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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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流程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流程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流程
一、确定检查计划
1.制定年度消防监督检查计划
(1)审查各类场所消防安全风险
(2)制定检查频次和重点领域
二、检查前准备
1.确定检查人员和装备
(1)确保检查人员具备相关资质
(2)准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和设备
2.发送通知
(1)通知被检单位检查时间和要求
(2)确认检查计划和流程
三、现场检查
1.到达现场
(1)检查人员到达被检查单位
(2)确认被检单位负责人
2.履行检查程序
(1)检查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
(2)核查消防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记录
1.记录检查情况
(1)填写检查记录表
(2)记录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2.提出建议
(1)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确认整改期限和责任单位
五、检查报告
1.撰写检查报告
(1)汇总检查记录和问题
(2)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2.发布报告
(1)将检查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2)跟进整改情况并追踪落实。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公众聚集场所是指人员聚集量较大、具有较强社交功能的场所,如商场、超市、酒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

为保障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以下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事指南。

一、检查前准备1.检查单位应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队伍参与检查工作。

二、场所布局与建筑结构1.检查布局时,要确保出入口通道宽敞通畅,并设有合适的标识,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2.检查内部设置时,要审查电源线路、燃气设备和油烟排放系统是否合理,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设置了合适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

3.检查建筑结构时,要查看建筑的耐火安全性能,如防火墙、防火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三、消防器材和设施1.检查灭火器的种类、数量、位置及有效期限,是否摆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与明显标识。

2.检查灭火器的维护和保养情况,如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喷管是否畅通、表面是否干净等。

3.检查消防栓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置和状态,确保其位置明显,操作简便。

4.检查自动灭火设施和报警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如是否联网监控,电源是否正常,报警器是否灵敏等。

四、防火材料和装饰物1.检查装饰材料的防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材料表面是否易燃或者易熔化。

2.检查各类装饰物的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会影响消防疏散通道。

3.检查电缆线路及插座等电气设备是否隐藏在装饰物背后,是否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五、灭火器材和器具1.检查灭火器材和器具的完好程度,如灭火器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灭火器是否无破损、压力是否正常、警示标志是否清晰等。

2.检查灭火器的摆放位置是否合理,灭火器是否容易取用。

3.检查灭火器材和器具的保养情况,如是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

六、人员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2.检查是否制定了防火、疏散和救援预案,并组织过应急演练。

3.检查单位是否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人员,他们是否熟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检查的流程和方法

消防安全检查的流程和方法

消防安全检查的流程和方法消防安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在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是预防火灾和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一种常用的消防安全检查流程和方法,以帮助确保消防安全。

1. 检查前准备消防安全检查前需要做好充分准备。

首先,明确检查目的和范围,确定需要检查的区域或场所。

其次,收集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图、消防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等。

最后,安排检查时间和人员,并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手持灭火器、尺子、摄像机等。

2. 外部环境检查检查开始时,首先进行外部环境检查。

检查建筑的外立面、外墙、外窗、外门等,确保没有堆放易燃物品、杂草丛生或其他安全隐患。

同时,检查排水系统、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消防车可以顺利进入。

3. 室内安全检查接下来进行室内安全检查。

检查室内布局,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没有堆放杂物、易燃物品等阻碍物。

检查电源插座和电线布置是否规范,避免火灾由于电气设备问题引起。

此外,对于特定行业或场所,还需检查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厨房的燃气管道、烟道是否正常、仓库的物品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4. 消防设施和设备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是重要的防火工具,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检查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灭火栓、喷淋系统等,确保其数量足够、位置合理,并且维护记录齐全。

对于消防设备,如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等,需要检查其运行状态、报警器的灵敏度是否正常,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措施。

5. 消防演练消防演练是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突发情况能力的有效方式。

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可以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包括疏散路线、集合点的确定和普及灭火器使用方法等。

演练的目的是让员工熟悉应急疏散流程,提高应对火灾的应变能力。

6. 检查记录和整改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进行记录。

记录应包括问题描述、发现时间、检查人员签名等信息。

消防安全检查流程

消防安全检查流程

消防安全检查流程
1.背景信息
消防安全检查是保障建筑物和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定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检查前准备
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之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确定检查的时间和地点
进行检查人员的指派和培训
获取相关的检查工具和设备
3.检查内容
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灭火器和消防器材的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火灾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如电线老化、易燃物品存放不当等
是否进行了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4.检查流程
下面是一般的消防安全检查流程:
1.检查人员到达检查地点,并与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

2.检查人员按照预定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要求的地方。

3.检查人员与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解释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整改建议。

4.整改建议得到同意后,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负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

5.检查人员核实整改情况,并评估整改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人员整理检查报告,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下一次检查建议。

5.结论
通过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安全。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检查流程执行,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有哪些注意事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是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无论是企业、公共场所还是居民住宅,都需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时,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检查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被检查对象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之前,要充分了解被检查场所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建筑结构、使用功能、人员密度、存储物品等。

这有助于确定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点和重点检查区域。

2、制定检查计划根据被检查对象的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

明确检查的内容、步骤、方法以及检查人员的分工。

3、准备检查工具携带必要的检查工具,如灭火器压力测试仪、烟感探测器测试工具、照度计、测距仪等。

同时,要确保工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检查人员要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便准确判断被检查对象是否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1、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宽度是否符合标准,疏散楼梯间是否堆放杂物。

安全出口的标识是否明显,门是否能够正常开启,且开启方向是否正确。

2、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且指示方向清晰准确。

应急照明应能在断电情况下正常工作,照度和持续时间要符合要求。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是否正常工作,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完好,是否能够准确接收和显示报警信号。

4、消防供水系统检查消防水池、水箱的水位是否正常,消防水泵是否能正常启动,管网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消火栓的阀门是否开启灵活,水枪和水带是否齐全。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是否被遮挡或损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系统的试水装置是否能正常测试。

6、防烟排烟系统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风道是否畅通,送风口和排风口的风量是否符合要求,防火阀和排烟阀的关闭是否严密。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一)流程图(二)受理资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6、建筑平面图或装修平面图等其他申报材料;7、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或者依法不需要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所在建筑依法取得的消防验收或者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和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等。

对场所所在建筑属于1998年9月1日前建成使用的,申请人不能提供审核意见书、验收意见书的,可提供房屋所属权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注明情况,依法受理。

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低于30万元等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不要求其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但建筑必须符合相关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扩建、改建、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或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等事项的,应重新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核发新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并收回原证件。

其中,公众聚集场所仅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时不需提供上述申报材料第三项所列的“公众聚集场所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三)范围公众聚集场所注释:《消防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程序一、前期准备1. 确定检查计划: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划,制定出消防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和内容等,做出合理的安排。

2. 特定准备工作:针对即将检查的单位或场所,了解其消防设施、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疏散预案等情况,并准备好相应的检查表格和工具。

3. 人员培训和准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培训,包括法律法规、检查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二、检查现场1. 到达目标单位或场所: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前往目标单位或场所,与相关人员进行联系,并了解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

2. 入场须知:提醒单位或场所的负责人和员工注意火灾和安全防范,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

3. 材料查阅:检查相关文件、证照和记录等材料,了解单位或场所在消防管理方面的运行情况。

4. 实地勘察:对消防设施进行实地检查,包括消防器材、疏散通道、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5. 设备检查:对消防设备进行功能性、完好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和消防报警器等。

6. 安全疏散预案:检查单位或场所的安全疏散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包括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

7. 隐患检查:检查单位或场所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风险,包括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灾引发的其他因素。

三、整改意见1. 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向单位或场所的负责人进行详细的汇报和说明,并告知不合格项和问题。

2. 整改要求: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和时限,要求单位或场所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消防隐患和问题。

3. 整改跟踪: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确保单位或场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后续工作1. 整改复查:按照整改要求,对单位或场所进行整改复查,确保消防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2. 整改意见落实:根据整改复查的结果,对单位或场所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发放整改意见落实证书。

3. 教育和宣传:对单位或场所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消防检查操作流程步骤

消防检查操作流程步骤
7
记录检查结果与整改意见
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中,包括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整改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8
汇总与上报
将检查结果汇总,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根据整改意见,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消防检查操作流程步骤
步骤序号
操作内容
注意事项
1
准备检查工具与记录表
确保携带消防检查所需的工具,如手电筒、消防栓钥匙、测温仪等;准备检查记录表,以便记录检查结果。
2
检查消防通道与出口
确认消防通道与出口畅通无阻,无障碍物阻挡;检查紧急出口指示标志是否清晰可见,照明是否完好。
3
检查消防器材与设施
检查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是否完整、有效,无损坏;确认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
检查电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备与线路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无过载、短路等现象;查看电气线路是否整齐、无裸露,无老化、破损现象。
5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确认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远离火源;检查存放区域是否通风良好,有无防火措施。
6
询问员工消防知识与应急演练
随机询问员工关于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如灭火器使用方法、火灾逃生技巧等;了解员工是否参与过消防应急演练,是否了解演练流程。

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事项描述
办事流程
受理→审查及现场勘验→审批→办结 要件名称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 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空表) 简要填写说明 办理时需携带 办理时需携带 办理时需携带 办理时需携带
申请材料
材料模板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范本)
乐亭县公安局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承诺时限 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 十三、十四条 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 设计审核:(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 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 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 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 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 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 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 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 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 第十四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 设计审核:(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 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四) 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 程;(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 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5 个工作日 乐亭县公安消防大队 0315-4618404 乐亭县健康路

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2023-11-11•引言•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与职责•消防安全检查内容与方法•消防安全检查流程与处置•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目•监督与考核录01引言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消防设施和措施的状态和效果,确保其正常有效,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制度目的确保消防安全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居民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和应急疏散能力。

提高防火意识确保街道办事处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法规和标准,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定职责。

促进合规性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所有办公场所、公共设施和居民区。

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各单位、企业和机构,也应参照执行本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检查措施。

适用范围通过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火灾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止火灾事故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权组织,肩负着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

消防安全检查是履行这一职责的重要手段。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火灾事故往往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并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可以降低火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消防安全检查的重要性02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与职责组成人员由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消防、安监、城管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专业能力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检查技能,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检查小组检查小组职责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和方案。

制定计划开展检查督促整改汇报工作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居民区等开展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按要求进行整改。

定期向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检查工作情况,及时反映问题和困难,争取支持和帮助。

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上级政策和工作要求,反馈基层情况和意见。

消防安全检查与评估的流程与方法

消防安全检查与评估的流程与方法

消防安全检查与评估的流程与方法消防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而消防安全检查与评估是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可靠的关键步骤。

本文将介绍消防安全检查与评估的流程与方法,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实施这一重要工作。

一、消防安全检查的流程与方法1. 全面了解待检查对象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之前,首先要全面了解待检查对象的情况,包括建筑物结构、用途、人员流动情况、火源、火灾风险等因素。

这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与管理人员交流、实地勘查等方式进行。

2.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对待检查对象的了解,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

检查计划应包括检查的内容、方法、时间安排等,以确保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 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检查计划,进行实地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要细致观察、仔细检查,对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建筑物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是否齐全、完好,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试用。

- 检查建筑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储存合规,以及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 检查建筑物的电气线路、插座、开关等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存在电火灾的隐患。

- 检查人员逃生通道和疏散标识是否清晰,紧急照明是否正常工作等。

4. 记录检查结果在检查过程中,要及时记录检查结果。

对于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同时,要将检查结果进行分类整理,以便后续的评估和分析。

二、消防安全评估的流程与方法1. 收集相关数据进行消防安全评估之前,需收集与评估对象相关的资料和数据,包括建筑物结构、用途、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记录等。

这些数据将为评估提供依据和参考。

2. 确定评估指标体系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要求,确定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应包括建筑物消防设施、人员疏散、防火隔离、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指标,以全面评估消防安全的状况。

3. 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待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工作。

评估的方法可以包括问卷调查、实地检查、模拟火灾演练等。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为进一步深化消防领域“放管服”,落实消防执法改革措施,最大程度释放市场活力,方便群众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制定本指南。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许可。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已经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检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对该场所进行检查。

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许可。

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公众聚集场所不得投入使用或者营业。

二、许可范围场所建筑面积大于300 平方米(含本数)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溜)冰场、桑拿浴室、美容院、棋牌室、足疗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对场所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前述场所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予以办理。

镇(不含城关镇)、乡、村村民利用自建房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小零售等场所,建筑房间数不超过14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和开业前,不纳入消防安全检查范围。

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场所,进行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或者变更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等事项的,应重新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二篇)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二篇)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1、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并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2、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中的相关内容,并将记录表存档备查。

3、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下列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的申请,并在收到《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应当前往检查,检查2日内应当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2)宾馆、饭店;(3)商场、集贸市场;(4)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上述场所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其使用或者开业检查内容与消防验收内容一致时,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同时办理。

4、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通知书》;(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3)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将安全出口锁住,疏散通道不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挪作它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巡逻人员脱岗的;(8)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隐患的;(9)违反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10)其他应当当场改正的行为。

5、新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开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对现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以前的建筑物,发现其缺少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应当通知建筑物的产权或者管理单位限期改正。

消防检查申请流程详细解析

消防检查申请流程详细解析

消防检查申请流程详细解析消防检查是为了提高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性,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无论是新建楼房还是使用中的建筑物,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消防检查。

本文将详细解析消防检查的申请流程,帮助读者了解并正确进行申请。

一、填写申请表格首先,进行消防检查申请,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这个表格通常由当地消防管理部门提供,在其官方网站上可以下载到相应的表格。

填写时要准确无误地填写相关的信息,如建筑物的基本信息、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等。

二、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除了填写申请表格,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消防设施设计、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图纸等。

根据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缴纳申请费用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费用的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可以咨询当地消防管理部门或查看其官方网站上的规定来了解具体的费用标准。

缴纳费用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指定的方式进行。

四、提交申请填写完申请表格、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并缴纳了申请费用后,就可以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消防管理部门了。

可以通过邮寄、专人送达或在线提交等方式完成提交。

五、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当地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消防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审核的时间根据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而定,可能需要几天或几个星期。

六、现场检查如果申请材料审核通过,消防管理部门将安排现场检查。

检查时,检查人员会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灭火器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还需要进行消防演练。

七、评估结果根据现场检查的结果,消防管理部门会给出相应的评估结果。

如果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符合要求,将颁发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如果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可能需要重新整改并再次申请。

八、消防检查证明有效期消防检查证明的有效期根据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而定,一般为一年或两年。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为了确保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在投入使用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以下是一个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事指南。

一、组织办事1.明确检查目标:明确本次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的名称、地址、类型、规模等基本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和任务清单。

2.组织人员:由专业消防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数量和合理分工。

3.制定检查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地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检查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标准。

二、检查内容1.消防设施(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是否安装了合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能否正常工作,是否与当地消防机构联网。

(2)消防水系统:检查消防水源是否具备,消防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管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泵和消防水箱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消防疏散通道:检查疏散通道是否满足要求,通道宽度是否适宜,通道内的防火门是否完好,通道是否有障碍物。

2.消防器材(1)灭火器:检查是否安装了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是否符合规定类型和规格,是否定期维护、检修和更换。

(2)消防栓、灭火器箱等:检查消防栓和灭火器箱的设置位置和标识是否明确,箱内是否存放了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3.电气设备(1)电气线路:检查电气线路的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线路是否按规定进行保护、接地和绝缘。

(2)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正常运行、是否接入过多负载,设备是否定期维护、检修和更换。

4.消防安全管理(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和培训。

(2)人员疏散和避险计划:检查是否制定了合理的疏散和避险计划,人员是否熟悉应急逃生路线和安全区域。

(3)定期检查和检测: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检查、测试和维护,是否存在未及时处理的隐患。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一、前言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齐全、灭火器材完备,并针对具体场所的特点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是必要的。

本指南旨在指导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三、消防安全检查内容1.消防设施齐全性检查(1)检查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箱等)是否放置齐全,并是否处于可见和易取的位置。

(2)检查消防通道是否保持通畅,是否有杂物堆放、阻挡和堵塞情况。

(3)检查消防屏风、消防卷帘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检查火灾报警系统是否设备正常,报警按钮是否易于触发。

(5)检查疏散指示灯、疏散通道标志和逃生门是否完好可见。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查(1)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是否制定了紧急疏散预案。

(2)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了解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人员熟悉疏散路径和应急措施。

(4)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记录相关情况。

3.灭火器材质量检查(1)检查灭火器的质量是否合格,是否过期或者损坏。

(2)检查灭火器的存放位置是否标识清晰,易于取用。

(3)检查灭火器材是否经过定期检查和保养,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四、消防安全检查流程1.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标、内容和时间。

2.安排专业消防人员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3.携带相应的检查工具和器材,如测量工具和检测器具。

4.针对每个检查项目,进行详细的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

5.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设立整改时限。

6.建立检查结果的档案,用于后续的跟踪检查和安全评估。

五、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1.检查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每个项目的检查情况,包括问题的描述、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案等。

公共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共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公共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

二、申报材料
1.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5.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实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三、审批流程
填写申请表、准备申报资料
到政务中心消防大队窗口受理
现场勘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
综合评定,填写评定记录表格
四、承诺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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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二、消防安全检查范围
《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的下列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三、办理流程
错误!未指定主题。

四、申请资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名称核准通知书(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经建设单位盖章或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经建设单位盖章或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经建设单位盖章或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经建设单位盖章或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提交
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对公众聚集场所所在建筑属于1998年9月1日前建成使用的,申请人不能提供消防验收合格的法律文件的,可以提交证明其投入使用时间和当时使用性质的房产证明文件。

但1998年9月1日后进行改建、扩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的建筑物,仍应依法提交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已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公众聚集场所仅变更场所名称、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重新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同时交回原合格证,可以不提交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原合格证遗失的,应同时提交符合要求的遗失声明。

五、申报方式
公众聚集场所投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受理窗口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六、检查时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制作并送达书面检查意见。

七、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
应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八、收费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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