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
第三条工程停工与复工应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科学决策、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停工与复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停工与复工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工程进度。
第五条工程停工与复工应当充分考虑项目的安全风险、施工单位的管理能力和工人的身体健康等因素。
第六条工程停工与复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示和报备手续,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工程停工与复工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工程停工管理第八条工程停工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施工工程停止施工活动的情况。
第九条工程停工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情况进行处理,充分考虑工程安全风险和工程进度的可控性。
第十条工程停工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停止施工活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封堵、标识和警示。
第十一条工程停工应当进行原因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停工方案,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工程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工程的保护工作,确保工程设备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三条工程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四条工程停工解除后,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复工前需进行验收和清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复工管理第十五条工程复工是指停工后按照已经制定的方案和要求重新开展施工活动的过程。
第十六条工程复工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和要求进行,并持有相关许可证件。
第十七条工程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工程前期准备和设备检验,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工程复工时,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工程复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工程复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验和维护工作,确保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模板
工程开工、暂时停止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模板一、引言为规范工程开工、暂时停止及复工的监理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订立本《工程开工、暂时停止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模板》。
二、管理标准2.1 工程开工管理1.监理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向企业职能部门提交开工申请,包含工程的规划、施工方案和施工人员配备等相关资料;2.企业职能部门在接到开工申请后,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3.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需组织开工会议,明确工程的目标、要求及各职责分工,并将会议纪要上报企业职能部门备案;4.工程开工后,监理项目部应依照施工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企业职能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2.2 工程暂时停止管理1.工程暂时停止由企业职能部门决议,监理项目部应严格依照企业职能部门的要求进行工程暂时停止操作;2.工程暂时停止期间,监理项目部应采取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例如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等;3.监理项目部应及时通知施工方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工程暂时停止期间的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4.工程暂时停止解除后,监理项目部应尽快恢复工程,并向企业职能部门提交复工报告。
2.3 工程复工管理1.工程复工需经企业职能部门批准,监理项目部应向企业职能部门提交复工申请,包含复工计划、安全措施等相关资料;2.企业职能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后,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3.工程复工前,监理项目部需组织复工会议,明确工程的目标、要求及各职责分工,并将会议纪要上报企业职能部门备案;4.工程复工后,监理项目部应依照复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企业职能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三、考核标准1.工程开工阶段,监理项目部应定时提交开工申请,并依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职能部门汇报,不得显现拖延、隐瞒等情况。
考核标准:定时提交开工申请,每周向企业职能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不得超出3次未汇报。
2.工程暂时停止阶段,监理项目部应严格依照企业职能部门的要求进行工程暂时停止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范文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保障工人安全与劳动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开工、暂停以及复工监理项目部。
第三条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该管理规定,并加强监督与检查,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第五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人工作时间,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强迫加班和超负荷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工序,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七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加强安全监督和事故预防工作。
第二章工程开工管理第八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九条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进行勘察,做好合理的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第十条在施工准备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开工后,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工程暂停管理第十四条在以下情况下,工程可以暂停施工:(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二)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正常施工的;(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第十五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在工程暂停前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并按要求制定工程暂停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工程暂停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暂停工程的监督和管理,随时掌握工程复工的条件。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和引导企业职能部门对工程停工与复工进行管理,提高工程停工与复工的效率和安全性。
适用范围包含企业的各类工程项目。
二、工程停工管理标准1. 工程停工原因及程序1.1 工程停工原因应明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1.1 安全事故或不安全事件发生;1.1.2 自然祸害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1.1.3 工程更改或修复需要停工;1.1.4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停工; 1.1.5 其他特殊情况。
1.2 工程停工程序: 1.2.1 发生停工原因时,工程负责人应立刻上报企业职能部门; 1.2.2 企业职能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评估停工的必需性和影响范围; 1.2.3 在评估结果确认停工合理后,企业职能部门发布停工通知,并告知相关责任人和部门; 1.2.4 停工通知应包含停工原因、停工期限、停工范围、相关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工程停工期间的管理要求2.1 停工期间,相关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停工区域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包含但不限于: 2.1.1 布置专人进行巡察和安保工作,防止偷窃、破坏等事件发生; 2.1.2停工区域的道路应保持通畅,确保应急车辆能够进出; 2.1.3 假如停工区域有临时停电或停水的情况,应提前通知相关责任人和业主。
2.2 对于涉及重点安全风险的工程,企业职能部门应加强安保措施,确保停工区域的安全: 2.2.1 设置警示标识,明确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入停工区域; 2.2.2 布置专人对停工区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3. 工程复工管理程序及要求3.1 工程复工程序: 3.1.1 在停工期满或停工原因除去后,工程负责人应及时上报企业职能部门申请复工; 3.1.2 企业职能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复查,并评估复工的安全性; 3.1.3 在评估结果确认复工合理后,企业职能部门发布复工通知,并告知相关责任人和部门; 3.1.4 复工通知应包含复工原因、复工时间、复工范围、相关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和复工的相关管理工作,加强工程监理项目部的管理与协调,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应当在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开工、暂停和复工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技术与管理支持,确保工程各个阶段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监理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开工、暂停和复工申请进行审核,制定相应措施,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工程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六条本规定由工程监理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解释,并提请监理单位审定。
第二章开工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和施工许可证后,向工程监理项目部提交开工申请,并提供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报告和方案。
第八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单位的从业资格证明是否合法有效;(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报告和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的配备、施工设备的准备、施工材料的供应等;(四)施工单位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第九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在审核开工申请时,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延期开工。
第十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审核通过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后,应当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开工申请中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工仪式,并邀请工程监理项目部的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出席。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项目部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开工仪式进行监督与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开工现场进行巡查,核查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模版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为保障工程安全、高效复工提供指导。
二、停工原因及程序2. 工程停工可因以下原因之一发生:2.1 突发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2.2 人力不足导致工地无法正常施工;2.3 资金等外部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2.4 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停工情况。
3. 发生停工情况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备,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3.1 记录停工时间、原因和影响,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方;3.2 根据情况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和处置;3.3 向相关部门提交停工报告,并按要求配合开展相关调查。
三、停工期间管理4. 工程停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4.1 加强现场安全巡查,确保工地安全无事故发生;4.2 妥善保管现场设备、材料和施工资料,防止丢失或损坏;4.3 建立健全停工期间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按时归队;4.4 加强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面的沟通与协调。
四、复工程序及管理5. 工程复工应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5.1 提前与相关责任方进行沟通,协商复工时间和措施;5.2 制定复工计划,明确复工范围、要求和时限;5.3 对停工期间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5.4 安排人员按照复工计划进行施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5.5 提交复工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复工期间管理6. 工程复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6.1 严格按复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进度和质量;6.2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6.3 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布置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顺利进行;6.4 加强与相关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6.5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处罚措施7. 如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将依法给予以下处罚措施:7.1 警告或责令改正;7.2 暂停施工资格;7.3 拒绝接受新的工程项目;7.4 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停复工管理,确保工程停复工过程中的安全、高效,提高工程质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停复工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工程停复工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停工管理第四条: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合理安排停工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停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 编写停工通知书,内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开始日期、停工期限等信息。
2. 将停工通知书发送给相关责任方,确保停工通知得到及时传达。
3. 停工前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4. 停工期间,设立专人负责工地的保安和监控工作,确保工地安全。
第六条:停工期间,项目经理应做好以下工作:1. 监督停工期间的维护、保养和安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2. 定期与相关责任方进行停工情况汇报,保持沟通和协调。
3. 依法处理发生的纠纷和事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七条:停工解除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 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解决。
2. 编写停工解除通知书,内容包括停工解除原因、解除日期等信息。
3. 将停工解除通知书发送给相关责任方,确保通知得到及时传达。
4. 停工解除后,做好工地清理工作,准备复工。
第八条:项目经理应主动与相关责任方进行沟通,确保停工期限内工程停工问题得到解决,尽可能缩短停工时间。
第三章复工管理第九条: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合理安排复工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复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 编写复工通知书,内容包括复工原因、复工开始日期等信息。
2. 将复工通知书发送给相关责任方,确保复工通知得到及时传达。
3. 复工前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4. 复工期间,设立专人负责工地的保安和监控工作,确保工地安全。
停工复工管理制度
停工复工管理制度一、停工管理1.1 停工申请1.1.1 在需要停工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应填写停工申请表并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说明停工的原因、时间、影响、必要的准备工作等内容。
1.1.2 停工申请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以便公司做好相关调配工作。
1.2 停工通知1.2.1 公司领导在批准停工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告知停工原因、时间、应对措施等信息。
1.2.2 相关部门收到停工通知后,应做好停工前的准备工作,清理现场,停止设备运转,确保人员安全。
1.3 停工执行1.3.1 停工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
1.3.2 在停工期间,相关部门应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1.3.3 停工期间,必须制定好停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1.4 停工监督1.4.1 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主管应对停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停工期间的安全和秩序。
1.4.2 如果出现停工期间的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1.5 停工解除1.5.1 停工期限届满或者停工原因解决后,相关部门应提交停工解除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
1.5.2 停工解除后,相关部门应做好设备的复工准备工作,并通知相关人员。
1.5.3 复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检修,确保设备完好,人员安全。
二、复工管理2.1 复工前准备2.1.1 通过公司领导批准的停工解除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开始做好复工准备工作。
2.1.2 复工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修和试运行,确保设备完好,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
2.1.3 复工前,相关部门应对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2 复工通知2.2.1 复工前,相关部门应向员工发出复工通知,并告知复工时间、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
2.2.2 复工通知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发出,以便员工做好相关调配。
2.3 复工执行2.3.1 复工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一、停工管理规定1. 停工原因:停工原因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恶劣天气,如强降雨、台风等;(2) 安全事故,如工地发生严重事故或死亡事故等;(3) 政府部门要求停工,如城市改造、交通规划等;(4) 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如工程质量问题、未及时购置足够材料等。
2. 停工程序:(1) 施工单位应尽快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和业主等;(2) 施工单位应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备停工原因,并获取相关文件;(3) 施工单位应妥善处理现场的材料和设备,确保安全;(4) 施工单位应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制定停工期间的管理措施。
3. 停工期间的管理措施:(1) 施工单位应将工地封闭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避免他人进入;(2) 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巡查,确保设备和材料的安全;(3) 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并维护现场设施,确保正常使用;(4)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
二、复工管理规定1. 复工前的准备工作:(1) 施工单位应根据停工原因,制定复工计划,并报备相关政府部门;(2) 施工单位应确保工地设施的完好,并对需要修复或更换的设备进行维护;(3) 施工单位应购置足够的材料,并做好储存和保管工作;(4) 施工单位应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复工手续,并获取相关文件。
2. 复工程序:(1) 施工单位应按照复工计划,通知相关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和业主等;(2) 施工单位应保证现场的安全,包括设立安全标识、检查电气设备等;(3) 施工单位应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备复工计划,并按要求履行手续;(4) 施工单位应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确保复工后的工作正常进行。
3. 复工后的管理措施:(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地的巡查,及时处理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3) 施工单位应定期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接受相关监督和检查;(4)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并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模版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工程的开工、暂停和复工工作。
第三条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应以安全、质量、进度为中心,注重现场协调和沟通,确保开工、暂停、复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程开工的管理第四条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应编制工程计划和开工方案,并报经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五条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作业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开工仪式,宣布工程正式开工,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七条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应建立开工台账,记录开工时间、开工人员等相关信息,作为后续管理的依据。
第三章工程暂停的管理第八条工程暂停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暂时停工的情况。
第九条工程暂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时需征得上级领导的同意。
第十条工程暂停时,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确定暂停原因和影响,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一条工程暂停时,相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识,确保工人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二条工程暂停期间,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应及时与上级领导协商解决问题,并制定复工方案。
第四章工程复工的管理第十三条工程复工是指工程在暂停一段时间后,重新开始施工的情况。
第十四条工程复工前,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应编制复工方案,并报经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复工。
第十五条工程复工前,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应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作业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工程复工时,应对暂停期间的设备、材料、人员等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复工条件具备。
第十七条工程复工后,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应建立复工台账,记录复工时间、复工人员等相关信息,作为后续管理的依据。
建设工程停复工管理流程及规定
建设工程停复工管理流程及规定1.停工管理流程:(1)原因确认:停工前,施工单位需要确认停工的原因,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2)通知相关方:施工单位需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明确停工时间。
(3)临时设施管理:停工期间需要对现场临时设施进行管理,包括设备的保养、安全设施的完好性检查等。
(4)现场管理:停工期间需要加强现场巡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5)资料整理:停工期间可以对已完成的施工资料进行整理,准备复工后的工作。
2.复工管理流程:(1)复工准备:在复工前,施工单位需要对停工期间的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安全和正常运转。
(2)安全评估:根据停工期间发生的情况和变化,施工单位需要重新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复工后的安全措施。
(3)通知相关方:施工单位需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明确复工时间。
(4)现场复查:复工前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复查,确保所有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满足复工要求。
(5)复工手续:施工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复工计划,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3.规定:(1)停工原因:停工的原因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政府相关要求等,停工原因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来确认。
(2)停工通知:停工通知需要以书面形式下发,明确停工时间和停工原因,并抄送给相关方。
(3)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停工期间需要维持现场的安全管理,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现场,加强现场巡查和设备维护。
(4)复工前评估:复工前需要对停工期间的设施和设备进行评估,确保其安全和正常运转。
(5)复工通知:复工通知需要以书面形式下发,明确复工时间和复工要求,并抄送给相关方。
(6)复工环评:复工前需要重新办理环境评估手续,符合环保要求,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7)相关手续:复工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确保合法复工。
总结:建设工程的停、复工管理流程及规定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一、停工管理1.1 停工原因•项目施工计划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未经审批就开始施工的;•工程施工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需要停工整改的;•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
1.2 停工程序•停工决定由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做出,并报告施工部门负责人;•施工部门负责人将停工决定书面告知承建方,并复印给质量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同时报告项目经理;•承建方应配合停工程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妥善安放施工材料、器具等,避免损失;•质量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应对停工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时限,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根据质量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的意见,安排现场整改,整改完毕后按程序复工。
二、复工管理2.1 复工准备•项目经理按计划安排复工工作,提前与相关部门协调好复工工作时间和程序;•负责现场保护的人员对停工期间的设施、仪器进行清点,检查是否有损坏,及时维修;•承建方应对施工材料、器具等进行清点,检查是否缺失或破损,及时补足或更换;•安全环保部门检查现场安全状况,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施工;•质量部门检查停工原因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复核复工条件和程序。
2.2 复工程序•项目经理将复工时间、复工范围、验收标准等工作安排的具体细节报告施工部门负责人;•施工部门负责人将复工计划书面告知承建方,并复印给质量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和工会等相关单位,同时报告项目经理;•承建方应严格按照复工程序执行,确保安全施工及施工质量,保证进度和工期;•质量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应密切关注复工后的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质量、安全问题。
三、相关责任•施工部门负责人是工程停工和复工的责任人,要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质量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应及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出合理建议;•承建方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施工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项目经理要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的管理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规范停工与复工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停工、复工管理。
第二章停工管理第三条工程项目需停工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编制停工计划,明确停工原因、时间和范围,并报经项目经理批准;(二)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工人撤离工地并停止作业;(三)停工期间,应当加强工地安全管理,保证工地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四)停工期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五)停工期满后,应当及时进行复工前的检查和整改,确保工程安全达到复工要求。
第四条工程项目停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二)建设单位要求停工;(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停工;(四)天气原因,无法进行施工。
第五条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停工计划,其中应当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时间、停工范围等内容,并报经项目经理批准。
停工计划应当由专业人员编制,经相关技术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停工期间,项目部负责人应当组织人员加强工地安全管理,对工地设施和设备进行有效保护,防止盗窃、损坏等情况的发生。
第七条停工期间,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尘、防火、排污等措施,确保停工期间不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第八条停工期满后,项目部应当按照复工前的要求,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工程安全达到复工要求。
检查和整改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检查结果应当报经项目经理批准。
第九条项目部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复工时间、地点和要求,确保工人及时返回工地并按照复工要求进行作业。
第三章复工管理第十条工程项目复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编制复工计划,明确复工时间、范围和要求,并报经项目经理批准;(二)按照复工计划,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工人及时返回工地并按照要求进行作业;(三)复工期间,应当加强工地安全管理,保证工地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四)复工期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五)完成复工后,应当进行复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3200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工作范围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中遇到威协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签发“停工通知单”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停工通知单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停工范围,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签发停工通知单:2.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2在工程施工或安装中发现了威协安全和质量问题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而需要停工处理;2.3工程中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或安装的紧急条件;2.4施工承包商未经开工申请许可擅自施工、安装,或拒绝监理单位的管理;2.5施工承包商在工程中采用未经检验或检测的建设工程材料,或者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且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2.6在停工通知单下达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继续施工或安装。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3篇)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一、停工管理规定:1. 情况说明: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需停工:a. 遇有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暴雨等不利于施工的气象条件;b. 发生安全事故,威胁工人生命安全或项目质量;c. 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地质条件发生变化、环境污染等;d. 建设单位要求停工;e. 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要求停工。
2. 停工程序:a. 公告通知: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发布公告,通知相关人员停工事项;b. 停工准备:施工单位应当迅速暂停施工活动,停止机械设备运转,做好现场封存工作;c. 安全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人安全;d. 监管执法: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停工项目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停工决策的执行。
3. 停工期限:a. 自然灾害:停工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但必须确保人身安全与工程质量;b. 安全事故:停工期限应当等待事故调查与事故原因消除后方可复工;c. 不可抗力因素:停工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但必须确保工程环境与质量的恢复;d. 建设单位要求:停工期限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e. 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停工期限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命令要求执行。
二、复工管理规定:1. 复工准备:a. 工程评估: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专家对工程进行评估,确保工程安全性;b. 安全预案: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复工时的安全预案,并将其告知施工单位;c. 现场整理:施工单位应当对封存的现场进行整理,确保安全与质量;2. 复工程序:a. 申请复工: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递交复工申请,并提供相关评估报告与安全预案;b. 审核批准:建设单位应当审核复工申请,并依法批准复工;c. 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应当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协调配合,确保复工工作顺利进行;d. 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应当对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复工时的安全意识。
3. 复工期限:a. 根据停工原因灵活调整复工期限,但必须符合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要求;b. 完善复工前的工作准备,确保复工顺利进行;c. 监管部门应当对复工项目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复工决策的执行。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范本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监理项目部的管理行为,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监理项目部,包括工程开工、暂停和复工阶段的管理工作。
二、开工管理1. 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按照施工方的要求,参与编制工程开工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 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协调施工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确保所有手续的合法有效。
3. 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组织工程现场的勘察与检测工作,确保施工条件和环境达到要求。
4. 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对施工方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要求,确保施工方具备开工条件。
三、暂停管理1. 工程暂停是指由于不可抗力、安全风险等特殊情况,暂时停工一段时间。
2. 在工程暂停前,监理项目部应与施工方进行协商,并在施工方同意的情况下,制定暂停方案和措施。
3. 工程暂停期间,监理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对现场的巡视和检查,确保工程的安全状况符合要求。
4. 在工程暂停期间,监理项目部应与施工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工程暂停原因解除的可能性,为复工做好准备。
四、复工管理1. 工程复工是指在工程暂停期间,经过必要措施和审批手续后,重新开始施工的过程。
2. 在工程复工前,监理项目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复工方案,并报批相关管理部门。
3. 工程复工前,监理项目部应进行工程现场的勘察与检测,确保复工条件和环境满足要求。
4. 在工程复工期间,监理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5. 工程复工期间,监理项目部应及时向施工方提供技术指导和解决方案,协助解决复工中遇到的问题。
五、监督管理1. 在工程的开工、暂停和复工阶段,监理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 监理项目部应定期召开工程管理会议,对工程的开工、暂停和复工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规范工程的开工、暂停和复工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程开工第二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完成以下事项:1.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 缴纳相应的安全保证金;3. 开展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工程开工程序如下:1. 施工单位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开工申请;2. 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并批准工程开工;3. 施工单位将批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进场,并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
第五条工程开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工程暂停第六条工程暂停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施工质量问题,工程设计变更等。
第七条工程暂停程序如下:1. 发现工程需要暂停的原因,施工单位应立即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报告;2. 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并决定是否暂停工程;3. 暂停期间,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八条工程暂停解除的程序如下:1. 施工单位完成必要的整改工作,并通知业主或监理单位;2. 业主或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确认整改达到要求后,批准解除工程暂停。
第四章工程复工第九条工程复工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原因消除,工程设备到位,工期调整等。
第十条工程复工程序如下:1. 施工单位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复工申请;2. 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并批准工程复工;3. 施工单位将批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工程复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控制。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施工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施工单位和业主或监理单位共同遵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本一、管理目的: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开工的管理:1. 工程开工的前提是相关部门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并提供了相应的开工手续和文件。
2. 在工程开工前,相关责任人应进行工程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3. 工程开工时,应将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计划等文件张贴于工程现场明显位置,以便查阅。
4. 工程开工时,应通知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工程项目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5. 工程开工后,相关责任人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工程暂停的管理:1. 工程暂停是指由于特殊情况需要暂停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安全事件等。
2. 在工程暂停前,相关责任人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工程暂停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3. 在工程暂停期间,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应将暂停原因和暂停日期进行明确记录。
4. 工程暂停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制定暂停解决方案,并进行相关修复和改进工作。
5. 工程暂停解除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工程复工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四、工程复工的管理:1. 工程复工的前提是解决了导致工程暂停的问题,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
2. 在工程复工前,相关责任人应进行工程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3. 工程复工时,应将相关文件和许可证明张贴于工程现场明显位置,以便查阅。
4. 工程复工后,相关责任人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 工程复工后,应通知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工程项目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以上是工程开工、暂停、复工的管理制度范文,具体管理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文制定的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停复工的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停复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平衡。
二、工程停工管理1. 工程停工申请1.1 工程负责人应及时发现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工程停工申请。
1.2 工程停工申请应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时长、停工区域等详细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1.3 工程停工申请应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按规定时间内反馈审批结果。
2. 工程停工通知2.1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工程停工申请后,应及时通知工程负责人和相关参与方。
2.2 工程停工通知应包括停工时间、停工期间的安全责任、停工期间的问题处理等详细内容,并确保通知到位。
3. 工程停工措施3.1 工程停工期间,工地应设置合适的警示标志和告示牌,提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工地。
3.2 工程停工期间,工程负责人应加强对工地的安全巡查,确保工程停工期间的安全。
3.3 工程停工期间,应对已完成且具备使用条件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储存和保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工程复工管理4.1 工程负责人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地安全检查。
4.2 工程复工前,应对沉降、变形、开裂等问题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4.3 工程复工前,应对设备、材料进行检修和清理,确保其正常使用。
4.4 工程复工前,应针对工期延误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整措施,以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三、工程停复工管理的监督和管理1.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停复工管理的监督,确保工程停复工符合相关规定和流程。
2. 工程负责人应加强对工程停复工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工程停复工按照规定进行,并妥善处理停复工期间的事宜。
3. 工程参与方应积极配合工程负责人的工作,执行相关要求,确保工程停复工的顺利进行。
4. 对于工程停复工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程停复工管理的违规处罚1. 对于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停工的,将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恢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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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
定标准版本
工程停工与复工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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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工作范围的规定,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中遇到威协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签发“停工通知单”的权限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停工通知单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确定停工范围,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签发停工通知单:
2.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2在工程施工或安装中发现了威协安全和质量
问题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而需要停工处理;
2.3工程中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或安装的紧急条件;
2.4施工承包商未经开工申请许可擅自施工、安装,或拒绝监理单位的管理;
2.5施工承包商在工程中采用未经检验或检测的建设工程材料,或者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且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2.6在停工通知单下达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继续施工或安装。
3、若在停工通知单发出后,签发复工申请表之前,施工承包商擅自施工或安装,监理单位发现后,应再次签发停工通知单,并要求施工承包商采取进一步措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的正常秩序。
4、当重大项目或重大事件需要停工,但会影响到工程里程碑进度或关键路径的工期时,监理单位应事先与建设单位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发出工程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5、由于非施工承包商原因且非2.2~2.6条原因时,监理单位应在发出停工通知单之前,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承包商进行协商。
6、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监理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发生实际情况,并在停工因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承包商报送的复工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继续施工。
7、由于施工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在具备恢复施工或安装条件时,施工承包商可报送复工申请表、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
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工申请表,同意施工承包商继续施工,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8、建设单位批准复工申请表后三个月内,监理单位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停工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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