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HYC 0001S-2019凉果类蜜饯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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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_KKX0001S-2019风味调味酱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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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珂珂新食品公司企业标准Q/KKX0001S-2019风味调味酱2019-12-26发布2019-12-31实施青岛珂珂新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KKX0001S-2019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青岛珂珂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雨。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到期复审。

风味调味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味调味酱产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酱、酿造酱油、黄豆酱、甜面酱、大酱、芥末酱、番茄酱、食用盐、味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猪油、食用牛油、芝麻、麦芽糖、植物油、酿造食醋、牛肉粉调味料、白砂糖、辣椒粉、饮用水、香辛料(除罂粟、藏红花)、食用酒精、洋葱等中的两种或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黄原胶(又名汉生胶)、柠檬酸、山梨酸钾、5'-呈味核苷酸二钠、焦糖色、麦芽糊精、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β-胡萝卜素、辣椒红、辣椒油树脂等,原材料处理、调配、混合、炒制(或不炒制)、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即食或非即食的风味调味酱。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GB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T24399黄豆酱SB/T10296甜面酱Q/DHT0001S大酱SB/T10755芥末酱GB/T20883麦芽糖GB/T20884麦芽糊精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1078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1886.6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GB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已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283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油树脂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GB299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用卫生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009.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8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GB/T8967谷氨酸钠(味精)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T23183芝麻GB101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GB/T8937食用猪油GB/T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186酿造酱油GB/T18187酿造食醋SB/T10513牛肉粉调味料GB31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956番茄酱NY/T1071洋葱NY/Y1070辣椒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食用猪油、食用牛油应符合GB10146、GB/T8937的规定。

Q_JAYF 0001S-2019食品用馅料企业标准

Q_JAYF 0001S-2019食品用馅料企业标准

备案号:33050104S-2019有效期至:2022-09-09Q/JAYF食品用馅料Q/JAYF0001S-2019前言鉴于本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特制定本企业标准。

本标准主要指标结合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产品自身特性共同制定。

本标准由浙江金澳艺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金澳艺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从好、吴浩。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用馅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用馅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乳粉、生活饮用水为主要原料,配以或不配以白砂糖、乳清粉、乳清蛋白粉、食用玉米淀粉、可可粉、芝士粉、炼乳、奶油、果葡糖浆、低聚异麦芽糖、食用盐、麦芽糊精、蛋制品、花生、果仁,添加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结冷胶、卡拉胶、槐豆胶、黄原胶、琼脂、果胶、微晶纤维素、柠檬酸、柠檬酸钠、碳酸钾、单、双硬脂酸甘油酯、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聚甘油脂肪酸酯、麦芽糖醇液、山梨糖醇液、山梨酸钾、磷酸氢二钠、β-胡萝卜素、辣椒红、红曲红、栀子黄、食品用香精,经或不经乳酸菌发酵,经高压均质,加热糊化杀菌制成的食品用馅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317白砂糖GB/T1532花生GB1886.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黄原胶GB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微晶纤维素GB197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琼脂(琼胶)GB1986食品添加剂单、双硬脂酸甘油酯GB1987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49蛋制品卫生标准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6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6782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7658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栀子黄GB88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GB/T8885食用玉米淀粉GB131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GB116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5044食品添加剂卡拉胶GB15612食品添加剂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GB15961食品添加剂红曲红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T20706可可粉GB/T20881低聚异麦芽糖GB/T20882果葡糖浆GB/T20884麦芽糊精GB251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再制干酪GB255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果胶GB255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结冷胶GB25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钠(溶液)GB255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GB255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氢二钠GB255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钾GB283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GB299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槐豆胶(刺槐豆胶)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QB/T4575食品加工用乳酸菌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生部关于指定D-甘露糖醇等58个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公告(2011年第8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产品分类根据不同原料及工艺分为发酵型、非发酵型。

Q_RYT 0002S-2019水果干制品企业标准

Q_RYT 0002S-2019水果干制品企业标准

Q/RYT 荣成市云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RYT 0002S-2019水果干制品2019-12-20发布 2019-12-30实施荣成市云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发布Q/RYT 0002S-2019I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荣成市云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扬林、于德水。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到期复审。

Q/RYT 0001S-2019水果干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果干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果(无花果、草莓、苹果、梨、桃子、葡萄、樱桃、柿子、猕猴桃、芒果、香蕉、荔枝、火龙果、树莓、榴莲、柠檬、木瓜、山楂、菠萝、蓝莓等),经原料预处理、清洗、切割(或不切割)、烘干、包装等工艺而制成的水果干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3.1.1 水果(无花果、草莓、苹果、梨、桃子、葡萄、樱桃、柿子、猕猴桃、芒果、香蕉、荔枝、火龙果、树莓、榴莲、柠檬、木瓜、山楂、菠萝、蓝莓等)应选用新鲜或冷藏良好、无腐烂变质的原料,并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497批次样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发现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4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他化学污染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浙江、福建、山东、湖南、贵州、宁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淘宝家湘味好(经营者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超三好食品批发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康乐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泰灌肚,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众源海鲜冻品店销售的鲈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Q_HYC 0001S-2019凉果类蜜饯企业标准

Q_HYC 0001S-2019凉果类蜜饯企业标准

Q/HYC 杭州余杭崇贤镇蜜饯炒货厂企业标准Q/HYC 0001S-2019代替Q/HYC 0001S-2018凉果类蜜饯2019-11-07发布 2019-12-07实施杭州余杭崇贤镇蜜饯炒货厂发布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制,相关指标参照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T 10782《蜜饯通则》的规定并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制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HYC 0001S-2018《凉果类蜜饯》。

本标准与Q/HYC 0001S-201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规范了适用范围。

本标准由杭州余杭崇贤镇蜜饯炒货厂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余杭崇贤镇蜜饯炒货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明芳、张玲、陈权。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HYC 0001S-2017、Q/HYC 0001S-2018。

凉果类蜜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凉果类蜜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果蔬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食用盐、白砂糖、麦芽糖、食用葡萄糖、果汁、桂花、香辛料、植物油(护色)、食用香精等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糖精钠、三氯蔗糖、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甜菊糖苷、DL-苹果酸、柠檬酸、香兰素、乙基麦芽酚、日落黄、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焦亚硫酸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经盐渍、糖渍、沥干、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凉果类蜜饯。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GB 188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香兰素GB 1886.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糖精钠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 1886.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基麦芽酚GB 1886.2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胭脂红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47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苋菜红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2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日落黄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甜菊糖苷GB/T 10782 蜜饯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GB/T 20883 麦芽糖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 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SB/T 10197 原果汁通用技术条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 果蔬应清洁、无污染、无霉变,并符合GB 2761、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

Q_HYS0001S-2019植物饮料企业标准

Q_HYS0001S-2019植物饮料企业标准

Q/HYS 四川桧元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YS0001S-2019植物饮料2019-08-22发布2019-09-22实施四川桧元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HYS0001S-2019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3)4 检验规则 (5)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6)Q/HYS0001S-2019前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及《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要求,本公司参照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标准,并结合产品特性,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起草了《植物饮料》标准。

本标准由四川桧元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桧元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启锡。

植物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植物饮料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和枸杞、枳椇子、罗汉果、栀子、胖大海、桑叶、桑葚、桃仁、荷叶、莲子、藕节、淡竹叶、菊花、黄精、葛根、生姜、蒲公英、槐花、酸枣仁、藿香、鲜白茅根、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凉粉草(仙草)、玉米须、沙棘叶、牛蒡根、酸角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辅以或不辅以白砂糖、蜂蜜、冰糖、低聚果糖、浓缩果蔬汁(浆)(草莓、柠檬、猕猴桃、水蜜桃、荔枝、哈密瓜、青梅、苹果、蓝莓、桑葚、桃、芒果、梨、枇杷、百香果、山楂、榴莲、椰子、甘蔗、菠萝、柑橘、香蕉、樱桃、柚子、杨梅、葡萄、西瓜、番茄、西芹、黄瓜、白萝卜、苦瓜)中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酸、L-苹果酸、三氯蔗糖、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异麦芽酮糖、木糖醇、山梨酸钾、D-异抗坏血酸钠、草莓香精、柠檬香精、猕猴桃香精、青梅香精、苹果香精、蓝莓香精、桑葚香精、水蜜桃香精、芒果香精、菠萝香精、桂花香精、桃花香精、玫瑰花香精、茉莉花香精中的一种或多种,经清洗或不清洗、切片或不切片、蒸馏或提取、过滤或不过滤、调配、灭菌、灌装而成的植物饮料。

蜜罐梨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蜜罐梨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蜜罐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蜜罐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软儿梨为原料,经精选、清洗、冷冻、去皮、去核后辅以蜂蜜,二次冷冻、包装、入冷库等工序制成的蜜罐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H/T 18796 蜂蜜NY/T 2983 绿色食品速冻水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软儿梨:果实新鲜、饱满、成熟适度。

果肉质细,呈黄、黄绿色。

无霉烂、病虫害及机械伤等。

蜜饯果脯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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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金潮来食品有限公 北京一品永达商贸有限公 青州市仰天山西路1661号 司 司 福建康得利食品有限公司 连城县揭乐乡吕屋工业区 北京一品永达商贸有限公 司 北京一品永达商贸有限公 司 北京市鑫海利源商贸中心 北京一品永达商贸有限公 司 北京市鑫海利源商贸中心
42
43
福建康得利食品有限公司
21
22
23
北京豫硕恒发商贸中心
24
安徽芜湖繁昌经济开发区 天津市蓟州区溵溜镇李怀 辛村 北京市延庆县永宁镇迎晖 路22号 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孟祖 村北 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崔家 庄村 青州市五孙路2888号

2016年01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目录

2016年01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目录
2019-01-12
66
无锡市玉祁酒业有限公司
玉祁牌玛咖酒(配制酒)
Q/YQJY 0003S-2016
320066S-2016
2016-01-13
2019-01-12
67
连云港海德益食品有限公司
干制即食鱿鱼、墨鱼系列产品
Q/LHDY 0001S-2015
320067S-2016
2016-01-13
2019-01-12
2016年01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目录
序号
企业名称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备案号
备案日期
有效期限
1
泰州市姜堰区第二食品厂
生(熟)咸鸭蛋
Q/DRSP 0001S-2015
320001S-2016
2016-01-06
2019-01-05
2
无锡绿洋食品有限公司
面粉类生制品
Q/WLY 0001S-2015
320002S-2016
Q/PYJK 0001S-2015
320070S-2016
68
连云港海德益食品有限公司
即食鱿鱼制品
Q/LHDY 0002S-2015
320068S-2016
2016-01-13
2019-01-12
69
常熟市海虞茶叶有限公司
沙家浜牌绿茶
Q/HYCY 0001S-2015
320069S-2016
2016-01-13
2019-01-12
70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鹏鹞牌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
徐州众合餐饮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
调味油(液态调味品)
Q/ZHCY 0001S-2015
320042S-2016

Q_JYA 0001S-2019鲜切水果企业标准

Q_JYA 0001S-2019鲜切水果企业标准

备案号:33040017S-2019有效期:2022.2.10Q/JYA 嘉兴优安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YA0001S-2019鲜切水果2019-01-09发布2019-02-10实施Q/JYA0001S-2019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执行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适应市场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企业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中的要求及企业自身发展对产品的需求,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该产品生产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由嘉兴优安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嘉兴优安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雁蕾、陈建民。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鲜切水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鲜切水果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水果为原料,经预处理、清洗、消毒漂洗、去皮或不去皮、去核或不去核、护色或不护色、甩干或凉干、分切或不分切、拼配或不拼配、包装而成的即食鲜切水果。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478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产品分类3.1单一类:以单一种类的新鲜水果为原料,经预处理、清洗、消毒漂洗、去皮或不去皮、去核或不去核、护色或不护色、甩干或凉干、分切或不分切、包装而成。

Q_HJH 0001S-2019固体饮料企业标准

Q_HJH 0001S-2019固体饮料企业标准

Q/HJH固体饮料海宁纪亨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HJH 0001S-2019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格式符合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

本标准指标主要依据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并结合产品实际情况制定。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HJH 0001S-2016。

本标准与Q/HJH 0001S-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由《普通型固体饮料》修改为《固体饮料》;——增加了产品分类;——增加了脲酶试验和真菌毒素指标;——修订了铅指标;——对规范性引用文件标准版本进行了更新。

本标准由海宁纪亨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宁纪亨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学强、朱炳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HJH 01-2008、Q/HJH 0001S-2010、Q/HJH 0001S-2013、Q/HJH 0001S-2016。

固体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饮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糖、麦芽糖、食用葡萄糖、蜂蜜、乳糖、杭白菊、姜片、红枣、桂圆(龙眼肉)、乌梅、山楂、山药、百合、青果、杏仁、莲子、葛根、柠檬、绿茶、甘草、罗汉果、荷叶、桑叶、胖大海、金银花、鱼腥草、蒲公英、淡竹叶、枸杞子、白胡椒、麦芽、红小豆、黑豆、薏苡仁、大豆、花生、燕麦、紫米、姜黄、当归、人参(人工种植)、阿胶、薄荷、桂皮、洛神花、玫瑰花、豆蔻、番荔枝、速溶红茶粉、速溶咖啡、可可粉、可可液块、食品用香精等原辅料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饮用水或食用酒精浸渍提取、浓缩、造粒、干燥、包装加工而成的粉末状或颗粒状的固体饮料。

蜜饯QS审核细则

蜜饯QS审核细则

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蜜饯产品适用于以果蔬和糖类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和果糕类。

申证单元为1个,即蜜饯。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蜜饯。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7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生产企业:原料处理→糖 (盐) 制→干燥→修整→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处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糖(盐)制; 包装。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返砂或流汤(糖);微生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蜜饯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设置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验收场、原辅材料仓库、原料处理场、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2.蜜饯分装企业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设置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材料仓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原料处理设备;2.糖(盐)制设备;3.干燥设备(晒场或干燥房);4.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仅需具备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GB 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SB/T 10050-1992《糖莲子》;SB/T 10051-1992《丁香榄》;SB/T 10052-1992《雪花应子》;SB/T 10053-1992《桃脯》;SB/T 10054-1992《梨脯》;SB/T 10055-1992《海棠脯》;SB/T 10056-1992《糖桔饼》;SB/T 10057-1992《山楂糕、条、片》;SB/T 10085-1992《苹果脯》;SB/T 10086-1992《杏脯》;SB/T 10195-1993《冬瓜条》;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蜜饯产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料。

凉果蜜饯食品检测结果出炉

凉果蜜饯食品检测结果出炉

凉果蜜饯食品检测结果出炉
佚名
【期刊名称】《质量与市场》
【年(卷),期】2011(000)010
【摘要】近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对全市销售的凉果蜜饯进行了抽查(比较试验),共计抽取60批次样品,其中预包装和散装各占30批次。

【总页数】1页(P51-5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55.41
【相关文献】
1.臭氧处理对降低3种凉果蜜饯成品SO_2残留量及细菌总数的效果 [J], 肖南;陈燕华;余小林
2.蜜饯(凉果)加工中食品添加剂的应用 [J], 刘学铭
3.食品添加剂在蜜饯(凉果)的使用 [J], 马乃良;许思昭;郭大捷;许洁玲;莫玲宾
4.广州市消委会发布——选购凉果蜜饯消费提示 [J], 莫惠英;黎泳梅;无
5.细菌及色素等超标成凉果蜜饯不合格主因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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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YC 杭州余杭崇贤镇蜜饯炒货厂企业标准Q/HYC 0001S-2019代替Q/HYC 0001S-2018凉果类蜜饯2019-11-07发布 2019-12-07实施杭州余杭崇贤镇蜜饯炒货厂发布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制,相关指标参照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T 10782《蜜饯通则》的规定并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制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HYC 0001S-2018《凉果类蜜饯》。

本标准与Q/HYC 0001S-201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规范了适用范围。

本标准由杭州余杭崇贤镇蜜饯炒货厂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余杭崇贤镇蜜饯炒货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明芳、张玲、陈权。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HYC 0001S-2017、Q/HYC 0001S-2018。

凉果类蜜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凉果类蜜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果蔬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食用盐、白砂糖、麦芽糖、食用葡萄糖、果汁、桂花、香辛料、植物油(护色)、食用香精等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糖精钠、三氯蔗糖、甜蜜素、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甜菊糖苷、DL-苹果酸、柠檬酸、香兰素、乙基麦芽酚、日落黄、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焦亚硫酸钠、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经盐渍、糖渍、沥干、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凉果类蜜饯。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GB 188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香兰素GB 1886.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糖精钠GB 188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 1886.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基麦芽酚GB 1886.2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胭脂红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47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苋菜红GB 448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黄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2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日落黄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甜菊糖苷GB/T 10782 蜜饯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GB/T 20883 麦芽糖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 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SB/T 10197 原果汁通用技术条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 果蔬应清洁、无污染、无霉变,并符合GB 2761、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

3.1.2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

3.1.3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

3.1.4麦芽糖应符合GB/T 20883的规定。

3.1.5食用葡萄糖应符合GB/T 20880的规定。

3.1.6 果汁应符合SB/T 10197的规定。

3.1.7 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

3.1.8 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

3.1.9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规定。

3.1.10 糖精钠应符合GB 1886.18的规定。

3.1.11 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

3.1.12 甜蜜素应符合GB 1886.37的规定。

3.1.13 阿斯巴甜应符合GB 1886.47的规定。

3.1.14 甜菊糖苷应符合GB 8270的规定。

3.1.15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

3.1.16 DL-苹果酸应符合GB 25544的规定。

3.1.17 香兰素应符合GB 1886.16的规定。

3.1.18 乙基麦芽酚应符合GB 1886.208的规定。

3.1.19 日落黄应符合GB 6227.1的规定。

3.1.20 柠檬黄应符合GB 4481.1的规定。

3.1.21 苋菜红应符合GB 4479.1的规定。

3.1.22 胭脂红应符合GB 1886.220的规定。

3.1.23 焦亚硫酸钠应符合GB 1886.7的规定。

3.1.24苯甲酸钠应符合GB 1886.184的规定。

3.1.25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

3.1.26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1.27 其他食品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色泽基本一致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组织形态 正常的形态,大小均匀滋味与气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与气味,酸甜适口,无异味 杂质无肉眼可见杂质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 ≤ 93 GB 5009.3 总糖(以葡萄糖计)/(%) ≤ 75GB/T 10782规定的方法 氯化钠/(%) ≤ 8GB/T 10782规定的方法铅(以Pb 计)/(mg/kg ) ≤ 0.8 GB 5009.12 二氧化硫残留量 按GB 2760执行 GB 5009.34 真菌毒素限量 按GB 2761执行 GB 2761规定的方法 其他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执行GB 2762规定的方法3.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试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 5 2 103104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210102GB 4789.3 霉菌/(CFU/g ) ≤ 50GB 4789.15 致病菌限量符合GB 29921中即食果蔬制品类的规定GB 29921规定的方法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GB/T 4789.24 执行。

3.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6 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按JJF 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8956、GB 14881的规定。

5检验规则5.1出厂检验5.1.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5.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总糖、氯化钠、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

5.2型式检验5.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5.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5.3组批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的条件下,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样品(不少于10个最小销售包装),每批抽样量不得少于1000g。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留样备查。

5.5判定规则5.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判为合格品。

5.5.2 微生物指标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得复检,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其他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在抽样批次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 标志、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GB 2760、GB 7718、GB 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6.2 包装6.2.1内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6.2.2外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规定的要求。

6.3 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等货物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止挤压、烈日曝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严禁抛掷。

6.4 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无污染,具有防潮、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的仓库内,下有垫板,不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潮湿的物品混贮。

6.5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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