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员工个人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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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员工个人绩效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的目的

通过绩效考核,客观衡量员工的职业素质和工作业绩,提升员工的个人能力和工作效率,提升员工的整体执行力,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2、绩效考核的原则

2.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2绩效分配向重点岗位和骨干人员倾斜的原则。

2.3绩效考核采取逐级考核的原则。

2.4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收入挂钩的原则。

2.5开放沟通、及时反馈原则。

3、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或衡量标准)

3.1本人的岗位职责。如:岗位素质标准、工作流程、工艺文件、操作说明等。

3.2当期的工作任务。如:日常工作、临时交办的工作、进度要求、执行效果等。

3.3职员岗位、机电维修工人岗位的职级标准。

3.4出勤率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4、绩效考核的适用对象

考核对象为公司范围内在岗普通职员和工人。

5、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重点是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5.1职员具体考核:

5.1.1工作成绩:工作效率、执行力、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创新改进;

5.1.2工作态度:纪律性、协调性、积极性、责任感、团队合作性;

5.1.3工作能力:知识技能、计划能力、开发能力、沟通能力、指导监督。

5.2辅助工人具体考核:

5.2.1工作成绩:工作效率、执行力、工作质量、工作任务、设备保养;

5.2.2工作态度:纪律性、责任感、团队合作性;

5.2.3工作能力:知识技能、创新能力

5.3生产工人具体考核:

5.3.1工作成绩:工作效率、执行力、工作质量、工作数量、成本意识;

5.3.2工作态度:纪律性、责任感、团队合作性;

5.3.3工作能力:知识技能、创新能力。

6、绩效考核的方法

6.1各职能部门:部门领导考核所属职能管理、技术或业务人员。职能部门下属有正式编制管理单元的,职能部门领导一般考核到管理单元的负责人;管理单元的其他人员,一般由该管理单元负责人进行

考核。

6.2制造部及独立核算单位:部门领导考核其所属的职能人员、工段长以及其他由其直接管理的人员;工段长考核其所属的班组长及其他直接管理的人员;班组长考核其本班组的成员。

6.3子、分公司:逐级逐层考核,谁直接管理,谁来考核。

6.4各级考核结果需部门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7、月度绩效考核

7.1制定实施细则:各部门、单位在遵循本办法相关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就本单位员工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逐级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可参考附表1《普通职员月度绩效考评表》、《辅助工人月度绩效考评表》、《生产工人月度绩效考评表》),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7.2发放月度个人绩效工资:各单位依据本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在不突破本单位月度绩效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根据个人绩效考核分配个人月度绩效工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有效激励的原则,坚持绩效分配向重点岗位和骨干人员倾斜,适度拉开分配档次和分配额度,坚决杜绝平均分配。10人以上的单位,原则上分五档,每档差额掌握在5%左右。

7.3汇总上报:每月月底前,股份公司本部各单位将个人月度绩效工资分配明细表报人力资源部。

7.4结果公布:各单位可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布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

7.5建立绩效谈话制度:各单位领导应就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与本人沟通,提出努力方向或改进建议。

8、年度绩效考核

8.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设五个等级,分别是:特优、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8.2考核者每年必须给出每个被考核者明确的考核等级。

8.3年度绩效考核等级标准见附表2

8.4每年十二月底前,考核单位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当年的表现给出定性的考评等级,填写《年度员工绩效考核表》(附表3)。

8.5考核单位领导评定优秀及特优的人数掌握在本单位普通员工同类别(职员、辅助工人、生产工人)各自总数的20%以内。特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分管领导签字及提供数据所涉及的相关领导签字认可。

8.6考评结束,《年度员工绩效考核表》按档案管理规范归档。

9、年度绩效考核的确认权限

9.1公司本部(不含制造部)员工绩效考核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的,由考核单位的上一级领导确认,特优和优秀两个档次由公司确认。

9.2分公司、子公司、制造部普通员工绩效考核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由各单位按规定办法自行确认;绩效考核为特优和优秀的,由股份公司确认。

9.3公司本部特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三人以内。分公司、子公司、制造部特优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未被确认特优、优秀的分别按优秀、合格认定。

10、绩效考核后,各单位考核人应当就考核结果有关问题与被考核人面谈沟通。

11、绩效考核的结果与月度绩效考核工资、年终效益奖发放、劳动合同签订、职级升降挂钩。具体挂钩办法见相关文件。

1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1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表1:《普通职员月度绩效考评表》、《辅助工人月度绩效考评表》、《生产工人月度绩效考评表》

附表2:《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附表3:《年度员工绩效考核表》

附表2:

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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