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检验监理细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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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施工材料验收要求

监理实施细则施工材料验收要求

监理实施细则施工材料验收要求一、引言监理实施细则施工材料验收是确保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旨在简要介绍材料验收的要求,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原则在进行施工材料验收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规性原则: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安全性原则: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对人员或环境造成威胁。

3.可用性原则: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以确保建筑工程的稳定性和功能性。

4.可追溯性原则:材料必须具备合格证书和溯源材料,以确保质量可追溯。

三、验收程序材料验收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提供验收文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相关的材料验收文件,包括材料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

2.抽样检测:监理单位按照规定从批次中抽取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以验证材料的性能。

3.检查合格证书:监理单位对每批次的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合格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验收意见:监理单位根据检测结果和实际情况,提出验收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待验收等。

四、具体要求1.钢材验收:- 外观质量: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纹、翘曲、划痕等缺陷;- 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化学成分:应进行金相检测,满足设计要求。

2.混凝土验收:- 施工方案:应满足设计方案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配合比: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调整,符合强度等级和标准;- 原材料检测:水泥、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应具备合格证书;- 强度试验:应进行抗压强度试验,符合设计要求。

3.砂浆验收:- 混合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砂浆的强度和粘结性;- 外观检查:应平整、均匀,无裂缝、空鼓等缺陷;- 粘结试验:应进行粘结强度试验,符合设计要求。

4.防水材料验收:- 施工方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防水层构造;- 材料检测:应具备合格证书,满足相关标准和性能要求;- 施工质量:防水层应均匀牢固,无渗漏,无气泡等缺陷。

五、验收记录进行材料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建立详细的记录,包括抽样情况、检测结果、验收意见等。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细则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细则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而监理又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职能部门。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的控制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详细阐述了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一、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的组织与管理1.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设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专职部门,负责材料的质量控制监理工作。

2.材料质量控制监理部门应设有合适的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材料工程师等,并且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3.材料质量控制监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4.材料质量控制监理部门应定期与业主、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工作进展顺利。

二、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的职责和要求1.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和规定,对建筑工程各项材料进行质量管控。

2.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应参与并审查各材料的供货合同,并对供货单位的信誉进行评估。

3.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应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并指导相关部门及时采购、检验各项材料。

4.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应进行现场验收,对疑似次品或不合格材料进行取样送检,并记录详细的验收情况。

5.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材料质量问题。

6.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应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材料质量控制的培训,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

7.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应及时向业主、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等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的工作流程1.工程开工前,材料质量控制监理部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进度,制定材料质量控制计划。

2.施工单位根据计划采购材料,并将材料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材料质量控制监理部门对检验机构的抽样测试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合格材料进行验收。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整改,并重复以上步骤直至合格为止。

5.工程竣工前,材料质量控制监理部门应对工程材料进行统一的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监理实施细则材料验收规范

监理实施细则材料验收规范

监理实施细则材料验收规范监理实施细则材料验收规范是指在建筑工程监理过程中,对相关材料的验收标准和程序进行规范化的要求。

本文将重点介绍监理实施细则材料验收的规范及其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监理实施细则材料验收的规范内容监理实施细则材料验收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材料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明确材料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保验收过程的顺利进行。

2. 材料验收人员的要求:确定材料验收人员的专业要求和资质要求,保证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 材料验收的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明确材料验收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规定。

4. 材料验收的流程:规定材料验收的具体流程,包括验收准备、检查和测试、验收记录等环节,确保验收过程的严谨性和可追溯性。

5. 材料验收的报告和记录:要求编制材料验收报告和记录,记录验收结果、不合格项以及处理措施,为后续的工程施工提供依据。

6. 材料验收的不合格处理:明确不合格材料的处理流程和措施,包括退换和返修等方式,确保及时排除隐患。

二、监理实施细则材料验收的重要性监理实施细则材料验收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 确保材料质量:材料是建筑工程的基础,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通过材料验收规范,可以确保所采购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避免使用不合格材料对工程质量造成损害。

2. 控制工程成本:通过严格执行材料验收规范,可以避免使用不合格材料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从而减少工程的维修和更换成本。

3. 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监理实施细则材料验收规范的执行,要求监理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在材料验收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

4. 保护消费者权益:材料验收规范的落实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购买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提高消费者对建筑工程的满意度。

三、解决方案为确保监理实施细则材料验收规范的有效执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监理人员培训:通过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材料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材料检测监理实施细则汇总

材料检测监理实施细则汇总

材料检测监理实施细则汇总标题:材料检测监理实施细则汇总引言概述材料检测监理是建造工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对建造材料的检测,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对材料检测监理的实施细则进行汇总,匡助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

一、材料检测监理的基本原则1.1 权威性:材料检测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1.2 全面性:材料检测监理应覆盖建造工程所涉及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砖瓦等,确保全面检测。

1.3 及时性:材料检测监理应在建造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及时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材料质量问题。

二、材料检测监理的具体操作步骤2.1 材料抽样:对建造工程所使用的各类材料进行抽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2.2 检测方法:根据不同材料的特性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进行检测。

2.3 结果评定:根据检测结果和相关标准,对材料的质量进行评定,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三、材料检测监理的责任分工3.1 建设单位:负责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材料检测监理,并按时提供所需材料和信息。

3.2 检测机构:负责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委托的材料进行检测监理,并出具检测报告。

3.3 监理单位:负责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检测过程的合规性和结果的准确性。

四、材料检测监理的风险防控4.1 质量风险:建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应加强材料检测监理,提前发现和处理问题。

4.2 安全风险:材料质量问题可能影响建造工程的安全性,应加强材料检测监理,确保施工安全。

4.3 法律风险:材料检测监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

五、材料检测监理的优化建议5.1 信息化建设:建立材料检测监理信息化平台,实现检测数据的实时共享和管理。

5.2 专业化队伍:培养和引进具备专业技能和经验的材料检测监理人员,提高监理质量。

5.3 制度规范化:建立完善的材料检测监理制度和流程,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效率。

材料检测监理管理制度

材料检测监理管理制度

材料检测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一、总则为规范材料检测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监理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材料检测监理工作,明确监理责任,保障工程质量,提高监理管理水平,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

第二章材料检测一、检测机构选择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材料检测。

2.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执行,确保检测机构的资质合法有效。

二、检测程序1. 检测前,监理单位应向检测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2. 检测时,监理单位应全程参与,协助检测机构开展工作。

3. 检测后,监理单位应及时核对检测结果,对不合格的材料采取相应措施。

三、检测记录1. 监理单位应做好完整的检测记录,包括检测前准备、检测过程、检测结果等信息,并及时归档保存。

2. 检测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单位,并妥善保存。

第三章监理管理一、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全程参与工程施工和材料检测过程。

2.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监理规程,保障工程质量。

二、监理程序1. 监理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和要求,及时对工程施工和材料检测进行监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2. 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和施工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三、监理文件1. 监理单位应做好监理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包括监理记录、监理通知、监理意见等。

2. 监理文件应及时提交给相关单位,并做好归档保存。

第四章监理人员管理一、监理人员选拔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监理职责要求,合理选拔监理人员,并做好岗前培训。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熟悉工程施工和材料检测要求。

二、监理人员培训1. 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2. 监理人员应积极参加行业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建设工程监理平行检测细则41043

建设工程监理平行检测细则41043

工程工程监理平行检验计划编制人:审核人:年月日目录一、工程概况二、工程监理平行检验1、平行检验的概念2、平行检验编制的依据3、平行检验实施的基本规定(要点)4、本工程平行检验范围、内容、比例、频率三、平行检测附表1、平行检测台帐四、平行检查附表(土建)1、工程进场材料质量平行检查记录表2、钻孔灌注桩平行检查记录表3、现浇结构隐蔽前(钢筋)质量平行检查记录表4、现浇结构隐蔽前(模板)平行检查记录表5、现浇砼结构平行检查记录表6、钢结构工程现场平行检查记录表7、幕墙工程平行检查记录表8、屋面保温层铺设平行检查记录表9、屋面卷材防水施工平行检查记录表10、外墙保温厚度平行检查记录11、钢筋进场平行检查记录表12、商砼进场平行检查记录表13、钢管承重支模系统平行检验监理记录14、平行检验监理记录(通用)五、平行检查附表(安装)1、进场材料(设备)质量平行检查表2、线路绝缘电阻监理平行检查表3、插座监理平行检查表4、防雷接地监理平行检查表5、室内、外给水排水预留孔洞位置(标高、高度、轴线)监理平行检查记录表监理平行检验方案一、工程概况二、工程监理平行检验方案1。

工程监理平行检验的概念工程监理平行检验是工程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对工程实体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方法,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2.工程监理平行检验编制的依据2。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4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如:《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冶标准》2.6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2。

7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3。

工程监理平行检验实施的基本规定3。

1开工前,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工程监理平行检验方案,并明确平行检验范围、内容、程序、比例、频率等。

施工检查工程监理细则

施工检查工程监理细则

施工检查工程监理细则一、目的与范围施工检查是工程监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其目的在于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

二、施工检查内容1. 施工计划与进度- 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是否合理,并评估进度安排是否科学有效。

- 监查施工现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对比,并记录可能造成进度滞后的原因。

2. 材料与设备配备- 检查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是否符合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 确认施工现场的设备配备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并检查设备的维护情况。

3. 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 检查施工单位的工艺方案和工法是否符合行业规范和设计要求。

- 检验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如基础浇筑、结构施工等,确保施工质量。

4. 安全与环保-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监督施工单位遵守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工地不产生环境污染。

5. 进展报告和会议记录- 定期收集施工单位的工作进展报告,进行核查和归档。

- 参加工程进展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向相关方进行通报。

三、施工检查程序1. 初检阶段- 施工单位提交施工计划和工艺方案,监理进行初步审查意见反馈。

- 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2. 日常巡检- 按照事先制定的巡检计划,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关注关键节点施工情况。

- 反馈巡检结果给施工单位,要求整改不合格项。

3. 随机抽查- 随机选择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以评估施工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

- 对施工单位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并跟进整改情况。

4. 反馈和整改- 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 监督整改过程,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四、施工检查记录1. 施工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日期、地点、对象和检查人员信息。

- 检查内容和结果描述。

- 不合格项详细描述和要求整改意见。

- 整改情况复查记录。

2. 检查记录应当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阅。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验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验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监理实行细则为保证西门粮库定销房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旳材料、构配件不得使用在工程上旳原则,做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监理十分重要,为此编制本监理实行细则。

1. 监理根据1.1设计单位提供旳设计文献。

1.2国家现行有关材料原则、规范及检查措施原则。

1.3施工单位编制旳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质量旳承诺。

1.4昆山市质监站质监交底。

2. 监理工作程序2.1进入施工现场旳多种材料及构配件必须按种类、规格、批号放置整洁,并设置明显检查状态标识牌,以区别“已检查合格,可以使用”和“未经检查,不得使用”。

2.2工程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查汇报,施工前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抄件(抄件要签字并盖章,原件寄存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以备查。

提供旳合格证上应注明实际收到旳时间及数量,并签字。

2.3所有原材料抽样及两块试块检查,均采用监理现场见证抽取试样,试件送样由监理、施工单位、业主或市检测中心派专人到工地负责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3. 监理工作要点及目旳值3.1本工程管桩采用:PHC -500(100 AB -C80-(12, 11, 11; 13, 12, 12开口桩尖, PHC -500(100 AB -C80-(10, 11闭口桩尖,及 PHC -500(100 AB -C80 -10抗拔桩。

本工程预应力砼管桩必须进行现场随机抽样,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做构造性能检查,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旳管桩抽检数量为每 300节或不满 300节抽一节,如检测不合格,需加倍检测。

预应力砼管桩进场后,对管桩旳外观尺寸进行检查并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质量原则:(1外观: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处无裂缝;(2外形尺寸:桩径:±5mm ;管壁厚度:±5mm ;桩尖中心线偏差 <2mm;顶面平整度:<10mm;桩体弯曲:1/1000 L(L 为桩长。

(3检查措施:外观检查,外形尺寸测量。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对施工单位材料验收的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对施工单位材料验收的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对施工单位材料验收的标准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对施工单位材料验收的标准在建筑工程中,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监理的职责之一是对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以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本文将阐述监理在材料验收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一、原材料验收1. 施工单位在采购原材料时,应提供材料的原产地证明、厂家生产许可证明等相关文件,以确保材料的合法来源和良好的生产环境。

2. 监理应对原材料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

对于钢材、水泥、砂石等一些常见的建筑材料,可以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且不受到外界因素的污染。

3. 对于一些特殊材料,如高性能混凝土、大型钢结构等,在验收过程中需要特别重视。

监理应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采用更严格的检验方法,确保材料的质量可靠。

二、施工材料验收1. 施工单位在使用材料前,应向监理提交相关的材料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以证明材料符合施工要求。

监理应仔细审查这些文件,并与实际材料进行对比。

2. 在施工现场,监理应对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等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与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一致。

3. 对于一些重要的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砖块等,监理应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实验室测试。

测试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且不得拼接或代用材料。

4. 监理还应注意材料的储存条件,确保材料不受潮、不受污染,并在储存过程中进行随机抽样,以检查材料的质量是否变化。

三、工艺材料验收1. 工艺材料包括各种粘接剂、密封胶、防水材料等。

监理应对这些材料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质量可靠。

2. 对于涉及到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工艺材料,如防水材料、防火材料等,监理应进行全面的检测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3. 监理还应对胶接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粘接强度和使用寿命等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四、总结与建议在监理对施工单位材料验收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可靠。

材料使用监理细则

材料使用监理细则

材料使用监理细则材料使用是工程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于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控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材料使用的监理细则,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

一、前期准备工作在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

监理人员还要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考察和评估,选择信誉良好、质量稳定的供应商。

二、材料验收1. 材料全面检查:监理人员应全面检查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和运输状况。

对于过期、有损坏或发现质量问题的材料,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更换。

2. 抽样检测:监理人员应抽取材料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

检测内容包括材料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耐久性等指标。

监理人员应定期抽查已验收材料的合格率,对于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追踪处理。

3. 材料存放: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妥善存放材料,避免受潮、受热或暴晒等情况。

对于易受环境影响的材料,还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材料使用1. 材料混凝土:对于混凝土的浇筑,监理人员应密切监控配合比、拌和时间和浇筑工艺。

同时,还应对混凝土标号、抗压强度等指标进行检测,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 钢筋使用: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正确使用钢筋,包括尺寸、间距、弯折等要求。

对于钢筋的弯曲和连接点,应进行合格检查和记录。

3. 砖瓦使用:监理人员应检查砖瓦的规格、强度等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对于特殊要求的砖瓦,还应对其抗压强度等进行检测。

四、材料追踪记录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做好材料追踪记录,包括材料验收记录、抽样检测记录、材料使用记录等。

根据这些记录,可以追溯材料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五、材料质量问题处理1. 验收退回:对于不合格的材料,监理人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退回,同时要求更换合格材料。

2. 追责问责:对于因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应立案追责,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材料整改:对于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工程部位,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建筑材料监理细则

建筑材料监理细则

建筑材料监理细则第一,建立合理的材料采购体系。

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合理的材料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材料的数量和种类,并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和确认。

在采购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检查供货商的资质和信誉,并评估供货商的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确保材料的质量合格。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监理人员应参与材料的选择和确认工作,对关键材料进行必要的抽样检验和实验室测试,确保材料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加强施工单位的材料管理。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材料贮存场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偷工减料等行为。

监理人员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材料调配和使用情况,在施工现场开展日常巡查,确保材料的正确使用。

第四,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量。

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各类材料的消耗量进行统计和计量,确保材料的合理使用和节约。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材料记录和出料单,对消耗量异常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第五,及时处理材料质量问题。

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材料质量问题,如发现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要求供应商做出处理。

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建筑材料,监理人员应及时通知业主和设计单位,协商解决方案。

第六,做好材料验收和材料质量追溯工作。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验收,并编制详细的材料验收记录。

并将材料验收记录归档保存,以备后期的质量追溯。

第七,加强材料质量监测和反馈。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质量监测和抽测,了解材料的质量状况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业主和相关方面反馈。

同时,监理人员应加强与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材料质量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综上所述,建筑材料监理细则是对建筑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的全面监管和检验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通过建立合理的材料采购体系,确保材料的质量合格;加强施工单位的材料管理,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量;及时处理材料质量问题,做好材料验收和材料质量追溯工作;加强材料质量监测和反馈,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细则

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细则

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细则监理单位: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日期:2020年月日1、工程概况任何一个工程结构的质量和成本都与它所使用的材料密切相关,材料的性能如何,在极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的使用质量和寿命。

我们对工程的各种要求,包括承受荷载、抵抗侵蚀、保温隔热、防水、耐火、装饰美化等,无一不以材料性能来保证的。

各种构、建筑物不仅承受着各种荷载,而且常年暴露在大气中,经受着风雨侵蚀,材料的优劣对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影响极大,因此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监控,是实现优质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次,建筑材料的费用在工程造价中所占的比重很大,低者为30~50%,高者可达70~80%,如何合理选材,无疑是工程经济中应考虑的重要环节。

所以,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监理是十分必要的,它是保证工程建设高质量、高效益的关键。

为了更好地控制建材的质量,使建筑工程质量上一个新台阶,以及严格规范各工程监理项目的监控方法,故制订本细则。

2、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的任务2.1 控制材料的供应来源所有工程所需的材料都应由业主或承包商选择的材料商提供,监理不应也不能指定建筑材料的来源和材料供应商。

监理应督促承包商尽早通知监理对材料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和测试。

当供应材料达不到规范要求时,承包商应随时提供其他料源的材料,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对选定的料场和材料供应商,监理应督促承包商对其加强管理,以确保按时供应合格的材料,满足施工需要。

如果在供应过程中,供应商达不到要求,监理应责令承包商对其进行处理,甚至更换供应商。

2.2 加强对材料的监督建筑材料的监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所有材料在工程验收前的任何时候,监理都有权进行检查、抽样测试和复试,对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予拒绝。

任何工程中使用了未经批准和测试的材料,其后果都应由承包商承担;使用不合格材料和未经同意使用的材料,该项工程将不予签证,材料款因使用不合格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商完全承担。

材料设备及试验监理细则

材料设备及试验监理细则

材料设备及试验监理细则一、材料设备的选用(一)材料的选用1.根据建筑工程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要求,选用合适的材料。

材料需要具备强度高、耐久性好、耐火性好、防腐蚀等特性。

2.材料的选用要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

3.在选用材料时,要考虑成本、施工工艺和材料的可靠性。

(二)设备的选用1.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设计要求,选用适合的设备。

设备需要具备稳定性好、可靠性高、运行效率高等特性。

2.设备的选用要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杜绝使用不合格设备。

3.在选用设备时,要考虑设备的性价比、施工工艺和设备的可维护性。

二、试验的监理(一)试验的范围1.根据建筑工程的类型和规模,确定试验的范围和标准。

试验包括材料的物理性能试验和设备的功能性试验。

2.试验的范围应涵盖材料和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以保证其满足设计和安全要求。

(二)试验的组织和管理1.确定试验的组织机构,并且明确责任和权限。

试验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2.制定试验计划和试验方法,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对试验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试验的顺利进行和数据的真实可靠。

4.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试验记录与报告1.对试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记录,包括试验前的准备、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的记录。

2.制作试验报告,对试验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

试验报告需要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方法、试验结果和结论等内容。

以上就是对材料设备及试验监理细则的详细说明。

材料设备及试验监理细则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合理选择材料设备和进行试验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地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监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验收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验收标准

监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验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理工作必不可少。

监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验收标准,旨在明确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验收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一、总则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验收是指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材料进行检验,判断其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的一项工作。

监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验收标准旨在规范材料质量验收的管理,确保材料达到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目标。

二、材料验收范围监理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验收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类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砂浆、砖石、钢筋、混凝土、涂料、防水材料等。

三、材料验收要求1. 材料检验:对各类材料进行外观检验和质量检验,确保材料无明显破损、变形、异味等缺陷,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技术指标;2. 材料试验:对材料进行必要的力学性能试验、耐久性能试验等,确保材料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3. 材料标识:在每批次材料上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型号和规格等信息,确保材料的可追溯性;4. 材料保管:材料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要做好防潮、防晒、防冻和保护措施,确保材料质量不受损;5. 材料分类管理:按照材料的性质、用途和规格等分类,采取相应的管理和保管措施,确保材料不混淆、不交叉使用。

四、材料验收标准1. 对于水泥和砂浆类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技术指标要求;2. 对于砖石类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尺寸一致、无明显损伤和裂纹;3. 对于钢筋和混凝土类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的相关规定,强度、硬度、韧性等性能指标满足要求;4. 对于涂料和防水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产品标准的规定,无色差、无明显气泡、无剥落;5. 对于其他材料,应根据其特性和使用要求,参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来进行验收。

五、材料验收程序1. 提出申请: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材料验收申请,提供材料样品、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2. 监理单位受理:监理单位对申请进行初审,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 取样检验:监理单位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取样,进行外观检验和质量检验;4. 实验室检测:取样送至合格的实验室进行必要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耐久性试验等;5. 报告编制: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给监理单位;6. 验收结论:监理单位根据检测报告和相关资料,对材料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7. 归档备案:监理单位将验收结果归档备案,留存相关材料和数据。

原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原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原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原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是指为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防范,监督原材料以及在其生产和运输环节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这一实施细则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如建筑、化工、制造业、医药和食品等。

首先,原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需要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制定标准。

这包括对供应商资信的调查和许多其他因素的评估。

在确定供应商的合格性之后,检验和测试程序将被动员起来,以确保所有原材料都符合标准。

其次,原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还包括对原材料的标志和文本的监管,包括袋子、箱子、瓶子和其他类型的包装。

这些标志需要与标准匹配,并且必须在包装上正确地标示。

在监督原材料的运输过程中,实施细则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实施细则要求运输商必须遵守规定,如用合适的运输设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货车、采取保护措施等。

在运输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随时进行监控以确保合格的运输。

此外,原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也需要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测试和检查,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这些程序包括实验室的测试、分析和评估等,确保原材料的结构、纯度、含量、色泽、形态和起泡性等指标是符合标准的。

最后,原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还需要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标准,从而保证生产的产品质量。

这包括记录过程、盲样、比对和检查等,以确保整个生产环节是可控的。

综上所述,原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可以确保原材料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和存储安全条件,从而对行业生态和公共安全健康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如果制定人和执行人员能够严肃对待实施细则,那么它将成为一套可靠有效的标定,为生产和供应提供合适的框架。

监理部主要建筑材料监理细则

监理部主要建筑材料监理细则

主要建筑材料监理细则1.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的意义、任务和职责: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材料的质量必须得到保证,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环节,建筑材料的性能在极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的使用和寿命,合理选材是工程经济性考虑的重要因素。

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加强对建筑材料质量的监理是十分必要的、关键的监理工作。

2.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的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规程和规定。

3.建筑材料质量监理的任务:3.1控制建筑材料的供应来源承包人确定的材料应有合格证。

监理应对所进材料进行检查和监测,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应责成施工单位更换。

3.2加强对材料的监督:材料监督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所有材料在工程验收之前的任何时候,监理工程师都有权进行检查,抽样测试和复试,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予以拒绝。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随时准备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抽样测试;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承包商到法定单位检测和复检。

3.3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照规范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检测。

监理人员对原材料的质量,各项控制指标进行监测或复核性试验。

4.监理工程师的职责:4.1监督承包人的工地试验,检查承包人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向承包人发出指令,督促及时进行各项试验。

4.3随机安排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共同对试验的项目进行现场取样,以保证所取试样具有代表性。

4.4随时检查现场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进行试验,并参与监督,以确保用于工程中的材料是合格的。

4.5对“成品”和“半成品”质量检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标准。

4.6填写材料质量情况监理台帐和材料试验监理台帐。

5.有关建筑材料管理方面的规定。

5.1钢材、水泥必须采用招标文件中建设单位指定的厂家及牌品。

5.2砂应采用河砂,料石应满足配合比要求。

5.3铝合金应满足三性(水密、气密、抗风)试验要求。

5.4所有材料应有厂家或经销商的随货单据、合格证、应盖有供应单位的公章,以便于监督管理和保证材料来源的可靠性。

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监理细则在建筑工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对于原材料的质量、见证取样等进行监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的监理细则。

原材料监理1. 原材料分类建筑工程中用到的原材料种类繁多,常见的包括水泥、沙子、石子、钢筋、木材等。

对于不同种类的原材料,需要采取不同的监理方式。

2. 原材料检验为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需要进行检验。

常见的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强度、含水率、化学成分等。

检验过程应由专业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结果需要做好记录并交由工程师核对。

3. 原材料存放原材料在存放过程中也需要进行监管。

存放地点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并设置相应的标识和存储期限。

对于易受潮、易变形、易腐烂等原材料,应特别加以注意。

4. 原材料使用原材料的使用也需要进行监管。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原材料的配比和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使用。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原材料应及时停用并进行返工或更换。

见证取样监理1. 见证取样分类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的见证取样种类有很多,常见的有混凝土试块取样、钢筋取样、土工试验取样等。

不同的见证取样需要进行不同的监理。

2. 见证取样人员见证取样需要由专业的取样人员进行,取样过程中需根据样品性质选择合适的方法和工具,并留下完整的样品标记。

取样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避免对施工和现场人员造成影响。

3. 见证取样记录见证取样记录是见证取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应当记录取样时间、取样地点、样品编号、见证人员、取样方式及所采集的样品数量等相关信息。

记录应配合监理人员进行核对,存放在工程档案内。

4. 见证取样后续处理见证取样后续处理也是十分重要的。

采集到的样品应及时送往实验室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应及时送达工程施工人员手中,以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

在建筑工程中,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的监理工作至关重要。

只有做好监理工作,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本文介绍了原材料及见证取样的监理细则,希望有所帮助。

建设监理材料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监理材料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监理材料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监理过程中对材料的监理管理。

第三条建设监理材料监理应当遵循合理性、科学性、严谨性、公正性的原则,保证材料质量,并发挥监理人员在材料选择、检验验收、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职能。

第二章材料的监理第四条建设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的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理管理,并编制材料监理计划。

第五条建设监理人员在材料的选择上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充分考虑材料的质量、性能、适用性等方面因素,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第六条建设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验收,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制定相应的记录和文件。

第七条建设监理人员应当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不合格材料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记录整改情况。

第八条建设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材料仓库进行巡查检查,确保材料存放的环境符合要求,并监督施工单位对材料的保管和使用。

第九条建设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材料的使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记录验收情况。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要求第十条建设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监理经验,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建设监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更新监理理论和知识,提升监理水平。

第十二条建设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规定,保守业务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建设监理人员应当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材料监理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理责任,发现材料问题应及时作出处理,如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施工单位,建设监理人员有权拒绝验收,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对于因材料问题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建设监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监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行贿、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项目工程材料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项目工程材料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项目工程材料见证取样监理细则背景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工程材料见证取样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越发凸显。

合格的材料是建筑物的基础,对于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质量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合理的材料见证取样监理细则才能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监理要求取样次数为保证工程材料质量可靠和稳定,要求在各个阶段取一定数量的样品。

具体的取样次数应由取样监理员根据工程实情和规范要求进行定量判断,并在指导施工方取样前,进行核对。

取样位置取样点的选择应考虑到取样代表性和全面性,同时也要考虑施工方的要求以及从易到难、从靠前到靠后等方式进行逐渐取样。

在取样时,需要注意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取样标识取样标识是保证样品真实性和追溯性的重要手段。

取样监理员应在采样时对样品进行标识,并将标识记录于监理记录表中。

同时,监理员应在取样记录单上签字并加盖监理章,以保证样品真实可靠,并为日后问题的查找提供依据。

样品需要处理在采样后,应尽快将样品送往检测实验室进行检验。

对于大样和小样的不同情况,样品的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在处理时,采用专用的净化设备和试验室,以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

检验要求样品检测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监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判断工程材料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在检验时,检测实验室应遵守专业规范和实验要求,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也应保证实验设备的准确性和状态的稳定性。

工程材料见证取样监理工作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过合理的取样和处理方式以及专业的实验室检测,可以保证工程材料的质量稳定和可靠性。

对于材料见证取样监理工作的推行和实施,不仅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而且也将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细则要点

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细则要点

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细则一、材料质量控制的依据1、国家、行业、企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2、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3、工程施工合同;4、施工组织设计;5、工程建设监理合同;6、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试验报告、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有效鉴定证书、试验室复试报告。

二、材料进场前的质量控制1、仔细阅读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与工程所用材料有关的文件,熟悉这些文件对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的规定和要求。

2、认真查阅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学习材料的基本性质,对材料的应用特性、适用范围有全面了解,必要时对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选择向业主提供合理建议。

3、掌握材料信息,认真考察供货厂家.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既确保工程质量又降低工程造价.对重要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对其生产厂家的资质、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情况等进行审查或实地考察,对产品的商标、包装进行了解,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可靠稳定,同时可掌握供货情况、价格情况。

对重要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定货前,必须要求承包单位申报,经监理工程师论证同意后,报业主备案,方可定货。

三、材料进场时的质量控制1、物单必须相符.材料进场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到场材料的实际情况与所要求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等方面是否相符,检查产品的生产编号或批号、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与产品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应要求退货或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的资料。

标志不清的材料可要求退货(也可要求抽检)。

2、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都必须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

⑴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

⑵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合格证等都必须盖有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的红章并标明出厂日期、生产批号或产品编号.四、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1、施工现场材料的基本要求⑴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都必须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⑵施工现场不能存放与本工程无关或不合格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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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第三章常见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第一章总则1.编制依据1.1水泥 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1.2骨料 JGJ52-92、JGJ53-921.3钢材 GB1499-98、GB13013-91、GB/T701-97、JGJ18-961.4砂浆 JGJ70-901.5普通混凝土 GB50204-2002、GBJ81-85、GBJ108-871.6防水材料GB50207-2002、GB50208-20022.本细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材料抽样复验。

3.监理方依据本细则行使监理权力,并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和标准在施工中对施工行为实行监理,施工单位对本细则全部内容承担义务。

但并不由此免除合同中规定的该由施工方承担的质量、工期等方面内容的现任和义务。

4.本细则取样方法,侧重于对产品性能的复验。

生产厂家在进行出厂检验或形式检验时,仍应按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取样。

5.本细则未包含的材料检验仍应按相关规范进行。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1.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水泥、混凝土的参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砂、碎石、防水材料、塑钢门窗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2.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序2.1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师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2.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2.4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委托单,见证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2.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上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第三章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一)水泥1、硅酸盐水泥系列概述1.1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1)硅酸盐水泥分42.5、42.5R、 52.5、52.5R、62.5、62.5R六个标号,代号P.Ⅰ或P. Ⅱ。

(2)普通硅酸盐水泥分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标号,代号P.O。

1.2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

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分为32.5、325R、42.5、42.5R 52.5、52.5R、六个等级,代号分别为P.S、P.P、P.F。

1.3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3)复合水泥分32.5、32.5R、42.5、42.5R、52.5、52.5R代号为P.C。

1.水泥进场报验水泥进场前必须向监理提交《建筑材料进场报验单》,并附材料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经监理批准方可进场并按《施工组织设计》指定部位整齐堆放.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

2.取样方法3.1 编号及取样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标号编号和取样。

袋装和散装水泥应分别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P.Ⅰ或P. Ⅱ、P.O、P.S、P.P、P.F 120万t以上,不超过120万t为一编号;60万t以上——120万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30万t以上——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上—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4——10万t,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4万t以下,不超过100t和三天产量为一编号。

P.C 100万t以上,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50万t以上——100万t,不超过800t为一编号;30万t以上——5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上——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4万t以上——10万t,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4万t以下,不超过100t和3d产量为一编号。

3. 2 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 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标号、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先在使用前作复验。

(快硬水泥不超过一个月)(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3.结果判定4.1《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1)不溶物:Ⅰ型不得大于0.75%;Ⅱ型不得大于1.50%。

(2)氧化镁:含量不得大于5.0%,若经压蒸安定性试验合格,允许放宽到6.0%。

(3)三氧化硫:含量不得大于3.5%。

(4)烧失量:Ⅰ型不得大于3.0%,Ⅱ型不得大于3.5%,P.O不得大于5.0%。

(5)细度:硅酸盐水泥比表面积大于300m2/kg,P.O 80p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0%。

(6)凝结时间:初凝不得早于45min,硅酸盐水泥终凝不得迟于6.5 h,P.O终凝不得迟于10h。

(7)安定性: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8)强度:各标号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下表中的数值。

(9)碱水泥中碱含量按Na20+0.658K2O计算值来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碱含量不得大于0.60%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4.2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1)氧化镁:不得大于5.0%,若经压蒸定安性试验合格,允许放宽到6.0%。

(2)三氧化硫:P.S不得超过4.0%;P.P、P.F不得超过3.5%。

(3)细度:80μm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10.0%。

(4)凝结时间:初凝不得早于45min,终凝不得迟于10h。

(5)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6)强度:各标号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下表中的数值。

(7)碱:水泥中碱含按量按Na20+0.658K2O计算值来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需限制碱含量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4.3《复合硅酸盐水泥》(GB 12958-1999)(1)氧化镁(2)三氧化硫(3)细度(4)凝结时间(5)安定性(7)强度:各标号、各类型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下表的数值。

(7) 碱:指标同P.P、P.F。

4.4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4.5 不合格品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或强度低于商品标号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标号、工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注:不溶物、烧失量适用于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二)骨料1 取样方法1.1砂、石的验收(GB/T14685--93、GB/T14684--93)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大型工具(加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砂,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若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当质量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石,每验收批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当质量较稳定,进料量较大量,可定期检验。

使用单位对砂、石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地、类别、代表数量、检测依据、检测条件、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

1.2取样规定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铲除。

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

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为4份,石子为8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为8份、石子为16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4)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

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5)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对每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中规定的最少取样量。

须作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也可用同一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试验。

每一试验基础上所需砂的最少取样数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的最少取样数量(kg)注:有机物含量、坚固性、压碎指标值及碱集料反应检验,应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及数量取样。

(6)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

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名称、取样时间、产地、规格、样品量,要求检验的项目上及取样方式等。

2. 技术要求2.1砂(1)颗粒级配:应符合表中规定许略有超出分界线,但总量应小于5%。

(2)泥和粘土块:其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有害物质砂不宜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品、煤块、炉渣等杂物。

砂中云母、硫化物与硫酸盐、氯盐和有机物的含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小于0.03%。

(4)坚固性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砂样在其饱和溶液中经5次循环浸渍后,其质量损失应符合下表之规定。

(5)密度、体积密度、空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密度大于2.5g/cm3;松散体积密度应大于1400kg/m3;空隙率小于45%。

(6)碱集料反应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砂制备的试件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试件养护6个月龄期的膨胀率值应小于0.1%。

2.2卵石、碎石(1)颗粒级配应符合下表之规定:(2)针片状颗粒:其含量应符合下表之规定。

(3)泥和粘土块:其含量应符合如下规定。

(4)有害物质石子不宜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品、煤块、炉渣等杂物。

石子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下表规定(5)坚固性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石子样品在其饱和溶液中经5次循环浸渍后,其质量损失应符合如下规定。

(6)强度抗压强度:采用直径与高均为50mm的圆柱体或多或50×50×50mm的立方体岩石样品进行试验,在水饱和状态下,其抗压强度应不小于45Mpa,其极限抗压强度与所浇注砼强度之比不应小于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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