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义务植树节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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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义务植树节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绿秀xx行动,让义务植树活动对全县绿化起到带动和宣传作用,特制定本次义务植树活动方案如下:
一、县级部门、县级领导义务植树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2:00。
(二)植树地点及参加单位和人员
植树地点:xx县新场镇安子社区安子冲(新场镇派出所对面、卡车之家酒店背后)。
参加单位和人员:
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在职县领导(分别由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通知);
2、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3、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4、县级各部门干部职工;
5、县人武部、驻夹各部队(由县民政局通知)。
(三)活动内容
改造更替巨桉树,栽植120亩鹅掌楸、良种杉木标准化混交示范林。
(四)活动安排
1、活动组织协调:县政府办和县林业局具体负责组织
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2、造林现场组织:由县林业局新场镇政府共同负责。县林业局负责安排10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造林技术,监督造林质量,并做好造林任务划分,现场协调、服务工作。新场镇政府负责协调植树现场土地平整、打点放线、苗木、肥料准备、指示牌制作等保障工作。
3、交通工具:各单位自行组织前往,车辆由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停放。
4、植树工具:县领导植树工具由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其他人员植树工具由各参加植树单位自行负责(工具包括铁锨、锄头、水桶等)。
5、宣传报道:新场镇政府负责植树现场横幅、标语等现场氛围营造。县电视台负责派记者在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现场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将此次造林绿化活动的声势造大造强。
6、秩序维持:县公安局负责参加植树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县交警大队负责植树现场交通车辆停放指挥,保障交通通畅。
7、人员组织:各部门、单位要一把手亲自抓,除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参加植树活动,9:30前在植树点报到登记,按照植树责任区划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安全、顺利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8、检查考核:义务植树活动结束后,县绿委办负责对植树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农户负责管护。
二、乡镇义务植树
各乡镇自行选择植树地点,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农户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同时,要做好当地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及信息、图片收集和总结工作,将活动情况于3月15日前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