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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一人)
公司章程(一人)公司章程(一人)引言概述: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股东权益等内容。
对于一人公司来说,制定一份合理的章程尤为重要,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1.1 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正式名称,确保名称的合法性和独特性。
1.2 注册地: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地,包括国家、省份、城市等详细信息。
二、公司目标和经营范围2.1 公司目标: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包括盈利目标、市场定位等,以便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
2.2 经营范围:公司章程应详细列举公司的经营范围,确保公司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2.3 业务拓展: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未来可能扩展的业务范围,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三、股东权益和责任3.1 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股东的权益,包括股权比例、分红权、表决权等,以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
3.2 股东责任:公司章程应规定股东的责任,包括资金投入、业务参与等,以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
3.3 股东决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决策的方式和程序,如股东会议、表决方式等,以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公司管理和组织结构4.1 公司管理层: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等,以确保公司的有效管理。
4.2 组织结构: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各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4.3 决策程序: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决策的程序,包括决策的权限、流程等,以确保公司决策的高效性和合法性。
五、公司财务和审计5.1 财务管理: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批流程等,以确保公司财务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5.2 资金使用:公司章程应规定公司资金的使用方式和限制,以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5.3 审计制度: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审计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一、公司名称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英文名称为:(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名称可以用中文、外文或中外文相结合。
公司名称必须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字样,括号内应注明注册地。
注释: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形式,其股东只承担其出资额度的责任。
公司名称必须明确表明公司类型,在后面必须加上“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注册地址)。
注:公司注册地址要说明确切的地址,不能使用电话号码或邮政信箱等,地址应为实际存在的地点。
三、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开展商务、市场营销、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和宣传资料等服务。
(二)开展网络媒体、广播电视、传媒网络、新闻出版等信息服务业务。
(三)提供展览、展示、博览会等展览展示服务。
(四)定制、代理、销售装置、家具、饰品、高档礼品、艺术品和手工艺品等。
(五)提供旅游、酒店、餐饮等服务。
(六)投资、经营实业和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经营活动。
注释: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的业务活动范围,是公司经商的基础和依据。
四、公司组织形式第四条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名自然人或法人独资投资组建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出资人与公司为两个主体,出资人享有有限责任,即其只承担出资额度的责任。
五、公司注册资本及分配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出资人(人名或公司名称)缴纳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一)出资方式:(注明出资方式)(二)股权比例:(注明股权比例)(三)利润分配:(注明利润分配方案)注释:注册资本是指一家公司在注册时注入的资本金,是公司开展业务的基础。
出资人可采取货币出资方式、实物出资方式,以及知识产权出资方式等。
股权比例是指出资人在公司股份中所占的比例,可根据资金大小、劳动时间等要素决定。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获得的纯利润在股东间的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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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人民币。
第四章公司股东的姓名(名称)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各自的名称(姓名)分别为: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到位。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为: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到位出资时间金额(万元)比例% 金额(元)出资方式合计货币第六章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第六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6、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报告;8、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力。
第七条公司股东履行下列义务:1、按时缴纳出资;2、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4、在股东会记录、纪要等相关的文件上签名。
第七章股东的股权转让第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第九条股东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完整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
乌鲁木齐***********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独自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
为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特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存在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类型和住所【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
【第四条】公司的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五条】公司的住所为:。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为: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由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五章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货币出资10万元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出任公司执行董事;2、兼任、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3、聘任或解聘公司监事;4、聘用或解聘公司财会人员;5、了解和查阅公司财务报告;6、公司终止后,依法处置公司的剩余财产;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定;9、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4、依其所认缴的出资承担公司的债务;5、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6、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第七章股东的出资转让和继承【第十三条】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全部或部分转让出资,并由股东签署书面同意的文件和出资转让合同。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全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第六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十条公司股东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缴纳出资的,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依据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执行董事决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五)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享有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应当使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六)不得抽逃出资;(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八)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公司名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第五条公司出资人本公司的出资人为[出资人姓名],其出资额为[出资额]万元。
第六条公司股权1. 本公司的股权份额与出资额相对应,由出资人持有。
2. 出资人可转让其股权份额,但需经其他股东允许,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1. 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2.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共同推荐产生。
3. 董事会的职责与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总经理1. 公司设有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经股东大会确认。
2.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解散与清算1. 出资人一致决定解散公司的情况下,公司解散。
2. 公司解散后,由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章程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七条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附件1》2. 《附件2》...第十八条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法律名词1:法律名词1的解释。
2. 法律名词2:法律名词2的解释。
...第十九条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艰难及解决办法:1. 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可通过寻求银行贷款、引入新的股东等方式解决。
2. 遇到法律法规变动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最后,本章程于[日期]签署生效。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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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五条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各股东应当按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
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 应当由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或由全体股东协商作价,
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
上, 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同意。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无
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
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 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
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条 依照前两条转让股权后,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
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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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旅游,住宿;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开发及技术咨询、农林开发树木种植、农业基地
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农业交易市场
的投资与开发) 、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 。游旅游项目开发(对旅游业开发) ;批
发和零售贸易。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 纠正该行为,造成经
最新版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最新版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第十三条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注册地名称]。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公司从事以下业务:(列举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实缴。
第五条公司的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仅限于其出资额。
第六条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股东讨论通过,并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注册。
第七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公司的股东为[股东姓名],其持有公司全部股份。
第九条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股东会议由公司股东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条股东会议的召集:股东会议应提前[召开时间]通知股东,并说明会议议程。
第十一条股东会议的决议:股东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多数表决通过,对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需经全体股东以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同时承担公司债务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或法人。
转让股权应经股东会议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董事长:公司设立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组织召开。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董事的任职:董事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任期],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负有决策责任,必须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监事:公司设立监事,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
监事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织召开。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一人有限公司的运营,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英文名称为XXX Co., Ltd. 公司注册地为XXX市。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四条本公司的股东为一人,即XXX(以下简称“股东”)。
第五条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享有相应的决策权。
第六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限于其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将其股权转让给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三方。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会议决议需经过董事会多数股东的允许方可生效。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担任监事长,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经理,由董事长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报表编制。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四条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出资、借款、融资等。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并及时向股东和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第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方式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散第十七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过董事会多数股东的允许,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公司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多数股东的允许决定解散。
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活动,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一人有限公司,简称为XXX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详见公司营业执照。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惟一的自然人股东,即XXX先生/女士。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先生/女士。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币种为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的财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条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对公司及其股东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股东担任,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的需要决定董事会成员的人数,任免董事会成员。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 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合作事项;3. 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4. 选举和罢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5.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 决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散。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应由董事会成员以简单多数通过,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公司监事会由公司股东担任,监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1. 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2. 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3. 提出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建议和意见;4.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5. 审查和决定公司的财务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会的决议应由监事会成员以简单多数通过,并在监事会会议上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命,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第十九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一个人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如: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等]第五条公司宗旨:[公司发展理念、目标等]第六条公司设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第二章股东第七条股东资格:凡认缴公司章程规定之股本,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均为公司股东。
第八条股东权利:1. 参与公司决策权;2. 收益分配权;3. 公司终止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权;4. 股东大会临时提议权;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股本;2. 不得泄露公司秘密;3.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4. 遵守公司章程;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股权转让:1.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 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向新股东出具新的股东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性质: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会议:1.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b.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c. 股东请求时;d.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e.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时;f.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年一人公司章程
一人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英文名为 [Company Name]。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营业期限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
第四条、公司地址本公司的地址为 [公司地址]。
第二章:资产第五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注册资本金额] 元(人民币)。
第六条、股权份额本公司股权份额为一人持有。
第七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
第八条、财务管理本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建立财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会计报告、财务预算和审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管理第九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担任董事。
第十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章程等重要事项;2.讨论和决定重大的投资、经营和财务决策;3.监督和检查经理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十一条、经理本公司设立经理,由公司股东担任。
第十二条、经理职权经理行使以下职权:1.组织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2.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独立做出营利性决策;3.在公司股东会决定的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公司利益。
第四章:股东大会第十三条、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
如有必要,也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选举和罢免董事;2.审核和批准公司的经营计划、预算和年度报告;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五条、章程修改程序本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由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六条、章程修改内容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明确修改的具体内容,并说明修改的原因和目的。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章程的解释本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集体行使。
第十八条、章程的其他事项章程未涉及的其他有关公司管理、经营事项,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九条、章程的生效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以上就是本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7-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含一个企业法人股东) - 副本
公司章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总则为明晰公司的产权关系,明确股东和公司管理机构的权力、义务及职责,保障公司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股东协商,制定本章程。
l、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入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一条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1、公司名称:公司2、公司住所:3、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60 万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
第四条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认缴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期限:以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出资期限前全部缴足。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条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职权l、股东权利:(1)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2)依照法律及本章程的规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分取红利、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决议、监事决议或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4)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认缴出资;(5)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2、股东负有下列义务:(1)按期足额交纳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的出资;(2)依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公司登记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 * 公司法》和《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第二章资本第七条公司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注:暂不实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表述实缴情况。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九条公司登记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024最新)
**有限公司章程(本章程于**年*月*日重新修订)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区**路**号**室。
(具体到房间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和名称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注:1股东姓名(名称):自然人股东填写姓名,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的,填写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事业法人法人登记证上的名称;2 证件号码: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 住所:自然人填写身份证上的住址,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的,填写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事业法人法人登记证上的住所。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5、依法转让出资权;6、对公司其它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权。
第七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六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和认缴出资比例和认缴出资时间:(1、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认缴出资期限:最后出资期限应在经营期限之前。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一人)
承诺书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人一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一、本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证只成立一户一人有限公司;二、本人保证申请注册的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是个人的独立财产。
若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方式如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本公司不设股东会。
但股东在做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存档。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担任。
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定;(二)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设一名经理,由担任,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其他职权。
《一人公司章程》通用版
一人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自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所在城市XXX(自选)。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自选)。
第二章公司组成和权利第五条公司组成本公司由一名股东组成。
第六条股东权利本公司股东享有公司资产分红权、投票权和知情权等。
第七条股东义务本公司股东有义务履行合同、监督公司运营、维护公司声誉等义务。
第三章公司运营第八条公司管理本公司采取董事会管理的方式,由股东担任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看管公司资产;2.监督公司业务运营;3.决定公司经营战略;4.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等。
第九条公司经营决策本公司经营决策由董事长作出,必须经过董事会的讨论和表决。
第十条公司业务外包及合同签订本公司业务外包及合同签订,由股东+董事长共同决策。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本公司财务由股东负责,包括公司账目记录、审计、税务、报告等。
第四章股东会议第十二条股东会议召开方式本公司股东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召开方式: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召开。
第十三条股东会议参加人员本公司股东会议每次召开,股东本人必须参加。
如需委托他人代理参加须提前告知。
第十四条股东会议决议本公司股东会议决议需获得股东50%以上同意才可生效,但重大事项(如增资和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及解散)需获得股东2/3以上表决通过才可生效。
第五章公司清算第十五条公司清算方式本公司应提前确定清算方式,由股东负责清算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清算后资产分配本公司清算后,按照以下顺序分配资产:1.清偿公司债务;2.偿还股东投资本金和收益;3.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清算所得。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修改第十七条公司章程的修改本公司章程需由股东提议并经过股东会议表决,获得2/3以上同意才可生效。
第十八条公司章程的备案本公司章程修改完成后,应依法办理章程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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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徐秀莲、张家信二人出资设立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
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鹿邑县宋河镇宋河路387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白酒生产销售。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
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徐秀莲,住所河南省鹿邑县宋河镇白佛行政村两河口22号,身份证号码412725************。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徐秀莲: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半年内缴足。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
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
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为徐秀莲,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七条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十九条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
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
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产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叁年,任期届满,
可委派连任。
第二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因转让股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
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
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二十五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九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
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公司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决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2016年07月05日
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
股东决议
股东徐秀莲于2016年7月5日,在公司办公室做出如下决议:
1、决定投资组建“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住所为鹿邑县宋河镇宋河路387号,公司经营范围:白酒生产销售。
2、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具体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所占比例如下: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额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3、出资时间:2016年7月5日。
4、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
表人,由徐秀莲担任。
5、公司设监事一人,聘用徐统忠担任。
6、公司设经理一人,聘用徐秀莲担任。
7、制定了公司章程。
以上决议内容及签字均真实有效,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引起
的后果与贵局无关。
股东签字:
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
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
任职文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由徐秀莲担任“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聘任徐统忠为“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监事。
聘任徐秀莲为“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经理。
股东签字:
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承诺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既在鹿邑县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河南省古宋酒
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不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河南省古宋酒业有限公司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