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各项管理制度-汇编煤矿各项管理制度煤矿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生产运营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煤矿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煤矿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1.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针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煤矿应制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该制度由煤矿安全生产部门或现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执行。
在制定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危险程度等级,并规定与之相应的管控措施、作业人员资质、操作规范等内容。
所有危险作业必须取得审批机构的批准方可开展。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煤矿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生产的安全操作规范、火灾、爆炸、瓦斯、矿井水灾等安全预防知识,以及煤矿应急处置流程等内容。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根据矿工的工种、年龄、职业资格等情况进行不同形式的教育和培训,为矿工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储备。
3.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针对矿井通风管理的重要性,煤矿应制定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规定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要求,阐述通风系统的分级分区原则、产生、分配等基本程序,明确通风设备的类别、用途和维修、保养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作业区域的新鲜空气充足,矿井煤尘、瓦斯等危险物质的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4. 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应及时报告,煤矿应制定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该制度应明确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理措施、现场勘察、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以及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并规定事故等级划分和责任追究问题。
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煤矿对生产安全的风险管理和掌控,最大程度地减少或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
5. 安全监测和检测制度煤矿应制定安全监测和检测制度,主要针对瓦斯、煤尘、温度、湿度、空气流速等安全因素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安全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该制度应规定检测设备、检测周期、数据分析、预警措施以及安全因素达到预警值时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露天煤矿管理制度汇编
露天煤矿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露天煤矿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露天煤矿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露天煤矿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技能知识,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本制度由煤矿企业总经理负责解释并落实,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应的规定严格处理。
第二章生产组织第六条露天煤矿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生产组织制度,制定每日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七条露天煤矿应当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职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
第八条露天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复工制度,保证在停产期间能够及时复工,并准备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物资。
第九条露天煤矿应当保证生产现场的安全,加强对设备和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条露天煤矿应当严格执行矿井安全规程,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露天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作业风险评估和管控。
第十二条露天煤矿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和机械的巡检和维修保养,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三条露天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救援。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四条露天煤矿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生产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五条露天煤矿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排放控制。
第十六条露天煤矿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估和监控,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七条露天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和安全生产权益。
第十八条露天煤矿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岗前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九条露天煤矿应当建立员工奖惩机制,认真做好员工表彰和激励工作。
第六章管理监督第二十条露天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露天煤矿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监测系统1、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2、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3、安全监控管理制度4、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5、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通风、瓦斯、监控档案管理制度7、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8、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0、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4、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15、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16、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7、瓦斯检测填报制度18、安全检查制度19、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0、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21、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2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二、压风自救系统23、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24、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25、压风自救实施细则三、通讯联络系统26、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四、供水施救系统27、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28、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29、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30、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3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32、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3、供水施救值班轮流班制度34、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5、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36、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7、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38、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五、人员定位系统39、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40、KJ69N 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4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42、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43、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44、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45、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7、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4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49、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50、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5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度52、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 标准)中的规定。
昊源煤矿管理制度汇编doc
第一部分昊源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防止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昊源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昊源煤矿“一通三防”管理领导小组如下:一、组长:杨山平(矿长)二、副组长:总工程师(朱长才)安全生产副矿长(王宝银)生产技术科长(余子江)通防科长(胡向银)三、成员:王毅(矿长助理)周玉光(机电科长)程小平(通防工程师)李琦(采掘工程师)许广禄(机电工程师)李新光(地测工程师)谭永华(采煤工区区长)吕生发(掘进工区区长)周玉光(兼机运工区区长)茅欲同(瓦安员班长)所有瓦安员第二部分昊源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对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向董事会负责。
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安全法规、以及董事会对安全生产的文件、决议;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制度、措施。
3、组织编制、实施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供应计划。
4、组织编制矿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以及安全设备、材料等的投入计划。
5、负责贯彻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季主持研究一次“一通三防”工作,并在人、财、物方面优先保证。
6、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7、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每季进行一次检查。
8、负责组织实施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9、每月组织一次井下、地面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10、凡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立即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防止事故扩大,并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再发生的防范措施。
煤矿各项管理制度 汇编
煤矿制度汇编目录(一)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06)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07)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09)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1)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5)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6)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8)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1)入井检身制度 (23)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24)安全奖罚条例 (25)(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级领导值班制度 (27)矿领导跟班作业、区队干部现场安全盯岗制度 (28)调度室值班管理制度 (29)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制度 (30)事故分析及处理制度 (31)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33)安全检查工作例会制度 (34)安全生产技措专用资金管理制度 (35)探放水制度 (37)矿井防治水制度 (39)安全例会制度 (43)安全调度制度 (44)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4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6)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和安全活动制度 (47)班前会议及班后汇报制度 (48)安全活动日及调度例会制度 (49)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50)停电撤人管理制度 (52)机电设备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3)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54)瓦斯监测、超限处理制度 (57)运输管理制度 (58)调度绞车安全运行制度 (59)斜井运输安全制度 (61)火工品管理制度 (62)火工品存放制度 (64)火工品使用制度 (65)顶板管理制度 (66)入井管理制度 (67)井口管理制度 (68)放炮员管理制度 (69)电缆管理制度 (71)井下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74)(三)“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76)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78)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80)井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83)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86)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88)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90)防灭火管理制度 (96)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99)瓦斯日报审批管理制度 (101)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02)“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审批制度 (103)主扇运行管理制度 (105)井下局扇管理制度 (106)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09)盲巷管理制度 (111)测风管理制度 (113)瓦斯监测装置管理制度 (114)“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16)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20)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121)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22)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123)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125)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制度 (126)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129)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130)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131)瓦斯报警头灯管理制度 (134)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35)巷道贯通安全措施 (136)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每月至少召开4次安全办公会议,召开时间:每周星期一、三、五下午19时,如有特殊情况,提前通知;2、会议由矿长主持,会议内容主要是安全管理工作;3、会议参加人员,主要包括安全员、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特殊情况可扩大参加人员范围;4、对无故缺席不参加会议的,一次罚款100元;5、会议的程序是由安全矿长汇报本周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6、排查目前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需要解决的方法;7、矿长进行总结,部署下一步的安全工作。
煤矿操作规程制度汇编范本
煤矿操作规程制度汇编范本一、煤矿安全操作规程1. 采掘部分安全操作规程:(1) 禁止以下人员入井:未经安全教育、不懂井内一般安全知识者;视力、听觉不正常或患有其他禁忌性疾病者;未穿戴作业服、水靴、安全帽、口罩或不携带手电、矿灯者;睡眠不足、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班前饮酒者。
(2) 井下作业人员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掌握本工种岗位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井内主要通路及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
(3) 禁止单人在一个中段、天井、采场或其它偏远地点作业。
(4) 上下天井、采场时,不准两人同时蹬一节梯子,并须事先同上部人员取得联系。
(5) 不准在通风不良、浮石未撬、支护不牢、残盲炮未处理、通路不安全等地点作业。
(6) 不准在井筒里和采场垂直平行作业。
(7) 不准擅自进入封闭和采空区里作业。
(8) 不准单人执行爆破或通风检查工作。
(9) 不准进入挂有爆破牌、通风警戒区。
(10) 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随地大便、乱敲铁管、吸烟和坐安全帽。
(11) 不准从竖井、天井上部或其它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12) 不准在电缆线和胶皮风筒上悬挂电线、矿灯或到处乱写乱画。
(13) 不准乱摸乱动机电设备,拾到爆破材料要交给有爆破权的人员,不许私自处理。
2. 掘进操作规程:(1) 每班工作前和放炮前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井帮的情况,随时找出浮矸活石。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井筒施工作业规程,违反规程规定时,禁止掘进。
(2) 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图纸,明确掌握规格尺寸,熟悉爆破图表,合理布置炮眼,采用光面爆破。
(3) 掘进人员必须熟悉井下基本知识,矿井有关技术资料、井下机电设备、电缆、线用途,安全出口撤离线路。
(4) 打眼注意事项:打眼前工作面必须找平,清除虚矸到实底,有水时先挖好水窝。
打眼前准备好一切需用的工具,并防掉矸伤人。
打眼前应除找空帮松动部分的矸石,严防掉矸伤人。
煤矿井下各工种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井下各工种管理制度汇编煤矿井下是一个危险的工作环境,各种职业岗位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工作安全。
以下是煤矿井下各工种管理制度的汇编,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一、矿工1.出勤管理制度1.1矿工应严格遵守签到、签退制度。
1.2矿工在井下作业时间应符合规定的工作制度,禁止夜间独自进入井下作业。
1.3矿工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井下工作。
2.安全操作制度2.1矿工在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工具、设备等配备是否齐全、完好,不得使用坏损设备。
2.2矿工应熟悉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遵守工作流程,规范操作。
2.3矿工应遵守煤矿安全规定,不得随意搬移支柱、堆放杂物。
3.事故应急管理制度3.1矿工需熟悉事故应急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掌握自救和互救技能。
3.2矿工在发现事故、地质灾害等情况时应立即向领班或主管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
3.3矿工应配备合适的应急装备,如安全带、氧气瓶等。
二、机电工1.出勤管理制度1.1机电工应严格遵守签到、签退制度。
1.2机电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制度进行工作,不得在疲劳或饥饿等情况下进行作业。
1.3机电工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井下工作。
2.安全操作制度2.1机电工在进入井下作业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2机电工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在操作设备时应集中注意力,严防因操作失误引起事故。
2.3机电工应严禁擅自调整设备参数,未进行检查和试验就驱动设备。
3.事故应急管理制度3.1机电工需熟悉事故应急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掌握自救和互救技能。
3.2机电工在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报告,并进行维修。
3.3机电工应配备应急器材,并熟悉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保养。
三、管道工1.出勤管理制度1.1管道工应严格遵守签到、签退制度。
1.2管道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制度进行工作,不得在疲劳或饥饿等情况下进行作业,禁止夜间独自进入井下作业。
1.3管道工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井下工作。
宝丰能源集团马莲台煤矿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总工程师安全责任制 (5)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掘进队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工程技术部岗位职责 (7)工程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 (8)矿建工程师岗位职责 (8)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9)测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9)测工岗位职责 (10)地质工程师岗位职责 (10)掘进技术员岗位职责 (11)调度安监部长岗位职责 (12)通风队岗位职责 (13)通风技术员岗位职责 (14)瓦检员岗位职责 (14)调度员岗位职责 (15)安监员岗位职责 (15)机电部长岗位职责 (16)机电技术员岗位职责 (17)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7)办公室秘书岗位职责 (18)办公室打字员岗位职责 (19)保卫部长岗位职责 (20)保卫人员岗位职责 (20)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21)维修钳工岗位职责 (22)水泵工岗位职责 (23)材料员安全岗位职责 (23)核算员岗位职责 (24)信号把钩工岗位职责 (24)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是矿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工作负责。
2.要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总结安全生产经验,研究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矿井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计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方面确保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监督、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6.对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解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7.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当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煤矿各种制度汇编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矿长对本矿井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矿长外出期间,安全工作由主管安全的副矿长全面负责。
二、负责本矿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三、负责督促对本矿新工人安全教育;四、认真落实矿长井下24小时值班制和责任区制度;五、负责组织制定本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六、负责本矿井全员持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管理;七、负责本矿井瓦检员、瓦检仪、安全员的配备;八、每月组织不低于2次安全检查;负责每天早上安全生产调度会的召开,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九、认真组织召开本矿井的事故分析会,严处三违;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活动;十、经常性地开展本矿井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十一、负责本矿井事故抢救指挥工作;十二、负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十三、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责任区工作。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副矿长对本矿井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在矿长外出期间,行使矿长职权,对安全工作负责;二、负责本矿井瓦检员、绞车工、安全员、放炮工、锅炉工、电工等特殊工种的颁证与管理;三、负责锅炉、绞车室、炸药库的管理;四、负责队班长安全结构工资的评分考核;负责本井口的安全奖罚;五、负责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及调换岗位申报培训工作;六、负责本矿井安全隐患的查处工作;七、负责本井口三违及工伤事故的统计报告和事故的查处工作;八、对本矿井的火工产品和消防管理负直接责任;九、负责安全责任区的工作;十、负责本矿井的群监和交接班会议工作。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对本矿的安全工作和“一通三防”负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责任;二、负责安措工程在施工中的组织安排;三、负责本矿井的质量达标工作;四、在安排生产时必须首先满足安全需要;五、负责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组织好采掘工作面部署和施工;六、负责贯通工程的进度班报;七、负责本矿井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落实;八、参与安全检查,参与安全工作和会议,参与事故抢救处理工作;九、负责安全责任区的工作。
昊源煤矿管理制度汇编doc
昊源煤矿管理制度汇编前言昊源煤矿是一家专门从事煤炭采掘和销售的企业,在这个行业中昊源煤矿拥有卓越的地位。
本制度汇编的编制是为了规范昊源煤矿的经营活动,确保企业能够合法、健康、稳定和可持续的运营,同时也为昊源煤矿员工提供了明确的作业标准和职责。
一、安全管理制度1.1 安全管理制度概述昊源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各个部门和员工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执行相应的操作程序,以确保所有作业活动均得以安全进行的规定。
1.2 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昊源煤矿制订了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要求员工在各个环节都要注意安全,并执行各项安全程序。
制度主要包括矿区管理制度、动火操作制度、作业车库管理制度、爆破安全制度和临时用电安全制度等。
二、操作规程2.1 操作规程概述操作规程主要是指员工在执行各种操作时需要遵循的相关规定。
昊源煤矿制订了各种操作规程并通过培训与宣传,确保员工能够理解、熟知并执行各项规程,以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工艺不严谨引起的事故和质量问题。
2.2 作业管理规程作业管理规程主要规定了所有员工进行各类作业时需要具备的操作技能和经验等要求,以确保作业顺利进行且不影响工作效率。
三、质量管理制度3.1 质量管理制度概述质量管理制度是指昊源煤矿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全面管理、提高质量和增强竞争力的制度。
制度包括有关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和完成产品质量检测等要求,以保证每一件产品在质量上都能达到客户的要求和标准。
3.2 质量管理制度要求昊源煤矿制订了多项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合同签订和管理制度等。
通过执行这些制度,昊源煤矿可以确保所有的产品和服务都能够达到预期的质量水准。
四、人事管理制度4.1 人事管理制度概述昊源煤矿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了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升迁以及离职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员工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多种激励方式,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制度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五、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四、安全教育与培训(复训)制度五、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六、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七、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八、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九、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十、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十一、入井检身制度十二、出入井清点制度十三、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十四、安全举报制度十五、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规定十六、瓦斯排放制度一、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XXX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和“一通三防”例会,召开时间由公司安全XXX届时通知。
各矿每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
2、公司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
3、参加会议部门及人员:公司各位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XXX、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各矿主要负责人,安全副总经理、安全XXX负责人。
4、各矿汇报以下工作内容:①本月安全工作情况;②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③本月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情况;④当前存在隐患及应采纳的防范措施;⑤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XXX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人、财、物事项。
5、有关部门通报上月相关工作,如生产情况、变乱情况、质量标准化情况、“三违”情况、当前存在题目、下月工作安排等。
6、公司副总工程师对有关工作提出建议。
7、公司领导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题目,并对下月安全工作提出请求。
8、总经理转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指令,总结分析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9、要求:凡是在安全办公会议上确定的安全重点事项必须是谁开会、谁卖力,并有专人或部门进行跟踪、落实、验收。
二、安全生产变乱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制度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必须组织有关职员对各矿井上、下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2、在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情况,公司必须做好记录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检查完毕后,各矿立即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对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逐个落实处理。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新工艺新技术专项培训管理制度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人员必须经过24课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培训人员有各单位指派培训人员,有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建立培训档案,考试成绩及考试试卷必须存档保存。
3、培训内容有培训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专业人员及专家进行培训,严格要求培训质量,做到应知应会达到100%。
4、培训人员上岗后有关单位要做好跟踪调查,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重新进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
5、新工艺新技术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应停止作业,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并连带追究管理责任。
6、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要及时与培训中心联系,培训中心要及时安排培训人员及培训内容,培训中心要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培训学习,培训合格率100%。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组织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培训中心对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兼职教师要具备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煤矿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管理制度汇编基本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促进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在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确保全年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控制在两人次以内,轻伤事故控制在十人次以内目标的实现。
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与各分管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考核奖惩。
二、将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实行量化管理,责任到人。
三、组织各种形式学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
四、强化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防微杜渐,引以为鉴。
五、经常性的进行探讨和研究,及时调整完善各项制度和规章,向更高目标迈进。
六、坚决贯彻执行“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及时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麻痹思想,确保矿井的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法定代表人或矿长组织召开,矿安委会成员及班组长以上干部为参会对象,不得缺席。
二、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和方案,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人员。
3、对本矿发生或未遂的事故进行分析,对事故责任者和严重“三违”人员进行处理,在吸取教训同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检查上一次安全办公会议规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和追究责任。
三、矿综合办公室要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四、安全主管部门要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法定代表人和矿长报告。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手段。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矿特制定本制度。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汇编(15篇范文)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汇编(15篇范文)第1篇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
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从事矿井生产、生活的所有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贯彻执行。
(对山东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部分不再制定)第2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现场条件,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便于规范化操作。
第3条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应涵盖如下内容: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4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施。
第5条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6条基层区队(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可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7条安全监察部门、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8条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100~500 元的处罚,因无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第2篇煤矿导通表使用安全操作规程1、一般规定1.1、熟练掌握导通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确保导通仪表准确可靠和雷管全电阻的安全检测。
采煤专业管理制度汇编
采煤专业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煤行业管理,提高采煤作业效率,保障矿工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采煤作业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加强煤矿安全教育,确保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五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每年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二章采煤作业管理第六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确保采煤作业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煤矿生产秩序。
第七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妥善处理煤矿废弃物和尾砂,不得随意倾倒,保持煤矿环境清洁。
第八条采煤企业及个人严禁使用不合格设备和工具进行采煤作业,确保矿工安全。
第九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加强对矿工的技术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定期对煤矿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行全员参与、全面管理。
第十二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四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有效处理突发安全事件。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六条采煤企业及个人应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及时采取处罚措施,保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采煤企业及个人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将依法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造成严重事故或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导致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煤矿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技术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技术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技术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改革创新,提高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煤矿生产效率。
第四条所有煤矿技术管理工作都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第二章煤矿技术管理组织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煤矿技术管理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
第七条煤矿应当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建技术管理团队,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第八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煤矿技术管理制度第九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建立技术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技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规范生产管理活动。
第十二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技术检验和评估制度,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四章煤矿技术改进和创新第十三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需求和生产实际,开展技术改进和创新工作。
第十四条煤矿技术改进和创新工作应当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的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
第十五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技术交流和学习,推动技术创新,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第五章煤矿技术管理责任第十六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确保人才队伍的稳定和相应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煤矿领导人员应当重视技术管理工作,加强对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技术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技术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技术全过程管理,确保技术方案的实施和执行。
煤矿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技术管理制度一、煤矿生产技术标准1、地质勘探技术标准煤矿地质勘探是煤矿生产的基础工作,对于煤矿开发和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煤矿生产技术标准中应当包括地质勘探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程序,以及勘探成果的评定标准等内容。
2、采矿工艺技术标准采矿工艺是指煤矿开采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包括采煤、运输、支护和通风等工艺以及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
3、设备维护技术标准煤矿设备的维护是保证煤矿生产正常运转的关键工作,因此在煤矿生产技术标准中应包括设备维护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实施设备检修和保养工作。
二、煤矿生产作业程序1、安全生产作业程序安全生产是煤矿生产的首要任务,因此在煤矿生产作业程序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的程序规定、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2、生产作业程序煤矿生产是指煤矿的开采和生产作业程序,包括采煤作业、运输作业、支护作业、通风作业等程序规定和操作规程。
3、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煤矿事故是煤矿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因此在煤矿生产作业程序中应包括事故应急处理程序,规定事故的报告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三、煤矿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煤矿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人员责任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煤矿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安全生产的计划制定、实施和检查评估,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和安全检查管理等内容。
3、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安全生产监督制度是指煤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规定和程序,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的目标和原则、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责任等内容。
四、煤矿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设备维护计划制度设备维护计划制度是指煤矿对于设备维护工作的计划制定和执行程序,包括设备维护计划的编制、调整和执行,设备维护计划的考核和评价等内容。
煤矿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规范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生产秩序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包括矿井生产、机电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技术培训等方面。
第三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各级煤矿负责具体落实执行。
第二章矿井生产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流程,保障矿井生产稳定有序。
第五条矿井的开采、支护、通风、排水等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矿井的进尺、回采进度、矿岩质量等情况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隐患及时处理。
第七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作业面巡检制度,对工作面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机电设备使用第八条煤矿应对生产所需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九条机电设备的购置和更换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过严格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设备的故障维修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结构或参数。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员。
第十三条矿井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四条矿井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能及时应对。
第十五条发生事故时,矿井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安全救援工作,做好事故报告及调查。
第五章技术培训第十六条煤矿应加强员工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矿井应建立完善的员工技能档案,进行技能等级评定,激励员工提升技术水平。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八条煤矿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违规操作。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煤矿将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矿方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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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三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四章设计管理第五章中腰线管理第六章、顶板管理制度第七章、生产管理办法1 回采工作面初采或末采管理办法2 矿压工作管理办法第八章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2 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3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4 设备、工具、使用、发放、保管制度5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6 中、腰线管理制度7 贯通管理制度8 地质工作管理规定9 地测工作质量奖惩办法第九章地测人员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本矿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技术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工作,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3条矿总工程师是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对矿长负责。
矿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技术工作并对总工程师负责。
矿总工程师审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4条矿的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基本建设等管理职能机构必须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
第5条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标准要严、奖罚分明。
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第6条矿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
生产技术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生产计划、采掘布局、采掘接续、开拓延深及重点工程,单产单进与采掘机械化水平、支护工作与顶板管理、矿井设计与规程措施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文明生产、巷修工作与失修状态、安全重点与安全管理。
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生产、技术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7条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高效、合理集中,以风定产、系统配套的原则,必须坚持技术进步、工艺先进、设计先行、施工严谨的原则。
严禁不按设计、审批、施工程序运作管理。
第8条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
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运行过程的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
第二章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9条安全技术是在煤矿生产全过程为保证安全生产所涉及的技术。
常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措计划,安全技术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安全技术的制定要结合现场实际,做到有超前性、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第11条安全技术按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重要安全技术问题,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第12条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工程量大,需经矿务会审批的属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间从单位工程开工至竣工,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属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短的属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第13条重大安全技术的审批程序:由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议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业务部门做论证、设计优化--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报矿长审批--拟文呈报矿务会会审批。
第14条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包括以下内容:1、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3、地面建筑物、河流、铁路、防水等煤柱的留设及变更;4、调整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措施;5、串联通风措施;6、采用专用瓦斯巷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7、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8、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9、安全技措工程计划;10、采面作业规程、"一通三防"措施,采面撤面、装面安全技术措施,撤、装面期间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11、指定需要报批的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
第15条重要安全技术审批程序:根据业务部门的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一般为技术人员)进行编制--业务部门审查合格--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16条重要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2、"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3、一般安全技措工程设计,措施;4、巷道贯通措施;5、涉及到"一通三防"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第17条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部门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通风队也要审批)--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
第18条一般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1、采、掘、修、通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4、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通知书、技术业务委托书。
第19条排放瓦斯和井下电气焊措施不能归为以上三类,其审批程序如下:1、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分管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组织排放地点的施工单位、机电队、安检站、通风队、救护队、调度值班领导进行会审。
2、井下电气焊措施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组织机电队、通风队、安检站会审,会审人员签字--总工程师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20条具有安全技术编制审批权的人员为:业务部门负责人、工程师、分管技术员、工区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区长、副区长、主管技术员、专业技术员;分管安全生产的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
第三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21条、严格“一工程一措施”制度:采煤工作面投产,掘进工作面开工,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
其它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22条、规程的内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的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概述:工程状况简介,说明原因、用途。
(2)、施工方法、工艺,作业方式,质量要求。
(3)、安全技术措施。
第23条、规程的编制由分管业务部门根据计划和接续情况,提前一个月给施工单位技术员安排。
并书面通知有关业务部门提供资料:地测科提供地质说明书、预想剖面图等地质资料,机电队提供供电系统图,通风队提供通风系统图、局扇安装通风设计、风量计算依据、抽放系统图。
图纸资料应在接通知后7天内提交到生产管理部,否则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 元。
第24条、由于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时,分管业务部门要及时安排施工单位技术员补充。
第25条、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窑、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26条、掘进工作面过老巷、断层、应力集中区、冒落带,巷道开门等事故多发地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27条、巷道贯通必须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和调风措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伤人。
安全贯通对地测大队的奖罚按以下标准执行:巷道贯通测距在50~200m, 奖励100元;200~500m,奖励300元;500~1000m,奖励500元;1000~2000m, 奖励800元;2000m 以上奖励1200元。
误差超过规定但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取消奖励;造成永久缺陷或影响安全使用的,按以上标准对等处罚。
兑现程序为:地测科写出书面贯通总结——生产管理部验收——分管副矿长签字——最后报矿考核办公室核定——财劳部兑现。
第28条采、掘、修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一通三防"措施由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生产管理部编制,重要的机电安装措施由机电业务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副总工程师组织业务部门编制。
第29条巷道揭煤措施必须由生产管理部编制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矿长批准后执行。
安全(及时)揭开突出煤层,奖励有关人员3000元,延误揭煤时间、安全岩柱控制不准、误揭煤以及发生突出事故(不伤人),罚相关责任人2000元。
第30条规程及时效超过3个月的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由业务部门组织,副总工程师主持复审一次,并将复审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31条规程措施审批权限按《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执行。
第32条审批后的作业规程或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员与相关单位技术员给本单位员工传达,并覆行签字手续,时效超过2月的规程措施每月必须传达一次。
分管领导、施工单位的管理干部、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都要学习规程措施,熟悉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违章指挥。
第33条安检处参加所有规程措施的审批,对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落实与执行负有监督责任。
第34条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制采、掘、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规程措施的审批。
对规程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35条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的完整性、规范性(编制质量等)负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36条规程措施的编制人对规程措施编制的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对规程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同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有反映权。
第37条对规程、措施编制与审批不及时影响工作的,罚责任人100元,对规程、措施编制质量差责令返工重写的罚责任人50元。
第38条对无规程、措施施工按"三违"进行处理,规程、措施编制不当、内容不全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39条所有罚款由业务部门出据罚款条,经矿考核办(企管部)审定后,交由财劳部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出。
第四章设计管理第40条设计工作应包括:矿井开拓延深工程设计,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技术改造设计,与采掘工程配套的机电运输、"一通三防"设计,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井下、地面规划设计,地面建构物的单位工程设计,构配件加工图的设计。
第41条设计部门必须根据矿井的大中小接续安排,作出设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42 条设计部门所需设计资料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经总工程师签字。
(1)采区设计所需地质资料理应提前半年提交委托书,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资料提前三月提交委托书,掘进所需地质资料提前一月提交委托书。
(2)机电运输设计提前一月提交委托书,所需机电运输资料提前一周提交委托书。
(3)所需通风资料提前一周提交委托书。
第43条地测科必须在原有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精(粗)查地质报告的基础上,根据矿井实践的地质资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编制生产地质报告或说明书、地质素描。
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提交设计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