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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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总结汇报

一、办案情况

我院19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9件,其中反映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5件,申请生效裁判监督2件,申请执行监督2件,息诉1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5件,正在审查3件。

今年来我院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维护社会稳定优先,在办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结合案件基本事实和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帮助申请监督人分析判决确认的是非过错和责任归属,详尽解释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及有关规定,宣传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条件,并注重联合律师、社区、村委会等各种社会力量,把法律解释准确,把政策讲清楚,把道理说明白,使申请人由“对立”转向“对话”,引导其自觉接受正确裁判和检察机关的不支持监督决定。今年以来,我们特别是对案件有瑕疵,监督条件不充分的;案件有轻微错误,监督效果不好的;案件涉家庭邻里,监督可能激化矛盾的案件重点启动息诉机制。例如,有个案件,承办法官的书记员是原告的公公,虽然该书记员未担任该案书记员,引起被告强烈不满,反映承办法官程序违法,我们通过审查,案件虽然有瑕疵,但不符合监督条件。另外有*起案件文书送达案件,1件是送达人去村里送达开庭文书,没有在家找到被告,于是给村委会主任记了被告长期不在家、联系不上的笔录,就公告送达了,而被告父母兄弟都常年在村里居住,另外1件案件,因为法官改变开庭日期通过邮局重新送达开通文

书,快递人员打电话无人接听注明无人接听,然后就公告送达了。这*起案件,通过审查,我们认为都没有穷尽送达方式,但是案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且判决已生效两三年,判决结果也没有大的出入,如果监督效果不会太好,最后都通过给申请人做工作,他们接受了我们的不支持监督决定。今年我们作出的*起不支持监督决定案件,全部从源头上解决了当事人涉检、涉法上访问题,充分履行了民事检察工作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下一步工作:

(一)针对民事工作现状,完善机构配置。

民事检察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法律规定庞杂,且监督的内涵和外沿不断拓展,对民事检察干警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今年一起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案件,该案外人在银信担保公司顶账一套楼,未在房管局网签,该房产仍在开发商名下,因开发商涉及其他案件,房产被*县法院执行局查封拍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最后被法院以物权登记为由驳回。这个案件我们给申请人做工作撤回申请了,到现在该案件是不是应该监督也不太清楚。另外现在手里还有*件借款合同案件,1件是离婚前分居期间被告借了10万元钱,被告开庭说赌博用了,与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女方也说没用于家庭,原告也没提供证据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法院最后以婚前借款为由,判决女方承担赔偿责任;还有1件500元借款合同案件,男女双方已离婚,男方需要借款,以借款需要有妻子在夫妻共有人处签

字为由,于是找女方在合同首部夫妻共有人处签了名,但合同下部未签字。针对民事检察部门缺乏既熟悉民事法律法规,又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专业型人才,存在监督能力不足的严重问题,院党组为切实解决民事检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完善办案组织。明确办案组织并强化其职能,加强专业化建设,打造专业化团队。二是加强人员配备。计划聘请优秀法官做我们的法律顾问,并选派培养有较强创新能力、调查核实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的年轻干警充实到民事检察部门,为构建多元化监督模式打好人力基础。三是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努力增强民事检察干警的责任心、自信心和使命感,促使干警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全面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

(二)汇集多方力量,着力突破办案瓶颈。

民事监督案件线索和办理的多少关系到民事检察工作长远发展,解决这一问题迫在眉睫。对此,一是创新宣传思路。一方面深入到社区、乡村、企业和机关团体进行大力宣传,讲好民事检察故事,使广大群众知晓、了解民事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民事检察职能,加大力度建设官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注重从新闻媒体报道、网络举报平台、相关部门信息、简报、人民群众街谈巷议等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二是畅通内外协作渠道。一方面完善与其他内设部门的协作,其他业务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线索的,及时向民事检察部门反馈、移送,整合内部资源;另一方面建立检察

机关与人大、政协、政法委的联系制度,健全与司法、信访、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反馈机制,拓宽案源渠道。三是加强对监督案件的纵向挖掘和横向延伸。如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时,一方面调查案件是否存在审判人员违法或犯罪的情形,从案的监督到人的监督;另一方面对虚假诉讼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其他类似案件进行筛查,深挖案件线索。

(三)、从“被动审查”向“主动出击”转变。

1、主动探寻亮点,寻找新的突破。带着问题开展学访活动,拓展视野,借鉴经验,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积极挖掘民事检察工作资源,建立稳固的工作运转模式。

2、主动依托资源,搭建工作平台。畅通与政法委、司法局、纪检监察委的案件交流,同时与法院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为同级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主动转变方式,依托上级支持。针对案件少的现实状况,大力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工作沟通,争取点对点的指导以办理更多的案件,并通过审查疑难复杂案件,促进民事检察部门提升整体监督水平。

4、主动拓展思路,全力填补空白。修改后的两法构建了民事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针对在民事诉讼监督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对执法不规范行为进行分类整理,使民事检察监督多点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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