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号关于开展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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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音绵院党…2011‟13号
关于开展“师德先进个人”及“师德标兵”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教师行为规范细则》等文件精神,激励广大教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体教师中开展“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现将2010-2011学年度评选“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在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一线在职专任教师均可参加评选;行政人员中从事教学工作的由其任课所在系党支部推荐参加评选。
2、“师德标兵”的评选在“师德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教学效果优秀,受到学生普遍好评,并能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用高尚的人格魅力、丰富的学识和严谨的教学风范影响、教育学生。
3、热爱学生,乐于奉献,与学生建立和谐、民主的平等关系,积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4、治学严谨,业务过硬,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近年来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
5、近两年教学质量评价均在“良好”以上且至少有一个“优秀”;近两年没有出现教学问题、教学事故;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6、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7、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在教学改革、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师德标兵”的基本条件
1、符合“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2、在校期间曾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的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等。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推荐名额
1、“师德先进个人”由各系党支部推荐1-2名候选人。
2、“师德标兵”在“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的基础上产生,全院名额不超过2名。
(二)推荐办法
1、推荐前,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教师行为规范细则》等文件精神,教育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推荐时,在充分征求本系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各系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2、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操作,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把在师德建设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三)组织领导
“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院分党委书记雍敦全任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质控中心、党政办、组织部、人力资源处、院工会、教学科研处、学工部等部门领导和2名教师代表组成。
学院设立“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专家由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聘任。
四、评选程序
1、“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由各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系评价,按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程序产生。
2、各党支部在评选产生“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的基础上,可推荐1-2名“师德标兵”候选人。
3、各党支部评选的“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候选人须在本支部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学院分党委审核。
4、“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要填写《川音绵阳艺术学院2011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上1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师德标兵”填写《川音绵阳艺术学院2011年“师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2)并附上3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
各党支部要对评选对象写出考察材料,提出意见,连同候选人填写的表格及事迹材料一起报学院党政办。
5、学院党政办汇总后,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
6、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审委员会对各支部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充分的讨论、评审,确定“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在全院公示。
7、报院分党委审批。
五、时间安排
1、各党支部推荐(9月3日—9月5日)。
请各党支部于9月5日下午5点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表)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党政办。
事迹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
2、评委会评定(9月6日)。
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党支部民主推荐情况评选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正式人选。
3、公示(9月7日)。
将“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正式人选通过校园网和学院宣传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学院进行表彰。
六、表彰奖励
1、对于被评选为“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的教师,
由学院授予“川音绵阳艺术学院师德先进个人”和“川音绵阳艺术学院师德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2、学院通过多种渠道对“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进行宣传报道。
3、学院将“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作为今后市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等评选的推荐后备人选。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1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2、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1年“师德标兵”
推荐表
2011年9月2日
主题词:党建评选先进通知
抄送:院级领导
印制单位: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党政办共10份
2011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