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充放电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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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充放电安全
技术措施
吕梁星光电建有限公司
车道坡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部
二OO五年十二月
表B3-1
表B3-1
蓄电池充放电安全技术措施报审表
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监制
一、编制依据:
1、车道坡变电设计图
2、厂家资料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4、《蓄电池安装及充放电作业指导书》
5、《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二、概述:
本工程直流屏采用许继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微机控制高频开关电源直流系统。该电源系统主要由交流配电单元、充电模块、地流馈电、集中监控单元、绝缘监测单元、降压单元和蓄电池等部分组成。系统组成:
●交流配电
为双路交流自投电路,使用于一组充电机由两路交流电源供电的系统;两路交流输入经配电单元选择其中一路交流输入提供给充电模块。
●充电装置
充电装置采用(N+1)冗余并联组合方式供电,即在N个模块满足电池组的充电电流(0.1C10)加上经常性负荷电流的基础上,增加1个备用模块。
直流馈电
将直流电源通过负荷开关送至各用电设备的配电单元。
●绝缘监控
用于监测直流系统电压机器绝缘情况,在直流电压过、欠压或直流系统绝缘强度降低等异常情况下发出声光告警,并将对应告警信息发至集中监控器。
●集中监控单元
进行系统管理,主要为电池管理和实现后台远程监控实现对交流配置单元、充电模块、直流馈电、绝缘监测单元、直流母线和蓄电池组等运行参数的采集与各单元的控制和管理,并可通地远程接口接受后台操作员的监控。
●绝缘监测仪
根据选用的接地仪不同,实现系统母线和支路的绝缘状况监测,并发出告警信号。
●电池监测仪
单体电池电压监测和告警。
2、蓄电池采用德国银杉生产的“0PzV”型胶体阀控蓄电池。浮充电
压234V,共两组,每组104个单瓶电池,容量为300AH。直流系统电压为220V。
三、组织分工
工作负责人:师软利
技术负责人:马峰
安全负责人:马晶
作业前,施工队应明确各班的充电负责人和记录负责人
四、施工步骤及技术要求:
蓄电池充放电过程,关于蓄电池充放时间的设定、充电模场面电压的设定和调整,必须在直流屏、蓄电池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下决定和操作。
1、施工准备
1.1蓄电池通风、照明等设施应齐全、良好。
1.2备有灭火器材,不得用CO2灭火器,要用产生卤液的灭火器
材。
1.3对蓄电池进行认真检查,电池应无损伤和漏液,连接良好和
可靠,各电池间的连接极性正确,蓄电池上无物件和污垢。
1.4直流屏调试完成,并具有可靠的交流电源。
2、初充电
对蓄电池未充电前的个体电压和总的端电压进行测量、记录并存档。
电池超过储存期或开路电压低于2.07V.P.C,需进行充电。在20℃电压调节到234V,充电限流值为60~120A,回充时间不少于96小时。
3、蓄电池
蓄电池初充电结束后,静置0.5小时以上即可进行容量测试21容量测试采用10小时放电率,即放电电流选30A 3.2放电负荷用可调电阻箱,接与直流屏上的放电开关上,放电过程中,要随着容量的降低调整电阻,以使电流稳定在3A上。
3.3蓄电池放电的终止电压为1.80V。放电容量应不低于10h率放
电容量的95%,温度不是20℃时,实际容量与环境温度关系如下:
放电终了时,不合标准电池的电压不得低于整组电池中单体电池平均值的2%,电压不合标准的蓄电池数量不应超过该组电池总数的5%。
3.4放电过程中,每一小时测量、记录一次,从第8小时开始,每半小时测量一次,发现个别蓄电池有异常时,及时通知工作负责人和厂方服务人员,必要时,将此蓄电池退出。
3、均充充电
蓄电池容量测试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均充充电。20℃均充电压为242V。在整个充电期间每隔1小时记录一次,并密切观察蓄电池电压的恢复速度及蓄电池的温度和有无较大响声,有异常立即汇报,以防因整定电压错误或其他原因致使蓄电池过充,同时环境温度发生变化时,需调整均充电压,均充电压的温度补偿系数为-5mv/℃单元。均充限流值一般为60A~120A之间,直到充电电流降到1.8A以下且3小时不变,就认为电池充足,可转至浮充状态。浮充电压一般选择范围为234V,浮充限流值为30~75A。
5、蓄电池维护
5.1蓄电池充电结束后,按个体电压2.25V进行长期浮充、维护,并
设专人负责。
5.2每天定时检查蓄电池组的总电压,检查各连接点接触是否紧密,
有无氧化现象。
5.3蓄电池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和清洁。
6、充放电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原始资料,绘制电池组的充放电
特性曲线,以备交工。
五、安全注意事项
5.1本电池是密封的,并不含有自由的电解液。在正常工作下,
不存在任何酸危险,但如果电池壳体或盖子被损坏,酸就会出
现,如果酸进入眼睛,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
5.2决不要取掉和损坏压力安全阀。
5.3在紧靠电池附近禁止吸烟和开打火机。
5.4充放电过程中,充电设备和蓄电池室应挂警告牌和安全标志
牌。并保持良好通风。
5.5充放电前,应在总电源箱上挂设“正在蓄电池充放电、严禁
随意拉合刀闸”的标志。
5.6本工程电气、土建存在交叉作业,充放电过程中,要加强监
护,防止无关人员入内。充电结束后,应锁好门。
5.7蓄电池维护期间,因直流屏还有二次接线,所以直流屏应悬
挂“带电、危险”的标志,锁掉充电屏,断开至直流母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