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及动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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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证管理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证管理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动土作业证管理一、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二、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作业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 《作业证》经相关单位(所在车间、生产部、动力车间、安全部、电修车间)会签,动土作业由项目部负责最终审批。

3.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4.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 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国家有关便携式木梯和金属梯要求。

作业时应戴安全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施工中的动土作业安全,规范作业人员的动土操作行为和安全保护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动土作业的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工程动土作业证管理制度,并按照此制度进行施工。

三、工程动土作业证管理1.动土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动土作业证进行施工,未持证人员不得进行任何动土作业。

2.动土作业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进行培训、考试并申请。

3.动土作业证编号必须醒目标注在工作服上,方便进行核实和查看。

四、动土作业证申请和审核2.动土作业证申请提交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证件。

3.申请人必须参加动土作业培训及考试,并获得合格证明方可获得动土作业证。

五、动土作业证培训和考试1.进行动土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动土作业培训,学习动土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动土作业的程序、安全操作规范、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及应急措施等。

3.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发放动土作业证。

4.培训和考试周期为一年,过期未参加培训和考试者将无法继续从事动土作业。

六、动土作业安全防护措施1.动土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人员通行警示及禁入标识,确保未持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

2.动土作业时,人员必须全程穿戴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做到头、脚、手的全面保护。

3.动土作业时必须戴上防尘口罩,防止吸入有毒有害颗粒物。

4.动土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急救药品,并有专人负责急救工作。

七、动土作业责任和处罚1.动土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安全要求进行施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负责。

2.对于未持证人员进行动土作业的,应立即停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对于持证人员违反动土作业规定的,根据违纪程度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动土作业证等。

八、附则本制度由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如对该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并及时予以回复。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本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本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动土作业的安全,防范和控制动土作业中的安全风险,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人员在进行动土作业时必须遵守的规定,包括本单位内员工、外来作业人员及分包单位人员。

三、定义1. 动土作业: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挖土、填土、平整土地等与地基工程相关的作业。

2. 动土安全作业证:指由本单位颁发的,具备一定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持有的证件,用于参与动土作业。

四、动土安全作业证的颁发与管理1.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

2. 申请动土安全作业证的人员需参加本单位举办的动土安全培训,并合格通过考核方可领取证件。

3.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方可继续领取证件。

4.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持有人需定期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遗失或损毁需及时向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新证。

五、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 所有进行动土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动土安全作业证,并佩戴在明显位置上。

2. 动土安全作业证持有人需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本单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操作。

3. 在进行动土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并确保所使用的机具、工具和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无安全隐患。

4. 动土作业现场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设施,确保作业区域与周边区域的安全隔离。

5. 动土安全作业证持有人需严禁擅自修改施工方案、超范围动土、超载运输等违规行为,确保作业安全。

6. 动土安全作业证持有人需定期接受安全生产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

7. 动土作业现场及时清理并严禁乱堆乱放,确保施工期间的环境整洁和通畅。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4篇)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4篇)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动土作业,确保施工安全,保护环境,提高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动土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第一原则:动土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做到预防为主,安全施工。

第四条管理要求:动土作业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流程。

第五条职责分工:建立动土作业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

第二章动土作业的准备阶段第六条动土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确定动土作业的范围、目标和施工方案。

(二)编制并审批动土作业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及安全预案。

(三)组织开展现场勘察,了解地质情况和环境条件。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应有的手续和审批。

(五)确定动土作业的起止时间,制定施工计划。

第七条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

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三章动土作业的施工阶段第九条动土作业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材料供应计划进行,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并执行施工计划,确保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进度。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按照规定报告和申请各项手续。

第四章动土作业的竣工阶段第十六条动土作业竣工前,必须进行验收并编制竣工报告,记录工程施工情况。

第十七条动土作业竣工后,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确保验收人员了解工程情况和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动土作业竣工后,必须进行环境保护整治和恢复工作,确保环境恢复到原状。

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和知识。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动土作业,包括基坑开挖、地下管线施工、地基处理等。

第三条动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申请与颁发第四条动土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第五条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应提交以下材料:1. 动土作业申请书;2.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3. 动土作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4. 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证明;5. 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第三章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动土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根据动土作业的性质、规模和风险等级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动土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自查,确保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将动土安全作业证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便于监督检查。

第十条动土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动土安全作业证遗失或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原颁发部门申请补发。

第四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动土作业前,施工单位应进行现场勘查,评估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三条动土作业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案。

第十四条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动土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动土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未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动土作业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

第十八条因动土作业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动土作业管理,防止因动土作业导致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动土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c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三、职责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制度,并对动土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动土作业安全。

3. 动土作业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确保动土作业安全。

4. 动土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安全。

四、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1. 动土作业前,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2. 办理《作业证》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动土作业计划书;(2)施工现场安全措施;(3)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培训记录;(4)相关设备、材料清单;(5)其他相关资料。

3. 安全管理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作业证》。

4. 《作业证》有效期为动土作业期限,过期作废。

5. 动土作业单位应妥善保管《作业证》,不得涂改、转借、伪造。

五、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3. 动土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

4. 动土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地下隐蔽设施、管线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处理。

5. 动土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动土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对在动土作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动土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动土作业安全可控,有效避免动土作业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事故和人身伤害,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土作业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挖掘机作业、爆破作业等。

二、主要内容2.1 作业证颁发机构及要求2.1.1 作业证颁发机构由项目负责人指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颁发作业证。

2.1.2 作业证要求•所有从事动土作业的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作业证。

•作业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要重新办理。

•动土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动土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领取作业证。

•作业证必须悬挂在动土作业人员的工作服上,随身携带并展示给相关人员查验。

2.2 动土安全作业管理要求2.2.1 动土前的准备工作•动土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动土施工方案,并由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审核批准。

•确定作业地点周围的管线、电缆等设施,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准备好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

•动土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动土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2.2.2 现场管理要求•动土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路人和其他人员离开施工区域。

•严格遵守动土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动土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进行动土作业时必须严禁酗酒、吸烟和操作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2.2.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发生动土作业相关的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动土作业人员必须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并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发生人身伤害或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施救,同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3 作业证的管理和处罚2.3.1 作业证的管理•作业证必须专人保管,不得转借、转让或私自更改作业证内容。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内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确保动土作业的安全可控,并保护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动土安全作业管理规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从事动土作业的员工,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

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发放与使用3.1 发放条件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发放应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具备动土作业相关技术资质的人员;2.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并通过动土安全作业考核;3.必须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

3.2 申请与办理员工在申请动土安全作业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材料;2.相关技术资质证书及学历证明;3.通过动土安全作业考核的证明。

申请人可向企业法务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领取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3.3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使用1.动土安全作业证持证人在从事动土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2.证件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办理续证;3.证件不得借用、转让给他人;4.证件损坏、遗失或过期的,需向企业法务部门重新申请办理。

四、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4.1 管理责任企业法务部门负责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发放和管理,包括审批、培训、考核、监督和检查等。

4.2 安全意识的培养与教育1.企业应定期组织动土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2.培训内容应包括动土安全操作规范、安全工具使用、个人防护措施等。

4.3 安全考核与评估1.企业应定期进行动土安全作业的考核与评估;2.考核内容应包括动土安全操作规范的掌握情况,危险源识别能力,紧急应对能力等。

4.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动土作业的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2.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本(3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本(3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的平稳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动土作业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动土作业人员、技术负责人等。

三、证件的申领1. 动土作业证申领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具备相应的经验和技能。

(2)申请人必须持有与动土作业有关的相关证书。

(3)申请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参加相关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

2. 证件申领程序:(1)申请人填写《动土作业证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的材料。

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等。

(2)申请人需要参加动土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考试。

(3)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和材料至人事部门审批。

(4)人事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办理发证手续并颁发动土作业证。

(5)证件有效期为两年,到期需重新申领。

四、证件的管理1. 动土作业证必须随身携带,并在施工现场露餐、危险源等具体作业前出示给相关人员检查。

2. 动土作业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取消证件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证件遗失或损坏,持证人应及时向人事部门申请补发或更换,并向安全部门报备。

五、作业规范1. 动土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动土施工。

2. 动土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3. 动土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土作业计划进行施工,不得超范围、无计划动土作业。

4. 动土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动土作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5. 动土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危险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安全部门。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1. 施工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动土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动土作业技能的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动土作业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全体作业人员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本制度订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进行动土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安全负责人以及现场其他工作人员。

三、动土安全作业证办理条件1.动土前安全检查须符合施工条件要求,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并经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批准。

2.动土前必需具备动土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文件,无相关证件的一律不得进行动土。

3.每位施工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参加安全学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4.施工人员必需拥有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

五、动土作业证制度1.动土前,必需申请动土安全作业证,并交由现场安全负责人审核。

2.审核合格后,动土安全作业证由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或办理电子化申报审核通过后取证。

3.动土安全作业证全部作业人员需身着安全防护装备并佩戴证件才可进入现场作业。

六、动土作业的安全措施1.动土前,必需对场地和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识别不安全点和隐患点并实行有效措施进行封堵。

2.现场必需设置警示标志,标注不安全区域,不能任意进入。

3.施工人员必需保证安全防护装备的有效性,显现损坏适时更换。

4.现场安全人员需要不定期巡查,适时发觉和处理安全问题。

七、作业证管理1.现场安全负责人需要建立作业证档案,每张作业证明可以使用60天,不可借用、转让或重复使用。

2.动土安全作业证遗失或损坏,需重新申请办理。

三、违规行为1.未持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作业的人员,一经发觉并流程认定,需通报相关部门并立刻和早日离开现场。

2.违反安全规定,发生事故的,受到相应惩罚。

4.作伪证、不实申请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5.违反相关安全要求,被查实的个人或者单位均视为对制度不遵守,应当接受相应的惩罚。

一经认定,撤回其证明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八、订立及修订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订立并负责实施。

本制度的修改以及其他相关制度的修改,需经公司相关部门讨论,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该制度旨在确保动土作业的安全性,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动土作业证是一种对从事动土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的证书。

根据管理制度,所有从事动土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动土安全作业证。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证书的申领和管理:详细规定了动土作业证的申领条件、申请程序、证书的发放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要求动土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试,并经过合格后才能获得证书。

2.动土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了动土作业的操作规范、安全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等内容。

要求动土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3.动土作业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要求在进行动土作业时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

例如,要求动土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

4.作业风险评估和控制:规定了进行动土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进行记录和跟踪。

要求动土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评估结果和控制措施进行操作。

5.证书的有效期和复审要求:规定了动土作业证的有效期和复审要求。

要求证书持有人在有效期内必须参加定期的复审,保证其持续符合相关要求。

通过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动土作业的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施工现场,动土作业是相对危险的作业,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安全控制。

为了保证动土作业的安全性,有效防范动土作业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采用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是现代施工管理的必要措施之一。

二、作业证管理机制动土安全作业证是指由施工单位为需进行动土作业的施工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进行的一种资格证书,证实其具备进行动土作业的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

施工单位应当对其施工现场的动土作业实践进行特定、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提高其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同时运用动土安全作业证作为管理工具,对动土作业管理进行协调和管理。

作业证管理机制主要包括:1. 作业证申领管理针对施工现场的动土作业施工人员,应当申领动土安全作业证,且每个人应当持有一个个人证书。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对证书进行统一印制、编号,并在施工人员的工作证及档案上进行备案。

作业证应该标注证件持有人的姓名、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安全防护知识、操作规定等内容,且应该在有效期内进行定期的复审。

2. 作业证管理作为基本管理要素的作业证,应该由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管理、实行一人一证制度,并建立证书汇总台账,可以在网上、APP上进行认证、管理和查询。

同时,施工人员所持证件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监督。

3. 作业证考试管理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制定动土安全作业证考试标准和评分级别,对施工人员进行考试。

通过考试者方可获得动土安全作业证书,可以进行动土作业任务。

应当考虑到施工人员语言不通、底子差的情况,按照实际情况制定灵活的考试方式和方式。

4. 证书复查管理对已颁发的动土安全作业证书,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复核和复查。

复核内容主要有:检查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操作规定的正确性等。

同时,在复查过程中应该将复查记录,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 证书管理流程作业证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作业证的申请、审核、印制、发放和管理,需要规定到每个流程的操作内容和条件。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及动土证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及动土证
5.安全措施和防护: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动土作业区域的标识、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工人的身体健康。
6.环境保护和治理:动土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废水等污染物,需要采取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保护周边环境。
动土证是一种施工许可证,它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起,构成了一个建设项目合法施工的依据。
2.机械设备管理:对于土方开挖和基础施工等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定期检修和保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3.人员培训和管理:施工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了解动土作业的相关规定和安全要求。
4.动土作业的准备工作:包括动土工程的设计、技术交底、主要设备的检验和试运行等。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充分,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1.动土许可申请:施工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动土许可申请,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相关证明文件、人员岗位职责、施工现场规划等。
3.动土证的办理流程:一般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递交申请,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最终发放动土证。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及动土证
动土作业是指任何一种建筑工程的开始,包括土方开挖、地基处理以及基础筑建等过程。为了确保动土作业项目的安全和高效进行,需要制定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并办理相应的动土证。本文将从管理制度和动土证两个方面来详细介绍。
1.组织机构和责任:明确动土作业项目的责任人、监理人员和动土作业队的相关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4.动土证的有效期:一般动土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即施工单位需要在六个月内开始动土作业。如果超过有效期未开始动土作业,需要重新办理。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企业的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动土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动土作业的员工。

三、责任主体1. 动土作业人员:动土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动土安全作业证,严守本制度的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动土作业设备,并时刻关注动土作业的安全风险。

2. 动土作业管理人员:负责对动土作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动土作业的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动土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组织实施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培训和考核动土作业人员,及时发布动土作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指南。

四、动土安全作业证发放1. 动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后才能取得动土安全作业证。

培训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动土作业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措施等。

2.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到期时需要重新培训和考核方能重新发放。

五、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 动土安全作业证必须随身携带,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并清晰可见。

2. 当作业人员离岗或离开动土作业区域时,必须归还动土安全作业证。

3. 如果发现有作业人员冒用他人的动土安全作业证,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作业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 动土安全作业证遗失或损坏,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或更换。

六、动土安全管理措施1. 在进行动土作业前,必须开展详细的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计划编制,并经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核批准。

2. 动土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指南,正确使用和操作动土作业设备。

3. 动土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证作业范围清晰可见。

4. 在进行动土作业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的防护装备,如头盔、防护眼镜、口罩等。

5. 动土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6. 定期组织进行动土作业安全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及动土证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及动土证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破损地下隐蔽设施影响生产、生活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在项目部管辖区域(含生活区域)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等各项动土作业。

第二节管理职责第三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监督。

第四条工程部是项目施工时期的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管辖区域的动土安全和地下设施安全管理,并根据作业工地意见进行审核。

第五条辅助部门负责本单位管理项目的动土安全管理,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监督和作业票审核会签。

第六条施工作业单位负责作业区内地下水管线、地下电缆、地下通讯设施及占道行人、车辆的安全;负责作业风险识别和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与落实,负责动土作业票的审批;组织动土作业的安全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三节作业票管理第七条动土作业实行工作票批准制度,动土前应办理《动土作业票》(见附件)。

(一)承担项目动土作业的单位须持经审批的作业施工方案,到动土作业票签发部门申请动土作业票。

(二)由动土票签发部门和动土作业单位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制定风险削减措施,明确措施落实人。

(三)工程部对地下设施和作业风险进行审核,对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后会签作业票。

(四)施工和辅助单位及动土作业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对作业进行审核,在作业票上签字(五)作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对动土作业票及现场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后,批准签发动土作业票。

第四节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第八条施工动土单位是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动土过程中地下设施进行安全防护,对人身安全和周边的人员、车辆采取防范措施,作业风险较大时应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并制定必要的应急措施。

第九条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和原有的面貌。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的施工动土,如需进行高危作业危及人身安全和生产、生活设施的作业,承担作业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到相应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动土手续。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3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3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公司内部在生产现场动土作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适用于本公司整个生产厂区。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三条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 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项目负责人(一)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作业负全面责任;(二)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周围情况,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三)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干净整洁无遗留物品;(四)办理好《作业证》后,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第五条作业人员职责(一)参与危害识别和安全措施的制定;(二)逐项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三)确认作业地点和时间;(四)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得作业;(五)随身携带《作业证》。

第六条监护人职责(一)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作业人停止作业,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二)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不准兼做其它工作;(三)发现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四)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

第七条审批人(一)动土作业的审批人是动土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二)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三)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四)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作业。

第八条动土作业证由生产技术部终签。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作业证》的管理(一)《作业证》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批、管理;(二)动土申请单位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动土作业证;(三)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严格按照落实作业证中的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四)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保护动土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土作业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土方开挖、土方填筑等与地面变动工程相结合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动土安全作业证是指进行动土作业活动的员工必须持有的合格证件,证明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合格,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对动土作业的人员进行资质认定、培训、发证和管理的规定。

第二章动土安全作业人员的资质认定第五条动土安全作业人员的资质认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进行,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第六条动土安全作业人员的资质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能熟练操作动土设备,并能根据工程要求进行合理的施工调度;(二)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了解土质特征、施工工艺、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三)通过安全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证书。

第七条动土安全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申请办理,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经验收合格后发放。

第八条动土安全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进行复审延期,否则将作废。

第三章动土安全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试第九条动土安全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组织进行。

第十条动土安全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一)土壤力学和土质基本知识;(二)动土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三)动土施工工艺和方法;(四)动土作业中的安全防护要求;(五)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十一条动土安全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第十二条动土安全作业人员需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发放动土安全作业证书。

第四章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第十三条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动土安全作业证应当设立专门的台账,记录动土作业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证书级别、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五条动土安全作业证应当随身携带,进入施工现场时,需出示动土安全作业证,并进行登记。

动土证管理规定(3篇)

动土证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市政、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动土作业是指挖掘、挖掘机作业、爆破、钻探等可能对周边环境和设施造成影响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证,未经批准,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进行动土作业。

第二章动土证的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动土证的申请单位为施工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动土证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 动土作业申请书;2.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3.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4.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 项目施工许可证;6. 动土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7. 对周边环境和设施影响的评估报告;8. 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动土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动土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施工期限。

动土证到期后,施工单位需重新办理。

第三章动土作业的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动土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第十条动土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动土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 设置安全隔离设施;3. 设置安全监控设备;4. 设置应急救援设施;5. 定期检查维护施工设备;6. 定期检查维护安全设施;7. 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动土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动土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各类建筑工程的兴起,动土作业成为了常见的施工活动。

然而,动土作业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如不加以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会给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周边环境带来潜在的威胁。

为了确保动土作业的安全进行,我们制定了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动土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动土作业工作人员的安全行为,加强对动土作业过程的监督,提高动土作业的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施工环境。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动土作业的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

四、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安全是动土作业的首要原则,任何安全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2. 领导负责:各级领导要严格履行责任,加强对动土作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

3. 全员参与:动土作业涉及各个环节和岗位,所有参与人员都要履行安全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活动。

4. 连锁安全:动土作业的安全与施工现场的其他活动密切相关,各类作业要形成紧密的协调与配合,避免安全风险互相影响。

五、工作流程与要求1. 动土作业前的准备(1)编制详细的动土作业计划,包括动土范围、时间、作业方式等。

(2)确定动土作业区域的临时标识和必要的控制措施,如设置围挡、警示牌等,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3)组织动土作业前的会议,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提醒注意安全事项。

2. 动土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1)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进行,确保动土作业的有序进行。

(2)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防止疲劳作业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3)配备专门的作业工具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4)监督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严禁擅自拆除或改动防护设施。

(5)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和周围环境的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动土作业后的管理(1)清理动土区域,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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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管理制度及动土证-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破损地下隐蔽设施影响生产、生活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在项目部管辖区域(含生活区域)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等各项动土作业。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三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监督。

第四条工程部是项目施工时期的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管辖区域的动土安全和地下设施安全管理,并根据作业工地意见进行审核。

第五条辅助部门负责本单位管理项目的动土安全管理,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动土作业安全监督和作业票审核会签。

第六条施工作业单位负责作业区内地下水管线、地下电缆、地下通讯设施及占道行人、车辆的安全;负责作业风险识别和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与落实,负责动土作业票的审批;组织动土作业的安全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三节作业票管理
第七条动土作业实行工作票批准制度,动土前应办理《动土作业票》(见附件)。

(一)承担项目动土作业的单位须持经审批的作业施工方案,到动土作业票签发部门申请动土作业票。

(二)由动土票签发部门和动土作业单位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制定风险削减措施,明确措施落实人。

(三)工程部对地下设施和作业风险进行审核,对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后会签作业票。

(四)施工和辅助单位及动土作业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对作业进行审核,在作业票上签字
(五)作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对动土作业票及现场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后,批准签发动土作业票。

第四节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第八条施工动土单位是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动土过程中地下设施进行安全防护,对人身安全和周边的人员、车辆采取防范措施,作
第九条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和原有的面貌。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的施工动土,如需进行高危作业危及人身安全和生产、生活设施的作业,承担作业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到相应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动土手续。

第十一条在铁路路基2米内的施工动土,施工单位须经铁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到相应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动土手续。

第十二条施工动土单位作业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施工方法(人工、机械)动土作业,特别是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基础等施工时,除对地下设施情况十分清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外,否则不得采用机械挖掘,对地下敷设电缆的部位,禁止使用镐头和铁棒,严禁采用机械挖掘。

第十三条挖掘土方应该自上而下垂直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

在挖掘深度超过1.5米的坑、槽、井、沟时,要视土壤性质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定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及材料至少要距离坑、槽、井、沟的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

第十四条施工动土作业中,挖出的石方等要堆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影响正常生产操作、安全通行或阻碍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五条对涉及在防爆区域内的爆破动土作业,要制定方案,向动土区域所属单位申请,并办理动火作业票,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六条对涉及到主干道动土作业,影响交通畅通时,在办理“施工动土作业票”的同时,要到有关部门办理封路申请,批准后方可动土,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和断路警示标识。

第十七条当动土作业挖掘过程中遇到地下管网泄漏、下水井、阀门井相连时,坑槽内应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向作业人员交底。

第十八条在动土施工作业中,遇不明管线、电缆或有物料管线裸露时,暴露出不能辨认或者在动土作业票中没有注明的设施和物体,动土作业单位要立即停止施工动土,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待有关人员到现场确定,实行防范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第十九条在动土作业附近存在设备和框架基础情况时,若动土作业的深度可能达到或者超过设备和框架的基础深度,由有关部门确定可行性并和基础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若不能保证间距,必须在挖开时对基础采用可靠的加固保护措施。

第二十条在项目部管辖区域内,在架空线路、管线、地下电缆、通讯电缆等动力设施安全间距内进行绿化时,必须经工程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应禁止进行绿化。

第二十一条在环境敏感区动土,应将地表土分置放置,因施工动土作业对绿色植被或农田破坏,作业结束后应对破坏状态进行恢复,恢复到作业之前状态。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动土机械设施安全,作业前应对机械的站位、作业方式、运输路线进行风险识别,限制机械使用的空间。

第五节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与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动土工作票
2、第一联由作业人持有,第二联由签发单位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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