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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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当前普法工作已经走过了28个年头,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都得到了明显增强,绝大多数农民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村的普法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当前广大农村正处于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民发展,成为当前农村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基层一线司法行政干警,普法宣传,责无旁贷,为了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更好地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本人经过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对xx市部分乡镇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农村法制教育成果及现状
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在大部分乡镇,各种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逐步提高,特别是农民的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普法工作的形式也从过去简单的以会代训、出板报、发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展法律咨询等向探索农民喜闻乐见、又符合时代特征的普法宣传方
式转变,普法成效逐步彰显。
一是依法明辨是非能力提高,动辄打人或械斗的情况明显好转。
二是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加深,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
三是遇事依法办理的觉悟提升,在涉及经济或民事关系时,能够按法律要求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生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增强了主人翁意识,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明显提高。
五是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农村各项事务,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思想上有偏差
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并且降低了行政效率,阻碍了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于是便对普法宣传工作轻描淡写,应付检查,走形式,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
乡镇司法所2-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多村干部自身文化素质低,年龄偏大,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只注重经济建设,对组织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
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报刊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类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
途径很少,大多数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尤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
乡镇财力不足,无力支撑普法经费,村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普法资料紧缺,宣传设备落后,普法人员难做“无米之炊”,力不从心,不同程度影响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三.工作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
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各中小学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