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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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用地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

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

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

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

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

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

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

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甲方派员有权按乙方聘用的职务及权限范围,依托乙方驻京办事处对外开展业务,乙

方驻京办事处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另议)。

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

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

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

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

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

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

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

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

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幅度根椐

当年情况确定。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

目建设所需条件。

乙方不得浪费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浪费的材料款;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

材料、设备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

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

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

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

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付款期限与方式

6.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为保证甲方的生产经营,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自情、自愿、相互尊重,互相制约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乙方必须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及供地规费、提供或签署必需的法律文件和相关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乙方与出让人直接签订,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7.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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