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的相关标准
GBZT160.29-2004氨
[ S] . [ 2 ] 崔九思, 王钦源, 王汉平. 大气污染监测方法 [ M] . 北京: 化学
工业出版社, 1997. 857- 859. [ 3 ] 卫 生 部 卫 生 法 制 与 监 督 司 等 编. GB /T18883- 2002《室 内 空 气 质
纳氏试剂比色法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氨的研究
易亮衡, 孟亚军, 张军, 程胜
关键词: 氨; 纳氏试剂; 测定; 应用
氨是化学工业的主要原料, 应用于化肥, 炼焦, 塑料, 石 油精炼, 制药等行业, 一些行业的副产物中也有氨的存在。氨 对口, 鼻粘膜及上呼吸道有很强的刺激作用。氨是职业卫生监 测的一项重要指标。工作场所中氨的测定主要是依据职业卫生 标 准 GBZ /T160.29- 2004[1], 但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发 现 存 在 诸 多 问 题, 为此我们作了相应的改进研究。
UU 是 引 起 输 卵 管 性 不 孕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 UU 不 仅 引 起 女性生殖道炎症, 导致不孕。即使在输卵管畅通的情况下, UU 支 原 体 也 可 通 过 影 响 精 卵 质 量 , 直 接 宫 内 感 染 , 导 致 不 良
妊娠的后果, 不育 ( 流产) 不孕。 荧 光 定 量 PCR ( QPCR) 检 测 CT- DNA、UU- DNA 特 异 性
然不足以提供反应所需的碱性条件。加入酒石酸钾钠不仅能中
和部分酸, 而且还能消除三价铁等金属离子的干扰。经实验优
化比较, 确定加入 500 g /L 酒石酸钾钠溶液的量为 0.5 ml。
2.3 标准曲线
在该实验条件下, 10 ml 样品液中氨含量在 ( 0~24) μg 范
氨的相关标准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品名别名CAS号备注1 阿片鸦片8008-60-42 氨液氨;氨气7664-41-735 氨溶液[含氨>10%] 氨水1336-21-6一、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定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液氨的理化性能液氨,是一种有刺激臭味的无色有毒气体,极易溶于水,水溶液呈碱性,易液化,一般液氨可作致冷剂,接触液氨可引起严重冻伤。
氨气爆炸极限为15.7~27.4%,其火灾危险性属于乙类2项物品。
液氨为液化状态的氨气,是在适当压力下由氨气液化成液氨,一般储存于钢瓶或储罐中,在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发生泄漏爆炸事故。
因此、氨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和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储存容器受热时也极有可能发生爆炸。
氨气能侵袭湿皮肤、粘膜和眼睛,可引起严重咳嗽、支气管痉挛、急性肺水肿,甚至会造成失明和窒息死亡。
综上,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定性为乙类第2项。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中3.2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3.2.1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0区、1区、2区,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3 2区应为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
非防爆区域划分:可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其爆炸下限值的百分之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2氨特别警示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吸入可引起中毒性肺水肿。
理化特性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
20℃、891kPa下即可液化,并放出大量的热。
液氨在温度变化时,体积变化的系数很大。
溶于水、乙醇和乙醚。
分子量为17.03,熔点-77.7℃,沸点-33.5℃,气体密度0.7708g/L,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59,相对密度(水=1)0.7(-33℃),临界压力11.40MPa,临界温度132.5℃,饱和蒸气压1013kPa(26℃),爆炸极限15%~30.2%(体积比),自燃温度630℃,最大爆炸压力0.580MPa。
关于氨气浓度标准的解释
关于氨气浓度的标准根据国标TJ36-79规定,氨属车间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所以是有毒气体,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规定属于Ⅳ级(轻度危害);但根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使用规范.设计规范》GB5044-83中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说明氨气属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所以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不规定检测。
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氨在室内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为0.2mg/m3。
(合0.2635ppm);但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第三章车间卫生第三十二条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氨为30 mg/m3(合39.53ppm)。
关于排放标准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规定,企业执行二级、三级标准中相应的标准值分别为2.0 mg/m3和5.0 mg/m3,(合2.635ppm和6.558ppm)。
参考标准: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5、《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使用规范.设计规范》GB5044-8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第三章车间卫生第一节防尘、防毒第二十七条放散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
放散粉尘的生产过程,应首先考虑采用湿式作业。
有毒作业宜采用低毒的原料代替高毒的原料。
第二十八条产生有害物质的车间,有害物质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放散不同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害大与毒害小的应隔开。
(二)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下风侧。
关于氨气浓度标准的解释
关于氨气浓度的标准根据国标TJ36-79规定,氨属车间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所以是有毒气体,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规定属于IV级(轻度危害);但根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使用规范・设计规范》GB5044-83中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说明氨气属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所以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不规定检测。
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氨在室内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为0.2mg/m3。
(合0.2635ppm);但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第三章车间卫生第三十二条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氨为30 mg/m3(合39.53ppm)o关于排放标准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规定, 企业执行二级、三级标准中相应的标准值分别为2.0 mg/m3和5.0 mg/m3,(合2.635ppm 和6.558ppm)。
参考标准: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5、《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使用规范・设计规范》GB5044-83环境温度与允许氨含量对照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第三章车间卫生第一节防尘、防毒第二十七条放散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星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放散粉尘的生产过程,应首先考虑采用湿式作业,有毒作业宜采用低毒的原料代替高毒的原料。
第二十八条产生有害物质的车间,有害物质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放散不同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害大与毒害小的应隔开。
(-)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下风侧,(三)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
职业卫生氨的检测标准
职业卫生氨的检测标准1. 检测目的:本标准主要用于评估工作场所中氨的浓度,以保障职业健康和工作环境安全。
2. 检测方法:氨的测定采用化学吸附管、电化学法或气相色谱法。
3. 检测仪器设备:化学吸附管测试需使用气体采样泵、气体泵或气动波尔泵,电化学法需使用氨测定仪、电极等,气相色谱法需使用气相色谱仪、采样器等。
4. 检测地点和频率:根据工作场所的特征和风险评估结果,选择代表性的测点,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定期检测。
具体频率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确定。
5. 检测采样:在检测前需准备好化学吸附管、电化学测定电极或气相色谱进样器,确保采样器件适用于氨的检测。
将采样器固定在适当位置,根据工作场所的特征进行采样时间的确定。
确保采集到的样本具有代表性。
6. 检测结果评定:根据国家相关的职业卫生标准,根据检测结果对氨的浓度进行评估。
将检测结果与相应的标准进行比较,得出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结论。
7. 结果记录和报告:将检测结果记录并保存,包括检测点位、实测浓度、检测时间等信息。
根据需要,制作检测报告,并在工作场所内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8. 风险评估和控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空气通风、个体防护用具等。
9. 定期复测和监测:根据需要,制定定期复测计划,以监测工作场所氨浓度的长期趋势和变化情况。
10. 相关安全培训:对从事氨的相关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和知识宣传,提高其对氨危害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11. 法律法规遵守:执行和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按照要求进行职业卫生氨的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注意事项:在进行职业卫生氨的检测时,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遵守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检测方法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需要注意个人防护和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若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有关人员。
关于氨气浓度标准的解释..
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及其行业举例 4.1 依据本分级标准,对我国接触的 56 种常见毒物的危害程度进行了分级,见
表 2。
级别
表 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及其行业举例
毒物 名称
行 业举例
I 级( 极度危害)
II 级 ( 高度危 害)
汞及其化合物 苯 砷及其无机化合 物(非致癌的无机 砷化合物除外。 ) 氯乙烯 铬酸盐、 重铬酸盐 黄磷 铍及其化合物 对硫磷 羰基镍 八氟异丁烯 氯甲醚 锰及其无机化合 物 氰化物
III 级 ( 中度危 害)
Ⅳ级 ( 轻度危 害)
甲苯二异氰酸酯 环氧氯丙烷 砷化氢 敌敌畏 光气 氯丁二烯 一氧化碳 硝基苯 苯乙烯 甲醇 硝酸 硫酸 盐酸 甲苯 二甲苯 三氯乙烯 二甲基甲酰胺 六氟丙烯 苯酚 氮氧化物 溶剂汽油 丙酮 氢氧化钠 四氟乙烯
氨
聚氨酯塑料生产 环氧氯丙烷生产 含砷有色金属矿的冶炼 敌敌畏生产、贮运 光气制造 氯丁二烯制造、聚合 煤气制造、高炉炼铁、炼焦 硝基苯生产 苯乙烯制造、玻璃钢制造 甲醇生产 硝酸制造、贮运 硫酸制造、贮运 盐酸制造、贮运 甲苯制造 喷漆 三氯乙烯制造、金属清洗 二甲基甲酰胺制造、顺丁橡胶的合成 六氟丙烯制造 酚醛树酯生产、苯酚生产 硝酸制造 橡胶制品(轮胎、胶鞋等)生产 丙酮生产 烧碱生产、造纸 聚全氟乙丙烯生产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表4
编号
物质名称
59
五氧化二钡粉尘
60
钡铁合金
61
苛性碱(换算成NaOH)
62
氟化氢及氟化物(换算成F)
63 氨
64
臭氧
65
氧化氮(换算成NO 2 )
66
氧化锌
氨气浓度标准多少ppm
氨气浓度标准多少ppm氨气是一种常见的气体,在工业生产和实验室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然而,高浓度的氨气对人体和环境都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有必要对氨气的浓度进行监测和控制。
那么,氨气浓度的标准是多少ppm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ppm的含义。
ppm是“每百万分之一”的缩写,它表示一种物质在另一种物质中的含量。
在气体浓度的表示中,ppm通常用来表示非常低浓度的气体含量,例如空气中的某种有害气体的含量。
因此,当我们谈论氨气浓度时,通常也会使用ppm作为单位。
根据国际标准,室内空气中氨气的浓度应该控制在25ppm以下。
这是因为长时间暴露在高浓度的氨气环境中会对人体的呼吸系统和皮肤造成损害,甚至会引起严重的健康问题。
因此,无论是工业生产中的氨气排放,还是实验室中的氨气使用,都需要严格控制氨气的浓度,以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来说,对氨气浓度的要求可能会更为严格。
例如在食品加工行业,氨气被用作冷冻剂,但是食品加工车间的氨气浓度必须控制在10ppm以下,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在医药制造领域,氨气的纯度和浓度也有严格的要求,需要符合相关的药典标准和法规规定。
除了室内空气中的氨气浓度标准外,对于室外空气中氨气的浓度也有相应的监测和控制要求。
一般来说,室外空气中的氨气浓度应该控制在5ppm以下,以保障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总的来说,氨气浓度标准多少ppm取决于具体的应用场景和行业要求。
但是无论在哪个领域,都需要严格控制氨气的浓度,以确保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因此,在生产和实验过程中,必须配备合适的氨气检测设备,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监测和控制。
最后,希望各行各业都能重视氨气浓度的监测和控制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关于氨气浓度标准的解释
关于氨气浓度的标准根据国标TJ36-79规定,氨属车间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所以是有毒气体,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规定属于Ⅳ级(轻度危害);但根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使用规范.设计规范》GB5044-83中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说明氨气属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所以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不规定检测。
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规定:氨在室内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为0.2mg/m3。
(合0.2635ppm);但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第三章车间卫生第三十二条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氨为30 mg/m3(合39.53ppm)。
关于排放标准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规定,企业执行二级、三级标准中相应的标准值分别为2.0 mg/m3和5.0 mg/m3,(合2.635ppm和6.558ppm)。
参考标准:1、《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5、《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安装规范.使用规范.设计规范》GB5044-8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第三章车间卫生第一节防尘、防毒第二十七条放散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
放散粉尘的生产过程,应首先考虑采用湿式作业。
有毒作业宜采用低毒的原料代替高毒的原料。
第二十八条产生有害物质的车间,有害物质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放散不同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害大与毒害小的应隔开。
(二)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下风侧。
氨气浓度限值
氨气浓度限值氨气是一种无色、刺激性气体,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农业领域。
然而,高浓度的氨气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制定了氨气浓度限值。
本文将介绍氨气的危害、浓度限值以及防护措施。
1. 氨气的危害氨气具有刺激性气味,其高浓度对人体呼吸系统和眼睛有严重的刺激作用。
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的氨气环境中,可能引发氨气中毒,导致恶心、呕吐、头痛、眩晕和呼吸困难等症状。
在极端情况下,高浓度氨气暴露可能导致昏迷、肺水肿甚至死亡。
2. 氨气浓度限值为了保护工作者和环境健康,各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氨气浓度限值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氨气浓度限值:-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将氨气浓度限值设定为每8小时不得超过50ppm(0.051mg/m³)。
- 欧洲化学品局(ECHA)将氨气浓度限值设定为每8小时不得超过20ppm(0.024mg/m³)。
- 中国国家标准GBZ 2.1-2007将氨气浓度限值设定为每8小时不得超过20ppm(0.024mg/m³)。
这些浓度限值是基于对氨气的毒性评估和流行病学研究得出的。
然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3. 防护措施为了降低氨气对工作者和环境的危害,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护措施:- 提供充足的通风:在氨气可能泄漏或产生的区域,应提供良好的通风系统,以确保空气流动和氨气的稀释。
可以使用机械通风设备、排风扇等设备来实现通风效果。
- 戴防护装备:工作者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面罩、手套和防护服等,以防止氨气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
- 进行培训和教育:工作者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了解氨气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应定期检测氨气浓度,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对于可能泄漏氨气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应建立相应的监测系统,并配备报警装置,及时警示和处理可能的泄漏情况。
氨气排放标准
氨气排放标准(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 B14554-931 主题内容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原的厂界浓度限值。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所有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单位及垃圾堆放场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3 引用标准GB 3095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T 14679 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4标准分级本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分三级。
4.1排入GB 3095中一类区的执行一级标准,一类区中不得建新的排污单位。
4.2排入GB 3095中二类区的执行二级标准。
4.3排入GB 3095中三类区的执行三级标准。
5标准值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是对无组织排放源的限值,见表1表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表2。
表2 Array5 标准的实施5.1排污单位排放(包括泄漏和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在排污单位边界上规定监测点(无其他干扰因素)的一次最大监督值(包括臭气浓度)都必须低于或等于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5.2 排污单位经烟、气排气筒(高度在15m以上)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和臭气浓度都必须低于或等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5.3 排污单位经排水排出并散发的恶臭污染物和臭气浓度必须低于或等于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6 监测6.1 有组织排放源监测6.1.1 排气筒的最低高度不得低于15m。
6.1.2 凡在表2所列两种高度之间的排气筒,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其排气筒的高度。
表2中所列的排气筒高度系指从地面(零地面)起至排气口的垂直高度。
6.1.3 采样点:有组织排放源的监测采样点应为臭气进入大气的排气口,也可以在水平排气道和排气筒下部采样监测,测得臭气浓度或进行换算求得实际排放量。
车间氨气浓度限值
车间氨气浓度限值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第三章车间卫生第三十二条,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氨为30mg/m³(换成ppm等于39.53ppm)。
另外,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GBZ2-2002),氨的职业接触限制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为20mg/m³(换成ppm等于26.91ppm),而且要求在操作和维修时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品。
因此,车间氨气浓度限值为30mg/m³(换成ppm等于39.53ppm)。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职业接触限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车间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还需要定期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液氨标准536-2017
液氨标准536-2017
本标准规定了液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氨气液化后所得的液氨,主要用于制冷、化工、电子等行业。
1. 分类
液氨按照纯度分为工业级和食品级。
2. 技术要求
2.1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无悬浮物和机械杂质。
2.2 物理性质:液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易挥发,易燃,有毒。
2.3 化学性质:液氨与水反应生成氨气和氢气,与碱反应生成氨气和可溶性碱。
3. 试验方法
3.1 外观:用目视法观察液氨的颜色和透明度。
3.2 物理性质:通过测定液氨的沸点、密度、粘度等物理参数来评估其纯度。
3.3 化学性质:通过与水、碱等物质的反应来评估液氨的化学纯度。
4. 检验规则
4.1 出厂检验:每批液氨均应进行外观、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的检验。
4.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检查液氨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5.1 标志:每瓶液氨都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
5.2 包装:液氨应采用真空瓶或钢瓶包装,瓶口应有安全帽。
5.3 运输:液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高温,远离火源和强氧化剂。
氨气排放标准
氨气排放标准
氨气是一种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无色气体,常用于工业生产和农
业领域。
然而,过多的氨气排放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氨气排放标准,以限制氨气排放量,保
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首先,氨气排放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对氨气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
影响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的。
氨气排放标准通常包括了对氨气排
放浓度、排放总量、排放途径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限制氨
气排放,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保护大气环境质量。
其次,各行业和领域对氨气排放标准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比如,工业生产中的氨气排放标准通常更为严格,因为工业生产过程中产
生的氨气通常更多,对环境的影响也更为显著。
而农业领域对氨气
排放标准的要求也不容忽视,因为农业生产中的化肥、畜禽粪便等
也是氨气的重要来源。
此外,氨气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严格
执行氨气排放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氨气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
危害。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氨气排放情况的监测和检测,对于超标排
放的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氨气排放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最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氨气排放标准也需要不
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和环境监测数据都应该被纳
入到氨气排放标准的修订过程中,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环境保护的需要。
综上所述,氨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
康至关重要。
各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氨气
排放标准,并加强对其执行的监督,共同为减少氨气排放,改善环
境质量而努力。
氨排放标准限值
氨排放标准限值
氨排放标准限值因国家和行业而异。
在欧盟,农业领域的氨排放限值为175到200mg/Nm³,工业领域的氨排放限值为不超过50mg/Nm³。
在美国,各州需依据地区情况制定相应的氨排放限值。
例如,宾夕法尼亚州的氨排放限值为100mg/Nm³,而加利福尼亚州则要求更为严格,氨的排放限值为25mg/Nm³。
在我国,现行的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排放标准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
0.02mg/L~150mg/L。
这些标准旨在控制氨的排放,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氨逃逸浓度标准
氨逃逸浓度标准
氨逃逸浓度是指在燃烧过程中,未被完全燃烧的氨的浓度。
氨逃逸浓度的高低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
在中国,氨逃逸浓度的标准通常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的规定,氨逃逸浓度应不超过8mg/m³。
需要注意的是,氨逃逸浓度标准的具体数值可能因地区、行业和应用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制定氨逃逸浓度标准时,应综合考虑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和技术可行性等因素,并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氨气排放标准
氨气排放标准氨气是一种常见的工业废气,其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会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都对氨气的排放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本文将就氨气排放标准进行介绍和解析。
首先,氨气排放标准是指针对氨气在工业生产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排放进行限制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规定。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了氨气排放的监测、浓度限制、排放途径和设备要求等内容。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地减少氨气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其次,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氨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都有着各自的特点。
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氨气排放标准相对较为严格,监测手段和技术也比较先进,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标准相对较为宽松,监测手段和技术也相对落后。
然而,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氨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逐步提高了对氨气排放的管控力度。
此外,氨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企业和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氨气排放标准,加强对氨气排放的监测和治理,确保排放的氨气浓度在规定范围内。
这不仅有助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也有利于企业形象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社会也需要加强对氨气排放标准的宣传和监督,促使企业和个人共同遵守标准,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质量。
总的来说,氨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举措。
各国和地区应加强合作,共同制定更为严格的氨气排放标准,推动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减少氨气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同时,企业和社会也应共同努力,遵守氨气排放标准,共同营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和解析,我们对氨气排放标准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希望各国和地区能够共同努力,加强对氨气排放的管理和控制,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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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目录
序号品名别名CAS号备注
1 阿片鸦片8008-60-4
2 氨液氨;氨气7664-41-7
35 氨溶液[含氨>10%] 氨水1336-21-6
一、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定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液氨的理化性能
液氨,是一种有刺激臭味的无色有毒气体,极易溶于水,水溶液呈碱性,易液化,一般液氨可作致冷剂,接触液氨可引起严重冻伤。
氨气爆炸极限为15.7~27.4%,其火灾危险性
属于乙类2项物品。
液氨为液化状态的氨气,是在适当压力下由氨气液化成液氨,一般储存
于钢瓶或储罐中,在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发生泄漏爆
炸事故。
因此、氨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和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储存容器受热时也极有可能发
生爆炸。
氨气能侵袭湿皮肤、粘膜和眼睛,可引起严重咳嗽、支气管痉挛、急性肺水肿,甚
至会造成失明和窒息死亡。
综上,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定性为乙类第2项。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中
3.2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3.2.1爆炸性气体环境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0区、
1区、2区,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3 2区应为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
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
非防爆区域划分:
可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其爆炸下限值的百分之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
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2氨
特别
警示
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吸入可引起中毒性肺水肿。
理化特性
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
20℃、891kPa下即可液化,并放出大量的热。
液氨在温度变化时,体积变化的系数很大。
溶于水、乙醇和乙醚。
分子量为17.03,熔点-77.7℃,沸点-33.5℃,气体密度0.7708g/L,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59,相对密度(水=1)0.7(-33℃),临界压力11.40MPa,临界温度132.5℃,饱和蒸气压1013kPa(26℃),爆炸极限15%~30.2%(体积比),自燃温度630℃,最大爆炸压力0.580MPa。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危害信息【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极易燃,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引起燃烧爆炸。
【活性反应】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健康危害】
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和腐蚀作用。
急性氨中毒引起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肺炎,重度中毒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和心搏停止。
可致眼和皮肤灼伤。
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20; 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30。
安全措施【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严加密闭,防止泄漏,工作场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生产、使用氨气的车间及贮氨场所应设置氨气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应至少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等防护器具。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
工作场所浓度超标时,操作人员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可能接触液体时,
应防止冻伤。
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通风设施或相应的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
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
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严禁利用氨气管道做电焊接地线。
严禁用铁器敲击管道与阀体,以免引起火花。
(2)在含氨气环境中作业应采用以下防护措施:
——根据不同作业环境配备相应的氨气检测仪及防护装置,并落实人员管理,使氨气检测仪及防护装置处于备用状态;
——作业环境应设立风向标;
——供气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应置于上风侧;
——进行检修和抢修作业时,应携带氨气检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3)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专用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
(2)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罐远离火种、热源。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液氨气瓶应放置在距工作场地至少5m以外的地方,并且通风良好。
(4)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氨气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
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
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防止阳光直射。
(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
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
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
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
发生泄漏或火灾时要把车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
(4)输送氨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氨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
在已敷设的氨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氨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氨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规定。
应急处置原则【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
分钟。
就医。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
切断气源。
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
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
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全封闭防化服。
如果是液化气体泄漏,还应注意防冻伤。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
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液体泄漏物。
用醋酸或其它稀酸中和。
也可以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同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
如果钢瓶发生泄漏,无法封堵时可浸入水中。
储罐区最好设水或稀酸喷洒设施。
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隔离与疏散距离:小量泄漏,初始隔离30m,下风向疏散白天100m、夜晚200m;大量泄漏,初始隔离150m,下风向疏散白天800m、夜晚2300m。
液氨储存物料为氨,属于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液氨选用级别组别不低于ⅡAT1防爆型电气设备。
2 氨 液氨;氨
气 ammonia;liquid ammonia 7664-41-7 易燃气体,类别2
加压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
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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