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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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1991自 1991-9-1 起执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线路运行和维护第一节线路巡视第二节倒闸操作第三节测量工作第四节砍伐树木第三章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第一节工作票制度第二节工作许可制度第三节工作监护制度第四节工作间断制度第五节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第四章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第一节停电第二节验电第三节挂接地线第五章一般安全措施第一节挖坑第二节立杆和撤杆第三节杆、塔上工作第四节扩线、撤线和紧线第五节爆破第六节起重运输一般规定第六章配电变压器台上的工作第七章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第一节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第二节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第三节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第八章带电作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一般技术措施第三节等电位作业第四节带电断、接引线第五节带电短接设备第六节带电水冲洗第七节带电爆炸压接第八节感应电压防护第九节高架绝缘斗臂车第十节带电气吹清扫第十一节保护间隙第十二节带电检测绝缘子第十三节低压带电作业第十四节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与试验第九章电力电缆工作附录一电力电缆工作附录二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附录三倒闸操作票格式附录四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一览表附录五登高、起重工具试验标准表附录六紧急救护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电气设备是工业生产、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但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和风险。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一、组织措施1.明确工作责任制度:对于电气设备的维护、操作、监控等工作,需要形成明确的责任制度。

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避免职责模糊、责任不明确的情况出现。

2.安全培训:通过组织相关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在安全培训中,需要重点强调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紧急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

3.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需要建立检查记录和反馈机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提出修复建议。

4.安全奖励机制:制定安全工作奖励机制,对在电气设备操作和维护中积极表现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技术措施1.电气设备的选型:在电气设备选型时,需要满足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的设备。

同时,需要考虑设备的功能、易用性、可靠性和维护保养等因素。

2.电气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对于电气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需要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严格按照电路图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安全用电,避免触电、短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安全防护措施:对于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根据设备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

例如,在高压设备中需要采用专门的绝缘材料和隔离措施,避免电击事故的发生。

4.设备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同时在维护和保养中,需要注意操作规范、维护记录、安全保护等问题。

总之,为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需要在组织和技术上采取多种措施。

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才能真正实现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1. 引言电气设备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但由于其特性和潜在的危险性,必须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来确保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本文将探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所需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组织措施2.1 培训和教育为了保证员工对电气设备操作的安全性,组织必须提供充足的培训和教育。

这包括教授员工关于电气安全的基本知识,如电气原理、电气设备维护和操作要点等。

培训还应包括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享和适用的安全法规。

2.2 授权和审批组织还应确保只有经过授权和审批的员工才能接触或操作电气设备。

这意味着只有经过相关培训和严格考核后,员工才能获得合法的权限,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接触电气设备,减少事故风险。

2.3 工作许可和安全审查在进行维修、检修或重大调整之前,组织应实施严格的工作许可程序和安全审查。

这包括在操作之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状态符合安全标准。

工作许可和安全审查确保了一种有序的操作流程,并确保所需的安全措施得到正确实施。

2.4 紧急预案和演练为了应对突发事件,组织应制定和执行紧急预案。

这些预案应包括疏散计划、急救方案和紧急断电等相关操作。

定期的紧急演练可以帮助员工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提高其应变能力。

3. 技术措施3.1 设备维护和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查对于保证其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组织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设备维护计划,并确保合格的技术人员按照计划进行设备维护。

定期的设备检查可以帮助发现潜在问题,及时采取修复措施,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风险。

3.2 电气设备的正确接地电气设备的正确接地是确保其安全性的关键措施之一。

良好的接地可以确保设备的中性点电位稳定,防止电击和火灾的风险。

组织应确保电气设备的正确接地,并定期检查接地系统的有效性。

3.3 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PPE)个人防护设备(PPE)在电气设备操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电气作业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电气作业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电气作业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电气作业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以上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实施,无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有监护人在场。

一、停电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规定必须停电的设备有:1)待检修的设备;2)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设备;3)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虽大于表1规定,但小于表2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4)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2、将工作现场附近不满足安全距离的设备停电,主要是考虑到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意外情况而采取的措施。

3、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接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4、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为了防止在检修断路器或远方控制的隔离开关时,因误操作或试验等引起保护误动作,使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突然跳、合闸而发生意外,必须断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电源,隔离开关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二、验电通过验电可以验证停电设备是否确无电压,可以防止出现带电装设接地线、带电合接地开关等事故的发生。

1、验电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

2、验电前,验电器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方可使用;3、如果在木杆、木梯或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有无电压时,经值班负责人许可,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

4、为了防止某些意外情况发生,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应分别验电;5、高压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35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特殊情况下,可使用绝缘棒代替验电器,根据绝缘棒端有无火花和放电噼啪声来判断有无电压。

6、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因为有可能失灵而错误指示,所以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三、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第6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4、电力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电力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分段母线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
4.4.7接地线、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若由于 设备原因,接地刀闸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和断路器(开 关)合上后,应有保证断路器(开关)不会分闸的措施。
●接地线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
4.4.8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 漆应刮去,并划有黑色标记。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相 连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应合格。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 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
●停电设备各来电侧均应装设接地线
4.4.4对于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工作 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加装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线由工作 人员自装自拆。
●加装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
4.4.5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 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4.2.1.5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检修时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应停电
4.2.2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 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或只经换流器闭锁 隔离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 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 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 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安全距离内未停电的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拦
4.5.3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围 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新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新版)

时段:高峰时段:8:00-12:00,17:00-21:00平时:12:00-17:00,21:00-24:00低谷时段:0:00-8:00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火电厂动力部分)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火电厂动力部分)2

总则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应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3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具有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

1.3.2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3具备必要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4具备必要的安全健康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

1.3.5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4教育和培训。

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作业人员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部分,并应每年考试一次,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专业资料.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有关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应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厂动力部分》讲义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厂动力部分》讲义

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4)
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 每日收工,应清扫现场,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工作票仍由负责人执存(不需要交给运行值班人员,此与电气票规定不同)。 对需要经试运检验检修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1、试运前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所持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 2、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所有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3、若检修设备试运将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和其他作业班组人员安全时,只有将所有作业班组全体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将该设备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时,方可进行试运。 4、试运后工作班需继续工作时,应按下列条件进行: 5、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签发工作票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有关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工作监护制度
对于连续(或连班)作业的工作,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连班负责者,可允许有两个或三个工作负责人相互接替,但应经过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票应按班交接,各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工作现场的交接。(机组大修工作中,这种情况很多,所以特别规定)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h,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2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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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新)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新)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1、目的规范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工作。

2、范围适用于强电人员日常工作。

3、职责3.1维修部经理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

3.2主管、电工负责在工作中遵守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程序及要求4.1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4.1.1断电。

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

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构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4.1.2验电。

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在带电母线上检测一下验电器,确认验电器确实是合格产品。

验电时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4.1.3装设接地线。

将检修设备的三项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

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1.4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栏。

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2工作许可4.2.1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应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4.2.2在配电室内工作,工作许可人应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已实施的安全措施。

如装接地线,遮拦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

在工作地点,应以验电器(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4.2.3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

工作许可人不应改变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需改变,须事先取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

4.2.4在配电室出线电缆的另一端头的停电工作,应得到送电端的值班员的许可,并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作为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关于电气设备上工作时需要遵守的技术措施,以保证安全:1. 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在接触电气设备时,应穿戴具备绝缘功能的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装备,以防止电击和其他伤害。

2. 尽量避免单独作业: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和检修时,尽量避免单独作业,应该至少有一名同事在旁观察和协助,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援助。

3. 确认工作区域已经停电:在进行对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时,必须先确认相关电气设备已经切断电源,避免因误操作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测:对于需要长时间运行的电气设备,应该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测,以确保设备绝缘性能良好,减少因绝缘损坏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5. 遵守操作规程和流程: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流程,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状态或变更操作方式,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

6. 在操作面板上设置明确的警示标识:在电气设备操作面板上应设置明确的警示标识,包括高压警示、禁止触摸等标识,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7. 及时清理现场杂物:在电气设备操作和维护期间,应及时清理现场杂物,确保设备周围的通道畅通,避免因杂物干扰和碰撞引发事故。

8.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公司应该定期组织电气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从而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9. 紧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紧急救援预案,包括对于电气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保证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的安全,需要从个人防护、设备维护、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措施的实施。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是为了确保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电气部分的安全运行制定的规程。

本规程的目的是保障电气安全,减少意外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管理措施1.明确责任:发电厂和变电所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2.建立安全制度:发电厂和变电所应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建立安全制度,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3.安全生产标准:发电厂和变电所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4.灭火设施:发电厂和变电所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和消防水源,保证安全之用。

二、电气设备管理1.设备维护: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运行检查: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定期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设备试验: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定期对设备进行试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4.保护装置:发电厂和变电所应配备完善的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在故障情况下能快速切除故障。

5.过电压保护:发电厂和变电所应配备过电压保护装置,保护设备免受过电压的侵害。

三、电气作业安全1.作业人员:发电厂和变电所应配备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的电气作业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2.工作许可制度: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实行工作许可制度,明确作业人员的权限和责任。

3.盲板处理: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加强盲板的管理,确保盲板的正确安装和拆卸。

4.通风安全:发电厂和变电所应保证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5.电气装置的带电作业:发电厂和变电所应严禁未经授权的带电作业,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四、应急管理1.应急预案: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2.应急演练: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3.应急设施:发电厂和变电所应配备应急设施,包括急救设施和事故处理设备。

总结: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电气部分的安全工作规程是为了保障电气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 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
下层、后验上层。
1.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 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应电压反映在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同时,要注意在拆 除接地线时,防止感应电触电。
1.进行线路作业前,应作好下列停电措施:
a.断开发电厂、变电所(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断器(保险);
b.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
c.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 同杆线路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 电要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330kV 及以上的线路,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情况下,可 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听其 有无放电声。确定线路是否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d.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2.应检查断开后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位置;断 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的熔断管应摘下; 并应在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的 标示牌。
2.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 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 缠绕。拆接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 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2 三禁止:a.禁止操作人和监护人一齐动手操作,失去监护;b.禁止有疑问盲目操作;c.禁止边操作边做与其无关的工作(或聊天),分散精力。
2.3 五不干:a.操作任务不清不干;b.应由操作票而误操作票是不干;c.操作票不合格不干;d.应由监护人而无监护人不干;e.设备编号不清不干。
3 预定的重大操作或运行方式将发生特殊的变化,电气运行专工应提前制订“临时措施”,对倒闸操作进行指导,作出全面安排,提出相应要求和注意事项及事故预想等,使值班人员操作时心中有数。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 倒闸操作发令、接令或联系操作,要正确、清楚,并坚持重复命令,有条件的要录音。
2 操作前要进行三对照,操作中坚持三禁止,操作后坚持复查,整个操作要贯彻五不干。
2.1 三对照:a.对照操作任务和运行方式,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b.对照“模拟图”审查操作票并预演;c.对照设备编号无误后再操作。
4 通过平时技术培训(考问,事故演习),使值班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领会规程条文的精神实质。
5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7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7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7.3.2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

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表5-1中规定的距离。

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7.3.3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高压直流输电设备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

判断时,至少应有两个非同样原理或非同源的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己无电。

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

检查中若发现其他任何信号有异常,均应停止操作,查明原因。

若进行遥控操作,可采用上述的间接方法或其他可靠方法进行间接验电。

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7.3.4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设备上工作。

7.4接地。

7.4.l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经批准可以单人装设接地线的项目及运行人员除外)。

7.4.2 当验明设备确己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多次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7.4.3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7.4.4 对于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工作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加装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线由工作人员自装自拆。

7.4.5 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7.4.6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子工业部(87)电生字8号文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电子工业部(87)电生字8号文
第三十六条工作票中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是否合适,工作的必要性,应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第五十八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取掉已挂的各类标示牌、装设的遮栏、接地线等安全设施,若上述安全设施影响工作时,需取得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五章低压带电工作
第五十九条在设备的带电部位上工作或在运行的电气设备外壳上工作,均称为带电工作。
第六十条不允许在6~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上带电工作,但可以进行低压带电工作。带电工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第三十九条当工作量大,需要长时间工作时,应保留所作全部安全措施(以不妨碍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原则),可不重复签发工作票,但下次开展工作前由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人员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三节工作监护制度
第四十条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人员清楚交待任务、工作范围、应注意事项、带电的部位,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现场工作,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3.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
4.无法制作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而又影响工作的带电设备。
第四十九条在停电时,必须断开各方面有关的电源,停电必须有明显可见到的断开点,严禁带负荷切合隔离刀开关。
第五十条停电范围以满足安全工作为限,不能随意扩大停电范围,在停电前应与水泵站、医务室、锅炉房等重要供电单位联系,防止突然断电造成不良的后果。
第五十六条“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表示有人在设备上工作,不许送电;“禁止合闸”标示牌表示运行中设备不许合闸,两种不能混同使用。

电力作业保证安全的措施

电力作业保证安全的措施

电力作业保证安全的措施
电力作业保证安全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在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使用个人保安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

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等。

具体来说,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电力作业的安全。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安全措施,并在实践中有效运用。

此外,企业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以上措施并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同时,应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电力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制表: 审核: 批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一、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工作票制度;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二、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由于煤矿供电的特殊性,对于工作票和事故抢修单的制式(格式),可参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检修工作票、倒闸操作票等。

但工作票内容必须齐全。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禁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三、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使用与期限。

1.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⑴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应清楚。

⑵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⑶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

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⑷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⑸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⑹工作票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以由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

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单位备案。

⑺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

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⑻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2.工作票的使用:⑴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a.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它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b.直流双极停用,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保证电力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地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保证电力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地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一.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一般包括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以及恢复送电制度。

1.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热力和机械设备以及电力线路上工作的书面命令书。

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及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并实施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等的书面依据。

对于发电厂、变电所来说,由于各种工作条件下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不同,采取的安全措施也不一致,工作票的形式也有所区别。

工作票的形式主要有七种:发电厂(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发电厂(变电所)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及一级、二级动火工作票。

对于各种工作票的填用X围,《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发电厂或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应填用发电厂(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

在发电厂或变电所的电气设备上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作业,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接线回路上工作而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等,应填用发电厂(变电所)第二种工作票。

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应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在电力线路上带电作业;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在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应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在热力机械生产现场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它适用的X围有: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以及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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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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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
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
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停电
1.进行线路作业前,应作好下列停电措施:
a.断开发电厂、变电所(包括用户)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b.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c.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d.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2.应检查断开后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位置;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
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式熔断器(保险)的熔断管应摘下;并应在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机构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

验电要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330kV 及以上的线路,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情况下,可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

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听其有无放电声。

确定线路是否确无电压。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2.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

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三、挂接地线
1.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各工作班(组)应
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

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若有感应电压反映在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

同时,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线时,防止感应电触电。

2.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3.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

拆接地线时的程序与此相反。

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

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4. 接地线应有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

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 。

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相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和短路线。

两线一地制系统的线路经验电后,装接地线的规定,由各供电
局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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