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复习重点
自考公司 法重点笔记
自考公司法重点笔记一、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理解公司法,首先要明白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这意味着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通常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如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关系;还包括公司外部的交易关系,如公司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公司的分类(一)按照公司的信用基础,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
人合公司主要依靠股东个人的信用,如无限公司;资合公司则更看重公司的资本,如股份有限公司;而人合兼资合公司兼具两者特点,像有限责任公司。
(二)依据公司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通过持有子公司的一定股份或通过协议等方式,对子公司进行控制。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但在经营决策等方面受母公司影响。
(三)根据公司的组织系统,可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业务、资金等进行统一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1、股东或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通常为50 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3、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重要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二)设立程序1、订立发起人协议(股份有限公司)或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
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3、股东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公司法比较完整的复习资料
公司法复习资料名词解释依法成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单位,是股东权的基础和计量单位,即股东权的享有以持有一定数额的股份为前提,股东权的大小与持有的股份数额成正比,股份是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的象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股份的表现形式。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备的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它是以书面性质固定下来的反映全体股东共同意思表示的基本法律文件。
存续分立又叫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以其部分资产设立另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原公司继续存在。
解散分立又叫新设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分割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公司资本总额,由股东全部认足并予实缴,实收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
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将公司资本总额记载于公司章程,但不必将资本总额全部发行,具体发行比例与数额法律也不予严格限制,未认购部分,由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随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或募集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在合并各方均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个新的公司。
公司法复习提纲
公司法复习提纲一、名词解释1、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深石原则————在从属公司的清算、和解或重整等程序中,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某些债权,不论其有无别除权或优先权,均应次于从属公司的其他债权受清偿。
3、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4、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5、损益表——是指反映公司一定期间内收入、费用和净利润之间的关系,以计算出公司一定时期的税后净利润,说明公司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6、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共同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7、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依法订立的规范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基本法律文件.8、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防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9、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与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10、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简答题1、简述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作用第一、有利于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二、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第三、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第四、有利于吸引投资、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第五、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2、简述法定资本制的内容首先,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规定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必须由全体股东于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并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
公司法法考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法考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一系列事情的法律规定。
就好比是公司从“出生”到“死亡”都要遵循的一套规则手册。
②重要程度:在法考里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很多时候商业活动、企业管理等都离不开公司法的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里如同大厦的重要支柱,撑起了商业法律关系这片大屋顶。
③前置知识:得先对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点了解,像什么是法人,什么是债权债务,毕竟公司也是一种法人,里面涉及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等。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场景太多了。
比如想开个小公司,怎么注册,股东们的权利义务怎么分,或者在大公司工作遇到内部股权纠纷等都得靠公司法来定规则。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法学体系里是商法的重要部分,就像星星座里的一颗很亮的星,与合同法、破产法等其他商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②关联知识:和民法里的法人制度紧密相连,毕竟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法人。
与证券法也有关系,公司要融资上市等就得遵循证券法,而证券法又和公司法里的资本制度、股东权益等有交集。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有一定难度。
因为里面涉及很多复杂的制度,像公司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权限规范就很容易混淆。
- 关键点:我觉得理解公司的独立人格这一点很关键,还有资本制度这大块内容。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是重点考查内容,分值占比不小。
- 考查方式:有选择、案例分析等。
选择题可能考查个小知识点,像某个情况下股东的表决权怎么算。
案例分析往往会给出一个复杂的公司纠纷场景,让分析各方的权利义务,谁该承担什么责任。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公司的概念:简单说公司就是一群人(股东)为了赚钱之类的目的凑到一起,根据法律规定组建起来的一个组织。
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可以独立承担责任。
就像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超级团队。
- 股东的概念:股东就是往公司里投钱拿股份的人,股东有对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呢。
公司法 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解散等各种事宜的法律规则大集合。
就好比一个大的游戏规则手册,在这个手册里告诉你开公司怎么开,公司运营的时候老板、员工还有股东都要遵循什么,以及公司要是不干了怎么收尾等。
②重要程度:在商业领域里这可太重要了。
公司是现代商业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是没有这个法来规范着,那市场就乱套了。
比如说,有人想投资一个公司,要是没有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义务,那他的钱投进去得多没保障,都不知道自己能得多少回报,有没有话语权之类的。
③前置知识:你得知道基本的商业概念,像什么是企业啦,什么是投资这种。
还有基本的权利义务观念,就是你想做一件事,你有什么权利同时又要承担什么义务。
④应用价值:实际中只要跟公司打交道就跟它有关系。
你想开公司,你就得按公司法来设立,一步一步走流程。
如果你在公司里上班,你要知道公司法对员工权益在公司架构里有没有保障。
再宽泛点,如果是跟公司做合作,要了解这个公司是否依法运营,免得卷入不必要的麻烦。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整个商业法律体系里那是基石一样的存在。
就像大厦的地基,没有它,上面关于公司的各种法律架构都没法好好建立。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那联系可大了,公司经营过程中肯定会签订很多合同,这时候就要合同法和公司法一起发挥作用。
会计学也有关,因为公司的财务状况得按照公司法规定向股东公布。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它的条款挺复杂的。
比如说公司的治理结构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限,一不小心就混淆了。
关键点是得明确不同角色在公司里的定位以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边界。
④考点分析:在法学考试里可是重点。
经常出现在考查方式上比如给个公司运营中的状况,问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或者叫你解释公司某个机构的权限。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法首先对公司的概念定义得很清楚,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法人呢,就像是法律里虚构出来的一个人,这个“人”能做很多事,有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打官司等。
法考 公司法知识点
法考公司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各种事儿的法律,像公司咋设立、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咋相处、公司要是不干了咋处理等。
比如说你和朋友想开个公司,那在这个过程中,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就得看公司法规定。
②重要程度:在法考里可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公司是现代经济里常见的组织形式,大量的经济活动都和公司有关,考法考要是公司法搞不懂,那很多和商业有关的法律题就容易出错。
③前置知识:得有点民法基础,毕竟公司主要由股东组成,股东间的权利义务划分有点像民法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还得知道一些合同的基本知识,因为公司建立和运营过程中有不少合同关系。
④应用价值:在实际生活中,只要和公司打交道就可能用得上,比如你要和某公司签合同,你大致能知道这公司有没有违法违规的不对劲情况,要是自己创业,更是得按公司法规定的步骤来,不然容易出大篓子。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商法里是核心内容,和证券法啊、破产法啊,都有点关联,就像一个大树的主干,其他的那些法律法规像是枝干。
②关联知识:和企业法有些像,但又比企业法更细致地规范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和税法也有关系,公司运营过程中要纳税,这个纳税的主体、纳税的比例等有些情况也要考虑公司法律规定。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还挺有难度的,因为有好多规定,而且很细致,像不同类型公司的设立条件就容易搞混。
- 关键点:股东的权利义务永远是重点,还有公司治理结构那一块,懂事会、股东会啥的职能容易混淆。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是必考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从选择题到案例分析题都可能出现。
- 考查方式:可能直接考法条规定,也可能给个实际的案例,让你判断其中哪些行为符合公司法哪些不符合。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公司就是指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啥叫法人呢?就好比公司在法律眼里是一个“人”,能有自己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
比如说腾讯公司,它就是一个法人,能像一个单独的人一样去和别人签合同,欠了债也是用自己的财产还。
公司法考试重点
公司法知识点
一、重点概念
1.公司和公司法的概念
2.公司的分类:(1)母公司和子公司(2)总公司和分公司(3)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章程
5.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6.公司资本和公司资产
7.股东
8.股权和公司法人财产权
10.股东自益权和共益权
11.出资证明和股票
12.股权回购
13.股权继承
14.股东大会
15.董事会
16.监事会
17.独立董事
18.公司债券和公司债务
19.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20.公司合并和公司分立
21.司法解散
22.公司清算
二、重点思考题
1.公司的作用
2.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3.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
4.有限责任公司的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5.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6.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
7.公司资本原则
8.公司的出资形式.
9.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满足哪些条件
10.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及法律责任
11.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
12.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有哪些
13.股东对公司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14.股份的含义与特征。
1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的原则要求及意义
16.股东会决议的无效与撤销
17.董事会的召集与主持
18.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19.公司债券的法律特征
20.公司利润的分配顺序
21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22.公司清算的法定程序。
公司法考试重点
公司法考试重点
公司法考试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公司是指法人、合伙或其他组织,通过出资设立,由国家法
律认可并取得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法律地位,公司的债权债务归公司承担,与公司的成员无关。
2.公司的设立和登记:公司的设立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包括选择公司名称、确定
出资方式和比例、制定公司章程、召集股东会、确保股东的出席权利等步骤。
3.公司的分类: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封闭公司和公开公司、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等。
4.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运作的基本框架,包括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以及各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
5.公司的股权保护原则:公司的股权保护原则是指公司应当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对股东的出资、股份转让、股息分配等事项进行规范和管理。
6.公司的管理原则:公司的管理原则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包
括合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责任制原则等。
7.公司的合并、分立和清算: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合并、分立或清算,这些事项需
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遵循相应的规定和程序。
公司法复习重点
公司法复习重点第一章公司法概述1、公司法的性质及基本原则答: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性质如下: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组织法为主;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为主;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任意法为主;兼具国内法和国外法,国内法为主。
基本原则:责任有限原则;股权保护原则;1)对大股东权利的限制,2)对小股东权利的特别保护。
管理科学原则;交易安全原则;利益分享原则。
2、公司的定义、特征和种类答: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特征:合法性;营利性;独立性种类: 按发行股份和参投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资公司;按控制依附:母公司,子公司;按除公司法外是否受他法律调整:一般法上的公司,特别法上的公司;按是否上市: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按国籍:本国公司,外国公司。
3、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答:1)成立基础不同。
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协议;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是法人企业,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3)法律性质不同。
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合伙企业强调的是人的联合;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财产额或所持股份数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
4、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答:1)经营范围的限制;2)转投资的限制;3)发行债权的限制;4)做保证人的限制。
5、中国现行公司法的特色答:1)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原则;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公司形态;3)严格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票的发行及上市;4)从资产规模和公司性质上限制债权发行主体;5)有自愿清算、强制清算之分;6)专章规定法律责任;7)明显带有转轨时期的烙印。
第二章公司法简史6、英美法系公司法的产生、发展答:南海泡沫事件引起了英政府对公司立法的重视,政府通过了泡沫法案,对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了严格的许可制;1844年通过《合股公司法》,确立了三大原则:*1)成员最低不得少于25人以上;2)以登记方式成立法人;3)公司完全公开;1855年通过《有限责任法》确立了股份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和明确独立的法人实体。
公司法复习资料
公司法复习资料公司法复习资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公司法作为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公司法的学习和复习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相关的资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公司法复习资料的内容和形式,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提供一些帮助。
一、公司法基础知识公司法的基础知识是公司法学习的基石,也是复习的重点。
在复习资料中,可以包括公司法的定义、性质、历史渊源等内容。
同时,还可以介绍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如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基础知识的掌握对于理解公司法的整体框架和内涵非常重要。
二、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公司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当前公司法改革的重点。
在复习资料中,可以对公司治理的相关理论和实践进行介绍和分析。
例如,可以介绍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如股东权益保护、董事会职责履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还可以对公司治理的机制和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如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三、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是公司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问题。
在复习资料中,可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述。
例如,可以介绍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构,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等。
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决策方式和决策标准进行研究,如合并与收购、股权激励、分配利润等方面的内容。
四、公司破产和清算公司破产和清算是公司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公司法学习和复习的难点之一。
在复习资料中,可以对公司破产和清算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例如,可以介绍公司破产的程序和条件,如申请破产、破产财产的处理等。
同时,还可以对公司清算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研究,如清算组织、清算资产的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五、公司法的发展和趋势公司法作为商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断发展和完善。
在复习资料中,可以对公司法的发展和趋势进行研究和分析。
公司法期末复习重点
公司法期末复习1、公司的概念: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大陆法系: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英美法系:指一定数量的自然人为了共同目的,往往是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经营,而结成的社团,也指适合于规模太大以至于无法以合作伙伴运作而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
2、公司的特征(1)营利性:是指公司设立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利益而从事经营活动,并将所获利益分配给股东。
1.对外进行营利2.对内向投资人分配利润(2)社团性:1.两人或两人以上,公司的社团性包含了公司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的内在要求2.一人公司是具有社团性的公司的例外(3)法人性:公司作为法人组织,具体表现在: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2.公司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3.公司独立承担法律责任(4)法定性:1.公司类型法定2.公司内容法定3.公司公示法定3、公司的学理分类(按照公司信用基础不同分类)(1)人合公司:是指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资本作为信用基础的公司。
如无限公司。
(2)资合公司:是指以公司的资本而非股东个人信用作为信用基础的公司。
如股份有限公司。
(3)人合兼资合公司:是指公司兼以股东个人信用和资本信用为信用基础的公司(无限+有限)4、我国公司法律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都资产对其债务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1)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不负直接责任。
2)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一般不分为等额的股份,股东出资并不以股份为单位计算,而直接以出资额计算。
(3)公司资本的封闭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只能向全体股东认缴,而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4)股东人数的限制性。
法考备考中的公司法重点知识点(二)2024
法考备考中的公司法重点知识点(二)引言概述:
公司法是法考备考中的重要知识点之一,理解公司法的核心概念和规定对于备考准备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法考备考中的公司法重点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和应对考试,提升考试成绩。
正文:
一、公司设立和登记
1. 不同类型公司的设立条件
2. 公司设立所需文件和程序
3. 公司登记流程及所需资料
4. 公司名称和字号的规定
5. 公司设立后的公告和登记义务
二、股东权益和责任
1. 股东权益的种类和内容
2. 股东之间的权益关系和保障机制
3. 股东的责任类型和范围
4. 股东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5. 股东权益和责任的变动和转让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
1. 董事会的组成和机构
2. 董事的任职和资格条件
3. 董事会的权限和职责
4. 监事会的职能和作用
5.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程序和规定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1. 公司治理的概念和重要性
2. 公司治理的原则和要求
3. 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实施
4. 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
5. 公司治理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五、公司合并和重组
1. 公司合并和重组的类型和方式
2. 合并和重组所需手续和程序
3. 合并和重组的法律机构和责任
4. 合并和重组的财务和税务考虑
5. 合并和重组后的权益保护和利益平衡
总结:
公司法是法考备考中的重要知识点之一,掌握公司设立和登记、股东权益和责任、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合
并和重组等核心内容,是备考成功的关键。
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这
些知识点,考生可以在法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完整word版)公司法记忆重点
公司法记忆重点1.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3)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2.3%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3.5%(1)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可以回购。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3)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4.10%(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董事会不能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法定公积金:10%/50%/25%(5)上市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5.20%+2年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法考备考中的公司法重点知识点(一)2024
法考备考中的公司法重点知识点(一)引言概述:法考备考中的公司法重点知识点(一)涉及了公司法中的一些重要概念和规定。
本文将分为五个大点来介绍这些知识点,包括公司的定义和分类、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的注册与设立、公司的组织机构以及公司的股权和股东权益。
通过深入学习这些知识点,考生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公司法的核心内容,并提高备考的效果。
正文:一、公司的定义和分类:1. 公司的概念及特点:a. 公司的定义和基本特征;b. 公司法中对公司的界定。
2. 公司的分类:a. 根据所有制形式的分类;b. 根据组织形式的分类;c. 根据经营范围的分类。
3. 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a.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b.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c.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
二、公司的组织形式:1. 公司的内部管理组织:a. 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b. 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c.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责任。
2. 公司的外部监督组织:a. 注册资本的形成和变动;b. 股东会的职权和责任;c. 公司的高级监督机构。
3. 公司的财务管理组织:a. 财务会计核算;b. 盈余分配和利润分配。
三、公司的注册与设立:1. 公司的注册程序:a. 注册手续和流程;b. 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的规定;c. 公司登记和公告的要求。
2. 公司的设立形式:a. 公司合并和分立;b. 公司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的组织机构:1. 公司的机构设置:a.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b. 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
2. 公司的权力分配和合规机制:a. 决策权和执行权的关系;b.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3. 公司的治理结构:a. 公司治理的原则和规范;b. 公司治理的流程和程序。
五、公司的股权和股东权益:1. 股权的定义和属性;2. 股东权益的保护和限制;3. 股权的转让和继承。
总结:通过对法考备考中的公司法重点知识点(一)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公司的定义和分类、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的注册与设立、公司的组织机构以及公司的股权和股东权益等重要内容。
公司法复习要点总结
第一章一、公司的含义、特点二、公司与一般企业的区别(一)公司与独资企业1、投资主体——自然人或法人VS自然人2、成员人数——复合VS一人3、法律地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法人地位VS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法人地位4、财产关系——法人财产权VS企业主所有5、责任形式——认缴份额或股份即有限责任VS个人全部财产即无限责任6、经营管理主体——公司机关VS企业主(二)公司与合伙企业1、成立基础——公司章程VS合伙协议2、法律地位——法人企业VS非法人企业3、财产归属——公司所有VS合伙人共有4、信用基础——企业资本或资产VS合伙人个人信用5、管理权行使主体——公司机关VS全体合伙人6、责任归属——有限责任VS无限连带责任(三)公司与合作社1、经营对象——社会VS共同经营2、对出资人的限制——不得退股但可转让VS自愿入社、退社自由3、注册资本额的要求——最低数额要求VS不作要求4、分配原则——限制股息、盈余摊还5、社员权行使——按出资或持有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VS一人一票三、公司法的本质属性(一)带有公法色彩的私法(二)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三)具有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四)含有多个部门法规范的商法四、公司法原则(一)利益平衡原则(二)有限责任原则(三)股权平等原则(四)权力制衡原则第二章一、基本分类(一)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有限责任公司(二)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三)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中间公司(四)母公司、子公司——公&14(五)总公司、分公司——公&14(六)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公第十一章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特殊特点1、股东人数的唯一性2、股东身份的双重性——所有者与经营者3、公司组织机构的特殊性(二)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规制1、特殊的资本规则。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一次足额缴纳。
2、滥设一人公司的禁止。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复习重点
公司法一、简述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依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二〕特征:1、营利性〔1〕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2〕公司应连续地从事同一性质的经营活动。
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连续不断地进展,且有固定的容,即有明确的经营围2、社团性公司属于社团法人,以股东的结合为根底。
除一人公司外,其他类型的公司均具有社团性这一本质属性。
3、法人性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必须符合独立名义,独立财产,独立责任三项要求。
二、公司发起人在股份设立中,我国公司法使用了"发起人〞的概念。
所谓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
在股份成立后,发起人一般会拥有股东的地位。
三、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四、冒名股东所谓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
五、资本多数决资本多数决是指在股东大会上或者股东会上,股东按照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经代表多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能形成决议。
六、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七、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视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
八、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也叫独资公司、独股公司,系指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或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全部股份的股份。
九、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一〕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或"同时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法基本知识点
公司法基本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公司法基本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公司法呢,就是规定公司设立、运营、管理、解散这些事儿的法律。
就是告诉咱们,开公司得遵循啥规矩,公司里的人(像股东、董事、监事这些)都有啥权力和义务。
比如你想开个小公司卖奶茶,公司法就管着你在开公司这个过程中的各种事情。
②重要程度:在商业领域那可太重要了。
这是规范公司的基本法,如果没有公司法,公司运营就乱套了。
大家就随意开公司,想咋干咋干,那市场不得乱成一锅粥了?按我的经验,这就好比交通规则,如果没了交通规则,马路上就会堵车堵得死死的,各种交通事故也会频发。
③前置知识:得了解一些基本的商业概念,像什么是企业,什么是股东权益这些。
最起码得知道买卖交易是咋回事儿,对市场经济有点概念。
我之前看过有个人啥都不懂就想搞个大公司,连基本的商业模式都不知道,结果可想而知。
④应用价值:现实生活中用处很大。
不管你是想开公司创业,在公司里打工想知道自己的权益,还是做投资,要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都得懂公司法。
就好比你要去一个地方旅游,你得了解那儿的风俗习惯一样。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公司法在商业法律知识体系里可是核心啊。
像公司结构、资金运转、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知识都是从公司法延伸出来的。
②关联知识:和合同法关系紧密,毕竟公司运行中会签很多合同。
还和劳动法有关联,因为公司有雇工就得遵循劳动法。
比如说公司和员工签合同的时候,就既涉及合同法又涉及公司法。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的难度在于它的条款很细很多。
关键点就是要把公司里不同角色(股东、董事、监事等)的权力和义务搞清楚。
像我曾经看一个案例,就是因为公司在章程里没写清楚董事的权力边界,导致后来争得不可开交。
④考点分析:在法学考试中非常重要。
考查方式要么直接考条款的记忆理解,要么给出个公司运营的案例,让你用公司法知识去分析,判断谁是谁非。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公司呢,简单说就是好多人(股东)凑一块儿,投入资金等资源,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盈利为目的搞经营的组织。
公司法学知识点
公司法学知识点一、知识概述《股东有限责任》①基本定义:就是说公司的股东啊,只以他投入到公司的那点钱为限度来承担公司的债务。
打个比方,你和朋友开公司,你出了10万,朋友出了20万,那如果公司亏了,要还很多钱的时候,最多把你们投的这30万赔出去就拉倒,你个人的房子车子啥的其他财产不会被拿去还债,这就是股东有限责任。
②重要程度:这在公司法学里就像基石一样的重要。
因为有了股东有限责任,才能吸引很多人愿意投资开公司啊。
要是没有这个规定,谁还敢轻易投资呀,万一公司亏了要把自己全部家当都搭进去。
③前置知识:得先明白公司是咋成立的,资金是怎么凑起来的,还有最基本的债权债务概念。
像你要是分不清什么是欠别人钱(债务),什么是自己的资产这种最入门的概念,股东有限责任你也很难理解。
④应用价值:现实中,这对鼓励创业、吸引投资可太有用了。
例如那些科技创业公司,初期风险很大,但因为股东是有限责任,所以很多天使投资人愿意往里面投钱。
他们知道,就算亏了,也就把投进去的钱亏了,不会倾家荡产。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基本原则之一,像整个公司法大厦的一块重要砖头,跟公司的设立、运营、清算等各个环节都有关系。
②关联知识: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紧密相关啊,你享受有限责任这个保护的同时,就得履行股东相应的义务,比如不能抽逃出资啥的。
还和公司法人制度有关联,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和股东的财产分开,这才有股东有限责任的基础。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不算太大,关键点就在于理解公司和股东财产是独立的这个概念。
很多人开始容易混淆,觉得自己的钱投到公司就是自己的公司了,不分彼此。
其实不是的,公司是个独立的法律主体呢。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里很重要,经常考。
考查方式多种多样,可能直接考概念,比如问股东有限责任是啥;也可能考它在具体案例里的应用,像给个公司欠债的情况,问股东的责任范围。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股东有限责任确切地说就是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度的偿还责任,这个限度就是他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数额。
公司法重点知识总结
一、公司法(一)公司法总论1、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公司的特征有以下三方面:(1)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
但凡法人均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点:①依法设立(F6、7)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②独立财产(F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③独立责任即股东有限责任(F3)※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后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F20)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法运作实践,目前我国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a、注册资金不实,使公司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
b、虚设股东,以公司形式获取不法利益。
即公司的实质股东仅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挂名股东,以符合法定的公司股东的最低人数,应使实质上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非法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d、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逃避债务。
e、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纵、干预。
f、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人格混同。
(2)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从“公司”一词的语源即可看出(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2、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1)权利能力的起始与终止(F7、189)(2)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①经营范围—“目的范围”(F12)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②投资能力和担保能力(F15、16)F15: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F16: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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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复习重点1.企业的概念定义: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商品生产经验活动,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经济组织。
特征:营利性组织性合法性独立性2.企业的分类分类一:组织形式企业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主要差异:投资人;设立要求;内部结构;法律地位;投资人的地位分类二:所有制企业企业分为: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分类三:法律地位企业分为: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主要差异:设立要求;投资者的民事责任(有限或无限);其他分类四:规模企业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划分的法律意义:对中小企业的优惠;其他分类五:其他标准(1)依投资来源: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2)依企业国籍:本国企业;外国企业(3)依所属行业: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3.公司的概念(1)定义:公司是指依照特定的法律组建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特征:营利性法人性严格的法定性机制的复杂性4.公司的类型标准一:组织形式和股东责任(1)无限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3)股份有限公司(4)两合公司标准二:信用基础(1)人合公司(2)资合公司(3)人合兼资合公司标准三:控制关系(1)母公司与子公司(2)总公司与分公司5.公司法的定义公司法是调整的在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公司法的基本法则(1)股东自由与适当规制相结合(2)股权平等与适当区分相结合(3)追求效益与保障安全相结合(4)资本民主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相结合(5)内部权力制衡7.公司设立的定义发起人为了组建公司并使之取得法律主体资格而依法定程式进行的一系列的法律行为的总称。
8.公司设立的方式(1)发起设立:含义:又称共同设立,同时设立,单独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资本不想社会公开募集资本的设立方式。
适用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募集设立:含义:又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资本,其余资本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的设立方式。
适用情形:股份有限公司9.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1)股东符合条件(2)资本符合条件(3)章程符合条件(4)名称组织机构符合条件(5)住所符合条件10.股东应符合的条件:(1)股东人数A.有限公司:一般情况50人以下特殊情况一人有限公司(一人——自然人或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公司:一般情况(2人以上200人以下)(2)股东形态:个人以公司为代表的法人国家(3)其他要求股东的住所:股东公司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11.章程概念定义:规定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公司内部基本的规范性文件性质:契约说自治规则说自治规则兼契约说12.章程的内容(1)内容构成: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2)我国公司法规定:A.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B.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方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13.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制定要求:(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2)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定,采用募集设立的须经创立大会通过修改要求:原则:不得违背和规避法规,不得损害股东利益,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1)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专属于公司权力机构(2)修改公司章程须以特别决议为之(有限责任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3)公司变更章程须办理变更登记14.章程的约束力约束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释: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行为准则,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因其执行公司职务,而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
同时,公司章程又具有契约的性质,体现了股东的共同意志;因此,对股东也具有约束力。
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其他还包括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等。
15.公司住所的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16.公司住所的意义(1)确定行政管辖机关(如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劳动管理)(2)确定债务履行地(3)确定公司诉讼管辖地(4)涉外关系中确定公司国籍的重要依据17.登记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别人不承认,就不具资格)登记要式主义:不登记,公司设立无效18.设立瑕疵的含义公司设立瑕疵是指已取得公司成立证书的公司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或程序的情形。
19.资本的含义公司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在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由股东的出资构成的公司的财产总额。
20.资本三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含义:亦即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在公司尊徐过程中应当保持与其资本数额相应的财产。
要求:(1)股东不能抽回投资或退股(2)禁止折价发行股份(3)提取法定公积金(4)依法规定顺序弥补亏损(5)对分配股利的限制(无利润一般禁止分配)(6)股东连带缴纳不足出资的责任(7)对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8)原则上禁止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21.我国公司的资本数额法定资本最低限额(1)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公司:R M B3万一人公司:R M B10万(2)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R M B500万(3)特殊类型的公司:依专门的法律的规定22.股东的出资方式(1)货币:不得少于全部注册资本的30%(2)实物:公司需要且折价不能过高(3)土地使用权:必须具有处分权(4)知识产权(5)其他方式:合法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23.股东出资的缴纳(1)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公司:分期缴纳制度首次缴纳的要求:不少于注册资本的30%不得低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最后一期缴纳时间:一般2年以内,投资公司在5年内一人公司:一次性缴纳全部出资(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分期缴纳制度首次缴纳的要求: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最后一期缴纳的时间同上募集设立:实缴资本公司登记设立前缴纳资本24.注册资本增减注册资本的增加:股东会议表决→缴纳→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的减少:(1)要求:不低于法定资本最低额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程序:决议→通知报告→登记25.股东出资的转让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1)转让类型:①自主转让——对内或对外;②强制转让:A.法律强制执行B.法律强制公司收购。
对股东会的下列相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a.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分配股利的条件但5年不分配股利的b.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的c.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股东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转让的要求;①章程规定的条件优先适用②法定条件:a.股东之间的转让,自由转让B.对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意未过半数,不同意者应当购买,否则视为同意;保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1)自由转让的原则(2)股份转让限制:①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在公开发行前已转让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不得转让。
②公司管理层: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
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不得转让其股份。
③公司自身:除法定情形外不得收购自己的股份;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的标的法定情形: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二届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26.股东会的职权:(1)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权(2)机构组织权(3)重大方案审议决定权(4)修改章程权(5)章定职权27.股东临时会议召开的条件:(1)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2)三分之一董事提议(3)监事会提议(4)亏损严重,亏损超过三分之一(5)董事缺员严重,不足三分之二(6)章定情形召集时间:2个月内2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要求A.普通会议:章程规定B.特别决议:(1)特别决议的范围:减少资本;合并分立或解散;修改公司章程(2)通过决议的要求: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29.瑕疵决议的救济:A.决议无效: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律B.决议撤销:撤销事由:内容违章;程序违法或违章申请人:股东申请时间:决议作出60日后权利滥用的防范:可要求提供担保C.法律后果:撤销依瑕疵决议处理的工商登记30.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要求:A.普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B.特别会议:(1)特别决议的范围:减少资本;合并分立或解散;修改公司章程(2)通过特别决议的要求: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通过31.董事会的设立:应当设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32..董事会的职权(1)股东会议召集权(2)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权(3)重大事项的方案制定权(4)内部事务决定权(5)其他职权33.董事的资格:(1)积极资格:成为董事应当具备的资格(2)消极资格:成为董事不能有的情形,即任职资格限制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B.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处以刑法,执行期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五年C.担任破产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责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未逾三年的D.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三年的E.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34.董事的义务主要义务:A.忠实义务a.国外(英美)①主观性义务:始终要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和保护公司利益②客观性义务:实施的与公司有关的行为有公平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冲突时应以公司利益为先。
b.我国①竞业禁止业务:未经股东同意,不得自营或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②禁止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反的业务: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从事交易。
③保守公司秘密的业务4不得谋取非法利益的义务5禁止使公司财产处于高度风险之中的义务B.勤勉业务:两大法系内均有规定,董事必须谨慎,尽力履行其作为董事职责的任务,必须合理地相信他是为了公司的最佳利益,并尽了一个普通谨慎的人在类似的地位与情况下所应有的合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