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大学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社团的财务管理,规范社团资金使用,保障社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社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社团章程,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透明公开: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3. 节约高效: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专款专用:各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社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社团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社团财务核算、记账、报账工作;3. 负责社团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4. 负责社团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5. 负责社团财务档案管理;6. 协助社团其他部门开展财务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社团资金来源包括:1. 会员会费;2. 学校拨款;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会员会费收取标准由社团自行制定,报学校团委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社团资金使用范围:1. 社团活动经费;2. 社团办公经费;3. 社团发展基金;4. 其他合理支出。
第九条社团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账第十条社团财务核算应遵循国家会计制度,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十一条社团财务核算应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十二条社团财务报账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申请人填写报账单,附上相关发票和单据;2. 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报账单;3. 会长审批报账单;4. 财务管理部门支付报账款项。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社团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社团财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学校团委定期对社团财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社团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社团会员有权对社团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向学校团委反映。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1. 前言为规范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保障财务安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2. 财务管理机构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机构为财务部,设置财务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不超过两名,部门工作人员不超过四名。
3. 财务管理流程3.1 预算编制每年度的预算编制均需参照上一年度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项收支情况及计划项目,并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确定预算编制负责人。
3.2 预算执行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编制出具的指示书以及各部门的使用申请,落实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及收支进账。
3.3 费用报销各部门人员注重费用报销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及账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不符合规定者严禁报销。
3.4 发票管理财务部门对于各类发票的收取、核对、管理应该做到审核严格、记录完整、报账及时。
3.5 账目核对对各项收支项审核,对收支资金及时进行梳理、统一核对,确保资金流转的清晰、透明和合法。
3.6 财务报表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制、提交财务收支报表,并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财务数据分析报表。
4. 财务管理标准4.1 严格执行预算预算是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的基础,财务部门和各部门都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2 遵守法律法规在进行各类财务活动时,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灵活应用财务政策的同时,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审批监督作用,确保合规。
4.3 财务数据保密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要对财务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将财务数据泄露给没有经过授权的单位或个人。
5. 各部门职责为充分发挥各部门间协作作用,完善预算执行进程,落实财务各项工作规范,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分工明确,各自分别对下述事宜负责:•秘书部:负责行政物品采购、物资管理、保障用品申领及购置预算编制。
•宣传部:负责各类宣传品和宣传活动的费用预算编制及执行,广告费用申领、使用及报销。
•文艺部:负责文艺比赛及其他文艺活动的费用预算编制及执行,场地租用费用的申领及发放。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草案)为加强**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财务制度改革,使学生社团财务公开,保护社员权益,逐步完善全校学生社团财务,并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扩大社团联合会会的监督范围,提高监督效能,根据《**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第一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社团自筹解决。
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的招新时收取相应的会费(会费标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
第二条各社团可以接受赞助或赠送等其他方式获得经费。
社团需及时将经费情况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三条社团的日常活动不得向会员(包括自愿缴费者)收取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的活动费用(门票、车票费等除外)。
二、经费管理和使用第四条各社团社长(主席)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各社团秘书长管理本社团财务,秘书长如实管理帐目,及时上报财务用度情况。
第五条各社团自成立之日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并且做到帐、款分离,专人管理。
第六条各社团秘书长每月月末向本社团内部理事会递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收支表,经理事会审查属实理事长签字后,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各社团报帐统一时间、地点。
暂定定每月第三周周五中午12:00―14:00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议室。
第七条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前必须进行详细经费预算,并制定一份书面经费预算,由主席签字,经社团内理事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
活动结束后活动总结必须附带详细清楚地经费使用情况(日期、数额、用途、经手人)且由主席和理事长共同签字。
第八条社团支取(报销)日常费用或活动开支在50元以下者,由社团主席签字秘书长给付,100元以下由社团内理事长签字同意,100元以上必须经社团联合会秘书长、主管常任理事签字,社团部备案。
支取(报销)同时要携带相应的发票,使证明材料齐全,经核实后方可支取(报销)。
第九条各社团的帐目必须定时、如实向各社团会员公布。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暂行)(2013年7月1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维护社团成员权益,指导和协助学生社团更好的发展和完善财务制度,确保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财务制度。
所有社团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守财务透明的原则,并统一接受共青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监督、审查和管理。
第三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开展财务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行为应及时向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报告、检举。
(四)加强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四条社团的指导教师对社团负有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并依据本办法对社团干部进行履职前的廉洁修身、规范发展教育。
第五条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酌情处罚。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六条各社团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社团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对社团联合会负责,并实行会计与出纳岗位相分离制度。
财务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团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负责制定社团财务预算、日常资金管理、内部账目记录、财务决算、账目报销等工作。
会计人员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出纳负责保管现金,详实登记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做好现金记账。
出纳应注意资金安全,对所管理的资金负责。
会计与出纳共同行使管理本社团财务的职责并接受社团其他成员的监督。
第八条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会计、出纳。
每一笔经费开支应由会长、会计、出纳及两名活动费用经手人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方可予以报销;发票上需注明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含购买物品明细)。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二篇)
报告总结参考范本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二篇)
目录: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一
校社团财务管理监督办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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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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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财务制度改革,使学生社团财务公开,保护社员权益,逐步完善全校学生社团财务,并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扩大社团联合会会的监督范围,提高监督效能,根据《**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社团自筹解决。
在学生社团
联合会统一组织的招新时收取相应的会费(会费标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
第二条各社团可以接受赞助或赠送等其他方式获得经费。
社团
需及时将经费情况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三条社团的日常活动不得向会员(包括自愿缴费者)收取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的活动费用(门票、车票费等除外)。
二、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各社团社长(主席)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各社团秘书长管理本社团财务,秘书长如实管理帐目,及时上报财务用度情况。
第五条各社团自成立之日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和社团内
部的财务制度,并且做到帐、款分离,专人管理。
ADMINISTRATOR 2。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制定本办法。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透明性、合理性、公开性和监督性。
三、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一) 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 负责人的职责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并有责任心、能力和公正的判断力。
负责人承担以下职责:1.负责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工作,并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
2.组织编制学生社团联合会年度预算,并及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财务报表。
3.对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资金支出进行监管和审批,并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的规定。
4.审核和签署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用款支出凭证和票据,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5.具体执行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并及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财务管理情况。
6.协调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审计和监督工作。
四、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一) 经费预算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经费预算,明确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并报备给学校相关部门。
(二) 资金管理1.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资金应当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2.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收支记录和报销。
3.资金使用应当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
4.资金使用应当经过审批,并在资金用途、金额以及时间等方面进行公示。
(三) 支出监督1.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对每笔资金支出进行审批,并建立健全财务档案。
2.对资金支出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及时进行公示。
(四) 财务管理的监督与评估学生社团联合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五、处罚和奖励制度(一) 处罚制度对财务管理违规行为的情形,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停职、降职、撤职等处罚。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的财务行为,为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校社团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相关制度,结合我校社联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社联下属的所有社团,所有社团的内部财务制度应依据本条例制定,协会内部相关财务制度和本条例相冲突的条款,应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条:社联财务使用的基本原则是: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规范社团的财务运作,以实现社团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第二章:社团经费管理办法第四条:社联及社团的主要经费来源1.社团会员缴纳的会费:(1)各学生社团组织每学年对会员收缴一次会费,会费标准为:普通社团不超过10元/人,优秀社团不超过15元/人,红旗社团不超过20元/人。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校社联申请并竟批准后,方可实施。
(2)各学生社团上缴社联30%会费,由社联代为保存。
各学生社团在经费不足时向社联申请下发该部分会费。
2.学校各行政部门、院系给予社联或社团的帮助:(1)校团委拨给各学生社团的经费由社联代为保存,其管理办法与各学生社团上缴会费相同。
(2)学校各行政部门、院系单位拨给各学生社团的经费,各学生社团必须上交书面报告。
3.社联及社团自筹经费及其合法收入社团所拉赞助有社团自行保管,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20%)进行提成。
赞助费用和提成费用必须向社联监察部提交书面报告,且赞助费必须作为社团活动的日常经费。
第五条:社团经费使用1.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条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也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如有发现将会勒令其退出,并加以相应的处罚。
2.各社团实行财务公开,社团的财务工作受社联及其会员的监督。
社团各财务副会长(或相关负责人)负责该社团资金管理及帐目管理,并负责每月向社团成员公布社团财务状况,校社联委派专门委员点对点对社团进行监督及管理。
3.社团活动预算结果管理(1)在活动开展前一周上交活动申请表(各社团自己保留一份),活动经由校社联监察部审核活动流程及预算项目并批准后方能开展。
XX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XX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各学生社团活动的有序开展,XX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依学生社团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学生社团须指派固定的财务负责人负责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学生社团还须将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告知社联财务部及挂靠单位。
挂靠于二级单位的学生社团还须将挂靠单位负责财务管理的老师信息上报社联。
第三条社联财务部每学年年初负责统一收取各学生社团招新的会费,并将会费交至各个学生社团所挂靠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的学生社团财务负责人员须向社联财务部提供社团专用的中国银行账户,方便财务部移交会费和会费管理。
第四条财务部管理所有挂靠于校团委的学生社团的会费。
第二章分则第五条挂靠于校团委的学生社团到社联办公室报账,并且每次预支会费或者报账,学生社团财务负责人须出示自己的的一卡通或学生证(附照片);挂靠于其他二级单位的学生社团到其对应的挂靠单位进行报账(具体报账所需携带的证件及相关程序由挂靠单位自行决定)。
第六条挂靠于校团委的学生社团报账的时间为每周一次;挂靠于其他二级单位的学生社团与其对应挂靠单位自行商定报账时间。
第七条挂靠于校团委的学生社团在活动报账时,须将活动报账表、相关票据交给社联财务部负责人员;挂靠于其他二级单位的学生社团在报账时须出示活动报账表、相关票据,并将其自行保留以备财务部每月财务审查。
第八条报销凭据均须学生社团会长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和商家盖章方有效,否则将影响财务审查的评分。
第九条挂靠于校团委的学生社团会费每学期末结算一次,账户内会费余额为零后不得使用下一学年会费来填补本学年资金空缺,学生社团会费支取完后活动经费须自理,并及时向财务部通报本次活动经费来源及有效凭证或证明;挂靠于其他二级单位的学生社团的会费结算问题由其相应挂靠单位决定。
第十条预支会费(一)挂靠于校团委的学生社团如需预支会费,则申请活动时,除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和《学生社团活动预算表》外,还需填写《学生社团预支会费申请表》,并将预支金额在预算表的“预支栏”及活动申请表的“活动预算总额”栏中填写。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生社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社团财务的合法、合规、透明,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注册的大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社团的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
(二)公开透明原则:社团财务状况应向会员公开,接受监督。
(三)民主管理原则:社团财务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社团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由以下人员组成:(一)财务负责人:负责社团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
(二)出纳:负责社团现金的收付、保管和核算。
(三)会计:负责社团财务账目的登记、核算、编制报表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六条社团经费来源:(一)会员会费:按照社团章程规定,向会员收取会费。
(二)赞助: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及其他组织的赞助。
(三)学校资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学校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如义卖、活动收入等。
第七条社团经费支出:(一)社团活动经费:用于举办各类活动、购买活动用品等。
(二)办公经费: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支付网络费、打印费等。
(三)其他合理支出:按照社团章程规定,经社团全体成员或理事会同意的支出。
第八条社团经费收支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预算: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社团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经费预算。
(二)审批:社团理事会或全体成员会议审议批准年度经费预算。
(三)执行:财务管理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经费支出。
(四)监督:社团理事会或全体成员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社团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条社团财务监督:(一)社团内部监督:社团理事会或全体成员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暂行)
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暂行)(2013年7月1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维护社团成员权益,指导和协助学生社团更好的发展和完善财务制度,确保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大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财务制度。
所有社团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守财务透明的原则,并统一接受共青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监督、审查和管理。
第三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开展财务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行为应及时向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报告、检举.(四)加强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四条社团的指导教师对社团负有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并依据本办法对社团干部进行履职前的廉洁修身、规范发展教育。
第五条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酌情处罚.第二章组织建设第六条各社团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社团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对社团联合会负责,并实行会计与出纳岗位相分离制度.财务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团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负责制定社团财务预算、日常资金管理、内部账目记录、财务决算、账目报销等工作。
会计人员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出纳负责保管现金,详实登记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做好现金记账。
出纳应注意资金安全,对所管理的资金负责。
会计与出纳共同行使管理本社团财务的职责并接受社团其他成员的监督.第八条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会计、出纳。
每一笔经费开支应由会长、会计、出纳及两名活动费用经手人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方可予以报销;发票上需注明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含购买物品明细)。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制度(共5则)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制度(共5则)第一篇: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制度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二、经费来源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
即其来源主要为: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2、社团赞助3、学校拨款;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
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
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
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
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1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第八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第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三、经费管理各学生社团至少设立财务专管人员(非社团负责人)一名,进行社团财务活动以及账务登记,以便明确各项资金去向。
社团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定稿)
社团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定稿)第一篇:社团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定稿)社团财务管理试行办法为了规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各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对财务存在严重问题的社团进行惩戒,让社团真正做到透明、公开、民主,现制定《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希望各社团能够积极配合。
一、财务的管理和执行(一)社联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办法。
社联财务由主席团统一管理,由财务部负责且具体操作事宜。
各协会必须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并严格执行社联秘书处的统一监督和检查。
(二)学生社团的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
社团联合会将定期进行帐目审计。
遇特殊情况(如社团联合会启动该社团的注销程序、会员普遍反映社团财务制度混乱时),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对于学生社团帐目混乱不清者,将责令其进行财务整顿,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社团整顿期间取消其一切活动资格。
(三)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学生社团接受社会捐赠、赞助,须向社团联合会报告接受、使用捐赠以及赞助方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四)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学校的监督。
学生社团的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由社团联合会负责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五)学生社团的经费管理、帐目报销和财务审计,由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专员负责。
各学生社团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配置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会费的管理和使用(一)学生社团为了筹措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在学期初向会员收取会费,会费金额为10元/人/年,并由院团委统一管理会费。
如开展活动,经申请批准后由院团委拨付款项。
除收取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它费用。
如确实需要,则须征得全体会员同意,并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院团委批准后方可收取。
否则,社团联合会将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处分。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学生社团是大学校园中组织活动的重要组织,每个学生社团都需要一份健全的财务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不仅关系到社团的生存发展,更体现了社员的经济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因此,制定好一份合理的财务管理办法非常必要。
一、社团财务管理机构每个学生社团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由财务部门领导,成员由社长、财务部长及其他数名财务干事组成,部门和职责应当明确。
二、社团资金来源社团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学校拨款,二是社团成员会费。
社团应当安排好每种资金来源的使用周期和范围,并进行记录。
社团成员会费应当定期缴纳,成员应当及时更新缴费记录。
三、社团财务管理方式1.收支记录社团应当建立完整的收支记录,准确记载每笔款项的来源、金额、用途以及日期,同时应当准备合法有效的凭证材料,例如收据、发票、划款凭证等。
2.会计账簿管理社团应当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簿,明确各项账务的类别以及收支项目和数额。
每个月或每个季度应当进行账目核对和清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社团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表,并及时提交给社团管理机构。
3.预算控制社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财务预算,制定合理的经费使用计划。
同时,制定预算控制措施,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准确性。
4.财务审计社团应当及时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同时,社团还应当定期进行外部审计,以保证财务管理的透明和规范。
四、社团财务管理原则1.核实凭证材料社团成员在办理报销、划款等业务时必须携带有效的凭证材料,例如发票、收据等,这是确保财务记录准确的重要保障。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社团财务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社团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务规定,按照要求及时缴纳相关税费。
3.财务独立性社团财务应当独立于成员个人经济行为,严格区分社团财务和成员个人财务。
财务部门成员不得滥用或侵占社团资金。
4.财务公开透明社团财务公开透明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原则。
大学学校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社团的财务活动,包括经费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学生社团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团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负责具体财务事务。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社团章程。
2. 透明性原则:财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3. 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反对浪费。
4. 规范性原则:财务活动应遵循规范程序,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五条学生社团的资金来源包括:1. 社团会费:按照社团章程规定,会员需缴纳会费。
2. 社团活动经费:通过举办活动、项目申请等方式筹集。
3. 社团捐赠:接受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捐赠。
4. 学校资助: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申请资助。
第六条学生社团筹集资金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会费收取应严格按照社团章程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 社团活动经费应合理规划,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 社团捐赠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捐赠。
4. 学校资助应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申请,并严格执行资助协议。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七条学生社团的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 资金使用应遵循节约原则,反对浪费。
3. 资金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4. 资金使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计划:制定年度财务计划,明确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
2.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收入、支出、结余等财务数据。
3. 财务监督: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4. 财务审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
南昌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社团财务报批(一)。
报批流程1。
督导员核实活动确已按照活动审批内容如期举行并填写督导员意见.督导员意见中应包括活动现场的物资情况。
2。
社团财务人员填写《南昌大学社团活动审批表》中经费报批栏。
3。
南昌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依据督导员反馈的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该项财务报销。
同意报销后于《南昌大学社团活动审批表》经费报批栏中签字。
4。
南昌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中心主任审核具体报销数额,确定具体报销金额后于《南昌大学社团活动审批表》经费报批栏中签字。
5。
社团财务人员凭费用单据到南昌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中心出纳人员处报销。
(二)、注意事项:1.所有需报经费须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销(节假日可顺延),过期不予补报。
起始日期以收据日期为准,截止日期为社团财务人员在南昌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中心出纳人员处报销日期。
2、比赛类活动若分为初赛、复赛、决赛等不同阶段的,每阶段完成后填写《南昌大学社团活动审批表》经费报批栏,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报销,过期不予补报。
3、无法清楚区分各阶段的系列活动,在所有系列活动全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报销,过期不予补报。
4、活动结束后各社团财务人员请及时联系财务中心主任审核收据,若因社团财务人员自身原因导致错过报销期限的,一律不予补报。
5、报销前所有收据由社团财务人员自行保管,南昌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中心主任审核报销数额时出示收据,请将收据用胶水或订书机附于审批表上并确认装订牢固,以免丢失,报销结束后将收据交于南昌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中心出纳人员,报销过程中如有收据丢失,相应的项目不予报销.6、请于收据上注明物资具体数量(如横幅长度、单价,打印复印份数、单价,购买礼品数量及用途等),以便核实。
未注明具体数量及用途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7、活动经费报销中非正常开销或用途不明的项目一律不予报批,如餐饮费。
8、社团若需购买固定资产,需填写《南昌大学社团活动审批表》并附购买物品的详细列表及经费明细(购买物品的详细列表及经费明细由南昌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中心保管,以便备案)南昌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核同意后,方可购买固定资产,固定物资仅报销全额的80%,会旗、协会条幅、协会标志等长期使用物资只报销一次,如有损坏、遗失由协会自己承担.未经申请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
大学动漫社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利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二)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的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结账、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四)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报告、检举;(五)加强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三条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社团的全部财务运作负责。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和院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四条会费收取的原则:(一)社团招新时应向新会员收取20元,老会员收取5元会费。
如需加收须报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实行;(二)各社团的会费收入必须在社团招新结束前交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管理;(三)各社团上缴的会费由该社团专门使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预决算管理第五条社团活动获准开展后,报由院团委签字盖章。
社团负责人带获批活动预算表于每周三、四值班时间至校学社联财务部进行预算审批。
各院学社联财务部于每周一值班时间至校财务部领取获批活动经费。
注:凡提交预算审批非本社团负责人及经费申请、领取拖延者后果自负。
第六条活动结束一周内,社团须将活动决算表和相关票据报院学社联财务部审批,院团委盖章签字后由院学社联财务部统一于每周三、四上报校学社联财务部进行核查。
未报决算社团一律不审批下个活动预算。
第七条社团经费预、决算表中物品须写清明细,外联物品及花费须单独列出,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填写:例:第八条社团报批单次活动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社团总剩余会费的30%,总报批活动不得超过社团剩余会费,不报销嘉宾礼品。
2023年社团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2023年社团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社团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学生社团管理的根本目标,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保障广大学生社团会员享有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防止收费混乱、管理混乱、损害广大学生社团会员利益的现象的发生,保证各社团合理有效的运转,使我校学生社团沿着健康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南通大学各学生社团的一切财务管理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社团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社团。
第四条校社联评议部对社团财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五条会费及额外费用收取原则:(一)收取会费及额外费用的社团,必须在收费前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会费收取申请表》,收费必须合理,并附对各项收费标准的详细说明,经指导老师、挂靠学院同意和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方可进行;(二)A级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30元,B级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20元,C级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10元,未定级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10元,且必须使用加盖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收据本,方可有效;(三)各学生社团在收取会费时需向会员提供会费收据;(四)收取会费及额外费用后,须向南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及额外费用收取情况,递交《额外费用报备表》和收据。
第六条若社团活动获得了社会资助(即赞助),资助款项原则上只能用于被资助的社团活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若在保证社团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下,资助款项仍有结余的,须将其纳入该社团的日常经费,并接受本社团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七条社团不得将社团的活动经费用于任何营利性活动。
第三章账目管理第八条学生社团应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统一的账册,及时记录财务收支情况,对每次活动的支出做出相应的使用细则说明,账目须明确,需有有效票据核准登记入账。
第九条社团负责人进行换届时,上下两届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负责人签字。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财务行为,提高社团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各社团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灵活、民主和公开的财务运作体系,切实保护广大社团成员权益,根据《xx 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社团联盟全体成员。
第三条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有关财务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各社团社长负责本社团的财务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对本社团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社团财产为全体社团成员所共有,必须用于服务社员、发展社团,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社团财产在使用时须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第七条社团联盟秘书处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具有执行监督、审核的权力。
第八条财务审查应遵循公开、公正、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第一条社团经费的来源一、会费(一)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
收费前,各社团负责人须认真填写《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并报请社团联盟、校团委审批同意,向社团联盟领取统一收据,收费期间社团联盟可派人进行监督检查;(二)关于《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任何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向会员、培训班学员等收取费用前必须认真详细填写《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此表内容包括:社团名称、会费有效时间、会费金额、会费用途、主要负责人和经手人;(三)社团联盟将严格审核社团所填写的《xx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批准后发给各社团通用收据,社团一律凭此收据收取会费及其它费用。
收费结束后,社团应及时上缴存根。
存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缺页、污损。
如有缺页情况,应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提交详细书面说明。
社团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社团考评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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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暂行)(2013年7月1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维护社团成员权益,指导和协助学生社团更好的发展和完善财务制度,确保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 )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财务制度。
所有社团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守财务透明的原则,并统一接受共青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 )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 )监督、审查和管理。
第三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开展财务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行为应及时向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报告、检举。
(四)加强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四条社团的指导教师对社团负有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并依据本办法对社团干部进行履职前的廉洁修身、规范发展教育。
第五条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酌情处罚。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六条各社团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社团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对社团联合会负责,并实行会计与出纳岗位相分离制度。
财务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团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负责制定社团财务预算、日常资金管理、内部账目记录、财务决算、账目报销等工作。
会计人员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出纳负责保管现金,详实登记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做好现金记账。
出纳应注意资金安全,对所管理的资金负责。
会计与出纳共同行使管理本社团财务的职责并接受社团其他成员的监督。
第八条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会计、出纳。
每一笔经费幵支应由会长、会计、出纳及两名活动费用经手人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方可予以报销;发票上需注明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含购买物品明细)。
第九条社团每学期末召幵会员大会,会计、出纳应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条社团联合会将于每学年初对社团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各社团需于每学期初将财务人员信息报至社团联合会备案。
各社团如果在其他时间更换财务人员,需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换,并报校团委备案第三章经费来源第十一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筹集。
社团的日常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向会员(包括自愿缴费者)收取活动费用(门票、车票费等除外)。
第十二条社团举办活动可寻求校内外单位和个人的经费支持。
社团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捐赠资助,其来源须合法,且应事先通过挂靠单位、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的审核,方能接受和使用,并向社团成员公开说明。
必要时,需向社团联合会报送有关捐赠资助合同或协议的副本和使用清单。
社团取得的捐赠资助按照相关规定的自有部分应全部用于社团日常活动或捐赠资助指定的活动,任何个人、组织不得侵占、私分。
第十三条具体来源(一)会员缴纳会费(1)会员会费应在社团招新时一次性收取,且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原则。
(2)社团会费的收费标准由社团依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20 元/ 人。
(3)会员缴纳会费,社团必须开具由社团联合会统一核发并盖有“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印章的正规收据。
填写收据时必须清楚写明收费日期、社团名称、会员姓名、院系班级、所交会费金额以及经手人姓名。
该收据为一式三联,一联由会员保留,一联由社团留底,一联由社团联合会存根。
4)社团招收会员终止后一周内,需填写《大学生社团会员登记表》,并交由社团联合会进行核对和备案(5)在社团招新期间,社团联合会相关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
(6)会员自动退会,或因违反相关纪律开除出会,会费不予退还。
(二)企业资助(1)本办法所指企业资助为与校外企业发生的包括现金、有价奖券及实物等在内的各种形式的资助。
(2)企业资助项目必须遵守学校规定,不与学校利益冲突,不损害学校形象,不扰乱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原则上,合作协议附加条款中不得出现在校内学生活动场地售卖产品、广告宣传等商业性强的内容。
(3)社团不得参与资助企业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资助费用只能用于经过审批的活动,如有结余则转入该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4)活动得到企业支持并签订协议后,所获得的具体资助金额、活动时间等必须经社团联合会备案、提交挂靠单位、校团委审批后,方可实施。
协议一式三份,交由社团联合会备案一份,活动过程需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
(三)学校划拨校团委对社团举办的具有较高水平、较大影响的活动,以立项审批的方式予以支持四)其他捐赠其他捐赠形式应符合校内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社团财产归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活动,社团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社团内部经费管理规范的要求,应自觉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社团成立后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末,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向社团成员公开,并接受社团成员及社团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六条社团在申请活动时,需要写明详细的经费预算,并请社团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费审批后在会计处登记,持有效凭证在出纳处领取经费。
第十七条社团活动预算内的经费由社团成员共同监督使用,预算外的或因活动需要临时增加开支后超过预算20%的,需社团指导教师、社团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共同签署意见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各社团在举办活动期间,将所购全部物品的发票等有效凭证交给社团联合会核查;如不能提供发票,原则上小票、收据或其他有效凭证也可;若以上凭证皆不能提供者,将对活动暂缓举办或对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每月月末各社团财务人员须向社联报送一份当月财务收支情况总结,总结中应分析本月经费收支情况,并合理计划下月的经费支出,社团联合会将定期在社团联合会网页上予以公示。
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项目向社团联合会提出质疑,社团联合会负责核查并予以答复。
若社团未及时上交财务总结,社团联合会将有权停止审批该社团下月活动。
第二十条各社团须注意经费的合理使用,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 确保年度收支的平衡。
若出现财务赤字,则社团联合会有权暂停审批其一切活动。
在经过整改并经社团联合会确认取得成效后,方可继续审批活动。
第二十一条社团联合会定期召集社团财务人员幵会,各社团的财务人员须在会上对其社团财务状况做详细报告,并讨论财务管理方案。
第二十二条每年社团换届选举后,原社团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应将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清单移交给新一届的社团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并由新一届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中的出纳以本人名字幵设独立银行账户,专款专户专用,确保上一年度的结余经费全部转入下一年活动经费。
第二十三条社团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对集体财产进行清算。
社团财务清算,应当在社团联合会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社团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
划转撤并的社团清算结束后,经由社团联合会、挂靠单位、校团委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一)因挂靠关系改变,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二)转为非社团单位或撤销的社团,全部资产扣除债务后,由挂靠单位牵头,在社团在册成员中进行平均分配;若社团在册成员放弃个人分配所得,则做好社团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三)合并的社团,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社团。
第二十四条资金用途(一)社团活动开支:社团开展与其宗旨相关的各项活动。
(二)社团内部建设开支:包括社团购置办公用品或开展内部培训等支出。
(三)出版内部刊物开支:包括编辑、出版等业务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开支。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障大额资金的安全,保证社团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开展活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确保收支两条线。
(一)凡社团会费收入超过1000 元人民币的需上交超过1000 元的部分至校团委代管。
(二)社团所获赞助须全部上交校团委,社团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
第二十六条社团会费入账流程(一)社团财务人员携带会费超过1000 元人民币的部分到校团委提出会费入账申请。
(二)经确认无误后财务人员填写由校团委提供的资金入账登记表并领取校团委开具的社团资金入账回执。
(三)社团上交会费将由校团委统一保管第二十七条社团赞助入账流程(一)社团在赞助单位确定提供赞助后向校团委提出赞助入账申请。
(二)校团委确认赞助已到账后通知社团填写由校团委提供的资金入账登记表并领取入账回执。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社团联合会给予预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可依《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等社团相关管理规定,撤销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职务,直至对该社团予以撤销登记处罚。
(一)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二)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三)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四)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五)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六)不按规定设置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的。
(七)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的。
(八)由于保管不善使社团资产严重流失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社团财经纪律的行为第五章财务报销第二十九条财务报销流程(一)财务人员取得合格票据后,在票据背面签字、注明社团名称。
(二)社团于报销前两天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电子版报销清单。
(三)由财务人员携带背面有签字和社团名称的票据到社团联合会审查校对,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销单并领取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幵具的报销凭证。
票据由社团联合会统一到校团委报销。
(四)待报销完毕后财务人员携带报销凭证到社团联合会领取报销经费。
第三十条报销范围报销范围包括笔、笔记本、图书、打印纸、文件夹、横幅、颜料、球类、照片冲洗、打印、复印、水、电池、车费、鲜花、场地器材租赁等。
票据上写“文具、办公用品、宣传用品、文体用品”等,要附清单,否则不能报销。
此外,票据内容写作礼品、奖品、奖金、食品、饮料、餐费等内容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一条票据要求(一)有效票据类型:定额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专用发票、校内结算单或其他学校财务认可的票据。
除校内结算单仅有一个公章外,所有的票据都必须有税务部门的公章、经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共计两个公章,定额发票的盖章、签字必须在线内(即不能在兑奖区内)0二)票据台头必须为“ ”,购买物品必须要求开票人填写清楚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开票人姓名、日期等内容,票据不得涂改。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大学生社团。
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共青团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3 年7 月1 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