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和保密技术防范“二十个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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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有关要求

一、保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按照领导分工情况,谁主管什么业务,同时领导和管理该项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在所主管或分管的业务工作时,凡是可能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要同时对其中的保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周密安排,实行业务工作管到哪,其中的保密工作也管到哪。

二、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

三、要设置专门的传阅送办夹,要随时掌握秘密文件资料的去向。不能随意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知晓范围,知晓范围由主管领导确定,传阅的密件原则上不能在保密室外过夜,传阅、送办密件严禁“横传”(即秘密文件不经过传送秘密文件人员之手直接从一个同志手中传到另一个同志手中)。

四、秘密文件不得随便复制,复制秘密载体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而且复印件必须视同原件一样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

知悉范围,不得擅自复制密件私留。汇编、摘录、引用密件内容也必须视同复制密件进行处理。

五、秘密载体销毁应当采用焚毁、粉碎等方法处理,禁止将秘密载体当废品出售。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应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绝密级载体不能销毁,也绝对禁止带出境外,只能回收,哪里来哪里去。

六、购买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尤其是多功能一体化的办公设备,首选国产的,并经过许可认证的。

七、涉密单机管理要明确责任人,保证其物理安全,设置开机口令和访问权限,而且设置的开机口令不能太简单,要定期对其中的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输入输出设备要专机专用。

八、涉及工作秘密的计算机在没有装配物理隔离的情况下,不能一机联接二网,即不能同一台计算机既联接涉密网又联接Internet网或其他公众信息网.比如档案专用电脑不能连接互联网。

九、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原则,凡上网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单位领导责任制。

十、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言行和涉密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

保密技术防范“二十个不得”

一、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三、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计算机及网络;

四、不得违规设置涉密计算机的口令;

五、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他人文件;

六、不得将无线外围设备用于涉密计算机;

七、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通过普通邮寄渠道寄运或违规交由他人使用、保管;

八、不得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

九、不得擅自将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

十、不得将未经专业销密的涉密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出售、赠送、丢弃;

十一、不得将处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体机与普通电话

线路连接;

十二、不得在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配备和安装视频、音频输入设备;

十三、不得将手机带入重要涉密场所;

十四、不得在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十五、不得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十六、不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密信息;

十七、不得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十八、不得使用个人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十九、不得将未经保密技术检测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用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二十、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电话机和手机传输或谈论涉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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