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指标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
因 违 法 生 产 质 量 不 合 格 农 产 品 相 关
责 任人被追 究 刑 事 责任 的 ;
近 年 五 (
)
一
内
粮 食 、 蔬 菜 、 水 果 类 种 植 企 业 没 有 达 到 购 置 使 用 商 品 有 机 肥 至
,
每 亩 少
吨 0 . 5
减 少 化 肥使用 的
,
;
六 (
)
合 本 粵 农 定 测 办 法 》 (
号 结 2 〇 M 2 00
〔
〕
),
我市实 际 制 ,
办 法 。
( 本文 与 正 式文 件 同 等效 力 )
2 5
广 州 市 人 民政 府公报
20 1 9 年第 1 9 期
第 二条
广 州 市 级农 业 龙 头 企 业 的 认定 和运行 监测 及 相 关 管 理 活 动 ,
广 州 市 人 民政 府公报
G Z03 2 0 1 9008 5
20 1 9 年第 1 9 期
广 州 市农业农村 局 文件
农 穗 号 规 字 〔 2 0 19 〕 1
广 州 市 农业农村 局关 于印 发广 州 市 级农业龙头 企业认定 和 运 行 监测 管 理办法 的 通知
各 位 有 关 单
带动 力 、
竞争力 等方 面 达到 规定标准 ,
并 经 市 政 府 确 认 的
企业 。
第 三条 对 市 级 农 业 龙 头 企 业 的 认 定 和 运 行 监 测 工 作 坚 持 公 开 、 公 平 、 公 正 和
优 胜 劣 汰 原 则 。
第 四 条 市 农 业 农 村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市 级 农 业 龙 头 企 业 申 报 认 定 和 运 行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基本指标方面)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基本标准
1、企业经营的产品。
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2、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
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3.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
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
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5.企业负债与信用。
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6.企业带动能力。
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东部地区4000户以上,中部地区3500户以上,西部地区1500户以上。
7、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
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广州花都区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并加强对其运行监测,促进我区高端高质高新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意见》(国发〔2012〕10号),参照《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粤农〔2014〕200号)和《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穗农规字〔2017〕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花都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区级农业龙头企业,是指在注册地在广州市花都区行政区域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种业、观光休闲农业、特种养殖、农业科技服务和其它涉农产业为主业,在企业规模、带动力、竞争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区政府确认的企业。
第三条对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胜劣汰原则。
第四条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审核工作。
第五条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必须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种业、观光休闲农业、特种养殖、农业科技服务和其它涉农产业为主业,其涉农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55%或以上;(三)具有一定的规模,较强的带动力和竞争力;(四)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第六条存在以下行为的,取消认定或监测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
(一)弄虚作假、资料不真实的;(二)近一年内,发生坑农害农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三)近三年内(当年和下两年度),在本地生产环节,因违法生产质量不合格农产品被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近四年内(当年和下三年度)在本地生产环节,因违法生产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四)近一年内,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五)近5年内,因骗取农业财政资金被查处的;(六)其它需要取消认定或监测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行为的;(七)存在欠缴税(费)款,以及欠缴社保费的。
印发广东省重点发展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印发广东省重点发展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标 签】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颁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粤府办﹝2001﹞101号【发文日期】2001-11-06【实施时间】2001-11-06【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在“十五”期间,全省重点发展100家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是: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培育发展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科技开发能力、加工流通能力、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并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的大型或较大型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我省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目标要求是:通过省、市、县各级的重点扶持,带动当地形成一大批多种形式、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形成一批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各具特色的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上新台阶,实现农民纯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考核计分办法 (一)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 1.企业类型。
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含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花卉市场,以下同)为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企业。
2.企业规模。
年主营销售收入(指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销售收入):珠江三角洲地区在3亿元以上,其它地区在1亿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珠江三角洲地区在10亿元以上,其它地方在5亿元以上。
3.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60%,主营产品销售率达93%以上,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亏损。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2010)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2010)【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粤农[2010]43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0.10.29【实施日期】2010.10.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农〔2010〕438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今年7月,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2010年申报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企业和2010年列为运行监测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考核,9月6日,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考核的企业名单,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反馈,公示期满后报省政府确认。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共261家,名单附后)。
原挂牌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不在这次公布名单中的,自然丧失“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称号,不再享受省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附件: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广州市(26家)1.广州花卉博览园有限公司2.广州从玉菜业发展有限公司3.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广东燕塘乳业有限公司5.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6.广东粤禽育种有限公司7.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8.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广州市畜牧总公司10.广东东升农场有限公司11.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12.广州市从化顺昌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13.广州市珍奇味食品有限公司14.广州市百兴畜牧饲料有限公司15.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16.广州市恒发水产有限公司17.从化市友生园林有限公司18.广州市宝生园有限公司19.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广东智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广东省金稻种业有限公司22.广东丝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23.广东穗方源实业有限公司24.广州市先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5.广州市澳洋实业有限公司26.广州陆仕水产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14家)1.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3.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深圳市农牧实业公司5.深圳旭联海洋生物养殖有限公司6.深圳市果菜贸易公司7.深圳市水产公司8.深圳市永桦农产品有限公司9.深圳市源兴果品有限公司10.创世纪转基因技术有限公司11.深圳市望家欢实业有限公司12.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3.深圳市寰通农产品有限公司14.深圳市联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珠海市(10家)1.珠海市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广东省珠海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3.珠海市世海饲料有限公司4.珠海市斗门区海源水产贸易有限公司5.珠海农丰进出口有限公司6.广东省良种引进服务公司7.珠海市之山水产发展有限公司8.珠海琮盛物流有限公司9.珠海海一水产饲料有限公司10.珠海市从海贸易有限公司汕头市(11家)1.汕头大洋(集团)公司2.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3.汕头市侨丰集团有限公司4.广东省汕头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市场有限公司5.汕头市德兴种养实业有限公司6.汕头市龙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7.汕头市海特果菜有限公司8.汕头市瑞源实业有限公司9.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10.汕头市华勋水产有限公司11.汕头市源信饲料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11家)1.广东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2.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3.佛山市顺德区乐从供销集团有限公司4.佛山市顺德甘竹罐头有限公司5.佛山市南海区科达恒生水产有限公司6.佛山市南海创贸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2014)-粤农[2014]22号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2014)正文:----------------------------------------------------------------------------------------------------------------------------------------------------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农[2014]2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3年7月,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当年申报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企业和列入运行监测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考核,就实地考核结果书面征求了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反馈,公示期满后报省政府确认。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共453家,名单附后)。
原已挂牌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不在这次公布名单中的,自然丧失“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不再享受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
附件: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广东省农业厅2014年1月29日附件: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453家)广州市(22家)1.广州花卉博览园有限公司2. 广东从玉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从玉菜业发展有限公司)3.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6.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7.广州市畜牧总公司8.广东东升农场有限公司9.广州市从化顺昌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10.广州市百兴畜牧饲料有限公司11.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12.广州市友生园林有限公司13.广州市宝生园有限公司14.广东穗方源实业有限公司15.广州市先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广州市先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6.广州市澳洋实业有限公司17.广州陆仕水产企业有限公司18.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19.广州惠鲜蔬果有限公司20.广州市和兴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1.广州市天生卫康食品有限公司22.广州风行牛奶有限公司深圳市(22家)1.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3.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5.深圳旭联海洋生物养殖有限公司6.华润五丰农产品(深圳)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永桦农产品有限公司)7.深圳市源兴果品有限公司8.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9.深圳市水产公司10.创世纪转基因技术有限公司11.广东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12.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3.深圳市寰通农产品有限公司14.深圳市联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15.深圳市华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6.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7.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18.深圳联合水产发展有限公司19.深圳市湖尔美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深圳市澳华农牧有限公司21.深圳市海诚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2.深圳市鑫荣懋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12家)1.珠海市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珠海市世海饲料有限公司3.广东省珠海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4.珠海市斗门区海源水产贸易有限公司5.广东乡意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6.广东省良种引进服务公司7.珠海市之山水产发展有限公司8.珠海琮盛物流有限公司9.珠海海一水产饲料有限公司10.珠海市从海贸易有限公司11.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珠海国洋食品有限公司汕头市(13家)1.汕头大洋(集团)公司2.汕头市粮丰集团有限公司3.汕头市侨丰集团有限公司4.汕头市德兴种养实业有限公司5.汕头市龙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6.汕头市海特果菜有限公司7.汕头市瑞源实业有限公司8.广东东江畜牧股份有限公司9.汕头市华勋水产有限公司10.汕头市源信饲料实业有限公司11.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12.广东远东国兰有限公司13.汕头市集泰种养有限公司佛山市(10家)1.佛山市中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佛山市南海区科达恒生水产有限公司3.佛山市南海创贸投资有限公司4.佛山市南海盐步环球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5.广东何氏水产有限公司6.佛山市高明海达高新科技孵化养殖基地有限公司7.佛山市高明区新广农牧有限公司8.广东万顷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佛山市南海区勇记水产有限公司10.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韶关市(17家)1.广东翠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始兴县金兴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3.广东金友集团有限公司4.广东五联木业集团有限公司5.翁源县仙鹤花卉种植基地有限公司6.韶关市康泉羊奶乳业有限公司7.广东慧园粮油有限公司(广东慧园米业有限公司)8.韶能集团韶关南雄珠玑纸业有限公司9.广东宝华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韶关市七里香粮油实业有限公司11.韶关市番灵饲料有限公司12.广东富然农科有限公司13.韶关市金果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14.广东雪印商贸实业有限公司15.广东冠华食品有限公司(原韶关市冠华食品有限公司)16.乐昌市粤俊种猪有限公司17.广东牧科实业有限公司(原韶关市牧科实业有限公司)河源市(30家)1.东瑞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瑞昌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2.广东中兴绿丰发展有限公司3.广东聪明人集团有限公司4.河源市三友农牧集团有限公司5.广东雄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广东霸王花食品有限公司7.广东汇先丰农牧有限公司8.河源市石坪顶茶业发展有限公司9.龙川县联生畜牧水产养殖场10.河源市丹仙湖茶叶有限公司11.广东过江龙酒业有限公司12.龙川县振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3.东源绿保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4.广东龙头马乳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广东九天绿药业有限公司16.河源市和顺农业有限公司17.广东富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8.龙川森林源油茶发展有限公司19.广东融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河源市融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河源市创始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1.广东大一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2.广东地隆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3.河源金黄田酒业有限公司24.广东深连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25.和平县七叠泉家禽养殖有限公司26.河源兴泰种猪有限公司27.河源市河芝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8.和平县弘顺农业有限公司29.龙川县星汇山林开发有限公司30.河源大丰畜牧有限公司梅州市(42家):1.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广东客家邨农牧业有限公司3.大埔县西岩茶叶集团有限公司4.梅县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5.广东华银集团有限公司6.广东富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广东梅县雁球食品有限公司8.广东金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9.广东鸿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广东健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广东南台药业有限公司12.广东客乡农牧发展有限公司13.梅州市飞龙果业有限公司14.梅州市稻丰实业有限公司15.裕丰食品加工(梅州)有限公司16.梅州市金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7.广东徐梅农林发展有限公司18.大埔县昌裕实业有限公司19.广东飞天马实业有限公司20.广东泰源农科有限公司21.广东客家黄畜牧有限公司22.广东长乐烧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3.广东嘉味鲜食品有限公司24.梅州市桂丰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5.丰顺县源金食品有限公司26.梅州正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7.梅州生原现代农业有限公司28.梅县天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9.梅州市惠兴米业发展有限公司30.兴宁市生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1.广东祥旺农林科技有限公司32.五华县强盛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33.广东梅龙柚果股份有限公司34.梅州市乐干恒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5.梅州市金稻实业有限公司36.广东省大埔县蜜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大埔高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8.广东银新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39.广东本草源科技有限公司(原梅州市本草源科技有限公司)40.广东穗丰食品有限公司41.广东蓝田农业有限公司42.广东龙岗马山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30家):1.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原东进农牧(惠东)有限公司)2.广东祯州集团有限公司3.惠州顺兴食品有限公司4.惠州市广田食品企业有限公司5.惠州市兴牧畜牧发展有限公司6.惠州市盈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7.惠东县广兴农贸有限公司8.广东海纳农业有限公司9.惠州市盈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惠州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11.惠州伴XXX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2.惠州市源茵畜牧科技有限公司13.惠东县奕达农贸有限公司14.惠州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15.惠州市金种家禽发展有限公司16.惠州市好收成农贸有限公司17.惠东县伦信农业有限公司18.惠州李艺金钱龟生态发展有限公司19.惠州市财兴实业有限公司20.惠东县中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1.惠州市隆瀚经济林开发有限公司22.惠州市东海王海洋食品有限公司23.惠州市煌粮实业有限公司24.惠州市鹏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5.惠东县百事盛农牧有限公司26.惠州市实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7.惠东县甘香农贸有限公司28.惠州正顺康畜牧发展有限公司29.惠州市东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30.勇记农业开发(惠州)有限公司汕尾市(11家):1.汕尾市国泰食品有限公司2.海丰县海发食品贸易公司3.广东中大海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汕尾市五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5.陆丰丰田畜产有限公司6.红海湾广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汕尾市吉发食品有限公司8.汕尾市陆港生态种养实业有限公司9.汕尾市利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0.汕尾市得壹食品有限公司11.汕尾宝山猪场有限公司东莞市(10):1.东莞市沙田顺发畜禽实业有限公司2.东莞市太粮米业有限公司3.东莞市江南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4.东莞市穗丰食品有限公司5.东莞市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东莞市金良稻丰米业有限公司7.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菇木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东莞市润丰果菜有限公司9.东莞市果菜副食交易市场有限公司10.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9家):1.广东省中山食品水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2.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3.中山市潮兴家禽发展有限公司4.中山粤海饲料有限公司5.广东省中山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6.中山市科朗家禽有限公司7.中山万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8.中山市大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9.广东嘉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20家):1.广东长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江门市江会水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原江门市新会区水果食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3.开平市玉林参皇养殖有限公司4.恩平市食品企业有限公司5.广东新粮实业有限公司6.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7.江门汇海饲料厂有限公司8.广东开兰面粉有限公司9.鹤山市春茂农牧有限公司10.江门市得宝集团有限公司11.江门市科泽家禽发展有限公司12.鹤山市墟岗黄畜牧有限公司13.鹤山市华粮米业有限公司14.开平市绿皇农牧发展有限公司15.江门市英海饲料有限公司16.江门市振业水产有限公司17.恩平市聚泉农业有限公司18.开平市春浩良种猪养殖有限公司19.广东万禾农牧有限公司20.恩平基龙实业有限公司阳江市(23家):1.阳江市谊林海达速冻水产有限公司2.广东羽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3.阳西县粤富水产养殖鱼粉有限公司4.广东大洋食品有限公司5.广东金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广东顺欣海洋渔业有限公司7.阳东绿源人造板有限公司8.广东万事达水产股份有限公司9.广东丰多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广东阳江八果圣食品有限公司11.阳江市永兴水产养殖有限公司12.阳江市鸿福农业投资有限公司13.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4.阳东海惠食品有限公司15.阳江市永昊食品有限公司16.阳江市瑞源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7.阳东县高科农牧有限公司18.阳春市春丰糖业有限公司19.阳江市天天诚食品有限公司20.阳春市恒达粮油储运有限公司21.广东新明科技食品有限公司22.阳江市田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3.阳江海纳水产有限公司湛江市(39家):1.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广东金岭糖业集团有限公司4.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5.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6.广东大华糖业有限公司7.广东省东方剑麻集团有限公司8.广东省华海糖业发展有限公司9.广东省湛江农垦畜牧有限公司10.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11.湛江市国溢水产有限公司12.廉江市罗氏养殖发展有限公司13.亚洲海产(湛江)有限公司14.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有限公司15.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壹号土猪食品有限公司)16.广东伊齐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17.湛江市粤水渔业有限公司18.廉江市华南糖业有限公司19.湛江市霞山粮食企业集团公司20.广东信威绿色家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1.雷州市运源水产品有限公司22.湛江绿环水产有限公司23.湛江市金丰糖业有限公司24.湛江市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25.湛江虹宝水产开发有限公司26.吴川市富利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7.湛江环球水产有限公司28.中联水产(湛江)有限公司29.湛江新昶食品有限公司30.品先(湛江)水产有限公司31.湛江港洋水产有限公司32.广东鸿基羽绒制品有限公司33.湛江龙威水产实业有限公司34.雷州市珠联冷冻有限公司35.湛江汇丰水产有限公司36.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37.广东源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8.广东茂德公食品有限公司39.广东湛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茂名市(27家):1.茂名市金信米业有限公司2.高州市杨氏农业有限公司3.茂名市佳辉食品有限公司4.茂名市耀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茂名长兴食品有限公司6.茂名市金阳热带海珍养殖有限公司7.信宜市粤信肉类食品有限公司8.广东盈富农业有限公司9.茂名市长晟油脂工业有限公司10.广东绿洲农业有限公司11.电白县永发水产有限公司12.茂名市喜达种养殖有限公司13.电白冠利达科技生物养殖有限公司14.高州市湖塘畜牧水产发展有限公司15.茂名市怡和冷冻食品有限公司16.高州市朗业畜牧渔业科技养殖有限公司17.广东高山动物药业有限公司18.茂名市高科香料化工有限公司19.茂名市丰利农业投资有限公司20.高州市三和牧业有限公司21.电白晟兴食品有限公司22.高州市丰盛食品有限公司23.茂名市海名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4.广东雨嘉水产食品有限公司25.化州市新海水产有限公司26.茂名新洲海产有限公司27.广东粮丰园食品有限公司(原茂名市粮丰园食品有限公司)肇庆市(13家):1.德庆县金福绿色家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高要市振业水产有限公司3.广东鼎丰纸业有限公司4.德庆县银龙实业有限公司5.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 广东华红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华红饲料科技有限公司)7.广宁县利德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8.广宁县创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9.广东省肇庆市基良家禽渔牧有限公司10.广宁县华扬肥料有限公司11.怀集福盛药业有限公司12.高要市益发养殖有限公司13.肇庆市益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清远市(20家):1.清远根本农业科技扶贫有限公司2.清远震兴农产品有限公司3.英德市五联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4.广东和润堂保健品实业有限公司5.广东省佛冈金鲜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6.广东林中宝食用菌有限公司7.广东天农食品有限公司8.英德市上茗轩茶叶有限责任公司9.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联益畜牧水产养殖场10.英德市大信茧丝绸有限公司11.广东豪爽天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12.连州市高山绿稻米业有限公司13.清远市新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14.清远市瑞隆农产品有限公司15.连州市金色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6.清远市广生元畜牧发展有限公司17.连州市东陂和香隆腊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8.英德市锦源农牧产品发展有限公司19.英德市粤北糖业有限公司20.英德市德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潮州市(23家):1.新华海集团有限公司2.广东康辉集团有限公司3.雅士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雅士利集团有限公司)4.广东翼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广东国宾集团有限公司6.广东真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7.广东宏伟集团有限公司8.潮州市绿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9.潮州市信发畜牧发展有限公司10.饶平县展雄水产品有限公司11.饶平县荣奕水产养殖有限公司12.广东济公保健食品有限公司13.广东光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4.潮安县雄盛种养有限公司(原潮安县文祠镇雄盛种养场)15.潮州市佳业食品有限公司16.广东无穷食品有限公司17.广东永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8.广东嘉泰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原潮州市嘉泰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19.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20.广东展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1.广东立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2.广东无尽食品有限公司23.广东好味来食品有限公司揭阳市(17家):1.福家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锦丰实业有限公司)2.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广东帝浓酒业有限公司4.揭东县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5.揭东试验区宏安食品有限公司6.揭西县京溪园罐头厂7.揭东县裕中食品有限公司8.广东裕昌食品有限公司9.广东福尔康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广东达华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广东越群海洋生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12.广东润佳肠衣有限公司(原揭东县润佳肠衣有限公司)13.揭阳市福兴美节水设备工程有限公司14.广东裕洲食品有限公司(原揭东县裕洲食品有限公司)15.普宁市东昱食品有限公司16.广东德云科技种养有限公司17.广东望天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浮市(22家):1.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3.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4.罗定市联兴玉桂有限公司5.郁南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6.广东省罗定市食品企业集团公司7.郁南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8.罗定市真丽丝丝绸有限公司9.广东省新兴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0.罗定市生力凉亭禽业有限公司11.新兴县广华食品有限公司12.新兴县明基水产品有限公司13.广东省天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4.新兴长荣发展有限公司15.广东大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16.罗定市稻香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7.广东十二岭酒业有限公司18.罗定市星光化工有限公司19.云安县增泰种猪饲养有限责任公司20.云浮市庆丰农家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21.广东森宇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原郁南县森宇林产化工有限公司)22.云浮市贞英木业有限公司顺德区(9家)1.广东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2.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3.佛山市顺德区乐从供销集团有限公司4.佛山市顺德甘竹罐头有限公司5.佛山市顺德区粤花罐头食品有限公司6.佛山市生生水产股份有限公司7.广东宏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佛山市顺德区今日景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广东大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省直属企业(12家)1.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3.广东粤禽育种有限公司4.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5.广东智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7.广东省金稻种业有限公司8.广东丝源集团有限公司9.广东省农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10.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11.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12.广东新供销天润农产品有限公司——结束——。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指标
以企业的产权证明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或设施使用合同、协议为准。不在此项规定范围内的其他企业,须提供与其生产规模相当的生产基地证明。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达标评定证明、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有其中一项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6.有专利证书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7.有商标注册证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8.有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2.畜禽养殖企业:家禽养殖企业家禽年出栏量100万只及以上,牲畜养殖企业,年出栏生猪1万头及以上,或年出栏牛羊1000头及以上。 3.水产养殖企业:养殖面积100亩或年产量200吨及以上。4.海洋捕捞企业:生产渔船20艘或年产量1000吨及以上。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计0分。
1.木材加工利用企业:造林面积在3万亩及以上。达不到的计0分。
附件1: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指标
企业类型
农产品生产型
加工、流通型
农产品市场带动型
农业科技推广类
备注
指标 及评分标准
企业规模(25分)
1.年销售收入/交易额
销售收入达4000万元的计2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4000万元的,每超过500万元加1分,最高加5分。
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的计2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5000万元的,每超过500万元加1分,最高加5分。
2.企业所带动的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户均年取得收入1000元的计10分,达不到的计0分;取得收入超过1000元的,每增加100元,加1分,最高加5分。
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
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龙头企业是指在农业产业链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带动周边农民增收、提高生产效率和品质的企业。
为了认定和监测农业龙头企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一、认定程序:1.申请阶段:农业龙头企业应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介绍、主要产品和技术、经营情况等。
2.初审阶段: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查验企业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现场考察:初审合格的企业将接受现场考察,相关部门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
4.评审和认定:相关部门将根据现场考察结果和相关指标进行评审,对符合农业龙头企业条件的企业进行认定,并颁发相应的证书和牌匾。
二、认定条件:1.规模和投入:农业龙头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和投入,能够引领产业发展和进行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
2.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农业龙头企业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能够提供创新性的技术和产品,不断引领农业产业的发展。
3.市场影响力:农业龙头企业应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在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应积极推动绿色农业,采取环保措施,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监测管理:1.信息收集:相关部门应建立农业龙头企业信息库,定期收集和更新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生产情况、经营情况、技术创新等。
2.定期评估:对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定期评估,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政策支持: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优惠政策、财务支持和技术支持等。
4.产业引导:相关部门应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推动农业产业链的整合和优化,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
5.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运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以上是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一些建议,通过完善认定程序,严格认定条件,做好监测管理工作,可以促进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强农业产业链的整体效益,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时间: 2014-05-07 16:14:00 来源:广州市农业局作者: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各区(县级市)农业局:《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自2005年6月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培育和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我局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市法制办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农业局2014年5月4日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做好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农业龙头企业是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在经营规模、辐射带动能力、企业效益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政府确认的企业。
第三条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优胜劣汰原则。
第四条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审核工作。
第二章标准及考核办法第五条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标准:1.企业类型。
在广州地区注册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等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2.企业的规模。
按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业科技服务、涉农产业五种类型,分别对企业资产总值、固定资产、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或市场交易额)等指标进行考核。
3.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管理。
从事产业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产品和生产加工场地、设备符合相应环保标准或质量安全标准。
有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8.03.14•【字号】粤农函[2008]158号•【施行日期】2008.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08〕158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粤农[2007]8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监测对象今年监测的对象是:2007年没有列入考核的已挂牌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不包括2007年新挂牌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2006年前挂牌、但2007年列入考核并达标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二、监测程序(一)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监测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二)各地级以上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按照粤农[2007]85号文第五条规定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标准”严格审核,提出监测是否合格的意见,在征求本级发展和改革、财政、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意见后,呈报市政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报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省直属单位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监测申请,该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所报材料按照粤农[2007]85号文第五条规定严格审核,并出具监测是否合格的意见,报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监测时间及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和省属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主管部门于4月20日前完成监测工作,并将以下材料一式二份报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农业厅经管处)。
(一)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分析报告。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在监测的基础上,要认真撰写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分析报告,内容包括:监测结果、企业发展运行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不合格企业产生的原因,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评选标准
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评选标准附件1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评选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文化林业、创新林业、和谐林业建设,规范林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工作的通知》(办行字[2005]35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粤发[2005]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是指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以林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森林生态旅游为主业,在经营规模、企业效益、科技创新、辐射带动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经广东省林业局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鼓励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利用社会科研力量创新,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
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加快山区致富奔康步伐,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条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的申请认定,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二章条件第五条凡在我省依法设立的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林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森林生态旅游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合资合作、股份制、外商独资等企业),林产品经营额占企业经营总额的80%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达到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均可申请省级林业龙头企业。
第六条申请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的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企业规模大。
其资产总值、生产规模、营销收入、市场份额等在省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科技创新能力强。
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要求,应用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同行业中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
(三)辐射带动能力强。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发展,对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有直接的影响和拉动作用,能带动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
企业以资本、技术、市场、服务等为纽带,有效地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复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5•【字号】粤办函[2012]735号•【施行日期】2012.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复函(粤办函〔2012〕735号)省农业厅:粤农〔2012〕298号请示收悉。
省人民政府同意确认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等52家新申报企业为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并予以挂牌;同意广州市恒发水产有限公司等119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为监测合格企业;同意取消广东省汕头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市场有限公司等两家不达标企业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并予以摘牌。
请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附件:有关企业名单省府办公厅2012年11月15日附件有关企业名单一、新确定为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企业名单(52家)1.广州市花卉科技园有限公司2.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4.深圳联合水产发展有限公司5.佛山市高明海达高新科技孵化养殖基地有限公司6.佛山市高明区新广农牧有限公司7.广东富然农科有限公司8.韶关市金果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9.广东雪印商贸实业有限公司10.广东富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龙川森林源油茶发展有限公司12.河源市融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3.河源市创始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4.广东大一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5.广东长乐烧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6.广东嘉味鲜食品有限公司17.梅州市桂丰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8.丰顺县源金食品有限公司19.惠东县伦信农业有限公司20.惠州李艺金钱龟生态发展有限公司21.惠州市财兴实业有限公司22.惠东县中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3.汕尾市吉发食品有限公司24.汕尾市陆港生态种养实业有限公司25.汕尾市利群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6.开平市绿皇农牧发展有限公司27.江门市英海饲料有限公司28.江门市振业水产有限公司29.恩平市聚泉农业有限公司30.阳江市永昊食品有限公司31.阳江市瑞源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2.阳东县高科农牧有限公司33.湛江新昶食品有限公司34.品先(湛江)水产有限公司35.湛江港洋水产有限公司36.广东鸿基羽绒制品有限公司37.茂名市怡和冷冻食品有限公司38.高州市朗业畜牧渔业科技养殖有限公司39.广东高山动物药业有限公司40.茂名市高科香料化工有限公司41.茂名市丰利农业投资有限公司42.连州市金色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43.潮州市佳业食品有限公司44.广东无穷食品有限公司45.广东永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6.广东越群海洋生物研究开发有限公司47.揭东县润佳肠衣有限公司48.广东大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原云浮市大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49.罗定市稻香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0.广东十二岭酒业有限公司51.广东宏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2.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二、监测合格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119家)1.广东东升农场有限公司2.广州力智农业有限公司3.广州市宝生园有限公司4.广州市友生园林有限公司(原从化市友生园林有限公司)5.广州市从化顺昌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6.广州市恒发水产有限公司7.广州陆仕水产企业有限公司8.深圳市水产公司9.创世纪转基因技术有限公司10.深圳市寰通农产品有限公司11.深圳市联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12.广东乡意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3.广东省良种引进服务公司14.珠海市斗门区海源水产贸易有限公司15.珠海海一水产饲料有限公司16.珠海市从海贸易有限公司17.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18.汕头市华勋水产有限公司19.汕头市源信饲料实业有限公司20.佛山市南海盐步环球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1.广东何氏水产有限公司(原佛山市南海区西樵何氏水产服务中心)22.广东五联木业集团有限公司23.翁源县仙鹤花卉种植基地有限公司24.始兴县金兴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25.广东翠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6.广东金友集团有限公司27.韶能集团韶关南雄珠玑纸业有限公司(原韶关南雄珠玑纸业有限公司)28.广东汇先丰农牧有限公司29.河源市石坪顶茶业发展有限公司30.广东聪明人集团有限公司31.河源市丹仙湖茶叶有限公司32.河源市三友农牧集团有限公司33.龙川县联生畜牧水产养殖场34.东源绿保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35.广东龙头马乳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广东富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7.广东鸿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广东鸿利丰农林发展有限公司)38.广东南台药业有限公司39.广东健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梅县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41.广东华银集团有限公司42.广东客家邨农牧业有限公司43.广东省大埔县西岩茶叶集团有限公司44.广东客乡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原梅县客乡农牧发展有限公司)45.梅州市金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6.广东徐梅农林发展有限公司47.大埔县昌裕实业有限公司48.惠州顺兴食品有限公司49.广东祯州集团有限公司50.惠州市盈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1.惠州市源茵畜牧科技有限公司52.惠东县奕达农贸有限公司53.海丰县海发食品贸易公司54.汕尾市五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55.广东中大海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6.广东菇木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7.广东省中山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58.中山市潮兴家禽发展有限公司59.中山粤海饲料有限公司60.中山市科朗家禽有限公司61.恩平市食品企业有限公司62.广东新粮实业有限公司63.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64.江门市得宝集团有限公司65.江门市科泽家禽发展有限公司66.广东金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7.阳西县粤富水产养殖鱼粉有限公司68.阳东绿源人造板有限公司69.广东顺欣海洋渔业有限公司70.广东阳江八果圣食品有限公司71.阳江市永兴水产养殖有限公司72.阳江市鸿福农业投资有限公司73.广东伊齐爽食品实业有限公司74.广东壹号土猪食品有限公司(原广东天地食品有限公司)75.湛江市国溢水产有限公司76.廉江市罗氏养殖发展有限公司77.广东省东方剑麻集团有限公司78.湛江市粤水渔业有限公司79.湛江市霞山粮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80.廉江市华南糖业有限公司81.湛江市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82.湛江虹宝水产开发有限公司83.高州市杨氏农业有限公司84.茂名市金阳热带海珍养殖有限公司85.茂名长兴食品有限公司86.广东盈富农业有限公司(原信宜市盈富禽畜发展有限公司)87.茂名市长晟油脂工业有限公司88.广东绿洲农业有限公司89.广东鼎丰纸业有限公司90.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肇庆科茂树脂有限公司)91.肇庆市华雄农牧有限公司92.德庆银龙实业有限公司93.广宁县创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94.广东林中宝食用菌有限公司95.广东省佛冈金鲜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96.英德市五联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97.广东和润堂保健品实业有限公司98.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联益畜牧水产养殖场99.英德市大信茧丝绸有限公司100.连州市豪爽天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101.广东真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102.广东宏伟集团有限公司103.广东国宾集团有限公司104.潮洲市信发畜牧发展有限公司105.潮州市绿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06.饶平县荣奕水产养殖有限公司107.广东济公保健食品有限公司108.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09.揭东县黑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110.揭东县裕中食品有限公司111.罗定市联兴玉桂有限公司112.罗定市真丽丝丝绸有限公司113.广东省新兴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14.广东马林食品有限公司(原新兴县马林食品有限公司)115.郁南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116.新兴县明基水产品有限公司117.佛山市顺德区乐从供销集团有限公司118.广东省金稻种业有限公司119.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三、取消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两家)1.广东省汕头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市场有限公司2.云安县高立淀粉厂。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规定定稿版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规定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1.企业组织形式。
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
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
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汕头市濠江区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
汕头市濠江区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汕头市濠江区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与运行监测工作,支持我区农业龙头企业加快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引领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的精神,参照《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原则,按照“扶强、扶大、扶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科学设置认定量化指标,既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又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支持区农业龙头企业提升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申报条件、范围及标准(一)申报条件申报汕头市濠江区农业龙头企业,必须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或者提供农业服务产品(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信息、科技、托管,以及农业农村观光、体验等旅游产品,下同)的收入要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的70%以上(农业科技型企业除外),- 1 -并在经营规模、企业效益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达到认定标准,以及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户200户以上。
(二)申报范围下列6类农业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1.种养生产型企业。
指从事农作物的种植、禽畜饲养和水产养殖的企业。
2.农产品加工型企业。
指从事以农副产品为原料进行工业生产的企业。
3.农产品流通型企业。
指从事农产品收购、运输、储存、加工、包装、配送、分销、信息处理、市场反馈等功能,实现农产品价值增值的企业。
4.农业新业态型企业。
一是互联网农业电商:包括农业电商企业,是指通过互联网工具销售各类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的电商企业,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销售各类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平台电商企业,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为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农业服务产品的品牌推广、交易、洽谈、结算等服务的电商企业,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收取平台服务费用或获得销售收入分成;混合电商企业,是指从事的经济活动涵盖农业电商企业和平台电商企业经营范围的电商企业。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4.07.04•【字号】粤农[2014]200号•【施行日期】2014.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的通知(粤农〔2014〕20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农业厅2014年7月4日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与运行监测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2〕130号),参照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中介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按照“扶强、扶大、扶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支持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提升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申报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必须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或农业科技推广类企业,其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要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农业科技推广类企业除外),并在经营规模、企业效益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以及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一定数量农户。
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以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为候选企业。
具体指标见附件1。
三、申报与认定程序(一)申报材料1.《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2);2.工商营业执照;3.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4.企业开户银行出具企业在日常经济往来中守法、诚信、运行正常的证明;5.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6.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合同、协议以及占所带动农户20%的农户名册(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或相关证明材料;7.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分税种年度纳税情况说明;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支付职工工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证明;9.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10.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企业据实出具)。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及奖励措施有哪些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及奖励措施有哪些,补贴50万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农业企业被评为“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提出,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以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即可为候选企业。
经省政府批准认定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由省农业农村厅向社会公布并以该厅名义授予“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证书和牌匾。
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及奖励,希望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农业生产服务等涉农产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省政府批准认定的农业企业。
2.据《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提出,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以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即可为候选企业。
3.经省政府批准认定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由省农业农村厅向社会公布并以该厅名义授予“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证书和牌匾。
(二)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奖励农业企业被评为“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条件1.认定条件(1)原则上是地级以上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2)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与实际运营情况一致。
(3)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企业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或涉农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
(4)企业信用良好,经营规模、效益、质量、带动能力、竞争能力达到规定标准。
2.要如何申报,去哪里申报?(1)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申报。
企业申报材料经县(市、区)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审查和现场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以本部门名义向地级以上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推荐。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对新申报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候选企业和列入监测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对新申报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候选企业和列入监测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实地考核的通知(2012)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粤农函[2012]685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2.07.06
【实施日期】2012.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对新申报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候选企业和列入监测的省重点农业龙头
企业进行实地考核的通知
(粤农函〔2012〕685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农[2007]85号)的有关规定,今年3月22日,省农业厅分别发出《关于开展2012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2]221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12]222号),布置了2012年度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对121家已挂牌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运行监测工作。
至6月中旬,全省推荐申报的企业和列入监测企业按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
我们委
托广州君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粤农[2007]85号文关于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了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初审各地新申报的省重点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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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1.农产品原产地证明、无公害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有机食品证书,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
以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省著名商标证书、国家驰名商标证明文件,有其中一项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
3.有省名牌产品证书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4.企业能够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生产或制定并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计1分,否则计0分。
1.5亿元及以上,达不到的扣2分。
3.固定资产
1000万元及以上,达不到的扣2分。
1500万元及以上,达不到的扣2分。
1亿元及以上,达不到的扣2分。
企业信用(15分)
1.企业审核年度依法纳税的计5分,欠税的计0分。
以相关部门证明为准。
2.企业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的计5分,若有一项不达标的扣5分。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达标评定证明、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有其中一项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6.有专利证书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7.有商标注册证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8.有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50%及以下的计5分,高于50%低于70%(含70%)的计3分,高于70%的计0分。
以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数据为准。
企业带动农户能力
(35分)
1.企业带动农户1500户的计15分,达不到的计0分;带动农户超过1500户的,每增加100户,加1分,最高加5分。
以企业与各类经营主体、农户或经济组织签订经济合同或“订单农业”方式为准。
3.企业开户银行出具企业在日常经济往来中守法、诚信、运行正常的计5分,未提供证明或证明不符要求的此项不得分,在金融机构有不良信贷记录的,扣2分。
企业资产负债率
(5分)
50%及以下的计5分,高于50%低于70%(含70%)的计3分,高于70%的计0分。
60%及以下的计5分,高于60%低于80%(含80%)的计3分,高于80%的计0分。
2.农产品加工企业: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食品加工卫生标准的加工基地或生产设施。达到一项计5分,达到两项计10分。
3.农产品流通企业: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交易场地或农产品运输、贮藏设施。达到一项计5分,达到两项计10分。
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交易场地或农产品运输、贮藏设施。达到一项计5分,达到两项计10分。
2.企业所带动的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户均年取得收入1000元的计10分,达不到的计0分;取得收入超过1000元的,每增加100元,加1分,最高加5分。
指标及评分标准
企业生产基地
(10分)
1.种植企业:粮油作物面积500亩及以上,或蔬菜面积200亩及以上,或水果面积200亩及以上,或茶叶面积200亩及以上,或花卉面积50亩及以上,或糖蔗面积200亩及以上,或油茶种植面积2000亩及及以上,或商品林种植10000亩及以上,或其他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
2.畜禽养殖企业:家禽养殖企业家禽年出栏量100万只及以上,牲畜养殖企业,年出栏生猪1万头及以上,或年出栏牛羊1000头及以上。 3.水产养殖企业:养殖面积100亩或年产量200吨及以上。4.海洋捕捞企业:生产渔船20艘或年产量1000吨及以上。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计0分。
1.木材加工利用企业:造林面积在3万亩及以上。达不到的计0分。
附件1: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指标
企业类型
农产品生产型
加工、流通型
农产品市场带动型
农业科技推广类
备注
指标 及评分标准
企业规模(25分)
1.年销售收入/交易额
销售收入达4000万元的计2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4000万元的,每超过500万元加1分,最高加5分。
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的计2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5000万元的,每超过500万元加1分,最高加5分。
经营农作物种子,应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与企业生产规模相当的育种或推广基地;经营禽苗畜苗的企业,具有与企业生产规模相当的育种或推广基地;经营水产种苗的,应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与企业生产规模相当的育种或推广基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应具有与企业生产规模相当的育种或推广基地。
以企业的产权证明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或设施使用合同、协议为准。不在此项规定范围内的其他企业,须提供与其生产规模相当的生产基地证明。
交易额达7.5亿元的计20分、达不到的计0分,超过7.5亿元的,每超过1.5亿元加1分,最高加5分。
鉴于该类企业的特殊性,不作规模上的具体限定。对其认定与监测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实后报省政府。
2.总资产
2000万元及以上,达不到的扣2分。
4000万元及以上,达不到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