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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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教学水平,促进医学知识的传播与交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

三、外出授课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

3. 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近一年内无重大医疗差错事故。

4. 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审核同意。

四、外出授课程序1. 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发展需要,向医务科提出外出授课申请,包括授课时间、地点、主题、授课对象等。

2. 医务科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批准外出授课。

3. 经批准的外出授课,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并通知相关人员。

4. 外出授课人员应提前向医务科提交授课讲义、课件等相关材料。

5. 外出授课结束后,授课人员应将授课心得、收获等书面报告医务科。

五、外出授课纪律1. 外出授课人员应遵守授课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听众,保持良好的学术道德。

2. 外出授课内容应紧扣主题,严谨求实,不得抄袭他人成果。

3. 外出授课过程中,不得泄露医院机密信息。

4. 外出授课结束后,应及时反馈授课效果,为医院教学工作提供参考。

六、经费管理1. 外出授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医院发放的讲课费。

2.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外出授课人员进行适当补贴。

3. 外出授课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七、监督检查1. 医务科负责对外出授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实。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科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拟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医院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2.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为目标;3. 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4. 保障医院日常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外出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习潜力,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3.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书;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进修医院的工作环境;5. 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作年限。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程序:1. 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进修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2. 科室将进修计划报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审核;3. 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根据医院整体发展需要,结合各科室进修计划,提出年度进修计划;4. 医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确定最终进修人员名单;6. 外出进修人员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六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业务活动,认真学习新技术、新业务;3. 保持与医院的联系,定期汇报进修情况;4. 做好进修期间的病历、资料整理,及时反馈给医院;5. 完成进修协议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医院对进修人员的考核:1.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需提交进修总结报告;2. 医院组织专家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进修成果、遵守纪律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医、药、技)、护理部(护理)负责解释。

医院人员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管理,提高授课质量,确保医院声誉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务人员外出授课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业培训等。

第三条医院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促进医院学科发展。

第二章外出授课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医务人员申请外出授课,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具备一定的授课能力;3. 近三年内未因医疗事故、违反医德医风等受到医院处分;4. 科室领导同意,并报医务科审核。

第五条外出授课申请流程:1. 医务人员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 科室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医务科;3. 医务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批;4. 经批准后,医务人员可按计划外出授课。

第三章外出授课纪律与要求第六条医务人员外出授课期间,应遵守以下纪律与要求:1. 严格遵守授课时间,按时完成授课任务;2. 严格遵循授课内容,确保授课质量;3. 尊重听众,尊重学术,维护医院声誉;4. 不得泄露医院机密和患者隐私;5. 按规定报销差旅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结束后,应提交以下材料:1. 授课总结报告;2. 授课照片、视频等资料;3. 授课反馈意见。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医务人员外出授课取得优异成绩的,医院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1. 违反授课纪律,影响授课质量的,取消外出授课资格,通报批评;2. 泄露医院机密和患者隐私的,取消外出授课资格,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3. 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外出授课资格,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省X市中医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2024年)

X省X市中医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2024年)

X省X市中医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医疗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医院将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选派医务人员外出进修。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院,爱岗敬业。

2、外出进修人员原则上为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医技人员,护理岗位要求取得护师资格。

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以短期培训为主。

3、医院开展新项目需外出进修,由医务科提出进修计划,提前1-2周向全院公开(公示内容包括进修项目、进修地点、时间、选送人员的条件),公示后经过报名、资质审查(由医务科对照已形成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核对)、竞争演讲、专家考评、领导批准等程序。

4、科室因本科业务发展需选送人员外出进修,需在每年11月底以前将计划送医务科,医务科将资料整理后送分管院长,由分管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进修计划,计划认定后再经过公示、报名、资质审查、演讲、专家考评、领导批准等程序予以确定。

5、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进修期为1年(含1年)以上者,需写进修专业学习论文1篇。

临时或短期进修需写心得一份交医务科。

6、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有事请假要经过进修单位批准。

如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还要征得本单位同意。

7、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与医院签订《进修学习合同书》,按“合同”完成进修计划,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要提前结束进修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医务科及院领导批准,个人或科室要承担相应部分的经济损失。

8、外出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回院后,要在一周内到医务科办理进修结束登记手续,并交回相关结业证明存档。

9、外出进修人员回院后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讲课,半年内至少开展一项新技术,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而不开展者,则个人、科室要分别承担30%和50%的进修费。

10、进修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按财务规定执行。

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院外出学习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外出学习计划1. 外出学习计划应结合医院发展需求、科室业务特点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

2. 外出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地点、学习方式、预期目标等。

3. 外出学习计划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外出学习审批1.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提交至医院行政部门。

2. 医院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外出学习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

3. 经批准的外出学习计划,由医院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五条外出学习纪律1. 外出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遵守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学习单位的领导和同事。

2. 外出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认真参加学习,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外出学习结束后,医务人员应向科室负责人提交学习总结报告,分享学习成果。

第六条外出学习费用1. 外出学习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学习资料费等。

2. 外出学习费用由医院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3. 外出学习费用报销应提供相关票据,如交通票据、住宿发票、餐饮发票等。

第七条外出学习考核1. 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结束后,医院行政部门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学习笔记、学习总结报告、实际操作技能等。

3. 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晋升、评优、培训等工作的依据。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将更好地管理外出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为医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同时,医务人员在外出学习过程中,应珍惜机会,努力学习,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医院制定了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医院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医疗服务的稳定性。

二、申请条件1.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

2. 医务人员需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两年,并得到所在科室主管医师的推荐。

3. 医务人员在本院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医务人员提出外出进修学习的申请,应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所学科目的培训计划和提供的证明文件。

2. 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需提交给医务科审批,医务科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

3. 审查通过后,医务科将申请转交人事科备案,并作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依据。

四、学习期限及计划安排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短期培训项目,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若需外出进修学习时间较长,需提前向医院人事科提交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取得医院的批准。

2. 学习期限包括培训阶段和回院实践阶段,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学习期间,医务人员要按时到达培训机构,扎实完成学习任务,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五、经济保障1.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享受医院相应的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补贴等,具体执行按照医院相关规定。

2. 若医务人员取得优异成绩,学习期满后,医院将考虑适当提高其职称或调整岗位,并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

六、学习成果考核1. 医务人员在学习期满后,须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内容、收获和应用情况等。

2. 医院将安排专家对医务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

七、学习回馈1. 学习期满后,医务人员需向本院进行学习经验分享,可以选择讲座、研讨会、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交流。

2. 医院将对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医院的整体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八、违规处理1. 医务人员如在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违反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医院有权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分。

医疗集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医疗集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医疗集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为促进医疗集团的持续稳步发展,加快医疗集团人材队伍建设步伐,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疗集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结合医疗集团的实际情况,对医疗集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进修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1、各集团分院及科室应根据学科建设、实际工作需要和人材需求趋势,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鼓励职工外出学习、进修、报考国家统招研究生。

2、在选派外出学习人员时优先考虑业务骨干、新开设专业骨干、重点培养人材和重点学科医护人员。

3、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的专业、课程内容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或者业务工作须有直接的联系,或者与医院学科调整、学科建设的需要相符。

4、医务人员参加的学历教育,时间由科室决定,可以根据科室的具体情况来安排,不能影响科室的正常工作。

5、科室二年内已有外出进修返回的,原则上再也不外派进修相同专业的人员外出(如同一专科需多名医生者例外)。

二、参加院外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1 月)的规定(一)参会培训条件1、学术会议必须由各级学会主办,并盖有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者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培训学术会议。

(二)参会培训要求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导)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培训学习或者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 (在省内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如内容涉及多个学科,且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多个学科协同方可开展工作的新技术学习,可酌情增派人员参加。

3、外出参加培训或者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培训或者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

三、进修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为目的。

2. 以个人发展需求与医院发展需要相结合。

3. 以德才兼备、择优录取为原则。

四、进修条件1.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4. 按照医院年度进修计划,经科室推荐、医院审批同意。

五、进修计划与审批1. 每年11月,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并上报医院培训部。

2. 培训部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经审批同意的进修计划,由医院统一安排实施。

六、进修实施与管理1. 外出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 外出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进修医院的各项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4. 外出进修人员应定期向科室和医院汇报进修情况,确保进修质量。

七、进修考核与评估1. 进修结束后,外出进修人员应提交进修总结报告,由科室和医院进行考核评估。

2. 评估内容包括:进修期间的学习成果、临床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

3. 评估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1. 外出进修期间,外出进修人员的生活补助、差旅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进修专业,如需变更,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3. 外出进修人员不得无故中途停止进修,如需提前返院,需经科室和医院审批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一、依据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医师职业道德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规定,医师在外出学习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持医学伦理,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中也应明确医师外出学习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为医师外出学习提供规范和指导。

二、内容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外出学习申请:医师外出学习前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学习的目的、内容、时间和经费等方面的信息。

申请需经主管院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才能实施。

2.学习计划:医师应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包括学习的内容、学习的方式和学习的时间等,确保学习目标明确和实现。

3.学习经费:医院应为医师的外出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包括交通、食宿、学习费用等。

医师需按规定使用学习经费,如有超支需经过审批。

4.学习记录:医师应做好学习记录,包括学习情况、学习收获、学习成果等,并向医院做好学习报告。

医院可根据学习记录评定医师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5.学术交流:医师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学习交流经验,拓展学术视野,提高专业水平。

医院也可组织医师学术交流活动,增进内部交流与合作。

三、执行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的执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制度宣传:医院应向全体医师宣传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使医师了解制度内容和要求。

2.审批程序:医师外出学习申请需按程序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审批,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审批的公正性。

3.学习监督:医院应对医师外出学习进行监督,确保医师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切实达到学习目标。

4.学习评估:学习结束后,医院应对医师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评定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励或激励。

四、效果医师外出学习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医师和医院都具有积极的效果:1.提高医师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增强医院综合实力。

2.促进医师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医院 外出进修 管理制度

医院 外出进修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医技医师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我院医务人员根据医院专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到国内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学习、培训和实践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在编的医务人员。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规划,每年11月份制定并上报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由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申报外出进修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4. 医院受聘到下次职称晋升聘任前为一周期,原则上一个周期内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1. 科室申报,提交进修计划及相关材料。

2. 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提出意见。

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 经批准的进修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统一安排。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七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须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第八条进修人员应按计划完成进修任务,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第九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第十条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第十一条进修人员请假、延期或提前返院,应事先征得进修接收单位同意并报请我院主管院长批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在外出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的行为,确保外出学习、培训活动的有效开展,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和非医务人员。

三、基本原则1.团队管理原则。

医院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外出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2.实用性原则。

外出学习、培训活动应紧密符合员工从事的工作内容,能够带来真实的成果。

3.公开透明原则。

医院要及时公开活动信息、报名名单、培训内容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4.管理严格性原则。

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权益得到保障。

四、程序与职责1.培训计划编制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形式和时间安排。

2.报名与审核(1)培训计划公布后,工作人员填写报名表,注明个人信息、所报名的培训项目等。

(2)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名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初步筛选。

(3)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初步筛选通过的员工进行面试、考核,最终确定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名单。

3.安排出行和资金保障(1)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名单编制预算,确保经费使用合理。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出行事宜,根据人员名单涉及的出行地点、时间等,安排差旅和住宿。

(3)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提前请假,并进行补助申请。

4.培训后评估和总结(1)外出学习、培训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需要提交学习报告,说明所学内容和对工作的影响。

(2)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专人对外出学习、培训活动进行评估,主要从专业能力提升、工作态度改进、学习成果应用等方面进行评估。

(3)医院相关负责人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对外出学习、培训活动进行总结,形成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培训活动提供参考。

五、违规处理1.个人虚报或隐瞒个人情况参加培训的,取消其培训资格。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提高诊疗技术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给医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学习平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各科专业发展需求,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前提下择优选派进修人员,个人必须服从科室安排。

二、凡安排外出进修必须按医院要求联系进修,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改变专业。

三、进修人员条件:1.从事临床工作满三年,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2.有明确的进修目标,所进修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3.住院医师一般安排到省内上级医院进修,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因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等确需到省外进修者,经科室同意、医院批准方可进修。

四、进修时间:本规定中的进修是指脱产进修3个月以上,无特殊原因、进修不得超过一年。

五、进修申请程序:凡安排进修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XXX人民医院外出进修人员申请表》,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部,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到医务部备案。

六、对备案进修人员、进修期间科室不予排班,凡未按医院要求进修或弄虚作假者,医院不予认可,且不报销进修费用、不出具进修证明。

七、进修期间住宿:如接收医院提供住宿的,必须在医院住宿;八、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事请假需经接收单位同意、医院每月不定时抽查,如进修当月抽查不在岗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进修期间连续两次抽查不在岗者不报销进修费用。

九、进修期间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外出进修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医院,本人要求调动的应退回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进修费、差旅费等。

十一、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医务部报到,并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进修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医务部存档,科室组织由医务部和科教科参与的科内讲课,必要时由科教科安排进行院内讲课,经考核合格后填写《XXX人民医院外出进修考核表》,医务部出具《完成进修合格证明》后方可报销进修费用,以后将进修学到的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中积极推广应用。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医务人员外出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出进修管理1. 进修目的: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拓宽专业知识视野,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

2. 进修计划: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每年11月份制定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经培训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进修条件:(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能安心本专业工作。

(2)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4. 进修期间:(1)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有事请假必须经进修单位同意。

(3)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4)进修结束后,向医院提交进修总结报告。

三、外出培训管理1. 培训目的: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专业人才,满足医院发展需求。

2. 培训计划: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外出培训计划,经培训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培训条件:(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工作。

(2)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资格证书。

(3)根据培训内容,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

4. 培训期间:(1)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培训。

(2)有事请假必须经培训单位同意。

(3)培训结束后,向医院提交培训总结报告。

四、外出调研管理1. 调研目的:了解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医院发展提供参考。

2. 调研计划: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下一年度外出调研计划,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调研条件:(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业务素质较高。

(2)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资格证书。

(3)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

4. 调研期间:(1)遵守调研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调研工作。

医院职工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外出授课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外出授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外出授课行为,提高医院知识技能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必须经医院批准,批准外出时间不得超过7天,且需提前提交外出授课计划。

第三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需填写《医院职工外出授课申请表》,详细说明外出授课的目的、地点、时间及所需资金预算。

第四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需提供外出授课相关文件,并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审核。

第五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需由医院人事部门审批,确保外出授课时间与医院工作时间不冲突。

第六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外出授课报告,说明外出授课情况及成果。

第七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医院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期间,需严格遵守外出授课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规章制度。

第九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期间,需服从授课地方单位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医院形象。

第十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期间,需遵守医院职业道德,不得损害医院利益。

第十一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期间,需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二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期间,需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和物品,避免遗失或被盗。

第十三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期间,如有疾病感染风险,需提前向医院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第十四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结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医院提交外出授课报告及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期间,如需延长外出授课时间,需提前向医院请假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医院批准后方可延长外出授课时间。

第十六条医院职工外出授课期间,如有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并执行,如有违反要求的行为,将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一、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原则(一)医院将对重点学科及重点建设学科、优秀青年人才、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科室予以重点扶持。

(二)各科室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有计划地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并有发展潜力的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进行进修深造。

(三)各科室按照专业对口、学以致用以及有利于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原则,有计划的选派有培养前途的技术骨干进行专项进修。

(四)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工作的实际情况统筹合理安排,不能因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而影响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条件:(一)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敬业,服务态度热情,业务上有培养前途的医务人员。

(二)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三)遵循医院外派进修人员年度计划。

三、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审批程序(一)个人申请,科室推荐。

各科室将拟进修人员一般情况、专业方向、选修医院等信息签名后交科教科。

(二)科教科审核后交分管院长确认,联系进修单位。

进修人员进修前需到人事科签署进修协议,再到科教科办理进修手续。

(三)计划外选派的进修人员,需经院长审批。

四、外出进修学习医务人员的管理(一)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所在医院的规章制度,受到劝退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本人必须赔偿进修期间包括工资、津贴在内的全部费用。

(二)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时,除向医院主管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外,还必须向进修医院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对于学习期间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擅离医院者以旷工论处。

(三)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应按“协议”完成进修计划,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要提前结束进修(提前1个月以上),需征得进修医院书面同意并向本院科教科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领导批准。

(四)外出进修学习的学科带头人不仅要学习进修医院的新业务、新技术,还要学习进修医院的科室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等先进经验。

(五)外出医师经认真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进修学习费全额报销,旅差费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医务人员外出参加授课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参加授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务人员外出参加授课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医院的教学质量,确保医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外出参加授课活动。

三、外出授课的申请与审批1. 医务人员如有外出授课需求,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说明授课时间、地点、内容、预期效果等。

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报科教科。

3. 科教科根据医院教学计划和外出授课需求,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外出授课的组织与实施1. 经审批同意的外出授课活动,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2. 科室负责人应确保外出授课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预期效果等符合医院教学计划和实际需求。

3. 医务人员外出授课期间,应严格遵守授课纪律,认真备课、授课,确保授课质量。

五、外出授课的总结与反馈1. 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结束后,应向科室负责人提交授课总结,内容包括授课时间、地点、内容、效果、收获等。

2. 科室负责人对授课总结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授课人员,并报科教科。

3. 科教科对授课总结进行汇总,对优秀授课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外出授课的经费管理1. 医务人员外出授课的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 科室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外出授课活动经费,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七、监督检查1. 科教科对医务人员外出授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另行规定。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范围1. 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技师等,均需遵守本制度。

2.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包括国内外进修、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等。

三、进修条件1. 医师: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 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药师、技师: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5. 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培养计划,择优推荐进修人员。

四、进修审批程序1. 各科室根据进修计划,填写《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医务科。

2. 医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 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批准进修申请。

4. 经批准的进修人员,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五、进修期间管理1. 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 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3. 进修人员应按时完成进修任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4. 进修期间,医院按有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

六、进修成果转化1. 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后,应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于医院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

2. 医院对进修成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进修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医院人才培养工作顺利进行。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计划外出进修学习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医务人员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选派进修学习人员。

2. 绩效优先:优先选派业务素质高、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培养潜力的医务人员。

3. 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科室工作需要和医务人员个人意愿,合理安排进修学习时间。

第二章进修学习条件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医务人员可申请外出进修学习:1. 热爱医院,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

2. 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或相应的资格证书。

3. 临床医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其它专业人员应来院工作满3年以上,初级(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 医院受聘到下次职称晋升聘任前为一周期,原则上一个周期内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5. 近两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教学事故。

第三章进修学习程序第五条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程序如下:1. 个人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填写《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

2. 科室负责人审核申请,签署意见。

3. 医务科汇总申请,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4. 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医务科通知申请人员。

5. 申请人员向进修医院联系索取进修申请表,按要求报批后寄出。

第六条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应遵守进修接受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进修学习成果第七条医务人员进修学习期满后,应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总结报告,内容包括:1. 学习收获和体会。

2. 在进修医院所学的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

3. 回院后拟开展的工作和计划。

第八条医院对进修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成果显著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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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管理规定
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增强医院发展后劲,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鼓励医务人员外出参加进修学习的同时,保证医院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科研经费的合理开支使用,对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及进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规定
(一)参会条件
1、学术会议必须由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防痨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等)主办,并盖有一级学会学术会务部专用章或经一级学会批准的本省、地属各专科分会主办的学术年会,并盖有本省地属专科分会专用章。

2、由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会议、学习班、培训班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岗位资质培训和各类业务管理培训。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指派性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要求
1、原则上参加学术会议须积极投稿发表学术论文,以扩大医院宣传和影响,论文(含大会交流论文、大会录用论文、个案报道)第一作者代表医院参加学术会议。

2、同一学术会议,原则上只限派一人参加(在赣州市召开的会议可适当放宽)。

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应以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为前提,所参加的学术会议内容必须和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4、科室负责人或高级职称者每年参加学术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国内一次,省内一次;中级职称者每年可参加省内学术会议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作适当安排。

5、全免费或半免费性会议及培训,可凭借主办单位邀请函审核后参加。

6、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为学科建设及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的学术会议,参会条件及人员数可适当放宽。

7、境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

8、参加业务管理培训人员应符合举办培训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

(三)审批程序
申请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者,必须持会议正式通知书和参会论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会条件,符合参会条件的方可签署意见后报科教科审核,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会。

医院中层干部外出,需到院办公室办理中层干部离院请假手续。

(四)经费报销
1、凡符合条件经正常程序批准同意参加的学术会议,会务费(含资料、论文证书费)省内只限于报销XXX元人民币,省外限报销XXX元人民币。

2、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按路途所需时间和会议或学习实际天数计算,到财务科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上级管理部门指定的各类培训,要求考核培训证书的,需取得证书后按上程序办理经费报销。

4.通过科研经费开支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报销按照科研经费的使用办法管理。

(五)会后管理
1、各级学术会议参加者返院后,应及时向所在科室的负责人、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院领导报告会议简况、有关技术信息或
本专业发展动态,有条件者应根据所获信息积极引进新的实用技术。

2、科室负责人在一周内组织全科人员学习参会带回有关资料,参加会议带回的学术论文汇编及有关资料应上交科室统一保存,供大家学习,以利共同提高。

3.参加业务管理培训者,返院后应完成培训指定任务。

二、外出短期学习的规定
(一)参加各种短期学习或学习班(时间在三个月以内),应根据本院业务工作需要和专科建设发展需要,本着急需、实用、创新、解决实际实际问题的原则,密切结合科室本年度的发展规划有目的的选送。

(二)同一内容的学习班原则上只限一人参加,但内容涉及多个学科,且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多个学科协同方可开展工作的新技术学习,可酌情增派人员参加。

(三)选派人员外出学习首先由科室提出计划报告,经科教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同意签字后,呈院长批准。

(四)有科研经费的学科及课题组,涉及科研课题、学科建设急需的培训且通过科研经费开支的,可适当放宽。

(五)邀请类和全免费或半免费性培训,可凭借有关证明适当放宽条件,审核后参加。

(六)外出学习人员返院后,根据学习要求,必须开展新技术项目的,应及时向科主任、科教科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写出此项新技术的设计方案、进度计划、工作措施,交科教科存档。

三、外出进修的规定
(一)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原则上是本院的正式职工或签订了聘书用合同的人员,政治思想好,工作表现好,在本院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年内未发生过医疗事故争议及严重违反医疗制度
的情况。

(二)必须具有相关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且前两年年终考核合格。

(三)科室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出进修计划报告及推荐进修名单,于每年的10月31日之前上交科教科,由科教科上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科教科根据医院决定,通知相关科室第二年外出进修名单后,相关人员方可办理进修的有关事宜。

(四)医务人员接到进修通知后,由本人持通知书到科教科按有关规定登记审批,经分管副院长同意,最后经院长批准。

(五)所有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前,由科教科负责签订《医务人员进修培养协议书》。

(六)进修人员返院后要求
1、进修内容中有新技术项目的,必须拟定开展新技术项目,及向科主任、科教科及分管院长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写出进修学习汇报交科主任和科教科存档。

一月内将学习资料整理归纳,并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并在科内授课。

2、进修人员返院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外派参加学术会议。

四、经费报销
(一)各级各类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短期学习或进修的住宿标准和交通费用标准,须严格遵守医院财务有关规定,超标准的费用一律自理。

(二)进修费根据进修医院考核结果报销,优秀报100%,良好报90%,合格报80%,不合格者不予报销。

五、行政后勤等其它专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解释权归属医院科教科。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外出学习、开会审批表
学分者,请将学分证请一并上交。

2. 院领导签字审批后,如需报销者请将该表交财务科制作差旅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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