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二级学院科研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最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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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2019年度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

XX学院2019年度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

XX学院2019年度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根据学校《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院政发. 2009〕20号)的精神,紧紧围绕学校2019年党政工作要点、中层正职干部任期目标任务和综合性大学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管理重心下移、党政共同负责,突出重点工作、强化常规管理”的总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学校《校院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党文规〔2014〕3 号)为指导,通过目标考核,不断强化对二级学院的目标管理,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有效推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凸显二级学院办学的主体地位和办学特色,最大限度地调动二级学院和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二级学院的办学质量、水平和效益,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建设以交通为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考核原则(一)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三)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四)党政共同负责与民主管理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及指标权重对二级学院的目标考核分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基本工作考核和重要工作考核。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按照新修订的《XX学院二级单位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评细则》进行。

基本工作考核由常规工作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两个部分组成。

其中,常规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包括人才培养占比70%,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占比10%,科研管理占比10%,师资队伍管理占比10%等四个方面。

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等方面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重要工作考核由人才培养占比25%、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占比10%、科研管理占比48%、人才队伍建设占比17%等四类指标组成。

四、考核结果应用(一)与业绩津贴发放挂钩。

二级学院经考核完成学校核定的基本工作目标任务后,业绩津贴全部按核定标准划拨到各单位;未完成学校核定的基本工作目标任务,按未完成的比例扣减核定部分,扣减部分纳入学校奖励津贴补贴总额。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2
教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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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说明
教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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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总分=基本指标实际得分×80%+加分指标实际得分×20%。

3.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定量考核最终得分确定办法:
(1)依可比较原则进行排名:若经教务处、评估处认定,某二级学院基本指标中有部分二级指标无法加以考核,则确定该学院排名时,只与那些含有相同二级考核指标的学院进行比较,针对相同的指标得分计算总分(称为有效总分)进行排名,确定该学院名次。

(2)确定各二级学院考核总分排名后,排名第一的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最终得分按学校教学工作定量考核的满分计算,其他学院与排名第一的学院按照有效总分进行比较,每相差1分教学工作定量考核最终得分相应递减,递减分值由教务处、评估处根据当年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确定。

教育资料。

二级学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级学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级学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顺利完成2019年度二级学院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重城管院发〔2019)79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校内单位和教职工个人2019年度绩效考核的通知》要求,由教务处牵头对各二级学院开展2019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组组长及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组织、人力、教学、学生、安管、质量管理、科研、继教、产教融合中心等校内单位负责人及民主党派人士1人、工会、教代会代表各1人。

联络员:秘书:二、考核日程安排2019年二级学院绩效考核现场考核安排表L考核日程安排表2:现场考核安排地点:办公楼第二会议室 具体时间安排以现场通知为准三、考核内容1. 二级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效能工作情况、二级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学生工作开展情况(无学生的二级学院, 考核总分为81分,实际得分以100分折算)。

具体包括:政治核 心和保障监督作用、意识形态工作、基层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评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及履行职能 职责及管理效能情况;部门安全稳定、团结协作;工作质量效果效 率效益、工作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等。

2. 年度工作任务情况重点考核其围绕服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效果、效率、效益和工作创新、可持续发展的情况。

具体包括:工作的计划与部署;工作的推进与工作质量效果;工作的改进与创新、 新增工作等。

12 月 13-15 日 公示各二级学院最终得分 教务处3.服务对象评价情况重点考核职能部门工作服务对象对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效率、效益等方面评价。

四、考核方式通过考核组现场听取汇报和查阅各类档案材料,结合二级学院自评、校领导评价、学院互评、服务对象评价、教职工代表评价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权重分配1.二级学院自评:5%2019年11月30日前,各二级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相关指标和工作过程记录,对本年度全面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完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依照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有关内容,完成《年度绩效考核自评表》。

二级学院和部门年度考核办法

二级学院和部门年度考核办法

二级学院和部门年度考核办法为正确评价各分院(系部)及各部门在落实“三化四园”目标中运行状态、工作实绩、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激励先进,督促后进,进一步统一思想、步调一致推进“以产促教、以教促业、产教研一体”的现代创业型高职学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二)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结合、过程与目标考核结合、年度与日常考核结合、综合与专项考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部门考核与部门负责人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的内容根据院党发(2015)6号文件明确的机构职责要求,对教学机构、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及其它机构分别设立考核指标,分部门和分院(系部)两大类实施考核。

三、考核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一月份进行集中考核。

四、考核的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分院(系部)、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组织人事处),作为考核工作的临时工作机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考核小组:第一考核小组由各分院(系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部门的考核;第二考核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分院(系部)的考核。

考核小组成员的组成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考核的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比例以不超过机构数的30%确定。

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1.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人员伤亡(死亡一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三人及以上);2.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3.单位成员有违纪、违法、违章行为,被处分或造成严重影响的;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实上级实行一票否决的。

六、考核的方法(一)对部门的考核1.总结自评。

XX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XX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XX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落实学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任务,聚焦“双一流”,调动二级学院和全校师生的积极性,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将核心指标与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刚性挂钩,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促进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聚焦核心,平衡发展,推进我校全面建设“双一流”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人事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有考核任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

第二条考核原则1.公开透明,客观公正;2.精确指标,严格程序;3.聚焦核心,协调发展;4.定性定量,注重科学;5.纵横结合,明确导向。

第三条考核内容以建设“双一流”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为导向,以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为工作重心,以管理服务为基础,全面、科学地开展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常规管理和核心指标。

其中常规管理占比30%,核心指标占比70%。

(一)核心指标1.核心指标是指为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致力于学校“双一流”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为学校人才培养服务、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的需要而设立的考核指标体系。

2.核心指标考核由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牵头负责,各指标按照《XX学院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附件三《XX学院二级学目标管理奖励办法》计算,即学院专任教师人均科研核心指标绩效分+学院教学核心指标绩效分+学院人事及综合管理绩效分=学院年终核心指标考核绩效分。

再转化为百分制。

(二)常规管理常规管理分为党群工作和行政工作两大块,包括党建工作、宣传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工会工作、制度信息工作(含行政执行)、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审计工作、资产管理、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教学管理、科研与学科建设、安全稳定等。

《XX学院二级学院常规管理考核指标体系》(附表2)的具体考评标准由各牵头部门制定,并具体负责考核。

学院科研绩效考核办法

学院科研绩效考核办法

学院科研绩效考核办法为落实学校科研促校战略,提升我校科研实力,规范和强化校属二级学院(教学部)、研究中心科研工作,依据省教育厅对我校科研工作发展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对象第一条校属二级学院(教学部)、专职科研机构。

其中,继续教育学院、附中不参加考核,大外部并入外国语学院、公共体育部并入体育学院考核。

第二章考核指标体系及分值第二条学术风气(5分)。

被考核部门无学术不端行为的积5分。

经查实存在个人或聚集学术不端行为的不予积分。

第三条项目申报(5分)。

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申报数不低于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学位人员总数的40%;地厅级(含校级)项目申报数不低于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总数的40%。

完成上述两项申报数量之和积5分,每差1项扣0.2分。

第四条项目立项(10分)1、部门项目立项数为申报数的10%以上积5分,级项目每立1项积5分,省部级每立1项积2分。

2、跨部门联合申报平台类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积该项目40%的分数,项目分数的60%由项目组成员前9名平均分配,计入各成员所在部门。

第五条科研经费(15分)1、各部门考核当年科研经费在上年度基础上未实现增长积0分,增长5%以内积5分,增长5%以上不足15%积10分,增长15%及以上积15分。

2、跨部门联合申报平台类项目立项所获得的资助及匹配经费,其到账经费40%计入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其60%由项目组成员前9名平均分割,计入各成员所在部门。

第六条学术讲座及交流(10分)1、学术讲座:各部门每年度组织4场学术讲座,其中2场以上为校外教授或硕导、博导及以上专家。

完成4场及以上积2分,每不足1场扣1分。

讲座信息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报科研处备案方予认定;2、学术交流:每年度累计有4人次参加不同单位部门主持的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或到外单位作学术报告。

完成4人次积2分,不足4人次每次扣1分;3、学术会议: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主办积6分,承办、协办积3分;地厅级学术会议主办积4分,承办、协办积2分。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3.组织新生心理健康普测
1
3.新生学生心理普测参与率排名第一的记0.2分,余按名次依次递减0.05分;对严重心理困惑的学生有回访记录的记0.3分;建立异常学生心理档案有的记0.2分;上交了学生心理普查情况分析报告的记0.3分,没有的酌情扣分。
4.配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
4.五月心晴”系列活动参与情况记0.3分;承办一个主题活动情况记0.3分;学院在校级集体活动中最高获奖,一等奖记0.4分,余按名次依次递减0.05分。
3.对学习困难学生有帮扶措施
1
3.对学习困难学生有帮扶措施记1分,无记0分
学生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
10分
心理健康组织机构
1.建立院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1
1.有院级工作小组文件记0.3分,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记0.5分,没有则扣去相应分数;
2.建立专职辅导员责任制
1
2.心理辅导员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证书的记0.5分,取得三级证书的记0.4分;心理辅导员出勤排名第一记0.5分、余按名次依次递减0.02分;学院心理辅导员省级立项和公开发表相关论文的记0.2分,其他酌情计分。
3.贷后还款率
1
3.按还款率高低排名第一至四名1分,余按名次依次递减0.1分
学生工作
宿舍管理
15分
宿管干部队伍建设
1.学生干部队伍配备齐全
1
1.有记1分,没有记0分
学生养成教育
1.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做好“文明监督、劳卫检查、晚寝检查”三大检查
1
1.有制度记0.5分,没有记0分;有检查和整改记录记0.5分,没有记0分
5.妥善处理心理健康问题学生。
1
5.不当者每人次扣0.5分,出现自杀者(不含未遂)记0。

(教务处)二级学院目标绩效考核量化赋分细则

(教务处)二级学院目标绩效考核量化赋分细则

实践教学(7 分)
1.狠抓师范生从教技能训练。根据年级特点,分别安排、组织三
笔字、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备课、讲课、说课等技能训练。
第二课堂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培养提升师范生从教技能。(1
1.围绕学生动手操作、创新创业、适应社会 能力提升,充实实践教学内容,完善实践教 学环节,增加实践教学形式。教学实践项目 开出率100%,综合训练项目达30%以上。学 生专业集中实践天数达到计划总天数的90% 以上,新建实践基地3个以上。
专业成长明显。有安排表、双方听课记录(1分) 2.学院领导联系教研室(课程团队、课程群团队),教研活动有 安排、有活动记录(1分) 3.积极邀请校外名师来校教学研讨交流、专题讲座、示范教学、
教学指导;组织校内名师示范教学。(1分)
课堂教学 (12分)
1.本学院高级职称专任教师(含院长、副院长)上课。(1分)
质量报告;建设规划执行情况良好。(1分) 2.省级一流专业通过中期检查。(1分) 3.积极准备师范专业认证,各师范专业对照认证标准制定有工作 方案并扎实推进落实。(0.5分) 4.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开展专业建设情况及成效。(1分)
5.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建设成效。(1分)
专业、课程建设 (10分)
3.获批省级教改项目1项,校级教改项目1 项,发表教改论文,8篇以上。
1.规划本学院及各类专业教学改革,组织、指导教师(团队)积 极申报相关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获批省级教改项目1项,校级教 改项目1项,发表教改论文,8篇以上。(1分) 2.积极借鉴外校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规划、组织、培育优秀教 学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思路、目标明确。(1分)
1.教考分离课程学生成绩正态分布。(2 分)
1.教考分离课程学生成绩正态分布。(2分)

(最新版)学院二级教学单位年度科研任务确定与统计办法

(最新版)学院二级教学单位年度科研任务确定与统计办法

学院二级教学单位年度科研任务确定与统计办法为了稳步地扩大科研规模和提升整体科研实力,学校对实行二级管理的单位,实行整体科研工作量考核,根据各单位的人力、设备条件、科研用房面积、学科层次及学科特点等因素,以自然年度为核算期,将科研任务分配下达各单位,并根据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每年以适当比例增长。

年终将根据各单位完成科研任务的总量(项目经费、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获奖成果等)计算各单位的科研业绩。

获得重要成果学校将按照《XX 学院科研资助与奖励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一、任务分解指标体系某单位本年度科研任务目标数为F (分),计算公式如下:)(18651∑∑==+=i i i i i i N K N K w F αδη公式中各参数说明如下:1、F (分)为某单位本年度科研任务目标数,按“分”单位计算。

2、η(艾塔)为全校科研任务年度系数,学校根据科研发展规划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的参数。

3、w 为单位调整系数,由各单位学科特点以及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的情况确定。

取值见表1。

4、δ(德尔塔)为人力资源因子调整参数。

5、α(阿尔法)为环境资源因子调整参数。

6、K为科研考核各因子分值K,见表2。

7、N为科研考核各因子数量,即表2中各项的数量值。

表1 单位调整系数表2 各单位科研目标任务计算K分值注:人力资源和环境资源以每年1月的统计数据为准。

二、科研分值计算的对象和范围1.本办法只针对以XX学院或XX旅游科学研究所或桂林桂旅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特殊标注的除外)的科研成果或活动,含独立完成、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2.我校在职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完成的学术论文,若以对方院校为第一单位,我校为第二单位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其他情况,一律不计算科研工作量。

3.项目工作量计算范围的认定,以项目主管单位下达我校的立项通知书或项目立项文件等材料为依据;成果工作量计算范围的认定以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等材料为依据。

二级学院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二级学院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7
六 、 科 研 成 果
1% 0.15 6 0.15 10
= 15 1% 10 3 / 10 / / * 4 1 / / 5
20
10
/
附件 3
1 5 3 1 0.5 / 1 6 / 5% 2 4 / / / 7 / / 985 211 0.5 /
8
1
2
/
七 、 学 术 交 流
5 / / 10 *
附件 3
二级学院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考评表 二级学院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考评表 和学科建设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
基本 指标 分值 名称 考 核 内 容 完 成 情 况
(A) ) 的 分 情况
自评 分值
考评 分值
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原因 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原因 考核目标 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 、 科 研 平 台 建 设
10
,有建设计划 合 , 合 科 研 合 研 向合 为 6 分/ 。 合 , 1 分/ , 2 分/ 合 , 6 分/ , 10 分/ 。 2 分/ , 建 建设 设 10 分/ 。建 向 方 的研 构, 科研 研 向合 为 , 科 10 分/ 科 理科 , 研 构按 科 分 计分。
科 研 工 作理 及
5 1分 及 分 考核 情况
完成 目标分值 10% 0.3 分
目标分值 0.3 分
3分 分 目标分值 10%
二 、 学 科 建 设
分/ 1分 分
目标明
5
( ) 2 分/ 5
附件 3
科研队伍建设有计划,措施得力,有明确的科研 方向,团队结构较为合理,按 2 分制计分。
建研
附件 3
2
/

学院(部)科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学院(部)科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①未完成本年度本科生论文指标的,按完成数/指标数*1分计分。
1.完成本年度高质量论文(国内一级学会期刊论文/SCI/SSCI/CSSCI/Ei论文)指标的计7分,超
7
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数/指标数*0.1; ①未完成本年度高质量论文(国内一级学会期刊论文/SCI/SSCI/CSSCI/Ei论文)指标的,按完
附件3-3
学院(部)科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类别 序号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来源 得分
1
纵向科研经费 到账(分)
1.完成本年度纵向科研经费入帐指标的计15分;超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万元数/指标万元 15 数*0.2;
①未完成本年度纵向科研经费入帐指标的,按完成数/指标数*15分计分。
纵向经费 及国家级
项目
2
国家级项目 申请数(项)
5
1.完成本年度国家级项目申请指标的计5分,超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数/指标数*0.1; ①未完成本年度国家级项目申请指标的,按完成数/指标数*5分计分。
(30分)
3
国家基金项目 获批数(项)
10
1.完成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批指标的计10分;超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数/指标数*0.2; ①未完成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批指标的,按完成数/指标数*10分计分。
奖加1分/项。
科研部 成本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指标的计2分,超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数/指标数*0.05;
8
发明专利申请 (件)
①未完成本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指标的,按完成数/指标数*2分计分; 3 2.完成本年度本科生发明专利申请指标的计1分,超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数/指标数
7
获得省部级及 以上科技奖励
数(分)

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分院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分院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二级分院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推进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制度建设的要求,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学院实行宏观调控,进一步落实赋予二级分院的权力和责任,理顺条块关系,转换运行机制,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效能,突出考核的激励功能和导向功能,使二级分院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二级分院对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院科研工作的整体管理水平、研究层次、服务效益。

二、考核办法
(一)二级分院对照《XX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XX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分院科研工作考核细则》首先进行自我考核。

(二)考核不分等级,按照得分情况进行排名。

(三)在二级分院自评基础上,学院科研处对二级分院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提出整改建议。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结果在13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120分及以上者为良好,9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9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通报。

(二)考核结果为优秀奖励8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考核结果为良好奖励5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取得优秀或良好的分院在科研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科研经费等方面将予以优先安排。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二级分院,年终扣考核分5分,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科研工作目标管理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150分)
五、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2
XX年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指标说明
2.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总分=基本指标实际得分×80%+加分指标实际得分×20%。

3.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定量考核最终得分确定办法:
(1)依可比较原则进行排名:若经教务处、评估处认定,某二级学院基本指标中有部分二级指标无法加以考核,则确定该学院排名时,只与那些含有相同二级考核指标的学院进行比较,针对相同的指标得分计算总分(称为有效总分)进行排名,确定该学院名次。

(2)确定各二级学院考核总分排名后,排名第一的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最终得分按学校教学工作定量考核的满分计算,其他学院与排名第一的学院按照有效总分进行比较,每相差1分教学工作定量考核最终得分相应递减,递减分值由教务处、评估处根据当年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确定。

2019年度二级学院科研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最终稿

2019年度二级学院科研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最终稿

2019年度科研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1.项目工作(2分)(1)根据2019年科研目标任务,完成项目申报任务记1分;完成部分任务扣0.5分;未完成不得分;获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按照特色亮点加分,重点或重大项目按同级别成果奖二等奖加分,其它项目按同级别成果奖三等奖加分。

(2)申报项目数量比目标任务每增加1项加0.05分。

2.论文发表(1分)(1)科研论文和出版专著等科研成果署名必须是渭南师范学院,核心论文是指科技核心论文以上的论文。

(2)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所确定的论文数量记0.4分;论文总量未完成的,按照任务比例扣分,未完成达20%扣0.1分,未完成达50%扣0.2分;超出规定任务数1倍的加0.1分,超出2倍的加0.2分,以此类推。

(注:不足1倍的不计分,以下相同)(3)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所确定的核心论文数量记0.3分;核心论文数量未完成的,按照任务比例扣分,未完成达20%扣0.05分,未完成达50%扣0.1分;超出规定任务数1倍的加0.05分,超出2倍的加0.1分,以此类推。

(4) 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所确定的检索论文数量记0.3分;检索论文数量未完成的,按照任务比例扣分,未完成达20%扣0.05分,未完成达50%扣0.1分;超出规定任务数1倍的加0.05分,超出2倍的加0.1分,以此类推。

3.专著出版(1分)(1)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所确定的专著数量记1分;专著数量未完成的,按照任务比例扣分,未完成达20%扣0.2分,未完成达50%扣0.4分;超出规定任务数1倍的加0.1分,超出2倍的加0.2分,以此类推。

4.成果转化(1分)(1) 完成1次成果转化记1分;超出规定任务数1倍的加0.5分,超出2倍的加1分,以此类推;未完成但有2次科技转化培训工作记1分,不足不记分,超额完成不多记分。

5.科研成果奖(1分)(1)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所确定的成果奖数量记1分;总量未完成的,按照任务比例扣分,未完成达20%扣0.2分,未完成达50%扣0.4分。

人事处2019年度各二级学院考核目标

人事处2019年度各二级学院考核目标

人事处2019年度各二级学院考核目标单位:人文学院1.教师队伍建设。

①加强师德建设,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育人意识。

②制定本年度博士、硕士及副教授以上教师引进、培养计划。

(3分)③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

完成学校下达的博士引进8人的任务,得8分;少1人扣1分,多1人加1分。

(8分)2.教师发展中心。

①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百人计划,并参加省厅安排的各类活动。

(2分)②本学院教师学历层次提升情况,毕业一名博士加2分,考上一名博士加1分。

3.三秦教师结对帮扶。

①实现教师与贫困生双覆盖。

(2分)②每月会见学生两次。

(2分)③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有突出事迹或成果。

(5分)单位:教育科学学院1.教师队伍建设。

①加强师德建设,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育人意识。

②制定本年度博士、硕士及副教授以上教师引进、培养计划。

(3分)③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

完成学校下达的博士引进9人的任务,得9分;少1人扣1分,多1人加1分。

(9分)2.教师发展中心。

①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百人计划,并参加省厅安排的各类活动。

(2分)②本学院教师学历层次提升情况,毕业一名博士加2分,考上一名博士加1分。

3.三秦教师结对帮扶。

①实现教师与贫困生双覆盖。

(2分)②每月会见学生两次。

(2分)③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有突出事迹或成果。

(5分)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1.教师队伍建设。

①加强师德建设,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育人意识。

②制定本年度博士、硕士及副教授以上教师引进、培养计划。

(3分)③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

完成学校下达的博士引进3人的任务,得3分;少1人扣1分,多1人加1分。

(3分)2.教师发展中心。

①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百人计划,并参加省厅安排的各类活动。

(2分)②本学院教师学历层次提升情况,毕业一名博士加2分,考上一名博士加1分。

3.三秦教师结对帮扶。

①实现教师与贫困生双覆盖。

(2分)②每月会见学生两次。

(2分)③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有突出事迹或成果。

(5分)单位:外国语学院1.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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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科研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
1.项目工作(2分)
(1)根据2019年科研目标任务,完成项目申报任务记1分;完成部分任务扣0.5分;未完成不得分;获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按照特色亮点加分,重点或重大项目按同级别成果奖二等奖加分,其它项目按同级别成果奖三等奖加分。

(2)申报项目数量比目标任务每增加1项加0.05分。

2.论文发表(1分)
(1)科研论文和出版专著等科研成果署名必须是渭南师范学院,核心论文是指科技核心论文以上的论文。

(2)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所确定的论文数量记0.4分;论文总量未完成的,按照任务比例扣分,未完成达20%扣0.1分,未完成达50%扣0.2分;超出规定任务数1倍的加0.1分,超出2倍的加0.2分,以此类推。

(注:不足1倍的不计分,以下相同)
(3)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所确定的核心论文数量记0.3分;核心论文数量未完成的,按照任务比例扣分,未完成达20%扣0.05分,未完成达50%扣0.1分;超出规定任务数1倍的加0.05分,超出2倍的加0.1分,以此类推。

(4) 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所确定的检索论文数量记0.3分;检索论文数量未完成的,按照任务比例扣分,未完成达20%扣0.05分,未完成达50%扣0.1分;超出规定任务数1倍的加0.05分,超出2倍的加0.1分,以此类推。

3.专著出版(1分)
(1)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所确定的专著数量记1分;专著数量未完成的,按照任务比例扣分,未完成达20%扣0.2分,未完成达50%扣0.4分;超出规定任务数1倍的加0.1分,超出2倍的加0.2分,以此类推。

4.成果转化(1分)
(1) 完成1次成果转化记1分;超出规定任务数1倍的加0.5分,超出2倍的加1分,以此类推;未完成但有2次科技转化培训工作记1分,不足不记分,超额完成不多记分。

5.科研成果奖(1分)
(1)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所确定的成果奖数量记1分;总量未完成的,按照任务比例扣分,未完成达20%扣0.2分,未完成达50%扣0.4分。

(2)超额完成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按特色亮点加分;超额完成的厅局级科研成果奖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其它1分。

6.科研育人(1分)
有科研育人支撑事件记1分;无科研育人支撑事件不记分。

7.科研经费(1分)
(1)完成科研经费(不包括来自学校的经费)记1分,未完成达20%扣0.2分,未完成达50%扣0.4分。

(2)超额完成科研经费按照每1万元加1分的办法加分。

对于上述各级考核条目,被考核单位应逐条准备好相应的总结、数据和支撑材料等。

科学研究处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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