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职工下岗或者失业,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八)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在职期间被判刑、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六条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同户成员(同户成员是指同一户籍一年以上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七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且同时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职工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套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所需材料(一)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收据)。
(二)所购买的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4、购房发票或收据(开具时间应在两年以内)。
(三)因上述原因,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购房人身份证;2、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共有人无需提供)。
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
日常办理提取业务的常见问题一、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1、借款人是本人,办理提取业务时,只需提供提取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借款人是职工配偶的,职工本人申请提取时,除提供提取申请表,还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3、只要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只能以公积金贷款为依据办理提取,还多少取多少,其他各种形式的商业贷款一律都不能做提取的条件。
4、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办理提取时,不受一年限制,但提前部分还款提取还需间隔12个月,交件时间在还款次月15日后再交件。
二、商业贷款首次提取应提供的资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或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不作为提取依据)、备案证明(或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商业贷款二次及以后提取对应时段还款额应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是本人,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供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对应时间还款明细;2、借款人是职工配偶的,职工本人申请提取时,除提供提取申请表,还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对应时间还款明细。
四、关于商贷提取的其他注意事项:1、商业贷款结清提取需在一年之内。
2、商业贷款二次及以后提取的,原则上按公积金业务系统中已经登记的房产信息办理该套房产的还款提取,不能A、B房产随意变换。
五、二手房首次提取应提供的资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可以是中介签订,非正式的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完税证明、发票、身份证复印件。
六、全款购房应提供的提取资料及注意事项(验原件收复印件):1、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备案证明或房产证。
2、全款购房有时间限制(需在购房时间一年的,且一套房子有且只能提取一次。
七、农村户口提取应提供的资料: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八、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提取的:1、城镇户口需满两年;2、农村户口可立即支取,但需附上户口本复印件(本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常见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20140826
㈠一旦发现有违规提取现象,除立即终止正在执行的住房公积提取外,违规职工的个人信息记入北京市有关征信系统,三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㈡离职一年以上人员办理购房或租房提取时,不需提供社保证明,离职一年以内的,需提供离职前单位最后一个季度以上社保证明;
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单位不满一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新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㈣当天审核未做提取的,办理业务时需提供购房、租房发票原件,前台办理业务时加盖提取章;
㈤事业单位无养老证明,需提供医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上必须能够体现单位名称和社保黑章;
㈥社保和公积金不在一家单位的,提取公积金单位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
㈦以上各项购房、租房支取情形,各种合同只需复印合同号信息、房屋地址信息、交易金额信息、交易双方签字及盖章信息相关页即可;
㈧已转入朝阳区信息清晰集体封存户(089129)或所在单位已办理集体封存的人员需办理支取业务时,一般应本人办理。
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㈨目前能够办理联名卡的银行有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个人可自行选择办理;。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览表
存储余额的60%
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存储余额 (不超过 总费用)
存储余额的 60%
(不超过总 费用)
(不超过总费 用,2010年9月 30日后建造、
翻建、大修 的,不予提
一套/一次
公积金中 心管理部
5.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1)经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拆迁赔偿(补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建造的:(1)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翻建的:(1)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房产权
一次性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公积金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务银行网 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 点 深圳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区劳动局签发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 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一次性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公积金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务银行网 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者 点 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申请转移手续证明文件原件;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 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国管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死亡或 到经办网 者被宣 划转到单位账户的,需经资金 点审核 告死亡 中心审批 的 直接划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 人的储蓄账户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 销户证明+③单位经办人与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注:单位经办人 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字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 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提取经办人)+③提取经办人 的居民身份证 ①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 ②产权证明 ③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①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 ②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提取记录单
其他情况1次/月。
1次/月
1次/月
1次/月
际已执行。红字部分为[2014]218号文件规定 提取频率
其中: 1、建筑面积在144(不含)平米以上 首套商品房; 2、购买 首套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别墅;
其中: 1、建筑面积在144(不含)平米以上 首套商品房; 2、购买 首套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别墅; 3、购买第2套住房; 4、 异地购房的1次/年。
表四:国管住房公积金支取(死亡和自建、大修房)所需材料:
审批部门 提取类型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首次提取 划入死亡职工本人的有效储蓄 账户的 死亡或 到经办网 者被宣 点审核 告死亡 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储蓄卡号”必须为死亡职工的 有效卡号 以后提取
时还款,就是逾期状态,还款后自动解除)
核
表一:国管住房公积金支取(购房未贷款的)所需材料:蓝字部分目前均无正式文件,但实际已执行。红字部分为[2014]218号文件
公积金转移与提取常见问题
公积金转移与提取常见问题公积金是指由员工及单位共同缴纳的一部分工资所形成的资金,旨在为员工提供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资助。
然而,对于公积金的转移与提取,仍存在一些常见问题和疑惑。
本文将解答以下几个常见问题,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公积金转移与提取相关的规定。
问题一:如何进行公积金转移?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公积金可在职工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转移。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联系原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个人账户余额,并填写《建设银行全国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书》。
2. 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
3. 将以上材料一并递交至目标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相关转移手续并办理转账。
问题二:有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下为常见的几种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1. 购买自住住房。
2. 还房贷款。
3. 缴纳子女教育费用。
4. 缴纳严重疾病治疗费用。
5. 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6. 下岗失业。
问题三: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答:具体的材料准备因地区而有所不同,但常见的材料包括: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房屋购买合同或产权证明。
4. 贷款合同或相关批准文件。
5. 子女的就读学校证明。
6. 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7. 违约金发放依据。
问题四: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有限制吗?答:是的,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是有一定限制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可以提取,而且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个人账户全部余额。
问题五: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答: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 提取公积金前,要确保自己符合提取条件,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2. 提前了解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时间和流程,以避免耽误自己的用款计划。
3. 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积金政策及提取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
公积金政策及提取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作者:贾秀云来源:《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8年第8期前言: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外商企业等为员工提供的护理,其主要就是长期为员工缴纳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是由员工持有,一般在员工离职、退休是结算,其由员工本人领取。
住房公积金具有贷款利息低、贷款灵活等优势,这是一种分配货币化的住房分配形式,其具有强制性、保证性和辅助性等。
住房公积金是城镇在职员工享受的制度。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一)提取用途要求住房公积金主要就是保证职工的住房,对其用途我国有严格的研究,住房公积金能用于以下途径才能提取:①购房,这是多是用户提取公积金的重要用途。
②租房,租房也可以提取租房公积金。
③房屋的改建、装修、翻新等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④父母给儿女买房子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⑤用户消除账号,可以将余额全部提取。
⑥用户的生活贫困,纳入低保或是特困范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
⑦用户患重大的疾病需要治疗。
(二)提取材料要求在公积金的提取中用户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准备好相关的治疗,办理业务。
①无房提取公积金。
②退休提取。
③三年内新房提取。
④三年以上住房提取。
这几种情况都需要用户提供用户需要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表,并且需要提供提取人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以购房需要提供购房收据[1]。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人员对网上办理业务不熟练由于我国现在对公积金的提取制度的改革,现在我国很多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都有新的出现新的流程,但是由于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低,所以在工作中其工作效率比较低,并且对于用户出现的问题无法有效的解决。
现在很多公积金工作人员都是一边学习一边工作,这就降低了其工作效率,并且给用户不专业的印象。
(二)公积金生存状态不确认对住房公积金的生存状态的确认是为了保证公积金的提取的顺利进行,这决定了公积金的提取方式。
若是提取人对用户的公积金的生存状态不了解,其就无法顺利的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
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住房公积金(Housing Provident Fund,简称公积金)是中国政府设立的一种用于职工住房保障的制度。
在正式加入工作后,许多人都会面对相关的公积金问题。
本文将就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公积金。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中国政府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种政策性储蓄基金。
参与公积金的员工每月从工资中缴纳一定比例的金额,雇主也需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缴纳。
这些资金被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和租赁住房,提供低息贷款,以及职工退休后的养老等。
二、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根据规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包括个人缴存和单位缴存两部分。
在大多数地区,个人缴存比例为工资的12%,单位缴存比例为工资的12%至24%不等。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域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请参考当地相关规定或咨询公积金管理机构。
三、公积金可以用于哪些方面?公积金在合规的范围内可以用于以下方面:1. 购买住房:用于购买自住房,包括购买二手房或新建房。
2. 建造住房:用于购买商住楼、新建住房等。
3. 翻修住房:用于对现有住房的改造、扩建和装修等。
4. 租赁住房:可用于租赁住房时的押金和房租支付。
5. 还贷款:可用于住房贷款的还款。
四、如何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申请。
常见的提取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 购买自住住房:购房者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但需提供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2. 翻修或装修住房:提取公积金前,需提供装修合同或翻修相关发票等。
3. 支付租金或押金:租房者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租户期间的租金和押金,但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4. 其他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失业、退休等,可根据规定提取公积金。
具体条件和手续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
五、公积金可以提前还贷吗?公积金购房贷款可以提前还款,但需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或手续费。
具体还款手续和费用可咨询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还贷方式的问题解答
关于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方式第一、提取还贷的三种方式有什么区别?(1)一次性还款法--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后,借款人按照提取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的月还款额继续按月还款的办法。
(2)停还若干月法--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后,根据提取的公积金余额与当前月还款额的倍数取整后,停还相应月数的办法,停还月数不得超过12个月(提取还贷的公积金余额大于12个月的月还款额的,停还月数也不得超过12个月)。
停还结束后借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
停还期内产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结束后的月还款中逐月扣还。
(该办法目前有部分银行因系统原因而暂不受理)(3)逐月还款法--即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金额的办法。
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第二、以上三种方式对提取金额有限制吗?有限制。
(1)一次性还款法和停还若干月法,提取金额不超过划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之和。
(2)逐月还款法,提取金额不超过划款时当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
提取还贷划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10元以下金额。
以上三种方式的提取还贷时间有区别吗?有区别。
一次性还款法和停还若干月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具体时间以《委托书》的约定为准。
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时间一般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以后,是否可以自然缩短贷款期限?中心对此未作规定。
若贷款银行有对此进行操作,须遵守《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中有关贷款期限缩短的相关规定。
第三、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个贷本息,目前不必支付违约金。
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的,按日计息,以放款日为计息起点。
(1)部分提前还款:受托银行应在借款人履行原贷款合同一年以后,方可接受其部分提前还款的申请,与之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并与借款人、担保机构签订补充条款,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市中心。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
表2
提取额度 提取 次数
1 次/年
1 次/年
1 次/年
购房合同或协议 ⒀集中封存户提取 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同⑴-⑿的提取情形 销户 上载明的金额-已 累计提取金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审批 部门
⒁职工 无法取 得单位 开具的 《住房 调离单位的可销 公积金 b.单位不为满足条件的职工开具《住房 提取申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的 请书》 到国 的 管分 a.职工已在国管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 中心 金贷款 审批 ①② ⒂集体 提取 c.职工购买由国管局统一开发的经济 适用房 ⒃单位申请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 户的 b.职工购买本单位的集资建房 ③集资建房的方案及有关部门对售房方案的批复文件复 印件 ①② 细表》 (附 ③国管局下发的《经济适用房配售计划》 件 6) 明》(附 件 5) ②指《集 体提取明 职工各自的提取 总额度 ①② 体提取证 ①指《集 持符合“1-12 提取情形”的证明材料 录单 关系及证明、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 系的, 提供提取记 职工写书面申请(包括事件概述、是否解除劳动 户; 未解除劳动关 累计提取金额 a.单位已撤并或解散,职工无法联系到 单位留守人员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突发事件)
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审 批 突发事件的具体种类 首次提取
9 类重大疾病: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①指提取申请 ①②③④ 2.恶性肿瘤 ②指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⑤医院的诊断证明 3.再生障碍性贫血 ③指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 ⑥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4.慢性重型肝炎 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 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6.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④指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 录单》 (原 费个人负担的 件) 部分 《提取记 不得超出医药
公积金提取常见咨询问题业务问答
公积金提取常见咨询问题业务问答一、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租房自住住房;(4)离休、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出境定居;(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大修概念是什么?装修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因此,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则不可以提取。
三、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二选一”政策?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强制性、义务性的特点,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主要通过中心归集的其他职工的公积金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如果职工既要贷公积金,又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很快就会出现无公积金可贷的局面。
因此职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是为了帮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能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
四、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申请商业贷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但是,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对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一年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五、一次性付清的自住住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完吗?需要哪些资料?可以办理。
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有效。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
北京市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 《选房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借款合同
②首付款发票
提取记录单 提取记录单
提取记录单 提取记录单
⑶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提取记录单
⑷支付房租的 ⑸离休、退休 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⑺出境定居 ⑻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
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①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提取记录单
提取频率
1 次/月 1 次/月 1 次/月
1 次/月
1 次/月 1 次/月 1 次/月 1 次/月
⑼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判决书
⑦指家庭收入证明。职工、配偶或直 亲的收入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 推方式计算,也可根据单位人事劳动 提供的收入证明确定;退休人员提供 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 相关证明。
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 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 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
①②③④⑦ ⑤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 的证明材料 ⑥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
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续)
审批 部门
提取情形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首次提取
以后提取
划入死亡职工本人的有效储蓄账户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提取经办人的
居民身份证 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储蓄卡号”必 须为死亡职工的有效卡号
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
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1、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答:职工在符合(1)离退休、(2)死亡、(3)出境定居、(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内这五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额为职工个人账户内本息余额。
2、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答:按《条例》规定,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3、问: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答:根据国务院《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4、问: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限定范围有哪些规定?答:(1) 购买。
是指职工买下的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
住房可以是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住房、和二手房等。
(2) 建造。
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3) 翻建。
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4) 大修。
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主体部分结构,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5、问: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答:凡符合使用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职工的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为职工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表10),职工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核,经中心审核后,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间限制?答:职工购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都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二手房需在产权交易过户后,自产权证发证之日起30日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
经审核,情况属实,资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单位盖章:
单位财务主管签名(盖章):复核:制表:制表日期:年月日
注:提取原因按编号填在表内。
1、部分提取:①非按揭购自住房;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③征地补偿购买增大面积;④在本市租房自住;⑤建房自住;⑥翻建自住房;⑦大修自住房;
2、销户提取:①离退休;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解约;③离职且户口调离本市;④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⑤下岗且满一定年龄;⑥出境定居;⑦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⑧其他;
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
单位登记号:共 页 第 页
序号
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Nhomakorabea提取原因
申请金额(元)
核定提取金额(元)
转存开户行
转存银行账户类型
转存银行个
人储蓄账号
部分提取
销户提取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页小计:提取人数:人,申请提取金额元。
总计:提取人数:人,申请提取金额元。
本人保证以上材料填写属实,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公积金问答职工因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
公积金问答职工因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职工因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职工应先确定主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再确定配偶或其他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其中主租房人是指租房合同上承租方左起的第一个人。
可提取额度总额由系统根据录入的月租金额和家庭年收入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为:可提取限额=月租金额X12-家庭年工资收入X5%,其中“家庭工资收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公积金问答:职工因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职工因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职工自建自住住房,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自建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职工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公积金问答:职工因大修、翻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职工因大修、翻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职工大修、翻修自住住房,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大修、翻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职工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大修、翻建证明、产权证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公积金问答: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可提取总额如何确定?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有关公积金支取常见问题解答3
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解答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简单理解,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按一定金额长期共同缴纳的主要用于该职工个人住房消费的储备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付房租的住房消费。
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原则进行归集。
符合条例所称的单位及其职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
(2)按"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当地政府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由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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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情形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首次提取
上级单位或主要出资单位出具证明(包括此单位 经营状况、预留印鉴情况)并加盖公章,同时注 明本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 持符合“1-12 提取情形”的证明材料 调离单位的可销 户;未解除劳动关 系的,提供提取记 录单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续)
审批 部门
⒁职工 无法取 得单位 开具的 《住房 公积金 提取申 到资金 中心审 批 请书》 的 a.职工已在资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⒂集体 提取 c.职工购买由国管局统一开发的经济适用房 ⒃单位申请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 ①② ①② b.职工购买本单位的集资建房 ③集资建房的方案及有关部门对售房方案的批复 文件复印件 ①② ③国管局下发的《经济适用房配售计划》 ①指《集体提取证 明》 ②指《集体提取明 细表》 1 次/月 b.单位不为满足条件的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书》的 职工写书面申请(包括事件概述、是否解除劳动 关系及证明、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 持符合“1-12 提取情形”的证明材料 a.单位已撤并或解散,职工无法联系到单位留 守人员的
以后提取
提取频率
未解除劳动关系 的,根据具体情形 确定
注:1.表中所列各种提取情形,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 原件。 4.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先提取职工的《提取记录单》。若应先提取职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 则应提供相关证明。
人民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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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续)
审批 部门 提取情形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首次提取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提取经办人的 划入死亡职工本人的有效储蓄账户的 居民身份证 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储蓄卡号”必 须为死亡职工的有效卡号 到经办 网点审 核 ⑽ 死亡 或 者被 宣 告死 亡的 划转到单位账户的,需经资金中心审批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 ②单位办理死亡 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 + ③单位经办人与委托人 的居民身份证 注:单位经办人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 签字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②由公证部门出 直接划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储蓄账户的 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 确提取经办人)+③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①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 ②产权证明
提取频率
1 次/月 1 次/月 1 次/月
①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
1 次/月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 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①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以后提取
提取频率
⑾大修、翻建自住住房(不含装修)
③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提取记录单
1 次/月
到资金 中心审 批
⑿自建自住住房
①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 ②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提取记录单
1 次/月
⒀集中封存户提取
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同⑴-⑿的提取情形
-2-
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
审批 部门 提取情形
a.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 b.危改回迁房 c.二手房 (1)购 房未 贷款 的 e.购买 政策性 住房 到经办 网点审 核 d.公有住宅楼房 按房改成本价出售的公有住房 中央国家机关集中建设的职工住宅 经国管局批准,各单位利用自用土地 和危旧房改造等建设的职工住宅 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的旧有住 房 北京市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⑶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⑷支付房租的 ⑸离休、退休 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⑺出境定居 ⑻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⑼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选房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 ①借款合同 ②首付款发票 提取记录单 提取记录单 提取记录单 提取记录单 1 次/月 1 次/月 1 次/月 1 次/月
提取证明材料(没有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பைடு நூலகம் 份) 首次提取 以后提取
①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 ①拆迁协议 ①房产证 ②购房收据 ①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对各单位售房 方案的批复(含附件)复印件 ②购房协议或售房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不能提供购房协议的,持①即可) 提取记录单 ②购房发票 ②购房发票 ②契税完税凭证 提取记录单 提取记录单 提取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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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一览表(续)
审 批 突发事件的具体种类
9 类重大疾病: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2.恶性肿瘤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慢性重型肝炎 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6.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7.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到资 金中 心审 批 8.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主动脉手术 因重大疾病第 10 项(其他重大 ①②③④⑦ 疾病)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 ⑤医院的诊断证明 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 ⑥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入的 ①②③④⑦ ⑤单位、 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 的证明材料 ⑥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 ①②③④ ⑤医院的诊断证明 ⑥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①指提取申请 ②指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③指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 事件, 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 材料 ④指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 《住 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1 次/月 ⑦指家庭收入证明。职工、配偶或直系血 亲的收入可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 推方式计算, 也可根据单位人事劳动部门 提供的收入证明确定;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 证; 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 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 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 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 相关证明。 提取记录单 提取记录单 提取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