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
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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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勘察设计协会提供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HSG-050-981998.5.18发布 1998.7.1实施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HSG-050-98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上海金山石化工程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实行日期: 1998年7月1日1998 北京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文件中石化[1998]建字194号关于印发《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各直属公司、总厂、厂、院:现批准印发《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自1998年7月1日起实行。
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编制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的规定(试行)》(中石化[1991]建字66号)同时废止。
本规定由总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管理。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总公司工程建设部。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目次1 总则 12 说明 32.1 概述 32.2 厂址和建厂条件 42.3 建设规模、产品方案 42.4 全厂工艺总流程 52.5 原料、燃料和辅助物料供应 52.6 主项表、设计分工 62.7 全厂管理体制和总定员 62.8 依托社会和企业的情况 62.9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大修改 . 62.10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72.11 存在问题和建议73 生产装置83.1 概述883.2 产品、副产品、原料、催化剂、化学品、公用物料的技术规格3.3 消耗(或产出)定额和消耗(或产出)量83.4 界区条件93.5 自动控制93.6 设备93.7 包装和成品库 . 103.8 建筑、结构103.9 环境保护103.10 劳动安全卫生113.11 其它113.12 装置技术经济指标114 总图运输124.1 厂区总平面布置124.2 厂区竖向布置 . 144.3 工厂运输144.4 总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55 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165.1 给排水16 5.2 供热17 5.3 采暖、通风和空调19 5.4 工艺和供热外管.19 5.5 供配电19 5.6 电信20 5.7 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的自动控制21 5.8 空分站22 5.9 空压站23 5.10 制冷站24 5.11 中心化验室24 5.12 换热站25 5.13 火炬系统26 5.14 企业管理系统26 5.15 污水处理场26 5.16 废渣堆埋场28 5.17 维修285.18 建筑、结构296 储运系统30 6.1 概述 . 30 6.2 全厂性仓库306.3 罐区307 环境保护328 劳动安全卫生349 消防35 9.1 概述35 9.2 全厂主要装置组成和火灾危险等级35 9.3 总体布局和消防道路35 9.4 全厂性消防设施 . 35 9.5 生产装置消防设计35 9.6 辅助生产设施消防设计369.7 消防管理体制和主要管理措施3610 行政生活设施3711 工程建设进度初步安排3812 工程初步概算3913 附则40附录A 总体设计阶段总体院与装置院的条件关系表411 总则1.0.1 为了控制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规模,确定工程设计标准、设计原则和技术条件,优化工厂总平面布置,优化公用工程的设计方案,实现对建设项目总工艺流程、总平面布置、总定员、总进度和总投资的控制目标,提高投资效益,协调并统一总体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订本规定。
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化计发[1992]第995号文
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正文:---------------------------------------------------------------------------------------------------------------------------------------------------- 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1992年12月28日以化计发(1992)第995号文发布)一、总则(一)根据国家关于编报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要求,结合化工建设项目的特点,为进一步搞好建设前期工作,特将(87)化规字第1034号文发布的《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修订补充为本规定。
(二)凡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均应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获批准即为立项。
(三)项目建议书,由企事业单位、部门等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地区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的有关投资建设方针、政策编报。
其中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新建及大型扩建项目,在上报项目建议书时一般须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可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而对其深度与精确度的要求有所不同。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议书编报单位委托有资格的规划、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四)编报项目建议书内容要完整,文字要简练。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拟建项目的各要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据实进行测算分析。
(五)项目建议书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禄步评价,一般应按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初步分析两个互相衔接、互相验证的步骤进行。
特别是涉及国民经济重大项目(包括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有关稀缺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涉及产品、原料、燃料进出口或代替进口的项目,除要进行财务评价的初步分析外,还要进行国民经济评价的初步分析,以便于上级领导机关对拟建项目是否深入进行可行性研究做出宏观决策。
(六)项目建议书中建设投资估算误差控制指标,在国家现有规定尚未明确前,暂定为±20%。
石化行业详细设计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2003-××-××发布 2003-XX-XX实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总则 (1)2工艺 (2)3设备 (4)4机械 (6)5工业炉 (8)6总图运输 (11)7装置布置 (15)8配管 (16)9仪表 (19)10电气 (23)11电信 (27)12结构 (29)13建筑 (34)14暖通空调 (37)15分析化验 (40)16给排水 (41)17消防 (42)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中石化建设函[2002]213号”《关于编制和修订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及《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编委会纪要》的要求,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编,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工程建设公司参加编制。
本标准共分17章,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中各专业的设计文件组成及设计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质量安全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编制委员会:主任:赵金立委员:初鹏张勇范承武李国清汪炘平周家祥王子宗闫观亮华峰李永红龚建华编制核心组:组长:赵金立副组长:范承武成员:李苏秦肖雪军孙丽丽曹森主要起草人:李苏秦、谭集艳、刘同喜、马雷、戴宝庆、王金富、吕明伦、张铁锴、吴如璧、白宝林、张俊、朱元臣、石天雄、王建国、笪振海、薛志芳、苟忠信、肖雪军、孙丽丽1总则1.1为了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总则
目 次前 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与定义 (3)4 建设方针与目标 (3)5 建设水平 (3)5.1 工厂水平 (3)5.2 装置水平 (4)6 设计基础 (5)6.1 年开工小时数 (5)6.2 工厂或装置设计连续运转时间 (5)6.3 装置设计操作弹性 (5)7 设计原则及要求 (5)7.1 优化原料及加工总流程 (5)7.2 优化项目规模 (6)7.3 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 (6)7.4 以人为本,建设本质安全的工厂 (6)7.5 合理利用能源,建设节能、节水型工厂 (7)7.6 过程控制与信息化管理 (7)7.7 优化布置,合理项目用地 (8)7.8 设备、材料的设计及选型原则 (8)7.9 建构筑物设计原则 (8)8 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用标准规范的要求 (8)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关于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标准研究与编制项目启动会议纪要》(集团公司[2006]第1号)编制的。
本标准共分8章。
本标准主要内容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方针与目标、建设水平、设计基础、设计原则及要求,以及对设计采用标准规范要求。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南京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周家祥 葛春玉 王励端 赵勇 蒋荣兴 罗明 王宗仁 陈为群 徐守民 唐洁 本标准于2008年首次发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针与目标、建设水平、设计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新建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的前期工作和设计全过程。
工厂或装置改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DEP-SPM-GS0001 中国石化炼化工程建设标准总说明SDEP-SPM-GS0004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用标准规范规定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SH 3099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水质标准HJ/J 125-2003 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炼制业3 术语与定义见SDEP-SPM-GS0001。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来源:作者:21世纪化工网时间:2009-6-24 11:19:09 关注:20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2003-05-19发布2003-08-01实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实行日期: 2003年8月1日2003 北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建[2003]234号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原《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98)同时废止。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实行,由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二OO三年五月十九日前言本规定是根据“中石化建设函[2002]213号”《关于编制和修订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及《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编委会纪要》的要求,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编,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工程建设公司参加编制。
本规定共分17章。
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中各专业的设计文件组成及设计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本规定在实行1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质量安全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编制委员会:主任:赵金立委员:初鹏张勇范承武李国清汪祈平周家祥王子宗闫观亮华峰李永红龚建华编制核心组:组长:赵金立副组长:范承武成员:李苏秦肖雪军孙丽丽曹森主要起草人:李苏秦、谭集艳、刘同喜、马雷、戴宝庆、王金富、吕明伦、张铁锴、吴如壁、白宝林、张俊、朱元臣、石天雄、王建国、笪振海、薛志芳、苟忠信、肖雪军、孙丽丽目次1 总则 (1)2 工艺 (2)3 设备 (4)机械 (6)工业炉 (8)6 总图运输 (11)7 装置布置 (15)8 配管 (16)9 仪表 (19)10 电气 (23)11 电信 (27)12 结构 (29)13 建筑 (34)14 暖通空调 (37)15 分析化验 (40)16 给排水 (41)消防 (42)1 总则1.1 为了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来源:作者:21世纪化工网时间:2009-6-24 11:19:09 关注:20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2003-05-19发布2003-08-01实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实行日期: 2003年8月1日2003 北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建[2003]234号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原《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98)同时废止。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实行,由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二OO三年五月十九日前言本规定是根据“中石化建设函[2002]213号”《关于编制和修订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及《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编委会纪要》的要求,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编,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工程建设公司参加编制。
本规定共分17章。
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中各专业的设计文件组成及设计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本规定在实行1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质量安全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编制委员会:主任:赵金立委员:初鹏张勇范承武李国清汪祈平周家祥王子宗闫观亮华峰李永红龚建华编制核心组:组长:赵金立副组长:范承武成员:李苏秦肖雪军孙丽丽曹森主要起草人:李苏秦、谭集艳、刘同喜、马雷、戴宝庆、王金富、吕明伦、张铁锴、吴如壁、白宝林、张俊、朱元臣、石天雄、王建国、笪振海、薛志芳、苟忠信、肖雪军、孙丽丽目次1 总则 (1)2 工艺 (2)3 设备 (4)机械 (6)工业炉 (8)6 总图运输 (11)7 装置布置 (15)8 配管 (16)9 仪表 (19)10 电气 (23)11 电信 (27)12 结构 (29)13 建筑 (34)14 暖通空调 (37)15 分析化验 (40)16 给排水 (41)消防 (42)1 总则1.1 为了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化工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规定
化工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规定化工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规定一、总则1.根据国家关于编报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要求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规定,结合化工建设项目的特点,为进一步搞好建设项当前期工作,特将(1992)化计发第995号文发布的化工建设项目建议书内容和深度的规定》修订补充为本规定。
2.凡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均应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获批准即为立项。
3.项目建议书由项目法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地区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的相关投资建设法规、规定编报(列入国家专项计划,明确不需另行批项目建议书的除外)。
其中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新建及大型扩建项目,在上报项目建议书时,凡重大项目或专有要求项目须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可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而对其深度与精确度的要求有所不同。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议书编报单位委托有资格的规划、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4.编报项目建议书内容要完整,文字要简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拟建项目的各要素实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据实实行测算分析。
5.项目建议书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评价,一般可按财务分析初步计算项目的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水平、清偿水平。
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有些政府贷款的项目,要求作国民经济分析,的须作国民经济分析。
其他大中型项目是否作国民经济分析,可视具体情况和相关部门要求而定。
6.对于老厂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原有基础条件和可利用的设施等情况,编报项目建议书。
小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参照本规定相关内容要求,在满足上级审批需要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可不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规定的内容和深度随工程项目不同而有所差别,根据工程项目条件的不同而各有所侧重,可根据拟建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橡胶行业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变通专业指标执行。
石化行业详细设计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2003-××-××发布 2003-XX-XX实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总则 (1)2工艺 (2)3设备 (4)4机械 (6)5工业炉 (8)6总图运输 (11)7装置布置 (15)8配管 (16)9仪表 (19)10电气 (23)11电信 (27)12结构 (29)13建筑 (34)14暖通空调 (37)15分析化验 (40)16给排水 (41)17消防 (42)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中石化建设函[2002]213号”《关于编制和修订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及《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编委会纪要》的要求,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编,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工程建设公司参加编制。
本标准共分17章,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中各专业的设计文件组成及设计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质量安全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编制委员会:主任:赵金立委员:初鹏张勇范承武李国清汪炘平周家祥王子宗闫观亮华峰李永红龚建华编制核心组:组长:赵金立副组长:范承武成员:李苏秦肖雪军孙丽丽曹森主要起草人:李苏秦、谭集艳、刘同喜、马雷、戴宝庆、王金富、吕明伦、张铁锴、吴如璧、白宝林、张俊、朱元臣、石天雄、王建国、笪振海、薛志芳、苟忠信、肖雪军、孙丽丽1总则1.1为了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SHSG-053-2011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1120XX-0X-XX发布 2011-05-01实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11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实行日期:2011年05月01日2011 北京前言本规定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对《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定与2003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 修订了原标准的不完善之处,补充和调整了各章节的技术内容,增加了可操作性;2. 按照国家新的政策法规修改,补充了相应内容;3. “装置布置”与“配管”合并为“装置布置及配管”;4. 句式、标点、表达方式一致性修改。
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技术创新与管理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再次组织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公司主编人:胡敏朱华兴主要起草人:李和杰赵予川李苏秦王金富裴炳安杨成炯王松生胡庆钧薛皓韩艳萍牛存厚郭为民张海燕李书辉张俊苗志伟戴宝庆张铁锴王伏龙李建留石天雄目次1总则 (1)2工艺 (2)3静设备 (5)4动设备 (8)5工业炉 (10)6总图运输 (13)7装置布置及配管 (18)8仪表 (21)9电气 (25)10电信 (29)11结构 (31)12建筑 (37)13暖通空调 (41)14分析化验 (45)15给排水 (47)16消防 (49)1总则1.1为提高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设计成品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HSG-050-2008
求。增加了附录 A 作为装置院之间条件关系的具体要求;增加了公用工程依托社会资源的依据; 3. 明确了总体设计的时间阶段是在工艺技术路线基本确定之后开始, 在工艺包或等同工艺
包的设计文件交付后完成, 以保证总体设计的准确性。 按照国家项目审批程序增加了项目申请书 作为编制依据; 4. 增加了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和节能各章,与环保、安全和职业卫生的各类预评
存运输系统和设施以及全厂外管并入一章,以期综合说明物流系统平衡关系; 8. 的描述; 9. 增加了供水系统的分系统描述;增加了排水系统中对事故排水储存的描述; 在全厂结构上, 增加了中央控制室的设置和全厂控制系统的描述, 加强了企业管理系统
10. 细化了供热系统中各分系统的负荷和设施描述; 11. 细化了环保处理设施的描述。 12. 增加了厂外设施一章。 在本规定实施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1. 与《总体设计单位职责》的匹配 本规定只涉及总体设计文件内容,不涉及总体设计的组织与编制程序。总体设计是一个多 单位、多职能协作的成果,作为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技术依据,还需要建设单位与参与建设项 目的施工、制造等相关单位协调。另外,总体设计应充分反映建设单位和装置设计的要求,反映 法律法规的要求,反映政府组织的各项预评价的要求,这部分内容反映在本文的“设计依据”所 列各项内容中,它们的采集与交付责任,应按照《总体设计单位职责》执行。 2. 与《总体设计统一规定》的匹配 总体设计统一规定作为总体设计的配套文件,应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另行编制内容规定, 内容不包括在本文中。 特别要强调的是 HSE 管理要求的适用法律法规的辨识结果(适用法规目录和标准规范目录) 应反映在《总体设计统一规定》中。 3. 与其他设计阶段进度安排的匹配 为满足公用工程系统平衡的设计要求,需要工艺系统设计的结论作为输入,部分设计内容 可能与基础工程设计交叉,至少要保证工艺包深度的设计输入。特别是与节能方案相关的供热、 供电和节水方案设计,需要工艺系统设计做基础,否则不能满足本文的深度。因此,总体设计的 进度必须考虑与其他设计阶段的相关关系。 总体设计文件是基础工程设计的输入文件,在集团公司外项目实施过程中,亦可作为初步 设计的输入文件。 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21 号楼,邮编:100101)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来源:作者:21世纪化工网时间:2009-6-24 11:19:09 关注:20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2003-05-19发布2003-08-01实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实行日期: 2003年8月1日2003 北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建[2003]234号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原《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98)同时废止。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实行,由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二OO三年五月十九日前言本规定是根据“中石化建设函[2002]213号”《关于编制和修订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及《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编委会纪要》的要求,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编,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工程建设公司参加编制。
本规定共分17章。
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中各专业的设计文件组成及设计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本规定在实行1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质量安全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编制委员会:主任:赵金立委员:初鹏张勇范承武李国清汪祈平周家祥王子宗闫观亮华峰李永红龚建华编制核心组:组长:赵金立副组长:范承武成员:李苏秦肖雪军孙丽丽曹森主要起草人:李苏秦、谭集艳、刘同喜、马雷、戴宝庆、王金富、吕明伦、张铁锴、吴如壁、白宝林、张俊、朱元臣、石天雄、王建国、笪振海、薛志芳、苟忠信、肖雪军、孙丽丽目次1 总则 (1)2 工艺 (2)3 设备 (4)机械 (6)工业炉 (8)6 总图运输 (11)7 装置布置 (15)8 配管 (16)9 仪表 (19)10 电气 (23)11 电信 (27)12 结构 (29)13 建筑 (34)14 暖通空调 (37)15 分析化验 (40)16 给排水 (41)消防 (42)1 总则1.1 为了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化工项目初步设计内容规定(参考必备)
中国⽯油天然⽓集团公司化⼯项⽬初步设计内容规定(参考必备)附件:中国⽯油天然⽓集团公司化⼯项⽬初步设计内容规定中国⽯油天然⽓集团公司发布前⾔本规定是根据中国⽯油天然⽓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的委托,针对中国⽯油天然⽓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化⼯项⽬特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业规范的要求,参考国内相关初步设计内容规定的基础上,由中国⽯油集团⼯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CPE)编制完成。
本规定适⽤于新建、扩建、改建化⼯项⽬初步设计的编制。
本规定共分21章。
其中第18章、第19章、第20章是供政府⾏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和“劳动安全卫⽣专篇”。
本规定在实⾏过程中,若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区通潭⼤路东端吉化经贸⼤厦;邮政编码:132002;联系⼈:巩传志;联系电话:043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油集团⼯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分公司参编单位:兰化⼯程公司CPE辽阳分公司⼤庆⽯化设计院编制委员会:李⽂绮、孔祥国、闫伦江、岳鹏、⽥霖、陈振京、彭静波、张锐锋、⽥创举专家审查委员会:陈振京、杨家怀、洪传辉、李⽟贞、陈为民、宋志远、王兴⽂、相樟海、杨名惠、肖勇、赵洪梅、宋⼠鹏、付刚、彭静波编制组:⽩元峰、沈定耀、魏⽴林、巩传志、蒋梅⽃、李志远、孙伟、王作成、王家宝、肖淑范、苑野、劳⼦洪、董勤⽂、陈敬群、王吉钰、王为⾹、崔东星、张维秀、林国胜、王淑萍、刘⽅、朴⽇善、王丽、张宇、胡良、熊⽂刚、王德胜、张淑桃、韩晔、李艳英⽬录1 总则 (1)2 设计总说明 (2)3 ⼯艺 (6)4 装置布置与配管 (11)5 总图运输 (14)6 设备 (18)7 ⾃动控制 (26)8 电⽓ (30)9 电信 (34)10 建筑结构 (36)11 采暖、通风与空调 (39)12 分析化验 (42)13 给排⽔ (43)14 供热、化学⽔、⼯艺及供热外管 (46)15 辅助设施 (50)16 节⽔ (51)17 节能 (52)18 消防设计专篇 (54)19 环境保护专篇 (58)20 劳动安全卫⽣专篇 (60)21 概算 (63)附录术语和定义 (64)1 总则1.1 ⽬的为了提⾼化⼯项⽬设计质量,统⼀化⼯项⽬初步设计⽂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订《化⼯项⽬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1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1.1为了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全面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全面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简称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化工装置的全面工程设计,油品储运、独立的公用设施与辅助设施的全面工程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1.3全面工程设计文件应根据合同、批复确认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与设计基础资料进行编制.1.4全面工程设计是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内容与深度应达到能满足通用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工程施工及装置投产运行的要求.1.5本规定是对石油化工装置全面工程设计文件内容的基本要求,改扩建项目应在设计文件中表达改扩建内容,如业主有特殊要求,可在签定合同时协商确定.1.6本规定对全面工程设计文件中的图纸、表格格式不作统一规定,各设计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规定进行编制.1.7本规定作为设计文件编制的参考,不作为设计单位内部专业设置、专业分工的根据.1.8本规定的有关规定为《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HSG-052-2003)与《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2工艺21全面工程设计文件的构成工艺全面工程设计文件包含:a)文表类:1)文件目录;2)说明书(必要时);3)管道表;4)工艺设备表5)工艺设备数据表.b)设计图类:1)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2)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UID);3)装置联络图(必要时).22全面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2.2.1 文件目录应列出全部设计成品文件(包含新设计与复用的图纸及文表),其内容应包含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数量、版次(修改号)及必要的注释.2.2.2 说明书应包含在基本工程设计的基础上深化与完美的内容.2.2.3 管道表应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增加管道等级等内容.2.2.4 工艺设备表应列出所有设备的位号、设计文件编号(指非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操作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等)、设计条件(温度、压力等)、特性(性能)参数、台数(包含备用台数)、重量、隔热要求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关于不一致类别的工艺设备,“特性(性能)参数”与“必要的说明”具体包含:a)泵类,指流量、扬程(或者进出口压力)、轴功率、配用电机型号及功率、防爆等级,假如是透平驱动,则应说明透平型号、功率、形式及蒸汽参数等;b)压缩机类,指类型、轴功率、驱动机型式及功率、流量等;c)反应器(容器)类,指形式、主体材质等;d)塔类,指形式、规格(包含直径、总高、塔板数或者填料高度、塔板间距或者填料规格)、主体材质等;e)换热器类,指形式、主体材质、设计参数(管、壳程分别填写);f)工业炉类,指形式、热负荷、炉管材质等.注:“工艺设备”包含泵类、压缩机类、反应器类、塔类、换热器类、容器类、工业炉类及其它类(如过滤器、混合器、消音器、喷射器、干燥机、破碎机、固体物料输送机等).2.2.5 工艺设备数据表应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根据供货商的资料进行修改与完善.2.2.6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与“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UID)”应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增加需要补充与修改的内容,如各专业的要求、管道接点及全部辅助管线、放空、排净及供货商信息等.2.2.7 关于多个装置且由几个设计单位完成的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应绘制装置联络图,图中应说明各装置之间相互连接的管道(包含管件、阀门、仪表、装置内PID图已有表示的管件、阀门、仪表等除外)及各装置界区线.3设备3.1全面工程设计文件的构成设备全面工程设计文件包含:a)文表类1)文件目录2)强度计算书;3)技术条件.b)设计图类包含全面工程设计图.3.2全面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3.2.1 文件目录详见2.2.1条.3.2.2 强度计算书,设备应按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强度与稳固计算,按应力分析法设计时还应提出应力分析报告.(按有关规定,除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中压反应容器与储存容器外,不向使用单位提供强度计算书.)3.2.3 技术条件通常应包含下列内容:a)单体设备制造、检验及验收所遵循的法则、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b)设备所用材料的标准、供货状态、钢板无损检测、锻件级别、焊接材料等;c)焊接:焊接方法、焊缝表面形状及外观、焊接返修等要求;d)无损检测要求,明确焊接接头无损检测的种类、检测比例、合格级别;e)热处理要求,明确设备是否热处理,热处理的方法、热处理遵循的标准、规范及操纵指标;f)必要时,应有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g)设备的包装与运输的要求.明确设备包装与运输遵循的有关标准;关于大型超限设备,因运输条件的限制,同意分片或者分段交货,但应提出相应的要求;关于可拆卸的内件及其备件应根据各自的特点提出特殊要求;h)其它要求.3.2.4全面工程设计图表示的内容应包含设计条件表、管口表、零部件名细表、设计图样、备注。
石油化工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
石油化工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石油化工行业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业基础,对于国家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石油化工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中,规范与标准的制定与遵循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石油化工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及其在各个环节中的应用。
第一节:前期准备在进行石油化工工程设计与施工前,需要充分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经济评估和环境评估。
其次,要进行工程设计的初步规划,包括确定工艺流程、选定设备和材料等。
最后,要进行工程预算和时间计划的制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工程设计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的核心是工艺流程的确定。
在工程设计阶段,需要进行详细的设备选择、设计和布置。
同时,也要关注工艺安全与环保要求的考虑,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设计措施的制定,以及废水、废气等的处理方案。
在设计过程中,还需要进行出图、出样、出文档等工作,确保设计成果的准确传达和记录。
第三节:材料采购与施工准备石油化工工程所需的材料种类繁多,涉及到钢材、管道、设备和仪表等多个方面。
在进行材料的采购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同时要进行验收和入库管理。
在施工准备阶段,还需要组织各项设备、材料和人力资源的调度和配备,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四节:现场施工与监督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执行。
各个施工环节都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
同时,还需要进行安全管理、施工进度控制和质量验收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风险和质量问题。
第五节:工程竣工与验收石油化工工程的竣工与验收是整个工程的重要环节。
竣工验收需要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同时,还需要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如工程竣工报告的编制和相关部门的验收手续。
只有通过验收,工程才能正式交付使用。
总结:石油化工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的制定与遵循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各个环节中,包括前期准备、工程设计、材料采购与施工准备、现场施工与监督和工程竣工与验收等,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来源:作者:21世纪化工网时间:2009-6-24 11:19:09 关注:20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2003-05-19发布2003-08-01实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实行日期: 2003年8月1日2003 北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建[2003]234号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原《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98)同时废止。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实行,由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二OO三年五月十九日前言本规定是根据“中石化建设函[2002]213号”《关于编制和修订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及《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编委会纪要》的要求,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编,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工程建设公司参加编制。
本规定共分17章。
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中各专业的设计文件组成及设计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本规定在实行1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质量安全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编制委员会:主任:赵金立委员:初鹏张勇范承武李国清汪祈平周家祥王子宗闫观亮华峰李永红龚建华编制核心组:组长:赵金立副组长:范承武成员:李苏秦肖雪军孙丽丽曹森主要起草人:李苏秦、谭集艳、刘同喜、马雷、戴宝庆、王金富、吕明伦、张铁锴、吴如壁、白宝林、张俊、朱元臣、石天雄、王建国、笪振海、薛志芳、苟忠信、肖雪军、孙丽丽目次1 总则 (1)2 工艺 (2)3 设备 (4)机械 (6)工业炉 (8)6 总图运输 (11)7 装置布置 (15)8 配管 (16)9 仪表 (19)10 电气 (23)11 电信 (27)12 结构 (29)13 建筑 (34)14 暖通空调 (37)15 分析化验 (40)16 给排水 (41)消防 (42)1 总则1.1 为了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HSG-05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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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置(按装置分别编写)...................................................... 7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3.10 3.11 3.12 3.13 3.14 概述 ...................................................................... 7 产品、副产品、原料、催化剂、化学品、公用物料的技术规格..................... 7 消耗(或产出)定额和消耗(或产出)量....................................... 7 界区条件 .................................................................. 8 自动控制 .................................................................. 8 设备 ...................................................................... 8 包装和成品库 .............................................................. 9 建筑、结构 ................................................................ 9 环境保护 ................................................................. 10 安全设施 ................................................................ 10 消防 .................................................................... 10 职业卫生 ................................................................ 10 节能 .................................................................... 11 其它 .................................................................... 11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1总则1.1为了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简称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化工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油品储运、独立的公用设施和辅助设施的详细工程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1.3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应依据合同、批复确认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进行编制.1.4详细工程设计是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内容和深度应达到能满足通用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工程施工及装置投产运行的要求.1.5本规定是对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内容的基本要求,改扩建项目应在设计文件中表达改扩建内容,如业主有特殊要求,可在签定合同时协商确定.1.6本规定对详细工程设计文件中的图纸、表格格式不作统一规定,各设计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规定进行编制.1.7本规定作为设计文件编制的参考,不作为设计单位内部专业设置、专业分工的依据.1.8本规定的相关规定为《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HSG-052-2003)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2工艺21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组成工艺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包括:a)文表类:1)文件目录;2)说明书(必要时);3)管道表;4)工艺设备表5)工艺设备数据表.b)设计图类:1)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2)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UID);3)装置联络图(必要时).22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2.2.1 文件目录应列出全部设计成品文件(包括新设计和复用的图纸及文表),其内容应包括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数量、版次(修改号)及必要的注释.2.2.2 说明书应包括在基本工程设计的基础上深化和完美的内容.2.2.3 管道表应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增加管道等级等内容.2.2.4 工艺设备表应列出所有设备的位号、设计文件编号(指非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操作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等)、设计条件(温度、压力等)、特性(性能)参数、台数(包括备用台数)、重量、隔热要求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对于不同类别的工艺设备,“特性(性能)参数”和“必要的说明”具体包括:a)泵类,指流量、扬程(或进出口压力)、轴功率、配用电机型号及功率、防爆等级,如果是透平驱动,则应说明透平型号、功率、形式及蒸汽参数等;b)压缩机类,指类型、轴功率、驱动机型式及功率、流量等;c)反应器(容器)类,指形式、主体材质等;d)塔类,指形式、规格(包括直径、总高、塔板数或填料高度、塔板间距或填料规格)、主体材质等;e)换热器类,指形式、主体材质、设计参数(管、壳程分别填写);f)工业炉类,指形式、热负荷、炉管材质等.注:“工艺设备”包括泵类、压缩机类、反应器类、塔类、换热器类、容器类、工业炉类及其它类(如过滤器、混合器、消音器、喷射器、干燥机、破碎机、固体物料输送机等).2.2.5 工艺设备数据表应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根据供货商的资料进行修改和完善.2.2.6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和“公用工程管道及仪表流程图(UID)”应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增加需要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如各专业的要求、管道接点及全部辅助管线、放空、排净及供货商信息等.2.2.7 对于多个装置且由几个设计单位完成的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应绘制装置联络图,图中应表明各装置之间相互连接的管道(包括管件、阀门、仪表、装置内PID图已有表示的管件、阀门、仪表等除外)及各装置界区线.3设备3.1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组成设备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包括:a)文表类1)文件目录2)强度计算书;3)技术条件.b)设计图类包括详细工程设计图.3.2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3.2.1 文件目录详见2.2.1条.3.2.2 强度计算书,设备应按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强度和稳定计算,按应力分析法设计时还应提出应力分析报告.(按有关规定,除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外,不向使用单位提供强度计算书.)3.2.3 技术条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a)单体设备制造、检验及验收所遵循的法则、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b)设备所用材料的标准、供货状态、钢板无损检测、锻件级别、焊接材料等;c)焊接:焊接方法、焊缝表面形状及外观、焊接返修等要求;d)无损检测要求,明确焊接接头无损检测的种类、检测比例、合格级别;e)热处理要求,明确设备是否热处理,热处理的方法、热处理遵循的标准、规范及控制指标;f)必要时,应有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g)设备的包装与运输的要求.明确设备包装与运输遵循的相关标准;对于大型超限设备,因运输条件的限制,允许分片或分段交货,但应提出相应的要求;对于可拆卸的内件及其备件应根据各自的特点提出特殊要求;h)其它要求.3.2.4详细工程设计图表示的内容应包括设计条件表、管口表、零部件名细表、设计图样、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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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勘察设计协会提供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
内容规定
SHSG-050-98
1998.5.18发布 1998.7.1实施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发布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
SHSG-050-98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
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上海金山石化工程公司
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实行日期: 1998年7月1日
1998 北京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文件
中石化[1998]建字194号
关于印发《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
各直属公司、总厂、厂、院:
现批准印发《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自1998年7月1日起实行。
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编制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的规定(试行)》(中石化[1991]建字66号)同时废止。
本规定由总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管理。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总公司工程建设部。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