确认无法诊治的基本,可上转至二、三级医疗机构进行疾病诊疗或住院。
医院关于印发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实施方案的通知
医院关于印发《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实施方案》的通知医院各科室:根据《关于印发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单病种转诊指征和双向转诊流程图的通知》精神,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首诊在基层、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满足老百姓的就医需求。
结合我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占有情况、专科优势、人才特点、救治能力等实际情况,开展我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联体”协作模式,并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特制定《自治县人民医院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请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组织实施。
人民医院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新型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结合我院及基层医疗机构资源占有情况、专科优势、人才特点、救治能力等实际情况,满足病人就医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精神,认真落实**决策部署,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市级情况的分级诊疗制度及双向转诊制度。
二、基本原则(一)资源共享。
通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我院与基层卫生资源共享,促进卫生资源有效利用,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和水平。
(二)患者自愿。
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导向,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023卫生院分级诊疗制度
2023卫生院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为推进全县分级诊疗工作,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解决广大群众的看病就医便捷价廉问题。
根据《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湖北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卫生计生发[__x4]45号)和《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农合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鄂卫生计生发[__x4]2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合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资源,增强医疗机构整体服务功能,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就医模式,引导群众科学就医、合理就医,不断推进形成健康有序的医疗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以病人正当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长期稳定的'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便捷的转诊通道,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普通卫生院转诊率不超过50%,中心卫生院转诊率不超过45%,二级医疗机构转诊率不超过10%,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平均住院日分别控制在9天和6天以内的目标。
三、工作原则(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
根据病情需求,科学引导患者能在门诊治疗的不需住院治疗,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县城,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格局。
医疗机构应根据《竹溪县医疗机构疾病分级诊疗目录(试行)》收治患者,需要转诊的按照就近、自愿、安全、属地的原则引导转诊治疗;特殊病例特殊转诊。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
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相关检查结果应用“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民众就医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病种分级诊疗告知书
病种分级诊疗告知书致全县参合农民的一封信广大参合农民朋友们,你们好!为了合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切实保障广大参合患者身体健康,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再转诊’的目标,2014年省卫计委将我县确定为病种分级诊疗试点县,对属于分级诊疗范围内的常见病、多发病,按分级诊疗政策规定进行住院和报销。
为了使广大参合患者熟知分级诊疗政策,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告知如下:一、分级诊疗病种及费用标准经研究确定,目前县级医疗机构诊疗病种共98种,乡镇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卫生院各49种,请参合农民朋友参照确定的病种就近就医。
二、分级诊疗病种补偿办法(一)分级诊疗范围内病种的补偿1、如果您因病就诊,应参照相应病种或在首诊医生的指导下,按疾病分级到县内对应级别的医疗机构看病,做到能在门诊治疗的不住院,能在乡镇卫生院治好的不去县级医院,能在县级医院治好的不去市级医院,能在市级医院治好的不去省级医院。
报销时按分级诊疗病种付费标准补偿,只交纳不超过定额标准规定的自付费用即可。
在外务工、居住、上学的参合人员以及危、急、重症患者,应按病种分级要求在当地同级医疗机构就诊,并在三日内向县合管办电话登记备案。
出院后持在外务工、居住、就读等证明和住院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报销,补偿按分级诊疗付费标准执行。
未登记备案、证件不齐全或越级诊治的,将按规定降低比例报销,具体参照本项第2条执行。
2、如果您患病后坚持到超过病种分级级别的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执行《新农合实施办法》程序,报销比例有如下规定,请您注意:如果您患有应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的疾病,但坚持到县级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时比县级比例低10个百分点报销。
如果您患有应在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治疗的疾病,但坚持到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时比市级比例低15个百分点报销。
如果您患有应在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治疗的疾病,但坚持到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时比省级比例低20个百分点报销。
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模版(2篇)
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模版引言:医疗健康是每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为了推动中国的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在____年制定了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的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建立起科学、合理、高效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体系,推动医疗服务的优化与升级。
一、分级诊疗的基本理念1. 公益为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全民健康。
2. 科学合理:遵循公众需求变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律,科学设置医疗机构分级标准和内容。
3. 分级有序:按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需求,合理布局医疗资源,形成分级有序的医疗机构网络。
4. 高效务实: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诊疗效率和诊断准确率,实现医疗资源的充分利用。
二、医疗机构分级标准1.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拥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设备,具备较强的医疗教学和科研能力,承担重大疑难疾病的诊疗工作。
2. 一级综合医院:具备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设备,能够提供基础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
3. 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够满足当地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供应,是居民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的重要基地。
三、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的实施步骤1. 确定分级诊疗单位:根据前期调研和评估,按照医疗机构分级标准,确定各个级别的医疗机构。
2. 完善医疗资源配置:根据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对象和需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服务的覆盖和供需平衡。
3. 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通过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提升,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4. 优化医疗服务流程:通过推广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医疗,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诊疗效率和准确率。
5. 健全医疗机构分级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分级评价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促进医疗机构的自我提升和互相学习。
卫生院分级诊疗制度范本
卫生院分级诊疗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效率,确保患者得到合理、及时的救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卫生院,旨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原则第三条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患者有权选择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或根据病情需要选择上级医院就诊。
医疗机构应保障患者信息安全,尊重患者意愿。
第四条分级诊治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实行分级诊疗,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五条专科特色原则:上级医院应发挥专科优势,提供高水平医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第六条资源共享原则: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应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七条连续治疗管理原则: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治疗方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保障患者医疗安全。
三、转诊条件第八条上转条件:1. 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2. 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3. 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4. 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5. 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6. 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7. 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第九条下转条件:1. 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2. 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3. 上级医院诊断明确,但无需进一步治疗的患者。
四、双向转诊程序第十条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由基层医疗机构提出转诊申请,经上级医院审核同意后,办理转诊手续。
第十一条患者持双向转诊单到上级医院就诊。
第十二条患者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将符合下转指征的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五、工作职责第十三条基层医疗机构职责:1. 承担首诊职责,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2. 做好患者信息登记,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患者病情;3. 配合上级医疗机构完成患者转诊工作。
优质服务基层行表格之目录
目录
1、急诊患者登记本
2、急诊患者抢救登记本
3、转诊登记表
4、出院患者随访记录
5、中医适宜技术主要设备统计表
6、手术分级授权记录
7、患者身份识别及查对制度规范落实检查表
8、择期手术术前准备规范执行检查表
9、手术安全核查执行检查表
10、危急值报告登记记录本
11、护理人员调配记录
12、分级护理落实检查表
13、护理文书规定落实查验表
14、药品管理规范落实检查表
15、护理部质量目标计划
16、护理部理论知识培训计划
17、护理部操作技能培训及考核计划
18、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操作
19、医嘱执行查对记录本
20、环境卫生学监测计划
21、科室医院感染风险评估表
22、洗手操作考核评分表
23、手卫生依从性调查表
24、含氯消毒液监测记录
25、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
26、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单
27、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28、住院患者跌倒风险评估表
29、跌倒高风险患者告知书
30、压力性损伤风险评估表
31、压力性损伤风险告知书
32、护理部主任岗位职责
33、护理事业五年发展规划
34、护士长考核标准
35、护理查房病历讨论计划
36、护理查房记录
37、护理病历讨论记录
38、皮内注射操作规程及评分标准
39、临床护理皮内注射法才做并发症预防与处理规范
40、重点环节应急管理制度
41、科室心搏骤停应急演练记录
42、发生火灾的演练记录
43、停水停电应急元演练记录
44、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45、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
分级诊疗的好处有哪些?通过分级诊疗服务,一是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对于疑难病、复杂病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可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患者时间和费用。
目前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9种情况:1、如果有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3、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4、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5、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或急、慢性疾病患者病情较危重以及需要进行高压氧等特殊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6、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例,需要进一步诊治的;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8、精神障碍疾病的病情不稳定患者或病情基本稳定但基层医疗机构处理无效的;9、市(州)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在遵循自主选择、方便快捷、全程无缝及区别对待的原则下,按照双向转诊制度,将患者转往二级以上医院。
分级诊疗体系的难点在哪里分级诊疗的执行必须在综合性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构建医疗联合体,建立多个基层卫生机构对一个三级医院的联合方式,制定分诊详规,编制标准化指南和流程,建立医疗联合体信息平台,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只有基层医疗系统的实力强大了,才能逐步完善“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分级诊疗模式,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既能减轻大医院的压力,又能缓解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能让病人放心、老百姓得到满意和实惠。
强化分级诊疗应该从哪些方面切入推行分级诊疗制度需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拉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做到医保差别化支付。
镇卫生院分级诊疗
XX镇卫生院分级诊疗一、XX镇卫生院双向转诊关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二、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根据患者病情,在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我院应将下列情形的病例及时上转第二人民医院。
(一)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卫生院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二)依据《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我院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三)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难以控制的;(四)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五)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处置的;(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须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七)根据慢病三级联控要求需要上转的。
不宜上转诊情形(一)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印发的单病种分级诊疗技术方案中,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的;(一)危急重症患者但病情不适宜转诊的;(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专业防治机构诊治的。
下转标准:有下列情形的患者在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第二人民医院可将其转回我院治疗或管理。
(一)常见病、多发病,我院有能力诊治的;(二)诊断明确的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但需长期管理的;(三)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定期复诊或需长期管理的;(四)恶性肿瘤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五)根据慢病三级联控要求需要下转的。
转诊流程(一)上转患者流程:接诊医生判断患者符合转诊标准(超出本级诊疗范围但在上一级诊疗范围内)f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f联系第二人民医院并通过信息系统将患者信息提交到第二人民医院的相关科室f上转信息至总院健康指挥调度中心0543-8336IlIf调度中心通知相关科室在接诊前完成救治及床位准备一患者持首诊医生开具转诊单至预约地点诊治;(一)下转患者流程。
接诊医生判断符合下转标准(初诊超出本级诊疗范围但在下一级诊疗范围内或经治疗稳定已不在本级诊疗范围的患者)一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一通过健康指挥调度中心************联系我院医务科并通过信息系统将患者信息提交到我院f我院医务科确定接诊科室或准备住院床位一患者持上级医生开具转诊单和治疗康复意见至预约地点诊治。
分级诊疗制度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分级诊疗制度为确保我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运行,切实减轻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和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参保职工和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更加合理、安全、平稳运行,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基金支出管理,降低参保职工和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
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使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流向趋于合理,要严格执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得以规范、有效落实。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
参保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
原则上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在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须经相应的医疗机构认定且通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
(二)转诊审批程序。
参保职工和居民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出具《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经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院长签字、单位盖章,经县(区、市)级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出具《审批表》后转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批表》见附件)。
(三)特殊情况住院审批程序。
离退休定居内地,省内异地居住,县、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分级诊疗制度(最全)
分级诊疗2014年9月17日,四川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2014年10月起全面实施。
目标是将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力争在2015年实现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全科医生。
实施路径:在医疗服务方面,将双向转诊作为关键环节,明确了9种可转往上级医院治疗的情况。
新农合政策方面,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原则上不予报销。
城镇医保政策方面,对于按规定履行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转诊后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5%。
一、分级诊疗的含义所谓分级医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各有所长,逐步实现专业化。
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
大医院由此可“减负”,没有简单病例的重复,可将主要精力放在疑难危重疾病方面,有利于医学水平的进步。
基层医疗机构可获得大量常见病、多发病人,大量的病例也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的为人们的健康服务,步入良性循环。
具体措施如下:1、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改革,要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群众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建立健全社区卫生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理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大医院与区县医院协作联合。
2、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大医院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加大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医院分级诊疗方案样本(2篇)
医院分级诊疗方案样本是指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需求,将医疗机构分为不同级别的医院,以便合理调配和利用医疗资源,提供更加精确和高效的诊疗服务。
下面将介绍医院分级诊疗方案的相关内容。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和慢性病的不断增加,医疗资源面临着严重的压力。
为了解决医患矛盾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国家开始推行医院分级诊疗制度。
该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合理分级和规划,减少一线医院的压力,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二、医院分级标准医院分级标准主要包括医疗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人员素质和疾病诊疗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根据这些指标,国家将医院分为三级: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
1. 三级医院:三级医院是区域医疗中心,承担疑难复杂病症的诊断和治疗任务。
它具备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拥有高水平的医疗团队,能够提供高效的综合医疗服务。
2. 二级医院:二级医院位于区域医疗枢纽城市和县级行政区域,主要负责中等疾病和常见病的诊治。
它具备较为完备的医疗设施和技术条件,可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3. 一级医院:一级医院是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初步诊断和治疗。
它具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储备,能够提供初级的医疗服务。
三、医院分级诊疗的优势医院分级诊疗方案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通过医院分级,可以将部分疾病的诊疗任务下放到基层医疗机构,减轻三级医院的压力,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2. 提高医生和患者的就诊体验将一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任务下放到一级医院,可以缩短患者的就诊时间,减少就诊的等待时间。
3. 促进医生的专业发展医院分级诊疗方案可以通过合理分配患者病种和疾病的等级,使医生更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
4. 降低医疗费用通过医院分级诊疗,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四、推行医院分级诊疗的路径为了有效推行医院分级诊疗方案,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医疗制度国家应出台政策措施,推动医院分级诊疗方案的实施,明确医院的分级标准和分级诊疗的要求。
分级诊疗政策
性疾病、口腔疾病、儿科患者) • 急、危、重症患者
分级诊疗实施后存在问题
• 一、患者方面 • 不知晓分级诊疗政策 • 对政策不理解,对政府不满 • 对政策理解有偏差 • 影响疾病的诊治 • 二、医疗机构 • 病人流出现畸形 • 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存在很大隐患(县级) • 基层医疗机构滋生腐败现象 • 市级医疗机构面临生存考验 • 影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病人数量、疾病谱
2015年1-5月和5月新农合出院患者结算情 况分析
• 2015年1-5月新农合患者出院结算共计7629 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9人,下降0.2%
• 2015年5月新农合出院结算1377人,同比减 少261人,下降16%,下降科室占住院科室 的75%,降幅最大的是康复科、呼吸2科等 ,普外2科下降8%,降幅在外科系统最少
证明、病危(病重)通知书
市直医疗机构分级诊疗专项检查指标
• 一、保障患者基层就医(0.8分) • (一)对口支援工作。(0.8分) • 对口支援下派人员和诊疗量分别较2014年提高5%和10%以上,完成
2015年对口支援民营医院任务。(0.8分) • 二、引导患者就近就医。(4.8分) • (一)纵向医疗联合体。(1.2分) • 三级医院至少与5所以上县级医院、民营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建医疗
预约转诊
• 预约转诊—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 • 预约转诊流程 • 预约转诊需要临床配合---转诊资料(包括转
诊单、基层检查资料、处理方案等)、填 写预约转诊登记本 • 护理部共享内下载填写 • 每月25日交电子版给分级诊疗办(医保办 ),包括转诊资料
双向转诊登记本及流程图 (1)
(上墙制度)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参保对象除急危重症外,就诊应遵循辖区内就近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市级医疗机构→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转诊办理程序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符合转诊指征的病人,由基层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并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双转办盖章后转往市级医院;经市级医院诊治,确须转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由科室主任确认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双转办盖章后转往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市级医疗机构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经科主任签字、双转办盖章后转往辖区基层医疗机构。
启东市基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流程图实线表示上转过程;虚线表示下转过程.分级诊疗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建立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总体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双引导、双规范”即政策引导、宣传引导、制度规范、考核规范,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就医新格局。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病床使用率明显递增,市域内就诊率达90%,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市”的目标,让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转诊指征上转指征:根据患者病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下列情形的病例及时转至市级医院。
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2010版)》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难以控制的;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3天以上,病情仍没有好转,且诊断不明确的;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分级诊疗制度-最新版
分级诊疗制度一、分级诊疗的含义所谓分级医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各有所长,逐步实现专业化。
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
大医院由此可“减负”,没有简单病例的重复,可将主要精力放在疑难危重疾病方面,有利于医学水平的进步。
基层医疗机构可获得大量常见病、多发病人,大量的病例也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的为人们的健康服务,步入良性循环。
具体措施如下:1、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改革,要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群众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建立健全社区卫生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理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大医院与区县医院协作联合。
2、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大医院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加大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重中之重。
老百姓小病、大病都愿到大医院来,说到底是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不信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尤其重要。
具体措施,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
将大医院专家请进来,结成卫生帮扶对象,并长期化。
并将基层卫生人员送到大医院进修、培训,进行短期强化。
3、加大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价格差距,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费减免等政策,引导病人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保障。
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老百姓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肯定行不通,可通过价格杠杆,合理引导,确保这一制度的实施。
4、根据疾病分级,属于养老慢性病的病人,不得挤占医院床位。
为此,要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医疗机构和社会养老机构,扩大护理床位和养老床位,改变目前养老挤占医疗资源的现象,释放医疗资源,部分上可缓解医院床位紧张度,减轻病人住院难。
分级诊疗转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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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患者出现健康问题时,首先前往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初诊。
分级诊疗服务流程
硚口区分级诊疗服务流程上转流程1、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日常对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进行初步筛查。
并建议疑似高血压、糖尿病的居民到对应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诊。
2、患者选择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3、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接诊患者并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
对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的患者,按签约内容开展日常治疗和健康管理。
4、全科医生判断患者符合转诊标准→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签定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全科医生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医保办登记后→联系医联体上级医院。
5、医联体上级医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接到转诊信息后,根据上转入院患者资料,通知拟转入科室准备接诊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及时反馈接诊科室信息。
6、接诊科室为拟转入病人提前安排入院床位及接诊医生。
病人持上转单至上级医院医保办登记后,无须挂号,直接到住院部指定科室开住院证办理入院;对于病情急危重的患者,可由120急救车直接转送医院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电话通知后立即启动接诊绿色通道,直接接诊处理病人。
7、在患者入院治疗后,主诊医师或管床护士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双向转诊的下转标准及相应的优惠政策与质量控制措施,并告知在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优势。
8、对于上转至医院的患者,经医师检诊,认为病情严重有进一步上转指征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至上一级医院。
下转流程1、患者在上级医院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的,签定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由主诊医师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经医院医保办盖章后,患者持下转单转至对口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上级医院须给基层医疗机构出具详细的病历文书和健康干预方案。
待病人到达基层医疗机构确认下转后,由基层医疗机构联络员告知上级医院相关部门。
2、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病情已经完全康复或完全控制后,基层医疗机构应该将患者的相关资料移交患者所在区域的“家庭医生”团队,由他们负责患者后续的健康干预管理。
2023中心卫生院分级诊疗方案(完整版)
2023中心卫生院分级诊疗方案(完整版)目录一、总体要求 (2)二、目标任务 (2)三、基本原则 (3)(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
(3)(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
(3)四、转诊指征 (3)(一)上转指征(除急诊抢救外): (3)(二)下转指征 (4)(三)转诊程序 (5)为全面做好我县的分级诊疗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引导病人向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流,逐步建立规范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乡镇)的就医格局。
根据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滨州市卫计委印发的《滨州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和卫健委印发的《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分别与上下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我院与人民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双向转诊协议签订后,各医疗机构应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遵循分级诊疗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并保持有效畅通,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目标任务(一)落实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制度。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建立乡镇卫生院与市级医疗保健双向转诊关系,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快现有卫生服务人员中的全科医生、护士的岗位培训,熟悉和掌握双向转诊基本原则和要求,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化家庭医生(团队)工作,强化综合服务、连续服务、上门服务,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诊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及慢性病管理、康复跟踪服务。
三、基本原则(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
根据病情,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原则上转诊到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四、转诊指征(一)上转指征(除急诊抢救外):①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②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③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④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明确诊断或处臵的病例,包含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以及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性防治机构治疗的病例,如各类传染病;⑥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如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⑦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