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控制程序

数据控制程序
数据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检测数据的采集、计算和数据传递等进行控制,保证数据的完整、安全和保密并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检测中心检测数据的采集和处理。

3 职责

3.1 检测人员负责检测数据的采集、记录、计算、转换和传递,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完整、安全和保密。

3.2 审核人员负责复核检测数据的正确性,防止错误数据转换和传递。

4 工作程序

4.1.1 人工采集和记录使用带刻度的仪器设备,需要人工读数据并记录数据时,通常记录至最后分度值后一位。数字仪表记录至最后一位显示数字。

4.1.2 仪器设备自动采集和打印数据有图谱和检测数据,应标识样品和检测日期,检测资料存档以备检查。检测数据需要转换到记录表格或检测报告中去时,应由执行检测的人员进行。

4.1.3 数据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标有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仪器设备,应编

制计量单位换算表,分别记录以原计量单位和经换算后的法定单位的数据。

4.2.1 记录数据的有效位数依照相应规程的有效位数决定。

4.2.2 计算结果的有效位数按检测标准、规范规定执行,标准、规范未明确规定时,可参照

国家标准限值指标,比国家标准限值指标规定的数值多保留一位小数。

4.2.3 检测结果的判定按标准检测方法规定执行。

由划改人签字或盖章。

对测定和计算方面的数据,在所规定的精确程度范围以外的数字,按以下规则进行取舍。

4.4.1 拟舍弃的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小于5时,则舍去;最左一位数字大于5时,则进1;等于5而右面的数字并非全部为0时,进1;等于5而右面无数字或全部为0时,若所保留的数字末位为奇数,进1,为偶数则舍弃。

4.4.2 不得进行连续修约:拟修约数字应在确定修约位数后一次修约获得结果,不得多次按规则4.4.1连续修约。

4.4.3 对于在检测方法中,另有数字修约规定时,则按规定执行。

4.5 计算机和自动设备的维护

4.5.1设备使用人应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保证其功能正常,在投入使用前及每年对仪器设备软件进行确认并填写《软件确认记录》。设备使用人注意数据采集、输入、存储、传输或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检测中心计算机实行专人使用管理,使用密码登录,使用者严禁随意删改机内系统文件并防止病毒侵入,及时将重要数据备份,每3个月将数据归档至资料室。

4.5.2当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输检测结果时,要确保结果准确性、完整性尤其是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等要求,涉及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内容,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是本检测中心客户时,本检测中心才能使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输检测结果,否则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4.5.3 为保证连接到互联网或局域网的计算机文件和数据的安全,应安装病毒防火墙确保计算机能有效地防止非法的入侵。

4.5.4委托方要求向其传送电子结果报告时,应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电子传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在传送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准确性。

4.6 本程序未提及说明之处,参照《保护委托方机密及所有权程序》、《文件控制程序》和《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等程序进行管理。

5 相关记录

5.1 保护委托方机密及所有权程序

5.2 文件控制程序

5.3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6. 相关记录

6.1 计算机原始数据备份记录

6.2 软件确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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