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教材课程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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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计量概述
2、国际法治计量组织。是一个从事法治计量工作的政 府间组织。1955年正式成立,1985年我国成为OIML的 正式成员国。
3、国际计量测试联合会。创始于1958年,是一个非政 府间的国际计量测试组织。1979年我国以中国计量测 试学会名义参加。
此外,还有一些区域性的计量组织。如,亚太计量规 划组织(APMP)、亚太法治计量论坛(APLMF)、国 际标准物质信息数据库(COMAR)等,共有国际计量 委员会认可的5个区域性计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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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计量概述
三、计量的特点 计量活动以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
靠为目的,因此,计量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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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计量概述
1、准确性: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 的一致程度。由于实际上不可能准确无 误,肯定要存在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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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计量概述
2、一致性:是指在统一计量单位的基础 上,无论在何时,何地采用何种方法, 使用何种计量器具以及由何人测量只要 符合有关的要求,其测量结果就应在给 定的区间内的一致性,也就是说,测量 结果应是可重复、可复现、可比较的。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135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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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计量概述
计量是关于测量的科学。计量是质监工作的
重要技术基础,计量历史悠久,计量文化源远 流长。从古代的度量衡,发展到现在的十大计 量,已成为科技进步的重要前提,经济发展的 重要技术基础,国防建设的重要技术保障,保 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技术手段。 计量关系国计民生。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 是计量人永远的职责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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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计量概述
3、溯源性:是指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或计量标 准的值都能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 比较链,与计量基准联系起来。也就是溯源到 同一个计量基准。从而使准确性和一致性得到 技术保证。量值溯源自下而上构成溯源体系, 量值传递自上而下通过逐级检定而构成检定系 统。
JJF 1356—2012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附录A 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重油 、渣 油 1.o 煤 气 2.o
气体 流量表
(装 置 )
进 出用能单位 的气体能源计量
天然气 2.o 蒸 汽 2.5
水 流量 表
(装 置 )
温度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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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量器具 类 别
衡器
计 量 目的 进 出用 能单 位燃 料 的静 态计 量 进 出用 能单 位 燃 料 的动 态计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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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 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 查可参照进行。 本规范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水、 焦炭、煤气、电能、热能、成品油、液化石油 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 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电能、固态能源、 液态能源、气态能源、可回收利用余热等)
规范的起草过程
2011年8月-11月,起草小组将《规范》(讨 论稿)发到部分省局、省计量院和重点用能单 位征求意见,并在江苏、山东、重庆3省市质 监系统进行讨论。在黄耀文同志(全国法制计 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顾问,原江苏省质量技 术监督局总工程师)悉心指导下,对《规范》 (讨论稿)进行修改,形成《规范》(征求意 见稿)。
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规范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 作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重点用能单 位能源计量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内容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规范》引言、范围、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除引言外,包括1-3章。 第二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要求。包括 能源计量管理(第4章)、能源计量人员(第5 章)、能源计量器具(第6章)、能源计量数 据(第7章)、自查与整改(第8章)等五章内 容。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1356-2012
规范出台的背景
1、2007年10月28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2006年6月2日颁布(修改)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3、2010年7月22日颁布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 总局第132号令);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 则》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依据
第八条:用能单位应按规定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计 量器具,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正确可靠。 第九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建立完 善的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 第十条:用能单位应当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 统计分析的基础,对各类能源消耗进行分类计量、统 计。 第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制订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应当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 理或计量改造措施。
规范的起草过程
1、规范的起草过程
2011年 3月,受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委托,江 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 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 成立《规范》起草小组。 6月,起草小组完成《规范》(初稿)。 7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在南京召集起 草小组人员,对《规范》(初稿)进行修改。
制定目标的注意事项: 1、要具有可执行性和可评价性。
能源计量目标应当层层分解到用能单位的 各个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将总体目标与各个岗 位的具体工作联系起来,使目标真正落实到实 处,
能源计量目标
2、能源计量目标应当是可测量的:
应将能源方针或计量方针中关于能源 管理、计量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各 项要求实际转化为可测量的具体的目标, 尤其是操作层次上的目标应该尽可能定 量。
依据
第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 量工作;能源计量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能源计量专业知 识,定期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开展 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
罚则
1、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节约能源法》第 七十四条等进行处罚。 2、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 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能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的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 3、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能源化工行业)JJF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能源化工行业)JJF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 1356— 2012JJ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RulesfortheExaminationoftheEnergyMeasuringin KeyOrganizationofEnergyUsing2012-9-3发布2012-11-3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JJF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RulesfortheExaminationoftheEnergyMeasuringInKeyOrganizationofEnergyUsing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9月3日批准,并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JJF 1356— 20124刘继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胡建栋(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马宇明(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熙(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韩文平(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李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录引言IV1 范围22 引用文件23 术语和定义23.1 能源计量审查23.2 用能单位23.3 重点用能单位33.4 次级用能单位33.5 一次能源33.6 二次能源33.7 载能工质33.8 能源计量器具33.9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33.10 能源计量目标34 能源计量管理34.1 总则34.2 组织与管理34.3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44.4 能源计量目标45 能源计量人员55.1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55.2 人员培训和资质56 能源计量器具56.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56.2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66.3 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66.4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77 能源计量数据管理77.1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77.2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87.3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98 自查与整改98.1 自查98.2 整改9JJF 1356— 20129 能源计量审查99.1 审查原则99.2 审查组织99.3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109.4 资料审查109.5 现场审查119.6 编制审查报告119.7 审查结论确定119.8 审查结果处理12附录A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13附录B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18附录C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35附录D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64引言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促进重点用能单位有效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有关规定,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JJF 1356-2012 《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wwj课件2013.10.31
四、能源计量管理——组织与管理
4.2.2.2 分管负责人 1) 确保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实施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2) 组织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3) 提出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 ——分管负责人是指重点用能单位负责能源计量工作的分管领 导,对用能单位分管能源计量工作履行组织、指挥职能。 ——分管负责人可以是组织的最高层人员兼任,也可以是组织 的中层负责人,重点用能单位可根据单位规模自行确定。 ——能源计量分管负责人在能源计量管理组织结构中处于承上 启下的位置,在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中十分重要,是单 位开展能源计量工作的关键岗位。
三、术语和定义
3.9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GB17167-2006, 3.2) 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 论需要量的百分数。 注: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全部 能源量值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
——强制性要求。
三、术语和定义
3.10 能源计量目标 重点用能单位所要求实现的为保证能源 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的总体要求。
四、能源计量管理——组织与管理
——能源计量管理组织机构的确定: 1、以文件的形式来明确能源计量管理的组织; 2 、要明确用能单位最高管理者、分管能源计量工作负责人、 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和能源计量各岗位的能源计量工作的职 责、权限和上下隶属关系。 3 、要以有效的文件形式进行内部发布,以确定能源计量工作 的实际分管负责人,包括能源计量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 4 、要合理设置能源计量的工作岗位。能源计量岗位的设置, 包括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定/校准和维 修、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等。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岗位的实际工作人员应有相应的花名 册以及技术档案,并在用能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一、概述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标准规范JJF1356-2012
几种常用的能源折标系数表(仅供参考)
14
气田天然气
35544(kJ/ m3)
1.2148(kgce/m3)
15
煤矿瓦斯气
14636~16726(kJ/ m3)
0.5~0.5714(kgce/m3)
16
焦炉煤气
16726~17981(kJ/ m3)
0.5714~0.6143(kgce/m3)
17
发生炉煤气
计算综合能耗时,各种能源折算为一次能源的单位为标准煤当量。 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燃料能源应以低位发热量为计算基础折算为标
准煤量。 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 kJ的燃料,称为1千克标准煤(1 kgce) 1tce=1000 kgce 千克标准煤或吨标准煤作为我国综合能耗统一的计量单位。 (3)用能源的等价值表示能源量
等价热值 kcal 600 1000 3400 6800 210 280 1500 2800 4700 14550 58200
折标系数 kgce
0. 0857 0.143 0.4857 0.9714 0.030 0.040 0.2143 0.400 0.671 2.0786 8.314
注意:
1、企业在对每一种能源折标时,应对能源的低 位发热量实测,然后才能据此进行折标。在无 测试能力的情况下,方可采用参考值;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标准规范 JJF1356-2012
能源管理基础知识
一能源概念 1.能源定义:能够产生各种能量的资源总称,是自然界能够直接
或通过转换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资源,即提供能量的来源。 能量的物质(煤、石油、天然气) 物质运动(水流、风流、海浪、潮汐) 提供资源和运动的结合(太阳能、地热能) 2. 能源的量和计量单位 能源的实物量:能直接地反映能源物体多少或大小的量。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2012-9-3 发布 2012-11-3 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9月3日批准,并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
归 口 单 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继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胡建栋(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马宇明(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熙(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韩文平(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李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录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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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JJF1356-2012
规范出台的背景
1、2007年10月28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2006年6月2日颁布(修改)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 3、2010年7月22日颁布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规范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 总局第132号令);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 则》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4章能源计量管理,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 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设置,要求重 点用能单位明确能源计量工作领导、能源计量 主管部门、能源计量专职岗位,建立健全能源 计量管理制度,确定能源计量目标。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5章能源计量人员,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 位配备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设专人负责能源计 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 等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采 集、统计、分析;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 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修、能 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抄表)、能 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具备能源计量技 术和业务能力。
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 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 查可参照进行。 本规范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水、 焦炭、煤气、电能、热能、成品油、液化石油 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 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电能、固态能源、 液态能源、气态能源、可回收利用余热等)
规范的起草过程
2011年8月-11月,起草小组将《规范》(讨 论稿)发到部分省局、省计量院和重点用能单 位征求意见,并在江苏、山东、重庆3省市质 监系统进行讨论。在黄耀文同志(全国法制计 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顾问,原江苏省质量技 术监督局总工程师)悉心指导下,对《规范》 (讨论稿)进行修改,形成《规范》(征求意 见稿)。
JJF1356-XXXX《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释义
JJF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释义第一节概述一、JJF1356一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的制定背景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节约能源法》旨在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为有效实施《节约能源法》,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6月2日修订发布了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自2007年1月1日实施,将原为推荐性标准变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用能单位配备合理的符合准确度等级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和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于2010年9月17日审议通过了《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2号),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要求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审查。
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审查期间,通过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监督检查的实践,普遍感到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审查需要一个可操作性强的审查技术规范与《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相配套,以规范能源计量监督审查工作。
由此,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于2011年2月委托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审查规范》),作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主要技术依据。
并于2012年9月3日审议通过了JJF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
二、《审查规范》的制定过程2011年3月,按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要求,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参与,成立了《审查规范》起草小组。
2011年6月,起草小组完成《审查规范》(初稿)。
2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1、能源计量目标是可测量的; 2、制定目标的测量方法; 3、定期对目标进行考核和评价
能源计量目标
能源计量目标的内容至少包括:
1、 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周期检定/校准、计量 器具使用等符合相关要求;
要明确: 用于进出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重点用能
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 用于能源分类、分项、分级能源计量计量器具的配备率、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4章能源计量管理,依据《能源计量监 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设置, 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明确能源计量工作领导、 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能源计量专职岗位, 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确定能源计 量目标。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5章能源计量人员,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配备能源计量 管理人员,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检 定/校准、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能源计 量检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从事能源计量管理、 能源计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修、能源 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抄表)、能源计量数 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
依据
第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从 事能源计量工作;能源计量工作人员应当具有 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定期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 识的培训。 第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对用能单位能源 计量开展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 及时整改。
罚则
1、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节约能源法》 第七十四条等进行处罚。 2、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 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能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 3、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万以上三万以 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2012-9-3 发布 2012-11-3 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9月3日批准,并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
归 口 单 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继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胡建栋(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马宇明(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熙(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韩文平(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李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录引言 (IV)1 范围 (2)2 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3.1 能源计量审查 (2)3.2 用能单位 (2)3.3 重点用能单位 (3)3.4 次级用能单位 (3)3.5 一次能源 (3)3.6 二次能源 (3)3.7 载能工质 (3)3.8 能源计量器具 (3)3.9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3)3.10 能源计量目标 (3)4 能源计量管理 (3)4.1 总则 (3)4.2 组织与管理 (3)4.3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4)4.4 能源计量目标 (4)5 能源计量人员 (5)5.1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 (5)5.2 人员培训和资质 (5)6 能源计量器具 (5)6.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5)6.2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6)6.3 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6)6.4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 (6)7 能源计量数据管理 (7)7.1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 (7)7.2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 (8)7.3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 (9)8 自查与整改 (9)8.1 自查 (9)8.2 整改 (9)9 能源计量审查 (9)9.1 审查原则 (9)9.2 审查组织 (9)9.3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 (10)9.4 资料审查 (10)9.5 现场审查 (11)9.6 编制审查报告 (11)9.7 审查结论确定 (11)9.8 审查结果处理 (12)附录A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13)附录B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 (18)附录C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 (35)附录D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 (63)引言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促进重点用能单位有效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有关规定,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2012-9-3 发布 2012-11-3 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9月3日批准,并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
归 口 单 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继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胡建栋(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马宇明(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熙(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韩文平(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李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录引言 (IV)1 范围 (2)2 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3.1 能源计量审查 (2)3.2 用能单位 (2)3.3 重点用能单位 (3)3.4 次级用能单位 (3)3.5 一次能源 (3)3.6 二次能源 (3)3.7 载能工质 (3)3.8 能源计量器具 (3)3.9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3)3.10 能源计量目标 (3)4 能源计量管理 (3)4.1 总则 (3)4.2 组织与管理 (3)4.3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4)4.4 能源计量目标 (4)5 能源计量人员 (5)5.1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 (5)5.2 人员培训和资质 (5)6 能源计量器具 (5)6.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5)6.2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6)6.3 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6)6.4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 (6)7 能源计量数据管理 (7)7.1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 (7)7.2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 (8)7.3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 (9)8 自查与整改 (9)8.1 自查 (9)8.2 整改 (9)9 能源计量审查 (9)9.1 审查原则 (9)9.2 审查组织 (9)9.3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 (10)9.4 资料审查 (10)9.5 现场审查 (11)9.6 编制审查报告 (11)9.7 审查结论确定 (11)9.8 审查结果处理 (12)附录A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13)附录B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 (18)附录C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 (35)附录D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 (63)引言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促进重点用能单位有效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有关规定,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JJF 1356—2012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附录A 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0.5S
o。
Ⅱ类 用户 皿类 用 户 Ⅳ类 用 户
5
功 交 流 电能计 量
1.o
2。
0
V类 用 户
进 出用 能单 位 的直 流 电能计 量
2.0 2.o
JJF1356-ˉ 20I2
表 计量器具类别 油流 量 表
(装 置 )
A。
4(续 )
准 确度 等级 要 求 成 品油 0.5
计 量 目的 进 出用能单位 的液体能源计量
满 足评 价其 能源加 工 、转 换 、输 运效
用 能 单 位 的能 源计 量
表
A。
度等级应满 足表
求。
确度等级 要 求
4
用能单
计 量器具 类 别
衡器
计 量 目的 进 出用 能单 位燃 料 的静 态计 量 进 出用 能单 位 燃 料 的动 态计 量
准 确 度 等级 要 求
o。
1
o。
5
I类 用 户
进 出用 能单 位 有
A。
A。
2类 推 。
4
单 台设 备 能 源 消耗 量 大 于或等 于表 主要用 能设 各 应 按 表
表
A。
A.2中 一种 或 多种 能源 消耗 量 限定值 的为 主要
用能设 备 。
A。
3要 求加装 能源计 量 器具 。
主 要 用能设 备 能 源 消 耗 量 (或 功 率 )限 定值 重油 、 渣油
t/h
A。
;
2
A.3
用 能单 位应 加装 能 源计 量器具 用 能量 (产 能量 或输 运 能量 )大 于或 等 于表 主要 次级 用 能单 位 应按 表
表
A。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2012-9-3 发布 2012-11-3 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9月3日批准,并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
归 口 单 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继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胡建栋(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马宇明(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熙(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韩文平(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李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录引言 (IV)1 范围 (2)2 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3.1 能源计量审查 (2)3.2 用能单位 (2)3.3 重点用能单位 (3)3.4 次级用能单位 (3)3.5 一次能源 (3)3.6 二次能源 (3)3.7 载能工质 (3)3.8 能源计量器具 (3)3.9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3)3.10 能源计量目标 (3)4 能源计量管理 (3)4.1 总则 (3)4.2 组织与管理 (3)4.3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4)4.4 能源计量目标 (4)5 能源计量人员 (5)5.1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 (5)5.2 人员培训和资质 (5)6 能源计量器具 (5)6.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5)6.2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6)6.3 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6)6.4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 (6)7 能源计量数据管理 (7)7.1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 (7)7.2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 (8)7.3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 (9)8 自查与整改 (9)8.1 自查 (9)8.2 整改 (9)9 能源计量审查 (9)9.1 审查原则 (9)9.2 审查组织 (9)9.3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 (10)9.4 资料审查 (10)9.5 现场审查 (11)9.6 编制审查报告 (11)9.7 审查结论确定 (11)9.8 审查结果处理 (12)附录A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13)附录B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 (18)附录C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 (35)附录D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 (63)引言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促进重点用能单位有效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有关规定,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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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计量概述
《节约能源法》第27条规定:用能单位 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 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加强能源数据管理、开展能效标识计量 监督检查、治理过度包装等等,计量都 是主要的技术手段。
引言 计量概述
3、法制计量 法制计量是为了保证公众安全、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强制管理 的计量。包括对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特别是 计量基准、标准)、测量方法、测量实验室的 法定要求。 法制计量主要是涉及与安全防护、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和贸易结算以及公共安全、公平交易 等存在利益冲突的领域中的计量。
10、计量与体育:准确计量保障体育精神公平 公正。体育场馆及设施需要进行温度、湿度、 风速、采光、电磁干扰的监控,赛道的长短、 弯度、坡度等等,都需要准确的计量来保障。
引言 计量概述
六、计量发展的趋势
世界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 趋势正在对计量工作产生深刻的影响。
1、国际合作研究更加广泛,需要建立全球计量体系。
引言 计量概述
5、计量与贸易:计量是贸易赖以正常进行的 重要条件,现代贸易若无计量保证是难以想象 的。
6、计量与安全:计量在保护人们的生产与生 活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食品中有毒有害 物质的检测、易燃易爆气体的检测、车速测量、 辐射剂量等等,都需要准确的计量器具提供保 障。
引言 计量概述
7、计量与民生:计量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 人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计量。
1、计量与科技:没有计量就没有科学。在当 今高速发展的各个科技领域,计量发挥着重要 的、关键的基础保证作用。各种机器、电力、 核能、信息化等等。
引言 计量概述
2、计量与国防:国防计量是国防科技技术基 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卫星上天、北斗导航等等。
3、计量与环境:在环境监测、噪声、辐射、 振动、烟尘、霉菌等等。
引言 计量概述
四、计量研究的内容 计量研究的内容主要有:量和单位、计量
器具、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测量误差、 测量不确定度与数据处理以及当今社会,可以说,没有计量,寸步难行。度 万物、量天地、衡公平。上管天,下管地,中 间管空气。上至导弹,下至葱蒜等等都离不开 计量。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1356-2012
席保吉
引言 计量概述
计量是关于测量的科学。计量是质监工作的
重要技术基础,计量历史悠久,计量文化源远 流长。从古代的度量衡,发展到现在的十大计 量,已成为科技进步的重要前提,经济发展的 重要技术基础,国防建设的重要技术保障,保 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技术手段。 计量关系国计民生。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 是计量人永远的职责和追求。
8、计量与社会:计量是维持社会秩序、支撑 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技术保障。计 量标准、量值传递、计量单位等等。
9、计量与工农业:计量是工业的眼睛,从原 材料入厂、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 等等;计量是农业生产的参谋,选种、育种、 施肥、喷药、农残检测等等,都离不开计量。
引言 计量概述
4计量与节能:节能减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 必然要求,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计量是节能的基础,是 衡量节能效果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实施节能监 督管理、评价企业能利用状况的重要依据。
引言 计量概述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规 定,各级质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 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引言 计量概述
2、工程计量也叫工业计量 工程计量也称工业计量测量,是指各种工程、
工业企业中的应用计量。如企业中的能源计量 工作,从原材料采集、运输、物料交接、生产 过程控制到产品出厂,都需要计量检测数据来 控制能源的使用。随着产品技术的提高和复杂 性的增大,工程计量的作用越来越大 。为保证 经济贸易全球化所必须的一致性和互换性,工 程计量已成为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环节。目前 我们在企业中开展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就属 于工业计量的范畴。
引言 计量概述
3、溯源性:是指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或计量标 准的值都能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 比较链,与计量基准联系起来。也就是溯源到 同一个计量基准。从而使准确性和一致性得到 技术保证。量值溯源自下而上构成溯源体系, 量值传递自上而下通过逐级检定而构成检定系 统。
引言 计量概述
4、法制性:来自于计量的社会性。因为 量值的准确可靠不仅依赖于科学技术手 段还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 否则,量值的准确性、一致性及溯源性 就不可能实现。我国的计量工作以计量 法为准则,所有的计量活动都必须符合 计量法的规定。
引言 计量概述
三、计量的特点 计量活动以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
靠为目的,因此,计量具有以下特点。
引言 计量概述
1、准确性: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 的一致程度。由于实际上不可能准确无 误,肯定要存在误差。
引言 计量概述
2、一致性:是指在统一计量单位的基础 上,无论在何时,何地采用何种方法, 使用何种计量器具以及由何人测量只要 符合有关的要求,其测量结果就应在给 定的区间内的一致性,也就是说,测量 结果应是可重复、可复现、可比较的。
引言 计量概述
由于人们生活中最早迫切需要测量长度、 容量和重量,所以在古代人们把计量称 为度量衡。所用的主要器具是尺、斗、 秤。在英语中尺子和统治者是同一词---ruler我国古代把法码称为“权”至今仍 用天平代表法制和法律的公正,这些都 表明“计量”象征着权力和公正的活动。
引言 计量概述
起初的测量是原始的、无序的,单位是 任意的,当商品交换、分配形成社会活 动的时候,就需要实现测量的统一,就 要求在不同时间,地点由不同的操作者 用不同仪器所确定的同一个被测量的量 值应当具有可比性,即所谓的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