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
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是社会的重中之重,在人员密集的场所,消防安全尤为重要。
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因其特殊的性质,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管理。
本文将介绍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的一些相关要求和措施。
一、什么是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安部和地方公安机关(含分局、派出所、基层警务站等),由内务人员、民警、辅警等警务人员、犯罪嫌疑人、罪犯、群众报警、举报人等在其中进行工作、生活、羁押等活动的场所。
二、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1.安全出口设置要求: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对于需要出入的门窗进行标识和设施标准化,扶手必须与楼梯平行,高度不低于0.9米,门框、门扇和安全门都要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畅通。
2.应急照明系统设置要求: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要保证其在断电或其它情况下能够自动启动,且在遇到紧急状况时保证足够的照明亮度,以便人们能够迅速寻找和使用安全通道或安全出口,以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3.消防设施要求: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需具备完备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如灭火器、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探测器和消防水源等,同时对其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以保证人员安全和物质财产安全。
4.消防演练要求: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定期进行消防演练,要加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降低火灾事故对人员的伤害和损失,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5.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需要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与规定,对各类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进行明确分工,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执法、重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解决安全问题,确保安全形势的稳定。
三、总结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安全风险,且后果严重,必须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1.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释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标准
根据《消防法》和《人防法》,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标准如下:
1. 人数标准:在单位建筑面积内,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个人,或者每千瓦不得超过0.2人。
具体人数标准可以根据场所的特点、功能和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细化规定。
2. 包含场所范围:人员密集场所指的是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宴会厅、酒店、宾馆、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码头、机场、仓库、加油站、地铁、公交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半室内或者半户外场所。
3. 安全管理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制定和实施消防预案、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安装消防警报装置、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等。
4. 消防设施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必须配备合格的消防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消防疏散通道、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设施等。
以上是一般的定义标准,具体的人员密集场所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消防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来确定。
新规解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1)
新规解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1)GB/T40248-2021新规发布实施,本文件提出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消防安全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本文解读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组织。
1 通用要求1.1 人员密集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1.2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场所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宜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承包、租赁场所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负责人是该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1.3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的值班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掌握消防基本知识、防火、灭火基本技能、自动消防设施的基本维护与操作知识,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1.4 保安人员、专职消防队队员、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展消防训练,火灾时应履行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义务。
2 产权方、使用方、统一管理单位的职责2.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2 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2.3 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4 保障疏散走道、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门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不被占用、堵塞、封闭。
2.5 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6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单位的概念
知识点1、: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大型人员密集场所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台州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范围: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知识点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括:(1)建筑面积在1000㎡((含1000㎡,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夜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最新重点场所公布名单通知
最新重点场所公布名单通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了加强对城市重点场所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过相关部门的认真筛选与评估,现将最新的重点场所公布名单通知如下:
1. 医疗机构:各大医院、诊所、药店等医疗机构列入重点管理范围,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理、卫生消毒等相关要求,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2. 学校教育机构:各级学校、培训机构、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被列为重点场所,要求严格落实防火、防盗、防溺水等安全措施,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
3. 公共交通场所:包括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机场等公共交通场所,要求加强安全检查、防范恐怖袭击等安全风险,确保市民在出行过程中的安全。
4. 商场超市:各大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购物场所被列为重点场所,要求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做好人员疏散预案,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5. 公园景区:各大公园、景区、游乐场等公共休闲场所被列为重点场所,要求加强设施维护与安全监测,确保游客在游玩过程中的安全与舒适。
以上所列重点场所的公布名单是为了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这些场所进行检查与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此外,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在使用这些重点场所时,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公民素质和安全意识。
在面临突发情况时,要冷静应对,及时向场所工作人员或相关部门报告,以便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援和支持。
最后,我们相信在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这些重点场所将会更好地为大家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服务,为我们的城市增添更多的活力和魅力。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市政府办公厅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人员密集场所整理解读
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第2.0.32条,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的释义,从范围而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3)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文解释5.3.15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解释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
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
人员密集场所界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界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人流量大、容纳人员较多或人员活动范围有限,致使形成较
高的场所人员密度的场所,也就是一定范围内人口密度较高的场所。
根据《“六项基本制度”实施细则》的界定,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以下场所及其
他能够容纳人员集中的场所,可分为娱乐休闲场所(如娱乐健身场所、停车场等)、交通相连场所(如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商业服务场所(如超市、商店等)以及一般公共场所(如图书馆、公共室内游乐场等)等。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要求充分遵守《灾害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考虑到场所安
全系数和疏散容量,拟订紧凑型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分类定义如下:
一是运动性人员密集场所,即有复杂的人员流动,天然具有良好的活动性、良
好的安全性,容纳人员活动地带范围有限的场所,特别是会议场所、演出场馆等传统室内场所。
二是固定性人员密集场所,即面积很大、可以容纳同时存在的人数较多的场所,但天然活动性较差的场所,如体育馆、购物中心等。
三是云集性人员密集场所,即人员集中状态出现异常,如游行集会、庆典活动等。
从上述可看出,人员密集场所不仅要遵循和限制场所人力密度、制定及健全场
所保安管理制度、加强室内气流等有效控制措施,而且还要做好安全疏散组织工作及准备,以使突发状况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确保人员平安及迅速撤离,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全及精神健康。
人员密集型单位的区分标准
人员密集型单位的区分标准一、单位类型人员密集型单位是指在工作时间内人员数量相对较多,且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单位。
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人员密集型单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商业类:如商场、超市、餐厅、咖啡厅等;2. 公共服务类:如医院、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博物馆等;3. 工业类:如工厂、车间、仓库等;4. 交通运输类: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地铁站等。
二、人员数量人员数量是衡量一个单位是否为人员密集型单位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般来说,当一个单位在工作时间内人员数量超过一定数量时,即可视为人员密集型单位。
具体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要求而定,一般来说,公共场所的人员数量在高峰期时,商场、超市等商业场所人员数量可达到500人以上,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人员数量可达到500-1000人以上。
三、安全设施人员密集型单位应该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以确保人员安全。
这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灭火器等。
此外,人员密集型单位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应急管理人员密集型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同时,单位还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
五、建筑结构建筑结构也是衡量一个单位是否为人员密集型单位的重要标准之一。
一般来说,人员密集型单位的建筑结构应该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能够承受一定的人员密度和突发事件的冲击。
此外,建筑物的防灾性能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如防震、防火等性能。
总之,人员密集型单位的区分标准包括单位类型、人员数量、安全设施、应急管理和建筑结构等方面。
这些标准的具体数值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要求而有所差异。
因此,对于人员密集型单位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来说,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人员安全和健康。
同时,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也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人员密集型单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等。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场所的产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以下简称“场所管理单位”)。
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五条场所管理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应当对场所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第六条场所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纳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五)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六)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七)消防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四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十一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通过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播放消防安全宣传片等方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第五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四条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三)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措施;(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五)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畅通情况。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规定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规定第一篇: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规定《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第三章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星级单位等级评定打分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星级单位等级评定打分标准》一、扎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各单位应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各类员工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合同中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两个以上产1权单位管理或两个以上经营者的,应当明确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二、完善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特殊工种岗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应至少包括: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4.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6.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管理制度;7.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9.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0.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三、严格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1.根据单位实际,将锅炉房、配电室、消防控制中心、危险品仓库、人员集中的场所等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加强日常防火巡查;2.应设置醒目、耐久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自安装使用电热设备;3.营业场所每天下班前,要组织开展检查,防止留下火种和未切断电源;非营业时间,要定时开展巡查;4.消防控制室应当严格落实24h不间断双人值班制度;5.应保持通道及出入口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每日巡查一次,每月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
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市场、电影院、剧院、体育馆、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等。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的业主或者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业主”)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落实到具体人员。
第七条业主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业主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十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疏散设施等。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安全疏散管理制度;(三)应急救援预案;(四)人员培训制度;(五)安全检查制度;(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人员密集场所分类分级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分类分级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人员聚集在一起的场所,如
商场、车站、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
由于人员密集场所的特殊性,对其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人员密集
场所分类分级标准:
一级人员密集场所,指在短时间内人员聚集数量较大、密度较
高的场所,如大型商场、火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
这些场所通
常需要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和设备,以确保人员安全和秩序。
二级人员密集场所,指在一定时间内人员聚集数量较多、密度
适中的场所,如小型商场、公园、游乐场等。
这些场所需要进行定
期的安全检查和巡逻,以及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引和紧急救援设施。
三级人员密集场所,指在特定时间段内人员聚集数量较少、密
度较低的场所,如小型超市、咖啡厅、图书馆等。
虽然人员密集程
度较低,但仍需要考虑安全隐患,如火灾、紧急救援等。
以上是一种可能的人员密集场所分类分级标准,不同地区和不
同场所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标准。
但无论如何,对人员密集场所进
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分级管理,有助于有效预防和应对安全风险,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划分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划分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人员聚集较多,容易引发安全问题的场所。
这些场所往往是公共场所,例如商场、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唱会场馆等。
因此,对于这些场所的划分标准非常重要,可以有效地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标准应该包括场所的面积和人员数量。
根据消防安全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密度不应超过每平方米1.5人。
因此,可以根据场所的面积和人员数量来判断
是否为人员密集场所。
例如,一个商场的面积为1000平方米,同时在商场内有1500人,则这个商场就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其次,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标准还应包括场所的功能和特点。
例如,体育场馆和演唱会场馆通常会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观众,因此需要更加严格的安全措施。
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则需要更加注重人员流动性和管理。
除此之外,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标准还应包括安全措施的完善程度。
例如,是否配备灭火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应急预案等等。
这些因素都会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产生重要影响。
在实际应用中,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标准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例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对于人员密集程度进行更加细致的划分。
因此,在制定划分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并进行灵活调整。
总之,人员密集场所的划分标准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
只有制定合理的划分标准,并加强管理和安全措施,才能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虽然生产、经营面积小,人员相对较少,但是由于许多小场所是居民住宅、出租屋改造而成,有的甚至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低;疏散逃生条件差,多数建筑和场所只有一部疏散楼梯,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在外窗设置铁栅栏和广告牌等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问题普遍存在;消防设施缺乏,火灾荷载大,防火间距不足,加之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高,逃生自救能力差,这是“小场所”经常发生大事故的主要因素。
因此,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应当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抗御火灾的水平: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每天班前班后都要进行防火检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该随时进行防火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有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章现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灭火设施、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完整好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是否合理、好用;门窗有无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场所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擅自改变了场所的使用性质或扩大了经营规模;是否违反规定设置了员工宿舍;2.单位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严格履行消防管理职责;营业期间和旅馆、寄宿制场所,门窗有无上锁、封闭以及发生火灾后影响疏散逃生的现象;销售、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员工,是否了解其火灾危险性和灭火方法;销售、储存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有无破损、泄露等现象;3.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火灾隐患的整改,由这些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总责。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首先要及时发现火情。
设有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场所,当工作人员听到火灾报警信号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查看,确认是否起火;对于没有安装自动报警设施的单位,除加强检查、巡查外,还可以通过嗅觉、触摸等形势,对发现的不正常气味和温度判定是否起火,平时还要做到以下几点:1.场所员工必须了解和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单位,还要根据其物品危险性、火灾特点,配备具有针对性的灭火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2.当现场人员发现火情时,要立即呼救,并组织员工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3.连片设置的场所,提倡实行“多户联防”的形式,每5至10个商户组成一个联防小组,按照制定的灭火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演练。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涵盖范围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涵
盖范围
(一)重点场所。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容易暴发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包括:车站、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歌舞厅)、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重点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容易暴发聚集性疫情的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等。
(三)重点人群。
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人群,包括:医务人员,移民、海关、市场监管系统一线人员,警察、保安、环卫工人、保洁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孕妇、儿童、伤残人士等人群。
(四)特定人群。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从事病例(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转运、尸体处理、环境清洁消毒、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病区及医学观察场所、卫生检疫、进口冷链货品生产搬运销售等工作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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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3样本机场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敏感性分析(单位:人民币元)评估内容
工厂为适应市场变化,在保持企业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本着“成熟一块,调整一块”的原则,在原有管理部门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或改革。评估标准
4、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参股北京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华创公司20%的股权。1、投入国信证券有限公司54480万元,股权比例20%,收益5293万元。评估方法
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现场提问一旦发生火灾应该如何报警。
会灭火
(20分)
5、员工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方法(20分)。
员工不能熟练掌握的,每发现1人扣2分。
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现场设定起火点,提问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
实际得分:
扣分合计:
会逃生
(20分)
6、营业期间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10分)。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的,每发现1处扣2分。
现场检查
7、员工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10分)。
员工不掌握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的,每发现1人扣2分。
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现场提问员工一旦发生火灾应如何逃生。
机构和岗位设置确定之后,结果在厂内公布,并增加舆论宣传的力度,为下一步的减员作准备。在国企中减员的阻力很大,一般只能采取按年龄或工龄办理厂内退养的政策,“内退”的做法虽然不尽合理,但因工厂不能自主裁员,也属不得以而为止,而且这种办法便于操作,能够被职工接受,并能起到精简在岗职工队伍的作用,可以说,“内退”是适合国企实际情况的。单位名称:评估时间:年月日评估成绩:
第三,根据回归分析的结果,我们计算了各公司的预期市场表现。对于在校在读硕士生、博士生。与工厂签订为企业服务意向,取得学历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工厂将支付其在读期间的学费,给予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费。博士生每人每月1000元。扣分情况及原因
机场管理可实行多元化经营原则,既可以采取“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又可以“我投资、你管理、双方收益”的方式。无论何种模式都要求机场管理实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企业化运作;鼓励机场扩大多元化经营,提高主营和非主营业务收入;机场在实行企业化运作方式之后,将对机场内部非主营机构和人员实行分流或脱钩,将机场商店、餐饮、宾馆、停车场、外部运输等向社会公开拍卖经营权,并建立服务合约,机场不再参与直接管理经营,以便刺激或带动与机场服务相关的社会服务;民航管理机构或地方政府将不再干预机场管理或运营事务,同时不再补贴机场运营亏损。懂本场所
火灾危险性
(40分)
1、单位或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员工明确消防安全职责,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10分)。
①未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的扣4分;②根据现场提问情况,员工不掌握场所火灾危险性的,每发现1人扣2分。扣完为止。
1员工在5人以上的,抽查5人;员工不足5人的,全数提问。
2提问岗位具体消防职责及场所火灾危险性。
2、单位员工每日班前班后检查消防安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定时进行防火巡查(20分)。
①未开展检查巡查的扣6分;②检查巡查发现火灾隐患未整改的扣5分;③实地检查存在火灾隐患的,每处扣2分。
查看员工工作记录(无记录的现场提问),在班前、班后应该注意哪些消防安全事项,进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的检查情况。
许多医院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新设备,采用租赁的解决方案后,它们能先用租来的设备挣钱,满足临床的需要。附件3-9
③Image公司缺乏对代理商有效的管理和沟通。代理商做为一个独立的公司,以追求自己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销售量难以达到Image公司制定的目标,而Image公司的目标是通过扩大市场份额来提高自己的利润,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A公司很少与Image公司沟通,Image公司无法影响A公司的战略计划,当然更无法提供有效的支持。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表(样式)
3、单位或场所根据自身特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灭火器材等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语标识(10分)。
未按要求设置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现场检查
会报警
(20分)
4、员工熟练掌握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警的基本方法、内容和要求(20分)。
员工不能熟练掌握报警电话、起火地址、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等的,每发现1人扣2分。
激励的对象是企业员工,激励的依据是员工在特定岗位上做出的成绩。我们感到,要使各种激励措施真正发挥作用,必须首先优化员工队伍,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岗位管理体系。可以设想,在一个机构臃肿、冗员很多、岗位设置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明晰的企业,任何激励措施都不会收到好的效果。实际上,改革的前三个环节都是为实施有效激励作必要的准备。这三个环节在管理理论中并非包含在激励的范畴之内,但那是以企业原本就有很规范的管理基础为前提的,而在管理基础较差的国有企业,要想使用各种激励手段来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必须首先做好这些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