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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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08.04.14【实施日期】2008.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附件:1、人事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略)附件1关于开展2008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建委、人事局,各驻外建筑管理处,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开展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6〕79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建人〔2006〕381号)规定,现就2008年度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程序1、申报的标准条件。

2008年度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皖人发〔2006〕79号和省建设厅、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建人〔2006〕381号)执行。

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

2、破格申报人员须按照评审权限报相应人事部门核准,没有核准。

2015年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2015年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金向东

工程师
27
安徽省广德第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陈 剑

工程师
28
安徽省广德第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章晶晶

工程师
29
宣城人和建设有限公司
黄立会

工程师
30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刘 峰

工程师
31
安徽省天虹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周 勇

工程师
32
安徽省天虹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李兴

工程师
33
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高宁

助理工程师
34
安徽阜阳金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杨金宽

助理工程师
35
安徽儒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朱加军

助理工程师
36
安徽儒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朱叶平

助理工程师
37
安徽儒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朱旭昆

助理工程师
38
安徽省帮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曹永松

助理工程师
39
安徽省京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朱斌

助理工程师
40
桂明浩

工程师
6
安徽省广德第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王 涛

工程师
7
广德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潘成宝

工程师
8
广德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汪立军

工程师
9
广德县华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周钱华

工程师
10
广德县万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市2017年非国有高级工程师通过人员名单

合肥市2017年非国有高级工程师通过人员名单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建筑工程 建筑机械 建筑工程 建筑机械 建筑电气 建筑电气 市政道桥 工程造价 结构工程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 建筑电气 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城市园林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市政道桥 给排水工程 结构工程 工程造价 结构工程 城市道路与 交通工程 城市道路与 交通工程 市政工程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
1983"年"8" 城市道路与 月" 交通工程 1983.10 1979.8 1982-02 26207 1976/07 1968/02 1976/04 1974/08 1970-01 1966-10 1971-10 1966-11 1981-12 70-8-25 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 工程监理 建筑电气 勘测 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建筑工程 水利工程 建筑工程 水利工程 市政道桥 市政工程 建筑工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单位 安徽城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国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 司 安徽庐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庐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润都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安徽润都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 安徽润都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 安徽润都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 安徽建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建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 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 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 有限公司 安徽和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和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高华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 合肥高华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 合肥高华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 安徽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天木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宏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 任公司 安徽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用户手册——非国有个人申报

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用户手册——非国有个人申报

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非国有个人申报)安徽山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16-4-21目录1概述 (1)1.1申报流程介绍 (1)1.2阅读对象 (1)1.3客户端要求 (1)2个人注册登录 (1)2.1个人注册 (2)2.2个人登录 (5)2.3找回密码 (6)2.4修改密码 (7)3个人网上申报 (7)3.1我要申报 (7)3.2我的申报 (10)3.2.1未保存 (10)3.2.2保存且未确认提交 (10)3.2.3保存且确认提交 (16)3.2.4提交后退回 (20)3.3个人信息完善 (21)3.3.1个人基本信息 (21)3.3.2从业资格信息 (25)3.3.3学历情况 (26)3.3.4奖惩情况 (28)3.3.5继续教育情况 (29)3.3.6工作经历 (31)3.3.7任职后主要工作业绩 (31)3.3.8论文著作技术报告情况 (32)3.3.9任职考核情况 (33)3.3.10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 (34)1概述1.1申报流程介绍A、单位个人注册:首先单位注册,然后个人注册。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分别用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等真实信息注册用户,个人用户注册时需正确选择自己所在单位。

B、填写申报材料:注册成为系统用户后,根据填写导航维护个人申报信息,通过我要申报界面进行申报。

我要申报界面点击“保存”按钮时候系统自动将个人信息中维护好的个人申报信息带入申报记录,个人申报完成后,申报流程提交到单位审核,申报人可在我的申报中查看申报流程所处环节及最终评审结果。

C、在申报批次中可查看申报批次名称、个人申报时间及主管部门初审时间。

说明:系统中红色*统一表示必填项。

1.2阅读对象安徽省建设工程非国有职称申报人员。

1.3客户端要求屏幕分辨率最小为1280*768,如果分辨率过低可能导致数据错位。

建议使用火狐、谷歌、IE浏览器8.0以上版本等浏览器填写申报材料,防止浏览器不兼容。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答疑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答疑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答疑2018-08-28一、基本概念1.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答:是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条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又称职称。

表明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受聘该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学术、技术水平,一般分为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和高级(副高级、正高级)三个层次。

2.什么是专业技术职务?答: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设置的,具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体现相应报酬的工作岗位。

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

3.什么是职业资格?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4.什么是基本任职年限?答: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任职年限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从取得现任最高一级职称并被聘任之日起到申报更高一级职称所要达到的最低年限要求。

5.基本任职年限如何计算?申报正高级职称,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基本任职年限为5年;申报高级职称,取得工程师资格,获得博士学位的,基本任职年限为2年,获得本科、专科、中专学历人员的,基本任职年限为5年;申报中级职称,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获得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的,基本任职年限为3年,获得专科或本科学历的,基本任职年限为4年,获得中专学历的,基本任职年限为5年;申报初级职称时,获得本科学历的,基本任职年限为1年,获得专科学历并取得技术员资格,基本任职年限为2年;获得中专学历并取得技术员资格,基本任职年限为4年。

二、学历与资历6.什么是学历?什么是规定学历?答: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原总政、原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发的毕业证书,以及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证书。

规定学历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具备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与专业技术资格一致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建人[2006]381号)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省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企业的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 非国有建设企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 对符合本标准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 对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经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国有建设企业中从事建筑学、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城镇规划、风景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工程造价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含建筑安装等)、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七条 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努力进取,有钻研精神,积极承担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科研等工作任务,在技术改造、引进、消化和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八条 根据有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014年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2014年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贾元元

工程师
26
马鞍山市马京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麦路

工程师
27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王丹丹

工程师
28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磊丽

工程师
29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钟海燕

工程师
30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张明

工程师
31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刘广辉

工程师
32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尹冲

工程师
33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张梦宜

工程师
34
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冬

工程师
35
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军

工程师
36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张群

工程师
37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韩伟

工程师
38
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陆浩

工程师
39
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晋

工程师

技术员
131
安徽新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田乐

技术员
132
安徽新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李明虎

技术员
133
安徽新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车路平

技术员
134
安徽新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颜坤

技术员
135
六安市一建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人《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

安徽省人《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7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13日- 1 -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避免交叉,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现就我省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 2 -根据我省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

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矿业权评估、土地登记代理、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20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转发关于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

转发关于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

转发关于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办法滁人专[2006]29号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为大力推动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加快我市建筑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龙头骨干企业,促进我市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根据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筑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做好我市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条、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以及在我市登记备案的外地进滁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或施工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职称设置: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设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四个系列。

其中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统计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师。

第三条、申报条件:一、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努力为企业的发展作贡献,近三年来没有发生生产和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成绩合格,方可申报。

外语、计算机考试不作要求。

4、对初、高中学历人员,凡参加“滁州市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公室”组织的建筑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在申报非国有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视同为中专学历;对中专学历人员,凡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视同为大专学历。

二、正常晋升条件:1、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完成本岗位一般技术业务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和基本的专业技术知识。

初中毕业并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六年;高中毕业并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中专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非国有职称评审标准

非国有职称评审标准

安徽省建设厅文件安徽省人事厅文件建人[2006]38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市建委、人事局:现将《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省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企业的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非国有建设企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标准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经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国有建设企业中从事建筑学、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城镇规划、风景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工程造价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含建筑安装等)、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六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七条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努力进取,有钻研精神,积极承担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科研等工作任务,在技术改造、引进、消化和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安徽省非国有评审表

安徽省非国有评审表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填表日期:年月日安徽省人事厅制填表说明一、本表1—6页由申报人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

7—11页由基层单位、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和评审机构分别填写,如填表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16开白纸)。

二、为使内容全面、具体、准确,应注意每表下栏的说明。

三、此表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基本情况姓名现名性别民族照贴一片寸黑处白曾用名出生年月年月出生地工资级别参加工作时间身体状况政治面貌任何党政职务何时参加何种外语考试考试结果何时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考核结果现职任务专评业聘技情术况中专及以上学历入学至毕业时间学校专业学制单位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注:一、“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取得任职资格时间、审批单位以及聘任时间。

二、如经批准免试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分别在考试结果、考核结果栏目中填写免试。

三、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取得非本专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有3个月以上的大、中专学校专业进修经历,并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

工作简历起止时间单位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职务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继续教育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起止时间专业或主要内容学习地点证明人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起止时间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完成)完成情况及效益(获何奖励、专利)注:一、“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一栏,主要填写承担的任务及完成情况,以及名次排序。

二、“完成情况及效益”,主要填社会及经济效益,要有数量概念。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完成)完成情况及效益(获何奖励、专利)起止时间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日期名称及内容提要出版、登载、学术会议交流及获奖情况合(独)著、译著注:一、出版著作、论文要填写书名、书号或刊号、出版社名称、卷/期数、栏目、页码等。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10页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10页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省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企业的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非国有建设企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标准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经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国有建设企业中从事建筑学、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城镇规划、风景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工程造价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含建筑安装等)、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六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七条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努力进取,有钻研精神,积极承担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科研等工作任务,在技术改造、引进、消化和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八条根据有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四章学历资历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一)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4.17•【字号】皖人社秘〔2019〕112号•【施行日期】2019.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安徽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印发以来,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积极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不断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全面加强职称工作管理,有力促进了人才评价、培养和使用的有机融合,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同时也发现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经认真调研、深入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现将《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统一口径》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2019年4月17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一、职称申报1.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能否参加职称评审?答:应当依据工作性质区别对待。

对于单纯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不可以参加职称评审;对于从事管理工作又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2.专业技术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年,能否申报职称评审?答:在其所属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申报;否则,不可以申报。

3.现役军人能否参加地方职称评审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可以(国家或部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卫生、会计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须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其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

这一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答: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发文当年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申报职称.如:2017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18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2018年度不得申报。

2012年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2012年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62 安庆市光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朱学斌
63 安庆市和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 庆市 华升建 筑安 装工程 有限责 任
64 公司
65 安庆市年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陈 庆生 孙宪 张 凡凡
66 安庆市盛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郭翠萍
67 安庆市石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曹夏栋
68 安庆市新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杨吉富
中 城建 第六工 程局 集团第 二工程 有 106
限 公司 107 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敖明 徐 海君
108 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高 晓春
109 安徽和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邓 治国
110 安徽丽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张 丽华
111 亳州市好蓝多置业有限公司
侯刚
112 亳州市好蓝多置业有限公司
15 司
16 安徽全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安 徽省 安庆市 天纵 建设有 限责任 公
17 司
郝 春旺 郑 凤炉 毕瑜 钱 国太
性 申报 何 职称
别 高 级工 程师
男 ( 结构 工程) 高 级工 程师
男 ( 结构 工程) 高 级工 程师
男 ( 结构 工程) 高 级工 程师
男 ( 结构 工程) 高 级工 程师
24 安徽中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吴 小敏 徐 长生 叶 虎松 卫萍 王 昆鹏 徐 朝阳 严 根来
25 安徽省博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 徽省 枞阳县 建筑 安装工 程有限 责 26
任 公司 安 徽省 枞阳县 建筑 安装工 程有限 责工 程有限 责 28 任 公司 安 徽省 枞阳县 建筑 安装工 程有限 责 29 任 公司
77 枞阳县陈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刘德高

2017年合肥市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级专业技术职务

2017年合肥市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级专业技术职务
2017年合肥市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出生年月主要工作简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现任职务现从事何种技术工作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申报业绩条件填写符合业绩条件第几款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任期考核结果继续教育情况公示情况是否破格主要论文论著业务获奖情况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说明
2017年合肥市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主要
工作
简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现从事何种技术工作
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
学历
毕业时间
学校
专业
学历
学制
学位
申报
业绩
条件
(填写符合业绩条件第几款,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任期考核结果
继续教育情况
公示情况
是否破格
任现职以来主要业务工作实绩
主要
论文
论著
、技
术报
告及
业务
获奖
情况单位意来自见年月日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
市、
厅人社部门意见
年月日
说明:1、各类申报人员统一填写此表。
2、此表须按此格式统一印制5份;
3、论文、论著须写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

非国有企业职称评定标准

非国有企业职称评定标准

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省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中建设企业的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非国有建设企业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标准条件的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经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国有建设企业中从事建筑学、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城镇规划、风景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工程造价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含建筑安装等)、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六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七条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努力进取,有钻研精神,积极承担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科研等工作任务,在技术改造、引进、消化和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

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八条根据有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四章学历资历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一)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皖人社发〔2012〕6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国有企业:现将《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2月31日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不断激发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社会环境,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符合本标准条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工程技术人员。

第五条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已取得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六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七条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学历资历等条件第八条学历资历条件(一)正高级工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3.23•【字号】合人社秘[2010]78号•【施行日期】201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0〕78号)各县、区(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建委,各驻外建筑管理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开展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6〕79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建人〔2006〕381号)规定,现就我市2010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程序1、申报标准条件。

2010年度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照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皖人发〔2006〕79号和省建设厅、原省人事厅建人〔2006〕381号文件执行。

申报人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

2、全市非国有建设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程序为: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由县(区、开发区)建设、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初审,并出具委托函。

驻外省市的非国有建设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须经市建委驻当地办事处初审、市建委核准后申报。

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审合格后出具委托评审函。

原市属国有改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可直接上报。

3、破格申报人员,须统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受理。

转岗评审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并说明转岗原因,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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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市申报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主要
工作
简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现从事何种技术工作
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时间
学历
毕业时间
学校
专业
学历
学制
学位
申报
业绩
条件
(填写符合业绩条件第几款,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任期考核结果
继续教育情况
公示情况
是否破格
任现职以来主要业务工作实绩
主要
论文
论著
、技
术报
告及
业务
获奖情况单位 Nhomakorabea意

年月日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年月日
市、
厅人社部门意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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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表须按此格式统一印制5份;
3、论文、论著须写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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