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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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泰安工行坚持市场拓展与风险防控并举、防范风险与积极化解并重的策略,进一步转变思想,改变观念,增强信贷风险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对企业信贷业务的风险掌控,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取得较好效果。
健全风险流程控制建设,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通过进一步健全风险流程控制建设,牢固树立风险管理意识,确保贷款资产质量,促进信贷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信贷管理,防范潜在风险发生和不良贷款上升。认真落实贷款风险监测分析制度,建立了风险预警分析例会制度,通过信贷风险预警及时发现问题,提前采取措施处理问题。及时有效地防控大额风险,增强大户风险动态管理,防范潜在风险发生和不良贷款上升,为安全经营和效益提高打好基础。
加强信贷资金管理。对每一笔贷款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一经发现企业违规使用信贷资金,立即要求有关支行必须强制收回。随时掌握和分析借款人资金走向,及时改进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定主责任人和责任人,对不及时准确采集风险预警信号的,或因拖延、隐瞒上报风险预警信息,以及未及时处理风险预警信号或处理不当,造成风险加大或损失的,追究相关主责任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纳入行长绩效考核。
加强风险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打造素质过硬的风险管理队伍。广泛依托业务培训、定期考试、课题调研等各种方式,切实提高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适应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要求。
风险是指不确定因素导致的概率性危险与损失,《巴塞尔协议》明确指出,银行业经营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大风险。作为农村基层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目前仍主导着整个业务经营格局,因此,值此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农信社信贷工作如何转变长期积聚的重经营轻管理思想,逐步摆脱不良资产困扰,进一步防化各类风险,降低信贷危险与损失的概率,已成为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当前农信社信贷工作存在的问题
1、行业风险预警应急机制匮乏。一是农信社缺乏专业的行业风险评估人才和研究机构,贷款行业统计缺乏专业性,整体信贷工作风险指导和早期预警滞后,风险防范不及时,行业综合性贷款风险危险性比较突出。二是风险防范制度不健全。缺少行业风险防化制度与统一方案,风险防化措施实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
彻底,以致商业银行信贷限制或禁止的行业贷款项目较多流入农信社,这些贷款潜在风险较大,严重威胁着农信社信贷资产质量。
2、贷款“三查”制度执行弱化。主要体现在:一是贷前调查意识差,只片面强调贷款抵押担保,有抵必贷,对借款人品质、能力、资本、抵押、环境“5c”系统缺乏科学的调查,还款来源重视度主次颠倒。且不少信用社在办理抵押(房产)过程中缺少风险意识,未充分考虑最近司法解释关于借款人最低生活保障和贷款到期利息、诉讼、财产处置费用实现等因素,对抵押物未实行保险,贷款按评估价足额发放,加大了贷款风险概率。二是贷时审查把关不严。下列问题值得关注:第一,在强调审贷分离制度时,重程序轻实质,片面认为程序“合法”的贷款就是“合规”的贷款,忽视贷款“三性”原则。第二,贷款审批表决人情化,贷审会成员通常碍于情面,随大流签字表决。第三,会计人员缺少独立监督权,对信贷手续合法合规性监督、制约不力。三是贷后检查讲形式,只对借款人名义资产变动等表象作粗略检查,而忽视借款人生产经营、资金动向、贷后担保、诉讼等情况跟踪调查,检查方式单一,不深入,未能实质性发现问题。
3、贷款变相垒大户。金融界有句格言“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这是一切投资必需遵循的风险原则。然而当前在基层各信用社贷款发放过程中,借款人利用各社间信息不对称,通过各种关系在社社之间“交叉贷款”、“借户冒名贷款”,违规垒大户,出现了贷款风险社社连锁、变相集中。
4、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源浪费严重。一是贷款档案资料不齐全,“三查”记录不详细,导致信贷员调动时借款户经营信息在前后信贷员间衔接不充分,给后续信贷员信贷风险评估、预警及贷款管理带来障碍。二是档案信息利用不充分,未建立借款人借款史档案库,目前,农信社尚未实行贷款网络管理,电子化程度低,信贷档案年度装订成册并归档后基本不用,信息资源浪费严重。
5、资产质量反映不实。随着农信社不良贷款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贷款“双降”取得了较大进展,整体资产质量有所提高,但是仔细分析,部份资产质量仍不容乐观,管理未实质性收效。一是抵贷资产价值抵而不实。目前,许多信用社抵债资产市场价值低于待抵偿贷款本息,抵债贷款实际质量要远低于帐面质量。二是操作规程未严格执行。贷款在办理收旧贷新、借新还旧时具有随意性,不良贷款未真正按五级分类认定,为完成各类考核目标,一些信用社在贷款尚有欠息情况下为借款人办理贷款转期,造成资产质量与收息率提高不同步,掩盖贷款管理实情。
6、信贷管理考核机制不健全,考核责、权、利不对等。部分农信社只强化对信贷员贷款管理考核,未实行或完全实行对联社贷审机构、业务部门及信用社主任信贷管理责任考核。按照目前农信社信贷管理权限,信贷员作为贷款的具体经办者,只具备调查权,真正的信贷决策、审批权微不足道,主要集中在上述部门和人员手中,这种考核机制造成实际信贷工作上的责、权、利不对等,农信社一级法人改革后,这种不对等的状态仍在理事会、联社贷审机构、基层社主任、信贷员之间延续,严重影响贷款管理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7、银行信贷登记系统在信贷管理上未有效利用。一是在工商企业贷款管理上,未很好地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企业征信系统有机结合,在对企业评估缺少完整、独立的评估依据情况下,一些企业提供如虚假的财务报表等信息资料骗取农信社资信;二是信贷登记系统覆盖不全,信息来源有局限。第一,现行的企业征信系统只涵盖借款人的直接负债和对外担保,对借款人的家庭负债及成员债务履约情况未征信登记。第二,广大农户及其他自然人借款信息尚未纳入信贷登记系统征信范围。征信系统的应用范围不广或信息不全面,引发信贷决策失误。
8、信贷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低。由于农信社信贷工作长期受粗放经营思想的错误指导和干扰,且人事改革滞后,信贷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在经营意识上,一味追求规模,重投放轻管理,贷款放后不管、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