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2018年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应急厅业务处室的精心指导下,根据省应急厅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安全“红线”意识,着力提升矿山监管执法质量,深入开展矿山专项整治,加快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六项机制”建设,持续强化矿山安全基础工作,推动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发生根本性好转。
现将我市2018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2019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截止12月31日,**市共计64座矿山企业(不含粘土矿),其中地下矿山22家(铁矿15家、铅锌矿5家、萤石矿2家),露天矿山42家(铁矿6家、萤石矿1家、饰面石材矿12家、采石场23家)。
其中,生产矿山18家(地下8家、露天10家),基建9家(地下1家、露天8家),停产矿山29家(地下6家、露天23家),停建8家(地下7家,露天1家)。
64座矿山企业(不含粘土矿)中21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其中,生产矿山18家(地下铁矿8家、露天采石场8家,露天饰面石材矿2家),停产矿山3家(露天采石场3家)。
全市共计尾矿库31座,其中,四等库9座,五等库22座。
目前在用7座(四等库7座),停用14座(四等库1座,五等库13座),基建2座(五等库2座),停建2座(五等库2座),闭库6座(四等库1座,五等库5座)。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一)全面推进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2018年春节前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元月份印发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矿山企业停工停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深入开展冬季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春节过后,全市共有12家矿山企业通过复工复产验收,市安监局采取暗查暗访的方式,先后随机抽查了霍邱县、舒城县等县区矿山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一方面督促各县区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另一方面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1.18•【字号】辽安监非煤〔2017〕2号•【施行日期】201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安监非煤〔2017〕2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目前,正值严冬,恶劣天气增多,给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因素,加之春节前后职工容易出现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安全防范意识降低,增加了事故风险。
各地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切实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春节期间,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原则上都应停产停建,具体停产停建期限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个别大中型企业确因需要不能停产停建的,必须经属地人民政府批准,书面告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
(一)加强停产停建企业安全监管各地区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停产停建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停产停建期间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停产停建期间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所有停产停建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和重点要害场所的巡查工作,对生产场所、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原材料、设备、工具要按规定入库,将剩余火工品等危险品主动上缴,并做好登记,严防遗失。
2018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
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
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我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
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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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全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巡查工作要点
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从业人员2%配备专职安全员,但不少于2人。
机构:人员组成、职责描述、议事要求、文件公布、调整通知。
配备注安师。
(四)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1、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1、未开展的企业,有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文件,但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部门最迟完成建设的期限;
2、已开展的企业,有相应的证明,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有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
查阅文件、证书、资料
(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1、制定有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委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会议制度;安全证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安全条件评估、论证与保障制度;安全标准化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安全责任险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培训制度,宣传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制定、管理与演练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工劳动防护管理制度;企业(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制度;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防雷电与火灾制度;事故报告和救援制度;考核(奖罚)办法等;
个人谈话;查阅证书
(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1、建立全员花名册,详细记录员工从进入到目前三级培训教育和考核、年度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2、查2018年培训计划,是否含盖所有员工,培训内容、时间及考核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负责人和安全员初训不少48,每年再训不少16;从业新上岗不少72,每年再训不少20学时);
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最新版】
【仅供参考】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部门: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7 页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一、主要工作目标1.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常抓不懈,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积极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继续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继续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推动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升级和安全示范矿山建设。
4.推动非煤矿山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协调开展,提升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重点工作安排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把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全过程,2.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推动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矿领导、管理部门、班组等各层级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力求内容具体,便于操作。
结合已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公告工作,制定岗位安全操作清单,并将其纳入日常教育培训之中,确保每名员工都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后果及预防应急措施等。
3.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常第 2 页共 7 页态化机制,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跟踪督办,直至隐患彻底消除,真正形成“专家查隐患、政府抓执法、企业抓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4.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督促企业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规范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
非煤矿山2018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2018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继续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
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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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非法行医打击工作计划与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汇编
2018年非法行医打击工作计划与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汇编2018年非法行医打击工作计划一、工作任务(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1、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3、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4、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5、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1、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2、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任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以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四)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二、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
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督导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准确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2.26•【字号】陕安监〔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做好2018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尾矿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局制定了《陕西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非煤矿山工作要点,各设区市、韩城市2月28日前将工作要点电子版(审核稿)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审核后下发执行。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传真)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26日陕西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一、总体思路2018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以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尾矿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发〔2017〕14号)为主线,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着力推进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双下降为目标,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头顶库”和浆砌石尾矿库、原油集输管道整治为着力点,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工程建设、依法治安建设和安全准入制度建设,全面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21•【字号】•【施行日期】2018.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18]53号省安办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向深入,省安办组织制定了《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6月21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暨尾矿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专项整治范围全省所有生产、停产和基建的地下开采矿山、露天开采矿山和尾矿库。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一)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重点:1.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2.无证或证照过期生产、超能力生产,三项岗位人员无培训合格证书。
3.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或材料。
4.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或基建名义实施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5.以非煤矿山企业名义开采煤炭资源。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一〔2018〕235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一〔2018〕235号各有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切实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防年底事故反弹,确保全年非煤矿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相比“双下降”,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工作目标,现就做好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四季度正是非煤矿山企业可能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完任务、创效益的时期,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运行和建设行为可能反弹,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四季度风雪、雾霾、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给非煤矿山生产运行建设安全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安全生产难度加大;从近两年我省非煤矿山发生事故规律来看,2016年四季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37.5%和30%,2017年四季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50%和62.5%,四季度事故占比较大,是我省非煤矿山事故的易发多发期。
面对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做好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二、落实好四季度非煤矿山现场安全管控措施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四季度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等九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地下开采矿山。
完善提升、运输、给排水设备管路、备用发电机及井口、井壁、硐口等防冰冻措施,确保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正常;加强通风安全管理,确保每一个有人作业工作地点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按要求加装暖风设施,确保进入井下空气温度满足要求;强化爆破通风安全管理,确保爆破后通风时间,经检测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做好钻掘铲装运输等设备运行管理、顶板管理、巷道支护管理、采空区处理等工作;加强井下用电用火安全管理,严禁使用明火直接加热入井及井下的空气,严禁使用电炉做饭和使用电炉和灯泡进行烘烤和取暖;加强井下在用机电、通风、排水、运输设施设备和安全避险系统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及系统运行使用正常。
非煤矿山2018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甄选范文
非煤矿山2018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继续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点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
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通风系统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
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
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
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4、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二)提升运输系统1、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
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关键年,省、市安监局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施“两创两强一整治”(即创建安全标准化矿山、创建无事故企业、强化安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要求,结合XX区非煤矿山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18年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以“巩固、规范、建设”为中心,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的,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一)巩固、规范全区非煤矿山“五有、五落实、十达标”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部通过省、市检查验收。
(二)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山。
有非煤矿山的乡、镇(街道)按矿山总数的20%创建五级安全标准化矿山。
三、监管重点整治内容(一)深化非煤露天矿山专项整治1、加强监管,巩固规范非煤露天矿山安全整治要突出分台阶分层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化铲装为重点,实行一票否决制。
18年,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但与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和“五有、五落实、十达标”标准仍然存在差距,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要在18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巩固成果。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状况动态变化性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继续深入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查找差距和存在的不足,认真整改区级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分台开采、爆破作业、电源线路、防护措施、警示标志、台帐记录、档案管理等各环节,为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安监方案】怀集县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监方案】怀集县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201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委办〔2016〕60号)、《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6〕73号)和《肇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安办〔2016〕1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努力实现全县非煤矿山规范、有序、健康、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进一步降低非煤矿山事故总量和预防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顿关闭各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等基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实现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专项整治覆盖县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生产、停产、在建和关闭的企业。
四、整治重点(一)安全基础管理情况1.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2.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生产、建设;3.是否贯彻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要求;4.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5.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7.员工培训是否符合规定;8.是否健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外包工程管理是否规范;10.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定定期开展演练;11.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是否落实到位;12.领导带班下井值班表、“五落实五到位”挂图、避灾路线图是否在井口公示;13.是否存在超期建设、以探(建)代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4.08•【字号】鄂安监函[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函〔2018〕15号省安监局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确保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2018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当前,正值机构改革期间,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实把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要统筹处理好各项工作,结合年度执法检查和安全风险分级监管执法工作,及早安排部署非煤矿山汛期督查检查。
各级安监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并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变化和特大洪水的各项准备。
各地要继续实行尾矿库包保责任制,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
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防汛预案,落实防汛措施,备齐防汛物资,开展应急演练。
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工作,把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管理部门、每个岗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矿山井口标高和工业场地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应在重要位置修筑防洪堤,井口应修筑人工岛,使井口高于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地表塌陷、裂缝区的周围要修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加强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地质灾害点、危岩体、采空区的监测;报废的井筒、钻孔要及时封闭并设立警示标识,加强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废石堆场和矿石堆场必须有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堵塞沟渠和河道;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汛期井下水量发生变化,情况不明的严禁擅自排险。
2018年非煤矿山、冶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与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汇编
2018年非煤矿山、冶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与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汇编2018年非煤矿山、冶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非煤矿山、冶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非煤矿山冶金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和安全“红线”意识,全面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企业“五化”水平(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全县矿山、冶金安全生产零事故,确保非煤矿山、冶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重点工作:一、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冶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一)做好“三张责任清单”的落实。
一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清单;二是落实非煤矿山、冶金企业管理责任清单;三是落实职工安全操作责任清单。
(二)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公示、信用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
(三)建立通报约谈制度。
每半年通报一次重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情况。
对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的,将约谈有关企业、部门和政府负责人。
对安全生产管理松懈的乡镇(管委)实施重点监管、跟踪督办,以及问责、约谈、警示通报等措施,加大约束惩戒力度。
二、深入推进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
(四)跟踪落实“专家”会诊隐患整改工作。
结合XX年全县开展的专家“会诊”结果,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原则,认真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五)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按照《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要求,对全县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风险分级、差异化、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会诊”和督查相结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行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公告制度,建立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六)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微信助力监管方式,更好发挥微信的预防预警和事故警示作用。
(七)全面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5.30•【字号】晋安监发〔2018〕147号•【施行日期】201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安监发〔2018〕147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为切实做好全省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工作,超前部署超前防范各级安监部门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防止”和“四个铁”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2018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要针对本地区非煤矿山实际,超前部署,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汛期管理制度,强化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巡查和报告制度,严防汛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做到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处置科学果断。
二、突出汛期防控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安监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针对汛期特点,突出防控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1.尾矿库企业。
要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晋安监发〔2018〕98号)要求,扎实做好尾矿库防汛备汛工作。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矿山工业场地的地面标高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的,应以历史最高洪水位为防护标准修筑防洪堤;井口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的,应在井口修筑人工岛,且人工岛的高度应高于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地表塌陷、裂缝区域的周围要修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报废的井筒、钻孔要及时封闭,矿山废石堆场、矿石堆场必须有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堵塞沟渠和河道;强降雨期间要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要加强对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地下矿井及其周边水文变化、水库河流、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的排查;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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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
一、主要工作目标
1.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常抓不懈,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积极推进非煤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继续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继续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积极推动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升级和安全示范矿山建设。
4.推动非煤矿山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协调开展,提升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重点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把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全过程,
2.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推动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矿领导、管理部门、班组等各层级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力求内容具体,便于操作。
结合已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公告工作,制定岗位安全操作清单,并将其纳入日常教育培训之中,确保每名员工都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危险危害因素、事故后果及预防应急措施等。
3.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五项执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建议,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跟踪督办,直至隐患彻底消除,真正形成“专家查隐患、政府抓执法、企业抓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4.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督促企业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规范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
5.根据《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规定,依据非煤矿山风险分级情况,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加大对C、D级风险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力求通过实行差异化监管,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依托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提醒企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6.深入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措施。
继续开展防冒顶坍塌、防火灾、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坠罐跑车、防边坡垮塌等为重点的严防十类事故专项整治。
7.根据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着力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突出把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
训、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作为日常检查重点内容,严把安全管理门槛。
8.继续开展领导与非煤矿山矿长谈心对话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做好强基固本工作。
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切实落实技术负责人制度,推动大中型矿山设立安全总监和立、斜井开拓矿山配备机电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技术服务。
10.继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
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考核、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认真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切实增强非煤矿山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继续加强外包工程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2号令规定和省安监局的贯彻实施意见,推动外包工程队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培训到位、日常安全管理有序、安全生产保障有力。
12.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确保非煤矿山本质安全。
加强对非煤矿山专家审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核查,做好非煤矿山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专家现场检查复核工作。
13.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进一步加大对采矿秩序混乱、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工作力度。
定期组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认真执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火工品、依法处罚、关闭取缔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实施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4.加强矿山运输、机械、爆破、用电等安全管理。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落实“三违”行为处罚与教育规定,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加大对矿山运输、机械、爆破、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带病运行,并将检查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15.深入推进科技兴安工作。
按要求开展“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专项行动,积极推广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大幅提升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规范使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
16.强化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理。
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停产停工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停工停产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严格遵照执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相关时限及程序规定。
17.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隐患的理念,所有企业都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新进工人、转岗工人培训内容和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严格执行师傅带徒弟制度,大力推广“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法。
坚持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凡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18.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
所有新、改、扩建矿山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都要按要求开展达标创建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过程达标。
加强已达标企业日常监管,防止出现降低标准现象,督促已达标企业自我加压,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管理水平,争取再上一个等级。
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创建过程检查与指导,防止技术服务机构越俎代庖,尤其对专家现场评审复核提出的不足,企业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真正把标准化创建变成企业的自觉行为,体现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19.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
强化作业场所粉尘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