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动态成本管理及预警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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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及时发现项目实际发生成本与目标成本、合同价款的偏离并预警,尽可能使项目结算成本在目标成本的范围内。
2.定义:
2.1.动态成本:指截止至每月25日时间点项目已发生和预测至项目完工时的整体成本,动态成本=已发生成本+待发生成本。
2.2.已发生成本:指截至每月25日时间点项目已经签订合同的完成产值(含经审批的签证及变更)和不需签订合同但已经发生费用(如政府收费)的项目成本。
2.3.待发生成本:指预计每月25日时间点至项目完工时尚需要发生的成本(如待签订的合同、预计将要缴纳的政府收费、预计将会发生的变更、签证费用等)。
3.动态成本操作程序
下属地产公司在项目实际运作中,下属地产公司成本部按如下程序进行动态成本分析;
3.1.首先是针对本标的成本的每个合同或每类费用进行动态成本分析;
3.2.然后将合同或拆分后的合同的部分金额按照《目标成本表》的成本科目分类要求归集、统计得出《目标成本表》中每个三级科目的本标的动态总成本金额。
3.3.《目标成本表》中成本科目(三级)的本期成本与动态成本作对比,方法如下:3.3.1.做《目标成本表》的本期成本时是可以细化到成本细项的,但在实施阶段的成本管理主要是以合同为中心的管理, 下属地产公司成本部管理的对象是合同,而往往每个合同的成本内容可能涉及到几项成本科目(三级)。很难直接与《目标成本表》的成本科目(三级)作对比监控;
3.3.2.针对以上的情况,在做动态成本分析时,就会存在拆分合同这一工作环节,即将合同中的内容按《目标成本表》的成本科目分类要求分别归集到不同的成本科目之下;
3.3.3.而于每项成本科目的成本金额于执行过程中有可能是由有签合同的施工成本和没签合同的施工成本(小额工序或材料)组成;
3.3.
4.因此在做各成本科目的动态成本评估时,若该成本科目项下签有合同的,则必须对每个合同进行动态成本的评估,评估每个合同于执行的过程中是否很可能要发生超出合同约定的成本金额,当发生此情况时,超支金额会先从以下所述“预测余额”扣抵。
3.3.5.另外也会同时对在该成本科目项下的“预测余额”(“《目标成本表》预测额”-“已签合同金额”-“以上评估合同很可能要发生超支金额”)进行动态成本的评估,评估于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该成本科目的“预测余额”是否足够于完成整个成本科目的标的物;
3.3.6.当某个成本科目被评估为很可能要发生超支时,其预计增加成本数将会于得到有权审批人审批后从按规定可动用的相关机动数(或风险基金)中转入超支金额进相关成本科目的预测金额(即加大该科目预测金额而相应减少机动数(或风险基金);
3.3.7.以上的动态成本评估过程也有可能出现“超支负数”(预计成本节省)其处理的方法与以上描述的超支正数一样,最终会反映于调增相关“预测余额”或机动数(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