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有效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有效期
篇一:户籍公证书的有效期限
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
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
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
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
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
个月;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
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
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
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
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
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
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
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2 治安管理业务常识
2.1户籍管理
申请人申办各类户口事项,应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
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人或监护人、近亲属以及被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
复印件、申办户口的各类材料。办理各类户口所需基本材料有:
2.1.1出生、恢复类
(1)出生落户;
1、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
4、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的应出
具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5、收养的孤儿、弃婴凭《收养
证》;6、落集体户的,需要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7、当地人民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其他证明材料。
(2)被注销户口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华侨除外)回国恢复户口(仅限原县(市、区)
范围内);
1、回国人员的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2、出国前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
明;3、合法有效地居住证明。
(3)境、国外人员申请国内定居落户;
1、华侨凭《华侨回国定居证》、台湾居民凭《台胞定居证》、港澳居民凭《定居证》及《批
准定居通知书》;外国人凭公安部对其本人申请定居中国的批复;
2、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2.1.2注销类
1、居民户口薄;
2、死亡注销户口凭《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亡医学推断书》;
3、应征
入伍注销户口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4、出境、国定居注销户口凭当事人出具的能够证
明取得定居资格的有效证明:定居台湾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户口注销通知书;定居港、澳的,
凭前往港澳通行证、公安机关注销户口通知;定居国外的,凭省厅公安厅签发的出国定居证、
护照等;5、收缴居民身份证(应征入伍除外)。
2.1.3变更更正类
(1)姓名变更:
1、居民户口簿;
2、单位或村居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性的,需要
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和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4、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
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5、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
或恢复原姓氏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6、因
父母离异,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要
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
(2)民族成份变更:
1、居民户口簿;
2、地市级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变更的证明。
(3)变更性别
1、居民户口簿;
2、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
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4)更正出生日期;
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从严审查。
1、居民户口薄;
2、足以证明年龄确属错误的原始材料。
2.1.4分、并户类
1、居民户口薄;
2、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或其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结婚(离婚)
证或其他书面有效证明。
2.1.5户口迁移类(跨市、县迁移)
(1)、干部、工人调动迁移;
1、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居民户口薄或户籍证
明;4、结婚证(仅限于夫妻分居调动或家属子女随迁)。
(2)、离退休人员安置户口迁移;
1、老干部、民政部门的安置介绍信;
2、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或离(退)休证明;
3、居民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3)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户口迁移;
1、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
2、毕业后未分配单位需落户原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落户证明、户口迁移证;
3、省院校非山东省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
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
(4)大中专院校及技校学生转、退学户口迁移;
1、办理转学户口迁移须提供:省高教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转入学校
证明;2、办理退学户口迁移须提供:学校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
(5)公务员录用(包括选调生)户口迁移;
1、组织部门调令或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居民户
口簿。
(6)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落户;