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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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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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住所 标的、数量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 质量标准与质保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验收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解除或终止 争议解决条款
➢ 目前产品的质量标准一般分为三类:一类是国家标准,一类是 行业标准,还有就是厂家标准。
➢ 国家标准有许多是强制性的,也有部分是倡导性的,行业标准, 一般是倡导性的。厂家标准可能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 可能劣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标准就行。 产品质量标准,是检验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原因:名称应为准确的全称,写明电话及地址,争议发生后便于 诉讼、仲裁等机构送达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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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住所 标的、数量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 质量标准与质保 交货条款 验收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解除或终止 争议解决条款
➢ 标的,即交易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的产品可能会 有多种不同的规格、型号,有的公司甚至会拥有多个品牌。
➢ 数量,计量单位要写清楚。 ➢ 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一定期限的合同,可能对标的的具体规
格、型号 、数量等不进行约定,只是约定购买公司系列产品。在合 同中约定对方下订单,在订单中对该批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 品牌、数量,以订单为准。(也有企业喜欢书面通知的形式,但不 管如何,应写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
➢ 接受货物的一方为买受人。买受人义务: 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对标的物检查通 知的义务。
➢ 特点:有偿、双务、诺成、不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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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基本法理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
• 主体合法(有主体资格和相应行为能力); • 标的合法(禁止流通物不可作为标的); • 内容合法(双方权利义务公平、不违法); • 形式与程序合法(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

买卖合同讲座ppt(一)2024

买卖合同讲座ppt(一)2024

买卖合同讲座PPT(一)尊敬的各位听众,今天我将为大家带来关于买卖合同的讲座。

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对于商家和消费者来说都极为重要。

本讲座将从买卖合同的定义、要素、签订流程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等方面进行介绍,希望能为大家对买卖合同有更全面的了解。

一、买卖合同的定义买卖合同是指买方与卖方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

它是一种法律行为,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二、买卖合同的要素1. 合同当事人:买方和卖方是买卖合同的主要当事人,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 商品或服务: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买卖的具体商品或服务内容。

3. 价格:合同中必须约定买卖的价格,这是交易双方达成协议的重要依据。

4. 履行方式:合同中需要明确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方式、时间以及买方的付款方式等。

5. 其他条款:合同中还可约定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条款,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三、买卖合同的签订流程1. 信息沟通:买方与卖方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明确双方的需求和条件。

2. 协商谈判:双方根据各自的意愿和利益,在协商和谈判的过程中就合同的要素进行讨论和约定。

3. 合同起草:根据协商谈判的结果,买方或卖方起草合同文本,并将其提供给对方审核。

4. 签约确认:双方对合同文本进行逐条确认,确保无误后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

5. 履行合同:依照合同约定,买方支付货款,卖方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

6. 合同归档:将合同存档备查,以便日后权益维护和纠纷解决。

四、买卖合同中的常见法律条款1. 商品的质量保证:合同常规约定商品应符合商业上的一般标准,如存在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

2. 交付日期和方式:合同中约定卖方应在何时、何地以及何种方式交付商品。

3. 价格调整条款:如合同约定了价格调整机制,需明确调整的依据和范围。

4. 违约责任: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5. 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当双方发生争议时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ppt课件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ppt课件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合 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 的标的物。 2、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名称 是否确定。 3、根据不断变动的现实条件,审查合同标的是 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2、合同标的确定性
『案例二』合同标的物不清,形成争议 甲、乙两单位签订一设备租赁协议,甲方将真空
离子镀膜机出租给乙方,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等事 项。租期届满时,乙方交付设备时,甲方发现不是其 出租的设备。由于时间较长,原办事人员都已离职, 从双方的协议中,找不到租赁物的型号或是明显特征, 因此引发纠纷。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甲方拉回 一台不属于自己的设备,约损失15万元。
(二)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 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2、找准交易对象(国际贸易中尤其重要)

合同法讲座

合同法讲座
(一)资信考察 1、自然人,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 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判断的 标准:能维持当地一般居民的生活水平),视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企业 ①、企业的下属部门,比如企业的下属部门—部门、科室等。 这一类主体是没有独立的资格,不具备成为合同主体的资格, 因此不能签约。 ②、企业的分支机构,有分厂、分公司、分行、办事处等。 这些企业的分支机构有的有对处业务资格,有的没有,或者 有一定的权限。 ③、是企业法人,有各类公司、国有、合资、集体企业 ④、是非法人企业,比如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个体企业等。 这两类组织一般有自有的资产和一定的经营范围,是可以以 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



2.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但是合同 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补充合同,对于合同标准合同没有规定的事项,可以 制作补充协议,对于补充协议要和原合同一致的方式签定, 要标明原合同号,内容上不要有重复。对于修正原合同的, 要特别注明修正的是原合同的第几条第几款(条、款、项、 目),要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一样具有法 律效力。

合同附件的作用主要有两个: 第一、以其内容证明当事人的身份、经营资格,例如身 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第二、用于说明交易内容的细节,如品牌、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单价、服务标准、产品说明等与本合同密切的重 要文件。
二、合同签订的流程管理

(二)合同生效后的法律风险管理

1、几种抗辩权的行使 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 利。 《合同法》中规定的抗辩权有三类,分别是同时履行抗 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民法典合同编讲座ppt(一)2024

民法典合同编讲座ppt(一)2024

民法典合同编讲座ppt(一)尊敬的各位讲座参与者,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为大家带来今天的讲座,主题是《民法典合同编》的介绍。

民法典合同编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合同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次讲座将从合同的基本概念、要素以及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希望通过本次讲座,能够增加大家对合同法律知识的了解和应用能力。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是指合法的协议,自愿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约束力。

合同的基本特征包括自愿性、平等性、有偿性、合法性。

合同的种类繁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民事合同、经济合同、社会合同等。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等。

合同的当事人指合同的订立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对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形式指合同的成立形式,可以是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电子合同等。

三、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主要包括要约、承诺、接受等要件。

要约是指向特定对象约定办理某项交易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发出要约的一方向另一方声明,愿意按照要约的内容办理交易。

接受是指另一方对承诺表达同意的行为。

合同的效力指合同产生法律效果的能力,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就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四、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的履行是指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行为。

变更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行为表示。

五、合同的违约和解除合同的违约是指一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解除合同是指因为合同当事人之一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不能达到预定目的而提前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通过本次讲座,我们对民法典合同编的基本概念、要素、成立和效力、履行和变更、违约和解除等方面进行了简要介绍。

民法典合同编是民法典中的核心部分之一,涵盖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讲座PPT(精编课件).ppt

合同法讲座PPT(精编课件).ppt
精品课件
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合同未成立, 或被确认为 无效或被撤 销时,才会 涉及缔约上 的过失责任。
精品课件
案例(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M与L公司是竞争对手,H公司是M、L两家公 司竞争产品的潜在客户。 M公司本无意与H公司合作,但为了限制L公司 的订单,在其与H的谈判过程中,M向H允诺如 果H不与L公司订立产品采购合同,则M与H订 立合作合同。 H公司信赖M公司的允诺而未与L公司订立采购 合同,但M最终拒绝与H订约而使H公司遭受损 失。
精品课件
《合同法》之
合同的效力
精品课件
合同生效的时间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比较)
意义
关系
要件
合 反 应 当 事 人 违 法 合 同 虽 意思表示、当事人
同 的 意 志 , 体 成立,但不 主要条款一致即告成
成 现合同自由 产生合同效 立
立 原则
力。

一般生效要件;
同 国 家 对 于 合 成 立 是 生 效 特别生效要件: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 要约。
精品课件
要约的定义
要约的4项标准
(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2)发出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具体、确定 ; (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4)要约必须经送达到对方 。
要约与要约邀请在效力上的区别
精品课件
要约的生效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 假借(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订立合同, 恶意(损害对方或他人利益)进行磋商 ;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包括:
(1)财产状况或履约能力的告知义务; (2)瑕疵告知义务,不得故意隐瞒产品瑕疵 (3)性能和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 ▪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43A先合

合同法合规管理专题讲座

合同法合规管理专题讲座

合同法合规管理专题讲座第一条合同法概述a. 合同法的定义及作用① 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其作用在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② 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③ 合同法对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成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b.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① 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合同内容,不受他人干涉。

② 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③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胁迫对方。

c.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① 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② 合同的效力: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 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④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

⑤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关系。

第二条合同法合规管理的重要性a. 合同法合规管理的作用① 预防合同风险:通过合同法合规管理,可以预防合同纠纷,降低合同风险。

② 保障企业利益: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损失。

③ 提高企业竞争力:合规管理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

b. 合同法合规管理的意义① 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② 保障合同当事人权益: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③ 促进经济发展:合同法合规管理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c. 合同法合规管理的挑战① 法律法规更新迅速: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合规策略。

② 企业内部合规意识不足:部分企业对合同法合规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合规风险。

③ 合同管理人才短缺:合同法合规管理需要专业人才,企业面临人才短缺的挑战。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分公司、子公司与总公司 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对外签署合同需总公司授权 子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
注:不与公司的内部职能机构签合同
2、资信调查(履行能力)
(1)注册资本 (2)营业执照(范围、有效期间):主体的存续,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 照。 (3)有无重大诉讼、被执行案件
3、 合同权利义务协商明确
1、催告或函告
当一方合同义务不履行或履行不当时,须及时催告或函告,并特别注意保留 相关证据。
2、行使抗辩权
3、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 ,当时效期间届满 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权利的制度。
诉讼时效的有关问题
*一般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 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先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15、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第六十八、六十九条
16、代位权行使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17、撤销权的行使
(1)“撤销行为,而非合同”。《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2)时效:“一年”。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
18、当事人名称变更
名称变更,不影响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合同法》第七十六条
4、合同预警机制
(1)逾期不付,发催款函。 (2)时效期满前3个月发律师函。 (3)时效期满前1个月提起诉讼。 (4)密切关注对方公司存续状态(股东变更、停业、注销、破产清算,立即起 诉、保全)。
5、时效经过后的处理
(1)原则:“死马当活马医” (2)方式: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让对方在催收函等催告性质的函件上盖章或负责 人签字。
*特殊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 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合同的讲座。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规范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下我将从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单来说,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愿达成协议。

2.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2. 承诺:另一方对要约表示同意。

3. 合同成立: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履行义务。

2. 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适当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1. 实物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直接交付实物。

2. 货币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货币。

3. 其他履行方式:如提供服务、转移权利等。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1.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

2.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法》的专题讲座(ppt 82页)

《合同法》的专题讲座(ppt 82页)
• (1)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及法律后 果:所谓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指 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中,对要约有关合 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
• 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 决争议方法的内容作出了修改。如果承诺 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便不构 成承诺,而视为一项新要约或反要约。
• 例如:甲乙双方的租房协议5月到期,乙 方在5月底仍接收甲方支付的6月份的租 金,就可以推定乙同意6月份继续租房于 甲,乙接受甲的租金行为就可以推定甲 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成立并有效。
• 四、合同的内容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
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必备条款) • 2、标的(必备条款) • 3、数量(必备条款)4、质量 • 5、价款或酬金 •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7、违约责任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撤回要约的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已经到达受要 约人,该要约便不可撤回。
• 4、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在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 效力的意思表示。
• 撤销要约的条件:撤销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 约人。但是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明 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 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合同作 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撤销。

• (2)承诺的有效要件: • A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B 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 C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D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的表示方式:承诺的表示方式应
与要约相一致,即要约以什么方式作出, 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作出。
• 承诺的表示方式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2、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不 明确,缺乏必要的书面形式。有 的土地承包多是发包方“画地为 牢”或“指河为界”,条款不完 善,表述不准确,对土地的面积 或位置没有明确规定,致使许多 情况下双方发生纠纷案件事实很 难查明。
3、发包程序不合法。集体土地所有权 主体的概念模糊,“农民集体”没有明确的 法人代表,在行使具体权力时,作为所有权 人的农民集体的真实意愿难以得到真正体现, 对于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在发包土地时, 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一 些农村干部利用其地位,充当所有权代言人, 为自己牟取利益,一旦发生争议,又以合同 订立程序违法为由进行抗辩,使农民长期而 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实现。
增设预期违约制度。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 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合同事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 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是 英美合同的特有制度,分为明示违约和 默示违约。是在合同有效成立至履行期 满前,对对方不履行合同的补救措施。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有 同样规定。
二、农业承包合同
农业承包合同又称农村土地承包 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 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 间就集体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 然资源所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因承 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还是外 部成员的不同,农业承包合同可分为 内部承包合同与外部承包合同两种。
有效合同的条件: ①行为人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要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④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从合同法理论看,合同无效 主要有五个方面:主体不合格、 客体侵犯法律保护的对象、内容 不合法、外部形式不合法和无权 代理。附条件的合同,条件不成 就;附期限的合同,期限未届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同.

合同法宣讲

合同法宣讲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站在这里,为大家宣讲一下我国的合同法。

合同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我将从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等方面,为大家做一个简要的讲解。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法的基本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合同。

书面合同是指以文字形式表达当事人意愿的合同;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交流达成的协议;其他形式的合同是指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以外的其他形式的合同,如行为表示等。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优先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对方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

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隶属。

公平原则是指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体现公平,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变更、解除合同。

法律优先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或者惯例。

那么,如何订立一个有效的合同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 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 合同的目的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还需要满足一些特殊要求,如房地产买卖合同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等。

合同法知识讲座

合同法知识讲座

合同法知识讲座介绍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解除等法律规定的一门法律,是商务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

本篇文档将对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进行讲解,使读者对合同法有更系统、全面的认识。

一、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是我国民法总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商业和民事交易具有基本约束力。

合同法的基本宗旨是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交易和社会经济发展。

合同法是以自由意思原则为基础的,即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法律强调合同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和合同内容的平等协商。

二、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包括合同的要素、合同的形式和合同的生效。

1.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是指构成合同的基本要件,分为主体要件和客体要件。

主体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和行为能力,客体要件是指合同的标的物及其内容。

2. 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的表达方式,包括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形式不限,但某些特定合同需要按照法定形式进行。

3.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和条件。

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事先约定或者根据合同的性质和情况确定。

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主要合同要素的齐全、真实意思表示和合法目的等。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约束当事人的力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效力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三种情况。

1. 有效合同有效合同是指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要件和程序的合同。

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有效的,具有强制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责任。

2.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合同法律效力不存在的,无效合同的效果等同于未订立合同。

3. 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况。

可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虚假意思表示、合同标的的严重失误、合同当事人的重大过失等。

四、合同的履行和解除1.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讲座课件PPT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讲座课件PPT
• 法条解释规则:文义解释:依合同所使用的词句进行解释;整体解释:不拘泥于个别文字而立足于合同 订立全过程及合同全部条款进行解释;目的解释:按最符合合同目的的方法进行解释;交易习惯解释: 依相应的交易习惯进行解释;诚信解释: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
合同的条款
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合同法第125条 《合同法》第125条第二款: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
合同的订立
承诺:是指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约定期间内作出的对要约的同意。承诺的形式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口头、 书面等方式)作出,也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通过行为(以交货、付款等方式)作出承诺。 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一致,不能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关于“要约”及“承诺”的各个节点
要约撤回 要约发出
要约到达 要约撤销
典型的恶意磋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订立
举例阐述“缔约过失责任”:
2.假设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 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 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 甲了解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 绝签订合同。
3.假设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 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 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 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 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要此种零件,终止 谈判,乙公司不同意,遂起纠纷。
典型的订约欺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 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不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甲不需要赔偿乙公司任何损失。
PART 03
合同的条款
Prevention of contract legal risks

合同法律培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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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培训讲座1. 引言在商业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工具。

它是约束各方行为的协议,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保护。

然而,由于缺乏对合同法律的充分了解,很多人在签署合同时存在一些风险。

因此,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合同法律并避免潜在的风险,本次讲座将深入介绍合同的基本概念、要素和注意事项。

2.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2.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

2.2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协议:当事人之间就某项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对价:合同的对价是交换双方各自让渡或提供给对方的利益。

•当事人的法定资格: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3 合同的特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合法性: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目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自愿性:签署合同是双方自愿行为,不得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强迫对方签署。

•平等互利性: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各自获取相对平等的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必须诚实守信,履行各自的义务。

•即时性:合同的履行应根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

3. 合同的类型3.1 根据合同成立的方式•口头合同:当事人通过口头协商达成合同。

•书面合同: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合同,可以是纸质文件或电子文档。

3.2 根据合同的性质•买卖合同:买方购买商品或服务,卖方提供商品或服务。

•租赁合同:出租方将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金。

•委托合同: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办理某项事务。

•劳动合同: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合同。

3.3 根据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不具备法律效力。

•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4. 合同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风险,为了避免出现问题,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阅读合同: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法知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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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不能与企业的内部部门签订合同。
➢再次,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问题。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属于“其他组织”的一种,可以签订合同,要确保其有 效的营业执照,与总公司一并进行审查;子公司则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
防范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合同一定要盖公司的合同章或公章,其中公章的效力高于签字,即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的签字系伪造,合同仍然有效。对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对外签订合同应 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变更时应有法人重新签发的新的授 权委托书。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并通过一定渠道 予以核实(如到当地工商局网站核对注册信息),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 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类型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撤销权的行使
➢时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须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当事人请求变更,人民法院、仲裁庭可予以变更,但不能撤销,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
➢应避免合同修改带来新的法律风险。应严格控制和规范合同修改的程序。
➢及时协商变更、撤销或解除合同。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市场的波动变化,对确需对 合同条款进行变更调整的要及时变更,变更合同必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发现签订合同 时,己方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对方欺诈或胁迫或乘人之危,使 己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则可行使撤销权。注意期限是除斥期间为一年。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发生的 常见诱因

合同法知识培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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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知识培训讲座尊敬的各位听众,欢迎大家参加我们今天的合同法知识培训讲座。

合同法是商业和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法律领域之一,对于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讲座将为大家介绍合同法的基本概念、要素、形式和解除等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

第一部分: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法是一门研究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学科。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中一种常见的形式,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通过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的成立和履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有合法的目的、合法的形式和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二部分:合同法的要素合同法的要素包括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合同主体是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权益和义务,应当明确、具体和合法。

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合同可能还需要符合特定的形式要求,例如不动产买卖合同需要采用公证形式。

第三部分:合同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根据合同的成立方式,可以分为双方互相达成协议的合同和单方声明的合同。

根据合同的约定,可以分为有条件合同和无条件合同。

不同类型的合同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相关的法律条款。

第四部分: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终止前,当事人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终止合同关系。

合同的解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一方违约、合同无效等。

解除合同的方式包括协商解除、诉讼解除和法律规定的解除。

当事人在解除合同前应当了解合同解除的具体程序和法律后果,避免引发争议和纠纷。

在合同法知识的培训讲座中,我们介绍了合同法的基本概念、要素、分类和解除等内容。

合同法是一门复杂而且重要的法律学科,在商业和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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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介绍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保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护并得到履行。

然而,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合同法律风险,本次讲座将就合同的基本要素、法律风险以及防范措施进行详细讲解。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作为一种合法约束双方的法律文件,有一些基本要素需要满足: - 合意:双方自愿达成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

- 财产内容:合同必须约定一定的权益内容,如货物、服务、金钱等。

- 合法对象:合同的对象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 合法形式:一些特定类型的合同需要以特定形式书面签订,如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法律风险合同风险的来源合同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条款不清楚或不完善:合同中的条款如果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容易导致争议和法律纠纷。

2. 违约风险: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违约,进而引发法律诉讼。

3. 误解和误译:合同中的条款意义被误解或误译,导致不同解释和理解,可能引发争议。

4. 合同条款违法: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对于不同类型的合同,存在一些特定的法律风险,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 1. 质量风险: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万一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服务质量差,可能导致合同纠纷。

2. 违约风险:一方或双方无法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可能导致违约纠纷和法律诉讼。

3. 交付风险:在交付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发生物流问题、延误等情况,导致合同履行困难。

4. 保密风险:在合同中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信息时,可能存在泄漏和被滥用的风险。

5. 纠纷解决风险:合同纠纷的解决过程可能耗时耗力,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好解决方式,很可能导致长期纠纷。

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为了降低合同法律风险,以下是一些防范措施值得注意: 1. 合同条款的明确:合同条款应该尽量明确和详细,避免留下模糊不清的解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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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知识讲座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协议
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合同主体的适格性
一般是个人,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1、共有财产,需共有人共同签字
如夫妻共同财产要夫妻双方签字。

一方来签,怎么办?
(1)电话询问,录音
(2)发短信(微信)如:您什么能来补签一下字?定金收到了吗?
(3)碰到之后及时补签
案例:夫妻一方签字,另一方不认可引发纠纷。

2、公司的房屋出售,一般要有股东会决议
3、优先购买权
(1)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合法是合同最基本的要求,一切合同都应以合法为前提,不合法的合同通常会导致内容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

合同有效的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的合同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合同形式的规范性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
格式合同、格式条款
第一,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合同法》第39条规定) 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40条规定)
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合同法》第41条规定) 跳单条款
约定条款中排除其他中介公司与顾客交易的条款,这属于居间合同中“跳单”格式条款,虽然合法有效,但是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这种“跳单”格式条款,其本意是为防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绕开中介公司而与原房主成交,致其无法得到应得的服务费,该约定并不存在免
除一方责任等无效情形,故应认定有效。

根据该条款,衡量买方是否构成“跳单”,关键是看其是否利用该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

如果未利用此条件,而是通过其他公众可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则买方就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买卖合同成立。

四、合同条款的完备性
几个重要条款
1、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如何约定?我们最担心的问题,一定要有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常见形式——违约金
(2)尽可能明确违约金
(3)按比例约定:比如买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担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卖方逾期交房,千分之一,对等
(4)根本违约,未履行合同,按合同标的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一般不超过30%
(5)按金额约定,每逾期一天,支付1000元违约金。

(6)(2)违约责任的常见形式——赔偿损失
(7)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然而在实践中,许多损失的证据往往是很难提供的。

房屋差价损失
2、定金条款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担保性和惩罚性。

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
3、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
争议解决的途径:
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诉讼、仲裁
了解:诉讼和仲裁的区别
法院裁决和仲裁机构仲裁是两种相互排斥的解决方式,选择了其中一种方式,就不能采用另一种方式。

选择仲裁必须事先约定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否则只能诉讼。

仲裁是一裁终局,法院是两审终审。

仲裁只限于商事领域,法院受案范围广。

4、协议管辖
明确管辖法院不仅有利于争议得到迅速解决,而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34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只限于合同纠纷)
出于地方保护、诉讼成本考虑,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选择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方占据主导地位时应尽可能选择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五、合同文字表达的严谨性
还欠款和还欠款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土地证、房产证登记的是否一致,如权利人、位置是否一致
案例:产权证登记的-102,土地证登记的102
六、合同内容的可操作性
可操作性指的是合同“实用”,也就是说,合同规定的内容必须是
A、能够履行的;
B、合同签订后必须遵照执行。

原则:在维护自身利益为出发点,适当兼顾公平合理性。

1、条款要公平合理
如:约定5月份办证过户,办不到证买方付款30%,卖方交房
交易流程:
(1)、分期付款:付定金-付大部分房款-交房-付尾款至中介-过户
(2)、按揭方式:付定金-付首付款-过户-按揭贷款-交房
(3)、卖备案的房屋:付定金-办证-付大部分房款-过户-付尾款
2、时间要明确,几日内交房,交房后几日内再付款(过户前付款这样的约定含糊不清)
七、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发现不对要注意收集证据(一方不愿意履行合同)
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

电话录音、短信、微信(一定要准确知道是谁)、交易现场照片、公司书面通知、律师函敦促
2、违约要用证据说话、证据意识
遇到两个纠纷:
第一个:过户后买方不去办理贷款手续,交易无法继续。

(王店长)
合同没有约定办理手续时间,应理解为合理期间
第二个:夫妻假离婚,单方贷款买的房,单方卖房,办证资料已搞好,但不去签字,不配合买方办按揭。

卖方有两个义务:一是在办证资料上签字,二是到银行配合办理按揭
3、合同解除的程序
合同法第96条: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应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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