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及实施细则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共1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制定的《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有效防范风险,保障隧道施工人员安全,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等要求,特制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用矿山法施工的在建水电水利、铁路、公路等隧道。
主要针对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段,防止隧道施工过程中塌方、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及爆炸、民用爆炸物品爆炸等事故或险情,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第三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一)公司所有从事隧道建设的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2事相应等级隧道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从事隧道施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隧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具有相应合规资质、具备准入资格的劳务分包企业。
严禁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1. 严格遵守工地安全规定。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在工作过程中严禁违反安全规定。
2. 确保施工现场周边交通安全。
在施工期间,必须设置合适的交通标志和警示标识,确保车辆和行人能够明确地识别施工区域和道路状况。
3.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隧道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进行。
4. 隧道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所有参与隧道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工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确保具备完成任务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5.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应急准备。
6.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轮班制度。
隧道施工工作涉及高强度的体力劳动,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轮班制度,以避免疲劳导致的事故风险。
7. 严格禁止酒后施工。
在施工现场严禁饮酒,任何有酒精影响的人员不得参与隧道施工工作。
8.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隧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9. 加强沟通和协作。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4〕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局、委)、铁路监督管理局、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加强宣传贯彻,完善制度规定,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组织实施,严格督促检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每一条规定落实到相关企业、施工现场、作业工序和岗位人员,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2014年9月19日正文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二、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三、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四、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五、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六、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七、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八、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九、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严禁事故发生后违章指挥、冒险施救。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实施细则:1.公司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及检测工作。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及实施细则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二、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三、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四、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五、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六、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七、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八、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九、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严禁事故发生后违章指挥、冒险施救。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实施细则:1.公司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及检测工作。
2.公司从事隧道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从事隧道施工的“三类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规定【注1】,严禁隧道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及实施细则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二、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三、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四、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五、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六、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七、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八、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九、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严禁事故发生后违章指挥、冒险施救。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实施细则:1.公司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及检测工作。
2.公司从事隧道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从事隧道施工的“三类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规定【注1】,严禁隧道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隧道安全施工九条规定
隧道安全施工九条规定
隧道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危险的工作,对施工的安全要求非常高。
下面是隧道安全施工的九条规定。
1. 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程勘察和设计,确保隧道的结构和地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严格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
3.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
4. 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如戴安全帽、穿安全鞋、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5.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有效的隔离和标识,确保施工区域与其他区域的分离,防止误入施工区的人员和车辆。
6.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和防火安全。
7.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排水系统和防洪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积水和洪水不会影响施工进度和人员安全。
8. 施工期间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记录和报告。
9. 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验收,确保隧道的结构和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隧道安全施工是一项需要高度专业性和综合能力的工作,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经验和技术,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才能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隧道的安全施工不仅关乎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隧道的使用质量和寿命。
因此,隧道施工的各项规定和措施需要严格执行和落实,以确保隧道的安全和可靠。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制定的《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有效防范风险,保障隧道施工人员安全,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等要求,特制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用矿山法施工的在建水电水利、铁路、公路等隧道。
主要针对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段,防止隧道施工过程中塌方、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及爆炸、民用爆炸物品爆炸等事故或险情,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第三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一)公司所有从事隧道建设的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等级隧道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从事隧道施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隧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具有相应合规资质、具备准入资格的劳务分包企业。
严禁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五)隧道施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从事隧道施工的所有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隧道施工安全生产九条规定
隧道施工安全生产九条规定隧道施工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的九条规定。
一、明确责任在隧道施工安全生产中,每个施工人员都应该承担起必要的责任。
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明确规定每个责任人员的职责以及各个岗位之间的协同配合,对于隧道施工中存在的所有隐患都应该提前识别并予以清除,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二、安全环境施工现场必须确保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转,如照明、通风、强弱电设备、消防设备等等,确保环境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在施工区域设置必要的围挡进行防护,禁止未经授权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三、工具设备隧道施工的工具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每个工人都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和指导。
施工现场必须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及时检修,以保证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适当的采用各种保护措施来减少和防止设备故障的发生。
四、上岗警示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且通过资格认证,保证员工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同时,施工现场也必须贴有明显的安全标识提示,以提醒施工人员注意防护措施。
五、操作规范所有施工材料、设备和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来进行施工。
指导员在现场必须全程指导,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范。
六、紧急救援隧道施工过程中存在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为了及时应对这种情况,在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以及专业的应急队伍,必要时需要进行应急演练,加强现场应急反应能力。
七、交通防护隧道施工存在较强的交通危险性,因此,必须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相应的标志和交通警示设备,确保当地交通的安全。
同时,对于施工区域内的交通道路和行人通道,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规范,减少人车冲突的发生。
八、安全检查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严格审查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和风险,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在无可控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进隧道施工的进度,降低施工现场的压力。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为了保障隧道施工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以下是九条隧道施工安全规定,必须严格遵守:1.必须合格。
在施工之前,必须对隧道的施工方案和所有施工材料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测试,确保所有施工材料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具有合适的质量和性能。
2.必须符合要求的员工。
所有从事隧道施工的员工必须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包括技术资格和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并接受全面的培训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技能和知识来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3.必须严格了解风险。
在隧道施工期间,必须对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或危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或消除潜在的危险。
这些措施必须在施工计划和工作流程中得到明确体现。
4.必须执行标准的安全管理程序。
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有效的安全管理程序,监控现场设备和人员,并及时发现隐患并给予处理和整改。
5.必须落实到位的安全防范措施。
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选择合适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隔离设施、防护设施和逃生设施。
并且,在施工期间必须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救援设备完好无损。
6.必须进行及时的协调管理。
在隧道施工期间,必须对现场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和协调,以确保所有工作按照计划需要的节奏进行,并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快速处理。
7.必须严格遵循施工规范。
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艺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检查。
对于出现的问题和不合适的工艺、材料需要及时纠正或更换。
8.必须执行合理的安全计划。
在隧道施工工作期间,必须有一个完整的安全计划,对于应急情况也需要进行充分的预先演练和准备,提高现场处理的应变能力。
9.安全是最优先的工作。
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安全作为工作的优先考虑事项之一,确保所有工作都基于安全有序进行,能够最大程度上避免事故和伤害事件的发生。
以上便是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同时也是对于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些提醒。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要始终牢记:Safety first!。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制定的《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有效防范风险,保障隧道施工人员安全,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等要求,特制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用矿山法施工的在建水电水利、铁路、公路等隧道。
主要针对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段,防止隧道施工过程中塌方、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及爆炸、民用爆炸物品爆炸等事故或险情,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第三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一)公司所有从事隧道建设的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等级隧道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从事隧道施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隧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具有相应合规资质、具备准入资格的劳务分包企业。
严禁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五)隧道施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从事隧道施工的所有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是针对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共计1200字以上。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我们要在施工前对隧道工程进行全面的勘测和评估,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和预案编制工作。
2.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清除掉可能存在的隐患和垃圾。
同时,要对施工机具和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施工的设备和工具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划分和标识,明确各个施工区域的边界和禁止进入的区域。
同时,要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2.在施工过程中,要对隧道施工面进行支护和加固,确保施工面的稳定性。
对可能存在的塌方和坍塌进行监测和预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在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现场的气体进行监测,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对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
4.在施工过程中,要对施工机具和设备进行严格的操作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1.在施工现场,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防护教育,告诉他们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应对措施。
同时,要保证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减少事故的发生。
2.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体检和健康监测,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良好,能够适应工作环境的要求。
3.在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同时,要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奖惩制度,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
四、危险源的管控和处理1.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要进行合理的管控和处理。
例如,对可能存在的高温、高压、高噪声等危险因素,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减少对施工人员的危害。
2.对可能存在的火灾和爆炸隐患,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隧道施工是一项复杂而又危险的工程,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九条隧道施工安全规定,希望广大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一、严格执行施工方案。
在进行隧道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和确认。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所有参与隧道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施工中的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为操作不当而造成事故。
三、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必须及时清理,确保施工环境的整体安全。
四、正确使用施工设备。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施工设备,不得超负荷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五、加强通风管理。
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通风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
特别是在地下作业时,要做好通风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严禁违章操作。
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一旦发现违章操作,必须立即制止并进行严肃处理,以示警戒。
七、做好应急预案。
隧道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疏散等,确保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八、加强施工监督。
施工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九、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在隧道施工中,要倡导安全文化,让每个施工人员都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以上就是我们制定的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希望广大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共同努力,确保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只有做到安全第一,才能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也能保障每一位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隧道综合项目施工安全九条详细规定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要求》实施细则中国中铁股份强制性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要求》实施细则笫一条必需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实施细则:1.企业从事隧道施匚、勘察设计、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必需根据《建筑法》要求, 必需取得对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及检测工作。
2.企业从事隧道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必需根据《建筑法》要求,依法取得对应执业资格证书;从事隧道施工“三类人员”,必需根据《中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企业关键责任人、项LI责任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住房和城镇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
3.依据《建筑工程施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措施(试行)》(建市[]118号)要求严禁隧道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推行协议约定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全部工程或将其承包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施工。
4.隧道施工单位必需使用含有对应合规资质、含有准入资格施工劳务企业。
5.隧道施匸单位应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相关深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安委0 10号)要求,建立安全培训制度,依据工程特点制订培训计划,选择培训教材,开展培训工作,健全培训台帐。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对单位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课时;每十二个月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课时;新上岗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
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评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评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必需根据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题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私自改变施工方法。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制定的《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有效防范风险,保障隧道施工人员安全,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等要求,特制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 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用矿山法施工的在建水电水利、铁路、公路等隧道。
主要针对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段,防止隧道施工过程中塌方、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及爆炸、民用爆炸物品爆炸等事故或险情,保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第三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一)公司所有从事隧道建设的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等级隧道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尚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从事隧道施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活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隧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具有相应合规资质、具备准入资格的劳务分包企业。
严禁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五)隧道施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从事隧道施工的所有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隧道施工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程,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九条隧道施工安全规定:
1. 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步都有准确的操作指导。
2.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严格的划定,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同时要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风、排水等基本设施完善。
3.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掌握相关施工规范和应急处理知识,并且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4. 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周密的安全检查,检查施工设备的完好性和稳定性,确保设备不出现异常情况。
5. 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严格的施工规范,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如超载作业、疏忽大意等。
6.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隧道通风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以保障施工现场的通风和火灾安全。
7. 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噪音和震动的产生,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8. 施工现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紧急救援演练,提升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9. 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全面的验收,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修复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综上所述,严格执行以上九条隧道施工安全规定,能够有效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施工质量,保障隧道工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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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二、必须按照标准规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三、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四、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五、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六、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七、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八、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九、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严禁事故发生后违章指挥、冒险施救。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实施细则:1.公司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围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及检测工作。
2.公司从事隧道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书;从事隧道施工的“三类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分包等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规定【注1】,严禁隧道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4.隧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具有相应合规资质、具备准入资格的施工劳务企业。
5.隧道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规定,建立安全培训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培训计划,选用培训教材,开展培训工作,健全培训台帐。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必须按照标准规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实施细则:1. 隧道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注2】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2.长度超过10km的铁路隧道,断面超过140m2的超大断面、不良地形、不良地质段的隧道,设计单位应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要求,对危险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如涉及爆破设计、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段隧道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专项方案需经专家评审后组织实施。
4.在实施过程中,专项方案需要进行重大修改的,按规定程序重新编制、审核和审批。
未经设计变更的,不得违背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开挖工法;未编制专项方案的,严禁盲目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设计规定的开挖工法,无权擅自违反经审核批准的专项方案。
第三条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实施细则:施工中遇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时,各道工序及工艺质量对保障隧道施工安全极为重要。
现场工序卡控应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和《中国中铁股份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要求。
1.铁路隧道执行以下标准:1.1隧道洞口应严格执行“早进晚出”原则,加强洞口段超前支护和边仰坡设计;洞口边仰坡施工前应先做好洞顶截、排水工程,洞口边仰坡工程应自上而下逐级开挖支护,及时完成洞口边仰坡加固、防护及防排水工程;隧道洞口按设计完成超前支护后,方可开始正洞施工,洞口段应及时形成封闭结构,严禁采用长台阶施工。
1.2软弱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开挖时,Ⅴ、Ⅵ级围岩中上台阶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中不应大于2榀钢架间距。
Ⅳ、Ⅴ、Ⅵ级围岩边墙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1.3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Ⅳ级围岩二次衬砌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90m,Ⅴ、Ⅵ级围岩二次衬砌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70m。
2.公路隧道执行以下标准:2.1公路隧道施工时应优先采用项目所在地交通建设管理部门执行的标准,如当地交通建设管理部门无标准或标准低于本细则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2.2黄土和含水量较大、易风化的千枚岩隧道:洞口段: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1/2大管棚长度;Ⅴ级围岩地段: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30m(二车道)、20m(三车道),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50m(二车道)、35m(三车道);Ⅳ级围岩地段: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50m(二车道)、40m(三车道),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80m(二车道)、70m(三车道)。
2.3石质隧道:Ⅴ级围岩地段: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50m,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80m;Ⅳ级围岩地段: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70m;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120m。
3.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围岩与设计不符,应停工报告,严禁盲目施工。
4.隧道施工因地质变化,其工艺工序多样,每一道工序的安全质量控制均十分重要。
为便于量化执行,除开挖工法和安全步距外,以下5项关键工序必须进行严格卡控:4.1遇水易软化围岩地段必须及时组织抽排水,隧道积水不得浸泡钢架底脚和隧底围岩。
4.2钢架支垫必须密实、牢靠、稳固,不得有“吊脚”现象。
4.3钢架环向连接螺栓、螺母和垫圈必须使用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和材质。
连接钢板变形、连结螺栓难以穿连时,不得采用热加工方法纠正。
4.4钢架纵向连接的钢筋必须与钢架进行可靠焊接,焊缝长度不得小于10倍钢筋直径。
4.5防水板及二衬台车前后10m围必须划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区域,配齐灭火器材,在明显位置标识“严禁烟火”等示警标志,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时,必须有专职监火员旁站。
5.工程项目部在选址时须对施工现场、驻地周边进行地质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区域,严禁选作生产生活用地。
第四条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实施细则: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设计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铁建设[2010]352号),极高、高风险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责任主体单位为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组织实施。
其他隧道的超前地质预报责任主体单位为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2.隧道设计单位应按照《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铁建设[2008]10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549号)、铁建设[2010]120号文件及《中国中铁股份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对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进行专项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及时收集分析预报资料,完善设计方案并指导现场施工。
现场施工按规定进行地质预测预报,项目总工程师负责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
对Ⅲ、Ⅳ级围岩必须进行地质素描,应特别重视判断围岩块体结构非稳定体的状态;及时掌握超前地质预报信息,积极推进设计变更工作。
认真做好突泥突水、瓦斯突出、有毒有害气体燃爆等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
3.隧道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备的监控量测系统,监控量测点必须及时埋设,开挖2小时读取初始数据。
其中,Ⅳ级围岩隧道拱顶下沉和净空变化的量测断面间距不得大于1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5m。
4.当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时,应暂停掘进,撤出人员,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第五条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实施细则:1.隧道施工单位要按照《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JTGF60-2009)要求,瓦斯隧道项目须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测工作,设置消防设施,隧道通风方案必须做出专项设计,洞供风量应与设计相符。
2.对高瓦斯隧道,必须编制瓦斯监测监控专项方案,履行专家评审程序,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隧道作业环境必须满足以下标准:3.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3.2洞氧气含量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
3.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含量不得超过0.5%(按体积计)。
3.4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4.隧道通风必须设专人管理。
作业人员在进入瓦斯隧道前必须接受检查,严禁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隧道。
隧道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5.当开挖作业面20m以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钻孔作业;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作业,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六条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实施细则:1.隧道施工单位要按照《铁路隧道施工机械配置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8]7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549号)要求,提升隧道施工装备水平,积极采用大型化、专业化隧道工程施工装备,减少掌子面作业人员数量。
按照《中国中铁股份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要求,铁路双线高风险及以上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项目喷锚作业必须采用湿喷,使用机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