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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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浅谈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

基于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浅谈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

基于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浅谈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摘要】本文围绕着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展开讨论。

首先介绍了社会组织的概念和发展情况,接着分析了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支持、合作与互动,以及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同时探讨了政府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与举措,以及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结论指出,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仍面临挑战,政府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支持与监管,同时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将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通过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可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提高社会治理效率,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关键词】社会组织、政府、关系、发展、管理、支持、合作、互动、社会治理、作用、政策、举措、构建和谐社会、挑战、监管、健康发展、合作。

1. 引言1.1 概述社会组织的概念与发展社会组织是指由一群人共同组成的,为了共同的目标或理念而组织起来的团体。

社会组织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追求社会公益、提升社会福利等目标而活动。

社会组织包括各种形式,如民间团体、慈善组织、NGO组织等。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在各个领域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发展。

社会组织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们可以弥补政府的不足,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和保障,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

社会组织也可以监督政府的行为,促使政府更加公正、透明地行使权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也在不断完善和壮大。

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支持将成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

只有政府与社会组织密切合作,共同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才能实现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2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是社会治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我国,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多层次、多形式的特点。

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

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

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第一章引言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因为一个国家的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稳定性。

本文将对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的关系进行探讨和研究,旨在为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提供一些具体的建议和方法。

第二章政府治理的概念及特点政府治理是指政府通过制定法律、组织实施政策、监督国家机构的工作等一系列措施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政府治理具有以下特点:1. 全面性:政府治理不仅仅是行政部门在执行任务时的管理和控制,而且还涉及很多非行政部门的参与。

2. 组织性:政府治理需要通过具体组织机构的运作来实施。

3. 统一性:政府治理需要在国家政权统一的前提下进行。

4. 长期性:政府治理并不是短期任务,需要长期的持续性努力。

第三章社会组织的概念及特点社会组织是指由公民利益共同体组成的非政府组织,是公众利益和民主政治的基石之一。

社会组织具有以下特点:1. 非政府性:社会组织并不是政府机构,其成员来自社会各个领域,崇尚自愿、自组织和自主管理原则。

2. 民主性:社会组织需要依据民主原则建立,并通过自身的民主制度保持内部稳定。

3. 公共性:社会组织的活动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运作和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 权益性:社会组织需要代表某种特定的利益群体,将利益维护放在首位。

第四章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及其问题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政府通过管理社会组织来掌握社会舆论、促进民主发展、保障公民权利等,而社会组织也通过参与公共事务来推动政府改革和完善。

然而,政府治理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也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缺乏公正性和透明性,这容易引发社会组织抵触情绪。

第二,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协调机制亟待建立和改善,政府对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支持和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社会组织自身的管理和运作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组织建设、财务管理和公共参与能力等方面。

试论我国政府公共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

试论我国政府公共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

试论我国政府公共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一、政府公共关系的涵义公共关系”这一名词是由英文Pub1icRelationS翻译而来进入中国,美国著名学者莱克斯·哈罗博士定义为:“公共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管理功能,它帮助一个组织建立并维持与公众之间双向的交流、理解、认可与合作;它帮助管理者及时了解公众舆论,并对之做出反应;它明确并强调管理部门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责任;它作为社会变化趋势的监视系统,帮助管理者及时掌握并有效地利用社会变化,保持与社会变动同步;它动用健全的、正当的传播技能和研究方法为主要工具。

”而政府公共关系,则是公共关系的一般原理在政府这一特定的社会组织中的应用。

陈耀春将政府公共关系定义为“是政府在维护社会利益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前提下,为了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争取公众的支持和理解而运用各种传播手段来协调与公众之间关系的行政管理行为”;再者廖为建在《公共关系学》一书中定义到“从管理学角度看,政府公共关系是对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传播行为与状态进行管理”。

本文中将政府公共关系理解为一种在科学理论和原则的指导下,以政府为主体,运用各种传播和沟通手段,积极主动地与公众进行广泛的沟通和交流,与社会公众建立相互理解、信任、合作的持久关系的行政管理活动。

二、政府公共关系在我国的发展公共关系学在风靡世界近一个多世纪以后才得以传入中国,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和文明的发达程度。

(一)我国公共关系的起源1、古代的类政府公共关系政府公共关系思想在古代已经萌芽,各种各样以树立政府公共关系良好形象为目标的思想活动十分常见,如强调重视民心所向,不断调节施政措施;守信用,重信誉,言而有信,在群众中树立了可以信赖的形象;同时还注重强调人和的重要作用,注重掌握信息,预测未来。

2、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类公共关系活动在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浪潮中,资产阶级开展了富有特色的“类公共关系”活动。

孙中山的“民族、民权、民生”及“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民主革命主张,充分体现了在公共关系中所强调的长远性方针与目标性原则。

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以及服务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分析我国社会组织的现状与问题。

一、社会组织的兴起与发展社会组织指的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

我国社会组织的兴起始于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社会组织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社会组织的分类与职能社会组织可根据其性质和功能进行分类。

其中,公益组织是为了推动社会进步和公益事业发展而设立的组织,如慈善机构、环保组织等;行业协会是为了代表某个行业的利益而成立的组织,如工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则是为了团结一群特定人群、推动特定事业而组织起来的,如学术研究团体、文化艺术团体等。

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社会组织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它们提供了多元化的服务,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需求。

其次,社会组织在推动社会进步和公益事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此外,它们还能协助政府承担民生改善的任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等。

四、社会组织发展的问题与挑战与社会组织的迅猛发展相比,我们也应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首先,由于社会组织的数量庞大,管理和监督难度加大。

其次,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与合作仍然有待加强,而与政府的互动也仍存在一些问题。

此外,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程度不一,存在一些组织信用问题。

五、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是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支持与引导是必不可少的,而社会组织也能为政府提供民生改善的参考意见。

双方应建立起稳定、平等、互动的关系。

六、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与监督社会组织应加强自我管理与监督,提高组织的规范化程度与专业素质。

通过制定明确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建设,以及加强组织自我监督,可以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质量和形象。

七、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与社会影响力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是评价一个社会组织发展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准。

中国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及解决措施

中国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及解决措施

中国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及解决措施一、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社会组织是有别于政府公权组织和市场私人组织,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组织,主要包括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

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组织得到普遍而迅猛的发展,遍布城乡、涵盖各行、涉及各业,广泛活跃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领域。

截至2014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总量已逾60 万个,形成固定资产1560.6 亿元,接收各类社会捐赠524.9 亿元,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682.3 万人。

[1]社会组织对经济社会贡献日益突出,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1、助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积极服务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在开展对外推介招商引资、制定行业标准、实行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创造就业机会、为政府提供决策建议等方面,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重要力量。

2、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

社会组织为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提供了制度化的渠道,是反映群众诉求、扩大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一种重要渠道和基本组织形式。

3、繁荣文化的重要力量。

学术团体和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广泛作用于科教文卫等领域,不仅推进了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也有效弥补了政府和企业在这些方面的空白点,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4、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帮手。

在社会治理领域,社会组织以其中立性和中介性独特优势,实现利益整合、协调利益矛盾、增强社会自治,有力促进了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共治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治理体制,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5、促进社会公益的重要角色。

在社会公益领域,社会组织积极从事扶贫济困、救灾防灾、扶弱助孤等公益活动,倡导公益理念和志愿精神,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文明进步起到巨大作用。

6、扩大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的重要渠道。

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不仅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行业国际标准制定、贸易纠纷调停等方面优势明显,也为开展公共外交、塑造良好国际形象、增进了解合作提供了重要渠道和途径。

2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时间:2011年04月25日 15时50分来源:学习时报作者:王秋波字号:『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我要评论一、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社会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科技等各个领域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

一是社会组织建设制度环境逐渐完善。

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若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架构的登记管理制度初步形成。

以《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批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为框架的社会组织配套政策不断健全完善。

特别是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将社会组织作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要求必须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是社会组织发展步伐逐步加快。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社会组织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发展缓慢,类别单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

截止到 2010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3.9万多个,同时,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万多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20万多个。

三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

初步健全和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为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

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新型政社关系实践取得新进展,转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新探索,基金会的管理方式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社会组织依法监管不断改进,年度检查、财务审计、信息公开和社会评估等规范措施稳步推进,行政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的管理格局初步形成。

社会组织发展的不均衡性及政府因应之策

社会组织发展的不均衡性及政府因应之策

社会组织发展的不均衡性及政府因应之策【摘要】当前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着不均衡性,不同地区的社会组织发展水平存在差异。

这种情况引发了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问题意识。

造成这种不均衡的原因主要有地区经济差异、政策支持不到位等方面。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支持与引导,建立统一的标准和制度,促进社会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

应该加快社会组织发展的步伐,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促进社会组织的持续发展。

通过政府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引导社会组织的发展,实现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社会组织发展、不均衡性、政府政策、支持与引导、合作交流、公众参与、监督、制度建立、发展环境。

1. 引言1.1 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分析社会组织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自愿组织起来的组织形式,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社会组织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形式也日益多样化。

在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经历了不同阶段,从最初的慈善机构到现在的NGO组织,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呈现出一些积极的态势。

社会组织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各类社会组织如民间慈善组织、行业协会、文化团体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重要支持。

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社会组织间的合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社会组织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社会发展的助力。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社会组织的发展不均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甚至存在社会组织稀缺的情况。

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不够,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能力较为有限,部分社会组织的组织能力和运作水平有待提升,举办的公益活动和项目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问关系发展的风险及对策研究

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问关系发展的风险及对策研究

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问关系发展的风险及对策研究作者:扶松茂来源:《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02期摘要:当前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着转型期的多重矛盾,其中一些矛盾的发展会酿成公共危机事件。

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关系的发展也不时出现一些公共危机事件,这对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信任和管制关系发展提出了挑战。

基于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理论基础分析当前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关系发展的社会政治风险、现实危机以及应对的经验,进而针对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关系的长远稳定发展提出若干对策。

关键词:中国政府;社会组织;社会政治风险;权力结构模式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5)02-0024-13一、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关系发展的权力结构模式及政治效应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种利益急剧分化导致以政治为中心的高度一体化的社会走向分化,致使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不同场域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场域正是在社会领域不断发展的进程中产生。

个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政府及职能机构正是该场域中权力结构的行动者,它们围绕着公共/群体/个体利益进行资源配置的竞争;实质上是该场域中不同行动者之间针对公共权威与权力进行调整与分配。

当然,这种权力结构受到党的领导这种统治形式的影响。

因此,中国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场域的权力结构模式表现为在党的领导下党的组织、政府及职能机构、个人、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过程(参见图1)。

在这种权力模式中,党的组织、政府及职能机构维护与占据公共权威与权力资本,社会组织竞争与分化这种公共权威与权力资本,个人供给与消解公共权威和权力资本。

布尔迪认为任何场域都“将自身体现为各种可能性——报酬、获益、利润乃至制裁的可能性——的结构,但也始终隐含了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

政府与社会组织间场域的权力结构也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源于场域中权力结构的行为者个人、社会组织与政府的资源配置不同,以及该权力结构的运行规则的变动性。

社会团体与政府治理效能

社会团体与政府治理效能

社会团体与政府治理效能当谈到政府的治理效能时,社会团体的作用常常被提及。

社会团体作为一个独立的力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和协助政府的工作。

然而,社会团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和谐共处的,因此,如何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社会团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应建立在互信和尊重的基础上。

政府应当充分尊重社会团体的独立性和自治权,不干涉其内部事务。

同时,社会团体也应认可政府的合法权威,并与政府保持沟通和合作。

只有建立了双方互信的基础,才能够实现良好的合作关系。

其次,政府应当重视社会团体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团体通常代表着公众的利益和诉求,他们与政府有独特的接触面,能够更直接地了解民意。

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和决策时,应当积极征求社会团体的意见,并将其纳入考虑范围。

而社会团体也应当积极参与政策讨论和决策的过程,为政府提供专业和有价值的建议。

此外,社会团体与政府的合作应当注重协同效应。

社会团体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应当形成一个双赢的局面,通过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实现合作的最大化效益。

例如,在社会福利领域,政府可以将一部分服务外包给社会团体,利用其专业和灵活性来丰富和提升服务质量。

而社会团体也可以通过与政府的合作,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支持,进一步发展壮大。

然而,社会团体与政府合作的有效性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

首先,存在一些社会团体与政府关系紧张的情况。

这种紧张关系往往源于社会团体的追求自身利益的偏执,导致他们对政府的合作态度消极。

同时,政府也可能忽视社会团体的存在,导致其在决策过程中无法获得应有的重视。

因此,双方需要加强沟通和理解,形成真正的合作关系。

另外,社会团体的背景和力量也会影响其与政府的合作效能。

一些社会团体拥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资源,能够更好地与政府协调合作。

而一些小型社会团体则可能面临资源匮乏和影响力不足的问题,难以在与政府的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因此,政府应当关注和支持小型社会团体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当前社会组织管理问题与对策(Word最新版)

当前社会组织管理问题与对策(Word最新版)

当前社会组织管理问题与对策通过整理的当前社会组织管理问题与对策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当前社会组织管理问题与对策我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已迈入快速发展时期,取得了主动成效,但与促进经济发展、旺盛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须要引起重视并细致加以解决。

一、问题与困难(一)思想相识不够到位。

部分地区和部门尚未认清社会组织对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还存在“宁肯不干事,也不要出事”的观念;有的认为社会组织是群众自娱自乐的组织,主动情愿转移给社会组织购买的服务项目不多;有的将社会组织当作政府职能转移的“二传手”,指定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影响了公允竞争;有的忽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气的培育,在日常监管中,未能刚好督促推动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二)政策法规不够健全。

在行业协会脱钩、领导兼职、党建工作、税收優惠、执法监管等领域的政策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执行政策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

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对承接的单位、方式等还缺乏具体规范;社区、服务对象和社会组织缺少干脆参与需求项目制定的途径;社会组织退出操作性法规有待完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保障制度还需完善。

(三)资金扶持力度不足。

现有发展资金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范围和深度有限,社会组织可持续的乏力。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时,还存在轻视草根社会组织的现象,影响了公允竞争环境和草根社会组织发展。

部分地区和部门对现有扶持资金还缺乏统筹合理的利用,资金要素保障作用发挥不明显。

有的激励和引导社会力气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方法举措不多,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资金瓶颈”有待下大力气突破。

(四)平台建设仍需规范。

各地在社会组织孵化器建设中,普遍存在重“推广”、轻“评估”的现象,盲目宣扬推广,缺乏对实体孵化器运营状况的评估,孵化器“空壳化”问题较为突出,功能作用发挥不志向。

孵化基地建设运行标准还需加快进度出台,政府、孵化器和入驻社会组织之间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比较明显。

论我国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我国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我国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刘子文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的支撑,在社会力量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急剧转型期,这对于社会组织来说,是挑战,更是机遇,在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时期,其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也变得更加难以捉摸。

政府既不能与社会组织“离得太远”,要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进行管理与提供服务,也不能“离得太近”,对社会组织的工作过分限制。

所以,理清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联系,明确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存在的问题,并做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改革,对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社会组织”这一概念,这是“社会组织”作为一个特定的词汇首次被提出。

其提出的概念不包括企业等营利性组织,也不包括具有宗教性质的教会等。

所以在概念上来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的社会组织,主要是指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公共组织。

一、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一)构建社会保障社会化的基础在总结国内外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之上,政府在我国的保障社会化改革的过程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

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这三种进行社会保障的力量中,要把一些政府承担起来较为勉强的社会保障项目交给非政府社会组织去做。

要打破传统的企业观念,使企业将职工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把企业不能承担的交给非政府组织来承担。

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跟独立的法人去适应市场,就绝对不可能跨越经济跟社会两个范畴。

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社会保障社会化的基础,既能方便对对象、资金、管理、服务的优化又能够促进监督体制的不断完善,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社会保障的社会化。

(二)满足社会保障需求多样化的要求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在社会中各个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划分划分不断明显化,而每个阶层与利益集团都存在自己的利益需求,所以社会需求呈现出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因此,非政府机构便可以借助它广泛的社会基础与其非政府性公益性来弥补这一不足。

政府把一些本来由非政府组织就可以完成的工作交给非政府组织去完成,既能体现政府对它的承认与支持,又能使非政府组织从中锻炼自己,提高能力。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Public Management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邓彩豪(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广西桂林541001)摘要: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组织在促进治理现代化、推动经济发展、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政府的引领与重视下,社会组织发展渐入佳境,但整体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发挥政府职能,更好地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是眼下最为紧要的问题本文指出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中政府定位、评估方式以及监管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应对策:关键词:政府;社会组织;引领;对策中图分类号:D632.9文献标识码:A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社会全面转型背景下,社会组织作为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第三部门”,在规模与数量上得到空前发展叭社会组织在激发社会活力、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力量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然而,在看到光鲜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觉察到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扭转引领策略。

新形势下,政府如何对社会组织发展进行有效引领,早日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成为政府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本文就这一问题展开思想,并提岀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

1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方式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政府发挥了关键作用。

具体来讲,政府主要釆用以下四种方式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税收政策优惠。

即给予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或是对社会组织捐赠的个人和企业税收优惠,以此给予社会组织经济支持,但享受政策优惠的多为官办社会组织,多数民办或小型社会组织很难享受到税收政策优惠。

政府购买服务。

基于市场运作模式,政府以出资购买的方式将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如扶贫、教育、环保等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负责监督管理。

政府通过年鉴、综合评估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按监管,保障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营。

人才培养。

由于社会组织公益性特点,在人才市场中不具备较强竞争力,因此政府通过福利政策、舆论引导、平台扶持等措施帮助社会组织进行人才培养,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邓彩豪来源:《管理观察》2019年第18期摘要: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组织在促进治理现代化、推动经济发展、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政府的引领与重视下,社会组织发展渐入佳境,但整体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发挥政府职能,更好地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是眼下最为紧要的问题。

本文指出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中政府定位、评估方式以及监管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政府;社会组织;引领;对策中图分类号:D632.9 文献标识码:A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社会全面转型背景下,社会组织作为弥补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第三部门”,在规模与数量上得到空前发展。

社会组织在激发社会活力、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力量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然而,在看到光鲜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觉察到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扭转引领策略。

新形势下,政府如何对社会组织发展进行有效引领,早日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成为政府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本文就这一问题展开思想,并提出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

1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方式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政府发挥了关键作用。

具体来讲,政府主要采用以下四种方式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税收政策优惠。

即给予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或是对社会组织捐赠的个人和企业税收优惠,以此给予社会组织经济支持,但享受政策优惠的多为官办社会组织,多数民办或小型社会组织很难享受到税收政策优惠。

政府购买服务。

基于市场运作模式,政府以出资购买的方式将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如扶贫、教育、环保等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负责。

监督管理。

政府通过年鉴、综合评估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按监管,保障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营。

人才培养。

由于社会组织公益性特点,在人才市场中不具备较强竞争力,因此政府通过福利政策、舆论引导、平台扶持等措施帮助社会组织进行人才培养,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困境与局限: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在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的引导与监管。

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的机制创新与实践

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的机制创新与实践

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的机制创新与实践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越来越紧密,而且随着社会变革的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在各种场合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因此,如何创新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机制,使得二者之间能够更好地协作、互动,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合作,不仅有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也可以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政府需要社会组织的支持,因为社会组织可以提供大量的资源和经验,有助于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

同时,政府的支持也是社会组织顺利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扶持资金和政策补贴,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互补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应该建立起协同、补充和互补的关系。

政府应该耳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处理有关社会组织的利益问题。

同时,政府还可以发挥优势,通过提供必要的资源,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

社会组织应该协助政府发挥其优势,为政府提供相应的服务。

社会组织应该积极与政府合作,共同推动社会事业的发展。

同时,社会组织还应该促进公共服务的改进,为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机制创新与实践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合作需要一个稳定、规范、有效的机制来保证。

因此,如何创新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机制,成为当前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政府可以建立多种机制,来做好与社会组织的沟通和协作工作。

例如,可以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方式,听取社会组织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来指导政策和行政工作。

同时,政府也可以建立专门的机构来协助社会组织解决问题和提高管理水平,这样可以有效地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和提高其服务能力。

社会组织也可以通过创新机制,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例如,可以建立多种专业团队或联盟来推进自身的发展和服务水平,并且倡导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同时,社会组织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提高自身影响力和话语权,例如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有关问题的文章或研究报告,以此来扩大影响力。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却存在着诸多问题。

本文将从政策体系、资源分配、监管机制等方面剖析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着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在国家层面上,虽然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对完善,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导致政策难以贴合实际需求。

在地方层面上,由于政策的执行力度和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了社会组织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需要从政策层面上进行优化,加强与社会组织的沟通和协商,确保政策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组织的需求和实际情况。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着资源分配不公平的问题。

在社会组织的运作和发展过程中,资源的分配始终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由于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资源支持不到位,导致了一些社会组织长期处于资金紧张、人才匮乏的状态,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政府需要在资源分配上更加公平地对待社会组织,增加对社会组织的财政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着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在社会组织的管理过程中,由于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部门职能不清晰等问题,导致了一些社会组织的管理不规范、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政府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政府需要进一步优化政策,确保政策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组织的需求和实际情况。

政府需要更加公平地对待社会组织,增加对社会组织的财政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政府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只有这样,政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

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一,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全球性的“结社革命”使得社会组织在民族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和影响力,在理论上给以国家权力为核心的民主政治理论和官僚制理论提出了挑战,在实践中也引起了世界各国公共治理体制的深刻变化,有些国家通过治理变革对其进行容纳和引导,社会组织成为公共治理的良性力量,也有的国家社会组织成为颜色革命中不容忽视的主要政治对抗力量,引起政治生活的动荡。

我们认为,面对社会利益多元格局逐步凸显、公民需求日益分化的新形势,社会组织与政府应该在法治的框架下建立稳定的政治互信和良性合作关系,以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现象带来的治理缺失,努力实现合作善治,提高社会整合水平,满足公民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1,问题的缘起:为何社会组织与政府需要合作首先是面对社会利益分化和公民需求多元化的新形势,出现了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同时失灵的现象。

市场机制下的私营部门以逐利为天职,人们逐渐发现企业和个人单纯的自利倾向并不能自动导致公共利益的实现,而由政府组织来提供公共产品、监管私营部门的社会成本也是很大的,政府组织也有自身利益和道德风险,加上官僚制不可避免的整齐划一、反应迟缓、效率低下,公民日益多元、殊异的服务需求无法从这两种机制中得到完全的满足,客观上呼唤一种新的机制的出现,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治理常常是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新机制姿态出现的。

其次是社会组织有其自身优势。

社会组织一般采取扁平化结构,运作机制灵活,常采用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社会服务,避免了政府组织惯有的森严官僚层级导致的效率低下和对社会需求的不敏感,它的民间性、草根性使其具有联系基层的天然优势,能够贴身、即时满足公民的多样化需求。

社会组织的公益性也能够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公共生活,具有良好的社会动员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来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

也就是说,相比私营部门的天然逐利倾向和政府组织的官僚病,社会组织更容易获得社会信任,更容易积累起雄厚的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是进行有效社会动员、实现良好治理的基础性条件,大大降低了通过合作获得善治的管理和服务成本。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与管理研究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与管理研究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与管理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的重要一员,承担着各种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职责,而政府则是社会组织合作与管理的主导者。

本文将从合作的必要性、合作方式、合作难点以及合作的管理方法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合作的必要性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具有重要的必要性。

首先,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灵活性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而政府则能够提供资源和权利保障,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

其次,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和配置,避免资源的重复浪费。

此外,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还促进了社会的协调与稳定发展,提升了社会的整体治理水平。

二、合作方式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其提供的服务,如教育、医疗或社会福利等,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另一种方式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开展项目。

政府与社会组织可以联合开展社会公益项目,共同为社会提供服务,如扶贫、环保、灾害救助等。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和法规,引导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合作,为其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合作难点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也存在一些难点。

首先,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目标和理念可能存在差异。

政府在合作中更加注重整体利益和社会稳定,而社会组织则更加注重个体权益和社会公正。

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合作的困难和矛盾。

其次,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也是一个难点。

政府机构庞大,决策过程繁琐,而社会组织通常灵活敏捷,决策效率较高。

这种差异可能导致信息传递不畅,决策缓慢,影响合作的效果。

此外,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还需要解决资源分配和监管等问题。

四、合作的管理方法为了有效地管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需要采取一些管理方法。

首先,建立合作机制和平台。

政府可以设立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的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协调与管理合作事务,搭建交流和合作平台。

其次,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第24卷第2期宿州学院学报Vol .24,No .2 2009年4月Journal of Suzhou University Apr .2009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李卫华(安徽省工商联合会,安徽合肥 230001)摘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

但是,由于相应的法规制度没有及时出台,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以致造成了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社会地位不够,发展数量不足,活动资金短缺,管理不规范,行政色彩较浓等诸多问题。

为了确保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社会组织的法制建设,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创新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

关键词:社会组织;政府职能转变;对策中图分类号:D 6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006(2009)02-0009-03收稿日期:2008-09-22作者简介:李卫华(1958-),安徽萧县人,教授,现任安徽省工商联合会会长,研究方向:社会组织管理。

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不同方面、不同利益的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取得了很大进展,社会组织的大环境也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社会组织总体上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不相适应,尤其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十分有限,远远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面对社会阶层的变化、不同利益群体的出现和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必须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资源来帮助政府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需要,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1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1 社会地位不够人们对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的认知程度还比较低;有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对群团工作认识不足、领导不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不够;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不到位,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进展缓慢,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还不够;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还没有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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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的支撑,在社会力量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急剧转型期,这对于社会组织来说,是挑战,更是机遇,在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时期,其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也变得更加难以捉摸。

政府既不能与社会组织“离得太远”,要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进行管理与提供服务,也不能“离得太近”,对社会组织的工作过分限制。

所以,理清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联系,明确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存在的问题,并做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改革,对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社会组织”这一概念,这是“社会组织”作为一个特定的词汇首次被提出。

其提出的概念不包括企业等营利性组织,也不包括具有宗教性质的教会等。

所以在概念上来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的社会组织,主要是指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公共组织。

一、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一)构建社会保障社会化的基础在总结国内外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之上,政府在我国的保障社会化改革的过程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

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这三种进行社会保障的力量中,要把一些政府承担起来较为勉强的社会保障项目交给非政府社会组织去做。

要打破传统的企业观念,使企业将职工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把企业不能承担的交给非政府组织来承担。

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跟独立的法人去适应市场,就绝对不可能跨越经济跟社会两个范畴。

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社会保障社会化的基础,既能方便对对象、资金、管理、服务的优化又能够促进监督体制的不断完善,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社会保障的社会化。

(二)满足社会保障需求多样化的要求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在社会中各个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划分划分不断明显化,而每个阶层与利益集团都存在自己的利益需求,所以社会需求呈现出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因此,非政府机构便可以借助它广泛的社会基础与其非政府性公益性来弥补这一不足。

政府把一些本来由非政府组织就可以完成的工作交给非政府组织去完成,既能体现政府对它的承认与支持,又能使非政府组织从中锻炼自己,提高能力。

如此一来更加提高了政府自身的工作效率。

虽然非政府组织总体规模可能较小,但是其分布范围比较广,数量也较多,有比较深厚的社会基础,所以更有足够的力量来保障多样化社会需求的满足。

(三)扩充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渠道资金一直是左右我们国家社会保障发展的关键因素,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方式也较为单一。

当前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缺口较大,为了弥补这个缺口,我们必须发展多种形式的渠道来筹措资金。

与此同时,非政府组织有着多元化的社会基础,以及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比如政府的拨款帮扶,对提供的服务的收费,社会贤达的捐助,其他组织机构的资助等等。

对于在公共服务中所得到的利润只能再重新用于社会活动不能分红盈利。

这种模式对解决社会保障资金问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使得非正政府组织能够长足发展,持续健康发展。

二、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与政府关系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也并不是可以完美结合的,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弊端逐步的浮现出来。

因此,只有搞清楚生产关系,才能够将社会组织的生产力发挥出来。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法治社会的优良環境有利于社会组织的发展。

当今社会环境形势下,我国原有的法律体系应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的需要,对于社会组织的法治建设也相对落后。

首先,中国社会组织法律体系缺乏统一完善的规定。

其次,立法的层次太低,没有形成一部关于社会组织的最高法律文件。

(二)双重管理模式阻碍社会组织发展这种双重管理模式的缺点,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不断地凸显出来。

第一,就是涌现了许多的民间非政府组织。

由于双重管理体制存在较高的门槛,使得相当部分的社会组织无法取得合法的地位,因而成为非法性质的草根组织。

第二,双重管理模式严重的降低了我国私人组织的活动自主自由权,削弱了他的独立性,不利于民间组织的发展。

再者,这种体制对于社会组织成立的要求较高。

许多社会组织因为没有办法找到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而不能得到合法的注册,只能“非法”存在或者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这其中就包括很多养老院,民办教育机构、环保类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由于登记规定太多而没办法获得合法的身份,这体现了我国现存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缺乏的东西还太多,已经不适应中国当前的社会现状,甚至可以说因为落后的法律制度、法律体系的存在从而影响到我们社会中很多良性的社会组织,乃至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阻碍。

(三)社会组织筹集资金的方式单一从世界各地国家中的社会组织发展历程,总结经验来看,筹资渠道和资金来源对于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是不可替代的。

中国的社会组织不论是自主经营的获得的实际收入,还是来源于社会捐献的资金额度都普遍很低。

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的观念普遍认为社会组织理应是非营利的、公益的,不应该收取费用;另一方面还是因为社会组织的资金由政府相关部门掌控,致使其主动性削弱,降低了积极性。

在中国,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资金的掌握与,对于社会组织得到资金支持起着巨大的作用。

与政府关系联系紧密的社会组织肯定可以获得较多的财政支持,而与政府联系较少的社会组织想要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相对而言就要困难很多了,而“草根社会组织”的生存就属于后者,因为其与政府的往来少之又少,想要获得政府资金就更困难了。

(四)社会组织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首先,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是现代组织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避免社会组织内部人员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必须实施高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其次,我国的大多数社会组织由于长期受政府控制管理,依赖于政府部门,包括人事任命在内的许多权利都是受制于政府,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会引出许许多多的弊端。

第三,自律,就是加强自律意识,对自我进行约束。

任何组织内部都存在着自律体制,自律章程。

我国社会组织内部存在着很多工作人员组织使命感模糊不清楚、违法乱纪的现象,正是组织内部自我约束感不强的表现。

三、构建我国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建议站在政府的立场来看,社会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合作可以改善政府的治理水平,能够使得政府把不适合做或者做不好的事放给社会组织来做。

从社会组织的角度来看,其拥有优良的社会根基,可以给予高效的公共服务,填补政府职能的缺陷。

社会组织可以在完成其组织任务的同时也得到政府的支持。

中国是一个政府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正是因为政府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政府在与社会组织关系建设方面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例如,选择和设计制度,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相应的监督和评估等,这些都需要政府积极参与。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社会组织管理的官方法主要是专门法。

对于中国而言,统一管理社会组织的一个基本法是必须存在的。

基本法除涵盖政府、企业外,还应涵盖所有社会组织,包括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未注册或注册的组织、各种社会组织等。

所以,中国应尽快规制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法》。

(二)加快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的分离,赋予社会组织更多的自主权政治与社会组织的分离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功能边界的必然选择,也是政府组织社会自治的重要手段。

以广东省为例,早在2005年初,广东省行业协会便实行“五自四无”标准,即“自愿发起、自筹资金、自选会长、自雇人员、自主开会,没有行政级别,没有行政事业编制,没有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兼职的国家办公室工作人员”。

除了降低登记门槛和取消业务主管部门外,政府应该放宽更多的人员权力和项目自主权,以及日常管理自主权。

至于人事權利,主要是领导人的选拔、委员会的选拔和普通职工的招募。

政府不应该过多干预社会组织的人事安排,而更应该着手于党和政府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的问题。

要依法提升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能力,尊重社会组织的主导地位。

因此,政府应该明确哪些领域是政府必须严格监督的,哪些领域应该撤出。

(三)努力拓宽融资渠道,政府将加大从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金钱是任何一个组织的命脉。

没有资金,组织就不能行动,组织的使命也不能实现。

资金来源充裕,融资渠道多样,组织就可以健康发展。

社会组织的融资渠道一般分为三类:政府资助、自主经营收入和社会捐赠(包括国外捐赠)。

中国社会组织的稳定资金来源是由政府供给的,而独立运作收入和社会捐赠(包括国外捐赠)的占比依旧不高。

中国社会组织的融资渠道必须做到多种类,除了依靠政府的资助以外,更要更改自主收入的习惯。

社会组织不允许有自己的经营收入,法律允许合理的服务收费。

因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所以也有成本。

社会组织要加强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提高自己的经营收入。

(四)健全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第一,应该着手完善社会组织的财管制度。

众所周知,现代组织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是其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越完善,越能够降低内部人员的违规风险。

社会组织的财管制度,应该主要关注如何使用资金、盈余资金如何分配并制定制度规则严格执行。

社会组织的财产是属于公共资产,它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应该属于全社会,并不属于某个人。

第二,应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在我国,按照是否给予报酬进行分类,社会组织人员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志愿者,另一部分为组织下的员工。

因为社会组织具有其独特的公益性,所以其工作人员首先应该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对社会组织的认同感,其次还要有专业的技术能力作为支撑。

所以,我认为我国社会组织应该着手建立新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其次在资金方面,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大对社会组织员工的支持。

另外,社会组织自身也应该重视保障员工权利。

第三,应该构建自律机制。

一个社会组织的迅速成长需要有健全的自律机制,自律也是一个社会组织的存在标准之一。

首先,社会组织应该守法,这是最低的要求,一切活动应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

其次,社会组织应该敬业,尽心尽力履行社会组织的职责。

最后,社会组织应该完成其使命。

对社会组织来说,应该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促使员工遵守组织章程,提高自律意识,造就职工的奉献精神,从而更努力地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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