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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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浙江省农村管道燃气工程技术导则(试行)

2021版浙江省农村管道燃气工程技术导则(试行)

农村管道燃气工程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3月本导则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外燃气工程设计,室内燃气工程设计,LNG气化站工程设计,LPG气化站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杭州市燃气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杭州市燃气行业协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30号;邮编:310007),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杭州市燃气行业协会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安吉丰陵燃气有限公司衢州市市政公用管理中心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卢智宏陈文龙俞翔崔爽胡高毅钱凡排胡卫青叶成伟高焱蒋成梁吕志成乔珩邓阳俞红伟徐松强张正权陶顶峰孙凤城王许祥林金桃吕僖禧主要审查人:徐笑蓉王杏芳卢汉清闫瑞龙张微戢丹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4)4室外燃气工程设计 (5)4.1一般规定 (5)4.2管材 (6)4.3埋地管道 (6)4.4架空管道 (7)4.5调压系统 (9)4.6燃气表 (10)4.7阀门 (11)5室内燃气工程设计 (12)5.1一般规定 (12)5.2用气房间 (12)5.3用气设备 (13)5.4管材 (14)5.5室内燃气管道 (15)5.6烟气排放 (15)5.7燃气表 (16)5.8阀门 (17)6LNG气化站工程设计 (18)6.1一般规定 (18)6.2LNG储存设备 (18)6.3卸车及自增压装置 (19)6.4调压装置和计量装置 (19)6.5加臭装置 (20)6.6气化系统 (20)6.7放散装置 (21)6.9管道 (21)6.10仪表风系统 (22)6.11紧急切断系统 (22)6.12检测仪表和报警系统 (22)6.13防雷及防静电 (23)6.14消防 (23)7LPG气化站工程设计 (25)7.1一般规定 (25)7.2LPG储存设备 (25)7.3管道 (26)7.4检测仪表和报警系统 (26)7.5防雷及防静电 (27)7.6消防 (27)8施工 (28)8.1一般规定 (28)8.2室外燃气工程 (28)8.3室内燃气工程 (31)8.4气化站工程 (32)9验收 (33)9.1一般规定 (33)9.2室外燃气工程 (34)9.3室内燃气工程 (34)9.4气化站工程 (35)9.5档案管理 (35)10运行维护 (36)10.1一般规定 (36)10.2置换作业 (36)10.3场站管理 (37)10.4用户管理 (38)本导则用词说明 (42)引用标准名录 (43)1总则1.0.1为规范农村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农村管道燃气供用气安全,制定本导则。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之欧阳理创编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之欧阳理创编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农村燃气供用气安全,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所称农村燃气工程,是指通过城镇燃气管网或供气厂站接入,供给农村居民等用户生活使用(炊事、洗浴与采暖等)的管道天然气工程。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农村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不适用于农村沼气、秸秆气等供气工程。

第四条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执行城镇燃气有关标准规范,本导则仅针对农村使用天然气特殊性及突出问题,提出相应技术要求。

二、基本规定第五条农村燃气供气方案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所在地地质条件、能源现状、采暖方式和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农村散煤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确定。

第六条采用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农村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的相关规定,不得是土坯房、木板房,或用易燃材料搭建墙壁、屋顶,以及被列入近期拆迁计划和被确定为危房的农村建筑。

第七条农村供气应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

靠近管道气源的地区,宜采用管道供气作为气源;不具备管道气源的地区,宜采用供气厂站供气作为气源。

供气厂站应根据供气规模和特点综合考虑,对规模较小、交通不便的独立供气点宜设置瓶组站供气,对供气范围较大的供气点宜设置气化站或储配站供气。

第八条农村燃气输配管道系统设计压力,应根据气源的压力条件、燃具、用气设备等有关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村庄内的燃气输配管道最高工作压力(表压)不应大于0.4MPa;(二)农村居民用户燃气管道最高工作压力(表压)不应大于0.01MPa。

第九条农村燃气用户燃具应与气源相匹配,同一房间不得使用两种及以上的燃气。

第十条燃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应直接排至室外。

燃具或用气设备不应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个烟道或一套排烟设施。

第十一条架空燃气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高于屋面或跨墙顶的钢管,其管道壁厚不得小于4mm。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农村燃气供用气安全,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所称农村燃气工程,是指通过城镇燃气管网或供气厂站接入,供给农村居民等用户生活使用(炊事、洗浴与采暖等)的管道天然气工程。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农村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不适用于农村沼气、秸秆气等供气工程。

第四条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执行城镇燃气有关标准规范,本导则仅针对农村使用天然气特殊性及突出问题,提出相应技术要求。

二、基本规定第五条农村燃气供气方案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所在地地质条件、能源现状、采暖方式和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农村散煤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确定。

第六条采用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农村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的相关规定,不得是土坯房、木板房,或用易燃材料搭建墙壁、屋顶,以及被列入近期拆迁计划和被确定为危房的农村建筑。

第七条农村供气应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

靠近管道气源的地区,宜采用管道供气作为气源;不具备管道气源的地区,宜采用供气厂站供气作为气源。

供气厂站应根据供气规模和特点综合考虑,对规模较小、交通不便的独立供气点宜设置瓶组站供气,对供气范围较大的供气点宜设置气化站或储配站供气。

第八条农村燃气输配管道系统设计压力,应根据气源的压力条件、燃具、用气设备等有关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村庄内的燃气输配管道最高工作压力(表压)不应大于0.4MPa;(二)农村居民用户燃气管道最高工作压力(表压)不应大于0.01MPa。

第九条农村燃气用户燃具应与气源相匹配,同一房间不得使用两种及以上的燃气。

第十条燃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应直接排至室外。

燃具或用气设备不应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个烟道或一套排烟设施。

第十一条架空燃气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高于屋面或跨墙顶的钢管,其管道壁厚不得小于4mm。

农村天然气管道设计中的技术要点

农村天然气管道设计中的技术要点

农村天然气管道设计中的技术要点摘要:本文通过对农村室外和室内天然气管道设计的针对性分析总结出了农村天然气管道设计需要注意的事项。

农村天然气管道设计前期应做好准备与资料收集,后续的设计工作中应注意管径选择、管道穿越道路、穿越河流、管道安全间距、管道腐蚀、雷击问题、管道压力问题、无损探伤等。

关键词:农村;天然气管道;设计;技术要点作者简介:梁小林,男,工作于陕西首创天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持有压力管道审核人资格证,从事燃气设计、管理工作16年,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技术管理经验。

天然气替代传统燃煤是我国治理大气污染的必然要求。

同时城镇天然气管道趋于饱和也使得天然气网络不断延伸。

农村地区势必将成为天然气利用工程的主要阵地之一[1]。

农村地域范围广、情况复杂,合理规划设计农村天然气管道非常重要。

本文围绕农村天然气管道设计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展开讨论,希望能够为类似的研究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

1.农村天然气管道设计农村天然气管道设计的关键为环境设计[2]。

环境设计的具体内涵为根据农村特定的环境情况合理地布置天然气管道。

农村天然气管道设计人员应基于农村周边环境全面考量,同时应考虑到后续对管道的检修和维护等问题。

1.室外天然气管道室外天然气管道的敷设方式主要可分为开挖、非开挖两大类。

埋地敷设管道是当前利用最广泛的开挖式管道敷设方式。

大多数农村道路多狭窄、弯曲、多变、坡度明显、排水管沟与给水管道的位置深度不明确。

而埋地铺设管道需要开挖路面,影响村民通行、施工成本高、周期长。

另外如果采取埋地敷设管道,管道的安全间距将会很难满足规范要求;所以建议采用沿房屋外墙、打立柱架空天然气低压管道的方式,局部跨距较大的地方采用埋地敷设的方式进行施工。

架空管道跨距较大时首先应进行焊接连接,其次应增加斜拉支撑件,缩小管道的跨距,避免管道变形。

农村住宅建设具有不规则性,敷设架空的管道需要依据建筑外形进行前后、高低调整,因此具有较多的弯头,为了保障村民安全用气和检修维护,宜采用镀锌钢管螺纹连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
技术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8.11.14
•【文号】建办城函〔2018〕647号
•【施行日期】2018.11.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天然气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
则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8〕64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促进城乡燃气基础设施统筹协调发展,保障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我部组织编制了《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14日附件: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农村天然气管道安装施工标准

农村天然气管道安装施工标准

农村天然气管道安装施工标准一、总则1、本标准基于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结合实际技术要求,针对农村天然气管线施工,制定本标准。

2、施工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负责人须熟知本施工标准,并按照标准要求施工。

3、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定适应本施工标准要求的施工计划,组织安全、质量、进度管理,保证施工安全、质量、进度。

4、技术手册、图表等技术信息应按照现行规范制定并采用。

5、在实施时检查的施工工序应按本标准要求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有效措施或替换,并按要求通知监理单位和技术审查机构检查。

二、运输及装卸1、管道及设备的运输中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避免碰撞,按要求安全、有序地运输至施工地点。

2、装卸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做好安全措施,确保其安全和正确运输。

三、沟槽开挖等开孔施工1、沟槽开挖时应符合地形,避免水流渗漏,并严禁经过的交通路线局部架空管道,以确保安全行进。

2、沟槽开挖时应以比规定宽0.3m以上的两边开挖,并将管道设置在沟槽中央较低部位,以减少沟槽土质与管壁之间的摩擦。

3、沟槽开挖完毕后,要做好地形整修,检查通水情况,使沟槽内顺利进行水泥浆预埋管安装作业。

四、管道安装施工1、管道安装施工前应检查位置,确定安装方式,制定安装工艺并规定生产过程。

2、管道安装施工中要求设备有足够的落脚点,避免管道因不能落脚而产生断裂或变形。

3、管道安装施工时,根据设计地形、管道长度、客流量及建筑物空间布置,采用正确的安装方法、安装工艺,确保管道系统的安装可靠性。

4、管道安装施工的终点,要求严格检查开放接头,接缝准确、牢固,管道断面完整,室内、室外及防腐管道要求装接头、管件螺栓及数量足板等安装应符合要求,室外管道安装要求垫块厚度一致,支持板要牢固可靠,管道断面对称,安装处理平整。

五、焊接施工1、焊接前,应深入了解焊接管道的种类、参数和施工工艺,要求熟悉操作规程以及质量控制要求。

2、焊接施工必须采取正确的焊材及姿势,焊接必须在有焊工监护的环境下进行。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
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8.12.27
•【字号】甘建函〔2018〕810号
•【施行日期】2018.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天然气
正文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
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的通知
甘建函〔2018〕810号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各有关从业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6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647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7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
技术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8.11.14
•【文号】建办城函〔2018〕647号
•【施行日期】2018.11.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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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
则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8〕64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促进城乡燃气基础设施统筹协调发展,保障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我部组织编制了《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14日附件: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农村燃气)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保障农村燃气供用气安全,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所称农村燃气工程,就是指通过城镇燃气管网或供气厂站接入,供给农村居民等用户生活使用(炊事、洗浴与采暖等)的管道天然气工程。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农村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不适用于农村沼气、秸秆气等供气工程。

第四条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执行城镇燃气有关标准规范,本导则仅针对农村使用天然气特殊性及突出问题,提出相应技术要求。

二、基本规定第五条农村燃气供气方案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所在地地质条件、能源现状、采暖方式与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农村散煤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确定。

第六条采用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农村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的相关规定,不得就是土坯房、木板房,或用易燃材料搭建墙壁、屋顶,以及被列入近期拆迁计划与被确定为危房的农村建筑。

第七条农村供气应保证稳定性与连续性。

靠近管道气源的地区,宜采用管道供气作为气源;不具备管道气源的地区,宜采用供气厂站供气作为气源。

供气厂站应根据供气规模与特点综合考虑,对规模较小、交通不便的独立供气点宜设置瓶组站供气,对供气范围较大的供气点宜设置气化站或储配站供气。

第八条农村燃气输配管道系统设计压力,应根据气源的压力条件、燃具、用气设备等有关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村庄内的燃气输配管道最高工作压力(表压)不应大于0、4MPa;(二)农村居民用户燃气管道最高工作压力(表压)不应大于0、01MPa。

第九条农村燃气用户燃具应与气源相匹配,同一房间不得使用两种及以上的燃气。

第十条燃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应直接排至室外。

燃具或用气设备不应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个烟道或一套排烟设施。

第十一条架空燃气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高于屋面或跨墙顶的钢管,其管道壁厚不得小于4mm。

《农村燃气工程技术导则》解读

《农村燃气工程技术导则》解读

《农村燃气工程技术导则》解读
张涛
【期刊名称】《煤气与热力》
【年(卷),期】2018(38)11
【摘要】阐述《农村燃气工程技术导则》与GB 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不同之处(适用范围、导向性不同;章节设置及内容不同;管道材料及压力级制不同;用气房间和安全设施要求不同;针对农村特殊问题的条文),对要点进行解读.
【总页数】3页(P后插1-后插3)
【作者】张涛
【作者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30007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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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是根据国家关于燃气安全规定,以及节能减排实施等政策,专门为农村地区建立的一套实施管道天然气工程的技术规范。

它旨在为施工单位制定一套能够充分确保施工质量和燃气安全的技术标准,进而推动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的大力发展。

第一章总则1.1复核目的因应国家实施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特制定本导则,旨在降低施工成本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环境,同时保证工程质量具有使用和可靠性的要求。

1.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农村地区建设的管道天然气工程,无论其建设是否作为政府部门投资或者由社会资本、外资投资,都不在本导则适用范围之列。

1.3基本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所接受的材料和施工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施工前的预留施工程序安排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文档和施工报告的要求完成,并且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查和验收。

第二章准备工作2.1勘察设计测量、勘察设计是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的基础,也是施工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必须确保设计IO内容完整合理,进行设计验证。

2.2招投标招标应由投标单位及时组织完成,投标文件应按照一致的要求进行起草,以及记录各个单位投标的报价,并进行细致的对比评判。

3.1材料供应施工现场必须准备充足的施工材料和设备,以保证施工能够及时、顺利地完成。

同时,施工材料和设备由经过专业资质认证的单位供应,经过正规检验、鉴定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使用。

3.2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施工安全、质量的保障,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的执行。

同时,施工现场要设立专业的安全员及工序审核记录员,以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验收4.1验收标准在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综合性的验收,以确定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必须按照国家施工验收标准,对施工工程无害泄漏性能、机械设备性能、安全防护措施、电气设备性能进行全面检测,只有这些项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才能正式开始燃气供应。

乡村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乡村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乡村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1. 引言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在农村地区的应用逐渐普及。

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乡村天然气管道的施工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适用于乡村地区的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高效、安全,并满足用户的需求。

2. 施工流程2.1 方案制定在开始施工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地理特点:乡村地区的地理特点需要充分考虑,包括地势、土质等。

•用户需求:根据用户的需求确定管道长度、管径等参数。

•环境影响评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选择合适的管道敷设方案。

2.2 材料采购根据施工方案确定所需的材料清单,并进行材料的采购。

对于乡村天然气管道施工,通常需要采购以下材料:•塑料管道:选择耐腐蚀、耐压、耐热的塑料管道,确保管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连接件和阀门:采购合适的连接件和阀门,确保管道的密封性和控制性能。

•工具和设备:包括挖掘机、管道切割工具、焊接设备等。

2.3 管道铺设在管道铺设前,需要进行地面的勘测和排线工作,确定管道的正确位置。

然后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管道的铺设和连接。

2.3.1 挖掘沟槽使用挖掘机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在地面上挖掘沟槽,将管道安装在沟槽中。

在挖掘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沟槽的均匀宽度和深度,确保管道的稳定性。

2.3.2 管道连接在沟槽中铺设好管道后,开始进行管道的连接工作。

根据管道的类型和连接方式,使用相应的连接件将管道连接起来,并确保连接紧固、密封。

2.4 系统测试在管道铺设完成后,需要对整个系统进行测试,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2.4.1 漏气测试使用专用的检测仪器对管道系统进行漏气测试。

在测试过程中,要注意对整个系统进行细致的检查,确认无漏气情况。

2.4.2 压力测试对管道系统进行压力测试,检测系统的耐压性能。

测试过程中,要逐步增加压力,并进行稳定压力的保持,以确认系统的可靠性。

3. 施工注意事项在乡村天然气管道施工中,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

燃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一)

燃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一)

燃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一)引言概述:本文旨在详细介绍燃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燃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是指在燃气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经验总结的一系列施工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

该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燃气工程施工的安全、高效和质量,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正文内容:一、施工前准备1.准备工程图纸及技术文件:根据设计要求,准备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和相关施工指导文件。

2.材料准备: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要求,准备所需的燃气管材、阀门、焊接材料等,并进行严格的材料验收工作。

3.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包括燃气施工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等,并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二、施工基础1.基坑准备:进行基坑合理的布置和开挖,确保基坑的稳定性和施工的安全性。

2.管道安装: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对燃气管道进行安装,包括定位、对齐、焊接、试压等工作。

3.管道固定:对已安装的燃气管道进行固定,采用合适的管夹、支架等固定装置,确保管道的牢固和稳定。

三、工程施工1.焊接技术要求:对焊接工艺、焊接材料的选择和焊接质量进行要求,确保焊接接头的牢固、密封和可靠。

2.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合理设置防护设施,保障施工人员安全。

四、试压与试运行1.试压工艺: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燃气管道进行试压,包括试压强度、试压时间等要求。

2.漏气检测:进行燃气管道的漏气检测,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

3.试运行与调试:进行燃气设备的试运行与调试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且安全可靠。

五、验收与总结1.工程验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燃气工程进行验收,包括验收条件和验收标准。

2.施工总结:对本次施工过程进行总结,包括问题与对策,经验总结和教训,提出优化改进的建议。

总结:本文详细介绍了燃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从施工前准备、施工基础、工程施工、试压与试运行以及验收与总结等五个大点展开阐述。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农村燃气供用气安全,制定本导则。

件、能源现状、采暖方式和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农村散煤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确定。

第六条采用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农村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的相关规定,不得是土坯房、木板房,或用易燃材料搭建墙壁、屋顶,以及被列入近期拆迁计划和被确定为危房的农村建筑。

第七条农村供气应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

靠近管道气源的地区,宜采;第九条农村燃气用户燃具应与气源相匹配,同一房间不得使用两种及以上的燃气。

第十条燃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应直接排至室外。

燃具或用气设备不应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个烟道或一套排烟设施。

第十一条架空燃气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高于屋面或跨墙顶的钢管,其管道壁厚不得小于4mm。

气工程项目。

三、输配管道和调压设施第十六条农村燃气管道可采取埋地和架空等方式敷设。

第十七条埋地燃气管道宜沿水泥、沥青或沙石等路况较好的道路敷设,避开机井、地窖和化粪池等处,不应在堆积危险化学物品材料、牲畜棚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穿越。

第十八条当采用埋地敷设时,燃气管道管顶至地面的最小覆土厚度应;地燃气钢管出地面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第二十一条架空燃气管道应选用钢管,敷设在不燃材料制作的独立支架上,支架应牢固可靠。

不得将燃气管道直接焊接在支架上。

第二十二条架空燃气管道沿建筑物外墙敷设时,中压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外墙敷设;低压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建筑外墙敷设;敷设管道的墙体应有足够的支撑力。

第二十三条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与不应敷设燃气管道的房(三)可能承受重物占压或其他导致管道受损的地方;(四)电力、电缆、暖气和污水等沟槽处;(五)烟道、进风道等处。

第二十六条与燃具连接前,用户管道应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宜设置具有过流、超压、欠压切断功能的装置。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农村燃气工程技术与管理导则 (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农村燃气工程技术与管理导则 (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燃气工程技术与管理导则
(试行)》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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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农村燃气工程技术与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
为加强农村燃气行业监管,保障农村燃气工程质量,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指导用户安全用气,确保农村燃气持续、稳定、安全运行,促进全省城乡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煤改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电〔2018〕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编制完成了《河南省农村燃气工程技术与管理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农村燃气工程技术与管理导则(试行)
2018年8月23日
——结束——。

乡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规程

乡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规程

乡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规程乡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规程是指在乡村地区进行天然气管道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

乡村天然气供应是现代乡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提供清洁、高效、安全的能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活品质的提升。

乡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确保乡村天然气供应的安全、稳定和高效具有重要意义。

一、设计与施工乡村管道天然气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设计应合理布置天然气管道线路,考虑到乡村地区的地形、气候等因素,避免管道线路与其他设施的冲突。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土质条件,采用适当的施工方法和工艺,保证管道的稳定性和密封性。

二、材料与设备乡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管道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和机械性能,能够承受乡村地区的环境和使用条件。

设备的选用应考虑到乡村地区的实际情况,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安全与监测乡村管道天然气工程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考虑到管道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防雷装置、防止地质灾害等。

管道的监测与检测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安装传感器和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管道泄漏、变形等问题,确保天然气供应的安全性。

四、运营与维护乡村管道天然气工程的运营和维护需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运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管道的正常运行。

在维护过程中,应及时处理管道的故障和损坏,确保乡村天然气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应急与安全教育乡村管道天然气工程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是防范事故和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处理流程、人员组织、设备调度等内容,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安全教育应针对乡村居民和运营人员,普及天然气的安全知识和正确使用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环境保护乡村管道天然气工程应注重环境保护。

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如合理处理废水、废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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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农村燃气供用气安全,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所称农村燃气工程,是指通过城镇燃气管网或供气厂站接入,供给农村居民等用户生活使用(炊事、洗浴与采暖等)的管道天然气工程。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农村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不适用于农村沼气、秸秆气等供气工程。

第四条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执行城镇燃气有关标准规范,本导则仅针对农村使用天然气特殊性及突出问题,提出相应技术要求。

二、基本规定
第五条农村燃气供气方案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所在地地质条件、能源现状、采暖方式和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农村散煤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确定。

第六条采用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农村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的相关规定,不得是土坯房、木板房,或用易燃材料搭建墙壁、屋顶,以及被列入近期拆迁计划和被确定为危房的农村建筑。

第七条农村供气应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

靠近管道气源的地区,宜采用管道供气作为气源;不具备管道气源的地区,宜采用供气厂站供气作为气源
供气厂站应根据供气规模和特点综合考虑,对规模较小、交通不便的独立供气点宜设置瓶组站供气,对供气范围较大的供气点宜设置气化站或储配站供气。

第八条农村燃气输配管道系统设计压力,应根据气源的压力条件、燃具、用气设备等有关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村庄内的燃气输配管道最高工作压力(表压)不应大于;
(二)农村居民用户燃气管道最高工作压力(表压)不应大于。

第九条农村燃气用户燃具应与气源相匹配,同一房间不得使用两种及以上的燃气。

第十条燃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应直接排至室外。

燃具或用气设备不应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个烟道或一套排烟设施。

第十一条架空燃气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高于屋面或跨墙顶的钢管,其管道壁厚不得小于4mm。

第十二条室外架空燃气管道与农村建筑沿墙明装敷设的绝缘低压电力线(220V)平行或交叉时,应根据安全需要,在燃气管道上加装具有绝缘功能的保护装置,且最小净距不得小于25cm。

第十三条燃气管道和设施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标志;设置在易遭破坏处的管道和设施还应采取防外部破坏的措施。

第十四条农村燃气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农村燃气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的情况应报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村燃气经营管理、燃气使用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禁止无证经营农村燃气工程项目。

三、输配管道和调压设施
第十六条农村燃气管道可采取埋地和架空等方式敷设。

第十七条埋地燃气管道宜沿水泥、沥青或沙石等路况较好的道路敷设,避开机井、地窖和化粪池等处,不应在堆积危险化学物品材料、牲畜棚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穿越。

第十八条当采用埋地敷设时,燃气管道管顶至地面的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埋设在硬质车道下面时,不得小于;
(二)埋设在机动车不易到达处(含人行道)下面时,不得小于;
(三)埋设在土路下面时,应增加埋深或米取防压断、防破坏等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埋地管道应沿管道敷设方向设置警示带,警示带应平敷在距埋地管道管顶处。

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应设置示踪装置及保护板等设施,保护板上应有警示语,当保护板兼有示踪功能时,可不设置示踪装置及警示带。

第二十条埋地燃气钢管应采取腐蚀控制措施,采取阴极保护措施的埋地燃气钢管出地面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第二十一条架空燃气管道应选用钢管,敷设在不燃材料制作的独立支架上,支架应牢固可靠。

不得将燃气管道直接焊接在支架上。

第二十二条架空燃气管道沿建筑物外墙敷设时,中压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外墙敷设;低压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建筑外墙敷设;敷设管道的
墙体应有足够的支撑力。

第二十三条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与不应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低压燃气管道不应小于;
(二)中压燃气管道不应小于。

第二十四条跨越道路的架空燃气管道应设有明显限高标志和昼夜可识别的安全标识,必要时应设置限高门架。

四、用户管道和燃具
第二十五条用户管道宜明设,不应设置或穿过以下场所:
(一)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及卫生间内;
(二)储存易燃或易爆品的房间、有腐蚀性介质或堆放农具的房间、发电间和变配电室等设备用房及牲畜棚等地方;
(三)可能承受重物占压或其他导致管道受损的地方;
(四)电力、电缆、暖气和污水等沟槽处;
(五)烟道、进风道等处。

第二十六条与燃具连接前,用户管道应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宜设置具有过流、超压、欠压切断功能的装置。

第二十七条用户管道与燃具连接应采用防鼠咬功能的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且不应有接头。

软管与管道、燃具之间宜采用螺纹连接,当采用承插式连接时,应有防脱落措施。

与灶具连接的软管位置应低于灶台面30mm。

第二十八条敷设在套管内的管道应防腐合格且不应有机械接头;套管材料宜为钢质材
第二十九条燃气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和便于安装、查表的地方,不得设置在储物间等密闭空间内;
(二)当设置在橱柜内时,柜门应向外开,柜体上应有通气孔;
(三)燃气表设置高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与电气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20cm;
(四)当设置在室外时,应设置在专用表箱内,并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应安装在便于操作、查表和检修的场所,宜设在不燃或难燃材料的建、构筑物外墙上;
2.箱体应坚固、防雨水,并设透明观察窗,并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下端排水孔;
3.金属表箱应采取腐蚀控制措施,非金属表箱应具有阻燃、抗老化特性,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气表的使用年限;
4.表箱应通风良好;
5.箱体上应注有“燃气设施,注意保护”等警示语。

第三十条燃具应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且不应设置在起居室和卧室内。

安装通气后,不应随意改变用气场所功能。

禁止在室内使用直排式采暖炉和直排式热水器。

第三十一条安装燃具的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卧室之间应有实体墙隔断,并应设门与之隔开;
(二)地面和墙壁应为不燃材料,当墙壁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设防火隔热板;
(三)当顶棚和屋面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时,层高不得小于;当装有热水器或采暖炉时,层高不得小于;当顶棚和屋面采用可燃材料时,层高不得小于;
(四)应具有直通室外且自然通风的窗户。

第三十二条采暖炉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有符合其使用要求的水源和水压;
(二)采暖炉与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
(三)采暖炉上部不应有明敷的电线、电器设备及易燃物;
(四)安装落地式采暖炉的地面和安装壁挂式采暖炉的墙面应为不燃材料,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当地面和墙面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设防火隔热板;
(五)采暖炉给排气管应明装,吸气、排气口应直接与室外相通,并有防鸟、防鼠、防蛇等防堵塞设置。

五、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与维护
第三十三条燃气经营企业对所建设管理经营的农村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与维护承担主体责任,经营期间,应制定农村燃气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运行、维护、抢修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公布燃气服务电话和应急救援电话。

第三十四条燃气经营企业应重点对农村燃气用户户内设施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并加强用气安全知识宣传,检查和宣传每年不得少于2 次;在首次通气和每个采暖期前应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

第三十五条燃气经营企业应根据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燃气服务站点,专职负责村庄的燃气安全运行工作。

鼓励村委会设置燃气安全综合协管员,协管员应接受燃气经营企业的业务培训,协助燃气经营企业对村内燃气设施进行巡查,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发现问题及时向燃气经营企业报告。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农村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架空燃气管道、管道支架等严禁拴牲畜或悬挂、搭放物体
第三十七条燃气调压设施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于无人值守的调压设施(调压箱、调压站等)应进行检查,每天不得少于1次;
(二)应对调压器、计量表和放散管重点检查。

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企业入户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确认用户的燃气设施运行完好,无人为碰撞和损坏;
(二)管道无私自改动,没有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无锈蚀、无载重,软管无超长等;
(三)用气管道、设备无泄漏,安装符合规程;
(四)燃气表、报警器、阀门和灶前压力波动范围是否正常等;
(五)入户检查人员还应采用仪器对管道接口处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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