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电子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
中国法制出版社新书征订单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书号978-7-5093-6815-2 定价52.00作者甘藏春、田世宏CIP分类D922.175法律法规出版时间2017.12 上架建议释义作者简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单位参与修订《标准化法》的同志组织编写了本释义读者对象: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馆藏;学习研究人员编辑推荐:独家!独家!独家!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这是该法自1988年颁布实施后的第一次全面修订,对于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都意义重大。
为宣传、贯彻好新《标准化法》,有效发挥标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单位参与修订《标准化法》的同志组织编写了本释义,力求准确阐明立法原意,帮助读者学习、领会新法精神。
内容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1月4日全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该法的修订既是有效配置市场资源的有力手段,也是企业各行各业优质发展的法律保障。
亮点如下:1.扩大标准适用范围。
在原来工业生产与环保领域基础上,除增加农业、社会事业领域外,还由此前的以产品为主扩大到了服务领域。
2.收紧和规范强制性标准,根治标准体系的混乱。
3.首次确立团体标准,促进企业质量和技术竞争。
为让读者全面学习新法,特出版本书,本书包括条文主旨、条文释义、审议意见与报告、领导宣贯讲话、征求意见情况、相关配套法规、新旧法律条文对照表等。
目录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导读一、《标准化法》修订的必要性二、《标准化法》的修订过程三、《标准化法》的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二条【标准的范围和分类】第三条【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和保障】第四条【制定标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第六条【标准化协调机制】第七条【鼓励各方参与标准化工作】第八条【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第九条【表彰奖励】第二章标准的制定第十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和制定程序】第十一条【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和制定主体】第十二条【行业标准的制定范围、制定主体和备案】第十三条【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制定主体和备案】第十四条【优先制定急需标准】第十五条【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制定的工作要求】第十六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第十七条【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公开】第十八条【团体标准的制定及其规范、引导、监督】第十九条【企业标准的制定】第二十条【支持制定自主创新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第二十一条【标准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二条【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第二十三条【标准化军民融合】第二十四条【标准的编号】第三章标准的实施第二十五条【强制性标准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出口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要求】第二十七条【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第二十八条【技术创新的标准化要求】第二十九条【标准实施的统计分析报告和信息反馈、评估、复审制度】第三十条【标准之间重复交叉等的处理】第三十一条【标准化试点示范与宣传】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监管职责】第三十三条【标准争议协调解决机制】第三十四条【标准编号、复审、备案的监督措施】第三十五条【举报投诉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未按标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未按要求公开企业标准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标准制定基本原则的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未按要求编号、备案、复审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社会团体、企业未按要求编号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四十四条【军用标准的管理】第四十五条【本法实施日期】附录一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节选)(2017年11月4日)附录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2017年4月1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17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17年8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7年10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17年11月4日)附录三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2017年11月4日)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部长级)秦宜智在新标准化法学习宣贯会上的主持讲话(2017年11月17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做好新标准化法的实施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甘藏春讲解宣贯新标准化法(2017年11月17日)把握重大突破依法深化改革——访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2017年11月10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通知(2017年11月14日)附录四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2015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2017年3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2015年12月17日)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7年12月14日)附录五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2017年12月15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10月30日)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办法(试行)(2016年6月28日)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11月6日)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办法(试行)(2016年3月28日)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2013年12月19日)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办法(2016年8月26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2016年8月29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3月28日)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2015年3月17日)ISO和IEC标准出版物版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07年1月15日)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10月22日)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4月29日)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2014年12月22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8月1日)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2009年7月1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2013年7月12日)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11月13日)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09年6月29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方案(试行)(2011年3月2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试行)(2010年5月17日)附录六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社会征求意见情况综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标准化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意见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对标准化法修订草案的意见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附录七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196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79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标准化法》新旧法律条文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培训PPT
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 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第二十六条
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 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 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 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 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 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 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 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 科研机构等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第九条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 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和奖励。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 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 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 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 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 规定的予以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 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 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 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 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决定。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学习新《标准化法》20171229
一、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扩大了标准制定的范围,从农业、工业延伸到服务业和社会
事业,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第二条,
补充) ——规定凡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 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要制定强 制性标准。(第十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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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Guangdong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标准化法》的修订坚持改革导向、问题导向和实践 导向,在对近30年来标准化工作总结的基础上,重点 解决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吸收标准化 改革的成果和实践经验,形成了我国全新的标准体系、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合制定企业标准。(第十九条,改写)
——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 监督制度,明确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公 开其执行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统一的标准信息 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通过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增
强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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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Guangdong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 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 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对促进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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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Guangdong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18)
前沿新知Industry Forefront《< 中华人民共和国栋准化法〉释义》(18)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并由第七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由权威专家学者编写、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以下简称《释 义》)对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刊对《释艾》进行了摘编,以飨读者第三十七条: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 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本条是关于产品、服务违反强制性标准所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规定。
强制性标准是保底线的标准,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 进口或者提供。
”《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政责任已经做了规定,因此本条只做了衔接 性规定,同时引入信用惩戒机制,新增了 “记入信用记录” “予以公示”两项行政处理措施。
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查处《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 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 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84 工程建设标准化• 2020年第5期前沿新知Industry Forefront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权威解读
田世宏认 为 ,新修 订 的 《标准化 法》在 制度 创新等 方面有很 多亮点 .其 中比较重要 的制度 创 新包括 :
一 是建 立了政府标 准化工 作协调机 制 。明确 要 求国务 院和设 区的市级 以上地 方人 民政府建 立 标 准 化 协 调机 制 .统 筹 协 调标 准 化 工作 重 大 事 项 .并要 求县 级 以上 人 民政府 将标 准化 工作纳 入 本级 国民经济 和社会 发展规划
众 所 周知 .标 准是 经 济 社会 活 动 的技 术依 据 。在 国家治 理体 系和 治理 能 力现代 化建 设 中 , 发挥 着基础性 、引领 性 、战 略性作用 ,修 订 《标 准化法》对 我 国经济社会 发展 的意 义非 比寻 常。
候建 国在谈 到新修订 《标准化法》 意义 时紧 紧把握党 的十九大提 出的 “我 国经济 已由高速度 增长阶段 转向高质量 发展 阶段 ”这一历 史性 的判 断 .首先 强调 的就是 有利于促进 我国经济 社会高 质 量 发 展
侯 建 国回顾说 新修 订 的 《标准化 法》贯 穿 ,
了标准化 工作从群众 中来 到群众 中去 ,一切 成 ,
果由人 民共享 的基本 要 求。发挥社 会各 方面 的作 用 .充分 听取 意见 。鼓励 消费者 、企 业 、社会 团 体 积极参 与 .政府标 准免费公 开 以及 在保 障人 身 健 康和生命财 产安全 。维护 生态环境 安全 、提 高 经 济社会发展 水平等 领域制定 的强 制性 国家标 准 优 先立项 、及时完成 、强制 实施等 规定 ,无不体 现 了落 实以人 民为中心 的发展 思想
最新-贯彻质量标准法(一法一条例)汇报 精品
贯彻质量标准法(一法一条例)汇报各位领导、同志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市政府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共同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和狠抓贯彻落实,使“一法一条例”内容深入人心,全市基本形成了宣传落实“一法一条例”的良好氛围。
标准化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进展,较好地发挥了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基础作用,在促进市工业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工业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三产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现根据检查通知要求,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情况向大家简要汇报如下:(一)学习宣传情况知法懂法是贯彻实施法律的前提。
为此,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对“一法一条例”的了解和认识,为条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舆论保证。
一是在每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质量月,×月×日的国际标准日和×月×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积极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宣传板报、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共出动余人次上街开展咨询活动,提供咨询余人次,散发资料万余份。
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指导力度,引导企业向法制化、标准化道路上发展,使企业了解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材料利用率等众多环节上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三是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质量管理人员、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四年来共举办标准和标准化管理培训班期,学员人数到达余人次,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及州举办的标准化培训班。
四是加大执法人员和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一法一条例的主要实施单位,执法人员和标准化管理人员均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WORD19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 2005年12月19日 17:47 中国信息验证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制定本法。
1.本条是关于标准化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2.“标准化”的含义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
3.制定标准化法的目的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4.标准化立法的作用是,通过标准化立法,“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
第二条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
(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重要农产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1.本条是关于制定标准的对象的规定。
2.“标准”的含义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
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3.“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是指,对工业产品本身的技术要求。
4.“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是指,对工业产品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5.“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是指,环境保护的安全、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要求及其检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版本:2018年1月1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文章来源:中国人大网更新时间:2017-11-08 09:02(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标准的制定第三章标准的实施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三条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第四条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第五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国家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中国标准化法
中国标准化法
中国标准化法是指为了保障产品质量、促进科技进步和推动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在中国,标准化法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各个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可以规范市场秩序,还可以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首先,中国标准化法对产品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对产品实施强制性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这些标准覆盖了各个行业,包括食品、建材、电子产品等。
通过实施强制性标准,可以杜绝一些劣质产品的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提高了整个行业的整体水平。
其次,中国标准化法对科技进步起着推动作用。
标准化是科技进步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才能推动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在中国,各个行业都有相应的标准化组织,负责研究和制定行业标准,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
此外,中国标准化法也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标准化可以促进产品贸易,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
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可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
强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总的来说,中国标准化法对于保障产品质量、推动科技进步和
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严格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
才能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的发展。
因此,各个行业都应该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加强标准化法的宣传和执行,推动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8.08.29•【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草案)》的说明--1988年8月29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技术监督局局长徐志坚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草案)》(以下简称标准化法(草案)),作如下说明:一、立法的必要性标准化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和协调,以获得最佳社会经济效益的全部活动。
标准化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是组织现代化生产和提高产品和工程质量、减少物质消耗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也是进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的共同语言。
标准化工作日益为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所重视。
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设有标准化组织机构,有40多个国家制定了标准化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标准化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
1962年国务院发布了《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经过修改补充,1979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
通过条例的实施,加强了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目前,我国已经制订了国家标准11000多个,专业(部)标准16000多个,地方标准(或省、市企业标准)10多万个,以及大量的企业标准。
为了监督标准的实施,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最近几年建立了一批国家级的和地区级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相应培养了一支监督检验队伍。
标准化在实行国家技术监督,提高工农业产品和工程质量,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是由于目前标准化工作法制不健全,标准化管理和监督比较薄弱,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不能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比如:一些应该制定标准的对象还没有标准,无标准生产的现象还屡见不鲜,标准的水平还不高,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大约只占36%;许多标准未能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一些产品不按标准组织生产,不按标准进行检验;监督检验管理薄弱,力量分散,权威性不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首次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首次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一项有关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法律法规。
该法于2017年11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11月24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出台,是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
该法共分为七章,涉及了标准化工作的各个方面,下面我们就来逐一了解。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本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标准化工作应当以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鼓励各方参与标准化工作。
同时,该章还规定了标准化工作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二章为标准化的组织和管理,包括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地方标准化机构和单位标准化机构的设立和职责,以及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协调等内容。
该章规定了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地方标准化机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单位标准化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章为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包括标准的制定程序、标准制定单位的责任和标准的修订程序等内容。
该章规定了标准的制定应当符合科学性、公正性、透明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且制定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组织条件。
第四章为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包括标准的发布程序、标准的实施和应用、标准的查询和使用等内容。
该章规定了标准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标准的实施应当得到相应的支持和推广。
第五章为标准化工作的推广和应用,包括标准化工作的推广和普及、标准化技术的转化和推广、标准化示范工作等内容。
该章规定了标准化工作应当鼓励各方广泛参与,强化标准化建设与技术创新的结合,并开展标准化示范工作。
第六章为标准化质量监督和评价,包括标准化质量监督、标准化评价和标准化信用管理等内容。
该章规定了标准化质量监督应当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七章为法律责任,包括对违反本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4法信汇编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024法信汇编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3.10•【文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法信”平台根据国务院2024年3月1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7号)汇编整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第三章标准的制定第四章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制图方法、互换配合要求;(六)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下同)产品(含种子、种苗、种畜、种禽,下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以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的要求;(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国家有计划地发展标准化事业。
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第二章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第五条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组织制定全国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三)组织制定国家标准;(四)指导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五)组织实施标准;(六)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统一管理全国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八)统一负责对有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业务联系。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而制定的具体规定,旨在促进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标准体系的健全发展。
以下将针对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国家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按照条例规定,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并指导标准的起草、修订、发布和实施工作,推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同时负责对标准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此举有效地提升了标准化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其次,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了标准的制定程序和评审程序。
依照条例的要求,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科学性、公平性、开放性、透明性的原则,通过广泛征求专家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对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增强了标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三,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了标准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条例要求,标准的实施应当得到政府和企业的支持和推广,促进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同时,通过规定标准的监督检查、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措施,加强对标准的执行和质量的监督,保障标准的有效实施,提升标准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最后,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还规定了对标准化工作的评价和奖励机制。
依据条例的规定,应当对标准的贡献者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和推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开展。
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对标准化工作的评价和监测,通过对标准化工作的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总的来说,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具体实施细则,通过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和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和管理程序,推动了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体系的健全发展。
这对于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化法主要内容解读20190416
《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评审组的规定:管理、科研、检验、教学、生产、使 用、经销等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不少于7人。
3 标准的制订
三、强制性标准免费公开(第十七条),国家推动免费公开推荐性标 准。
3 标准的制订
四、底线要求(第二十一条):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 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标准的监督过程中的协调: 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
争议,是指标准批准发布后, 对于标准如何组织实施,不同 标准之间如何协调配套实施, 标准实施中对标准内容如何理 解,不同标准的内容在实施过 程中出现争议如何处理等。
地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参照执行。
标准化协调机制
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
四、建立标准化奖励制度(第九条):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 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标准的制订
制定的主体
标准制定环节要求
制定
强制性国家标准 免费公开
底线要求
3 标准的制订
一、制订的主体(第十到十四条)
3 标准的制订
地方标准相关要求(第十三条): 1) 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 2) 设区的市,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
9、强制性标准免费向社会公开。 10、赋予团体标准法律地位。
11、赋予设区的市标准制定权。
12、 促进标准化军民融合。
13、建立标准实施后评估制度。
14、建立标准化试点示范制度。
15、强化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制度。 16、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继续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解读
《标准化法》解读第1题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A.跨专业跨区域B.跨领域跨行业C.跨部门跨领域D.跨部门跨行业答案:C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3此题得分:3.0批注:第2题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的途径不包含()A.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B.参与制定国际标准C.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D.直接采用国际标准答案:D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3此题得分:3.0批注:第3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决定A.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B.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D.国务院答案:B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3此题得分:3.0批注:第4题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B.团体标准C.地方标准D.行业标准答案:D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5题在制定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过程中,应当按照()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并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A.科学快捷B.规范全面C.基础通用D.便捷有效答案:D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6题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A.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B.安全性、通用性、稳固性C.合法性、通用性、可替换性D.安全性、稳定性、可替换性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7题根据《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应当按照()进行编号A.编号规则B.专业规则C.申请时间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8题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A.技术要求B.行业要求C.产品要求D.内容要求答案:A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4此题得分:4.0批注:第9题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的相关技术要求。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一、总则。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条例。
二、标准化法实施的基本原则。
1. 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
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保障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公开透明原则。
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促进标准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3. 公平竞争原则。
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各方参与标准制定,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4. 法治原则。
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开展标准化活动,保障标准化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标准化法实施的主要内容。
1. 标准制定和修订。
(1)制定和修订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2)标准制定和修订应当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听取专家学者建议,确保标准科学、合理、公正。
2. 标准认证和检验。
(1)标准认证和检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标准认证和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依法开展认证和检验工作。
3. 标准推广和应用。
(1)加强标准推广和应用,促进标准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全面应用。
(2)鼓励企业依据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4. 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1)建立健全标准化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
(2)对违反标准化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保障标准化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标准化法实施的保障措施。
1. 完善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标准化法规制度。
2. 加强标准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3. 健全标准化组织机构,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4. 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提高标准化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五、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鬻 5 2
能 落 到 实 处 .否 则 说 抓 产 品 质 量 提 高 就 是 空
验规 范 不完 整 ,对 试验 的 主要 条件 如 转 速 、进 给 量 、进 给速 度 、往 复 次数 等 未做 规 定 。若 试 验 按标准 要 求起不 到试验 的作 用 。
( )标 准 中给 出的质 量指 标 量 值不 切 合 该 7
( 定 )不 合 理 ,有 些量 值 无单 位 ,如 上 文 中 规
“ 大 削磨 长 度 1 0 5 0 mm” 应 为 “ 大 削 最 5 ~ 00 最
提 高 标 准 编 写 质 量 ,就 必 须 先 从 产 品 入
手 ,要全 面 了解 掌握 产 品 的特 征和 特 性 以及 质
量 要 求。全 面 收 集 、阅读 、理解 消 化相 关 的基
础 标 准 、强 制 性标 准 、行 业标 准 ,使标 准 的编 写符 合 国 家 的现 行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和 法规 , 符 合 技术 先进 ,经济 合 理 ,安 全可 靠 ,内容 完 整 ,质 量 指标 合 理 、协 调一 致 ,概 念 、定 义 等 用词 准确 。可 操作 性强 等 要 求 。编 写格 式 、内 容 、结 构符合 GB T 11 O 9 《 / .—2 O 标准 化 工作 导
对所定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内容完义的产品的性能功能运动等不明确使标整质量指标合理协调一致概念定义操纵变速限位等功能性能性质不一样容结构符合gbt112oo9标准化工鬻52由于标准存在以上问题和不足
QaynD ei l 量 检 uia tt 与 测f l d ec n 质 t o
鬻
其 结果做不 到科 学 、准确 ,标 准操作 性差 。 ( )有些 标准 对 加工 试验 条 件 只列 出试件 6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
提 高企业标 准化能 力和水 平 ;面 向消费 者 ,增 强 消费者标 准化意识 ,提高 消费者 参与标 准化活动
的积极 性 ;i l r r  ̄政 府部 门 ,增强 政府及 其部 门领 导 以及标准 化工作 人员 、执 法人 员对标 准化法 的 理 解和掌 握 ;面 向社 会 团体 和科研 院所 ,鼓励 广 大科研人 员和专家 学者参 与制定标 准 、组织实施
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出台 ( ( 夕 卜 商投资企业参与我 国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
习近 平总 书记在党 的十九 大报 告 中指 出 :凡
若 干措施 的通知 》 ( 国发 [ 2 0 1 7 ]5号 )明确 提
是 在我 国境 内注册 的企业 。都要一视 同仁 、平等
对待 。“ 五 个结 合 ” 。要 与 贯彻 落实 党
的十九 大精神相 结合 :要与开展 质量提 升行动 相
度立改废 :重点抓好 新法 的对 外解读 。
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管理办法》 发布
日前 。国家质检 总局发布 《 全 国专业标 准化 化 工作 的发展 水平和 整体效 果。截 至 目前 。我 国 已成 立技 术 委 员会 1 1 1 7个 .分 技 术 委 员会 7 1 1 7 个 .有效 支撑 了我 国标 准化工作 的稳步发展 。 作 为 新 修 订 的标 准 化 法 第 一 部 配 套 规 章 。
《 管理 办法 》 的出 台对全 面提 升 我 国标 准化 技 术 委员会工作 水平具 有重要意 义 .有利于进 一步 完 善技 术委 员会 管理机 制 .满足标准 化事业 改革 和
技术 委 员会管 理办 法》 ( 以下简称 《 管 理 办
法》 ) 。 《 管 理 办 法》 共 五 章 5 6条 ,分 为总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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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在总结实践基础上,将标准制定的
范围扩大到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更
好地满足新时代更加旺盛的标准化需求。同时,新法确
立了新型标准体系,将标准划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按属性不同将政府
主导制定的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标准的实施
三、加强强制性标准统一管理,实现“一个市场、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川东北气矿 质量安全环保科
1
标准化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 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
复使用的规则活动称为标准化。包括制
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 意义: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
性,防止贸易壁垒,促进技术合作。
目录
标准化发展历程 适用范围及种类 1、标准的制定
标准的实施
一、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标准化工
作的统筹。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确国务院和高区的市级以上
地方政府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标准化
工作重大事项,对重要的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通过政府牵头统筹,更好地解决标准制定、实施及监
督工作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
标准的实施
二、扩大标准制定范围,全方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
四、严格限制推荐性标准范围,提升政府标准质量水
平。
新修订的标准化进一步明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
政主管部门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的职责,并对推荐性标准制定范围作出限定。在下放地
方标准制定权同时,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标准的批准及
备案作出规定。
知情权,实现产品和服务质量社会共治。
标准的实施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增加一章,进一步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的监 督。在立项环节,规定对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 估;在制定环节,规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团体标准、企 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在标准实施后,规定制定部门开展实施信
七、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实现标准提质增效。
要与“一带一路”建设相结合
标准化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面向企业
面向消费者 “五个面向” 面向政府部门
面向社会团体和科研院所 面向技术委员会
标准化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抓好宣贯材料的编纂出版
抓好新法的宣讲培训 “五个重点” 抓好新法的普法宣传
抓好配套法规制度立改废 抓好新法的对外解读
20
SY/T 5171—2011
SY/T 5453—2008
标准的制定
推荐标准
生产、交换、使用等 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
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
在我国,推荐性标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
一旦被强制性标准引用,或纳入指令性文件便具有
了约束力。
企业明示执行的推荐性标准,在企业内部具有
强制性或约束力,并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标准的实施
六、增益服务台睚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释放企业
创新活力。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建立企业标准 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明确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活动,并公开其执行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同时鼓励企业标准通过 国家统一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通过企业标准自 我声明公开,增强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护消费者
条底线、一个标准”。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精简强制性标准层级,除有例外规
定的,仅保留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将强制性标准制定
范围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
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退
过对存量强制性标准加强立项审查,整合精简强制性标
准的数量,真正把政府该管的管住管好。
标准的实施
适用范围及种类
强制标准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统一计划、统一审定、统一编号和统一批准发
布。 国家标准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 GB、 GB/T )、发布顺 序号(7718)、发布年代号(1994) 如:GB7718-1994、GB/T1.1-2000等。 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均为强制性。
标准的实施
新修订的标准化明确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
五、赋予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增加市场标准有效供给。
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
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并对制定团体标
准遵循的原则和要求作出规定,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构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
国家标准(GB)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标
内容 种类
行业标准(SY/ST)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行政主管部门
地方标准 准
企业自己制定
企业标准
适用范围及种类
强制标准
1、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 2、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 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 4、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国 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 5、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求; 6、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要求; 7、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 8、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标准化法内容
2、标准的实施
3、担负法律责任 4、最新修订内容 3
标准化发展历程
经验 总结 分析
国务院
IEC
1906(电工委员会)
ISO
1947(国际标准化) 20世纪60年代
…………………
1962
《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 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管理条例》
1979年←1978年
通 信 、 生 物 科 技
息反馈、评估和复审,及时修订或者废止标准,并建立强制性标
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针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 违反标准制定原则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不同的监督措施和法律责 任。通过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管制度,实现标准的提质 增效。
标准的实施
七、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实现标准提质增效。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还有很多制度创新,如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化 合作制度,标准公开制度,标准编号规则制度,标准化军民融合 和资源共享制度,标准化表彰奖励制度,标准化试点示范制度等 等。
标准化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要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 要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相结合
“五个结合”
要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相结合 要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结合
加入
系 统 理 论
国 标 迅 速 发 展
新 技 术 不 断 涌 现
1988
2016年修订
《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 1990 民共和国 和国标准化法》 标准化管 理条例》
……
4
适用范围及种类
(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 、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 求。 (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 、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 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 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 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 方法和安全要求。 (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 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 、代号和制图方法。重要农产品 和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由 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