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范文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2024年(合集6篇)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2024年(合集6篇)第1篇: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2024年在企业安全生产学习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
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
“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
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
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
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
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总结,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
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
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
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
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2024年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三篇)
2024年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经过近期对《安全生产法》的系统性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在国家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
该法律最为显著的特点之一,在于它更加严格地界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并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指导原则。
基于此,我谨就学习心得提出以下几点见解。
长久以来,传统的安全管理遵循“三不放过”原则,但在实践中,我们逐渐发现其在事故责任追究上的不足。
为此,“三不放过”已升级为“四不放过”,旨在加大对事故处理的力度,这不仅是对过往教训的深刻反思,也是对未来安全管理的有力警示,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往往涉及广泛的社会问题和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任何数量的“不放过”都无法完全弥补这一损失。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则着重强调了“超前意识”和“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指出,唯有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最佳效果。
这一理念要求我们将安全管理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监督,建立健全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并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核心理念。
营造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也是事前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
它有助于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其立法宗旨在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该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当前社会各行业在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
部分企业法人对《安全生产法》学习不够深入,存在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部分企业在安全投入上不足,设备老化、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频现;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规章制度不完善;个别企业甚至隐瞒安全事故不报,仅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22篇)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22篇)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1公司于20--年-月14日上午组织了生产基地的所有成员,由公司外聘的老师,对我们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
在我充分感受到公司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的同时,老师列举的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也让我内心受到冲击,充分感受到了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第一。
在以后的工作中更会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防范于未然,实现我会安全这个目标。
在培训中,首先老师介绍了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定义以及政策法规。
安全生产就是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物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的事故预防措施。
我国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安全生产原则是第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第二谁主管,谁负责,第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在生产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其次列举了其他企业已经发生过的安全生产事故,诸如发生在压片机、颗粒包装机、总混机、挤压过筛颗粒机等生产设备周围的安全事故。
此类设备与我们平时工作接触到的中试和生产设备几乎一致,看到如此多的事故,尤其是造成了人员伤害的事故,个个让人触目惊心。
老师还提到了海恩法则——每一次严重事故的背后,有29次小事故,300次事故未遂,1000次安全隐患。
如果在平时操作过程中,心中随时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个思想,随时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发生小事故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那么,就很容易达到我要安全这个最终目的。
联系到平时工作,以后在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提醒自己和一起参与的同事要小心警惕,避免伤害。
也经常到车间接触到中试设备和生产设备,用得最多的就是挤压过筛颗粒机和压片机,有了上述例子中的教训,以后与同事在合作过程中一定要集中注意力,随时跟对方沟通好,分工明确,尽量避免两人同时操作设备开关。
设备运行过程中,不抱侥幸心理做危险操作。
提醒自己,提醒他人,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同伴。
发生安全事故都是我们大家主观不想遇到的,但是,正如老师第三部分所讲到的,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那么首先能想到的就是在这种突发情况下如何保证自己和工友们的安全,这就需要遇事沉着冷静不慌乱,能及时作出正确判断。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3篇)
2020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3篇)在工作和生活中,少不了要写各种各样的文档,不论是写制度、写总结、写计划还是写其它的材料,能写出一篇好的文档,体现了一个人的文笔,也体现着一个人的能力,下面是我汇编整理的《2020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3篇)》,希望能够帮到你!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1新的《安全生产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对比原法,此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有诸多显著变化:立法目的更加明确,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章每条都和我们的实际工作息息相关。
现结合本职工作,我谈一下对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认识:一、加强职工安全思想认识的重要性人只有有了安全意识,才会有安全行为;有了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安全。
对生产企业来说,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提高安全意识主要环节,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让每一位员工真正把“安全为天”的思想牢记在心,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会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重要性。
晋源春公司每周定时组织班队长以上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次会议坚决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车间班组通过召开班前班后会、每周一题练习、学习事故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了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创建和谐、团结、稳定的工作氛围和谐的企业氛围是指整个企业内部团结、融洽,员工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上下级真诚相待。
和谐的工作氛围如同润滑剂,能大大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大家团结一心,向着共同的工作目标努力,只有工作舒心,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因素,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
在实际工作中,班组长经常及时向主管副经理反馈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然后公司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和帮助,解决职工的困难和顾虑,安心投入到工作中,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不是静态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工艺、原料、设备、环境等都在改变,前人的经验已不适合新发展的要求,人类对安全的认知无止境,对安全操作规程要发展完善。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5篇)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5篇)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__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为了贯彻质安科的学习精神,项目部于20__年4月10日下午由石经理组织,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由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
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
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2024年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例文(3篇)
2024年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例文新《安全生产法》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提升全体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特制定《____学习新安全生产法____》学习方案。
本人近期深入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深刻领悟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下是我个人的学习心得。
新法首次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核心理念,强调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原则,明确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
在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新法要求正确权衡“保财产”与“保人命”的关系,确保生产安全是生产的先决条件。
为实现这一理念,新法从明确职责和加大惩罚力度两个方面进行了强化:一是明确了从生产经营单位到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工会、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的职责;二是显著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学习过程中,我注意到新法对责任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主要体现在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
新法构建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责任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具体落实,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合力监管,以及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系统治理人、机、环境三要素。
新法还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这对安全管理人员而言是一个重要的变革。
要求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必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专业化和职业化的重视。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转变观念,从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的管理模式转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的管理模式,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成为合格的安全专业人士。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
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十篇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是理念更新一一从底线思维到红线意识。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目标、目的、宗旨,彰显了、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红线意识有高压线、临界线之义,是不可逾越的禁区,红线还可以理解为安全线、保障线、标准线,显然这就需要突破、超越,追求卓越,安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持续健康发展理念就有这层涵义。
二是策略转变一一从经济为本到以人为本。
明确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强调了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理念。
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发展、成本效益的关系,以及在祸患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安全第一的原则,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
三是模式创新一一从优先发展到安全发展。
提出了安全发展的战略总则,明确了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持续发展的策略要求。
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经过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认真学习,发现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修订力度大、涉及条文多,较大幅度地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完善。
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的重点之一,是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三管三必须”,即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2020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4篇
2020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范文4篇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
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一定会达到一个新水平。
去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也是现行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颁布后10多年来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重大的修改。
12月1日,这部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
通过学习,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学生的安全,我们更感到自己肩上责任重大。
作为一名班主任,我觉得要利用好每一次班队会对学生做好教育,使每个学生时时事事讲安全,将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所以,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尤其抓起:在我们校园内,学生们也应该有交通安全意识,要靠右行走,走人行道,不要边走边拍球,不要人为地造成安全隐患。
二是楼道安全。
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轻声慢步。
放学时,为避免拥挤,请同学们自觉分流,靠东侧的两个教室同学请从东楼梯下楼。
特别是遇到突然停电时,一定要镇定,千万不要人为地起哄和拥挤,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五是交往的安全。
出门在外,社会很复杂,不要轻易和陌生人交往,更不能随便吃陌生人的食物,不和陌生人出游等等,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六是不要将危险的刀具带入校园,以免引起伤害事故。
如发现学生有总之,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今后我会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关心校园安全,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为确保我们的校园安全万无一失而贡献一份力量。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7篇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7篇【篇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自20-年12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新安法的学习热潮。
近日,通过新安法的学习和解读,我对安全生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新安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这两个特点的出发点在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法,以安全为一切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并以此为目标,预防为主,包括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治理,通过政府和社会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及企业内部各职能、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
它具体体现在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等,都得到落实。
谨守安全,首要的是在意识理念上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切实的消除只说不做、弄虚作假、安全资金不落实、安全职责不落实的弊端;其次,严格控制安全目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治理;三是,严格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得失职、懈怠,否则就可能踩到安全红线。
此外,"安全生产九禁令"的颁布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坚决取缔无证上岗,无培训上岗,使得安全生产红线格外鲜明。
企业的发展取决于人,企业的发展不能以任何形式的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企业的发展当以人为本,人是主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上至管理决策层,下到具体实施的工人,都必须深刻认识到人在整个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只有发乎于心,付诸于行,才能切实的践行新安法,保证生产安全。
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和不断创新,提出更优化的管理模式,制定更合理更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保障生产过程更安全更有序;基层工人,站在生产第一线,当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安全,在行动上时刻坚守安全,把安全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养成安全工作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诠释安全的重大意义,为企业带来福音。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3篇
学习新《安全⽣产法》⼼得体会范⽂3篇学习新《安全⽣产法》⼼得体会范⽂3篇学习新《安全⽣产法》⼼得体会范⽂(1)新《安全⽣产法》明确了⽣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产安全管理⼯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针。
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产安全事故的发⽣,才能使安全管理⼯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在贯彻“安全第⼀”⼯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产中,⽣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觉性的⼀次质的飞跃。
但是,要确保电⼒⽣产安全,这⼀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
电⼒系统是⼀门⾮常复杂的系统⼯程,⽽⽣产安全⼜是这⼀系统⼯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的结果。
⼀般⽽⾔,电⼒⽣产事故有三类:⼀是“天灾”,如雷电、⼤风、暴⾬、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有其隐蔽性。
三是“⼈祸”⼈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性。
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部分。
⽽“⼈祸”⼜可分为⼆种表现形式:其⼀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时⽅便或抱着侥幸⼼理的习惯性违章。
其⼆是对规章似懂⾮懂,⼯作中只知其⼀不知其⼆,稀⾥糊涂,发⽣了事故才恍然⼤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作⼈员未认真执⾏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作负责⼈现场监护不到位。
这些事故的发⽣,暴露了安全⽣产的⼀系列问题,凸现了⼯作⼈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
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
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为才能⾃觉、具体,安全⽣产才能有效进⾏;只有⼈⼈养成良好的安全⼯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
学新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
学新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相关推荐学新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精选16篇)当我们经过反思,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
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新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新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篇1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对安全生产工作得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是大局形势,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的每一次改革都是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
从“三不放过”到“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的处理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一个境界。
安全生产是对企业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
每一个不安全事故都是血的教训,每一个不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家庭的血泪史。
作为一名企业的员工,更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先伤害到自己。
安全无小事,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
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让事故远离我们,将事故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只有企业安全生产,企业才能蒸蒸日上,自己的“小日子”才能过得红红火火。
学新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篇2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
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0篇)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0篇)当我们备受启迪时,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通过电厂班组近段时间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谈一点学习上的一些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
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
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
新出台的《新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
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
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
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
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33篇)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33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3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篇1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
二是线路、设备、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
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
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
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
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
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
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
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篇2通过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我重新认识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我们交通行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来说安全是不能缺少的大环节。
新安全法中确立了新的理念: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对企业来说增加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完善了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特别是加大了违法的处罚力度。
牢记安全不是一句时髦的空话,也不是嘴上的功夫。
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4篇)
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4篇)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篇1】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
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
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
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
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
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新《安全生产法》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十篇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我是换流站2023届新入职的一名检修人员,对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换流站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下面我结合学习内容谈一下自己的收获与感悟。
安全生产是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
还记得入职刚进入换流站的时候被告知的第一个词就是“安全”,并发给我们安全工作规程,通过对“安规”的学习,我发现里面的每一句话都是电力工作者血的教训,这一本书突然变得沉甸甸的。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是出自《韩非子.喻老》中的一句话,后来广为流传,并演变成为今天的一条哲理成语。
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因为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
更是警示我们世人,事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安全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
作为特高压一线基层职工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自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安全无小事,身边处处要安全。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或困苦的发生。
XX换流站组织站内集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开展班组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通过绘制漫画、在线答题和播放《安全生产法》宣传片进行日常宣传工作。
近期,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让我深刻感悟到安全生产是一切的前提,对待安全问题要防微杜渐,注重细节,预防为主,我们要牢牢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一、新法中明确了“安全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这一理念,应当始终贯彻在我们的工作中。
我们每日强调安全,怀着“三个敬畏”精神,严防死守安全,保证运行中每一个细节的落实。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就要从思想上对生命、对规章、对职责产生敬畏之心。
在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时,时刻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
二、新法中提出,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此,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是非常有必要的。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大全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大全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1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1.新法从两个方面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
其中,“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多种手段,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此外,新法还要求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可以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方职责,加强安全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同时,企业应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可以更好地理解其核心理念和具体要求,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健发展。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2作为__ 西站修车间一名职工,更是深知安全对于自己,对于家人,对于铁路企业的重要意义。
2024年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4篇)
2024年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经过近期对《安全生产法》的系统性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在国家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
该法律最为显著的特点之一,在于它更加严格地界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归属,并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生产安全管理的核心指导原则。
基于此,我谨就学习心得提出以下几点见解。
长久以来,传统的安全管理遵循“三不放过”原则,但在实践中,我们逐渐发现其在事故责任追究上的不足。
为此,“三不放过”已升级为“四不放过”,旨在加大对事故处理的力度,这不仅是对过往教训的深刻反思,也是对未来安全管理的有力警示,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往往涉及广泛的社会问题和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任何数量的“不放过”都无法完全弥补这一损失。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则着重强调了“超前意识”和“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指出,唯有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最佳效果。
这一理念要求我们将安全管理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监督,建立健全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并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核心理念。
营造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也是事前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
它有助于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其立法宗旨在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该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当前社会各行业在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
部分企业法人对《安全生产法》学习不够深入,存在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部分企业在安全投入上不足,设备老化、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频现;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规章制度不完善;个别企业甚至隐瞒安全事故不报,仅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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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精选范文
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近日,发电二分厂热工检修作业区组织全员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
通过系统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
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
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中要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主要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
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
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
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
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
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
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
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
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
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
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
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积极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
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第四,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生命至高无上的安全理念,体现人类文明发展的本质。
“人”
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新的《安全法》,让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全员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在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中心和分厂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热工专业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企业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发电事业更加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